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夫妻一方为债务人案件的相关法律问题解答
更新时间:2024-01-02 00:51:01 阅读量: 教育文库 文档下载
我们—法律风险防范专家
本微信公众号系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陈淦律师团队开设,点击右上角,分享朋友圈。更多信息请关注微信号“LawyerTeam-N”或点文头标题下方“陈淦法律团队”直接收藏关注。倾团队之力为您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回复“律师”或“团队”获取联系方式。
514、浙江省级人民法院
关于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夫妻一方为债务人案件的相关法律问题解答
浙高法【2014】38号
本省各级人民法院:
为规范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夫妻一方为被执行人的案件,平等保护当事人和案外人的合法权益,我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了《关于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夫妻一方为债务人案件的相关法律问题解答》,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执行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实践中如遇有问题,请及时报告我院执行局。
2014年2月26日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一、执行依据确定夫妻一方为债务人的案件,应当如何采取执行措施? 答:执行依据确定夫妻一方为债务人(指夫妻一方参加诉讼、仲裁或者公证),且未明确债务性质的,可以执行该债务人个人名下的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债务人的份额。
执行机构根据相关证据经审查判断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可以执行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经执行仍不足清偿的,可以执行夫妻另一方的个人财产。
个人财产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明确规定属于夫妻一方个人所有的财产。
二、执行程序中如何把握债务性质的判断标准?
答:执行依据对债务性质未予明确的,执行程序中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进行判断和审查,即以债务是否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作为判断标准。
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下列债务,执行机构在案外人异议审查时可以认定为个人债务:
1.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
2.夫妻一方擅自举债资助与其没有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所产生的债务; 3.夫妻一方因继承或者受赠归其个人所有的财产过程中产生的债务; 4.夫妻一方管理个人财产所产生的债务;
5.夫妻一方擅自对外担保且另一方未因担保行为获益产生的债务; 6.夫妻一方因刑事犯罪被判处的财产刑部分;
7.夫妻一方因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行为所产生的债务; 8.为支付夫妻间诉讼而产生的诉讼费用所产生的债务; 9.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规定的其他个人债务。
三、债务性质经判断为夫妻共同债务的,执行程序应当如何进行?
答:执行机构可直接作出裁定查封、扣押、冻结、变价夫妻共同财产或者非被执行人的夫妻另一方名下的财产,而无需裁定追加夫妻另一方为被执行人。
执行裁定书主文部分应当写明执行的具体财产。
四、债务性质经判断为个人债务,申请执行人对此有异议,应当如何处理? 答:债务性质经判断为夫妻一方个人债务的,执行机构不得对夫妻另一方个人所有的财产采取执行措施,申请执行人对判断为个人债务有异议,执行机构应当告知其另行诉讼解决。
申请执行人提起诉讼的,立案部门应当受理,案由为夫妻共同债务确认纠纷。 五、夫妻一方以正在执行的债务不属于共同债务,法院执行夫妻共同财产不当为由而提出异议,应当如何处理?
答:夫妻一方以正在执行的债务非共同债务,法院执行夫妻共同财产不当为由而提出异议,系对执行机构采取执行措施的财产概括主张实体权利,该异议可视作案外人异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的规定办理。执行机构可按本解答第二条明确的标准进行审查作出裁定。异议人或者执行申请人不服裁定的,可以依法提起案外人或者执行申请人执行异议之诉。
六、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审理期间,执行机构可否对夫妻另一方的财产采取处分性执行措施?
答:该夫妻另一方提出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是为了阻却执行程序进行,且执行程序中对债务性质的判断主要是依据表面的证据,可能与审判部门经过实体审理后的作出的判断不一致,故此类案件在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审理期间,一般情况下不宜对相应财产采取处分性措施,执行机构应当根据判决结果再行执行。但申请执行人提供足额有效担保并要求继续执行的,执行机构可采取出分性措施。
七、经判断为夫妻个人债务的案件,需要执行被执行人夫妻共同财产中的份额,或者登记在夫妻另一方名下的共同财产,应当如何执行?夫妻另一方提出异议,如何救济?
答:经判断为夫妻个人债务的案件,应当执行属于被执行人所有或者其个人名下的财产。
被执行人所有或者其名下的财产不足清偿的,可执行夫妻共同财产中的一半份额。如登记在夫妻另一方名下的财产系夫妻共同财产的,也可执行。执行机构可直接对上述共同财产采取相应的执行措施。
夫妻另一方对被执行人个人名下的财产主张权利,或者对登记在其名下的财产是否系共同财产或者财产份额提出异议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的规定处理。
夫妻另一方就财产份额提出异议,或者对被执行人个人名下的财产主张权利,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审理期间不停止执行。
八、债务性质判断为夫妻共同债务,但被执行人已经离婚,申请执行人要求执行原夫妻另一方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或者其个人财产,该如何处理?
答:可以裁定执行原夫妻另一方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或者其个人财产,而无需追加其为被执行人。原夫妻另一方对执行其财产不服而提出异议,属于案外人异议,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处理。
本微信公众号系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陈淦律师团队开设,点击右上角,分享朋友圈。更多信息请关注微信号“LawyerTeam-N”或点文头标题下方“陈淦法律团队”直接收藏关注。倾团队之力为您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回复“律师”或“团队”获取联系方式。 陈淦律师个人微信交流:visonchengan
我们—因为专注,所以专业
【专题声明】因团队内律师专业分工问题,资料推送会有先后交替,不可能一个专题穷尽,如需查阅全部专题资料,请关注“陈淦法律团队”后从历史消息中查阅往期信息。
【免责声明】所有资料非最终法律观点,如需引用请以官方正式文本为准。转载上述内容,本服务团队对文中陈述及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仅作参考。具体请与相关律师联系。
【版权声明】本公众号为资料免费分享、交流和推荐之用。我们尊重版权人的著作权,但因部分文章系网络取得,无法与相关作者取得联系也未能注明作者,如作者对转载分享持有异议,可直接在公众号进行回复并提供相应证明,要求删除或支付稿费;本公众号将在核实后会应要求支付相应稿费或及时删除。
正在阅读:
关于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夫妻一方为债务人案件的相关法律问题解答01-02
2015淮安市统测作文徐青藤门下走狗讲评10-25
我和妈妈去赶集02-16
2014水轮机结构设计(毕业设计指导书)05-03
第二章 网孔分析和节点分析07-26
焦点关注 小编推荐!镇江市大港新区05-03
浅谈地铁综合联调10-08
学前儿童艺术教育(音乐)试题08-28
- exercise2
- 铅锌矿详查地质设计 - 图文
- 厨余垃圾、餐厨垃圾堆肥系统设计方案
- 陈明珠开题报告
- 化工原理精选例题
- 政府形象宣传册营销案例
- 小学一至三年级语文阅读专项练习题
- 2014.民诉 期末考试 复习题
- 巅峰智业 - 做好顶层设计对建设城市的重要意义
- (三起)冀教版三年级英语上册Unit4 Lesson24练习题及答案
- 2017年实心轮胎现状及发展趋势分析(目录)
- 基于GIS的农用地定级技术研究定稿
- 2017-2022年中国医疗保健市场调查与市场前景预测报告(目录) - 图文
- 作业
- OFDM技术仿真(MATLAB代码) - 图文
- Android工程师笔试题及答案
- 生命密码联合密码
- 空间地上权若干法律问题探究
- 江苏学业水平测试《机械基础》模拟试题
- 选课走班实施方案
- 方为
- 债务人
- 法律文书
- 生效
- 法律问题
- 案件
- 解答
- 夫妻
- 执行
- 确定
- 相关
- 关于
- 口号标语之一站到底选手口号
- 2016年春季学期九年级期中教学质量检测
- 果蔬分类及化学特性
- 南京大学植物学考研经验总结
- 新党章理论考试试题及答案
- 八上思想品德教案课题绪论
- 银杏主要虫害及其综合防治方法
- 2018-2019年小学语文教科版《二年级下册》《第七单元》《13 不动笔墨不读书》课后练习试卷1
- 2013-2014小学一年级语文下学期期末试卷(配北师版)
- 事故致因理论
- 中介房源和客源的开发
- 《教育技术学导论(本科)》17年9月作业考核答案
- 河北省邯郸市2014届高三第二次模拟考试 理综试题(word版)
- 财务报表期末复习指导
- 《证券市场基础知识》 重要数字、年份、指数等汇总
- 2014年中考复习:初中英语分类练习—连词用法详解
- 龙山中学九年级语文上册第一次月考试题及答案
- 2014年天津大学生村官考试最新时事: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进一步减少和规范涉企收费
- 读《增广贤文》有感
- 学校体育学复习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