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文字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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茗昇花园综合楼工程

     

招 标 文 件

编号:

LYGW20130900402

                     

连云港市住房保障中

招   标   人: (公章)心

连云港永隆工程咨询

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 (公章)

招标文件编办人: 清单编制人: 日       期:

程莉芳

(公章) (公章)

程莉芳、陈学洋2013年11月6日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须知第二章 评标办法

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合同文件格式第四章 工程建设标准及技术规范第五章 图纸、技术资料及附件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第七章 工程量清单

第八章 投标文件专用电子光盘(实物)

第一章 投标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二、招标文件

三、投标报价格式四、投标文件五、开标六、评标七、定标

八、授予合同九、特别提醒

十、相关现行主要文件摘要

一、投标人须知

1.1 前附表

项号

内      容      规      定

工程名称:茗昇花园综合楼工程建设地点:新建东路北侧、学院路东侧结构类型及层

框架结构,四层

次:

建筑面积(规模):4529平方米要求质量标准:合格

1

承包方

包工包料

式: 要求工期:

210天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

招标范围:单所示全部内容施工

总承包

2 3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等要求 现场踏勘时间及组织方式

详见后文1.3.1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1、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招标人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答疑,澄清答疑的内容经连云港市招标办备案,以书面形式分发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补充澄清及答疑截止时间及发布方式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已落实

2、本工程设有招标控制价,将在开标前10日公布。投标人对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有异议时,应在开标7日前向招标人书面提出,招标人会及时核实,经核实确实有误的,招标人会调整招标控制价,并在开标5日前通知所有投标人。投标人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作废标处理。

4

招标控制价发布截止时间及发布方式(可选)

5 投标有效期: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60日内有效投标保证金数额:人民币壹拾捌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投标文件同时递交。 6投标保证金应按本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人开户许可证原件随企业资质原件同时递交以便评标委员会审核。具体缴纳及退还方式详见4.5。投标文件要求:依据苏建招办[2011]2号文相关规定,本次招标要求网络投标(加密文件)与光盘 (非加密)并行,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中标后提供4份书面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A4纸打印,标注页码,胶装成册)。投标人除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外,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限内向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现场获取招标文件光盘及相应投标光盘,在投标准备期内及时制作网上投标文件及投标文件光盘。开标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开标时请携带网络投标CA密码锁和投标文件光盘,投标文件光盘在开标前应及时递交(网络投标CA密码锁此时可一并递交,开评标结

7束后退还密码锁),未及时递交投标文件光盘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开标时,工作人员按唱标顺序依次用各投标人CA锁对各网络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解密不成功的以投标文件光盘在现场导入进行替代,投标文件光盘导入不成功依据招标文件规定处理。依据苏建招办[2011]2号文相关规定,网络投标(加密文件)与光盘(非加密),前项不能读取,可按后项评审。各实施单位联系人及电话: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江苏CA总部(南京) 025-96010徐琢煜 13505156040

江苏翔晟 徐小波13585204543 杭云飞 13851527446 国泰新点 黄桂松15896100880 18961379523

广联达软件 江苏省内宋卫国13818145345 连云港郑磊 13812332568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3年11月27日15时整8

地    点:

连云港市招标投标中心开标室(连云港市朝阳东路66号行政审批中心三楼)

开标时间:2013年11月27日15时整9

地    点:10 11

连云港市招标投标中心开标室(连云港市朝阳东路66号行政审批中心三楼)

(二选一)

综合评估法评审办法(须和招标公告内容一致) :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3年11月7日-2013年11月11日

其他须知(可选):招标代理:连云港永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2 其他须知(可选):法定代表人:张萍 联系电话:85110100

项目经办人:郭加旺 联系电话:85110091 1595077221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及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携带其身份证明准时13

出席开标会, 否则视为弃权处理。

1.2 投标人须知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本工程为茗昇花园综合楼工程、具体施工内容详见图纸

1.1.1 标书编号:LYGW201309004021.1.2 工程名称:茗昇花园综合楼工程1.1.3 建设地点:

新建东路北侧、学院路东侧1.1.4 建设单位:

连云港市住房保障中心1.1.5 设计单位:

连云港市民用建筑设计院1.1.6 工程规模:4529平方米

1.1.7 结构形式:框架结构,四层1.1.8 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施工总承包

1.1.9 工期:

210天

1.1.10 质量标准:

合格

1.1.11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1.2 资金来及落实情况:政府投资,已落实1.3 对投标人的要求

1.3.1 资格要求:

企业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质。

1.3.2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

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资质

等级要求: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质;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7、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必须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

8、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

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按连建管“(2006)636号文”规定:投标人不得使用被限制聘任或委托的项目经理进行投标。一个项目经理及其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原则上只能承担一个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确需承担下一个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的,必须在上一工程项目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已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经原发包人、监理单位同意后报市建设局建筑业处备案后方

可承担。

(2)投标人必须执行连建综[2006]542号文,苏建工(2006)164号文规范劳动用工,实行《劳动计

酬手册制度》,中标单位须提供清欠办出具的实行《劳动计酬手册制度》证明。

(3)本工程执行连建招(2009)277号文、苏清办【2012】14号文、苏清办【2007】13号文、苏清办【2008】13号文、苏清办【2010】13号、苏清办【2011】13号、连清办【2010】4号文、连建综

【2009】483号文、连清办〔2011〕9号文等。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

解禁的报名时将不予受理。

(4)、本工程执行连建管【2011】72号文《关于印发《江苏省省外建筑施工企业核验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苏建规字【2010】7号文《江苏省省外建筑施工企业核验备案管理办法》、连建管

【2011】110号文《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核验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5)、本工程执行连建管〔2011〕101号,“关于注明工程项目经理部(监理机构)人员名单的通知”。投标人在参加工程投标时应慎重考虑拟安排工程管理的项目经理部(监理机构)组成人员,并在投标文件中提出拟安排的项目经理部(监理机构)组成人员名单,项目经理部(监理机构)人

员均应为本单位具有相应执业资格的从业人员。

二、投标申请人必须按资格审查文件要求提供真实、齐全的资料,并按照本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招标人将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和其提供的资料逐一核实。如发现不按要求提供或

提供的资料不真实等,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三、满足以上所有条件,即为资格审查合格。

四、其他:

1、本工程执行苏建招[2009]140号文相关规定如:第十八条经资格预审确定的潜在投标人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在网上予

以公告3个月。在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1.4 应提供的资料

资格审查应提供的材料:

1.4.1、营业执照副本;

1.4.2、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

1.4.3、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1.4.4、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1.4.5、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

1.4.6、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1.4.7、补充内容: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及投标保证金收据

1.4.8、本工程执行连建管【2011】72号文《关于印发《江苏省省外建筑施工企业核验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苏建规字【2010】7号文《江苏省省外建筑施工企业核验备案管理办法》及连建管【2011】110号文《关于引发连云港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核验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非本市资质施

工单位要按以上规定办理相关资质核验。(提供资质核验书)

特别提醒:上述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开标时将原件资料一次性递交,评标过程中再添加的无效。上述材料有一项不合格,即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1.5 本工程j是lmi否实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面谈制度(苏建招[2010]333文 可选): jlm1.6 投标费用:

    1.6.1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以及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1.6.2 招标文件及光盘

300

元 ,(不含投标光盘)。 图纸押金

元,

退还时间及方式,

招标文件售出不退,电子版图纸无需退还。

如有缺损。

 

1.6.3招标人(i否)给予未中标单位有关补偿费用。jlmj是lm1.6.4(其他:)

本工程建设工程场地交易综合服务费、投标文件评审费均由中标人支付,以上费用由中标人在领取 中标通知书时支付。

根据连云港市物价局、连云港市招标投标中心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须向市招标投标中心交纳招投标交易费。本工程所需缴纳的招投标交易费按标准(连价服字(2006)36号)的50%收取,全部由中标人支付。中标人在招标人发出中标公示无异议后5日内到市招标投标中心一次交清。本次招标评委费

由中标人承担,暂按3500元考虑。

标书评审费用,以及建设工程交易综合服务费投标人综合考虑在本工程的投标报价中,不得单列。

1.7 现场踏勘

1.7.1

投标人自行对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

的所有资料,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施工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作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1.7.3(其他:)

投标人可以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受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

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投标人必须认真视察工程现场,使自己熟悉现场的位置、周围环境,确定工程范围和现有工地条件,了解场内供水供电等状况,以及作贮存和施工用的空间、施工人员、材料等进出方位,以便取得一切可能影响其承包造价的资料,施工承包合同签订后,中标人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状况而向发包人提出额外的付款或延长竣工期限的索赔,对此发包人将不作任何考虑。

1.8 技术要求

1.8.1 图纸:随招标文件发放的设计图纸和说明仅供本次投标编制报价和施工组织设计参考使用。

1.8.2 施工组织设计:投标人根据随招标文件一齐发放的设计图纸和说明、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合同主要条款及国家的有关其它规定等,在充分研究工程的实际情况和施工特点的基础上编制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随投标文件一齐报送。

施工组织设计的主要内容包括:

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段划分;

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安全防护;

3、采购、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4、分部分项工程的完整施工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

5、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

6、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配备、素质及管理经验; 7、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8、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9、冬季、雨季施工、成品保护等特殊情况下的施工、措施;

10、农忙期间工程进度和施工人员的保证措施;

11、工程项目工会的组织及运行措施。

投标人应保证一旦中标,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列明的人员应确保参加工程的实施,列明的机具应保证工程随时调用,否则承担违约责任。二、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须知(2)评标办法

(3)合同条款及合同文件格式(4)工程建设标准及技术规范(5)图纸、技术资料及附件(6)投标文件格式(7)工程量清单

(8)投标文件电子光盘

(9)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及对投标人提出的补充通知

2.2 除上述内容外,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2.3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核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取招标文件

3

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核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标书有可能被拒绝。2.4招标文件的澄清:

2.4.1投标人应认真查阅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疑问需要澄清,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5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予以解答,解答的内容以书面形式分发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澄清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逾期的疑问将有可能被拒绝解答,由此造成的损失投标人自负。

2.4.2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所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招标人概不负责。投标人由于对招标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招标人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负。

2.5 招标文件的修改:

2.5.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均可以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

2.5.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放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同时投标人应在收到该修改文件后

3

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

2.5.3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纪要、招标文件修改的补充通知的内容均以

书面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纪要、招标文件修改的补充通知内容互相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纪要或招标文件修改的补充通知为准。

2.5.4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纪要、招标文件修改的补充通知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发放给所有投标人。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将澄清(答疑)纪要、补充通知修改的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可以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延长时间在补充通知中写明)。

2.5.5本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设立招标控制价,在开标前10天发出和公布,投标人对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有异议时,应当在开标7天前向招标人书面提出,招标人应当及时核实。经核实错误的,招标人应当调整招标控制价,在开标5天前通知所有投标人。 2.7 招标自定义内容

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必须毫无保留的接受本招标文件,不接受本招标文件有关条款、规定的投标将可能被拒绝。

三、投标报价格式

3.1 投标报价

3.1 投标报价

3.1.1、本工程采用固定单价合同。

固定单价为综合单价(综合单价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风险等所有费用),承包人在投标时已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及充分踏勘施工现场条件,与其他专业施工的配合等情况,考虑了施工期间各类人工、材料的市场风险和国家政策性调整风险系数,除工程量清单中列明的暂定价材料外,工程材料价格不再调整。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承包人在投标报价中所报的单价和合价,以及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价格均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的成本、利润、税金、管理费、各项措施费、大型机械进退场费、场地清理费、成品保护、施工中的塔吊基础(含桩)、施工电梯基

础,塔吊、电梯与建筑物连接件、各种风险费、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等所有费用。

投标报价在中标并签订合同协议书后即成为合同价款,其中构成合同组成部分的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为固定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或工程师认可的实际完成建筑安装工程净值超过或少于工程量清单中数量而变动。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承包人已清楚并考虑道路、交通运输等施工现场条件、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情况、招标文件有关要求、招标工程范围、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规范、安全维护、文明施工等可能发生的各种风险因素。合同单价中包含上述各种因素产生的费用及本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材料检验试验费用、调试、成品安装费、材料二次搬运费、与乙供材相关的卸车费、相应配件费、专用工具费、现

场清理、成品保护、验收、民事纠纷协调等所有费用以及应由承包人承担的其他所有费用。 3.1.2、投标报价应是施工以及所涉及的一切相关内容的费用。如:完成招标范围内全部内容所需的临时工程、施工设备、劳务、管理、材料、安装、维护、大型机械进退场费、措施费、检验检测费、场地清理费、成品保护、风险费、与总承包人及其它专业承包人的交叉协调配合费用、安装验收完成前的一切垂直及水平运输费用、临电、临水的接驳及使用费用、半成品及成品保护费用、利润、税金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等应有费用。特别要考虑此项目特殊性,充分考虑施工过程中围挡、隔离、安全防护、照明等临时设施费、赶工措施费和冬季施工措施费等相关费用,中标后招标人将不

再增加此项费用。

本工程要求施工单位提供给发包人每间使用面积15平方米左右的办公室2间并提供4套新办公桌椅和2

只新三人沙发,10人左右工地共用会议室一间(含新会议桌椅),相关费用在措施费中统一考虑。 投标总价应当与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和规费、税金的合计金额一致。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招标范围及工期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作为投标人计算单价或总价的依据。投标报价如有优惠,均应反映在相应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中。不得出现任意一项单价重大让利低于成本报价。投标报价的综合单价是指完成工程量清单中一个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利润及风险因素在内的全部费用。

3.1.3 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标明的工程量是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竣工结算的工程量按

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应予计量且实际完成工程量确定。工程计量时若发现清单中漏项、工程量计算偏差,以及工程变更引起工程量的增减,应按承包人在履行合同义务中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进行

现场计量计价。

在招标投标过程中,当出现招标文件中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特征描述与图纸不符时,以招标文件中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特征描述为准。

3.1.4投标价格为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投标价格包括暂列金额、用于暂估价项目的所有暂估价等。投标人的投标一旦为招标人接受,除合同中另有约定,其他任何情况下

不予调整。投标价格须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

3.1.5 投标人应根据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市场生产要素价格水平及其走势、投标人自身的管理水平和实力、投标人为本工程准备的施工组织设计和由这些因素决定的投标人之于本工程的成本水平等

准备自己的投标价格。

3.1.6 投标人所报的分部分项清单计价表,仅其中的各项综合单价将产生合同效力,这类综合单价将被用于工程施工过程中对同样的和类似的工程设计变更的计价。投标人的综合单价,不论其对应的项目特征是否描述完全,都将被认为已包括《计价规范》中对应的项目编码和项目名称的所有工

程内容及完成此工作内容而必须的各种辅助工作。

3.1.7暂列金额是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价款中的一笔款项。用于支付施工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设备、服务的采购,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索

赔、现场签证、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款调整等的费用。

3.1.8暂估价是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的单价以及专业工程的金额。暂估材料单价为甲方定质定价,乙方采购施工。施工费、管理费、利润等费用由投标人在报价中综合考虑,不再调整。甲供材为甲方按工程量清单加《2004》年江苏省计价表中

材料损耗率供应材料,材料保管及施工费用由投标人在报价中综合考虑,不再调整。

3.1.9 总承包服务费是为了解决招标人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条件下进行的专业工程发包及自行采购

材料、设备时,要求总承包人对专业工程提供服务、支持、协调和配合所产生的费用。总包单位需提供的配合服务内容包括: 1、分包人使用总包人的脚手架、水电接剥; 2、提供材料、设备收发、保管以及对现场的统一管理; 3、对竣工资料进行统一汇总整理; 4、提供现场垂直运输;5、

对专业工程的后续完善工作。

3.1.10投标报价的综合单价是完成工程量清单中一个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和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市场风险费用。投标人所报的综合单价将贯穿于投标报价、工程款支付、洽商处理和竣工结算的始终。除非本招标工程另有约定,均不得调 整。

3.1.11招标人提供的暂列金额、暂估价在投标报价时不得下浮,在竣工结算时按实际发生调整,其他

材料设备价格全部按市场价报价,不再调整。

材料暂估价的单价由招标人提供,材料单价组成中已包括场外运输与采购保管费。投标人根据该单价计算相应分部分项工程和措施项目的综合单价,并在材料暂估价格表中列出暂估材料的数量、单价、合价和汇总价格,该汇总价格不计入其他项目工程费合计中。结算时暂估价中的材料单价按照

发、承包双方最终确认价在综合单价中调整。

3.1.12 本工程技术规范要求高于国家标准的,按相应的规范执行;没有明确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或

省属地标准执行。

3.1.13 除非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修改,投标人应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填报单价和合价。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人未填单价和合价的工程项目,在实施后,招标人将不予支付,并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

单价或合价。

3.1.14鉴于文字表达针对于图示语言的局限性,对表述不完整的清单项目特征以施工图为准,投标

人应根据施工图及施工规范对清单进行报价。

3.1.15投标人应踏勘现场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

包价的情况(如挖土方案专家论证、土方外运储放、临时设施的搭建等),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3.1.16对于施工场地内的地下障碍物的清理及周围的地下管线的保护(除遇不可抗力因素,如战争、地震、名木古树、地下文物等),投标人应根据自身的施工技术能力并考虑其施工风险,将此费用考虑在投标报价中,一旦中标此项费用在施工中不予调整,中标人有责任采取保护措施,否则

承担造成的一切责任及相应费用。

3.1.17投标人应自行考虑施工组织设计中材料和构件的二次搬运、非甲方所为四小时内的临时停水停电、环保噪音扰民、连续降雨、严重冰冻、高(中)考、节假日、市内重大活动期间以及业主需要的时间段内可能对施工作出某些限制和配合要求引起工效降低和民抚费用等;施工方案中的室内地面、内外墙的防裂抗裂措施等各种施工组织、施工技术措施增加费用以及为确保招标人要求的质

量、工期发生的费用计入投标报价。

3.1.18承包人应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及城市道路、周边建筑排污、渣土、环保(含施工噪音、施工粉尘)、环卫、市容、城建、治安、交管、人口管理以及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政府及有关主管部门规定缴纳上述各项费用,办理相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将办理结果通知发包人。投标人应将办理上述事项的费用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该部分费用包干使用,以后不作调 整。

3.1.19采用专业工程暂估价的材料由招标人自行采购。桩基、电梯、有线电视、通讯、网络智能化监控等弱电工程及室外配套的供电、供水、供气施工单位进场,总承包人必须全力无偿配合;电梯

工程待发包人负责安装完毕后后续工程如堵缝、粉刷等由承包人负责完成施工。

3.1.20投标报价编制依据:

* 国家的《2008》计价规范、江苏省和连云港市的有关计价文件;

* 企业定额,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

* 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其补充通知、答疑纪要;

* 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

* 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拟定的投标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 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标准、规范等技术资料;

* 市场价格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截止投标日上月工程造价信息;

* 其它的相关资料。 3.1.21 投标报价编制要求

*必须按本文件规定的表式编制投标报价。

*投标单位必须提供乙方采购材料供应表,列明所需材料单价、规格、品牌、产地及数量。承包人自购材料、设备须按设计要求和发包人指定的价格、规格、品牌采购,购买前须经发包人及监理单位签字认可。

(1)本工程所用钢材必须从青岛钢铁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济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日照钢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安阳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淄博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山东西王钢铁有限公司中一个或几个厂家购买,投标文件必须注明本

工程选用钢材的厂家,超出上述厂家范围购买的钢材,不得用于本工程。

(2)本工程所用塑钢门窗型材必须从连云港杰瑞模具技术有限公司、常州市海鲸王子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山东金达双鹏集团有限公司、淮安淮海塑钢型材有限公司中一个或几个厂家购买;铝合金门窗型材必须从广东伟业铝材有限公司、辽阳忠旺铝型材有限公司、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江阴信元铝业有限公司、山东金象铝业有限公司中一个或几个厂家购买,投标文件必须注明本工程选用塑钢门窗、铝合金门窗型材的厂家,超出上述厂家范围购买的塑钢门窗型材,不得用于本

工程。

(3)本工程所用水泥必须从连云港繁富水泥有限公司、中联巨龙水泥(连云港)有限公司、山东沂州水泥集团总公司、山东顺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日照京华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中一个或几个厂家购

买,投标文件必须注明本工程选用水泥的厂家,超出上述厂家范围购买的水泥,不得用于本工程。

(4)本工程采用散装水泥、商品砼、预拌砂浆。本工程水泥、砼、砂浆必须使用散装水泥、商品砼、预拌砂浆组价(工程量清单中列明的非商品砼、预拌砂浆除外), 使用泵送砼或非泵送砼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如投标人使用泵送砼,泵送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报价。*投标人不得在此次投标时将不

可竞争费率降低标准计取:详见工程量清单。

*投标文件中的 “投标总价”、“工程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单项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单位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要求采用书面方式;“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措施项目综合单价分析表”、“主要材料价格表”必须在投标文件(商务文件)正本中采用书面方式,另外需提供该内容电子版,密封于商务标正本中。其中“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措施项目费分析表”、‘综合单价分析明细表’所提供的数据必须细分到人材机的消耗量和管理

费、利润的费用组成。

3.1.22 不可竞争费用的取费标准

a投标人不得将下列不可竞争费率降低标准计取;

b、不可竞争费用的取费费率见下表(现场考评费和奖励费工程结算时按造价管理部门核定的等级计取):                    

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名基  本称费  率

(%)

茗昇花园综合2.2 楼土建 茗昇

花园0.8综合

社会保

现     场

奖励费障

考评费(%)

工程排建筑安

公积金

税金

污(%)

费全监督

(%)

(%)(%)

(%)费(%)

1.1 0.7 3 0.5 0.1 0 3.48

0.4 0.4 2.2 0.38 0.1 0 3.48

c以上规费、税金的计费基础必须按连建综[2009]274号文及苏建价(2009)107号文执行,否则按废

标处理。

d按连建发(2005)594号文的有关规定,投标单位在中标后按投标书中人员工时总费用的2%交纳工会经费,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增加工程项目工会的组织及运行措施。此部分费用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考虑总工时费用的合计数及应交纳的工会经费数,仅需列表说明,不另行增加其报价。

3.2 工程价款调整与结算 3.2.1 相关原则

原则1、 本工程实际施工中所涉及的一切设计变更需发包人、设计院、项目管理工程师、监理共同签字后方可执行,并以设计单位出具的正式书面文件为准。设计变更若不经发包人认可,则无效。设计变更应在造价人员核算并报请发包人批准后再行实施。(工程变更必须是正式书面文件,并需经发包人、监理工程师双签认盖章,否则无效。)

原则2、 本工程实际施工中所涉及的一切现场签证应由承包人书面申报、监理工程师签字、并发包

人认可并签字后方可生效,否则结算时不得作为结算依据。

原则3、 本工程发生的变更及现场签证等内容在每月底进行确认,其签证款项待工程竣工结算后,

按工程款结算比例支付。 3.2.2 相关细则

1、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标明的工程量是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竣工结算的工程量按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应予计量且实际完成工程量确定。工程计量时若发现清单中漏项、工程量计算

偏差,以及工程变更引起工程量的增减,应按承包人在履行合同义务中实际完成量进行及时计量。 2、若施工中出现施工图纸(含设计变更)与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不符,应以施工图纸进行施工,相应工程量清单的综合单价不变。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f1d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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