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钻根植竹节桩监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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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XXXXXXXXXX工程

静钻根植竹节桩

监理实施细则

编制:

审批:

XXXXXXXX监理有限公司

201x年x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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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1 工程概况 (3)

2 监理工作依据 (4)

2.1 合同 (4)

2.2 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规程和标准 (4)

2.3 设计文件 (4)

2.4 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4)

2.5 其他相关依据 (4)

3、监理工作流程 (4)

4质量控制的要点及目标值 (6)

4.1 静钻根植竹节桩材料控制点及标准 (6)

4.2 根植竹节桩施工质量控制要点 (9)

4.3 静钻根植桩控制目标值 (11)

5、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 (12)

5.1 开工审查 (12)

5.2 图纸会审 (13)

5.3 原材料进场检验 (13)

5.4 轴线、桩位复核 (14)

5.5 植桩过程旁站监理 (15)

5.6 施工进度控制 (15)

5.7 施工造价控制 (16)

5.8 施工安全监管 (16)

5.9 工程验收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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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应形成的记录 (17)

1 工程概况

(按照具体图纸编写)

建筑结构形式为框架剪力墙结构,合理使用年限50年,抗震设防烈度六度。防火设计的建筑分类为甲类;其耐火等级为地上一级;地下工程的防水等级为二级(变配电室防水等级为一级)。建设工期要求为611日历天,安全达到合格,并确保达到宁波市安全文明标化工地要求。

本桩基的部分工程为静钻根植竹节桩,第一、二节为竹节采用特种钻机专用钻杆进行预钻孔,钻出的土浆(渣)随时清运。钻至设计深度后,采用专用钻头对钻孔进行扩底,扩底后桩径约为原桩径的1.6倍,扩底高度约为扩底后桩径的1.5倍。

2 监理工作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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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合同

1) 监理合同;

2) 监理委托方与第三方签订的正式合同、协议及附件。

3)工程洽商记录和会议纪要。

2.2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规程和标准

1、《静钻根植桩基础技术规程》Q/NZD002-2011

2、《静钻根植先张法预应力混凝土竹节桩》2012浙G37

3、《先张法预应力混凝土管桩》2012浙G22

4、《建筑施工组织设计规范》GB/T50502-2009

5、《宁波市建筑桩基设计与施工细则》2001甬DBJ02-12

6、《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

7、《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03

8、《地基基础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9、《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10、《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

11、《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2011

2.3设计文件

1)地质勘察报告;

2)施工图及施工图引用的标准图;

3)图纸会审纪要和设计变更联系单。

2.4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1)公司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文件;

2)宁波XXXXX工程监理规划。

2.5其他相关依据

1)建设单位的有关规定及施工招标文件的有关要求;

2)由建设单位提供且认可的工程建设计划;

3)经监理单位审核,建设单位同意的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

4)国家、地方及相关部门颁发的工程建设的法令、法规、政策和规定;

3、监理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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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4质量控制的要点及目标值

4.1静钻根植竹节桩材料控制点及标准

4.1.2静钻根植桩的尺寸允许偏差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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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3静钻根植竹节桩桩端水泥浆原材料用量

4.1.4管桩的外观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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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5管桩的尺寸允许偏差

4.2根植竹节桩施工质量控制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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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1材料机械检验

管桩材料检查

1)、预应力高性能混凝土竹节桩,代号PHDC。产品质量应符合《静钻根植先张法预应力混凝土竹节桩》(2012浙G37)的规定。

2)、先张法预应力混凝土管桩,代号PHC、PC。产品质量应符合《先张法预应力混凝土管桩》(2013浙G22)的规定。

3)、外观检查:类型、尺寸、生产日期、外观质量等。

4)、书面检验:出厂合格证或质量证明书。

水泥进场检查

1)进场水泥生产厂家资格(采用甬统表C01-21《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供应单位资格报审表》)进行报验,检查其营业执照和生产许可证等;审查符合国家现行产口标准和设计要求后,再(采用甬统表C01-23《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进场报审表》)进行原材料报验,核查其出厂合格证和质量检定报告;并做好情况汇总表;并按200T为一批次进行复试;

机具设备检查

1)、桩机等机具设备型号、数量、性能应能满足设计及施工需要。

2)、桩机应施工所在地具体规定,按有关部门要求进行备案。

3)泥浆制备系统自动计量设备、测量设备等应定期由专业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后使用。

4)电焊机等小型机械设备应由施工单位组织验收合格后使用。

作业条件检查

1)、施工测量人员应对桩基的轴线、水准点、桩位进行测设,并报监理复核。

2)、施工前应规范要求进行试桩。根据试桩结果,由设计人员确定水泥用量、扩孔高度等施工参数。

3)、施工单位应做好施工技术交底工作,并有书面技术交底记录。

4)、打桩前,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应对邻近施工范围内的原建筑物、地下管线等进行检查,并排除桩基范围内的高空、地面和地下障碍物。对影响工程的,应采取有效加固措施或隔振措施,以确保施工安全。

5)、场地必须平整、坚实,能保证打桩机械在场内正常运行。必要时宜铺设塘渣,经压路机碾压密实。

6)、雨期施工时,场地四周应挖排水沟以利排水,保证移动桩机时的安全。

7)、夜间作业应准备足够的照明设施。

4.2.2 成孔

1)每枚桩开钻前,施工方应向监理方上报开钻申请表,监理方对此进行检查开钻条件(如桩位偏差、桩机水平度、钻杆长度、人员等)。

2)桩位定位准确,水平位移偏差不大于50mm,钻杆垂直度精度为1%,钻头扩大翼尺寸应符合要求;

3)钻机就位应平稳准确,确保在钻孔过程中不发生倾斜、移动;

4)钻机就位稳固后,监理人员应及时进行检查,在检查合格后方同意进行钻孔;

5)钻孔过程应一次不间断完成,根据地质情况控制钻孔速度(粘土,2~6m/min;中密砂,1~5 m/min;密砂,0.2~5 m/min),边钻边喷水或膨润土混合液,并且利用钻杆边钻边. .. . .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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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整和护壁;

6)钻孔到设计孔深后,上下反复提升和下降钻杆进行桩孔的终孔修整,修整完毕后打开钻头部位扩大翼,按照设定的扩大直径分数次进行扩孔。

7)成孔至设计深度后,应会同有关各方对成孔深度等进行检查,确认符合要求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

8)检查桩的中心距不大小于附表Q的规定值:

静钻根植桩的最小中心距

4.2.3 注浆

1)扩底完成后,开始注入水泥浆:桩端水泥浆注入量为扩底部分体积的100%,水灰比0.6,注浆压力0.8~1.3Mpa,水泥浆强度不低于20MPa;桩周水泥浆注入量为(钻孔体积-扩底部分体积)*30%,水灰比1;

2)在桩端水泥浆注入后2小时内必须开始植桩;

3)注入量1m3水泥浆的原材料用量见附表;

4.2.4 接桩

1)采用焊接接桩(应符合《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由持证上岗的建筑焊工,用二氧化碳气体保护焊焊法,将桩端板焊接,把两节或三节桩连成整根。焊接时沿桩周对称焊接、分层焊接,其中抗拔桩采用药芯焊丝,承压桩采用实芯焊丝。

2)接桩时端板保持干净整洁,上下节桩错位不大于2mm,焊接层数不得少于2层,焊缝饱满、连续,焊渣清理干净;

3)接桩完成后接头应自然冷却后方可继续沉桩,冷却时间不宜少于8min,严禁水冷或焊机完毕即沉桩;

4.2.5 植桩

1)植桩前把固定桩的专用工具放置于桩孔周围合适的位置;

2)采用专门的吊车设备将桩吊入到桩孔内;

3)桩的植入应和钻孔、水泥浆喷射保持连续。植入过程中,必须采用检测尺对桩进行定位,随时检测,偏差超过30mm。必须进行校正。同时用2台经纬仪互成90°对桩进行垂直度检测,偏差不得超过0.5%;

4)桩顶标高允许偏差为+50mm,-5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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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静钻根植桩控制目标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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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本项目质量目标为一次性验收合格,故施工质量除了满足上述质量标准外,还必须达到下列各项要求:

(1)预应力高性能混凝土异形桩应在使用前将供应单位资质、备案证明、配合比报监理方进行审查,根植桩进场后应审查随车送货单及合格证明文件,并进行三方联合验收。

(2)承载力检验

●抽检数量:单桩竖向静载荷试验,抗压试验桩数量6根,B桩3根,试荷载为4700KN,C桩3根,试荷载为5500KN,抗拔试验检测桩数量2根,试桩荷载为700KN。

(3)桩身完整性检测

抽总桩数100%,I类桩要求90%以上,无III类桩;

(4)桩位偏差

●静钻根植桩桩位偏差必须符合规范要求。

(5)其他质量要求

●每200T水泥必须有1组试件,不足200T的,按200T算。

●水泥土试验每台班不少于2组。

5、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

5.1开工审查

5.1.1 协助业主做好以下工作:

1)协助业主做好开工前期的各项准备工作;

2)配合业主对原土层中障碍物的处理;

5.1.2 审查承包商施工前的准备工作

1)审查总承包商提交的分包单位的企业资格报审,根据施工企业资质管理的规定,核查相关的资料,并提出审核意见。

2)复核建筑定位和现场基准点是否符合规划和设计要求,并做好平行测量记录。

3)审查总承包商提交的桩基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尤其在质量管理制度、施工技术措施、施工工艺流程、施工机械选择、现场用电方案、安全责任制和材料、能源和劳动力供应计划等方面),并提出审核意见。

4)审查施工单位进场的桩机、电焊机、切割机、计量仪器等设备和有关测量仪器是否具有合格证、检测合格证、生产许可证、机械设备验收合格记录,作出是否满足施工要求,手续是否齐全的审查结论。

5)审查施工管理人员及特殊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作出人员数量及资格是否符合国家规定及施工组织设计要求。

6)审查水泥供应商的资格,根据相关的规定,核查相关的资料,并提出审核意见。

7)检查桩机试运转情况,并做好试成桩记录,确定成桩控制标准。

8)审查总承包提交的工程开工报告,参加业主主持的第一次工地例会,提出开工条件审. .. . .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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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情况,要求业主及施工方及时完善落实,具备开工条件后签发开工令。

9)详细程序见《监理工作制度》,监理方在本过程中应形成的资料为:

●分包资格审查记录;

●方案审查记录;

●机械设备审查记录;

●人员审查记录;

●主要材料审查记录;

●试沉桩记录;

●定位测量、基准点复核的平行检测记录;

●第一次工地例会会议纪要;

●开工报告。

10)本过程中存在问题应采取的措施

●对于审查不合格事项可签署意见后退回重报,或另行书面通知整改后重新报审;

●对于未经审查擅自施工的应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停工,待上述各项工作完成,由施工

单位申报,监理审核后方可开工,对于擅自施工部分工作质量应进行鉴定,符合的应签署意见,不合格的书面通知返工。

5.2图纸会审

1)熟悉图纸对图纸中疑义处进行整理汇总;

2)组织相关各方进行会审;

3)会审中问题返回至设计处理。

4)详细程序见《监理工作制度》,监理方在本过程中应形成的资料为:

●各方签认的图纸会审纪要;

●设计对会审中问题处理的联系单。

5)本过程中存在问题应采取的措施

●图纸未经会审进入施工的应签发停工令;

●相关各方未将图纸中问题书面反馈至监理项目部的可提前签发书面通知书。

5.3原材料进场检验

5.3.1 原材料报审程序

异形桩、水泥、焊条的品种和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施工方进场前应采用甬统表C01-21《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供应商资质报审表》进行供应商资质报审,进场材料应采用甬统表C01-23《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进场报审表》进行报验,报验表应附有材料、构配件或设备的清单、质量证明文件(出厂检测报告、国家监督测试报告、出厂合格证等)、产品. .. . .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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铭牌复印件,必要时还应包括提货单。规范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必须进行复试的原材料、构配件及设备,应由监理方指定的见证员见证取样,送交具有建筑工程试验资质和技术监督部门的计量认证的检测单位检测。当地质量监督部门有要求时,承包商应将不少于30%原材料和施工质量试件委托质量监督部门指定的试验单位试验。试样由专业监理工程师随机确定。材料复试后,承包商仍采用甬统表C01-23《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进场报审表》向监理方提交检测报告。专业监理工程师根据测试结果签署终验意见,同意使用的方准使用。

5.3.2 部分原材料或半成品验收要求

5.3.3详细程序见《监理工作制度》,监理方在本过程中应形成的资料为:

●材料进场报验记录;

●材料进场验收汇总台帐。

5.3.4本过程中存在问题应采取的措施

●对于外观检查不符合要求或材料同质量证明文件不符或无质量证明文件的材料应书

面通知退场,并见证退场。

●对于外观检查合格的应按规范要求见证取样送检,送检不合格的,应书面通知施工

单位按规范要求加倍取样复试退场处理;对于某些材料已用于工程的,应书面通知

施工单位对实体工程质量进行鉴定。

5.4轴线、桩位复核

5.4.1对轴线、每根桩植桩前桩位进行复核,并做好桩位坐标计算和平行测量记录。

5.4.2对桩架定位、垂直度等在开钻前进行复核,并做好复核记录。

5.4.3详细程序见《监理工作制度》,监理方在本过程中应形成的资料为:

●技术复核报验记录;

●平行检测记录。

5.4.4本过程中存在问题应采取的措施

●对未经复核进行施工的可通知暂停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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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复核中发现偏差超出验收规范要求的,应书面通知校正后重新报验。

5.5植桩过程旁站监理

5.5.1对植桩全过程由专业工程师和监理员实施全过程旁站,对桩成孔深度、扩孔体积、

接桩焊接质量、水泥浆使用量、植桩垂直度等情况进行检查做好旁站记录。对施工作业情况和施工人员到位情况,机械运转情况等施工存在的问题,做好监理日记。

5.5.2详细程序见《监理工作制度》,监理方在本过程中应形成的资料为:

●隐蔽验收报验记录;

●验收批报验记录;

●打桩记录报验记录;

●旁站记录;

●监理日记。

5.5.3本过程中存在问题应采取的措施

●对于旁站过程中发现施工管理人员不到位的,可书面通知项目经理或施工单位相关负

责人;

●对于旁站过程中发现施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可书面通知暂停施工;

●对于旁站过程中发现施工存在质量、安全隐患的,可书面通知暂停施工;

●对于旁站过程中发现施工操作人员违规作业的,可书面通知施工方加强交底或更换人

员;

●对于旁站过程中发现上报施工记录不同于监理旁站记录的退回重报。

5.6施工进度控制

5.6.1工程进度计划审查:要求施工单位递交本分项工程施工进度计划,报监理方审核后方可实施。

5.6.2 对工程进度实施情况检查,监督施工单位进行计划的执行,分阶段做好进度控制。

5.6.3定期召开有关工程进度的协调会,听取工程施工问题的汇报,对进度问题提出监理意见。

5.6.4 详细程序见《监理工作制度》,监理方在本过程中应形成的资料为:

●进度计划报验记录;

●监理日记;

●工程临时、最终延期审批记录。

5.6.5 本过程中存在问题应采取的措施

●当监理发现现场的组织安排、施工顺序、或人力、物力与进度计划有出入时应发工

作联系单,要求承包商组强人力、物力使工程进度符合进度计划的要求;

●当监理发现现场的组织安排、施工顺序、或人力、物力与进度计划上的方案有较大

不一致时,应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对原工程进度计划进行调整,使工程进度计划符合

工程现场实际情况,以保证合同工期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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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施工造价控制

5.7.1检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方案,督促施工单位将桩基施工平面布置与地下室施工平面布置及上部施工平面布置综合考虑,避免发生二次费用。

5.7.2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合理、有效地控制工程质量,节约不必要的费用。

5.7.3做好设计工程量和变更工程量的统计工作,正确处理索赔事宜,提交业主(造价咨询)审定,以保证实现本桩基工程造价控制目标。

5.7.4 详细程序见《监理工作制度》,监理方在本过程中应形成的资料为:

●费用索赔申请记录;

●费用索赔审批书;

●工程款支付台帐。

5.7.5 本过程中存在问题应采取的措施

●协商确定工程变更价款;

●做好工程施工记录,保存各种文件图纸,特别是注有施工变更情况的图纸,为正确处

理索赔提供依据。

5.8施工安全监管

5.8.1 安全监管内容

1)协助业主按《宁波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办法》的要求组织对施工现场周边环境的进行安全评估,并根据有关规定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2)严格做好开工安全条件检查,把好开工关;

3)审查桩基施工组织设计,尤其是现场用电方案,桩孔防护措施及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安全责任制;

4)监督施工单位建全项目部管理机构、落实人员及其工作职责;督促项目经理和项目部其它管理人员的工作到位;

5)对施工单位拟进场的施工机械的质量证明材料和维修使用档案进行审查;

6)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进入现场各分包单位的资质和特种岗位操作人员资格的证明文件,并监督实际操作人员是否与证明文件相符;

7)监督施工作业是否按照国家操作规程,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进行;

8)不定期巡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线路和配电设备的布置情况,检查施工机械的运行状况,发现有问题及时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5.8.2 详细程序见《监理工作制度》,监理方在本过程中应形成的资料为: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报验记录

●监理工程师函

5.8.3 本过程中存在问题应采取的措施

●事前审核:把好开工工程报告,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设计方案等审核关;

●签发工程师函:施工过程中发现施工现场存在安全生产隐患或未按施工组织设计和. .. . .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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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施工技术方案实施,及时向施工单位签发工程师函要求其整改;

●发工程暂停令:当施工单位不按工程师函的要求进行整改或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或严

重违反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技术方案,签发工程暂停令要求停工整改,必要时

向建设行政部门报告。

5.9工程验收

5.9.1土方开挖前协助业主委托测试单位做好桩的静载试验检测,做好桩基工程质量验收记录,整理监理记录,核查有关施工技术资料是否齐全、真实。对过程中现场的质量问题,组织业主、设计、施工等有关单位提出处理意见并加以实施;

5.9.2 土方开挖完成后,协助业主委托测试单位进行低应变和高应变检测,测试过程由专业工程师旁站监理,并在监理日记和通用旁站记录表中做好有关记录;

5.9.3核查承包商提交的桩位和桩顶标高的复核记录,并做好平行复测记录;

5.9.4审核桩基工程竣工图及质量控制资料;

5.9.5提出桩基工程的质量评估报告,组织业主、设计、质监、勘察、施工等有关单位进行桩基工程质量验收。并协助做好桩基工程验收备案工作;

5.9.6详细程序见《监理工作制度》,监理方在本过程中应形成的资料为:

●桩偏位、桩顶标高检查记录;

●试验室资质审查记录;

●超出允许偏差桩的设计加固处理意见;

●桩测试报告;

●质量评估报告;

5.9.7本过程中存在问题应采取的措施

●对于验收资料不全的应书面通知整改,并应拒绝进行验收;

●对于桩偏位、高低桩、检测中存在的问题桩应书面通知施工方上报质量问题处理方

案,经设计确认后,按方案进行处理,监理方对处理过程进行旁站,处理结果经各

方验收符合要求后方可组织桩基工程质量验收;

●对于验收中问题应在验收记录中进行反应,并书面通知施工单位整改,整改并经复

查符合要求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

6、应形成的记录

静钻根植桩工程监理细则1份;监理月报;监理日记;监理工程师函;静钻根植桩监理旁站记录2份;桩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1份。

宁波XX监理有限公司

宁波XXXXX工程监理项目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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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f4fl.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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