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报告 - 图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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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

评审报告

实验室名称 : 评审机构名称

(盖章) 评审日期 :

婺源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11年9月9日至9月11 日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编制

填表须知

1.本《评审报告》报批件的封面、封底必须为统一印刷品,有盖章和签字页的需为原件。

2.本《评审报告》可用墨笔或计算机填写,字迹要清楚。 3.本《评审报告》的表格填报页数不够时,可用A4纸附页,但须连同正页编为第 页,共 页。

4.本《评审报告》所选“ ”内划“√”。 5.本《评审报告》须经评审组签字有效。

6.本《评审报告》适用实验室申请资质认定的首次评审、复查评审和扩项评审、监督评审。

1.概况

1.1实验室名称:婺源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 江西省婺源县紫阳镇才仕大道 邮编: 333200 传真:0793-7416813 E-mail:wyxjk@126.com 负责人:戴新平 职务:中心主任 电话:0793-7416882 手机:13870328180 联络人:齐兵 职务:检验科长 电话:0793-7416895 手机:13507033458 1.2 所属法人单位名称(若实验室是法人单位的此项不填):

地址: 邮编: 传真: E-mail 负责人: 职务: 电话:

1.3 实验室设施特点:

固定√□ 临时 □ 可移动□ 多场所□ 1.4 法人类别

1.4.1独立法人实验室

社团法人□ 事业法人√□ 企业法人□ 其他□ 1.4.2实验室所属法人(非独立法人实验室填此项)

社团法人□ 事业法人□ 企业法人□ 其他□ 1.5 评审类型

1.5.1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

首次√ 扩项□ 复查□ 其他□ 1.5.2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授权

首次□ 扩项□ 复查□ 其他□ 1.5.3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验收

首次□ 扩项□ 复查□ 其他□ 1.6 现有证书情况

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编号: 证书有效截止日: 授权证书编号: 证书有效截止日: 验收证书编号: 证书有效截止日:

2.评审地点(多场所的另附页):婺源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3.评审组意见:

根据婺源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的申请,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了3名评审员和1名观察员组成评审组,依据《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的特殊要求和《食品检验工作规范》的要求,于 2011年9 月9日至 2011 年9 月11日对该中心开展了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现场首次评审。

评审组听取该中心领导的工作介绍,参观了食品检验实验室及检测现场,审查了该中心的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质量记录等体系文件。并按要求展开了评审工作,共查阅了体系运行档案8件;抽查了仪器设备档案13份;人员技术档案10份;归档的检验报告(含原始记录)20份;同时采取了提问、座谈、现场考核等方式,了解该中心对《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的理解程度及体系的建立、运行情况,并根据该中心申报的食品检测类别和项目,安排了具有代表性的食品项目23个做现场考核实验(4个参数的盲样考核,19个参数的现场演示试验),达到申请项目的30%,能覆盖该实验室所申报所有主要参数和关键设备。通过座谈会与现场提问,对3位授权签字人进行了考核,确认了3位授权签字人。

评审组认为该中心依据《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的特殊要求和《食品检验工作规范》,在《质量手册》(第3版)的基础上,按照程序规定,于2011年6月1日增加了 “《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特殊要求”和“《食品检验工作规范》特殊要求”的内容,并颁布实施。基本涵盖了《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的23 条37款特殊要求和《食品检验工作规范》的全部要素,基本明确了食品检验机构和检验人的行为准则、人员条件、特殊或专有的设备设施、必须的能力和资源以及发现非食用物质的报告规定等,按照要求制定了菌毒种管理程序、检验工作责任追究、应急检测工作程序、档案管理办法等制度或程序,对食品检验关联的要求相对比较清晰,职能分配和质量控制要求比较明确,并在运行的实际中予以体现。但在环境条件、设备管理等方面需进一步改进和完善。综上所述评审组一致认为该中心已基本符合《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的要求,其中8项基本符合,其余均符合,确认了该中心具备所申报的食品领域的检测能力。(详见评审报告中的“建议批准的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项目及限制范围表”)。

评审组同时认为:该中心需按评审组提出的意见进行整改,进一步宣贯好体系文件,准确理解《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的要求,树立按体系文件行事的工作习惯,确保管理体系的持续有效性和实用性,确保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的实现。

评审组对该中心提出了8项整改意见(详见“整改要求表”),要求该中心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并将整改报告和评审报告中的整改完成记录表(“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报告”中附表4的内容”)一并交评审组长,由其审签后上报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批。

评审结论

√ 基本符合(需现场复核)□ 不符合□ 符合□ 基本符合□

评审组长签名: 日期:

1注:评审组意见包括:①依据的现场评审通知文号;②评审组人数;③现场评审时间;④对实验室法律地位

的描述以及承担第三方公正检验的评价;⑤评审过程,对机构体系运行有效性、资源、和检测报告等方面的评价;⑥建议批准的认证/授权(验收)项目的数量;○7不符合项及整改建议。

序号 检验项目类别 检验项目/参数 序号 项目名称 标准(方法)名称及 编号(含年号) GB/T8538-2008《饮用天然矿泉水检验方法》 限制范围 或说明 第一、二法 68 重金属 (总)二氧化硫、工业硫磺、二氧化硫残留量 亚硝酸盐 亚铁氰化钾 复合磷酸盐 GB/T5009.74-2003《食品添加剂中重金属限量试验》 GB/T5009.34-2003《食品中亚硫酸盐的测定》 69 70 71 72 GB/T5009.49-2008《发酵酒及其配制酒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GB/T5009.33-2008《食品中亚硝酸盐与硝酸盐的测定》 GB/T5009.42-2003《食盐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GB/T5009.87-2003《食品中磷的测定》 GB/T5009.48-2003《蒸馏酒与配制酒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GB17324-2003《瓶(桶)装饮用纯净水卫生标准》 GB/T8538-2008《饮用天然矿泉水检验方法》GB/T5009.36-2003《粮食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第二法 73 氰化物 1 食品 74 75 氟化物 硝酸盐氮 GB/T8538-2008《饮用天然矿泉水检验方法》 GB/T8538-2008《饮用天然矿泉水检验方法》 GB17324-2003《瓶(桶)装饮用纯净水卫生标准》 GB19298-2003《瓶(桶)装饮用水卫生标准》 GB/T8538-2008《饮用天然矿泉水检验方法》 除第二法 除第三、四法 76 亚硝酸盐氮 77 78 79 甲醛次硫酸氢钠 (吊白块) 甲醇 杂醇油 甲醛 (工业用甲醛) 环己基氨基磺酸钠 黄曲霉毒素B1 卫法监发[2001]159号文件《食品中甲醛次硫酸氢钠的 测定方法》 GB/T5009.48-2003《蒸馏酒与配制酒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GB/T5009.48-2003《蒸馏酒与配制酒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GB/T5009.49-2008《发酵酒及其配制酒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SC/T 3025-2006《水产品中甲醛的测定》 GB/T5009.97-2003《食品中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的测定》 GB5009.24 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粮食中黄曲霉毒素M1和B1的测定》

第二法 80 81 82 序号 检验项目类别 检验项目/参数 序号 83 84 85 项目名称 曼陀罗籽 麦角 毒麦 标准(方法)名称及 编号(含年号) GB/T5009.36-2003《粮食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GB/T5009.36-2003《粮食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GB/T5009.36-2003《粮食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卫办疾控发[2004]8号附件《全国碘盐监测方案(修订)》 GB5461-2000《食用盐》 限制范围 或说明 86 碘盐 GB/T 13025.7-1999《制盐工业通用试验方法碘离子的测定》 GB/T4789.26-2003《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罐头食品商业87 商业无菌 无菌的检验》 88 1 食品 89 90 91 92 93 GB4789.2-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 GB/T8538-2008《饮用天然矿泉水检验方法》 细菌总数 (菌落总数) GB17324-2003《瓶(桶)装饮用纯净水卫生标准》 GB19298-2003《瓶(桶)装饮用水卫生标准》 GB4789.3-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测定》 大肠菌群 GB/T8538-2008《饮用天然矿泉水检验方法》 (总大肠菌群) GB14934-1994《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 GB17324-2003《瓶(桶)装饮用纯净水卫生标准》 GB19298-2003《瓶(桶)装饮用水卫生标准》 霉菌、酵母 GB4789.15-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霉菌和酵母验霉菌和酵母计数》 计数 GB4789.4-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 酵母菌 GB/T4789.5-2003《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志贺氏菌检验》 GB4789.10-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 GB/T4789.37-2008《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沙门氏菌 菌计数》GB/T8538-2008《饮用天然矿泉水检验方法》 GB17324-2003《瓶(桶)装饮用纯净水卫生标准》 GB19298-2003《瓶(桶)装饮用水卫生标准》 志贺氏菌 94 金黄色葡萄 (金黄色葡萄球菌计数)

序号 检验项目类别 检验项目/参数 序号 95 96 97 98 项目名称 副溶血性弧菌 乳酸菌 溶血性链球菌 余氯 标准(方法)名称及 编号(含年号) GB/T4789.7-2008《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副溶血性弧菌检验》 GB4789.35-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食品中乳酸菌检验》 GB/T4789.11-2003《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溶血性链球菌检验》 GB17324-2003《瓶(桶)装饮用纯净水卫生标准》 GB19298-2003《瓶(桶)装饮用水卫生标准》 GB/T8538-2008《饮用天然矿泉水检验方法》 GB17324-2003《瓶(桶)装饮用纯净水卫生标准》 GB19298-2003《瓶(桶)装饮用水卫生标准》 GB/T4789.21-2003《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冷冻饮品、饮料检验》 GB/T4789.6-2003《致泻大肠埃希氏菌检验》 GB/T4789.36-2008《大肠埃希氏菌O157:H7/NM检验》 GB/T8538-2008《饮用天然矿泉水检验方法》 限制范围 或说明 1 食品 99 耐热大肠菌 (粪大肠菌群) 100 致泻大肠 埃希氏菌 绿脓杆菌 (铜绿假单胞菌假单胞菌) 101

机构负责人签名: 评审组长签名:

评审员/技术专家签名: 序号 签名 1. 2. 3. 负责评审的内容 负责申报食品领域的微生物项目及相应软件部分。 负责审核管理体系及相关文件等软件部分。 负责申报食品领域的具体理化项目部分。

5.授权签字人及签字识别 姓 名 序号 正 体 1 2 3 戴新平 职务/职称 签 名 主任/副主任医师 副主任/主管医师 检验科长/主管技师 授权签字领域 备注 食品领域 应彩霞 齐兵 食品领域 食品领域 机构负责人签名: 评审组长签名:

评审员/技术专家签名:

授权签字人评价记录表

第 1 页,共3页

考核的主要内容: 1.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2.具备相应的职责权利;3.熟悉或掌握检验技术及实验室体系管理程序; 4熟悉或掌握所承担签字领域的相应技术标准方法;5.熟悉检验报告审核签发程序;6.对检验结果做出相应评价的判断能力;7.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文件的要求。 序号 被考核人姓名 职务及职称 经考核后所确认的签字领域 1 戴新平 主任/副主任医师 食品领域 给予评价意见: 戴新平同志于1988年毕业于宜春医专预防医学专业,1994年毕业于江西医学院本科预防医学专业。参加过多次省、市级专业及计量认证培训。该同志1988年至今在县卫生防疫站(后疾控中心)从事疾病预防控制及管理工作。经现场考核能熟悉食品检验技术及实验室体系管理程序;熟悉检测报告审核签发程序;熟悉检测报告审核签发程序;具备对检测结果做出相应评价的判断能力并能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 评审组认为,该同志具有行使婺源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食品领域全部检测项目的授权签字能力,同意向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报批。 主考评审员/技术专家签名: 年 月 日

评 审 意 见 序号 评 审 内 容 基 不 缺 不 符 本 符 此 适 合 符 合 项 用 合 整改项 及说明 5.4 仪器设备和标准物质 仪器设备、样品前处理装置以及标准物质(参考物质) √ 不能提供原子吸收、气相5.4.1 食品检验机构应当配备满足所开展的检验活动必需的或标准菌(毒)种等。 食品检验机构使用仪器设备(包括软件)、标准物质(参考物质)或标准菌(毒)种等有专人管理,满足溯源要求。 5.4.2 √ 色谱等仪器的维修保养记录;

评审组长(签名):

评审员(签名)

实验室负责人确认(签名)

年 月 日

附表3: 现场试验项目汇总表

第1页,共 2页 序号 试验项目/ 样品名称 食品中病原1 菌的鉴定/赣(检)-003 2 铅 GB/T5750.6-2006 GB/T4789.31-2003 试验依据的 标准代号 试验主要的 仪器设备名称 电子天平\\生化培养箱 AA700原子吸收分光光谱仪 AA700原子吸收分光光谱仪 AFS-230E双道原子荧光光度计 6890N气相色谱仪 生化培养箱 试验人员 姓 名 樊文勇、杜艳红 李佳、熊艳森 李佳、熊艳森 李佳、熊艳森 李佳、熊艳森 樊文勇、杜艳红 樊文勇、杜艳红 李佳、杜艳红 李佳、杜艳红 李佳、杜艳红 李佳、杜艳红 李佳、杜艳红 樊文勇、杜艳红 樊文勇、杜艳红 见证试验 见证试验 见证试验 见证试验 见证试验 合格 合格 见证试验 见证试验 合格 见证试验 试验 形式 实验结果/评价 志贺氏菌/合格 备 注 盲样考核 盲样考核 合格 3 镉 GB/T5750.6-2006 盲样考核 合格 4 砷 GB/T5750.6-2006 盲样考核 盲样考核 合格 5 苯甲酸 GB/T5009.29-2003 合格 合格 6 总大肠菌群 耐热大肠菌群 GB/T5750-2006 7 GB/T5750-2006 生化培养箱 8 钙 GB/T8538-2008 电子天平 9 镁 GB/T8538-2008 电子天平 10 碳酸盐 GB/T8538-2008 电子天平 见证试验 合格 11 总硬度 电导率 (25℃) 沙门氏菌 金黄色葡萄球菌

GB/T5750-2006 电子天平 DDS-11AW电导率仪 生化培养箱 合格 12 GB/T8538-2008 合格 13 GB4789.4-2010 合格 14 GB4789.10-2010 生化培养箱 合格

现场试验项目汇总表

第2页,共2 页

序试验项目/ 号 样品名称 15 16 水分 试验依据的 标准代号 GB 5009.3-2010 试验人员 试验主要的 仪器设备名称 姓 名 电子天平 胡云杰、熊艳森 胡云杰、熊艳森 胡云杰、熊艳森 胡云杰、杜艳红 胡云杰、杜艳红 胡云杰、杜艳红 樊文勇、杜艳红 胡云杰、杜艳红 胡云杰、杜艳红 胡云杰、杜艳红 胡云杰、杜艳红 胡云杰、杜艳红 胡云杰、杜艳红 试验 形式 见证试验 见证试验 备 实验结果/评价 注 合格 合格 合格 蛋白质 GB/T5009.5-2003 电子天平 电子天平\\ AA70017 铅 GB5009.12-2010 原子吸收分光光谱仪 见证试验 合格 合格 见证试验 见证试验 见证试验 合格 见证试验 见证试验 见证试验 见证试验 见证试验 见证试验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18 水杨酸 氨基酸态氮 亚硝酸盐 副溶血性 弧菌 GB/T5009.28-2003 / 见证试验 19 GB/T5009.39-2003 电子天平 分光光度计VIS-7220N 生化培养箱 分光光度计VIS-7220N AA700原子吸收分光光谱仪 分光光度计VIS-7220N / AFS-230E双道原子荧光光度计 AFS-230E双道原子荧光光度计 20 GB/T5009.33-2010 21 22 23 24 25 GB/T4789.7-2008 组胺 GB/T5009.45-2003 镉 次硫酸钠甲醛(吊白块) 硼酸 GB/T5009.15-2003 卫法监发(2001) 59号 GB/T5009.29-2003 26 汞 GB/T5009.17-2003 27 砷 GB/T5009.11-2003

注:①现场试验项目采取人员比对、仪器比对或样品复测的,填写此表;

②实验结果/评价栏内填写结果、参考值、合格与否等方面的描述。

附表4:

评审组人员签字及联系方式

姓 名 单 位 名 称 职称/职务 F201114037 F201114076 评审员证号 评审内容 13870833858 13576110850 18907936770 联系方式 签字 孙吉昌 江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主任技师 高工 袁桂兰 江西省认证认可协会 李文行 上饶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附表5:

整改完成记录、评审组长确认及审批意见

需整改 条款号 附表1 4.3 附表1 4.9 附表1 4.9 附表1 5.4.7 附表1 5.5.5 附表2 4.3 附表2 4.5 完 成 整 改 情 况 实验室应建立并保持文件编制、审核、批准、标识、发放、保管、修订和废止等的控制程序,确保文件现行有效:评审中发现发现食品卫生标准及相关法规汇编(上)一本书仅封面受控,每一个参数方法没有受控。(见附件1) 实验室所有工作应当及时予以记录:评审中发现本中心不能提供水分和金黄色葡萄球菌标准变更的确认记录。(见附件2) 实验室每次检测和/或校准的记录应包含足够的信息以保证其能够再现:评审中发现本中心天平称量时不能提供所称样品的编号。(见附件3) 若设备脱离了实验室的直接控制,实验室应确保该设备返回后,在使用前对其功能和校准状态进行检查并能显示满意结果:评审中发现本中心KOH、Cu标准溶液不能提供配置人、有效期等信息(见附件4) 没有有证标准物质(参考物质)时,实验室应确保量值的准确性:评审中发现本中心SO2标准溶液配制记录未作结果评价(见附件5) 食品检验机构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运行应当符合本准则的要求:评审中发现本中心质量手册中授权签字人的职责没有明确。(见附件6) 承担政府委托监督抽检、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等任务的食品检验机构还应当制定相应的工作制度:评审中发现本中心不能提供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的工作制度。(见附件7) 附表2 5.2.1 附表2 5.2.3 附表2 5.3 附表2 5.4.2 食品检验机构应当具备固定的检验工作场所以及专用于食品检验活动所需的冷藏和冷冻、数据处理与分析、信息传输设施和设备等工作条件:评审中发现本中心针对食品专用的冷藏和冷冻设备没有明确的标识。(见附件8) 实验区应当与非实验区分离。对互有影响的相邻区域应当有效隔离,明示需要控制的区域范围。防止交叉污染,保证人身健康和满足环境保护等要求:评审中发现本中心发现生物安全柜放在非实验区。(见附件9) 食品检验机构应当有防止原始数据记录与报告损坏、变质和丢失的措施:评审中发现本中心不能提供相应的措施以防止原始数据记录与报告损坏、变质和丢失。(见附件10) 食品检验机构使用仪器设备(包括软件)、标准物质(参考物质)或标准菌(毒)种等有专人管理,满足溯源要求:评审中发现本中心标准菌(毒)种没有施行双人双锁管理且不能提供台账记录。(见附件10) 评审组长对整改完成情况的确认意见: 评审组长签字: 日期: 审 批 意 见: 批准人签字: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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