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站值班员、信号员、助理值班员学习资料(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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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站值班员、信号员、助理值班员学习资料

(一)

1.指挥列车运行的命令和口头指示,只能由 发布。发收调度命令时,应填记《 》(附件七),指定受令人员中一人复诵,并记明发收人员姓名及时刻。

2.手推调车,须取得 的同意,手制

动机作用必须良好,有胜任人员负责制动。手推调车速度不得超过 。禁止手推调车:

3.在超过2.5‰坡度的线路上,禁止手推调车(确需手

推调车时,须经铁路局批准)。

4.遇暴风雨雪车辆有溜走可能或夜间无照明时,禁止手

推调车。

5.接发列车时,能进入接发列车进路的线路上无隔开设

备或脱轨器,禁止手推调车。

6.装有爆炸品、压缩气体、液化气体的车辆,禁止手推

调车。

7.电气化区段,接触网未停电的线路上,对棚车、敞车

类的车辆,禁止手推调车。

8.在正线、到发线上调车时,要经过 的准许。在接发列车时,应按《站细》规定的时间,停止影

响列车进路的 作业。

9.接发客运列车时,能进入接发列车进路的线路没有隔

开设备或脱轨器,不准调车。

10.发出客运列车时,与列车相反方向,可以调车。

11.能进入接发列车进路的线路的本务机车在停留线路

内摘下、上水,列车拉道口、对货位,可以调车。

12.为了防止机车车辆进入客运列车接车线内,接停车

的客运列车时,在接车线末端方向第一组道岔必须向 线路开通。

13.越出站界调车时,双线区间正方向,必须区间(自

动闭塞区间为第一闭塞分区) 。

14.列车及机车车辆必须停在警冲标 。调车作

业中,车辆临时停在调车线警冲标 时,一批作业完

了后,应立即送入警冲标 。因特殊情况需在警冲标 进行装卸作业时,须经 、调车区长

准许,在不 列车到发及调车作业的情况下方可进

行,装卸完了后,应立即送入警冲标内方。

15.安全线及避难线上,禁止 机车车辆。

16.装载爆炸品、压缩气体、液化气体的车辆及救援列

车,必须停放在 的线路上,两端道岔应扳向 进入该线的位臵并 ;临时停留公务车线路上的道岔

也应扳向 进入该线的位臵并 ;集中操纵的

道岔可在控制台上进行 。

17.基本闭塞设备发生故障(包括自动闭塞区间内两架

及其以上通过信号机故障或灯光熄灭)时,应停止使用基本

闭塞法,改用电话闭塞法行车。

18.自动闭塞区间发出由区间返回的列车时,应停止使

用基本闭塞法,改用电话闭塞法行车。

19.无双向闭塞设备的双线区间反方向发车或改按单线

行车时,应停止使用基本闭塞法,改用电话闭塞法行车。

20.自动闭塞、半自动闭塞区间,在夜间或遇降雾、暴

风雨雪,为消除线路故障或执行特殊任务,开行轻型车辆时,

应停止使用基本闭塞法,改用电话闭塞法行车。

21.遇列车调度员电话不通时,闭塞法的变更或恢复,

应由该区间两端站的车站值班员确认区间空闲后,直接以电

话记录办理。

22.设有双向闭塞设备的自动闭塞区间,遇轨道电路发

生故障等情况,需使用总辅助按钮改变闭塞方向时,车站值

班员必须确认 后,根据列车调度员命

令,使用总辅助按钮改变闭塞方向,并在

《 》内登记。

23.《技规》规定,使用自动闭塞法行车时,列车进入

闭塞分区的行车凭证,在三显示区段,为出站或通过信号机

的 灯光或 灯光,但客运列车及跟随客运列

车后面通过的列车,为出站信号机的 灯光

24.《技规》规定,使用自动闭塞法行车时,列车进入

闭塞分区的行车凭证,在四显示区段,为出站或通过信号机

的 灯光、 灯光、 灯光;客运

列车及跟随客运列车后面通过的列车,为出站信号机的 灯光或 灯光。但特快旅客列车由车站通过时为出站

信号机的 灯光。

25.使用电话闭塞法行车时,列车占用区间的行车凭证

为 (附件一)。当挂有由区间返回的后部补机时,另

发给补机司机 。

26.使用电话闭塞法行车时,单线或双线反方向发车(正

方向首列发车)时,根据《行车日志》查

明 ,并取得 承认,在发车

进路准备妥当后,方可填发 。双线正方向发车时,

根据收到的前次发出的列车到达的 记录,在发车

进路准备妥当后,即可填发 。

27.路票应由车站值班员或指定的 填写。对于填写的路票,车站值班员应根据

《 》的记录,进行认真检查,确认无误,

并加盖 印后,方可送交司机。

28.双线按时间间隔法行车时,只准发出 的列车。半自动闭塞区间发出第一个列车时,在发车前应查

明 已空闲。

29.一切电话中断后,连续发出同一方向的列车时,两

列车的间隔时间,应按区间规定的运行时间另加 ,

但不得少于 ;

30.一切电话中断时,禁止发出在区间内停车工作的列

车(救援列车除外)。

31.一切电话中断时,禁止发出开往区间岔线的列车。

32.一切电话中断时,禁止发出须由区间内返回的列车。

33.一切电话中断时,禁止发出挂有须由区间内返回后

部补机的列车。

34.一切电话中断时,禁止发出列车无线调度电话故障

的列车。

35.在电话中断时间内,如有封锁区间抢修施工或开通

封锁区间时,由接到请求的车站值班员以 通知封锁

区间的相邻车站。

36.进站信号机外制动距离内,进站方向为超过6‰的

下坡道,而接车线末端无隔开设备,禁止办理相对方向同时

接车和同方向同时发接列车。

37.在接、发客运列车的同时,接入原规定为通过的列

车而接车线末端无隔开设备(单机、动车及重型轨道车除

外),禁止办理相对方向同时接车和同方向同时发接列车。

38.相对方向不能同时接车时,应先接后面有续行列车

的列车、停车后起动困难的列车或不适于在站外停车的列

车。遇两列车不能同时接发时,原则上应先接后发。

39.车站值班员应严格按《站细》规定时机开闭信号机。

如取消发车进路时,应先通知 人员;如 人

员已显示发车指示信号,而列车尚未起动时,还应通

知 ,收回行车凭证后,再取消发车 。

40.旅客列车、挂有超限货物车辆的列车,应接入固定

线路。

41.特快旅客列车应在正线通过,其他通过列车原则上

应在正线通过。

42.原规定为通过的旅客列车由正线变更为到发线接车

及特快旅客列车遇特殊情况必须变更基本进路时,须经列车

调度员准许,并预告司机;如来不及预告时,应使列车在站

外停车后,开放信号机,再接入站内。

43.特快旅客列车通过时,作业人员须提前停止在列车

的通过线路上和相邻线路通过列车一侧的作业。

44.凡进站、接车进路信号机不能使用或在双线区段由

反方向开来列车而无进站信号机时,应使用 信号或

派 人员接车。

45.由引导人员接车时,应在引导员 标(未设者,引导人员应在进站信号机、进路信号机或站界

标外方)处,显示引导手信号接车。列车头部越

过 ,即可关闭信号或收回引导手信号。

46.在无联锁的线路上接发列车时,车站值班员除严格

按接发列车手续办理外,并应将进路上有关 道岔及

邻线上的 道岔加锁。

47.出站信号机发生故障时,除按规定交递行车凭证外,

对通过列车应预告司机,并显示 手信号。装有进路

表示器或发车线路表示器的出站信号机,当该 不良时,由办理发车人员通知司机后,列车可凭出站信号机

的显示出发。

48.车站值班员接到运转车长、司机或工务、电务、供

电等人员的救援请求后,应立即报

告 。

49.向封锁区间发出救援列车时,不办理 闭塞

手续,以 的命令,作为进入封锁区间

的许可。

50.当列车调度电话不通时,应由接到救援请求的车站

值班员根据救援请求办理,救援列车以 的命令,作为进入封锁区间的许可。

51.行车设备发生故障或不正常时,车站值班员应立即

通知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发生时间、设备名称、故障或不正

常现象及对行车的影响记入

《 》。

52.每项设备检修前须取得车站值班员同意并 后方可进行。检修一项设备需要较长时间时,车站值班员可 给点,检修工作只能在车站值班员 的时间内进行。在承认的用于检修的时间内,遇特殊情况,车站值班员需使

用该设备时,在设备能使用的条件下,并取得检修人员的 后,方准使用。

53.车站在接发列车和调车作业时,发现控制台的显示

与列车或机车车辆占用轨道电路的实际不一致,或出清后进路遗留白光带不消失时,应确认机车、车辆实际 ,登记《 》并通知电务部门。

54.在轨道电路区段因分路不良不能恢复正常使用期

间,车站办理接发列车或调车作业进路时,由车站、电务人员确认集中联锁设备能够正常排列列车、调车进路,可按正常方式办理进路。车站必须做到:

(1).办理前必须首先人工确认轨道电路分路不良区

段 。

(2).信号开放后必须将进路上分路不良区段的道岔实

行单独 ,并停止办理与该列车进路 的列车、调车进路和影响该进路的接发列车、调车作业。

(3).必须在人工确认列车或机车车辆全部出清分路不

良的区段后,方可按下道岔按钮,解除 。

(4).有车占用轨道电路分路不良的股道,不能显示红

光带时,必须在控制台 表示。

55.对由于轨面生锈或污染造成的分路不良的轨道电路

区段,车站报告 同意后,安排机车压道除锈或除污;中间站对于经常不使用的连接正线间的渡线,由车站值班员报请 组织调机、单机或货物列车经渡线运行除锈或除污。除锈、除污工作完毕

后。电务部门应及时进行该轨道电路的分路试验,恢复 后,应及时消记。经压道仍不能消除轨道电路分路不良时,由电务部门查明原因,彻底消除。

56.集中联锁设备联锁失效,车站能用手摇把转动道岔

时,应确认道岔开通位臵 ,并 ;不能用手摇把转动道岔时,车站值班员应及时通知工务(电务配合)将道岔固定在正确的开通位臵,由车站 。

57.凡因设备的原因需道岔人工加锁时,车务人员应将

该道岔在控制台上单操 。在集中联锁设备恢复正常使用前,根据电务人员请求,车站值班员停止有关进路上的 、 移动后,通知电务人员将道岔安全接点合好,车务再将控制台单操锁闭按钮解锁和现场开锁、配合电务对道岔进行联锁试验良好后方可开通使用。

五、道岔钩锁器要安装在距道岔尖轨尖端第一轨枕空档

处( 60kg、1/12固定型提速道岔为距道岔尖轨尖端750mm

以内),具体位臵由车站会同工务、电务部门进行扳动试验,确认能够保证道岔密贴后,由工务部门在加锁一侧钢轨轨腰处用红色油漆画一“竖线”作为加装钩锁器的标记,并负责日常保养。

六、凡安装双转辙机的道岔除按规定在道岔前部加装钩锁器外,还要在道岔后部第二牵引点处距尖轨一侧再加装一把钩锁器。

七、可动心轨道岔及交分道岔的活动心轨应使用专用钩锁器,并按“部标”的规定认真确认进路位臵。

八、车务部门对钩锁器要固定编号,经常保养,妥善保管;加装钩锁器要用力拧紧,并严格按钩锁器使用说明书进行操作。

九、施工期间,对相关的联动道岔加锁完毕后,有条件的要对道岔进行扳动试验,确认道岔是否密贴。

十、电务部门应根据不同的转辙机型号,向车务部门提供相应的电动转辙机手摇把,使用部门要严格按照使用说明进行操作。

第24条 道岔加锁钥匙保管使用的补充规定(《技规》第171、226、263、266条)

一、电锁器道岔的备用钥匙由电务部门配备,并统一编号,记录备查,由车站保管,配备数量由双方商定。车站使用时,应在《行车设备检查登记簿》内登记。

二、在无联锁(包括联锁失效)的线路接发列车进路上的对向道岔及防护道岔加锁后的钥匙,非集中联锁车站由扳道长保管;集中联锁车站由车站值班员或站长临时指定的人员保管。

三、站内停放救援列车线路的道岔应加锁,钥匙由车站值班员或调车区长保管。

四、停放装载爆炸品及压缩、液化气体货物的车辆的固定线路的道岔应加锁(驼峰禁溜线及迂回线上临时停放的爆、压、液货物车辆时除外),钥匙由车站值班员、调车区长或站长指定的人员保管。

五、无专人管理的道岔原则上应加锁,钥匙保管人由车站确定。

六、临时停放专运车列、公务车的线路的道岔应加锁,钥匙保管按上级规定执行。

七、施工道岔加锁钥匙由施工单位专人保管。

第59条 越出站界及跟踪出站调车的补充规定(《技规》第223、224条)

一、出站和跟踪调车通知书可由调车指挥人或指定的助理值班员、扳道员代表车站值班员向机车司机交递。

二、越出站界或跟踪出站调车时,无论牵引或推进运行,占用区间的行车凭证均应交给机车司机。

三、站内设有分相绝缘器的车站,如进站信号机内不能

满足闯分相绝缘器的要求时,应按出站调车办理。其具体作业办法由机务段与车务段或车站商定,纳入《站细》。

四、出站、跟踪调车完毕,车站必须将出站、跟踪调车通知书收回后,才能与邻站办理区间开通手续。

五、下列情况禁止跟踪出站调车:

1.前行列车为特运、客运、军运列车或尾部挂有公务车的货物列车;

2.无预告标、预告信号机或集中联锁车站第一离去表示灯因故不显示时。

六、由于设备及了望困难等原因,禁止跟踪出站调车的站名:

第64条 正线、到发线调车的补充规定(《技规》第221条)

一、不准进行连续溜放。

二、在停有机车或挂有机车的列车(车列)后部进行甩车作业时,应先通知停留机车司机;溜放时,不得连挂。

三、调车作业完了或腾空到发线后,不能从设备上检查确认时,调车组应直接或通过扳道员向车站值班员汇报。

四、自原列车摘下车辆时,应按规定摘解制动软管并提开车钩;发车时,应事先通知本务机车司机注意,派人提钩监护。对摘下的车辆应注意防止溜逸。

第71条 调动专运、公务及特种用途车辆的补充规定

(《技规》第131、216、226条)

一、连挂此种车辆或带此种车辆在接近连挂车辆前必须一度停车。

二、调动前必须全部接通制动软管并进行自动制动机简略试验。

三、调车作业时,起动、连挂、停车、摘车均应稳妥,避免冲撞。

四、禁止溜放。

五、参加调车作业的人员,应遵守上级关于调动专运车列或车辆的规定要求。

第81条 电话闭塞的补充规定(《技规》第240、241、242条)

一、电话记录号码的编制

电话记录号码由站长编制。每百号为一页,号顺应交错,每页内不得有重号。车站值班员可任意选用,但一个班内不得用重号,用后抹消。

二、《行车日志》的填记

1.电话记录号码填记在电话记录号码栏内;

2.承认闭塞、列车到达、取消闭塞(含取消号码和时分),出站(跟踪)调车起止号码,分别填记在《行车日志》各对应栏内;

3.占用区间许可号码栏:到达列车填记司机交下的路票

号码,发出列车填记本站交给司机的路票号码;

4.列车从区间退回后方站(线路所),需要开通区间时,号码及时分填记在“取消号码”、“取消时分”栏内,并在记事栏内记明退回原因。

三、路票的填记与使用

1.填记内容:电话记录号码、列车车次、加盖专用站(场)名印(可预先加盖)。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

2.专用站(场)名印用于各种行车凭证。

3.收回的路票立即划“×”注销,并按区间方向和编码顺序分别装订,保管2个月。

四、路票由局统一组织印制;车站按区间、方向保管,按编号顺序使用,纳入交接班内容。

第82条 半自动闭塞设备故障时办理行车的补充规定(《技规》第166、231条)

一、遇下列情形之一时,按半自动闭塞故障处理,停用基本闭塞法:

1.未办或办理闭塞时,闭塞机表示灯显示错误;

2.列车进入区间或到达车站时,闭塞机表示灯显示错误;

3.出站信号机不能关闭或开放时;

4.使用故障按钮不能办理复原时。

二、遇下列情况可使用故障按钮将闭塞机复原:

1.电锁器联锁车站出站信号机开放或发车手柄反位,取消发车(装有延时解锁的除外);

2.闭塞机停电后恢复送电时;

3.列车到达因轨道电路故障不能办理到达复原时;

4.列车发车后因故退回原发车站需办理区间复原时。

三、故障按钮的使用办法:

1.使用故障按钮办理复原时,有关区间两端站应相互联系,共同确认列车没有出发、区间空闲、列车整列到达。车站发车人员应在现场确认列车没有出发、列车整列到达和区间空闲,按《接发列车作业标准》执行。

2.使用故障按钮时,由使用站向列车调度员请求。列车未出发时,由发车站办理;列车到达接车站(包括因故退回原发车站)时,由接车站办理;停电后恢复供电时,由发车站办理。

3.使用故障按钮站的车站值班员应向列车调度员报告使用原因和区间空闲情况,抄收调度命令后破封使用,同时在《行车设备检查登记簿》登记使用时间、原因、调度命令号、使用人及使用后计数器号码。

4.列车调度员向区间有关两端站发布调度命令前,应查明区间空闲。

四、双线之一线半自动闭塞设备故障或停用改用电话闭塞法行车,而另一线闭塞设备良好时,仍准使用半自动闭塞

法行车。双线区间因故改按单线行车后,严禁以半自动闭塞法、电话闭塞法相互交错使用办理行车。

第86条 使用列车无线调度电话发布、转达调度命令的规定

一、当列车运行区段的通信记录装臵达到《技规》的规定要求时,经铁路局批准后,方准使用列车无线调度电话,向司机及旅客列车运转车长发布、转达调度命令或口头指示(调度命令作为行车凭证时除外)。

二、接受调度命令时,要记录调度命令号码、内容、发收人姓名和发收时刻,由收发双方逐字复诵核对。

第87条 检查及掌握接车线路空闲的补充规定(《技规》第258条)

一、基本办法

设有轨道电路的线路,通过设备检查确认。

未设轨道电路或轨道电路故障停用的线路应:

1.无论昼夜能清楚确认时,由接车人员与两端扳道员目视检查股道空闲,并互对股道号码。

2.除1项外,对有曲线或电锁器联锁的车站、未铺满轨道电路区段接车线空闲的检查办法,在《站细》内规定。

在同一线路上连续接发列车,已确认列车发出,线路空闲时,可不再互对股道号码。

二、辅助办法

1.在占线板上,以下列符号表示到发线运用情况: 该股道内车次后标“-”:接车闭塞或预告;

该股道内车次后标“+”:列车开来;

该股道内车次后标“圈+”:列车到站停妥;

该股道内标“车”:有车占用;

该股道内车次下划曲线:编成列车待发。

2.在控制台手柄、按钮上使用牌、帽、卡等提醒或辅助限制工具的办法,由车站自定。

3.在双线自动闭塞区段列车预告时,可按列车运行顺序填记占线板(簿),并按第二款规定的符合标记。

第93条 双线双向自动闭塞(反方向大区间)行车的补充规定(《技规》第166、168、233条)

一、本规定适用于双线双向自动闭塞区间(指设有反方向进站信号机和反方向出站信号机及联锁装臵)、反方向区间未设通过信号机的区段(不含四显示自动闭塞区段)

二、正常情况下,双线双向自动闭塞区间的列车运行应按双线正方向,办理方法与双线自动闭塞相同。

三、因整理列车运行、线路故障、封锁施工等特殊情况需组织列车反方向运行或改单线行车,使用反方向闭塞设备办理行车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应有列车调度员发布的调度命令,并做好调度命令的下达、抄收和传递工作。

2.两邻站办理每次列车闭塞前,应确认站间区间空闲。

3.在组织列车反方向运行期间,两邻站除相互通告最后一列正方向列车的发到时分外,无论正、反方向运行的接车站,在列车到站后须立即向发车站和列车调度员报告列车到达时刻。列车的发、到时分应记入《行车日志》。

4.列车反方向运行时,除有特殊规定者外,进入区间的凭证为出站信号机的绿色灯光(进路表示器显示白色灯光);进站时,按反方向进站信号机的显示行车。

5.如出站信号机故障时,应停用基本闭塞法,改按电话闭塞法行车,占用区间的凭证为路票。未装设进路表示器或进路表示器故障时,发车人员应口头(或用无线列调)通知机车司机和运转车长。

四、双线双向自动闭塞区间改按单线行车时,如双向自动闭塞正常,列车按信号显示运行;遇该线路有一个方向闭塞设备发生故障停用时,该线即应改为电话闭塞行车。

第99条 直接发车的补充规定(《技规》第269条)

一、列车在编组站、区段站、始发站及有列检的轴温检查处理站,由车站发车人员显示发车指示信号,运转车长显示发车手信号后,车站发车人员应依式中转,然后司机开车。对无运转车长值乘的列车,由车站发车人员确认发车条件具备后,显示发车信号发车。

二、列车在中间站及线路所停车后再开或按规定进行简

略试风后,机车司机可凭开放的出站信号机(未设出站信号机的线路所为通过信号机)直接开车。但客运列车及有运转车长值乘的列车,除开放出站、通过信号机外,还应有车站发车人员的发车手信号,方准开车。

当出站信号机临时发生故障不能使用时,站(所)应在列车具备发车条件后,按规定通知机车司机及运转车长,改用手信号发车。

三、站停列车因曲线或天气不良,机车司机不能直接或通过机车信号机确认出站、通过信号机显示时,车站值班员在确认出站信号机开放后,通知车站发车人员;车站发车人员口头通知机车司机信号已开放,按本条一、二款之规定发车。机车司机应在运行中确认出站信号机的显示为开放后出站。

四、设有发车表示器的车站可使用发车表示器发车(具体使用范围应纳入《站细》)。当发车表示器故障或因列车停车位臵不能使用发车表示器时,车站应按本条第一、二款的办法发车,并通知机车司机、运转车长。

五、禁止客运列车提早开车;不准将规定有停点办理客运业务的客运列车办理通过(不办理客运业务,经列车调度员准许的除外)。

六、单机、动车、重型轨道车具备发车条件后,均由发车人员直接向司机显示发车信号。

第103条 在无联锁或信联闭设备局部故障的线路上接发列车的补充规定(《技规》第44、261、266条)

一、在无联锁或信联闭设备局部故障的线路上接发列车时,除应严格按接发列车程序办理外,特别要注意对接发列车进路进行认真的确认。车站值班员能集中操纵准备列车进路时,可使用设备确认;由扳道员准备列车进路时,车站值班员应听取扳道员确认的汇报并使用设备确认。

二、在繁忙的车站施工时,应由施工单位装设供引导人员使用的通信工具,车站派引导人员固定担当引导工作。车站值班员按上款规定检查确认进路后,指示引导员引导接车。

三、线路所通过信号机不能使用时,列车占用区间手续已办妥,值班员应在通过信号机前显示通过手信号。机车司机取得占用区间行车凭证后,依据线路所值班员的通过手信号通过。

四、引导进站的列车,准许在车站办理通过。列车头部越过行车室后,即可恢复正常速度运行。

第105条 超限列车运行的补充规定(《技规》第14、144、262条)

超限列车运行,除遵守《技规》及《超规》有关规定外,并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列车调度员发布挂有装载超限货物的列车运行命令

或班计划时,必须根据超限情况指明:能否接入有站台等设备的线路、列车运行及经过曲线半径300m及其以下线路和道岔侧向运行是否限速等事项,对超级超限列车并应指明特别规定的运行条件。

二、车站值班员对挂有装载超限货物车辆的列车在办理闭塞、预告及发车时,必须通知和复诵有关运行注意事项,核对班计划,按规定使用到发线,注意事项要在交接班簿和占线板上写清,对号交接班时并要当面讲清。

三、装载超限货物与接触网带电部分的距离不得少于350mm;苫盖绝缘篷布或停电运送时的距离不得少于100mm。

四、挂有装载超限货物车辆的列车途中检查站检查的时机为:

1.有列检作业的列车,在列车到达时与列检作业平行进行检查;

2.列车在终到站无列检作业时,应于未改编或摘挂前进行检查。五、超级超限列车运行途中不得逾越有列检作业的车站。

第107条 列车退行的补充规定(《技规》第277、278条)

一、列车运行在长大上坡道的区间,被迫停车后禁止退行,应就地制动,请求救援并按规定防护。

二、发出列车其尾部尚未越出单线区间的预告信号机或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f1j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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