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物价局、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加强农村道路客运价格及客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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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物价局、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加强农村道路客运价格及客运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价费〔2010〕1号)

各市(州、地)、县(市、区、特区)物价局、交通局:

为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汽车运价规则〗和〖道路运输价格管理规定〗的通知?(交运发〔2009〕275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农村客运的意见?(黔府发〔2008〕3号)文件精神,满足农村群众安全、经济、便捷出行,省有关部门及各级人民政府应积极扶持农村道路运输事业健康发展,对农村道路客运实行低票价政策,认真落实国家相关税费优惠和政府补贴政策。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加强农村道路客运价格及客运管理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加强农村道路客运价格管理

农村道路客运价格实行政府定价,分级管理。省物价局、省交通运输厅制定全省农村道路客运运价水平;市(州、地)物价、交通运输部门核定跨县(市、区)的农村道路客运班线票价;县(市、区)物价、交通运输部门核定本行政区域内的农村道路客运班线票价,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跨省(市、区)

和跨市(州、地)的农村道路客运班线票价由班线起点、终点的市(州、地)物价、交通运输部门协商核定并分别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同一班线票价应当一致。

农村道路客运车辆不区分车型和类型等级,运价统一为0.24元/人·公里。现行实际执行票价高于此标准的地方,要采取有力措施逐步降低票价水平。

农村道路客运票价=运价(含2%的旅客身体伤害赔偿责任保障金)×旅客计费里程(营运线路公路里程+城镇市区里程)+旅客站务费+车辆通行费。

车辆通行费=单车单程过桥过路费总额〔/座位数×实载率(按60%计算)〕。

按照管理权限,运管机构根据营运里程、路况、实载率等情况组织对所属班线的客运票价进行测算,提出具体票价方案报同级物价、交通运输部门审核,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部分班线因路况差、里程短或实载率低等因素造成运输成本过高、经营确实困难的,可将运价适当上浮,上浮幅度最高为20%。当运价上浮幅度超过20%,须报上一级物价、交通运输部门批准,确保农村道路客运市场稳定。

春运期间、节假日以及赶场日,农村道路客运票价不得实行加价政策。

二、规范农村道路客运市场秩序,打击非法营运

(一)提高农村道路客运管理水平。积极鼓励和引导客运企业开拓农村道路客运市场,让企业把进入农村道路客运市场作为新的效益增长点和履行普遍服务义务的重要内容。引导和鼓励农村道路客运经营者实行规模化经营,充分提高农村道路客运的机动灵活性。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布局农村道路客运线路、划分经营区域,在规定条件下,允许客运车辆采取区域经营、循环运行、设置临时站点等灵活方式运营,切实满足农村群众乘车需求,提高农村道路客运车辆的运行效率和经营效益。

(二)加强农村道路客运企业服务费管理。农村道路客运企业向承包人收取的“承包费”、“管理费”等性质相同的费用统一名称为服务费。农村道路客运企业收取服务费,须为承包人提供相应服务,包括办理有关营运手续、驾乘人员的安全培训和教育、车辆技术管理及承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等。

服务费标准以2009年10月31日前最后一次收取的服务费为准,不得擅自上调。农村道路客运企业收取的服务费标准应当在运管机构备案。因成本上升确需上调的,须向同级物价、交通运输部门申报,经物价、交通运输部门核实并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方可调整。

(三)规范农村道路客运经营行为。县级人民政府要督促乡镇人民政府落实相应的责任,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加强对农村道路客运车辆的管理,规范农村道路客运经营者经营行为,落实普遍服务的义务,为农村群众提供连续、规范的运输服务。

各级运管机构要切实加强对运输市场的监管和宏观调控。继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加大打击非法营运的力度,维护市场秩序。对非法营运车辆要采取“疏堵结合”的方式,在经营者具备相应条件、车辆满足运行要求、公路符合安全通行条件的前提下,为其办理相关营运手续,规范其经营行为。

三、加强农村道路客运价格管理和监督检查 农村道路客运企业收取服务费须到同级物价部门办理?贵州省经营服务性收费许可证?,做到示证收费、依法纳税。要在收费场所醒目位置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批准机关和文号)、收费范围、计费单位、举报电话12358等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物价、交通运输部门的监督检查。

任何单位和个人为农村道路客运经营者提供经营性服务必须坚持自愿原则,严禁强制服务、强行收费、只收费不服务的行为。各级物价部门要加强涉及农村道路客运收费的监督检查,及时受理涉及农村道路客

运的价格投诉和举报,对乱收费、乱涨价等价格违法行为要依法查处,保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四、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执行期间,省物价局、省交通运输厅将对执行情况进行跟踪,掌握执行情况和了解存在的问题,对农村道路客运管理和价格政策进行适时调整。

二○一○年一月四日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f1zr.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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