方志知识学习提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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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文件 ---------------------------------------------------------- 3 京兴办文[2009]3号--------------------------------------------------------------------------------------3 关于调整大兴区志编委会组成人员的通知---------------------------------------------------------5 第二部分: 大兴区志参考编目 ---------------------------------------------- 9 第三部分 大兴区镇志简稿参考编目 ---------------------------------------- 21 第四部分: 方志理论及编纂知识 ------------------------------------------- 25 §1 方志学通论 ------------------------------------------------------- 25 §1·1 地方志的起源和发展 ------------------------------------------ 25

§1·2 方志学的形成和发展 ------------------------------------------ 26 §1·2·1 方志学的萌芽 ------------------------------------------- 27 §1·2·2 方志学的建立和发展 ------------------------------------- 27 §1·3 方志的性质 -------------------------------------------------- 30 §1·3·1 方志与地理书的关系和区别 ------------------------------- 31 §1·3·2 方志与历史书的关系和区别 ------------------------------- 32 §1·4 方志的特征与功能 --------------------------------------------- 33 §1·4·1 地方志的特征 ------------------------------------------- 33 §1·4·2 方志的功能 --------------------------------------------- 34 §2 新方志的编纂 ----------------------------------------------------- 34 §2·1 新方志编纂的指导思想和要求 ---------------------------------- 35 §2·1·1 方志编纂的指导思想 -------------------------------------- 35

§2·1·1·1 全面反映社会进步 ----------------------------------- 35 §2·1·1·2 正确运用阶级和阶级斗争观点 ------------------------- 36 §2·1·1·3 准确记述社会主义建设的成就和失误 ------------------- 36 §2·1·1·4 正确记述人民群众和个人在历史上的作用 --------------- 36 §2·2 新方志编纂的基本原则 ---------------------------------------- 36 §2·2·1 地方志的思想性 ----------------------------------------- 36 §2·2·2 地方志的科学性 ----------------------------------------- 37 §2·2·3 地方志的资料性 ----------------------------------------- 37 §2·3 新方志编纂的质量标准 ---------------------------------------- 38 §2·3·1 篇目 --------------------------------------------------- 38 §2·3·2 内容 --------------------------------------------------- 38 §2·3·3 文字 --------------------------------------------------- 39 §2·3·4 出版 --------------------------------------------------- 40 §2·4 方志的体例 -------------------------------------------------- 40 §2·4·1 结构 --------------------------------------------------- 40 §2·4·2 体裁 --------------------------------------------------- 41 §2·4·3 章法 --------------------------------------------------- 41 §2·4·4 文体 --------------------------------------------------- 41 §2·4·5 断限 --------------------------------------------------- 42 §2·4·6 详略 --------------------------------------------------- 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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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市管县市志的特殊体例 ---------------------------------------- 43 §2·6 市、县志的总体设计 ------------------------------------------ 47 §2·6·1 拟定志书的功能目标 ------------------------------------- 47 §2·6·2 选择框架制订篇目 --------------------------------------- 48 §2·7 方志分述的编写 ---------------------------------------------- 50 §2·7·1宏观事物,横不缺项,顾及整体,确定条目 ------------------- 50 §2·7·2明确目的,确定主题,选准要素,记事完整 ------------------- 51 §2·7·3顺时叙事,阶段分明,断面清晰,脉络清楚 ------------------- 51 §2·7·4线点面结合,立体记事,述而不论,寓见规律 ----------------- 52 §2·7·5详特略同,选材精当,标志鲜明,特点相融 ------------------- 53 §2·7·6见事见人,以事系人,以人详事,以事彰人 ------------------- 55 §2·7·7以文为主,辅之图表,文表结合,文约事半 ------------------- 55 §2·8 方志综述的编写 ----------------------------------------------- 56 §2·8·1综述的作用 ----------------------------------------------- 56 §2·8·2综述与分述的区别 ----------------------------------------- 56 §2·8·3怎样编写综述 --------------------------------------------- 57 §2·9 几种体裁志稿的编写 ------------------------------------------- 57 §2·9·1 序言、凡例的撰写 ---------------------------------------- 58 §2·9·2 大事记的编写 -------------------------------------------- 58 §2·9·3人物分志的编写 ------------------------------------------- 60 §2·9·4 杂录的编写 ---------------------------------------------- 62 §2·10 方志的资料工作 ---------------------------------------------- 62 §2·10·1 资料工作在编纂志书中的地位和作用 ----------------------- 62 §2·10·2 资料的搜集 --------------------------------------------- 63 §2·10·3资料的鉴别考订 ------------------------------------------ 64 §2·10·4 资料的管理 --------------------------------------------- 64

第五部分: 名词浅意 ------------------------------------------------------ 65 §1 横排竖写 --------------------------------------------------------- 65 §2 标目确立 --------------------------------------------------------- 65 §3 竖写史实 --------------------------------------------------------- 65 §4 资料翔实 --------------------------------------------------------- 66 §5 修志文风 --------------------------------------------------------- 66 §6 述而不论 --------------------------------------------------------- 67 §7 交叉处理 --------------------------------------------------------- 67 第六部分: 语言文字规范 ------------------------------------------------- 68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标点符号用法 ------------------------------------- 68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 15835-1995 ----------------------------------- 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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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文件

京兴办文〔2009〕3号

中共北京市大兴区委办公室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大兴区志编委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各镇党委、政府,区委区政府各部委办局中心公司,各人民团体,各街道办事处:

根据工作需要,结合人事变动情况,区委区政府对大兴区志编委会组成人员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名单如下:

顾 问: 林克庆 区委书记 高树旺 区政协主席

主 任: 李长友 区委副书记、区长 副主任: 孟令华 区委副书记 戴明超 区委常委、宣传部长

曲凤宏 副 区 长

委 员: 李福增 区史志办主任

王宗刚 区委办主任 李维民 区政府办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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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德江 区人大办主任 王志刚 区委研究室主任 王大舜 区委政法委副书记 郑怀志 区财政局局长 绳立成 区发改委主任 李学元 汪宝国 刘学忠 李 达 王自学 许玉增 李亦武 帅淑敏 刘 辉 魏文元 张丽英 汪锡锟 何立楼 佟秀全 李书深 于学强 袁书林 李金龙 吴山良 区建委主任 区农委主任 区市政管委主任 区教委主任 区科委主任 区文委主任 区国资委主任 区人口计生委主任 区政协研究室主任 区监察局局长 区商务局局长 区统计局局长 区旅游局局长 区人事局局长 区工业局局长 区档案局局长 区外事办主任 区规划分局局长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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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青海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编委会办公室设在区史志办公室,办公室主任 李福增(兼)

中共北京市大兴区委办公室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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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区志》第一届编纂委会(通知)

关于启动《大兴区志?(1991年—2010年)》编修工作的

通 知

贯彻《北京市地方志工作纲要?(2000年—2010年)》精神和北京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的统一部署,《大兴区志?(1991年—2010年)》第一届编纂委员会决定,自2005年起,全面启动《大兴区志?(1991年—2010年)》编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大兴区志》的编修必须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指导;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坚持秉笔直书、不曲不媚、述而不论的志体要求,全面真实地记述断限内各项事业的发展变迁过程,以体现其内在规律,传世后人。

二、断限

编修《大兴区志》属续修断代志,记事上限起自1991年首,与《大兴县志》相衔接,下限断至2010年末,个别事情亦可适当越限,志起发端。

三、范围

《大兴区志》要记述行政辖区内各行各业的发展、变化以及对此有突出影响的人和事,力争做到百科尽收、横不漏项、纵不断线。

四、立传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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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区志》人物编原则上坚持“生不立传、本籍立传、侧重大众、侧重近代”的传统做法。

五、组织体制

区史志办是《大兴区志》编写工作的业务协调部门,对各行业志、专业志的编写进行指导,并负责全书总纂。辖区内各级党、政、军机关、重点企事业单位,不管何种隶属关系,均有义务按编委会要求编写提供相关资料的义务,以体现修志工作“条块结合,以块为主、众手成志”的原则。各单位都要形成“党委领导、行政主持”的工作格局,以加强对修志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各自任务的圆满完成。

2005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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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大兴区志参考编目

( 注:本参考纲目仅供撰稿单位参考,章、节可作增、删、改,节下目按

照事权范围自立。)

概述

大事记

第一编 建置区划 第一章 置县沿革  第一节 沿 革  第二节 县 境  第三节 治 所 第二章 行政区划  第一节 沿 革

 第二节 镇、场(各镇和国营农场) 第二编 自然环境(种植中心) 第一章 地质与地貌  第一节 地 质

 第二节 地 貌

第二章 气 候(气象局)  第一节 日 照  第二节 温 度  第三节 降 水  第四节 湿度与蒸发  第五节 气压与风

 第六节 灾害性气候

第三章 水系水文(水务局)  第一节 地表水  第二节 地下水 第四章 土 壤  第一节 类型与分布  第二节 土壤性状

第五章 野生动植物(林业局)  第一节 野生植物  第二节 野生动物 第六章 自然灾害  第一节 水 灾  第二节 旱 灾  第三节 蝗 灾  第四节 风 灾  第五节 雹 灾  第六节 震 灾

第三编 人 口(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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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人口规模  第一节 人口数量  第二节 人口变动  第三节 人口分布 第二章 人口构成  第一节 年龄构成  第二节 性别构成  第三节 民族构成  第四节 文化构成  第五节 行业构成

第三章 人口控制(计生委)  第一节 宣传教育  第二节 计划生育

第四章 外来人口管理(外管办、公安局) 第一节 管理体制 第二节 规模构成

第四编 农 业(种植中心) 第一章 农田建设  第一节 平地固沙  第二节 综合治碱  第三节 修渠凿井 第二章 作物种植  第一节 粮食作物

 第二节 棉花与油料作物  第三节 西 瓜  第四节 蔬 菜

第三章 植物保护

 第一节 病虫害防治

 第二节 鼠害与草害防治  第三节 植物检疫 第四章 国营农场 第五编 林 业(林业局) 第一章 营林体制  第一节 个体林木  第二节 集体林木  第三节 国有林木  第四节 合作造林  第五节 义务植树 第二章 苗木培育  第一节 育苗概况  第二节 苗圃选介 第三章 植树造林  第一节 防护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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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用材林  第三节 果 林  第四节 风景林木 第四章 林木管护 第一节 林政管理  第二节 病虫害防治

第六编 畜牧水产(畜牧中心) 第一章 养 畜

 第一节 骡马驴饲养  第二节 耕牛奶牛肉牛饲养  第三节 生猪饲养  第四节 羊与兔饲养 第二章 养 禽

 第一节 鸡只饲养  第二节 鸭与鹅饲养 第三章 养 鱼  第一节 鱼苗培育  第二节 成鱼饲养 第四章 疫病防治

 第一节 组织机构

 第二节 疫病种类及防治 第七编 水 利(水务局) 第一章 永定河治理

第一节 筑堤复堤与护堤  第二节 防汛与抢险  第三节 治理经费 第二章 境内河道治理  第一节 凤河治理  第二节 龙河治理  第三节 天堂河治理  第四节 凉水河治理  第五节 凤港碱河治理 第三章 引水蓄水工程  第一节 引水工程  第二节 蓄水工程 第四章 农田水利工程  第一节 灌区工程  第二节 农田排水工程  第三节 扬水站  第四节 水 井  第五节 节水工程 第五章 引用水管理

第八编 农具农机(农机中心) 第一章 传统农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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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耕播农具

 第二节 收获农具  第三节 运输农具  第四节 其他农具

第二章 农业机械(农机中心) 第一节 耕播机械 第二节 排灌机械 第三节 植保机械 第四节 收获机械 第五节 运输机械 第六节 其他机械

第九编 工 业(工业局、国资委、供电局) 第一章 体 制

 第一节 县属工业  第二节 镇村办工业

 第三节 个体与私营工业

 第四节 中外合资企业 第二章 门 类

第一节 电 力(基建、电网、发电、供电、用电、调度、管理)  第二节 机电与金属制品业  第二节 化工与塑料制品业  第三节  第四节  第五节  第六节

食品饮料业 纺织与服装业 建筑材料业 饲料加工业

 第七节 印刷业

 第八节 造纸与纸制品业  第九节 木器制造业  第十节 工艺美术品业  第十一节 其他行业 第三章 企业选介与产品选介  第一节 企业选介

 第二节 产品选介

第四章 中央与市属企业选介 第十编 交通运输(交通局、公路局) 第一章 公 路  第一节 线 路  第二节 桥 梁  第三节 运 输 第二章 铁路 航空 管道  第一节 铁 路

 第二节 航 空  第三节 管 道

第十一编 邮 电(邮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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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邮 政  第一节  第二节  第三节  第四节

机 构 线 路 工具设施 业 务

第二章 电 信(电信局)  第一节 机 构  第二节 线 路  第三节 业 务

第四节 无线通信网络(电信局、供电局、歌华大兴公司) 第十二编 城乡建设(建委、市政管委会系统各局、中心、各镇) 第一章 县城建设  第一节 城市规划  第二节 公房建设  第三节 市政设施建设  第四节 绿化美化

 第五节 环境卫生

第二章 乡村建设与景点建设  第一节 乡镇政府驻地建设  第二节 村庄建设  第三节 景点建设 第三章 建筑业

 第一节 建筑队伍  第二节 设备与施工

第四章 房地产管理与开发  第一节 居民住房管理  第二节 土地管理

 第三节 房地产开发(危改、拆迁、小区建设) 第五章 环境保护

 第一节 污染及治理  第二节 生态农业建设 第十三编 商 业(商务局) 第一章 体 制

 第一节 私营个体商业  第二节 集体商业  第三节 国营商业 第二章 经 营 第一节 粮 油

第一节 煤 炭  第二节 石 油

 第三节 农副产品收购  第四节 废旧物资收购  第五节 日用品供应  第六节 生产资料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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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节 中西药品供应  第八节 饮食服务业经营  第九节 对外贸易 第三章 商品市场  第一节 批发公司  第二节 零售企业  第三节 集贸市场

 第四节 展销市场

第十四编 财 税(财政局、各家银行、各家保险公司、发改委) 第一章 财 政 第一节 体 制  第二节 收 入  第三节 支 出

 第四节 预算外收支 第二章 税 务(国、地税局)  第一节 体制机构  第二节 征管 第十五编 金 融 第一章 金融机构  第一节 当铺与钱庄  第二节 银 行

 第三节 保险公司

 第四节 农村信用合作社 第二章 流通货币  第一节 旧 币  第二节 人民币 第三章 存 款

 第一节 工商企业存款  第二节 农业存款  第三节 储蓄存款 第四章 贷 款

 第一节 工商信贷  第二节 农业信贷 第五章 保险与债券  第一节 保 险  第二节 债 券 第十六编 综合经济管理

第一章 规划、计划(发改委)  第一节 规划、计划制定  第二节 项目审批

第二章 工商行政管理(工商局) 第一节 市场监管  第二节 消保维权

 第三章 劳动管理(劳动与社保局) 14

 第一节 就业管理  第二节  第三节  第四节  第五节

工资管理 劳动保护

劳动争议仲裁 劳动保险

第四章 物价管理与标准计量管理(发改委、技术监督局)  第一节 物价管理

 第二节 标准计量管理

第五章 统计管理与审计管理 第一节 管理(统计局)  第二节 审计管理(审计局) 第十七编 党政群团

第一章 中国共产党(区委办、组织部、宣传部、纪检委)  第一节 县委机构

 第二节 代表大会与代表会议  第三节 党的建设  第四节 统一战线  第五节 纪律检查  第六节 政事纪要

第二章 民主党派及工商联(统战部、工商联)  第一节 民主党派(各民主党派)  第二节 第三章  第一节  第二节

工商业联合会 群团 组织 农民团体

工人团体(工会)

 第三节 妇女团体(妇联)  第四节 青少年团体(团委)  第五节 行业事业团体(民政局) 第十八编 政权政协

第一章 人民代表大会(人大办公室)  第一节 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  第二节 县(区)人民代表大会  第三节 县人大常务委员会

 第四节 提案处理与调查视察

第二章 人民政府(政府办及相关主管部门)  第一节 县级人民政府  第二节 基层政权  第三节 人 事  第四节 信 访

 第五节 侨务与港澳台事务  第六节 外 事

第三章 人民政协(政协办公室)

 第一节 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  第二节 政协大兴县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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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县政协常务委员会

 第四节 机构设置

 第五节 主要活动(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 第十九编 公 安(公安局) 第一章 人民公安  第一节 机 构  第二节 治 安  第三节 看 守  第四节 户 籍  第五节 交通管理  第六节 消 防 第二章 旧警务  第一节 机 构  第二节 警 事

第二十编 司 法

第一章 检 察(检察院)  第一节 机 构  第二节 刑事检察 第三节 经济检察  第四节 法纪检察

 第五节 控告申诉检察  第六节 监所检察 第二章 审 判(法院)  第一节 机 构  第二节 刑事审判

 第三节 民事审判

 第四节 经济审判与行政审判 第五节 执行审判

 第六节 告诉申诉与复查 第三章 司法行政(司法局)  第一节 机 构  第二节 法制教育  第三节 法律服务  第四节 司法调处 第二十一编 民 政(民政局) 第一章 拥军 优抚 安置  第一节 拥军支前  第二节 优待抚恤  第三节 安 置 第二章 社会救济  第一节 灾害救济  第二节 贫困救济  第三节 双扶脱贫 第三章 社会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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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孤儿弃婴收养  第二节 孤老人员供养

 第三节 残疾人就业与康复  第四节 社区管理与服务 第五节

募捐

第四章 婚丧管理  第一节 婚姻管理  第二节 殡葬管理

第二十二编 军 事(武装部)

第一章 驻军与过军(含武警部队) 第二章 人民地方武装  第四章 兵 役  第五章 军事设施  第六章 人防工程

第二十三编 教 育

第一章 学前教育与小学教育  第一节 学前教育  第二节 小学教育 第二章 中高等教育  第一节 普通中学教育  第二节 中等专业教育  第三节 中等职业教育  第四节 普通高等教育 第三章 成人教育  第一节 农民教育  第二节 干部职工教育  第三节 社会力量办学 第四章 教育教学研究  第一节 小学教学研究  第二节 中学教学研究  第三节 教育科学研究 第五章 教 师  第一节 队 伍

 第二节 素质及培训  第三节 教师待遇

第六章 经费 设施 勤工俭学  第一节 经 费  第二节 设 施  第三节 勤工俭学

第七章 中央与市属院校

第二十四编 科 技(科委及相关部门) 第一章 机构及队伍

 第一节 行政机构与管理 第二节 学术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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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科研机构及推广组织  第四节 科技队伍 第二章 科技普及  第一节 科普宣传

 第二节 青少年科技活动  第三节 技术培训 第三章 科学研究  第一节 科研活动  第二节 科研成果

第三节 新能源(指利用开发沼气、太阳能) 第四章 地震测报与气象测报  第一节 地震测报(地震办)

 第二节 气象测报(气象局)

第二十五编 文 化(文化委、广电中心、档案局、图书馆) 第一章 文 学

 第一节 诗文小说  第二节 剧 本  第三节 民间文学 第二章 艺 术  第一节 戏剧歌舞  第二节 曲 艺  第三节 书画摄影  第四节 民间艺术 第三章 广播影视  第一节 有线广播  第二节 电影放映  第三节 电 视 第四章 档案与图书  第一节 档 案  第二节 图 书 第五章 文 物

 第一节 古迹遗址  第二节 古清真寺  第三节 碑 石

 第四节 出土文物

第二十六编 卫 生(卫生局、妇幼保健所、药监局) 第一章 专业机构

 第一节 医疗机构

 第二节 防疫与保健机构  第三节 其他专业机构 第二章 卫生防病  第一节 公共卫生  第二节 计划免疫  第三节 传染病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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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节 地方病防治 第三章 妇幼保健 第一节 妇女保健  第二节 儿童保健 第四章 医 疗  第一节 中 医  第二节 西 医  第三节 护 理  第四节 医疗制度 第五章 医 药  第一节 中 药  第二节 西 药

 第三节 药品管理

第二十七编 体 育(体委) 第一章 群众体育  第一节 幼儿体育  第二节 中小学体育  第三节 职工体育  第四节 农民体育  第五节 老年体育  第六节 伤残人体育 第二章 体育项目  第一节 田 径  第二节 球 类  第三节 棋 类  第四节 武 术

 第五节 国防体育项目  第六节 其他体育项目

第三章 体育设施与人才培养  第一节 体育设施

 第二节 人才培养

第二十八编 社 会(各街道、各镇) 第一章 人民生活

 第一节 收入与消费  第二节 衣食住行 第二章 婚姻与家庭  第一节 婚 姻  第二节 家 庭 第三章 民族与宗教  第一节 民 族  第二节 宗 教 第四章 会道门

 第一节 种类与演变  第二节 会道门选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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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习 俗

 第一节 生活习俗  第二节 岁时习俗  第三节 礼仪习俗

第六章 方言 俗语 歇后语  第一节 方 言  第二节 俗 语

 第三节 歇后语

第二十九编 人 物(各单位、各镇、场) 第一章 人物传 第二章 人物表

一、1991年—2010年在大兴地区牺牲的客籍县区干部简况一览表 二、大兴籍县外任职省、军级以上干部简况一览表 第三章 人物名录

一、大兴籍烈士英名录(1991年—2010年授称)

二、1991年—2010年大兴区及市(部)级(含市级各系统)以上劳动模范名录 三、1950年—2010年市级以上优秀教师名录 附 录 专 记 索 引 修志始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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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大兴区镇志简稿参考编目

大事记(1991年—2010年) 第一章、镇级建置 第一节 沿革 第二节 辖村 第二章、自然环境 第一节 自然资源

土壤 物产和特产 野生植物

野生动物

第二节 自然灾害与防治 水灾 旱灾 虫灾 风灾

雹灾(含雹灾保险) 第三章 村镇建设

第一节 基础设施建设管理

土地(规模、结构、管理与利用) 第二节 供电(生活用电、生产用电) 第三节 供水 第四节 道路 第五节 邮电 第六节 学校 第七节 工商所 第八节 派出所 第九节 医疗卫生机构 第十节 小城镇建设

第十一节 环境美化与管理 第十二节 农村改水

第十三节 新型能源开发利用

第四章 人 口

第一节 人口规模(总人口)

人口分布(含人口密度)

自然增长状况(出生数与出生率、死亡数与死亡率)

外来务工、流动人口

农业转非农业人口 城镇人口与农村人口

第二节 人口结构

农业与非农业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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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构成 年龄构成 民族构成 文化构成 职业构成

人口年龄类型

第三节 劳动力资源 基本情况 人才资源 就业状况 城镇待业人口

农村劳动力资源

外地务工人员

非经济人口(16以上学生及从事家务者)

第四节 计划生育管理

生育率 婴儿死亡率

第五节 老龄人口工作 第五章、精神文明建设 第一节 宣传教育

第二节 公民道德建设 第三节 创建文明镇域 第四节 文明建设与管理 第五节 文明村 第六章、镇域经济 第一节 经济体制改革 第二节 农业体制改革 第三节 财税体制改革

第四节 新民居和农村住房 第五节 社会保障体制改革 第七章、农业 第一节 种植业

粮食作物 油料作物 西瓜 蔬菜 花卉 葡萄 梨

第二节 养殖业

耕牛奶牛饲养

生猪饲养 羊与兔饲养 鸭与鹅的饲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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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苗培育

成鱼饲养 特种养殖

第八章 林 业

第一节 管护体制

第二节 产权制度

第三节 果树承包制度(含林业站技术指导) 第四节 苗 圃 第五节 路旁植树 第六节 宅前屋后 第九章 农业机械 第一节 耕播农具 第二节 收获农具 第三节 运输农具 第四节 其他农具 第五节 耕播机械 第六节 排灌机械 第七节 植保机械 第八节 收获机械 第九节 运输机械 第十节 其他机械 第十章、工业 第一节 镇办工业 第二节 村办工业 第三节 个体工业 第四节 合作工业

第五节 招商引资

第六节 重点企业简介 第十一章、商业贸易

第一节 商店(含农村小卖铺)第二节 农村集市

第三节 新型产品外销方式 第四节 地域饮食文化 第五节 风味小吃 第六节 传统老字号 第十二章、文化与习俗 第一节 文化

文化设施 文化市场 群众文化 节日庙会 民间文学

第二节 习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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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庆

方言谣谚 礼仪习俗 生活习俗

第三节 婚姻 家庭 婚 姻 家 庭 第十三章、人 物 第一节 人物传

传 传 略

第二节 人物表

1991年—2010年 本籍革命烈士

1991年—2010年 先进模范(区级以上授予) 1991年—2010年 党政领导(镇级副职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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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 方志理论及编纂知识

方志学包括方志学通论(概论)、方志编纂学和方志批评(评论)学。

§1 方志学通论

方志学通论,内容丰富。这次学习只涉及方志与方志学的产生和发展,方志的种类,方志的性质及其与其他类书的区别,方志的特征与功能。

§1·1 地方志的起源和发展

据《周礼·春官》记载,周代(—11世纪~—771)已有外史“掌四方之志”。《周礼·地官》记载:“诵训,掌道方志,以诏观事”。方志之名始于此。时“四方之志”,是记载各诸侯国历史与现状的典籍。 春秋战国(—770~—221),《周易·系辞》中说:“仰以观于天文,俯以察于地理”。地理一词出于此。时有《禹贡 》,记述疆域、土壤、物产、赋税和风俗等;《山海经》,记述山川、道里、民族、物产、药物、祭祀、巫师等。这些都是民间传说的地理知识。 西汉司马迁(—145或—135~?)的《史记》,是我国第一部纪传体通史;东汉班固(32~92)的汉书,为地理开创了完善的体例。这两本名著,为后来的地方志的出现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关于方志的起源和代表作,有起源于《周官》说,《禹贡》说,《山海关》说等等。我国传统的方志形式,是在兼收了春秋战国时期的国别史、地理书和地图特点的基础上,随着经济、政治、文化的发展而逐步完备起来的,起源的多源性和源远性,是我国方志起源的两个显著特征。梁启超认为“最古之史,实为方志”。目前已知修志的最早记载在东汉。方志的发展从它的形态特点看,可分为地记、图经和方志三个阶段: 地记阶段 1~6世纪,相当于东汉至南北朝,志书的主要形式是“地记”或记,包括郡书、地理书、都邑簿和人物传等。东汉建武二十八年(52)袁康、吴平等编写的《越绝书》,反映了江、浙部分地区的地理沿革、城镇建设、生产情况和风俗习惯等等。这部书已具地方志的雏型。被认为是中国最早的志书。 图经阶段 6~12世纪,相当于隋、唐至北宋。志书的主要形式是图经或图记。图经之名,始于东汉。当时但望编写的《巴郡图经》,分“图”和“经”两个部分。“图”指的是一个行政区的疆域图。“经”是对图的说明文字,兼及境界、道里、户口、职官等。图经在南北朝已大量出现。隋朝曾组织大量的人力、物力编修图经。这也是中国大规模官修志书的开始。唐朝,图经、图志、图记、险要图、地记、州记、事迹记、郡图志、职官志、异物志、记、土俗传、风俗等,遍及全国。现存最早的图经《沙州图经》残本,文字简洁,叙事明快,对沙州的天象、 苦水、渠、泽、堰、堤、驿、县学、社稷坛、杂神、寺庙、冢、古城、祥瑞、歌谣、古迹等都有详略不同的记载。 北宋,沿袭唐朝每三年一造图经的制度。宋徽宗元年(1107)朝廷置九域图志局,开创了国家设局修志的先例。 宋代,今市境内,修《化州旧图经》、《高州旧图经》、《化州图经》、《高凉旧图志》、《陵水图志》等,均是佚。 方志阶段 12~20世纪,相当于南宋至今,此时期的志书几乎都称方志。 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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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书经历地记、图经阶段1000多年,到宋代,它的体裁已由史、书、志、记、录、传、图、经、表、乘、略等逐步综合演变而充实,体例也日趋完备和定型。现存最早以“志”命名的志书,是晋代常璩的《华阳国志》。可以说中国方志已进入成熟时期。 我市境内曾修《陵水志》,已佚。 元代所修的郡县志又多以图经形式出现。我市境内没有修志的记录。 明清两代,更重视修志,有不少著名文人参加修志。清代各地成立修志局,由学正检查质量。志书内容较丰富,体例较统一,名志多。进入了全盛时期。修志具如下特点:一是普修省志;二是县志数量聚增。据统计,全国现存的8000多种志书中,清代占5000多种;三是县志类目增多,有的设“人民志”,有的记述矿藏,有的记述少数民族的风俗和反压迫斗争,有的记载沿海人民抗倭和海上贸易等;四是增修边关志和卫、所志。明清两代我市境内多次修志。 民国时期的志书比清代又有所进步,主要表现:一是注意反映工、农业生产;二是增加了图表;三是反映人民的疾苦;四是收存了农民运动的资料;五是反映帝国主义的侵略和人民的反抗。黄炎培修的《川沙县志》,增设“概述”,开创了志书综合性篇目的先例。 解放后,1958年,毛泽东、周恩来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提出修志。1980年及后几年,全国组织10余万人,其中专职人员2万余人,普修省、市、县三级志书,计划6000多种。总字数在50亿左右。并大量编修各种专业志。这次修志规模之大,出版志书数量之多,志书质量之好,远远超出历代。

我国历代志书,种类繁多。 按记载的地域范围不同,可分为:一统志(记述全国范围)、总志(二省或二省以上)、省志、府志、州志、厅志、县志、乡镇志、边关志、土司司所志、盐井志等。 按记载的内容范围不同,可分为:通志(一般的省、州、县志和全国性的总志都属此种)、专志、杂志(记述一地的舆图、政治、经济、文化等现象,没有通志那样完备、系统)。 除以上两种分法外,还可作如下区分: 从方志记事内容的时代看,可分为通纪(即贯通古今)和断代两种。 从方志的记事内容和篇目的广略看,可分繁体和简体两种。 从方志的撰写形式看,可分为著述体和编纂体(将资料分门别类编纂起来,并大多注明出处)和编述结合三种。 从方志的编纂体例看,又可分为纪传体、门目体(平行门目,无所统摄)、“三宝体”(一般只分土地、人民、政事三类,有的加文献。是据《孟子》的“诸侯之宝三:土地、人民、政事”之语而来)、编年体(没有篇目组织,各种记事和资料都按年代顺序编入书中)、纪事本末体(以每事为编,排比其次第,详叙其始终)和类书体(按编纂书的方法,从许多收集来的有关地区的资料,按类加以编排,并注明资料出处或附引用书目)。 划分方志种类的方法途径不一,看法不一,还有待以后统一认识。

§1·2 方志学的形成和发展

方志学是随着修志事业的发展而发展的,但方志理论往往滞后于修志实践。明代及以前,方志理论很零碎,清代方志学形成,中华民国至今方志学进一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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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 方志学的萌芽

周朝《周礼·春官》已有外史“掌四方之志”,体现周王朝意识到地方志的价值和作用。东晋常璩在《华阳国志·序志》里道:“夫书契有五善:达道义、章法戒、通古今、表功勋而后旌贤能”。这道出了封建时代方志传述忠孝节义,维护纲常礼仪,巩固封建统治的目的。唐代李吉甫提及方志编纂方法时认为“丘壤山川,攻守利害,本于地理者,皆略而不书”,就不能“佐明王扼天下之吭,制群生之命,收地保势之利,示形束壤制之端”。从此看出,他们重视修志,出发点是为政治服务。 宋代,在研究方志作用和意义的同时,对编纂方面也进行了探索。周应合在撰就《景定建康志》后,在《修志本末》中,强调做好四件事,即“定凡例”、“分事任”、“广搜访”、“详参订”。还援引别人的话,指出:志书应“削去怪妄,订正事实,崇厚风俗,表彰人才”。南宋《新安志》撰著者罗愿反对把志书简单地凑成资料汇抄,主张经过编纂者的加工,有取舍,有观点;所以编纂者应具备一定的学术水平。宋代是地方志大体定型时期,对后来方志学的形成起到先驱作用。 元明时期,元代发端官修总志《大元大一统志》,许有任奉敕撰写的《大一统志序》中述:是为了“垂之万世,知祖宗创业之艰难;播之臣庶,知生长一统之世”,能“各尽其职”,“各尽其力”,达到“上下相维,以持一统”的效益。元代志书较为重视效用。在方志理论探讨方面,主要是在评论方志中,表露一些关于编纂方志的见解。许汝霖撰《嵊志》,在自序中批评宋代高似孙《剡录》“择焉不精,语焉不详”的缺点,具体指出“纪山川则附以幽怪之说,论人物则偏于清放之流。版图所以观政理,而仅举其略;诗话所以资清谈,乃屡书不厌;他如草木禽鱼之诂,道馆僧庐之疏,率皆附以浮词而过其实”。这实际是在阐明选材需精,详略要当,反对虚妄怪诞,厉行朴实质直的修志主张。对方志的名目和体例源流也各抒已见。如戴良认为“古者郡国有图,风土有记,所以备一方记载。今之志书,即古之图记也”。杨升云认为:“为图于首,则职方氏之遗意也。列志于后,则班孟坚之家法也”。这些反映了元代对方志理论探索的广度。 明代,方志多,佳志少,方志理论研究之风不盛。不少人趋于时尚,竞相修志,迎合统治者的需要,难免弊病较多。也有人试图从理论上探讨,寻求解决办法。提得较明确的要算嘉靖《曲沃县志》的主修者鲁生。他指出:一部好志,应该“其载欲悉,其事欲核,其书欲直”。也就是说记载要尽其所有,事实要仔细查对,要秉笔直书。还认为“必广询博采,而后无遗迹;循名责实,而后无讹传;义正词确,而无赘语;类序伦分,而后无乱章”。这些论述是有价值的。 以上各代方志理论为清代方志学的形成,起到开掘源流的作用。 §1·2·2 方志学的建立和发展

清代方志发展鼎盛,佳作迭出,大大提高了方志的学术质量,也使方志理论研究深入地开展起来。这以前方志的理论研究大都从志书的序、跋、凡例中反映出来。清代则开始出现专门的方志理论论著。清初,学者顾炎武在研究、整理地方志的基础上,撰写《天下郡国利病书》和《肇城志》两部著作,开创了综合研究和利用地方志之道。他在《营平二州史事序》里讲到:“昔神庙之初,边陲无事,大师(戚继光)得以治兵之暇,留意图籍,而福(福建)之士人郭先卿在戚大将军之幕府,网罗天下书志略备;又自行历蓟北诸边营垒;又遣卒至塞外,穷濡源,视旧大宁遗址不报,与书不合,则再复按,必得实乃止,作《燕史》百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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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卷,文虽晦涩,而一方志故,颇称明悉”。这实际总结了得失,为编修地方志指明了方向。近代方志学家黄本诚认为顾氏序中指出的修志旨要,可概括为五点:一是修志的人要有一定的常识;二是网罗天下书志以作参考;三是要深入现场进行调查研究,反复勘对,必得其实而后止;四是要有充裕的时间;五是文字要通俗易懂。 康熙年间,保和殿大学士曲沃人卫周祚在《长治县志》序中指出:地方志为“天子明目达聪之助,以永扶大一统之治”的重要作用。在《曲沃县志》序言中,又提出“三长”之论。他说“尝闻作史有三长,曰:才、学、识。修志亦有三长,曰:正(刚正不阿,不曲权贵),虚(修志者要虚已受人,广泛听取意见,不要主观武断),公(主持公道,不为门户之见所左右)。有此三长,又有史才、史学、史识以济之,编出来的方志,质量才有保证,也能经得起考验。 雍正时的方苞在《与一统志馆诸翰林书》中,阐明了许多修志原则,指出:一是体例要统一,“体例不一,犹农之无畔也”。志书出于众手,如“各执斧斤,任其目巧,而无规矩绳墨以一之”,是不行的;二是要由博返约,提倡简明;三是强调方志资料的可靠性,要求作艰苦细致的校勘工作。 乾隆、嘉庆年间,出现了考据学派和史志学派。 考据学派的代表人物有戴震(1723~1777),安徽人,字东原。对经学、语言学有重要贡献,尤精于名物训诂,成为考据学大师。“以水系辨山脉,以山川形势考察郡县建置和地理沿革”,是他独到的地理学见解。钱大昕,江苏嘉定人,他修志论点:一是占有充足的资料;二是通晓前代的官制;三是辨别古今地名异同;四是注意人物考订。主张人物依时代为次,不必分类等。孙星衍(1753~1818),江苏阳湖人,修志不少,取材广泛,但重古代资料,轻视当代资料。考据精释,但对当时社会政治、经济状况却多遗漏疏缺。考据学派实际上在学术上是“崇古薄今”思想和“铨释故训,究索名物”的方法,在修志中的反映。他们重视资料的来源和体例的根据,认为资料搜集后,只要进行排比,注明出处,搞成资料汇编就可以了。所以又称纂辑派。 编纂派代表章学诚(1738~1801),会稽(今浙江绍兴),字实斋,清代著名史学家、思想家。著有《方志立三书议》、《州县请立志科议》和《修志十议》等独具精思的论著,形成一套完整的修志理论。要点是: (一)确立方志的性质。指出“志乃史载”,“方志为国史要删”,“部府县志,一国之史也”,“志属信史”,“志乃史体”,“国史方志皆《春秋》之流别也”,史和志两者名称虽有不同,但“史体纵看,志体横看,其为综核一也”。 章氏还辨明方志在史学上的地位和作用。他指出,史的种类很多,地方志只是其中一种。“传状志述,一人之史也;家乘谱牒,一家之史也;部府县志,一国之史也;综纪一朝,天下之史也”。方志属历史学范畴,在史学上有它的地位,他的作用当然无异于“国史”。他说:“史志之书,有裨教者,原因传述忠孝节义,使百世而下,怯者勇生,贪者廉立”。这就是说方志具有经世的作用。他还指出,“朝廷修史,必将于方志取其裁”。方志能够起到“国史之羽翼”、“朝史之要删”的重要作用。章氏从方志性质、引伸出整套系统的方志理论。章氏还对戴震“志以考地理”的观点作了批驳,指出“方志如古国史,本非地理专门”。 (二)方志的编纂。 1、要持“史家法度”。提出修志的人必须有“三长”:识足以断凡例,明足以决去取,公足以绝请托。实际是把唐代史论家刘知几《史通》提出的“史才”、“史学”、“史识”三长进行改造,成为对修志的要求。还强调著书者讲究义理,必须有“史德”,不能违名教。 2、确立“三书”、“四体”。志书要合“史家法度”,应当立“三书”、“四体”,即仿纪传正史之体而作志,仿律令典例之体而作掌故,仿《文选》、《文苑》之体而作文征。并认为“三书相辅而行,缺一不可;合而为一,尤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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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又认为“三书”当中,志是主体,有经世作用,是有裨社会风教的史著,按照它的内容,应当分列为“四体”:“皇恩庆典宜作纪,官师科甲宜作谱,典籍法制宜作考,名宦人物宜作传”。他认为,这样仿效司马迁的《史记》和班固的《汉书》,分立外纪、年谱、考、传等门类,“变异名色”,是很有好处的,“既无僭史之嫌,纲举目张,又无遗漏之患”。这实际是按一邑之史事的性质,给“志”规划了四个门类,使它既严谨,又合于史法。所谓“掌故”,就是有关一方典章制度的原始纪录,是作为档案而保存下来的政事资料。所谓“文征”,则类以文鉴之类,是指一方文献的专辑,是地方志中保留的另一部原始资料。这样立“四体”,解决了不失“著述之体”与保存重要资料之间的矛盾。 3、要求修志克服“五难”、“八忌”、“四要”。即克服清晰世间万物难、考衷古界难,调剂众议难,广征藏书难,预杜是非难等五难;忌条理混杂,忌详略失体,忌偏尚文辞,忌装点名胜,忌推翻旧案,忌浮记功绩,忌泥固不变,忌贪载传奇等八忌;达到要简、要严、要核、要雅四要。他还认为志书所载,应兼通古今,详近略远,分成天象、地理、纪传、礼乐、典政、食货、艺文等若干门类,具体叙述,使之成为一邑之通史;但所分的门类,不可“繁碎”,失去“史法”,立论力求谨严,“据事直书,善否自见”,“不可专事浮文”、总之,修志时一定要注意“持论不可不恕,立例不可不严,采访不可不慎,商碓不可不公”。 4、编志辨体。明清两代,一些地方志体制杂乱。章氏批评说:“今之通志,与府、州、县志,皆可互相分合者也,既可以互相分合,亦可互相有无。书苟可以互相有无,即不可成为书矣”。所谓方志辨体,就是各类地方志所记述的内容,应当各有所重,不容混杂。上一级志书不是下一级志书的简单凑合,下一级志书自然也不是上一级志书随便拆散而成。他说:“所贵乎通志者,为能合府、州、县志所不能合,则全书义例,自当详府、州、县志所不能详。既已详人之不详,势必略人之所不略”。通过辨体,使各类方志所述内容、范围、界线划分清楚,各有侧重点,做到各有所载,互不相蒙。 5、建议州县设立志科。章氏专门写了《州县请立志科议》的文章。他认为“六部必合天下掌故而政存,史官必合天下记载而籍备”。他还针对时弊“州县记载无专人典守,大义缺如,间有好事者流,修辑志乘,率凭一时采访,人多庸,例罕完善,甚至挟私诬罔,贿赂行文”。主张设立志科,“登载有一定之法,典守有一定之人”,平日专门收集、整理、保管档案资料和方志资料;民间修造谱牒和传状志述,各方面的材料,都要呈副报告于志科。另外,在四乡各遴选一个士绅,作为采访人员,收集反映本地历史和现状的遗闻逸事,呈报志科等等。还认为志科是常设的、持久的。 清末,两广总督、洋务派首领张之洞(1837~1909),为《顺天府志》写了《修志略例》27条,用规章条例方式作为修志工作的要求和规划,对于整齐编纂工作,统一志书体例,保证志书质量起一定的作用。 民国时期,由于时局关系,修志时断时续,但也出现一批热心修志与研究方志的人物。产生了不少研究方志源流、方志体例和编纂方法的论著。如梁启超的《清代学者整理旧学总成绩──方志学》一文,对清代方志研究情况进行了总结;李泰棻的《方志学》、瞿宣颖的《志例丛话》、王葆心的《方志学发微》、黎锦熙的《方志今议》和傅振伦的《中国方志学通论》等著述,主要侧重方志的性质和方志编纂理论、方志的收藏和统计、方志的目录等方面。 在方志性质方面,傅振伦说:“方志为记述一域地理及史事之书”。黎锦熙说:“折衷之论,则谓方志为物,史地两性,兼而有之”。瞿宣颖说:“迄于晚近,学术弥光,章氏之说,犹有未尽厌时代所需者,故执章氏说以驭吾国之方志,在今日,犹多未合也”。这就是说,晚近对史的狭义理解和解释是:历史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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载古,不及今;仅记过去,不记现实;仅记载人事变迁,不包括自然现象。从这种理解和解释出发,那么,方志和史书就有所不同了。以上可见,既接受了章氏“志”即是“史”的观点,又面向现实,向前迈了一步,认识“史”、“志”的不同。由于这种认识的发展,在方志编修体例、篇目、内容和方法上,也发生了某些变化。志书更多反映与人类生活密切相关的内容,如生产斗争以及实业志、盐政志等越来越受到重视。 在编纂理论方面,寿鹏飞认为“读良方志,可以觇国俗,知理乱,识兴衰”,因此,编修的志书要能“正人心,敦风尚,明正谊,垂治规,究兴衰之由,陈利弊之要,补救时政之阙失,研求民生之荣枯”。成为“治理之龟鉴”。这样确定了修志的指导思想和要求之后,再“随时地转移”,“因义生例”,编出来的志书便不会犯“人云亦之,东涂西抹,不知取舍,不务剪裁”的毛病,成为“陈烂帐册,杂碎字簿”。这种先立“义”后“生例”的主张已接触到问题的实质,李泰棻强调修志者具备一定的科学知识。“农工商矿各业,为社会生产消费之总,观所谓社会经济之源流,并在于此,自须分记合述”,还要“以科学名辞解释产物,更以科学方法,分析载明”,“始不失为科学的方法”。傅振伦在民国18年草拟的8则志例中,第一至五条就强调“略古详今,侧重现代”;“博采详志,注重实用”;“特详悉于社会方面”;“偏重于物质方面”;“广辟类目,注重科学”等等。黎锦熙在《方志今议》中提出“今修方志,不分史地,勿泥体裁,时代所需,须呈“四用”。就是科学资源(地质、土壤、山势、水文、气候、生物);地方年鉴(物质状态、经济情形、人事习俗、社会组织、政治进展、人物分布);教学材料(乡土教材);旅行指导”。还提倡“三术”(即“续”,“续”之外宜有所“补”,“续”与“补”之外更宜有所“创”)的修志方法。值得注意的是有不少人提出修志应注重民生问题。如寿鹏飞在《方志通义》中强调“有关养民要政,所不宜略也”,“凡不属于民生休戚地方利病者,无宁从略也”。“方志之言,当从平民立场,乃得痛陈疾苦”,“有关民生实用,疾苦利弊,虽小必志,既志又必详且尽焉”。 中华人民共和国时期 50年代末,全国有些地方修志,但没有开展方志理论研究。1981~1985年,大体是方志界对方志的传统理论的吸收和消化。当时修志队伍几乎都是没有修过志的。对修志理论多数是一无所知或知之甚少。当时,一方面学习老专家的理论,一方面介绍普及方志常识,简述历代方志发展史,评介传统志书佳作。部分编修工作开展较早的,逐步开展对新方志编纂方法和技巧的研究。1985~1990年,经过传统方志理论的吸收消化,结合修志实践上升为新理论认识,形成自己的观点。当时,对方志基本理论,诸如方志性质、功能,方志的体例进行了较深入的研究。对方志的通用编写方法及体裁志稿的编写等在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进行反复研究和实践,上升为新的理论。这些都是修志者实实际际的东西,十分可贵。90年代,全国各地新方志进入总纂出版的高峰期,只是结合实践进行了一些总纂和出版实际操作的研究,出现了理论滞后的情况。此后,随着新方志的出版,理论研究也随之深化,研究范围更广,层次更深,理论性也更强。至于具体成果,结合下面的问题一起研究。

§1·3 方志的性质

地方志的性质,是指方志区别于其他类书的根本属性。 地方志的多源性和源远性,形成了对方志属性的多种说法。长期以来,有的说方志是地理书,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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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是历史书,有的说是地理、历史兼备。也就是说方志学是地理或历史的分支。这是传统的说法。国内图书馆在图书分类中,地方志的归类也不一致。上海图书馆在1992年以前,把方志归入“历史”类中的“地方史”或“民族史”小类;1993年以后,在“历史”类下设“地方史志”、“民族史志”、“方志学”三类。《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则在“历史、地理”类中的“中国史”小类下设“地方史志”栏,下又设“方志学”、“各代总志”、“各省市区史志”三个小栏。中国人民大学的《复印报刊资料》却将有关方志论著归入“地理”大类中的“中国区域地理”小类。凡此种种,均没有把方志作为一门独立的社会科学学科。 目前方志界在方志性质的研究中,不少同志认为方志是区别于地理、历史书的一类独立门类的地情知识(或地情资料)书。“地情知识书”论者是从方志学的四要素,即读者(地情知识的需求者,是方志事业产生和发展的原动力);地情资料制作者(采编人员,把客观存在的地情通过社会实践和科学研究已认识的,并组成书面形式或其他形式的资料);地情知识编纂者(总纂编辑的地方志专业工作者,把地情资料进行考证、选择、升华,形成地情知识系统);志书,即地情知识载体。资料作者、编纂者、读者三者之间构成了一个地情知识积累传播循环系统。 客观存在的地情通过地情资料制作者的认识,成为地情资料;地情资料经过地情知识编纂者汇集加工,成为地情知识载体(志书)并得以传播;读者通过认识地情知识,从而能更好地从事社会实践;而在社会实践中又得到新的认识,产生新的地情资料。由此推断:方志学是研究地情知识积累传播的原理和方法的一门应用科学。方志是地情知识书。 此外,还有“方志就是一项以编修和使用方志文本为核心的基础性学术文化事业”,“方志就是一项以交流地情信息为根基的学术文化事业”。“方志是官修的地情书”,“新方志是一部朴实的、严谨的、科学的资料汇集”、“新方志是一部朴实的、严谨的、科学的资料著述”等等。但又认为说方志是一门独立的社会科学学科仍未找到原理论。 说了这么多,主要是提醒大家把目光放宽些,对方志的性质进行深入的研究。因为修志工作中遇到不少问题都要回到方志的性质这个问题上进行研究。 现就我的体会和方志与历史、地理类书的区别方面谈谈方志的性质。 一、方志的性质 上面所说“方志是地理书”,“方志是历史书”的说法不够准确。方志已超出地理、历史的内容,要求也不一样。说地情知识书,是朴实的、严谨的科学的资料性著述,恐怕也不仅限于地方志。我想对地方志的性质作如下表述:“地方志是一地自然与社会(或一事物)的历史和现状的资料性著述”。这样表述包含了如下内容和要求:一是记述的对象是“一地自然与社会”或“一事物”;二是时间范围是“历史和现状”;三是“资料性”,但不是资料的简单堆砌,而是经过科学排比的“著述”。这种提法体现了地方志的特征,这些特征都有别于地理书、历史书和统计年鉴等一类地情书。这种提法确切不确切,请大家研究。 二、方志与历史、地理类书的关系与区别 地方志的内容含百科,它与地理、历史、经济、民俗等多门科学有着密切的联系,但又有区别。 §1·3·1 方志与地理书的关系和区别

地方志中的地理分志与区域地理都要记述区域位置、面积、范围和地质、地貌、土壤、植被、动物、河湖水系等自然环境要素,以及经济地理、人文地理等要素。同时地方志的地理分志受益于地理学的研究成果与知识,而地理学的研究又需取材于地方志的资料,两者关系密切。 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一是地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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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基础科学,就区域地理来说,不仅要描述地理要素的事实,还要分别论述各种地理现状的成因,以及各要素在区域内的相互影响,相互制约与共同作用;地方志是应用科学,其中的地理分志及有关地理的内容,只记述其现象,或说“是什么”,不记述其成因,即寓“为什么”或“是什么”的事实中。二是区域地理以空间关系为座标,按其内部要素关系分类记述;地方志的地理内容是以行政区内的行政类别为记述的座标分门别类,事以类从进行记述,并且尽可能复原历史状况,即按时序记述其变化。

§1·3·2 方志与历史书的关系和区别

史、志关系和区别,有人概括为“同源异体,各有特点,相互联系,殊途同归”。史与志在体裁上有密切的关系。今方志的“述、记、志、传、图、表、录”七体,其中“记”就是大事记,是取法于正史的“本纪”的。大事记采用编年体,是我国史学久用不衰的方法;“传”是人物传,包括传、简介、表等,与正史的人物传也甚为相似;图为古图经之遗;表的运用,《史记》有十表,《汉书》有八表,这是正史常用的体裁。有官职表、世系表、大事年表、战争表、条约表,其中主要是人物表。志书吸收这种形式,广泛使用;录,实为旧志中的附录、杂记之属,专收录那些弃之可惜,取之可补充验证志文的资料,这在史书中也常用。在记述内容上,有共同性,史书往往取材于地方志。总之史中有志,志中有史,互相渗透。 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一是史重于鉴,志重于用。史通过历史现象的分析研究,探索历史发展的客观规律,直接总结经验教训,供人们借鉴;志只根据事物内部要素和外部条件的关系排比资料,供人们分析研究,总结经验教训,作决策使用。二是史书纵写,志书横排。古人有“史统而志专”的说法。史书是纵向统述一朝一代的政治、经济、文化的,如通史在记述历朝历代时,是在朝代的目下分类。如人们所说的史体立目;志专,是因为志书重点是记述当代,记近者,“近者见多,专者文备,理势当然”。志书记述的范围广泛,是一地的百科全书,必须事以类从,方能详记事物,而又不重复。所以志书是从横向排列,按实体列目记述的。正所谓横排竖写,一般不赞成史体立目。三是史书有叙有议,志书述而不论。史书是在占有大量资料的基础上,将作者的研究所得在书中阐发,所用资料不多,往往用概括的语言叙述史实,叙议结合。作者可以站出来说话,褒贬分明。要征引其中部分,往往只是作者的观点或主张;志书是从调查得来的大量资料中,经过整理鉴别,分门别类,按照事物发展中内部各要素的联系和与外部因素排比资料,寓观点于记述之中,不直接褒贬,坚持述而不论。因此,从中征引的是经过考证的资料。所以有“方志为外史所领,义备国史取材”,“方志为史料记注之书”的说法。四是史书“详古略今”,志书“详今略古”。古人有“史远而志近”的说法。史书往往是当代人写前朝史,史书褒贬分明,当代人写当代不好写,要写也只能从略,只能是详古略今;志书则不同,它是资料性著述,本地人写本地,当代人写当代,资料可靠,正所谓“事近则易核,时近则迹真”,必是“详今略古”。 以上种种区别,决定了史书和志书成书方法也不同。史书借助文献资料或考古所得,可由少数人完成;志书则不同,不仅靠文献,大量资料靠当地当代调查、采访、搜集所得,且内容极为广泛详尽,涉及各行各业,必须有各部门合作和专家的参加才能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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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方志的特征与功能

地方志的特征和功能是由其性质所决定的。 §1·4·1 地方志的特征

地方志具有区域性、连续性、广泛性和资料性的特征。

§1·4·1·1 区域性

地方志记述一个地域范围内的事物,地域性是它的特征之一。无论是省、市、县综合志,还是专业志,都有一定的明确的地域范围。或者说是空间范围,如《茂名市志》的地域范围就是茂名市现行的行政区范围。在历史上地域范围的变迁,只在建置沿革和境域中记述清楚。记述各项事物的地域范围都是现行行政区,要记满界。注意不要漏记今属现行政区,某个时期不属此行政区的地方;也不要记现在不属,过去属此行政区的范围。特别是统计数字,各个时期横断面的统计数据都要满界,但又不要越界。不然统计数字就无对比意义。正因为地方志的地域性特征,要求在事物的记述中体现地方特点。

§1·4·1·2 广泛性 方志的性质明确记述的内容是自然与社会,这就决定了方志内容的广泛性。地方志记述的是地方的实体内容,可分为自然实体、经济实体和社会实体。也可归纳为自然、社会两个方面。一部市、县综合志,除了自然环境的内容外,其他都可称之为社会的内容。一部市、县综合志称之为“百科全书”。正因为这样,地方志需横排设置篇目,才能把复杂的地情组织起来。《茂名市志》,从横的角度看,按产业部门设26编,按行业或事业设130章,按行业中的产品大类或事类设488节。可见一地的事物何等庞杂;再从纵向的角度看,大事记1636条,事物发展脉络794条,阶段横断面3633个,典型资料1200多个,重要数据50078个,人物传著153人,名录1553人,以事系人705人,反映各行各业的彩照2773张。可见内容的广泛性。

§1·4·1·3 连续性 方志要求记述各事物的历史和现状,这就决定了方志的连续性。方志的连续性主要表现在三方面:一方面是指志书部部相承不断修。在历史上,一个地方首届志书贯通古今,一般上限不限,明确统一下限。各行各业都要满限,若干年后承接上届志书的下限修续志。如此志书部部相承,不留时间空白。第二方面是指志书记述事物的连续性。志书在记述事物时,要按时间顺序记清其起源,发展变化,特别注意转折性的变化和现状,做到记述不断线。续志记述各事物要从实际出发,使之与上志衔接,一般是开门见山,直述上届志书下限次年的情况;有些则需要取适当的语言使之自然衔接;有些重要事物在上部志书下限时还未有结果的,要注意照应记述;上部志书下限不是一个完整的五年计划,如果下部志书要出现五年计划的有关数据,不要忘记上、下届志书衔接的相关问题等等。第三方面是指各阶段横断面数据不要缺项。我们所说的“记述不断线”不是年年月月,事无巨细记流水帐。主要是按事物发展的特点,运用典型和具体材料分阶段记述,每阶段出现横断面,每个横断面的数据不缺项。这样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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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阶段接一个阶段,各项数据随阶段横断面而出,也形成发展线索,呈现连续性。且这些数据形成对比性,体现阶段发展的特点和因果。

§1·4·1·4 资料性 地方志是资料性著述。资料性是方志最根本的特征。方志不直接探索自然和历史的发展规律,只提供资料,为科研或需要者使用。因此,在编纂形式上,采用记叙文体,述而不论,把是非褒贬寓于记述之中;而且对采集的资料,注意科学排比,如实记述;反对宣传色彩,反对空话套话和文艺色彩。所以,方志有着十分强烈的资料性特征。也正因为这样,使方志成为史家的取材,使各朝代各种人乐于接受,用于世,且世代相传。相反,如果志书的资料不足,且直接褒贬,宣传色彩浓厚,可能会书一出就被淘汰。历史上当权者焚书不少,但对方志却不愿意烧或不敢烧。 §1·4·2 方志的功能

方志的性质和特征,决定了一部好的方志有好的功能。用传统的说法就是“资治、教化、存史”。地方志只提供全面系统科学的资料,其功能是潜在的。要读者第二次开发才能充分发挥出来。因此,我把方志的功能拟为“存资料,助决策,作教材,供科研”。 存资料 这是地方志最基本的功能。方志为一地的百科全书,记述内容广泛,资料全面系统,这是任何一种地情书无法比拟的,是一种保存资料的可靠方式。我国旧方志涉及范围之广,数量之多,已成为我国文化遗产中的一个重要资料宝库。在今天,仍为研究地情发挥作用。旧志中的矿产、物产、农业生产技术、自然灾害、天文、地理、少数民族、宗教、赋役及经济、农民斗争、反对外来侵略、文化艺术、风俗方言、文物古迹和人物等资料,我们还觉得很有价值。我们第一届修志所采用的历史资料也多出于旧方志。 助决策 在封建社会里,统治者往往把方志作为了解地情和决策的依据。因此,地方官把方志作为“辅治之书”。社会主义新方志要为两个文明建设服务。两个文明建设要从实际出发,地方志能提供本地两个文明建设的历史和现状的实际资料,可以从志书中温故知新,更准确有效地制定工作方案和政策,起到助决策的作用。方志虽然可以助决策,但它本身不直接决策。所以,要发挥其助决策的作用,还得进一步开发。这也是以后我们要研究的问题。 作教材 所谓作教材,是指方志是很好的乡土教材。地方志是本地人写本地之事,也是本地人熟悉的事,感到亲切可信,易于接受。因此,地方志是进行爱国、爱乡教育的好教材。 供科研 国内有不少科研成果得益于地方志资料。我国当代著名的气象学家、地理学家竺可桢,在研究地方志有关植物分布、花开花落的变化、大河封冻期的记载,写成《中国近五千年来气候变化的初步研究》,科学地总结出物候的变化规律,在国际上引起强烈的反响。这是一个很典型的例证。 各地在利用开发新方志,为地方两个文明建设服务方面做了很多工作。从一些报刊的报道看,山东省做得很出色。信宜市在这方面做得也不错。希望大家都在这方面做出成绩。

§2 新方志的编纂

方志编纂学,是研究方志编纂工作原则和方法的科学。新方志编纂主要择方志编纂学的要点,结合实际,研究新方志的编纂原则,方志体例,方志的总体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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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通用的编纂方法,各种体载的编写,志书的语言,志稿的总纂、审查和方志的出版等有关问题。

§2·1 新方志编纂的指导思想和要求

§2·1·1 方志编纂的指导思想

编纂新方志首先要明确指导思想。没有正确的指导思想,就不可能保证修志工作的顺利进行和编写出高质量的志书。编写新方志,必须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运用现代科学理论和方法,全面真实地反映当地自然和社会的历史和现状,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这个指导思想应贯穿修志工作的始终,以保证志书达到思想性、科学性和资料性的统一,起到“存资料,助决策,作教材,供科研”的作用,达到为社会主义两个文明建设服务的目标。 马克思主义认为,社会的基本矛盾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阶级和阶级斗争是阶级社会中的普遍现象;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我们要学会和运用这些基本原理,准确记述社会发展的基本问题。 §2·1·1·1 全面反映社会进步

旧志重人文,轻经济,只在“贡赋”、“食货”、“物产”等门类记述经济,对社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变革记述甚少。我们在新编的地方志中,增强了对经济部类的记述,对城乡建设、工业、农业、商业、交通运输和财政金融等方面的历史和现状进行了详细记述。这其实是由于物质生产活动在人类实践活动中占主要地位所决定的。又由于社会的存在和发展的决定力量是生产方式,包括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两个方面。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是社会的基本矛盾,是整个社会形态变革的根本原因。所以志书不仅要记述生产力的进步,还要记述好与此相联系的生产关系的变革,以及由此决定的政治、文化、社会等上层建筑领域的变革等。重视生产力的记述是对的,但不能忽视上层建筑领域的记述。有此学者提醒我们,不能矫枉过正。志书对经济和文化、社会等方面的记述都应有其适当的位置。 生产力的标准是一个客观标准,物质标准。在社会主义条件下,所谓社会进步归根到底主要表现在生产力的发展上。但不能把生产力标准简单化、庸俗化。有两个方面值得注意:一是不要以生产力标准衡量一时一事的得失,不能只看到某种局部的、直接的、眼前的生产力水平,而要把它放到整个社会发展过程中考察,看是否经得起整体生产力的历史发展的检验。二是不能用生产力的标准代替各项具体标准,特别是上层建筑,它有相对的独立性,有其具体标准。生产力标准是根本标准,对其他标准起制约作用,但不能以此代替所有的标准。如果只片面强调生产力标准,不顾其他标准,且只看到一时一事,就容易产生领导者的短期行为和官出数字,数字出官的类似事情。这在修志中也是要注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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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2 正确运用阶级和阶级斗争观点

在阶级社会里,阶级斗争与特定的生产方式、经济结构总是相联系的。首届志书贯通古今,对许多事和人,特别是公安司法、政治、战争和人物等,要弄清其中人和事与赖以存在的生产方式的关系,才能正确记述。就是今后编修续志,仍然存在这个问题,仍然需要用阶级斗争观点观察和处理带有阶级斗争性质的社会矛盾和社会现象。

§2·1·1·3 准确记述社会主义建设的成就和失误

新方志坚持详今略古,重点记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的政治变化,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等方面,以反映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成就,说明社会主义的无比优越性。这是志书记述的主流,首先要着力记好。但我国现在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种制度还很不完善。因此,在记述成就的同时,要如实记述失误,以记取经验教训。记述失误主要通过资料的排比,把失误的原因和危害反映出来,不必详述失误的具体情节。同时要记述清楚党和政府纠正失误的措施和结果。 §2·1·1·4 正确记述人民群众和个人在历史上的作用

历史唯物史观认为,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历史的主人。新编地方志必须记述人民群众的作用,反映人民群众在开放改革中的事迹。在具体事物的记述中,要用以事系人的方法,把人民群众中的先进生产力代表者的事迹结合记述。《茂名市志》以事系人有705人,名录中的劳模、先进工作者,革命烈士,有创造发明的1553人,人物传中工农群众,能工巧匠,革命知识分子50余人。这样志书见物见人,真实可信,增强感染力。 在肯定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同时,也承认个人在历史上的作用。对当地历史起推动作用的党、政、军领导人物也应予肯定,在表、传和以事系人中都应有一定的位置。

§2·2 新方志编纂的基本原则

新方志的编写,要求做到思想性、科学性和资料性的统一。这就是新方志的编写原则。

§2·2·1 地方志的思想性

方志的思想性指的是方志的全部资料所表现出来的政治倾向和显示出来的社会意义。这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志书的主观思想,即编纂者的意图表现出来的对所记述的历史的看法和评价,也是编者的观点;二是志书的客观思想,是指志书所显示的社会意义,是志书反映的观点。两者应该是统一的,编者的意图、观点通过资料的排比表现出来。 衡量地方志的思想性,首先是政治标准,在编纂时,要用正确的观点统帅资料。正确的政治观点是志书的灵魂。具体是:①符合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立场、观点和方法;②符合社会主义方向;③不损害党、国家、军队及其领导人的形象;④符合民主与法制的原则;⑤符合中共中央《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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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精神;⑥正确反映社会主义建设的成就与失误,不违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⑦有利于民族团结;⑧有利于破除迷信,破除陈规陋习;⑨有利于统一战线和祖国的统一大业;⑩符合保密要求。志书符合这些要求,才称得上观点正确,思想性强。 其次是用翔实的资料正确反映事物的历史和现状及其相互关系,力求避免“政治化”的倾向。地方志不是教科书,也不是宣传品,而是朴实、严谨、科学的资料性著述,具有自身的独特性和纯洁性。因此,始终坚持述而不论,不靠政治渲染,不靠政治说教;不能用简单的对比方法,贬低往昔,歌颂当代;不能报喜不报忧,书善不书恶;不能穿鞋戴帽,空发议论;不能说大话、空话、套话;更不能说假话;不能滥用党政领导人的题词和照片等等。

§2·2·2 地方志的科学性

主要表现在内容和形式上。内容上要求资料全面、系统、真实可信,并力求客观地反映事物的本质和面貌;形式上门类设置比较合理,并力求表现出门类的相互关系。 方志结构特点是“横分门类,事以类从”。强调新方志的科学性,首先要从分类入手,坚持统一的分类标准,严格依据事物本身的科学属性来划分,使同一层次成为概念相等的并列关系,是“兄弟关系”。志书层次是按照由高至低,一级辖一级的关系,形成相同层次并列,下辖相邻的层次之和等于上一层次。这种关系一般不能混淆。当然某地某些事业特别有优势可以用升格法,但切不能滥用。其次是纵的记述要系统。记述每一个事物均应包括起始、发展变化和现状全过程,记述不能断线。再其次,在纵记事物发展过程中,主体要素要齐备,特别是横断面不能缺项。当然不能理解为年年月月巨细兼收,事物某些阶段的要素不变也要在那里画蛇添足搬抄上阶段的情况。以上从志书的整体结构看,横分门类,事以类从,层层相辖;横不缺项;纵不断线,三者都是志书科学性,也是整体性的要求。 从内容看,志属信史。志书的资料必须准确翔实,每件事、每个人、每个数字,都应准确无误。但这还不够,志书不仅仅要求事实的真实,更重要的是选择反映本质的事实,反映历史的真实。不能把个别的非本质的现象作为历史真实,以偏盖全,颠倒是非。编修志书实际是认识地情的活动,认识对象是一地的历史真实,并非仅仅是资料。事实本身有彼此辩证地统一在一起的三个层次:一是客观的历史过程中的事件;二是记录在资料中的客观事实;三是修志者通过分析资料中的事实而获得的对客观事件的科学认识。志书反映的事实,已是第三个层次的,具有科学意义的历史事实。当然,这三个层次是相互联系的,要在收集资料之后,下苦功夫去研究历史的真实。对客观事件的认识科学程度越高,志书反映历史就越真实,越可靠。 每个时代的志书,都是时代科学发展水平的综合标志之一。因此,要为现代科学研究提供有价值的资料,编纂者要充分吸取本地科学研究的新成果,善于用新的科学手段和科学概念、体系、方法去安排志书的体例、篇目,直至到内容的记述,使新方志体现同一时代的科学发展水平。 §2·2·3 地方志的资料性

资料是志书的基础。地方志的价值也在于提供科学的资料。一部资料性强的志书,其资料应达到真实、全面、系统、实用的要求。要使志书实用,经世致用,一要完整反映事物的发端(或本志书的起点)、发展演变和现状的全过程。要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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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发展的逻辑顺序记述事物,不能有什么就记什么,要有选择;二是加强宏观资料的使用,条目层次要适当。太高了太宏观,会挂一漏万,查阅不便;太低了太零碎,把事物密切联系的要素割裂,事物发展变化的因果规律难以体现;三是要重视使用反映经验教训的资料,特别是反映事业兴衰的资料;四要选用有价值的典型资料,典型的资料最能反映事业发展水平和事物的本质。总之,选择资料要重典型资料,减少一般性的资料;选用重大决策的资料,减少反映业务技术性的资料;选用反映对事物发展起关键作用的资料,减少一般工作过程的资料;选用反映工作结果的资料,减少工作方法的资料。努力优化资料,提高志书质量和价值。

§2·3 新方志编纂的质量标准

新方志编纂的质量标准,《关于地方志编纂工作的规定》已明确。大体可以概括为观点正确、资料翔实、体例完备、特点鲜明、文辞规范、印刷精美几句话。具体要求如下: §2·3·1 篇目

1、突出特色。概括一地的自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方面的实际,本着“突出特色、经世致用,求深不求全”的原则,按产业、行业、产品种类、事类分类设立篇目,不要机械地按组织机构立目,务求突出地方特色、时代特色和专业特色,写出深度。 2、归属得当。以类系事,逐级归并,横为“平起平坐”的并列关系,纵为一级管一级的统领关系。严格控制篇目升级。 3、标题简明。用词务求准确、朴实、简明、醒目,概括全文无遗漏,概念明确无歧义;忌用文艺式、新闻报道式、工作总结式、标语口号式、论文式、广告式标题。 4、排列有序。或按时间顺序排,或按主次地位排,或按因果关系排,或按习惯称谓排。不管什么方法,都要注意科学性和逻辑性,便于理其端绪,寻其始末,究其原因,识其规律。 §2·3·2 内容

1、观点正确。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实事求是地记述自然和社会的历史和现状,是非清楚,功过分明,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使全志的记述有利于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利于社会主义两个文明建设,有利于改革开放,有利于民族团结,完成祖国统一大业,发展同各国人民的友好关系。 2、史实准确。志书所有资料都须鉴别、考证,去伪存真,去粗取精。引用资料不能改动,不能移花接木,不能断章取义,不能牵强附会,务使记述符合实际,经得起历史的考验。 3、详略得当。根据修志目的、资料的实用价值决定记述的详略。一般应做到:详今略古,详近略远;详特略同;详典型略一般;详关键时期,略平常年分;详实践活动,略文件辑录;详事业发展,略工作过程;详发明创造,略技术措施;详动态资料,略静态资料。特别要注意记述人物的活动,充分反映先进人物的思想、行动及其对社会的贡献。 4、特点鲜明。一要体现地方特色,寓全国共性于地方的个性之中,突出记述由于地理环境、历史条件、主观努力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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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先于外地、优于外地的事物,以利于人们在建设中因地制宜,发扬优势。二要体现时代特色,寓历史长河的共性于历史阶段的个性之中,充分反映各个历史时期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特点,突出记述当代的新成就、新体制、新技术、新道德风尚,以利于人们认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三要体现专业特色,寓社会的共性于专业的个性之中,集中记述本产业、本行业、本事业所专有的业务活动及其特殊矛盾,以利于专业人员鉴往知今,承前启后。 5、消除抵牾。文与表,分计与合计,纵计与横计,前后左右数据要一致,相对数与绝对数吻合;分志之间,概述与各编章之间、前后之间的观点、口径、数据要一致;机构、官职、地名应用当时的法定名称,并须前后一致。 §2·3·3 体例

1、严守志界。地方志以行政区域为记述的地域范围,谓之地界;方志又按“事以类从”的原则设立篇目,谓之类界;方志还有严格的时间断限,谓之时界。这些志界都要严格遵守,不要越界,以免重复;又要防止弃界,造成缺漏。 2、横排竖写。各分志要根据事以类从的原则逐级分类横排。横排到所记述的仍然保留着相对独立性的事物时,开始纵述。但要避免分解过细,造成层次繁杂,破坏事物的整体性。竖写,即依时纵述事物的发端、演变和现状,反映兴衰起伏,彰明因果关系。但要防止事无巨细记流水帐。 3、七体并用。地方志述、记、志、传、图、表、录七种体裁并用,以志为主,又配备图表,以化繁为简,条分缕析,节省文字,扩大容量。图表附于有关章节,图文相配,文表相辅;要防止文图、文表脱节,又要避免相互重复、矛盾。图表大小要根据志书的开本“量体裁衣”,便于排版、装订,尽量避免折页图表。其他体裁下面再详述。 4、述而不论。方志的纵述一律采用记述体、语体文。坚持述而不论,通过资料的科学排比、组合来表达观点,说明问题,寓论于记述之中。不能夹叙夹议,更不能空发议论。不能用工作总结、教材讲义、文艺作品、新闻报道、科技读物等文体,不能用文言文或文白夹杂的半文言。 §2·3·3 文字

1、严谨。遣词用句须遵守语法,符合逻辑,务必概念准确、语义明确。时间概念要准确,不用“很久”、“最近”、“以前”、“以后”等笼统的词语;空间概念要准确,不用“附近”、“周围”等模糊概念;专用名词要准确,不用“中央”、“全国会议”、“上级机关”等泛指词语;指代要明确,不用“多数人认为”、“专家认为”等抽象词语。不滥用简称。 2、朴实。不说空话、套话,不滥用“最”、“极”、“巨大”、“重大”等副词和形容词,不滥用“如果”等假设之词和“由此可见”等推理之词等。 3、简洁。事无重复,章无虚设,段无冗句,句无余字,做到言简意赅。 4、流畅。语句结构清晰,文理通顺,语言流利,标点准确,可读性强。 5、规范。标题格式、名称使用、时间表述、数字书写、计量名称、引文注释、图表处理等方面的行文要符合行文通则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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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4 出版

1、发稿要做到“齐、清”。发稿前要检查原稿是否齐全,如序言、后记、编审人员名单、目录、附封、扉页、照片、插图等,不要遗漏。文稿要清楚,用标准格纸,一字一标点各占一格,字只要工整;改动的地方要用钢笔,不要用铅笔;句改过乱的要重新抄写清楚。 2、装帧设计应适用、美观、经济。如果上级有要求则按要求办,无要求则自行设计。市、县综合志要求16开本、横排、精装。封面、附封的设计应醒目、典雅、朴实、大方,字体、字号要协调、美观。 3、校对要细致。校对时要注意错字、倒字、横字、多字、漏字、残字以及安排、另行、字体、字号的差错;查标题有无偏斜,字体、字号是否统一,页码是否连贯,书眉、双单码是否排对;查注释与正文所标序号是否吻合;查图、表及各项附文的位置是否恰当;查行距是否匀称,字距是否符合要求;查各级标题的字体、字号是否全书统一。特别要注意交叉使用的资料基本事实是否一致等等。 4、印刷要清晰。墨色要均匀,字迹要清晰,不残、不糊、不掉;套印要准确,不偏不离;书页要干净,无油污、野墨迹等。 5、装订要坚固、准确。不缺页、不重页、不串页、不倒页,无不合工艺要求的成品出现。

§2·4 方志的体例

什么是体例?《现代汉语词典》说:“著作的编写格式;文章的组织形式”。《辞海》注释为:“纲领制度和内容细则”;“著作的体裁和凡例”。方志的体例是什么?古今方志学家的说法不一,有些概括的内容多些,有些概括内容少些。现在按内容宽一些的来讲,主要讲志体、文体以及断限、详略、纵横等编写规格、形式。 一、志体 志体是方志体例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最能体现志书形式特点的,它主要由结构、体裁、章法三个要素组成。 §2·4·1 结构

志书的结构包括志书的基本框架,结构方式及层次安排。其特点是横分门类,纵述历史。志书强调横分门类,是由志书的内容和功能所决定的。①方志门类广,内容繁杂,横排便于全面记述;②资料性是志书的基本特性之一,采用横排,多层次结构,可以排比集纳众多的资料;③便于检索,横排便于读者查找自己需要的资料。 方志横排的原则是事以类从。事物总是普遍联系的,它的联系又是呈系统性的。每一个具体相对独立的事物都可自成系统,每个系统又由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要素组成下一等级的系统。要根据系统的不同地位和等级的相互关系以及要素的相对独立性,事以类从,横分门类,到系统的要素还是相对独立的实体事物,便于保留事物的整体性,且便于宏观记述事物时,则事以类从,组织具体内容,进行纵述。这样形成不同地位、等级,上下相辖,相同层次平列的序列层次。 志书的结构体裁,一般可分为:一是纲目式大编体。县志多用此种方式。在县志这个大系统下,按部类分成地理、经济、政治、文化、社会、人物几大编,下按行业或门目设章,即分志,人们习惯称之为两级分目法。其实并非两级,门目下一般按组成要素设节等等。二是一级并列式中小编体。市志多采用这种体式。在市志这个大系统下,按产业或部门立20余至30编。下按行业、门目设章,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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