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1875年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宪法的政体

更新时间:2023-11-11 17:14:01 阅读量: 教育文库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浅析1875年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宪法的政体 窦同生 山东省嘉祥一中历史组(272400)

【内容提要】

对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宪法规定的政体,各个版本说法不一:岳麓版说是总统共和制,人民版和人教版侧重于模糊概念说是共和政体,有的大学教材也强调是议会制共和制。这给中学教师的教学带来很大的不便,本文主要讲述法兰西第三共和国政体的特殊性,他既不属于议会制共和制,也不属于总统共和制,与半总统半议会制也有区别。我们可以定位他是共和政体比较合适,而不说是哪一种具体的政体。

关键词:总统共和制;议会共和制;共和政体;半总统半议会制;

2004年山东是首批新课改的地区之一,全面实行新教材,各个地区版本不一致。就历史而言就三个版本:岳麓版、人教版、人民版。各个版本对同一问题的解释不尽相同。在实际的中学历史教学中,我发现各种版本的历史教材对同一问题的定论竟然有很大的不同,如关于1875年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宪法中规定的法国政体和法国共和政体的最终确立,在岳麓版的高中历史必修一第44页中是这样记载的:“1875年1月,国民议会终于通过了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宪法,确立法国为总统制共和国,它的颁布标志着法国共和政体的最终建立。”而在人民教育出版社、课程教材研究所和历史课程教材研究开发中心共同编著的高中历史选修二第71——72页中又是这样讲述的:“1875年初,国民议会仅以一票的多数通过了宪法修正案,确认实行共和制。同年,国民议会又先后通过一系列法律,合称1875年宪法,又称第

1

三共和国宪法。宪法规定法国为议会制共和国;。。。。。这部宪法虽然是共和派与郡主派妥协的产物,但它毕竟为共和国的存在提供了法律依据,限制了此后郡主派的复辟活动。1879年初,共和派赢得法国总统选举。至此,议会两院、内阁及总统职位已全部为共和派掌握,形成了共和派一统天下的局面。经过漫长而曲折的斗争,资产阶级共和制在法兰西最终确立。”人教版150页、新人民版144页基本上这样论述:1875年国民议会通过微弱一票通过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宪法,确立了共和政体。高中思想政治选修三专题二第3课《法国的民主共和制与半总统半议会制》中说法国是半总统半议会制国家。因此在不同的版本出现相反的观点,因此教学就无法操作。给老师和学生带来很大的困惑。让我们共同关注一下。

要正确认识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宪法的政体,就我们需要先从共和政体说起,“共和制”是“君主制”的对称词。国家代表机关或国家元首由选举产生的一种政治制度。“共和”一词原出拉丁文respublica,意为“公共事务”。 共和制是指国家的权力机关和国家元首由选举产生并有一定任期的政权组织形式。共和政体区别于君主政体,而且是作为君主政体的对立面而存在的。①作为政治制度,共和制在不同的社会形态和不同的历史条件下、不同阶级属性的国家,共和制具有不同性质。还处于奴隶制度下的古希腊和古罗马都曾出现过政权掌握在贵族阶层手中的共和制;在封建制度下,商业比较发达的威尼斯、热那亚(意大利)、马赛(法国)和诺夫哥罗德(俄国)曾建立起封建地主阶级专政的城市共和国;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制始于16世纪,确立于18

2

世纪。列宁指出:“资产阶级的共和制、议会和普选制,所有这一切,从全世界社会发展来看,是一种巨大的进步”(《列宁选集》第4卷,第55页)。②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共和制有议会制共和制、总统制共和制和半总统半议会制共和制等。资本主义国家的共和制,是资产阶级专政的主要形式。在社会主义制度下,按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的社会主义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人民当家作主的新型国家,是实现无产阶级专政的最高形式。我们重点分析议会制共和制、总统制共和制和半总统半议会制共和制。议会制共和制(责任内阁制共和制):议会拥有立法、组织和监督政府(内阁)等权力;政府(内阁)由占议会多数席位的政党或政党联盟来组织,政府对议会负责,当议会通过对政府不信任案时,政府就得辞职或呈请国家元首解散议会,重新选举;作为国家元首的总统只拥有虚位,没有实权。实行议会制共和制的国家有德国、意大利、奥地利、印度、新加坡等。总统制共和制:总统既是国家元首又是政府首脑,总揽行政权力,统率陆、海、空三军,总统不对议会负责,行政机关(政府)和立法机关(议会)相互独立;由当选的总统组织政府。美国是历史上最早实行总统制共和制的典型国家。墨西哥、巴西、阿根廷、埃及、印度尼西亚等国也实行总统制. 这两者的根本区别是立法机关与行政机关关系的不同。议会制共和制的议会是国民的代议机关,拥有立法、组织和监督政府等权力,议会制共和制的总统只拥有虚位,没有实权。总统制共和制的总统既是国家元首,又是政府首脑。总统总揽行政权力,统率三军。凡是实行君主立宪制和议会制共和制的国家,国家首脑称为首相或总理;实行总统

3

制共和制的国家首脑称为总统。半总统半议会制共和制:现在的法国是典型的半总统办议会制国家,国家机构有总统、政府与议会组成。总统是国家元首和武装部队的总司令,任期五年,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法国不设副总统,一旦总统不履行职务,由参议院的议长代理总统。总理是政府首脑,由总统任命。③

我们再看一看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宪法的内容:“行政权:行政权力归于

总统。总统是国家元首和军队最高统帅。任期七年,可连选连任。他有权任命部长和一切军政要职批准条约,有特赦权。他由参议院和众议院联席会议选出,参议院赞同下有权解散众议院。立法权:立法权归于由参议院和众议院组成的两院制议会。选民实际上受财产资格和在法国居住时期的限制”。 ④ 总统与参议院议员共有创议法律之权。内阁部长(即后来的总理)由总统任命。总统和内阁部长(总理)共同向议会负责。从中可以看出宪法赋予当时法国总统的权力还是相当大的,体现了当时法国君主派的力量还不小,企图凭此为以后借机复辟创造条件,也反映了它是共和派与君主派妥协的产物。由此可以看出,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宪法规定的政体,上面的三个政体都不合适。如果是总统共和制,法国总统不应该有联席议会选出而应该由选民选举产生;总统解散众议院也违背了三权分立的原则,无权解散众议院。同时总统的产生由议会选出,其行政权被总理分享,还要对议会负责,故为共和国的长期存在提供了法律依据,这与宪法规定的内容显然是矛盾的。如果是议会共和制,政府(内阁)由占议会多数席位的政党或政党联盟来组织,政府对议会负责,当议会通过对政府不信任案时,

4

政府就得辞职或呈请国家元首解散议会,重新选举;作为国家元首的总统只拥有虚位,没有实权。这与宪法规定的法国总统权力很大显然是矛盾的。如果是半总统半议会制共和制,总统有选民直接选举产生,这与宪法规定的总统有联席议会选出是矛盾的。任期等各个方面也有很大的不同。这样的比较是非常明显的不同之处,一目了然。当然还有很多细节有不同之处,这里不再详述。因此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宪法规定的政体我们只能定位为共和政体。这种观点大家都能接受的观点。尤其对中学老师而言,共和政体这是一个大概念,资产阶级代议制有两种政体形式:君主立宪制和民主共和制。民主共和制又分为总统共和制和议会制共和制。因此正规考试组织答案,法国政体形式一律都写民主共和制。这种观点得到普遍的认可。当然这种观点也是模糊概念,不具体。因为法国共和政体的确立是一个漫长、艰难而曲折的过程,法国的资产阶级与封建复辟势力(即革命与反革命)、共和派与帝制派进行了反复、长期的较量,政权在两者间反复易手,最终资产阶级革命的力量彻底战胜了反革命的封建势力,共和派战胜了帝制派。1875年共和派通过微弱的一票通过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宪法,而且宪法的制定是保皇派和共和派相妥协的产物,因此总统和参议院的权利都很大。由于法国的国情导致他的政体带有特殊性,形成了一种不伦不类的政体,我们不能给他固定的说法。我们只能界定为他是共和政体。

当然法国也实行过议会制共和制。1879年初共和派赢得总统大选,掌握法国全部关键权力部门,最终完全确立了共和制政体,之后

5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f1kv.html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