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取消的行政审批以外市级行政权力事项目录 - 图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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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的行政审批以外市级行政权力事项目录 序号 1 项目名称 制定年森林采伐限额 种类 其他行政权 实施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09年8月27日修订) 《黑龙江省教育委员会、黑龙江省物价局、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部分调整招生报名考试等级费标准的通知》(黑教联字〔2000〕17号) 《国防交通条例》(2011年1月8日修订) 《关于教师教龄津贴的若干规定》(劳人薪〔1985〕40号)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2006年9月1日修订) 二、《幼儿园管理条例》(1990年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4号) 《残疾人教育条例》(2011年1月8日修订) 实施主体 市政府/ 市林业局承办 市教育局 市发展和改革 委员会 市教育局 清理意见 取消 备注 2 收取计算机基础考试考务费 行政征收 取消 3 4 参与国防交通控制用地审定 教龄津贴审核 幼儿园、小学、初中办学水平评估认定 对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残疾状况进行鉴定,并对其接受教育的形式提出意见 蒙古语文标准化、规范化工作 机动车延缓报废审核 对境外就业人员办理出入境证件 发放城镇义务兵家属优待和现役军人军功奖 其他行政权 其他行政权 取消 取消 5 其他行政权 市教育局 取消 6 其他行政权 市教育局 取消 7 8 9 10

其他行政权 其他行政权 其他行政权 其他行政权 无法律依据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54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2012年主席令第57号) 《黑龙江省军人抚恤优待办法》(2009年省政府令第11号) 141

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市公安局 市公安局 市民政局 取消 取消 取消 取消

序号 项目名称 种类 实施依据 《民政部、财政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关于调整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工勤费和护理费标准的通知》(政干〔2010〕322号)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2011年7月29日修订)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2005年8月28日修订) 二、《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2006年司法部令第10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2009年8月27日修订) 《律师执业管理办法》(2008年司法部令第12号) 《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2005年司法部令第96号) 《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2005司法部令第95号) 一、《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2005年司法部令第95号) 二、《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2005年司法部令第96号)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2000年司法部令第60号) 《关于公布执行中国珠算协会珠算珠算式心算鉴定比赛规程的通知》(中珠〔1999〕24号) 142

实施主体 清理意见 备注 11 军队离退休干部护理费审批 其他行政权 市民政局 取消 12 对负有军人优待义务的单位不履行优待义务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市民政局 取消 13 公证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 其他行政权 市司法局 取消 14 15 16 17 仲裁机构设立登记 律师执业证申领和年度注册 司法鉴定人技术职称评聘审核 司法鉴定机构资质管理和鉴定质量管理评估 司法鉴定机构、鉴定人诚信等级评估 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规范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其他行政权 其他行政权 其他行政权 其他行政权 市司法局 市司法局 市司法局 市司法局 取消 取消 取消 取消 18 其他行政权 市司法局 取消 19 行政检查 市司法局 取消 20 珠算鉴定 其他行政权 市财政局 取消

序号 21 项目名称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福利管理 种类 其他行政权 实施依据 《大庆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大庆市人事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庆编发〔2001〕98号) 一、《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 二、《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退休审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黑劳社发〔2007〕12号) 一、《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1996年5月1日施行) 二、《境外就业中介管理规定》(2002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15号) 无法律依据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单位资质管理办法》(2005年国土资源部令第30号)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2007年建设部令第160号) 《建制镇规划建设管理办法》(1995年建设部令第44号)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2007年建设部令第158号) 《黑龙江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2004年1月1施行)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1999年建设部令第65号) 143

实施主体 市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局 清理意见 取消 备注 22 病退、特殊工种人员退休的办理 其他行政权 市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局 取消 23 境外人员市内就业的经办审核 其他行政权 市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局 取消 24 劳务用工管理 辖区地质环境和地质灾害评估、勘查、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的资质审核备案 部分乙级、丙级勘察设计单位资质核准 市政设施有偿使用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核准 外省建设监理企业进庆备案 异地承接勘察设计业务备案 其他行政权 市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局 市国土资源局 市城乡建设局 市城乡建设局 市城乡建设局 市城乡建设局 市城乡建设局 取消 25 26 27 28 29 30

其他行政权 其他行政权 其他行政权 其他行政权 其他行政权 其他行政权 取消 取消 取消 取消 取消 取消

序号 项目名称 种类 实施依据 一、《房屋登记办法》(2008年建设部令第168号) 二、《建制镇规划建设管理办法》(2010年12月31日修订) 三、《黑龙江省乡村建设管理办法》(2006年省政府令第13号) 一、《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593号) 二、《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国务院令第370号) 《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物价厅、黑龙江省交通厅关于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结业考试等收费标准的通知》(黑财综字〔2000〕103号) 《省财政厅、物价局、交通厅关于下发道路运输货物托运单工本费收取标准的通知》(黑财综〔1997〕132号、黑交财〔1997〕274号) 《黑龙江省农村公路条例》(2011年3月1日施行) 一、《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2004年交通部令第3号) 二、《公路工程质量监督规定》(2005年交通部令第4号) 一、《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2006年交通部令第9号) 二、《省交通厅、财政厅、物价局关于印发〈黑龙江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岗前培训收费标准〉的通知》(黑交字〔1993〕13号) 《黑龙江省公路工程工地试验室管理办法(试行)》(黑交发〔2008〕229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1995年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令第6号) 144

实施主体 清理意见 备注 31 村镇房产登记 其他行政权 市城乡建设局 取消 32 扣押涉嫌非法营运车辆 行政强制 市交通运输局 取消 33 理论教员、操作教员上岗培训收费 收取道路运输货物托运单工本费 农村公路的建设项目设计、变更审批 农村公路竣(交)工验收 行政征收 市交通运输局 取消 34 35 行政征收 其他行政权 市交通运输局 市交通运输局 取消 取消 36 其他行政权 市交通运输局 取消 37 收取危险货物运输岗前培训费 设置公路工程工地试验室审核 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规定行为的处罚 行政征收 市交通运输局 取消 38 39

其他行政权 行政处罚 市交通运输局 市商务局 取消 取消

序号 40 项目名称 对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对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管理法律、法规等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种类 行政检查 实施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32号)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31号)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管理规定》(1995年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令第5号)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管理规定实施细则》(2004年1月1日修订)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国务院令第401号)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国务院令第402号)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障措施条例》(国务院令第403号)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1993年12月1日施行) 《直销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3号) 《外经贸部关于印发<加工贸易审批管理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1999〕外经贸管发第314号) 《外派劳务人员培训工作管理规定》(2002年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令第1号)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85号) 《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307号) 《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2011年新闻出版总署、商务部令第52号) 实施主体 市商务局 清理意见 取消 备注 41 行政检查 市商务局 取消 42 对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反不正当竞争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行政检查 市商务局 取消 43 44 45 46 47 48 对《直销管理条例》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加工贸易批准 设立外派劳务人员培训中心审核 商业特许经营企业信息公开备案 对违反《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规定行为的处罚 设立出版物连锁经营企业或者其他连锁经营企业申请从事出版物连锁经营业务审核 行政检查 其他行政权 其他行政权 其他行政权 行政处罚 其他行政权 市商务局 市商务局 市商务局 市商务局 市商务局 市文化广电 新闻出版局 取消 取消 取消 取消 取消 取消 145

序号 49 项目名称 征收社会抚养费 对晚婚、晚育的和落实避孕节育措施的农村居民给予奖励和照顾 对符合再生育条件而自愿不生育的夫妻,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后给予奖励 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夫妻按照规定给予奖励 种类 行政征收 实施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2002年9月1日施行) 二、《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357号) 《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4年4月22日修正) 《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4年4月22日修正)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2002年9月1日施行) 二、《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4年4月22日修正)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2002年9月1日施行) 二、《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4年4月22日修正) 《审计机关监督社会审计组织审计业务质量的暂行规定》(1999年审计署令第1号) 《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办法》(2009年12月30日修订) 《黑龙江省环境监测管理办法》(2009年省政府令第4号) 《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2007年国家统计局令第6号) 一、《国家计委关于印发<价格认证管理办法>的通知(计价格〔1999〕1074号) 二、《黑龙江省涉案物价格鉴证条例》(2004年12月1日施行) 实施主体 市人口和计划 生育委员会 市人口和计划 生育委员会 市人口和计划 生育委员会 市人口和计划 生育委员会 清理意见 取消 备注 50 行政给付 取消 51 行政给付 取消 52 行政给付 取消 53 对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进行奖励 对违反《审计机关监督社会审计组织审计业务质量的暂行规定》行为的处罚 生产、进口和转移新化学物质备案 环境监测机构资格审查认定 统计人员从业资格认定 行政给付 市人口和计划 生育委员会 取消 54 55 56 57 行政处罚 其他行政权 其他行政权 其他行政权 市审计局 市环境保护局 市环境保护局 市统计局 取消 取消 取消 取消 58 涉案物价格认证 其他行政权 市物价监督管理局 取消 146

序号 59 60 61 项目名称 采集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审核 对违反《黑龙江省义务植树条例》规定行为的处罚 对《黑龙江省农村合作经济承包合同管理条例》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对违反《农作物种子质量纠纷田间现场鉴定办法》规定行为的处罚 军用粮票管理 销毁、强制补检从省外引进的种用、乳用动物及精液、胚胎、种蛋 对违反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法律、法规、规章行为的处罚 对渔港内的有关船舶、设施禁止其离港,或者令其停航、改航、停止作业 对渔港内的有关船舶、设施采取强制性处置措施 征用、使用草原审核 对违反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相关规定行为的处罚 重点公共场所及重点亮化工程项目的亮化方案的审核 种类 其他行政权 行政处罚 行政检查 实施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204号) 《黑龙江省全民义务植树条例》(2013年3月1日施行) 《黑龙江省农村合作经济承包合同管理条例》(1988年12月1日施行) 《农作物种子质量纠纷田间现场鉴定办法》(2003年农业部令第28号) 无法律依据 《黑龙江省种畜禽管理条例》(1997年4月25日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2011年1月8日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2011年1月8日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2011年1月8日修正) 《黑龙江省草原条例》(2006年1月1日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1月1日施行) 实施主体 市林业局 市林业局 市农业委员会 (市粮食局) 市农业委员会 (市粮食局) 市农业委员会 (市粮食局) 市畜牧兽医局 清理意见 取消 取消 取消 备注 62 63 64 行政处罚 其他行政权 其他行政权 取消 取消 取消 65 行政处罚 市畜牧兽医局 取消 66 67 68 69 行政强制 行政强制 其他行政权 行政处罚 市畜牧兽医局 市畜牧兽医局 市畜牧兽医局 市城乡规划局 取消 取消 取消 取消 70 其他行政权 《大庆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大庆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职能配置、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庆编发〔2001〕88号) 147

取消

序号 项目名称 规范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成立、备案、运作等程序 体育仲裁 申办国际性全国性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体育竞赛体育表演活动审核 体育竞赛、体育表演活动的名称、徽标、吉祥物审批 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考核 种类 实施依据 实施主体 清理意见 备注 71 其他行政权 72 73 74 75 行政裁决 其他行政权 其他行政权 其他行政权 一、《物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04号) 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业主大会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的通知》(建房〔2009〕27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2009年8月27市体育局 修正) 《黑龙江省体育经营活动管理条例》(2005年6月24日修正) 《黑龙江省体育经营活动管理条例》(2005年6月24日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9年8月27日修订) 一、《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 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2011年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1号) 三、《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2009年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0号)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548号) 一、《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3年12月4日修订) 二、《关于<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的实施意见》(黑安监发〔2013〕5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9年8月27日修订) 市体育局 市体育局 市安全生产 监督管理局 取消 取消 取消 取消 取消 76 非煤矿矿山、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审核 其他行政权 市安全生产 监督管理局 取消 77 安全培训机构资格审核 化工、医药行业使用(储存)危险化学品非许可类企业安全评价备案 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干部考核 其他行政权 市安全生产 监督管理局 市安全生产 监督管理局 市安全生产 监督管理局 取消 78 其他行政权 取消 79 其他行政权 取消 148

序号 80 81 82 83 84 85 86 87 88 项目名称 中国公民自费出国和边境旅游团队审核 旅游开发建设项目审核 旅游厕所质量等级评定 提出地震预报意见 征购违法出卖或者赠送的档案 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法规、规章行为的强制执行 对违反兽药管理有关规定行为的处罚 企业动产抵押登记 对违反《个体工商户条例》规定行为的处罚 种类 其他行政权 其他行政权 其他行政权 其他行政权 其他行政权 行政强制 行政处罚 其他行政权 行政处罚 实施依据 《黑龙江省旅游条例》(2009年3月1日施行) 《黑龙江省旅游条例》(2009年3月1日施行) 《旅游厕所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GB/T18793-2003)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2008年12月27日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1996年7月5日修订)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02年3月24日修订) 《兽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04号) 《动产抵押登记办法》(2007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30号) 实施主体 市旅游局 市旅游局 市旅游局 市地震局 市档案局 市住房公积金 管理中心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清理意见 取消 取消 取消 取消 取消 取消 取消 取消 取消 备注 《个体工商户条例》(2014年2月19日修订)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一、《集邮市场管理办法》(2013年交通运输部令第7号) 二、《邮电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个人经营集邮票品管理办法的通知》(邮部联〔1995〕672号)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国家粮食储备局关于发布<粮食陈化鉴定管理办法>的通知》(质技监局监发〔1999〕150号) 《中国名牌产品管理办法》(2009年12月18日修正) 149

89 对集邮违法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取消 90 粮食陈化鉴定 对《中国名牌产品管理办法》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其他行政权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取消 91

行政检查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取消

序号 项目名称 公安机关对违法行为人强制医疗 对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房屋拆迁纠纷进行裁决 决定城市房屋拆迁行政强制执行 对造成水土流失且不进行治理的企业事业单位责令停业治理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体规划审查 征收普通高中毕业证验印费 种类 实施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11年5月1日修订)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法释〔2012〕21号)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2011年1月21日废止)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2011年1月21日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1年3月1日施行) 《开发区规划管理办法》(2010年12月31日废止) 《黑龙江教育委员会关于下发<黑龙江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管理规定(暂行)>的通知》(黑教委〔1997〕177号) 《国务院关于劳动教养问题的决定》(2013年12月28日废止) 《黑龙江省消防条例》(2010年10月1日施行) 《黑龙江省公车私用处罚办法》(2006年10月23日废止) 《社会福利企业管理暂行办法》(2007年10月29日废止) 《救灾捐赠管理暂行办法》(2008年4月28日废止) 实施主体 清理意见 备注 92 行政强制 市公安局 取消 93 94 95 96 行政裁决 行政强制 行政处罚 其他行政权 市政府/ 市房产管理局承办 市政府/ 市房产管理局承办 市政府/ 市水务局承办 市政府/ 市城乡规划局承办 市教育局 取消 取消 取消 取消 依据条款废止。 97 行政征收 取消 依据条款废止。 98 99 100 101 102 决定劳动教养 封存或者扣押消防产品及相关设备、设施 对公车私用行为的处罚 对违反社会福利企业管理行为的处罚 救灾物资的管理 行政强制 行政强制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其他行政权 市公安局 市公安局 市监察局 市民政局 市民政局 取消 取消 取消 取消 取消 依据条款废止。 150

序号 103 项目名称 对《社会福利企业管理暂行办法》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对劳动教养法律规范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劳教人员所外执行、所外就医和被提前解除劳动教养的审核 劳教人员放(准)假审批 劳教人员记分考核、奖惩审批 选举和批准劳教人员民主管理委员会成员 执行劳动教养决定 投资评审检查 清产核资结果审批 对违反《黑龙江省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行为的处罚 对《黑龙江省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贯彻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对在继续教育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种类 行政检查 实施依据 《社会福利企业管理暂行办法》(2007年10月29日废止) 《国务院关于劳动教养问题的决定》(2013年12月28日废止) 《国务院关于劳动教养问题的决定》(2013年12月28日废止) 《国务院关于劳动教养问题的决定》(2013年12月28日废止) 《国务院关于劳动教养问题的决定》(2013年12月28日废止) 《国务院关于劳动教养问题的决定》(2013年12月28日废止) 《国务院关于劳动教养问题的决定》(2013年12月28日废止) 《财政投资评审管理暂行规定》(2011年2月21日废止) 《关于做好日常清产核资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2006年3月30日废止) 《黑龙江省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2011年1月5日废止) 《黑龙江省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2011年1月5日废止) 《黑龙江省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2011年1月5日废止) 151

实施主体 市民政局 清理意见 取消 备注 104 行政检查 市司法局 取消 105 其他行政权 市司法局 取消 106 107 108 109 110 111 112 113 其他行政权 其他行政权 其他行政权 行政强制 行政检查 其他行政权 行政处罚 行政检查 市司法局 市司法局 市司法局 市司法局 市财政局 市财政局 市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局 市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局 市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局 取消 取消 取消 取消 取消 取消 取消 取消 114 其他行政权 取消

序号 项目名称 种类 实施依据 一、《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劳动保险费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设部建人〔1996〕512号) 二、《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养老保险费征缴有关问题的通知》(黑人社发〔2012〕60号) 《黑龙江省新型墙体材料开发利用管理规定》(2007省政府令第6号) 《黑龙江省新型墙体材料开发利用管理规定》(2007省政府令第6号) 《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全面整顿住宅建设收费取消部分收费项目的通知》(计价格〔2001〕585号) 一、《黑龙江省建设委员会、中国人民建设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关于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督范围和取费标准及有关规定的通知》(黑建经字〔1986〕22号) 二、《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全面整顿住宅建设收费取消部分收费项目的通知》(计价格〔2001〕585号) 一、《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17号) 二、《关于印发绥满公路大庆市区段机动车辆通行费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黑财综字〔1999〕21号) 一、《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17号) 二、《关于印发绥满公路大庆市区段机动车辆通行费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黑财综字〔1999〕21号) 实施主体 市社会保险 事业管理局 清理意见 备注 115 征收建设工程养老保险费 行政征收 取消 征缴事项废止。 116 117 118 粘土实心砖生产量核定 粘土实心砖生产量审定 征收工程定额测定费 其他行政权 其他行政权 行政征收 市城乡建设局 市城乡建设局 市城乡建设局 取消 取消 取消 征缴事项废止。 征缴事项废止。 征缴事项废止。 119 收取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费 行政征收 市城乡建设局 取消 征缴事项废止。 120 收取G015国道绥满公路市区段通行费 行政征收 市交通运输局 取消 征缴事项废止。 121 收取月票通行费 行政征收 市交通运输局 取消 征缴事项废止。 152

序号 项目名称 收取S201省道林肇公路林杜段通行费 种类 实施依据 一、《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17号) 二、《林肇公路林杜段机动车辆通行费征收管理办法》(黑财综〔2001〕5号) 一、《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17号) 二、《绥肇公路肇州段机动车辆通行费征收管理办法》(黑财综字〔1999〕193号) 《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17号) 《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17号) 《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物价局、黑龙江省交通厅关于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结业考试等收费标准的通知》(黑财综字〔2000〕103号) 《黑龙江省养路费征收管理条例》(2010年6月11日失效) 《黑龙江省养路费征收管理条例》(2010年6月11日失效) 《黑龙江省养路费征收管理条例》(2010年6月11日失效) 《黑龙江省养路费征收管理条例》(2010年6月11日失效) 《黑龙江省养路费征收管理条例》(2010年6月11日失效) 《黑龙江省养路费征收管理条例》(2010年6月11日失效) 《黑龙江省养路费征收管理条例》(2010年6月11日失效) 153

实施主体 清理意见 备注 122 行政征收 市交通运输局 取消 征缴事项废止。 123 收取S305省道绥肇公路肇州段通行费 收取S201省道林肇公路杜肇段通行费(他拉哈收费站) 收取S201省道林肇公路杜肇段通行费(一心收费站) 收取培训结业考试费、证牌件工本费 征收拖拉机养路费 征收农村小四轮拖拉机养路费 征收侧三轮摩托车养路费 征收老型农用三轮运输车养路费 征收港田类正三轮载客摩托车养路费 征收二轮摩托车养路费 征收新型农用三轮运输车养路费 行政征收 市交通运输局 取消 征缴事项废止。 124 125 行政征收 行政征收 市交通运输局 市交通运输局 取消 取消 征缴事项废止。 征缴事项废止。 126 行政征收 市交通运输局 取消 征缴事项废止。 127 128 129 130 131 132 133

行政征收 行政征收 行政征收 行政征收 行政征收 行政征收 行政征收 市交通运输局 市交通运输局 市交通运输局 市交通运输局 市交通运输局 市交通运输局 市交通运输局 取消 取消 取消 取消 取消 取消 取消

序号 134 项目名称 收取公路运输管理费 种类 行政征收 实施依据 《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转发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第一批降低22项收费标准的通知》(黑价联字〔1997〕78号) 《省物价局、财政厅、交通厅转发关于规范公路客货运附加费增加公路建设资金的通知的通知》(黑价联字〔1998〕第44号) 一、《省物价局、财政厅、交通厅转发关于规范公路客货运附加费增加公路建设资金的通知的通知》(黑价联字〔1998〕第44号) 二、《黑龙江省财政厅、物价局、交通厅关于开征公路货物运输附加费的通知》(黑财综字〔1996〕108号) 《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第一批降低22项收费标准的通知》(计价费〔1997〕2500号)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管理条例》(2012年11月9日修正) 二、《省物价局经营收费管理处关于收取汽车维修行业管理证件印制工本费的批复》(经便函〔2001〕3号) 《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管理办法》(2011年1月24日废止) 《报纸管理暂行规定》(2005年12月1日废止) 《期刊管理暂行规定》(2005年12月1日废止) 《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安全管理办法》(2010年2月6日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2009年6月1日废止) 154

实施主体 市交通运输局 清理意见 取消 备注 征缴事项废止。 135 收取公路旅客运输附加费 行政征收 市交通运输局 取消 征缴事项废止。 136 收取公路货物运输附加费 行政征收 市交通运输局 取消 征缴事项废止。 137 收取水路运输管理费 行政征收 市交通运输局 取消 征缴事项废止。 138 收取汽车维修行业管理证件印制工本费 对《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管理办法》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对《报纸管理暂行规定》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对《期刊管理暂行规定》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对违反《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安全管理办法》规定行为的检查 对违反食品卫生管理等法律、法规、规章行为的处罚 行政征收 市交通运输局 取消 征缴事项废止。 139 140 141 142 143

行政检查 行政检查 行政检查 行政检查 行政处罚 市文化广电 新闻出版局 市文化广电 新闻出版局 市文化广电 新闻出版局 市文化广电 新闻出版局 市卫生局 取消 取消 取消 取消 取消

序号 144 项目名称 对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发生放射事故或者有证据证明危害状态可能导致放射事故发生时责令暂停有关从业活动,封存有关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并会同有关部门控制危害现场 已经发生或可能发生艾滋病传播危险时对艾滋病病人及其感染者进行医学观察或留验,封存有关物品 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品管理 进口装置有放射性同位素仪表的备案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猎枪弹具管理办法》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对《国家林业局印发关于造林质量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制度的规定》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大中型农村能源建设项目的技术方案,组织审定 对违反农村能源管理行为的处罚 对农村能源法律规范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收取水利工程质量监督费 种类 行政检查 实施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2009年6月1日废止) 实施主体 市卫生局 清理意见 取消 备注 145 行政强制 《放射工作卫生防护管理办法》(2006年3月1日废止) 市卫生局 取消 146 行政强制 《黑龙江省艾滋病性病预防控制办法》(2012年1月16日修正) 《计划生育系统宣传品管理办法》(2007年12月10日废止)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2005年12月1日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猎枪弹具管理办法》(2001年10月6日废止) 《国家林业局印发关于造林质量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制度的规定》(2001年10月30日施行) 《黑龙江省农村能源管理规定》(2008年3月1日废止) 《黑龙江省农村能源管理规定》(2008年3月1日废止) 《黑龙江省农村能源管理规定》(2008年3月1日废止) 《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水利部水建〔1997〕339号) 155

市卫生局 市人口和计划 生育委员会 市环境保护局 市林业局 取消 依据条款废止。 147 148 149 其他行政权 其他行政权 行政检查 取消 取消 取消 150 行政检查 市林业局 市农业委员会 (市粮食局) 市农业委员会 (市粮食局) 市农业委员会 (市粮食局) 市水务局 取消 151 152 153 154

其他行政权 行政处罚 行政检查 行政征收 取消 取消 取消 取消 征缴事项废止。

序号 155 156 157 158 159 160 161 162 163 项目名称 物业管理项目服务级别评定 理赔案件备案 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裁决 对违反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行为的处罚 对违反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行为的处罚 对《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贯彻情况的检查 对《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贯彻情况的检查 城市房屋拆迁委托合同备案管理 对城市房屋拆迁产权不明确房屋补偿方案的审核 种类 其他行政权 其他行政权 行政裁决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检查 行政检查 其他行政权 其他行政权 实施依据 实施主体 清理意见 取消 取消 取消 取消 取消 取消 取消 取消 取消 备注 评定事项废止。 《黑龙江省建设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各类物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业分级标准的通知》(黑建房〔2002〕26号 ) 《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规定》(2011年2月1日废止)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2011年1月21日废止) 《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2011年1月26日废止)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2011年1月21日废止) 《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2011年1月26日废止)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2011年1月21日废止)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2011年1月21日废止)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2011年1月21日废止) 一、《黑龙江省物价局、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黑龙江省档案系统档案收费标准的批复》(黑价联字〔2004〕63号) 二、《黑龙江省物价局、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黑龙江省档案系统档案管理收费标准的批复》(黑价联字〔2008〕23号) 《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2011年11月1日废止) 《经济合同示范文本管理办法》(1998年12月3日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2014年2月19日修订) 156

市旅游局 市房产管理局 市房产管理局 市房产管理局 市房产管理局 市房产管理局 市房产管理局 市房产管理局 164 档案利用收费 行政征收 市档案局 取消 征缴事项废止。 165 166 167

收取个体工商户管理费 收取经济合同示范文本工本费 收取企业补(换)证及领证收费 行政征收 行政征收 行政征收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取消 取消 取消 征缴事项废止。 征缴事项废止。

序号 168 169 170 171 项目名称 个体工商户补发执照收费 城乡集贸市场管理费收费 对投机倒把违法行为的处罚 对投机倒把行为检查 扣留与投机倒把活动有关的合同、发票、帐册、单据、记录文件、业务函电和其他资料 公司类企业年检 种类 行政征收 行政征收 行政处罚 行政检查 实施依据 《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2011年11月1日废止) 《国务院关于发布<城乡集市贸易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发〔1983〕17号) 《投机倒把行政处罚暂行条例》(2008年1月15日废止) 《投机倒把行政处罚暂行条例》(2008年1月15日废止) 《投机倒把行政处罚暂行条例》(2008年1月15日废止) 一、《国务院关于印发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7号) 二、《工商总局关于停止企业年度检验工作的通知》(工商企字〔2014〕28号) 一、《国务院关于印发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7号) 二、《工商总局关于停止企业年度检验工作的通知》(工商企字〔2014〕28号) 一、《国务院关于印发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7号) 二、《工商总局关于停止企业年度检验工作的通知》(工商企字〔2014〕28号) 《企业动产抵押物登记管理办法》(2007年10月12日废止) 《租赁柜台经营活动管理办法》(2007年10月8日废止) 《租赁柜台经营活动管理办法》(2007年10月8日废止) 157

实施主体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清理意见 取消 取消 取消 取消 备注 征缴事项废止。 172 行政强制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取消 173 其他行政权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取消 依据条款废止。 174 非公司类企业年检 其他行政权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取消 依据条款废止。 175 外商投资类企业年检 对企业动产抵押物登记违法行为的处罚 对柜台租赁违法行为的处罚 柜台租赁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 其他行政权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取消 依据条款废止。 176 177 178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检查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取消 取消 取消

序号 179 180 项目名称 责令如数退还向农民和集体经济组织收费、集资和进行各种摊派非法收取的款物 给予从事防沙治沙活动者资金补助等政策优惠 对防沙治沙、退耕还林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表彰奖励 安全生产考核 种类 其他行政权 其他行政权 实施依据 《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9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2012年1月1日施行)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2012年1月1日施行) 二、《退耕还林条例》(国务院令第367号) 《大庆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大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庆编发〔2010〕54号) 《大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庆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庆政发〔2012〕23号) 《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黑财会〔2007〕4号) 一、《财政部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地方金融机构财务监管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财债字〔1999〕164号)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1999年10月31日修订) 三、《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国务院令第287号) 四、《金融企业财务规则》(2006年财政部令第42号)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02年3月24日修订) 实施主体 市政府/ 市农业委员会 (市粮食局)承办 市政府/ 市林业局承办 市政府/ 市林业局承办 清理意见 取消 取消 备注 日常性工作。 日常性工作。 181 其他行政权 取消 日常性工作。 182 其他行政权 市政府/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承办 市政府/市发展和 改革委员会承办 市财政局 取消 日常性工作。 183 决定政府投资计划和项目 其他行政权 取消 日常性工作。 184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确认 其他行政权 取消 日常性工作。 185 国有独资及控股的地方金融机构决算批复 其他行政权 市财政局 取消 日常性工作。 186 全市住房公积金收支计划及决算审查 其他行政权 市财政局 取消 日常性工作。 158

序号 187 项目名称 因公出国审核 种类 其他行政权 实施依据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全国外事管理工作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中发〔2000〕1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1998年12月27日修订) 实施主体 市政府/市外事侨务办公室承办 市政府/ 市国土源局承办 清理意见 取消 备注 日常性工作。 188 土地等级评定结果审核 县区(含开发区)招商引资工作考核 中小企业使用国家开发银行贷款项目管理 承办政府信息公开事宜 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组织社会评议 财政预算内外资金、社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投资资本市场审核 稽察监管政府投资建设项目 审核向上申报政府投资国家预算内(国债)、省预算内项目 审核申报省重大项目前期费 审核申报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非政府担保)投资项目 其他行政权 取消 日常性工作。 189 其他行政权 《大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庆市招商引资市政府/市经济合作工作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庆政发〔2010〕促进局承办 5号) 《大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大庆市使用国家开发银行老工业基地振兴贷款领导小组的通知》(庆政发〔2004〕1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 《大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庆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庆政发〔2012〕23号) 《大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庆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庆政发〔2012〕23号) 《大庆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大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庆编发〔2004〕42号) 《大庆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大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庆编发〔2004〕42号) 《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2005年国家发改委令第28号) 159

取消 日常性工作。 190 191 192 193 其他行政权 其他行政权 其他行政权 其他行政权 市政府/市工业和 信息化委员会承办 市政府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 市发展和改革 委员会 市发展和改革 委员会 市发展和改革 委员会 市发展和改革 委员会 市发展和改革 委员会 取消 取消 取消 取消 日常性工作。 日常性工作。 日常性工作。 日常性工作。 194 其他行政权 取消 日常性工作。 195 其他行政权 取消 日常性工作。 196 其他行政权 取消 日常性工作。 197

其他行政权 取消 日常性工作。

序号 198 199 项目名称 企业和政府发行债券审核 铁路道口封闭备案 种类 其他行政权 其他行政权 实施依据 《企业债券管理条例》(2011年1月8日修订) 《大庆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大庆市经济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庆编发〔2004〕43号) 《关于进一步明确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黑价联字〔1999〕5号) 《关于进一步明确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黑价联字〔1999〕5号) 《黑龙江省教育委员会、黑龙江省物价局、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部分调整招生报名考试等级费标准的通知》(黑教联字〔2000〕17号) 一、《黑龙江省普通高级中学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2012年12月6日发布) 二、《关于编制、使用全省普通高中学生统一学籍号的通知》(黑教基〔2007〕204号) 三、《关于普通高中新课程实施后学生学籍管理补充规定的通知》(黑教基〔2007〕182号) 《印发〈关于加强培养优秀体育、艺术后备人才有关问题意见〉的通知》(黑教发〔1997〕107号) 《印发〈关于加强培养优秀体育、艺术后备人才有关问题意见〉的通知》(黑教发〔1997〕107号) 《关于下发黑龙江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管理规定(暂行)的通知》(黑教委〔1997〕177号) 160

实施主体 市发展和改革 委员会 市工业和信息化 委员会 市教育局 市教育局 清理意见 取消 取消 备注 省级委托受理的日常工作。 日常性工作。 200 201 收取自考考籍变更手续费 收取自考考试毕业生审查费 行政征收 行政征收 取消 取消 日常性工作。 日常性工作。 202 收取英语招生考试考务费 行政征收 市教育局 取消 日常性工作。 203 高中生学籍管理 其他行政权 市教育局 取消 日常性工作。 204 对各级各类体育、艺术竞赛获奖者进行认定 其他行政权 市教育局 取消 日常性工作。 日常性工作,并入“对各级各类体育、艺术竞赛获奖者进行认定”。 县区教育局日常性工作。 205 艺优证办理 其他行政权 市教育局 取消 206

义务教育阶段毕业证书验印 其他行政权 市教育局 取消

序号 项目名称 种类 实施依据 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06〕532号) 二、《黑龙江省教育委员会、黑龙江省物价局、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部分调整招生报名考试等级费标准的通知》(黑教联字〔2000〕17号) 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06〕532号) 二、《黑龙江省教育委员会、黑龙江省物价局、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部分调整招生报名考试等级费标准>的通知》(黑教联字〔2000〕17号) 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06〕532号) 二、《黑龙江省物价局、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黑价联〔1999〕5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06〕532号) 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06〕532号) 二、《黑龙江省教育委员会、黑龙江省物价局、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部分调整招生报名考试等级费标准>的通知》(黑教联字〔2000〕17号) 161

实施主体 清理意见 备注 207 收取普通高校、中专、中师报名考务费 行政征收 市教育局 取消 日常性工作。 208 收取自考考务费 行政征收 市教育局 取消 日常性工作。 209 收取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考务费 行政征收 市教育局 取消 日常性工作。 210 收取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务费 行政征收 市教育局 取消 日常性工作。 211 收取成人高考报名考务费 行政征收 市教育局 取消 日常性工作。

序号 212 213 214 项目名称 收取高中考试报名考务费 继续教育考核和成绩登记 责令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向受教育者退还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收取的费用 责令改正违反规定应当安排教师接受继续教育而未安排的或对教师接受继续教育期间待遇不予保证的行为 责令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招收学员的单位或个人退回招收的学员,退还所收费用 对改善幼儿园的办园条件成绩显著的,保育、教育工作成绩显著的,幼儿园管理工作成绩显著的人员进行奖励 责令违法拒绝招收残疾人入学的学校招收残疾人入学 责令在招收学生工作中徇私舞弊的单位退回招收的人员 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的,宣布考试无效 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 种类 行政征收 其他行政权 其他行政权 实施依据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06〕532号) 《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1999年教育部令第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1995年9月1日施行) 实施主体 市教育局 市教育局 市教育局 清理意见 取消 取消 取消 备注 日常性工作。 日常性工作。 日常性工作。 215 其他行政权 《黑龙江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1999年省政府令第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1995年9月1日施行) 《幼儿园管理条例》(1989年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4号) 市教育局 取消 日常性工作。 216 其他行政权 市教育局 取消 日常性工作。 217 其他行政权 市教育局 取消 日常性工作。 218 219 其他行政权 其他行政权 《残疾人教育条例》(2011年1月8日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1995年9月1日施行)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1995年9月1日施行) 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2012年1月5日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03年9月1日施行) 162

市教育局 市教育局 取消 取消 日常性工作。 日常性工作。 220 其他行政权 市教育局 取消 日常性工作。 221 其他行政权 市教育局 取消 日常性工作。

序号 222 项目名称 对有突出贡献的教师进行表彰奖励,对有重大贡献的教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授予荣誉称号 责令限期清退和修复场地、赔偿或者修复器材、设备 对在残疾人教育各方面做出重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依法给予奖励 对在学校体育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对在学校卫生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或者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责令改正不按国家规定解决体育教师工作服装、粮食定量的、不保证学生体育活动时间的、不按规定开设或者随意停止体育课的、在体育竞赛中违反纪律、弄虚作假等行为 种类 其他行政权 实施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1994年1月1日施行) 《学校体育工作条例》(1990年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2011年1月8日修订) 《学校体育工作条例》(1990年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8号) 《学校卫生工作条例》(1990年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10号) 实施主体 市教育局 清理意见 取消 备注 日常性工作。 223 其他行政权 市教育局 取消 日常性工作。 224 其他行政权 市教育局 取消 日常性工作。 225 其他行政权 市教育局 取消 日常性工作。 226 其他行政权 市教育局 取消 日常性工作。 227 其他行政权 《学校体育工作条例》(1990年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8号) 市教育局 取消 日常性工作。 228 对学校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 其他行政权 一、《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2006年教育部、公安部、司法部、建设部、交通部、文化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新闻出版总署令第23号) 二、《黑龙江省学校安全条例》(2011年3月1日施行) 市教育局 取消 日常性工作。 163

序号 项目名称 对在学校安全工作中成绩显著或者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种类 实施依据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2006年教育部、公安部、司法部、建设部、交通部、文化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新闻出版总署令第23号) 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06〕532号) 二、《黑龙江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普通话水平测试费和国家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工本费收费标准>的批复》(黑价联字〔2007〕1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国家院令第399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国家院令第399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国家院令第399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国家院令第399号) 《黑龙江省职业教育条例》(2005年6月24日修正) 《黑龙江省中初等学校校办产业管理规定》(2006年省政府令第5号) 《黑龙江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1999年省政府令第3号) 《黑龙江省教育委员会、黑龙江省物价局、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部分调整招生报名考试等级费标准>的通知》(黑教联字〔2000〕17号) 164

实施主体 清理意见 备注 229 其他行政权 市教育局 取消 日常性工作。 230 收取普通话水平测试相关费用 行政征收 市教育局 取消 日常性工作。 231 232 233 234 235 236 237 对民办学校修改章程的备案 对民办学校设置专业、开设课程、选用教材的备案 对民办学校建立学籍和管理制度的备案 民办学校投资人回报比例决定的备案 中等职业学校招生简章的备案 学校开办企业管理与备案 对在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 收取自学考试新生报名费 其他行政权 其他行政权 其他行政权 其他行政权 其他行政权 其他行政权 其他行政权 市教育局 市教育局 市教育局 市教育局 市教育局 市教育局 市教育局 取消 取消 取消 取消 取消 取消 取消 日常性工作。 日常性工作。 日常性工作。 日常性工作。 日常性工作。 日常性工作。 日常性工作。 238 行政征收 市教育局 取消 日常性工作。

序号 239 240 241 242 项目名称 高新技术企业推荐 民营科技企业申请使用发展资金的资格审查 对科技情报成果管理 技术贸易机构审批认定 对科学技术进步、科学技术普及法律、法规等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推荐 高新技术产品推荐 表彰科普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工作 因私出入境中介活动管理 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管理 种类 其他行政权 其他行政权 其他行政权 其他行政权 实施依据 《黑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和办法》(黑科发〔2002〕42号) 《大庆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大庆市科学技术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庆编发〔2001〕55号) 《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实施细则》(2008年科学技术部令第13号) 《黑龙江省技术市场管理条例》(2005年6月24日修订)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2007年12月29日修订) 二、《黑龙江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1994年1月21日施行) 《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2001年科学技术部令第5号) 《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高新技术产品认定办法>的通知》(黑科发〔2009〕6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2002年主席令第71号) 《因私出入境中介活动管理办法》(2000年6月6日施行) 《因私出入境中介活动管理办法》(2000年6月6日施行) 《大庆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大庆市民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庆编发〔2010〕46号) 《伤残抚恤管理办法》(2007年民政部令第34号) 165

实施主体 市科学技术局 市科学技术局 市科学技术局 市科学技术局 清理意见 取消 取消 取消 取消 备注 上级部门安排的工作。 日常性工作。 日常性工作。 日常性工作。 243 行政检查 市科学技术局 取消 日常性工作。 244 245 246 247 248 其他行政权 其他行政权 其他行政权 其他行政权 其他行政权 市科学技术局 市科学技术局 市科学技术局 市公安局 市公安局 取消 取消 取消 取消 取消 日常性工作。 日常性工作。 日常性工作。 日常性工作。 日常性工作。 249 烈士纪念建筑物管理 其他行政权 市民政局 取消 日常性工作。 250

残疾军人报批 其他行政权 市民政局 取消 日常性工作。

序号 251 项目名称 实施地名管理 种类 其他行政权 实施依据 《大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庆市地名管理办法的通知》(庆政发〔2012〕45号) 《财政部、民政部关于印发<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2〕221号) 《财政部、民政部关于印发<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2〕221号) 一、《黑龙江省地名管理规定》(1998年省政府令第25号) 二、《大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庆市地名管理办法的通知》(庆政发〔2012〕45号) 《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令第608号) 《国务院关于行政区划管理的规定》(国发〔1985〕8号)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2005年8月28日修订) 二、《公证机构执业管理办法》(2006年司法部令第101号)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2005年10月2日施行) 《关于转发市司法局〈大庆市律师职务聘任制度实施办法〉试行通知》(庆职改号〔1998〕第4号) 一、《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2005年司法部令第95号) 二、《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2005年司法部令第96号) 三、《黑龙江省司法厅办公室关于委托市、行署、系统司法局管理司法鉴定事项的通知》(黑司办通〔2007〕25号) 166

实施主体 市民政局 清理意见 取消 备注 日常性工作。 252 优抚资金监督检查 行政检查 市民政局 取消 日常性工作。 253 优抚资金的分配和使用 其他行政权 市民政局 取消 日常性工作。 254 地名标志的设置 其他行政权 市民政局 取消 日常性工作。 上级部门安排的工作。 日常性工作。 255 256 退伍兵变籍报批 行政区划管理 公证机构设立、变更与撤销审核 司法鉴定人执业登记审核 律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 其他行政权 其他行政权 市民政局 市民政局 取消 取消 257 其他行政权 市司法局 取消 日常性工作。 258 259 其他行政权 其他行政权 市司法局 市司法局 取消 取消 日常性工作。 日常性工作。 260 对司法鉴定法律规范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行政检查 市司法局 取消 上级部门安排的工作。

序号 261 项目名称 对《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种类 行政检查 实施依据 实施主体 清理意见 取消 备注 日常性工作。 262 司法鉴定机构设立审核 其他行政权 263 司法系统单位和个人立功、奖励决定 对司法鉴定投诉的调查处理权 其他行政权 264 其他行政权 265 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 其他行政权 266 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及附加立项审核 其他行政权 《社区矫正实施办法》(2012年1月10日施市司法局 行) 一、《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2005年司法部令第95号) 二、《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2005年司法部令第96号) 市司法局 三、《黑龙江省司法厅办公室关于委托市、行署、系统司法局管理司法鉴定事项的通知》(黑司办通〔2007〕25号) 《司法部关于司法行政系统表彰奖励工作的市司法局 实施意见》(司发通〔1997〕107号) 一、《司法鉴定执业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10年司法部令第123号) 二、《黑龙江省司法厅办公室关于委托市、市司法局 行署、系统司法局管理司法鉴定事项的通知》(黑司办通〔2007〕25号) 一、《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2010年9月4月修订) 市农业开发办公室 二、《黑龙江省农业综合开发管理条例》(1995年1月1日施行) 一、《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审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2004〕100号) 二、《省财政厅、省物价局转发财政部、国市财政局 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审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黑财综〔2005〕25号) 《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科技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黑财企〔2007〕90号) 167 取消 日常性工作。 取消 日常性工作。 取消 日常性工作。 取消 日常性工作。 取消 上级部门安排的工作。 267 企业申请省高新技术产业(信息产业、非信息产业、专利技术)、技术改造、技术创新、汽车工业发展、企业信息化、扭亏增盈等专项资金审核 其他行政权 市财政局 取消 上级部门安排的工作。

序号 268 项目名称 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管理(上市公司、非上市公司)审核 对俄出口地方商品奖励资金审核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检查 纳入集中支付预算单位的财务会计管理 企业年度财务会计决算 种类 其他行政权 实施依据 《财政部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管字〔2000〕200号) 《黑龙江省对俄出口地方商品奖励资金管理办法》(2009年6月1日施行) 《黑龙江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试行)》(黑财会〔2013〕44号) 《大庆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大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庆编发〔2001〕80号) 《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国务院令第87号) 一、《财政部关于印发<社会保障基金财务制度>的通知》(财社字〔1999〕60号) 二、《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的通知》(财社字〔1999〕60号) 三、《国务院关于试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意见》(国发〔2010〕2号) 《彩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12年财政部、民政部、国家体育总局令第67号) 《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彩票机构财务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12〕89号) 一、《财政部关于印发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的通知》(财建〔2002〕394号) 二、《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投资评审管理规定的通知》(财建〔2009〕648号) 实施主体 市财政局 清理意见 取消 备注 上级部门安排的工作。 日常性工作。 日常性工作。 269 270 其他行政权 行政检查 市财政局 市财政局 取消 取消 271 其他行政权 市财政局 取消 日常性工作。 272 其他行政权 市财政局 取消 日常性工作。 273 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审核 其他行政权 市财政局 取消 日常性工作。 274 275 彩票销售实施方案审核 彩票机构预算和决算审批 财政投资项目概(预)算、结(决)算评审 其他行政权 其他行政权 市财政局 市财政局 取消 取消 日常性工作。 日常性工作。 276 其他行政权 市财政局 取消 日常性工作。 168

序号 277 项目名称 外商投资企业开办、变更和注销财政登记 种类 其他行政权 实施依据 《财政部关于印发〈外商投资企业财政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工字〔1996〕126号) 一、《财政部关于印发<社会保障基金财务制度>的通知》(财社字〔1999〕60号) 二、《财政部关于加强和规范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社〔2012〕3号) 三、《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全面完成财政专户清理整顿工作任务>的紧急通知》(黑财库〔2012〕36号)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2014年财政部令第75号)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会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的通知》(黑人保发〔2010〕111号) 一、《财政部、监察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03〕119号) 二、《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2000年3月10日发布) 一、《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2006年财政部令第35号) 二、《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2006年财政部令第36号) 三、《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登记施行办法>的通知》(国资事发〔1995〕31号) 《大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庆政发〔1997)39号) 实施主体 市财政局 清理意见 取消 备注 上级部门安排的工作。 278 社会保障基金专户管理 其他行政权 市财政局 取消 日常性工作。 279 注册会计师考试 其他行政权 市财政局 取消 上级部门安排的工作。 日常性工作。 280 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 其他行政权 市财政局 取消 281 政府采购供应商审核管理 其他行政权 市财政局 取消 日常性工作。 282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登记、检查 行政检查 市财政局 取消 日常性工作。 283 办理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团组织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其他行政权 市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局 取消 日常性工作。 169

序号 284 项目名称 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申报缴费业务 离退休人员个人账户增发额计算 对定点机构和参保人员投诉的问题进行调查 种类 实施依据 《劳动部关于印发<劳动部关于加强社会保险基金收缴工作>的通知》(劳部发〔1996〕206号) 《大庆市人民政府2004年第11次常务会议纪要》 《大庆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大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庆编发〔2001〕80号)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9号) 《黑龙江省失业保险条例》(2000年10月20日修正) 《大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庆政发〔1997〕39号)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2003〕93号文件的通知》(黑政办发〔2003〕59号) 一、《关于调整离休干部护理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黑老干部联字〔1996〕4号) 二、《黑龙江省人事厅关于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退休干部享受护理费待遇的复函》(黑人函字〔1997〕124号) 实施主体 市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局 市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局 市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局 市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局 市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局 市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局 市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局 清理意见 备注 其他行政权 取消 日常性工作。 285 其他行政权 取消 日常性工作。 286 其他行政权 取消 日常性工作。 287 失业养老保险费缴费申报 对具备条件的失业人员支付失业保险金 核定、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和社团组织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调整离退休费及增加基金审定 其他行政权 取消 日常性工作。 288 行政给付 取消 日常性工作。 289 其他行政权 取消 日常性工作。 290 其他行政权 取消 日常性工作。 291 机关事业单位离休人员护理费审定 其他行政权 市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局 取消 日常性工作。 170

序号 项目名称 种类 实施依据 一、《黑龙江省人事厅、卫生厅关于印发划分因公与非因公伤亡的试行办法的通知》(黑人联字〔1994〕11号) 二、《民政部、劳动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关于在职的革命残废军人伤口复发治疗期间的有关待遇及对离休、退休的特、一等残废军人发给护理费问题>的通知》(民〔1984〕优18号) 三、《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关于认真做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公负伤致残抚恤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黑人办字〔1998〕264号) 《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2000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0号) 《劳动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各类企业全面实行<工资总额使用手册>制度的通知》(劳部发〔1994〕539号)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关于建立行业人工成本信息指导制度>的通知》(劳社部发〔2004〕30号) 一、《试点地区工资指导线制度试行办法》(劳部发〔1997〕27号) 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建立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制度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34号) 《集体合同规定》(2004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2号) 《黑龙江省物价局、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全省技工学校收费标准的批复》(黑价联字〔2005〕45号) 《墨龙江省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黑龙江省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暂行办法>的通知》(黑军转联〔2002〕1号) 171

实施主体 清理意见 备注 292 机关事业单位伤残保健金、护理费审定 其他行政权 市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局 取消 日常性工作。 293 294 劳动关系终止、解除备案 工资总额使用手册的核发 其他行政权 其他行政权 市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局 市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局 市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局 市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局 市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局 市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局 市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局 取消 取消 日常性工作。 日常性工作。 295 企业人工成本发布 其他行政权 取消 日常性工作。 296 工资指导线发布 其他行政权 取消 日常性工作。 297 298 集体合同审查 收取技工学校招生考务费 其他行政权 行政征收 取消 取消 日常性工作。 日常性工作。 299 市区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待遇审定 其他行政权 取消 日常性工作。

序号 300 项目名称 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的遗属生活困难补助金 种类 行政给付 实施依据 《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印发<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办法>的通知》(中发〔2001〕3号) 一、《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14号) 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16号)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0年主席令第35号) 二、《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9号) 三、《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 四、《黑龙江省劳动厅、财政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企业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黑劳发〔1997〕233号) 五、《大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大庆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管理办法>的通知》(庆劳社发〔2003〕63 号) 六、《大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庆市城镇个体从业人员及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庆政发〔2004〕1号) 七、《大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庆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的通知》(庆政发〔2012〕55号) 八、《大庆市让胡路区、红岗区、龙凤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细则》(庆医保发〔2005〕8号) 172

实施主体 市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局 清理意见 取消 备注 日常性工作。 301 对定点机构提供的医疗医药服务情况进行监控 其他行政权 市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局 取消 日常性工作。 302 医疗、工伤、生育、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缴费 行政征收 市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局 取消 日常性工作。

序号 项目名称 解除医疗保险定点机构、定点零售协议 种类 实施依据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14号)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0年主席令第35号) 二、《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9号) 三、《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 四、《黑龙江省劳动厅、财政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企业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黑劳发〔1997〕233号) 五、《大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大庆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管理办法>的通知》(庆劳社发〔2003〕63 号 ) 六、《大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庆市城镇个体从业人员及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庆政发〔2004〕1号) 七、《大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庆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的通知》(庆政发〔2012〕55号) 八、《大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庆市让胡路区、红岗区、龙凤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的通知》(庆政办发〔2011〕74号) 一、《大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大庆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的通知》(庆劳社发〔2003〕63 号 ) 二、《关于对<大庆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有关政策的补充规定》(庆劳社发〔2004〕47 号 ) 173

实施主体 市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局 清理意见 备注 303 其他行政权 取消 日常性工作。 304 医疗、工伤、生育、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登记 其他行政权 市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局 取消 日常性工作。 305 基本医疗、工伤、生育参保人员转诊转院备案 其他行政权 市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局 取消 日常性工作。

序号 项目名称 种类 实施依据 一、《大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大庆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的通知》(庆劳社发〔2003〕63 号 ) 二、《关于对<大庆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有关政策的补充规定》(庆劳社发〔2004〕47 号 )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0年主席令第35号) 二、《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9号) 三、《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2013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0号)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0年主席令第35号) 二、《黑龙江省劳动厅、财政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企业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黑劳发〔1997〕233号) 三、《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见》(国办发〔2003〕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2006年1月1日施行)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2006年1月1日施行) 二、《国家公务员被辞职辞退后有关问题的暂行办法》(1995年7月18日发布)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548号) 《黑龙江省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2002年2月1日施行) 174

实施主体 清理意见 备注 306 异地居住参保人员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其他行政权 市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局 取消 日常性工作。 307 医疗、工伤、生育保险信息变动、稽核 其他行政权 市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局 取消 日常性工作。 308 医疗、工伤、生育、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待遇支付 行政给付 市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局 取消 日常性工作。 309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公务员辞职辞退备案 行政检查 市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局 市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局 市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局 市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局 取消 日常性工作。 310 其他行政权 取消 日常性工作。 311 职业介绍机构资格审核 其他行政权 取消 日常性工作。 312

职业介绍机构年检 其他行政权 取消 日常性工作。

序号 313 314 315 项目名称 授权人事代理机构对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 授权人事代理机构办理因私出国政审 授权办理在规定的范围内申报或组织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授权办理转正定级和工龄核定 授权办理大中专毕业生接收手续 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管理 种类 其他行政权 其他行政权 其他行政权 实施依据 《人才市场管理规定》(2001年人事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1号) 《人才市场管理规定》(2001年人事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1号) 《人才市场管理规定》(2001年人事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1号) 《人才市场管理规定》(2001年人事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1号) 《人才市场管理规定》(2001年人事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1号)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实施意见》(黑政发〔2009〕102号) 《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劳办发〔1997〕116号) 一、《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实施意见》(黑政发〔2009〕102号) 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意见》(黑政发〔2010〕60号) 《就业训练规定》(劳部发〔1994〕490号) 《中共黑龙江省委组织部、中共黑龙江省委老干部局、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干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黑人社发〔2011〕56号) 175

实施主体 市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局 市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局 市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局 市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局 市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局 市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局 市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局 清理意见 取消 取消 取消 备注 日常性工作。 日常性工作。 日常性工作。 316 317 318 其他行政权 其他行政权 其他行政权 取消 取消 取消 日常性工作。 日常性工作。 日常性工作。 319 农村养老保险领取和退保 其他行政权 取消 日常性工作。 320 新农保和城居保参保管理 其他行政权 市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局 取消 日常性工作。 321 对非劳动部门办就业训练实行资格年检 机关及其附属事业单位(科级及中级职称以下)职工离退休审批 其他行政权 市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局 市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局 取消 日常性工作。 322 其他行政权 取消 日常性工作。

序号 323 项目名称 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基金核准 全市党政机关、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工资及各类津、补贴审批,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月发工资奖金各种津、补贴核准及车改人员交通费的核准 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丧葬费,一次性抚恤金,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审批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假期审批 基本养老保险调剂金使用审核 个体劳动者养老保险参保缴费 社会保险登记、信息变动 职工个人基本养老保险帐户储存额一次性退还 养老保险记帐、基金转移 种类 其他行政权 实施依据 《黑龙江省工资基金管理暂行规定》(1990年省政府令第13号) 《大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庆市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等三个文件的通知》(庆政办发〔2006〕99号) 《黑龙江省人事厅、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问题和调整死亡丧葬费标准的通知》(黑人联字〔1998〕10号) 《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国发〔1981〕36号) 《大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庆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市级统筹办法的通知》(庆政发〔2000〕32号)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9号) 《社会保险稽核办法》(2003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6号) 《黑龙江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2004年省政府令第7号) 《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劳办发〔1997〕116号) 一、《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确保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和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0〕9号) 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快实行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的通知》(劳社部发〔2000〕9号) 176

实施主体 市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局 市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局 清理意见 取消 备注 日常性工作。 324 其他行政权 取消 日常性工作。 325 其他行政权 市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局 市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局 市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局 市社会保险 事业管理局 市社会保险 事业管理局 市社会保险 事业管理局 市社会保险 事业管理局 取消 日常性工作。 326 其他行政权 取消 日常性工作。 327 其他行政权 取消 日常性工作。 328 329 330 331 行政征收 其他行政权 行政给付 其他行政权 取消 取消 取消 取消 日常性工作。 日常性工作。 日常性工作。 日常性工作。 332 养老金社会化发放 行政给付 市社会保险 事业管理局 取消 日常性工作。

序号 333 334 335 336 337 项目名称 地质环境项目审定、验收 土地等级评定 建筑节能产品核准 发展新型墙体材料返还款及奖励 县道及专用公路规划的审核和批准 种类 其他行政权 其他行政权 其他行政权 其他行政权 其他行政权 实施依据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256号) 《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建筑节能技术、产品认证管理办法>的通知》(黑建科〔2010〕22号) 《黑龙江省新型墙体材料开发利用管理规定》(2007年省政府令第6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2004年8月27日修订)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2014年2月19日修正) 二、《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家经贸委、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对外商投资企业实行联合年检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外经贸发〔1998〕第938号) 《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307号) 一、《财政部、商务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企〔2010〕87号) 二、《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商务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黑财企〔2010〕98号)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出口产品研究开发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外经贸计财发〔2002〕527号) 实施主体 市国土资源局 市国土资源局 市城乡建设局 市城乡建设局 市交通运输局 清理意见 取消 取消 取消 取消 取消 备注 日常性工作。 日常性工作。 日常性工作。 日常性工作。 日常性工作。 338 对外资、合资、合作企业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行政检查 市商务局 取消 上级部门安排的工作。 339 具有经营资格的报废汽车企业在本地设立非法人分支机构的审核 其他行政权 市商务局 取消 省级部门安排的工作。 340 审核申报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 其他行政权 市商务局 取消 日常性工作。 341 审核申报高新技术出口产品技术更新改造项目贷款贴息资金和研发资助资金 其他行政权 市商务局 取消 日常性工作。 177

序号 342 343 344 345 346 347 348 349 350 351 352 353 项目名称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审核 文化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审查 文化类社会团体审查 全民所有制文物收藏单位收藏的文物登记 公民私人收藏的文物登记 责令停止1年艺术水平考级活动 职业中毒危害项目备案 进口装备有放射性同位素的仪表备案 受赠款物的使用计划,会计核算,财务会计报告备案 对在开展爱国卫生活动、科研和管理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传染病防治 医疗广告审核 种类 其他行政权 其他行政权 其他行政权 其他行政权 其他行政权 其他行政权 其他行政权 其他行政权 其他行政权 其他行政权 其他行政权 其他行政权 实施依据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2004年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令第34号)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1号)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37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377号) 《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管理办法》(2004年文化部令第31号)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352号)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令第449号) 《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办法 》(2002年2月1日施行) 《黑龙江省爱国卫生条例》(2011年12月8日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2013年6月29日修正) 《医疗广告管理办法》(2006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卫生部令第26号) 《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关于发布2010年全国性及中央部门和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的通知》(财综〔2011〕20号) 《黑龙江省艾滋病性病预防控制办法》(2012年1月16日修正) 178

实施主体 市文化广电 新闻出版局 市文化广电 新闻出版局 市文化广电 新闻出版局 市文化广电 新闻出版局 市文化广电 新闻出版局 市文化广电 新闻出版局 市卫生局 市卫生局 市卫生局 市卫生局 市卫生局 市卫生局 清理意见 取消 取消 取消 取消 取消 取消 取消 取消 取消 取消 取消 取消 备注 日常性工作。 日常性工作。 日常性工作。 日常性工作。 日常性工作。 日常性工作。 日常性工作。 日常性工作。 日常性工作。 日常性工作。 日常性工作。 上级部门安排的工作。 日常性工作。 354 收取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费 预防控制艾滋病性病工作的监督指导 其他行政权 市卫生局 取消 355

其他行政权 市卫生局 取消 日常性工作。

序号 356 357 358 359 360 项目名称 消毒监督管理 监督检查国家免疫规划实施、培训宣传、分发和购买疫苗情况 人口与计划生育统计工作的管理、业务指导和组织协调 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的组织实施 对全市病残儿童医学鉴定的监督 对节育术后并发症鉴定的组织、审核、管理 人口与计划生育的表彰奖励 对人口与计划生育经费的监管、检查 种类 其他行政权 其他行政权 其他行政权 其他行政权 其他行政权 实施依据 《消毒管理办法》(2002年卫生部令第27号) 《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34号) 《计划生育统计工作管理办法》(1999年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2号) 《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4年4月22日修正) 《病残儿医学鉴定管理办法》(2002年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7号) 《国家计生委关于印发<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鉴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人口科技〔2011〕67号) 《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4年4月22日修正) 《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4年4月22日修正)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年2月29日修正) 二、《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2004年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16号) 《黑龙江省规范行政执法条例》(2001年1月1日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2009年主席令第15号) 《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2000年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第8号) 《国家计委关于发布<农产品成本调查管理办法>的通知》(计价格〔1999〕797号) 179

实施主体 市卫生局 市卫生局 市人口和计划 生育委员会 市人口和计划 生育委员会 市人口和计划 生育委员会 市人口和计划 生育委员会 市人口和计划 生育委员会 市人口和计划 生育委员会 清理意见 取消 取消 取消 取消 取消 备注 日常性工作。 日常性工作。 日常性工作。 日常性工作。 日常性工作。 361 362 363 其他行政权 其他行政权 其他行政权 取消 取消 取消 日常性工作。 日常性工作。 日常性工作。 364 清洁生产审核结果备案 其他行政权 市环境保护局 取消 日常性工作。 365 366 367 368

执法监督 统计调查、报告、监督权 价格签(价目表)监制 农产品成本调查 其他行政权 其他行政权 其他行政权 其他行政权 市环境保护局 市统计局 市物价监督管理局 市物价监督管理局 取消 取消 取消 取消 日常性工作。 日常性工作。 日常性工作。 日常性工作。

序号 369 项目名称 价格监测 种类 其他行政权 实施依据 实施主体 清理意见 取消 备注 日常性工作。 370 办理以政府为当事人的行政诉讼、民事诉讼、行政复议案件 对保护、培育、合理利用、科学管理森林资源以及林业生产,开展林业教育和科学研究有显著成绩的有关个人和单位进行表彰和奖励 责令对违反规定的农民出工支付报酬 组织农业项目申报及编制农业项目投资计划 其他行政权 一、《价格监测规定》(2003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号) 市物价监督管理局 二、《黑龙江省价格监测办法》(2011年省政府令第1号) 一、《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通知》(国发〔2004〕10号) 市政府法制办公室 二、《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国发〔2010〕33号) 一、《林木林地权属争议处理办法》(1996年林业部令第10号) 二、《黑龙江省森林管理条例》(2010年8月13修正) 三、《国务院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实施办法》(国发〔1982〕36号) 《黑龙江省村级范围内筹资筹劳管理暂行办法》(黑政办发〔2002〕38号) 一、《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2004年农业部令第39号) 二、《农业部关于印发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申报审批等管理规定的通知》(农计委〔2004〕10号) 《黑龙江省农业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1年12月8日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2012年主席令第6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2012年主席令第60号) 一、《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发改投资〔2005〕1302号) 二、《水利部关于印发加强村镇供水工程管理的意见的通知》(水农〔2003〕503号) 180

取消 市政府交办的日常工作。 371 其他行政权 市林业局 取消 日常性工作。 372 其他行政权 市农业委员会 (市粮食局) 市农业委员会 (市粮食局) 市农业委员会 (市粮食局) 市农业委员会 (市粮食局) 市农业委员会 (市粮食局) 市水务局 取消 日常性工作。 373 其他行政权 取消 日常性工作。 374 375 376 调查处理农业环境污染事故 对农业技术推广人员进行技术培训 农业技术的推广、指导 其他行政权 其他行政权 其他行政权 取消 取消 取消 日常性工作。 日常性工作。 日常性工作。 377 对农村饮水工程项目管理 其他行政权 取消 日常性工作。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f7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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