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及有关县(市)排污权有偿使用及交易开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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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及有关县(市)排污权有偿使用及交易开展情况

杭州市排污权交易工作进展情况汇报

(2008年9月)

2008年继续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做为环保局力求在主要污染物控制和减排上有新的突破,特别是二氧化硫的排污权交易上有所突破,先将有关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所做的工作

(一)领导重视,认真组织

我局领导高度排污权交易工作,确定了牵头处室牵头,各相关处室和相关局属单位配合的工作机制,并确定了牵头的分管领导。此后,我局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讨论和研究排污权交易相关事宜。

(二)分工协作,统筹兼顾

1、由分管领导牵头召集相关处室和单位召开会议,结合工作实际,初步确定了由我局排污权交易工作的分工。

2、根据?杭州市污染物排放许可条例?和?杭州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成立了杭州市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领导小组,落实了相关管理部门和政府的职责,明确了排放权交易的程序、监督等流程。

3、根据?管理办法?我局和财政局基本确定设立杭州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权交易专项帐户。

4、召开了杭州市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领导小组办公

室成员会议。为了便于组织,促进工作,办公室下面设立交易平台组、交易资金组、配额分配组、交易价格组,分别开展工作。

5、与杭州市国资委和杭州市产权交易所沟通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的平台建设问题。

二、存在问题

(一)排污权交易政策制定方面

1、我局在?杭州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基础上,将进一步制定其实施细则以作为排污权交易的政策保障。包括核定主要污染物区域总量、核准交易、确定主要污染物总量分配方法和原则、交易后排污许可证的变更、确定排污权配额的产品设计、排污权配额的出让和回收以及拍卖、排污权交易可行性评估(受让方获取配额后对环境的影响)、排污权交易市场的准入和审核条件等一系列技术标准,以保证排污权取得单位符合国家和地方的产业导向和政策鼓励方向。

2、应进一步制定总量排污价格、超标准排污价格等必须明显高于相应污染物削减处理平均费用的处罚条例,这种高价格处罚条例的制定将迫使排污单位出于自身经济利益的考虑去寻找较经济的减排措施,从而实现排污权的交易。

(二)排污权交易制度方面

1、为保证排污权交易正常运转,杭州产权交易所必须设计完善一系列相关的排污权交易包括信息披露、交易方式、成交审核、资金结算和交割等方面的制度,制定?排污

权交易流程?、?杭州产权交易所排污权交易规则?、?排污权交易信息披露办法?、?排污权交易资金结算办法?、?排污权交易成交审核办法?、?排污权交易服务费管理办法?等制度办法,使进入交易的各项活动更加透明、公开,程序更加规范,使各项交易工作能做到有据可依,有据可查,避免暗箱操作,规避交易的人为因素。

(三)排污权交易技术方面

1、在产权交易平台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排污权交易平台的建设,构建排污权交易信息公共服务网络;可即时发布和查阅排污权交易信息。

2、盘查清理排污权,为进行排污权交易做好来源保障:由杭交所协助环保局对企业已有的多余排污权存量展开清理,摸清潜在的排污权交易量和潜在的排污权转让人。

三、下一步工作

1、起草完成?杭州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权交易实施细则?; 2、加快建设杭州市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平台; 3、实施SO2和COD排污权交易实施示范。

各设区市及有关县(市)排污权有偿使用及交易开展情况

宁波市排污权交易试点工作进展情况

(2008年9月)

宁波市开展排污权交易试点工作相关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础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完善制度保障。排污许可证和总量控制管理办法是进行排污权交易的依据和基础。2007年10月18日,我市印发了 ?关于印发宁波市排污许可证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甬环发?2007?第134号),目前已进入核发阶段,对象为215家市级重点监管企业。同时,根据浙江省?关于开展排污权交易试点工作的通知?(浙环发?2007?39号)要求,为提高企业治污积极性,优化环境资源配臵,促进污染减排和产业结构调整,我市还专门印发了? 关于要求开展排污权交易试点工作的通知?( 甬环发?2008?第101号),要求首先在余姚、镇海两地开展排污权交易试点。二是加强在线监测系统的运行维护,确保数据准确。为保障在线监测系统正常、稳定运行,切实发挥在线监测系统的作用,我局印发了?关于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维护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已通过验收的企业按?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管理办法?要求签订委托运营维护合同,保障在线监测系统的稳定运行。截止目前,我市共有298个污染源在线监控系

统点位与市局网络相联。其中,省平台点位共有202个,其中水污染源159个,大气污染源43个;市平台点位共有96个,其中水污染源91个,大气污染源5个,为排污权交易提供了技术保障。三是做好甬江流域总量控制工作。依据?甬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为全面推进甬江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持续改善甬江流域水质,经市政府同意,我市于3月19日印发?宁波市2008年甬江流域污染整治实施计划?,该计划结合流域内 “24〃10”工程建设进度以及排污许可证发放要求,确定了年度整治目标,从产业结构调整、水处理设施重点工程建设、日常监管和监测等方面将各项整治措施一一细化,分解落实,并确定了牵头部门。为下一步甬江流域总量交易工作的全面实施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二、试点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余姚市试点进展情况。余姚市在年初就确定了?排污权交易试点研究工作方案?(讨论稿),后经多次讨论调研,于5月份制定了?余姚市排污权交易办法?(草案)(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明确了排污权交易对象和交易的具体程序。?办法?在确保落实减排任务和认真执行排污许可证制度的基础上,拟成立排污权交易市场,这个交易市场(即排污权储备交易中心)设想为一个为排污权交易提供场所、设施和信息等服务的有一定章程、管理制度和交易规则的受当地环保局领导的独立核算单位。此外,为保证排污权交易的顺利实施,余姚市正在制定具体的交易规则和纠纷裁决办法。二是镇海区试点进展情况。镇海区高度重视排污权交易

试点工作,分管区长多次带领环保、发改、财政、建交等部门到桐乡、诸暨市、兰溪市进行调研,并取得了区人大和政协的支持。在调研和相关部门讨论的基础上,基本形成了?镇海区排污总量有偿使用管理办法试点研究工作方案?(讨论稿),8月份制定了?镇海区排污总量有偿使用管理办法(试行)?(草案)(以下简称?办法?)。9月份完成了相关配套政策的制定,如?宁波市镇海区污染物排放总量有偿控制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宁波市镇海区排污许可证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镇海区排污总量申请管理办法?等。目前,有关排污权交易的对象、范围、交易权使用年限、交易方式等具体交易规则都已明确,下步将根据?办法?逐步进行实施。

三、存在问题及下步打算

一是初始权的分配以及排污权管理问题。初始排污权的分配是总量控制制度和排污许可证制度最基本、最关键的环节,涉及到市场主体的重大利益,必须要做到科学、合理、公平分配,其具体办法及实施步骤须由国务院规定。鉴于总量控制制度和排污许可证制度的具体办法和实施步骤国务院均未做出规定,即尚未正式实行,因此排污权交易目前只能认为是在有限范围内,而且是可控情况下的一些试点工作。二是影响当地招商引资和企业的竞争力。现阶段,企业内外交困,经济滑坡,效益下降。当前开展排污权交易势必会提高当地企业的市场准入成本,从而影响到本地招商引资和企业在同类市场上的竞争力,也客观上造成了市场主体在市场竞争上的不公平性。

由于目前全面开展排污权交易工作存在诸多问题和制约,我市设想下步结合试点地区实际,首先在特定行业或流域内进行有偿使用试点,取得经验后逐步向全市推广。

各设区市及有关县(市)排污权有偿使用及交易开展情况

温州市排污权交易试点工作进展情况

(2008年9月)

根据省局相关文件精神,各地市在2008年均要开展排污权交易试点工作,我局非常重视这项工作,在5月份草拟了温州市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供各县(市、区)参考,同时对各县(市、区)进行筛选以确定试点地区,由于平阳县减排任务完成情况较好,且临港产业带发展需要总量指标,故确定平阳县为排污权交易试点单位。平阳县于8月份完成?平阳县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有偿使用管理办法(暂行)?(代拟稿)并上报县政府,现正在制定实施细则,拟于2009年年初开始实施。

各设区市及有关县(市)排污权有偿使用及交易开展情况

关于建立排污权交易制度工作情况汇报

湖州市环境保护局 2008年9月20日

省环保局:

近年来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给生态环境带来了巨大的压力,随着节能减排和污染整治工作的推进,相应的环境政策必须与时俱进,排污总量控制及其配套的排污许可、排污权交易和有偿使用等制度,正在日益受到人们的广泛关注。为有效推进排污权交易和有偿使用工作顺利有序进行,我局高度重视,局长亲自抓,分管副局长具体抓,现已制定了?湖州市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暂行办法(送审稿)?,并已经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原则通过,现将有关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推进情况、我市排污权交易初步设想和下一步工作打算汇报如下:

一、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推进情况 1、认真组织相关工作调研

我局会同市发改委在开展排污权交易和有偿使用的调研,分别赴嘉兴、杭州、绍兴等地实地考察学习,同时充分利用参加国家、省环保系统召开的排污权交易和有偿使用方面的论坛、研讨会,与全国各地的专家及已经开展和将要开展排污权交易和有偿使用的地区进行深入的交流,认真总结

各地排污权交易和有偿使用的经验、教训,广泛收集杭州、嘉兴、桐乡、绍兴、诸暨、兰溪等地分别出台的有关排污权交易和有偿使用方面的政策文件,为我市制定“排污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提供借鉴。

2、深入研究形成办法初稿

在广泛深入进行调研的基础上,主要借鉴杭州、嘉兴、绍兴等地排污权交易办法,并综合分析各地的特点和做法,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我市排污权交易暂行办法(初稿),在此基础上经市环保局党组和局务会议反复讨论,同时征求全市环保部门意见,进行反复修改;期间还与市发改委等有关部门进行座谈,共同研究排污权交易和有偿使用,初步形成了?湖州市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3、广泛征求各方意见

在形成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后,我局及时向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作了专题汇报,根据市领导的意见,又由市政府分别组织召开了市级各有关部门、市人大及人大代表和市政协及政协委员意见征求会,就?湖州市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又分别征求市人大及企业界人大代表、市政协及企业界政协委员和市级各有关部门意见,之后我局又根据各方意见对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进行了进一步的修改,现已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之后由局长亲自带队赴绍兴再次进行学习交流,并将?湖州市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暂行办法(送审稿)?作了进一步修改,

现准备上报市政府审批。

二、我市排污权交易初步设想

我市推行排污权交易和有偿使用制度的总体框架设想如下:

1、交易对象

开展排污权交易的指标首先应该是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这两项主要污染物,但由于我市地处太湖流域,而太湖流域水污染较重,特别是水质富营养化严重,其水质主要指标氨氮、总磷超标严重,因此初步确定交易对象为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二氧化硫排污权。一是有助于氨氮、总磷等污染物的削减,从而在改善水质,二是对整个排污权交易工作有所创新,三是有助于增加排污权交易量。

2、有偿使用和交易主体

有偿使用和交易主体必须是合法排污单位,同时进行主要污染物排放权交易,不免除排污单位的法定环境保护义务。

为便于操作,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主体初步确定包括县控及以上重点排污单位以及需要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排污单位。

3、初始排污权分配和核定

首先明确排污权的所有权属于国家,企业只有使用权;其次在国家、省确定的目标排污总量(减排任务)基础进行初始排污权分配;第三要视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变化情况、总量控制要求等实际情况,每隔五年重新进行排污权的分配和核定。

为便于操作,初始排污权分配初步确定为县控及以上重点排污单位(暂行办法颁布以前已经取得排污许可证)及暂行办法颁布以前已经审批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排污单位,排污权遵照“舍大取小”的原则核定。

4、排污权的定价

按照污水厂和主要行业的主要污染物治理成本,并参照周边地区的排污权价格进行定价,同时考虑行业的污染轻重,对重污染行业实行差别定价。并视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变化情况、总量控制要求及湖州社会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原则上每两年调整一次,条件成熟时可由市场自行定价。

5、排污权的申购

暂行办法颁布以前已经取得排污权的排污单位,可实行无偿使用,但排污单位必须按照政府要求完成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如完不成减排任务,其未完成的减排量须按市场价购买(排污权),也可以实行有偿使用,其有偿使用金给与一定的优惠(减免);暂行办法颁布以后需要获取排污权的排污单位一律有偿使用。

6、排污权的回收和储备

排污权无偿使用的排污单位,其富余的排污权无偿回收;有偿使用的排污单位,通过治理或产业结构调整,其富余的排污权指标按市场价回购;企业有严重违法行为被强制关停的,以及获得的排污权超过闲臵期的,原则上无条件收回;实施排污绩效考核,对连续多次排污绩效排名靠后的排

污单位,强制收回排污权。

7、排污权交易收益

收益主要用于排污权收购(补助)和主要污染物减排,也可用于环境质量改善、生态保护、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等,交易必须资金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三、存在的问题

从我省各地的排污权交易和有偿使用制度开展情况来看,虽然已经取得了实质性的进展,但还存在不少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有关排污权交易的法律、法规滞后

目前国家、省里对排污权交易在政策上是鼓励的,有关文件均已明确,但在排污权交易的具体实施上,相应的法律、法规都还是缺失的,对于排污权的有偿使用,也缺乏相应的法律依据。

2、排污权的商品属性仍然不明确

相对于土地、矿产等有形资源而言,排污权作为资产的商品属性仍然不明确,其如何进行计税、纳税;排污权作为企业资产,如何进行财产抵押;排污权作为资产,与企业污染物削减(减排)之间的关系如何处理等问题尚难以处理。

3、初始排污权分配很难体现公平原则

在初始排污权的分配上,一种是对现有企业的初始排污权实施无偿分配的,而对于新建企业实施有偿获取;另一种是全部采取有偿分配,但污染重的企业占有排污权量大,而污染轻的企业反而占有排污权量小。目前对现有企

业和新建企业基本上都是分别对待,难以实现排污权在各污染企业间合理分配。

4、建立排污权交易市场面临困难

目前推行的所谓“排污权交易”实质上只是排污权的有偿使用,最多也就是实现了政府与排污者之间的交易,建立了一级市场,面临的困难是排污权供给的不足,建立真正的排污权交易市场还面临很大困难。

5、排污权交易配套政策和相应监管措施有待完善 排污权交易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配套一系列的政策措施,尤其是排污许可证制度的推行,直接关系到排污权交易的成败;同时在监管措施方面,如排污权转让如何确认、转让价格如何确定、超排污权排放如何处罚、排污权如何收回、排污者合法权益如何保障、排污权出让如何激励等亟待完善。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排污权交易和有偿使用制度已经引起国家环保局和省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省政府已经明确要求各地在2008年底前开展排污权交易和有偿使用试点工作,我市也已经将推行排污权交易列为2008年深化改革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为确保我市的排污权交易和有偿使用在试点的基础上全面开展,下一步要抓好以下主要工作。

1、出台排污权交易办法

在市政府进行专题研究原则同意的暂行办法的总体框架下,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修改完善,以市政府名义出台排

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排污权交易管理实施细则。

2、确定排污权交易价格

由发展改革(物价)部门会同环保等相关部门确定我市排污权价格,排污权价格应根据不同行业类别及其主要污染物削减成本来确定,并参照周边地区的排污权价格,充分考虑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

3、开展排污权交易试点

鉴于排污权交易还存在许多问题,有必要在先行试点的基础上逐步推行,综合考虑总量控制及排污许可证管理等环境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根据市政府常务会议精神,先行在市区开展排污权交易试点。

任务。这实际上是使所有市场主体的任务,由于地方政府的原因变成了少数企业的任务。这是不公平的。因此,我们计划对没有履行国家和省政府赋予的减排任务的企业,其减排部分指标必须通过交易中心,向市场购买,以实现市场主体在承担社会责任上的公平。

6.进行以排污权交易中心为平台开展工业反哺农业问题研究。嘉兴的生猪养殖污染,之所以进展缓慢,最主要的原因是缺乏资金。我们通过排污权交易中心这个平台,以交易资金去治理生猪养殖污染,而从中获得的COD以一定的比例出售给持有新批建设项目的企业。这样既为生猪养殖污染治理提供了资金,又缓解了工业经济发展中需要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但环境容量又已饱和的矛盾。虽然目前由于国家层面还未将农业面源污染纳入总量控制范围,两者之间的替代互换存在一定的困难,但是这次污染源普查已经将农业面源污染纳入其中,因此,替代互换问题的是有望解决的。

7.加强排污权折旧问题的研究。排污权作为一种稀缺资源从购买之日起应该有个使用年限,在使用年限内也应该折旧。下阶段,我市将给予具体明确。

8.组织排污权交易实际操作人员的培训。排污权交易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所有从事这项工作的员工都需要进行全方位的学习培训。同时,计划定期举办国际和国内排污权交易论坛,交流各地排污权交易的实践经验体会和理论研究成果。同时,为了对企业出让排污权进行认定,还将进行可交易量认定体系建设和专家库建设。

各设区市及有关县(市)排污权有偿使用及交易开展情况

积极探索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的新途径

——绍兴市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情况汇报

为加强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工作,促进环境资源合理配臵,根据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浙江省环境污染监督管理办法?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污染减排工作的通知?(浙政发?2007?34号)等有关规定,结合绍兴实际,绍兴市从2007年下半年开始探索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新路,受到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各部门的大力配合。通过一年时间的实践,我市在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方面形成了一套比较有效的工作制度和管理措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现简要汇报如下:

一、进展情况和成效

我市从2007年6月份酝酿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有偿使用工作,在调研的基础上,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2007年11月12日绍兴市政府正式下发?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的意见?(绍政发[2007]88号文),市政府办公室于2008年1月23日下发了?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发展改革委等三部门关于绍兴市区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绍政办发[2008]11号文),市环保局会同市财政局制定了?关于印发?绍兴市区排污权有偿使用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市环

保局制定了?绍兴市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操作规程?,针对在排污权管理中出现的具体问题,形成了一般事项业务处室会审,重要事项局长办公会议讨论的排污权有偿使用管理模式。通过新项目与环评审批同步、老污染源分批下达的分类 管理方式,加快推进市区排污权有偿使用工作。到今年8月底,已有188家单位缴纳排污权有偿使用金,60家单位通过转换获得排污权,15家单位无偿取得。已缴纳金额共计人民币2188.1726万元,其中废水(纳管)排污权有偿使用金为2014.3760万元,COD(直排)排污权有偿使用金为5480元,二氧化硫排污权有偿使用金为173.2486万元。纳入市政截污管网的废水量为90928.22吨/日(其中通过新申购或补交获得排污权的废水纳管量为18985.68吨/日,通过转换排污权涉及的废水纳管量为24443.54吨/日,无偿取得排污权指标涉及的废水量为47499吨/日),排入环境的COD量为1.25吨/年,SO2排放量为2165.599吨/年。共核发临时排污许可证260份,正式许可证67份。

下属诸暨市从2006年10月份酝酿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有偿使用工作,通过多方调研,2007年3月形成初稿,2007年7月31日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8月13日,市政府办公室正式下发?诸暨市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有偿使用暂行规定?,同时,诸暨市环保局也配套印发了?诸暨市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有偿使用暂行规定实施细则?。截止2008年8月底,诸暨市共有384家申购总量指标,化学需氧量申购量1047.77吨,二氧化硫申购量4813.38吨,电镀等

废水量申购289670吨,合计申购金额1019.08万元。其中2006年底后新项目申购134家(废水量申购1家),化学需氧量申购量61.70吨,二氧化硫申购量241.88吨,废水量申购4500吨,合计申购金额152.02万元。

根据市政府绍政发[2007]88号文件精神,我市其他县市也相继开展了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的试点工作。目前,绍兴县政府已下发了?绍兴县人民政府关于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

和交易管理的试行意见?(绍县政发[2008]7号文件),提出了实施排放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的内容和原则。对绍兴县柯桥、华舍等镇、街的15家单位的排污指标进行了核定、转让或回购。上虞市环保局、新昌县环保局分别调研了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相关工作,向当地政府上报了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的意见和实施办法初稿。

二、绍兴市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特点

绍兴市已正式实施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工作,我们是根据本地的污染实际出发,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进行了系统研究后提出的工作方案。从目前运作的情况看,取得了预期的效果。其特点为:

(一)有系统的管理层次。

一是建设了完整的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制度。从市政府层面,下达了?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的意见?,这是我市实施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的规范性文件,为整个管理工作打下了法规性依据。从管理

层面,由市府办下达了?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发展改

革委等三部门关于绍兴市区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市环保局和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绍兴市区排污权有偿使用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对管理工作的具体要求进行了可操作性的规定。解决了价格政策、财务政策、管辖政策。从环保局具体工作层面,出台了?绍兴市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操作规程?,从而使管理工作能够有效地开展。

二是组织了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机构。为把管理工作切实开展起来,市编委下达了?绍兴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同意市环保局要求内设机构增挂牌子的批复?(绍市编办?2007?51号文)同意在绍兴市环保局建设项目管理处增挂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处,并配管理处副处长职位一个。从而使用排污权有偿使用管理有事有人。同时,成立市排污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领导小组,市长为领导小组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理顺了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部门与排水管理部门的关系。

三是排污权确权、回购、交易顺序清楚。绍兴市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制度中,重在排污权有偿使用指标的初次分配,做好排污权的确权工作。体现了环境资源化、价格化、有偿化、产权化。接着是做好排污单位多余排污指标的政府回购。规定了必须回购的几种情况。从而使政府有空间调控排污总量,发展优势项目和污染轻的项目。然后是排污权有交易,交易的主体可以是企业、单位。但交易是在政府监管下的有序交易。出让排污权的单位必须有经审核确实多

余的排污指标,受让的排污单位必须有经审批的项目或扩产需要。交易完成后由政府重新确权。

(二)正确处理了新老污染源的关系。

化解可能的矛盾,实现了排污权有偿使用管理工作的有序稳妥推进。我市按照新项目新办法,老污染老办法的工作理念,从管理方式、有偿使用指标分配、排污指标有偿使用价格等各方面详细规定了新老项目的不同操作要点。根据绍兴市排污管网建设较早且已收取排污入网费(排污管网建设投资款)的特点,采取了老污染源排污入网费自动转换为排污权有偿使用金的管理方式,顺利解决了老污染源的问题。从操作实践看,效果很好。在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排污权的价格制定角度看,老污染源与新污染源的价格相差20倍,既体现了新污染源总量控制的客观要求,又使老污染源转换排污权的积极性得到实现。

(三)环保部门体现了污染减排的公益性原则。 我市的排污权有偿使用管理环保部门首先定位在公正无私和服务上。环保部门不截留排污权有偿使用金,也不收取手续费。所有资金全部上交财政。同时废水排污权有偿使用金中,由财政直接按现有污水入网费相同的价格划给排水管理部门用于排污管网建设。从而使相关部门都满意。

三、主要做法

我市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有偿使用方面的主要做法有:

(一)领导重视,组织到位。绍兴市排污权有偿使用和

交易工作得到市委书记、市长的高度重视,把它作为推动我市环保管理战略转变的重要抓手。环保局长亲自抓,组织各相关部门开展了前期调研,政策制定和文件起草工作。成立了市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小组和办公室。设立了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处,从而推进了这项工作的进展。

(二)明确责任,工作跟进迅速。绍兴市排污权有偿使用工作从各部门来说,明确了环保、发改、财政、排水等各单位的管理职责,从环保局内部来说,前期工作由污染控制处为主开展,具体实施由建设项目管理处负责,统一纳入到窗口管理。责任明确,职责到位。从而保证了业务工作的迅速跟进。

(三)做好协调,部门配合到位。积极做好排污权使用和交易管理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特别是与财政局、排水管理公司、市便民服务中心的协调。完成了票据准备、确定了交款方式。邀请排水管理公司领导到局里对排水公司相关的问题进行协调,明确了对污水入网单位进管证明出具的具体细节。协调了与市便民服务中心的工作,取得其指导和支持。

(四)广泛发动,强势推进。在?绍兴日报?、?绍兴晚报?、绍兴电视台等媒体上开辟专栏,介绍排污权有偿使用的政策、规定、管理方法、特点和意义,形成强大的宣传环境。同时,一旦开始实施,在建设项目管理中同步实施新污染源的排污权有偿使用金收缴工作,下达了第一批排污企业有偿使用和排污许可证核发计划,要求86个重点排污单位首先实施排污权有偿使用。取得了先声夺人的效果。

(五)认真细致,核定总量。我们制定的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操作规程详细规定了核定的方式、指标、排污系数,并要求环评单位严格进行建设项目污染因子的核定。强化对老污染源进行排污总量的核算。建立了排污权有偿使用管理会审制度。对每一个排污单位的排污指标进行公示。

四、存在问题和下一步计划

(一)从目前管理工作看,我市的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尚存在以下问题。

1、各个县(市)进度不一,个别县市尚存在观望态度。特别是当前宏观经济环境吃紧的情况下,个别县市认为新推排污权有偿使用制度会影响企业的积极性。

2、排污权有偿使用和排污许可证制度从国家层面缺少管理办法。可能到年度核实总量指标执行情况时会碰到相应的问题。

3、我们规定新项目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的取得是项目审批的前提,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就增加了一个前臵条件,这与现行行政审批制度不怎么相符,虽然我们现在按这样的模式在做,但依据不足。

(二)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探索排污权有偿使用的制度建设规、做好规范管理。促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深入推进。

1、完善有关制度、标准、操作规程。要不断总结经验,把有效的操作方法规范化、核算体系化。应根据领导变动情况,补充完善绍兴市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领导小组。

2、要进一步拓面推进。在绍兴市本级和诸暨市已率先开展了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工作的基础上。其他县市也应该在今年年底之前制定详细的计划和方案,正式启动。排污权银行抵压贷款业务要适时推开。制定临时性排污指标的有偿使用管理制度。排污权交易和转让要积极推进。

3、要进一步强化监管。要强化机关内部监督。坚决杜绝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现象发生。排污许可证的核发原则上应采取“一制一核”方式,防止出现不必要的漏洞。

4、应加强排污权工作推进工作的督查考核。做好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进展情况的考核、排污权有偿使用金使用情况的绩效考评、对排污权有偿使用金收支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各设区市及有关县(市)排污权有偿使用及交易开展情况

衢州市排污权交易试点工作进展情况

(2008年9月)

根据省环保局年度目标计划要求,衢州市在年初启动排污权交易试点相关准备工作,并在龙游县先行试点,目前为止龙游县排污权交易试点工作进展情况如下:

1、完成了排污权交易前期调研,制定工作计划。对省内嘉兴、绍兴、兰溪、诸暨、桐乡等地先行开展排污权交易的市县实施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并对各县市交易模式进行比选分析,确定了适合龙游当地实际的排污权交易模式,并制定试点工作计划。

2、向政府作了专题汇报,阐述排污权交易工作的必要性、可行性、工作思路及计划目标,以取得政府的支持。

3、拟定龙游县排污权有偿使用、交易暂行办法,龙游县主要污染物放总量控制分配方案等技术规范,经讨论后,已形成征求意见稿,正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待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报县政府审定。

衢州市其它各县的排污权交易试点工作也在着手相关准备中,巨化集团公司开展了内部排污权交易,并取得了一定成效。

各设区市及有关县(市)排污权有偿使用及交易开展情况

舟山市排污权交易试点工作进展汇报

(2008年9月)

根据省局有关要求,为充分发挥市场机制调节作用,实现环境资源优化配臵,促进舟山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我市在排污权交易试点方面做了大量的前期调研和准备工作,并已初步形成了舟山特色的排污权交易管理办法,现将工作进展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年初,我市下发了?中共舟山市委办公室、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8年度生态市建设工作任务书的通知?(舟委办[2008]27号),要求四县(区)“进一步推进生态补偿和排污权交易工作,开展排污权交易试点”。各县(区)环保局根据市委办文件要求,进行了积极的调研和探索,在排污权交易试点方面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形成了各具特色的排污权交易管理办法。市环保局在此基础上进行了总结汇总,并结合舟山实际拟定了?舟山市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该办法注重实效,具备可操作性,在排污权一级市场的建立、二级市场交易规则、适用范围及跨区域交易等方面均作出了较明确的规定。目前该办法正在征求意见阶段,待条件成熟拟在全市统一实施。

存在主要问题:存在问题最终需通过实践检验才能暴露并完善,但归纳起来主要可能有以下几方面的问题有待检

验:一是该办法能否在全市全面顺利推行并取得实效,而不至于流于形式。二是该办法的试行能否与整治减排间形成良性互动,真正达到通过排污权交易发挥市场机制调节作用,实现环境资源优化配臵的目的。

下一步设想:一是希望省局出台全省统一的具有可操作性的排污权交易管理办法,唯有如此才能有利于该工作深入持久开展及跨区域间推行。二是在省局未出台排污权交易管理办法前,我市将在年末推出?舟山市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并在实践中进行完善,通过排污权交易试点为省局出台完善的管理办法作准备。三是希望全省排污权交易管理办法能真正解决:全省排污总量在完成污染减排任务的前提下,内部各污染源之间能通过货币方式相互调剂排污量,从机制上激活污染整治及污染减排的积极性,从而真正达到减少污染、保护环境的目的。

各设区市及有关县(市)排污权有偿使用及交易开展情况

政策引路加快排污权交易

台州市环保局 2008年9月17日

根据?关于报送排污权交易试点工作进展情况的通知?的要求,现将我市开展排污权交易的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进展情况

1、充分调研,制定方案

3月11日,我局组织市人事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法制办、市编办等相关单位人员到嘉兴市、无锡市等地考察、学习,充分汲取了兄弟单位好的经验做法,在大量调研的基础上,形成了?台州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征求了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减排办各成员单位的意见。在此基础上,做了进一步地修改和完善,最后形成了?台州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送审稿)?,确定了交易的对象和主体,明确了排污权交易的方式、管理及储备等内容,并要求成立排污权储备交易中心。目前,?办法?已报送市法制办审批,预计将在11月份出台。

2、积极争取,成立机构

建立排污权储备交易中心是开展排污权交易的重要保障,我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多次召开会议进行讨论,并把

嘉兴市、无锡市等地排污权交易机构的建设情况以及台州市建立排污权储备交易中心的重要性、紧迫性向市编办做了汇报。目前,市编办已基本同意设立排污权储备交易中心,并把排污权储备交易中心建设,作为市编办的一项重要议事日程。

3、实施排污权交易,服务污染减排

为了做好排污权交易工作,促进我市污染减排和农村环境质量的提高,我市在椒江、黄岩等地开展跨产业排污权交易的有益探索。我们成功的在椒江区柏树里村开展试点,通过环保部门牵头,协商由椒江区柏树里村提供污水处理站所需的土地以及配套所需的污水收集管网,村里的8家染线企业共同负责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所需资金,同时将村里的生活污水纳入污水处理站,全部污水经处理后排放。5月14日,柏树里村500吨/日废水处理工程设计方案通过省市有关专家评审,预计方案实施后有效削减COD排放量30吨。黄岩同兴印染厂出资40万,为我市长潭水库上游居民建立污水处理设施,削减COD排放量15吨,削减的排放量按一定比例作为企业发展的需要,既缓减了我市“大水缸”环境质量的压力,也解决了企业发展的瓶颈。跨产业排污权交易的实施,大大提高了农村环境质量,为农村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综合治理开辟了新的途径,也是我是排污权交易的一大亮点。

二、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排污权交易制度作为一种污染减排和提高环境质量的

新手段。但存在着不同行业、企业削减COD、SO2成本不一,

排污权难以定价;排污权交易机构设立和管理办法没有落实和实施。

为了进一步落实排污权交易管理制度,利用市场的手段调剂企业之间、行业之间、跨行业之间的排污指标,充分调动企业主动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的积极性。在下阶段,我们将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尽快出台?台州市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管理办法?。我市试点工作已经取得成功,重点企业已经安装了在线监测设施,排污许可证核发与污染源“三量”台帐建设已全面推行。在此基础上,我们将尽快出台?台州市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管理办法?,在台州全面开展排污权交易。二是根据行业对排污权进行定价。对台州主要的行业如医药、化工、印染、造纸,根据治理成本,进行定价。三是逐步建立、完善排污权交易监督管理机制。排污权交易市场尚处于培育阶段,各级政府要加大监管力度,对排污权交易进行必要的行政干预,“立规则,当裁判”,确保其公平性、有效性。

各设区市及有关县(市)排污权有偿使用及交易开展情况

丽水市排污权交易试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

(2008年9月)

我市2008年指定开展排污权交易试点工作的县(市)为缙云县,其它县(市、区)根据目标责任书要求将于明年开展此项工作。

缙云县为顺利开展排污权交易试点,进行了大量的前期准备工作,一是多次向县委、县政府领导汇报,阐明利弊,争取领导的重视与支持;二是多次组织考察学习,向已取得一定成效的地方学习工作经验;三是在辖区内加大排污权交易的宣传力度,营造氛围;四是摸清家底、制订计划、建立机构,逐步推进试点工作。

缙云县在试点工作开展过程中,也碰到了一些问题与困难,一是排污量的初始分配难以确定;二是排污权有偿使用与交易的价格、使用年限难以确定;三是制度执行缺乏有力的法律保障;四是当前的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对开展排污权交易工作的造成一定的压力。

现将缙云县开展排污权交易试点工作汇报材料附后,请给予指导和帮助。

附件

缙云县关于排污权有偿使用及储备交易工作情况报告

为优化环境资源配臵,探索排污权有偿使用与交易,推进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工作,有效的改善和保护区域环境质量,按照省、市工作部署要求,我县作为今年在丽水市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与交易试点,现将前一阶段工作进展情况及下一步的计划汇报如下:

一、前一阶段工作进展情况

(一)争取领导重视,形成共识。在市局确立我县作为全市排污权有偿使用与交易试点后,我局首先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汇报,争取他们的重视与支持,其次加强试点工作的背景、目的、意义的宣传工作,在各部门与乡镇、企业形成一定的氛围,为今后工作的推动创造条件。

(二)组织考察学习。在市局领导的高度重视下,市局组织我县分别于今年3月、5月、7月份到浙江省嘉兴市、龙游县、诸暨市与江苏省高纯县等发达地区考察学习与借鉴排污权储备交易与有偿使用的先进经验与做法。通过考察学习大致了解了国内排污权储备交易与有偿使用的基本做法,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并专门编写了排污权储备交易与有偿使用的考察报告,提供市局领导、县委、县政府领导掌握动态,作出决策的依据。

(三)理清思路,制订具体工作计划。着手建立适合我

县发展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有偿分配和排污权交易的方法体系,制定配套的政策。

(四)积极开展试点工作准备。一是加强领导,统一思想。局党组、局领导高度重视,迅速组织部署有关人员开展工作,提高排污权有偿使用与交易试点的重要性、迫切性的认识,明确指导思想、工作目标、重点内容和方法步骤。二是开展调查摸底,对2003年-2007年审批的建设项目以及老企业的污染情况进行全面的调查摸底,掌握企业的污染物排放情况,逐步建立污染物“三量”台帐及交易动态数据库,为排污许可证的发放提供依据。三是建设污染源在线监测设施,对污染治理设施或污染源排放情况进行实时在线监督管理,为客观、准确、及时掌握污染物排放状况,加强污染源监管,推进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与交易提供技术支撑。四是搭建排污权交易平台,积极创造条件,争取成立排污权有偿使用与交易储备中心,并着手制定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与交易办法及其实施细则以及排污权有偿使用与交易费使用的管理办法等相关的政策,使排污权交易向规范化、制度化迈进。

二、存在的问题与困难

1、排污量的初始分配。企业的基础资料、数据欠缺,“三量”台账及交易动态数据库尚未完全建立,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建设滞后,造成初始分配量的核定依据难以确定。

2、排污权有偿使用与交易的价格、使用年限的确定。考察之后我们发现各地排污权有偿使用与交易的使用年限、价格

不一,如何合理定价、定价依据在技术层面也还有待于进一步合理化。

3、制度执行缺乏有力的法律保障。对于不愿意执行该项制度如何保障上还有待于进一步深化。

4、排污权交易试点具体推行时间。由于当前全球客观经济不景气的影响,对于推进试点工作难度增大,价格定位也可能偏离环境资源的真正价值。

三、下一步的计划

1、继续加强与排污权有偿使用与交易工作走在前列的地区联系,及时了解排污权有偿使用与交易工作动态,进一步学习借鉴好的成功经验,及早确定我县的排污权初始分配模式。

2、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各界的生态环保意识,形成良好的排污权有偿使用与交易氛围与外部环境。

3、进一步完善排污企业的基础资料、数据,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与交易量的测算,建立污染物“三量”台账及有偿使用与交易动态数据库,并以发放排污证的形式对排污权进行分解落实。

4、配备机构人员,争取及早成立全县生态环境资源有偿使用与交易储备中心,为县环保局下属的事业单位,编制2-4名。

5、对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与交易办法及其实施细则以及排污权有偿使用与交易费使用的管理办法等相关的政策、制度在征求各部门、乡镇意见的基础上,在年底前

由县政府颁发实施。

6、加大财政资金投入,进一步建设与完善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监控系统。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f3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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