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实施细则 - 图文
更新时间:2024-04-09 08:57: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新洲村人才MINI公寓工程
监 理 实 施 细 则
编 制: 审 批: 审批日期:
深圳市光辉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新洲村人才mini公寓项目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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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工程概况 ????????????????????3 第二部分 编制的依据????????????????????3 第三部分 分项、分部工程监理实施细则????????????4 3.1 材料、构配件、设备监理实施细则?????????????4 3.2 测量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5 3.3 土方工程施工监理实施细则 ???????????????7 3.4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监理实施细则 ??????????9 3.5 填充墙体砌体工程施工质量监理实施细则 ?????????21 3.6 室内、外抹.灰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23 3.7 节能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24 3.8 防水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25 3.9 电气、照明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30 3.10 给排水工程施工质量监理实施细则品种 ?????????42 第四部分 分项工程施工工艺质量控制要点及施工监理流程 ????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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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工程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新洲村人才 MINI 公寓工程。
项目概况: 新洲村人才 MINI 公寓工程,一幢五层,总建筑面积4313.99平方米。 新洲村人才 MINI 公寓工程施工总承包是由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负责进行招标,工程地点位于深圳市福田区新洲村,建设单位是深圳市新洲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设计单位为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是深圳市光辉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由我阳东区第二建筑工程公司施工的新洲村人才 MINI 公寓工程施工总承包主要有主体结构工程(包括停车场基础建设)、建筑电气工程、建筑给排水工程、建筑暖通工程、电梯安装工程、精装修工程。
第二部分 编制依据
1.建设工程有关的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2. 建设工程有关的规范: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 《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93)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建筑工程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砼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10-2002) 《智能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2003)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 《深圳市施工监理规程》
3. 建设工程有关的技术标准、规程:
《建设工程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 《中型砌块建筑设计与施工规范》(JGJ5-80) 《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96) 《砼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92) 4. 本公司有关管理文件:
《监理旁站制度》、《原材料、试件送检制度》 5. 与建设工程有关的合同: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6. 设计文件:
本工程的地质勘察资料,经批准的设计文件(图纸、设计说明、设计指定的标准图集、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纪要、经设计确认的工程变更文件等)。 7. 其它有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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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核批准的《监理规划》、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第三部分 分项、分部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3.1 材料、构配件、设备监理实施细则
1、对用于工程的原材料、构配件、设备进场工作程序:
承包单位呈报厂家资信材料 监理工程师审查 符合要求 订 货 承包单位报送报审表及质量证明材料 监理工程师审查 合格 监理工程师签字 监理工程师见证取样、送检 不合格 通知承包单位将不合格的材料、构配件、设备限期撤离现场 不符合要求 缺乏可靠资料 实地考察 符合要求
承包单位在确定订货前,应先把厂家的资信简介、有关技术资料、试验数据和样品呈报项目监理部。
项目监理部应在收到承包单位的呈报材料后2日内对其是否满足设计要求及各种技术标准要求进行审查,认为能满足要求时,可不经实地咨询而批准。当缺乏可靠数据资料或有疑问时,需共同对工厂的生产工艺、管理方式、质量控制检测手段等进行实地考查,确认其可靠后再发出批准通知。
2、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进场报验
①对于拟进场并用于本工程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承包单位应在进场前向项目监理部提交《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及其质量证明文件。
②项目监理部应在收到承包单位的报审申请后2天内按所报内容对所报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质量和有关资料进行审核,并对进场实物按照委托监理合同或有关规范规定的比例采用见证取样或平行检验方式进行抽检。
③对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监理人员应拒绝签认,并应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书面通知承包单位限期将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撤出现场。
3、核验的方法和要求
⑴材料、构配件、设备保证资料核查
a)对用于工程的主要材料,进场时必须具备正式的出厂合格证和材质化验单,监理工程师应对所有的检验合格证进行验证,否则一律不准用于工程; b)工程中所有各种构配件必须有厂家批号和出厂合格证,监理工程师应对出厂合格证进行验证。在现场配制的材料,如混凝土、砂浆、防水材料、防腐蚀材料、绝缘材料、保温材料等,承包单位应进行配合比试验,经试验合格后才能使用,监理工程师应参与试验和试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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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对新材料、新产品,专业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单位报送相应试验报告和经有关部门鉴定、确认的证明文件,同时对这些文件进行验证; d)对于工程上所采用的主要设备,监理工程师应检查其是否符合设计文件或标书所规定的厂家、型号、规格和标准;
e)对于进口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专业监理工程师还应要求承包单位报送进口商检证明文件,并按照事先约定,由建设单位、承包单位、供货单位、监理单位及其他有关单位进行联合检查。联合检查由承包单位提出申请,监理单位组织,建设单位主持。 ⑵ 材料、构配件质量的检验 ① 检验的方法
a)所有进场材料必须按规范规定的比例和方法抽样送试验室检验,取样和送检必须有监理人员在场见证,必要时监理人员应采取平行取样送检;
b)对于钢筋混凝土和预应力钢筋混凝土构件,应按规范规定的办法进行抽样检验; c)凡标志不清或怀疑质量有问题的材料、对质量保证资料有怀疑或与合同规定不符的一般材料等,应进行抽样检验。进口材料和重要工程或关键部位所用的材料,则应全部检验。 ② 试样的采取和试验项目的确定
材料质量检验的取样必须有代表性,在采取试样时,必须按规定的部位、数量及采选的操作要求进行。详见深圳市《建筑材料抽样检验标准》。
3.2 工程测量监理实施细则
一、施工测量防线原则
1、做好施工测量前的准备工作:
阅读与核查图纸,校测仪器及测量工具。 2、测量验线工作的基本准则:
(1)验线工作应主动:验线工作要以审核施工测量方案开始,在施工的各主要阶段前,均应对施工测量工作提出预防性的要求,以做到防范于未然。
(2)验线的依据要原始、正确、有效设计图纸、变更、洽商与起始点(如红线柱、水准点等)及其已知数据(如坐标、高程等)必须是原始资料,最后定案有效并正确。 (3)仪器与钢尺必须按计量法有关规定进行检定和校验。 3、验线的精度应符合规范要求,主要包括:
(1)仪器的精度应适应验线要求,并校正完好;
(2)必须按规程作业,观测误差必须小于限差,观测中的系统误差应采取措施进行改正; (3)验线本身应先行闭合校核。
4、必须独立验线,验线工作应尽量与放线工作不相关,主要包括: (1)观测人员; (2)仪器;
(3)测法及观测路线等。 5、验线方法及误差处理:
(1)场区平面控制网与建筑物定位,应在平均差计算中评定其最弱部位的精度,并实地验测,精度不符合要求时重测;
(2)细部测量,可用不低于原测量放线的精度进行验测,验线成果与原放线成果之间的误差处理如下:
?两者之差若小于1/2倍限差时,对放线工作评为优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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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者之差大于1/2且小于2位限差时,对放线工作评为合格(可不必改正放线成里,或取两者的平均值);
?两者之差超过2倍限差时,原则上不予验收,尤其是要害部位。若次要部位可令其局部返工。
6、验线的部位关键环节与最弱部位,主要包括: (1)定位依据桩位及定位条件;
(2)场区平面控制,主轴线及其控制桩(引桩); (3)场区高程控制网及±0.000高程线; (4)控制网及定位放线中的最弱部位。
7、测量记录的基本要求:原始真实、数据正确、内容完整、字体工整。
8、测量计算工作的基本要求:依据正确、方法科学、计算有序、步步校核、准确可靠。 二、施工平面测量控制
1、施工平面测量控制网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平面测量控制网的坐标系统,应与工程设计所采用的坐标系统相同;
(2)当利用原有的平面网时,其精度应满足需要,投影所影起的长度变形,不应超过1/40000,当超过时,应进行换算;
(3)当原控制网精度不能满足需要时,可选用原控制网中个别点,作为施工平面控制网坐标和方位的起算数据。 2、建筑物的平面控制
(1)建筑物的平面控制网,可按建筑物,构筑物特点,布置成十字轴线或矩形控制网; (2)建筑物的控制网,应根据现场控制网进行定位、定向和起标;
(3)主要的控制点,应埋设砼固定标桩,点位应选择通视良好,利于长期保存的地方; (4)建筑物的维护结构封闭前,应根据施工需要将建筑物外部控制转移至内部。内部的控制点,以设置在已建成的建筑物的预埋件或预埋测量标板上。当有外部控制向内部引测时,其投点误差不应超过3mm。 三、施工高程测量控制
(1)高程控制网,应布设成闭合环线,附合线路或结点网型。高程测量的精度,不宜低于三等水准的精度;
(2)场地水准点的间距。宜小于1km。距离建筑物不宜小于25m。距离回填土边线不宜小于15m。
(3)当施工中水准点标准不能保存时,应将其高程引测至稳固的建筑物或构筑物上。引测的精度不应低于原有水准的等级要求。
(4)建筑物高度在60-100m时,测距相对中误差1/10000,测角中误差10\。在测站上测定高程中误差2mm。根据起始水平在施工平面上测定高程中误差5mm。竖向传递轴线中误差3mm。
四、施工变形测量控制:
1)变形测量分为基准点,工作点和变形观测点。布设应符合下列要求: (1)每个工程至少应有3个稳固可靠的点作为基准点;
(2)工作基地应选在比较好的或观测项目较少的工程,可不设立工作基点,在基准点上直接测定变形观测点;
(3)变形观测点应设立在变形体上能反映变形特征的位置。 2)每次变形观测时,宜符合下列要求: (1)采用相同的图形(观测路线),和观测方法; (2)使用同一仪器和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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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固定观测人员;
(4)在基本相同的环境和条件下工作。 五、工程沉降观测控制:
1、沉降观测点的布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能够反映建筑物,构筑物变形特征和变形明显的部位。
(2)标志应稳固、明显、结构合理、不影响建筑物。构筑物的美观和使用。 (3)点位应避开障碍物,便于观测和长期保存。
(4)建筑物四角或沿外墙每10~15m处或每隔2根柱基。
(5)沉降缝或伸缩缝的两侧,新旧建筑物或高低建筑以及纵横的交接处。 (6)人工地基与天然地基的接壤处,建筑物不同结构的分界。
2、沉降观测是一项较长期的系统观测工作,为了保证观测成果的正确性,应尽量做到四定:
(1)固定人员观测和整理成果; (2)固定使用的水准仪的水准尺; (3)固定使用的水准点;
(4)固定按规定的日期、方法和路线进行观测。 3、观测方法及作业中应遵守的规定:
使用精密水准仪光学侧微法后、前、前、后进行观测,观测应在成像清晰稳定时进行,有多个前视观测点时,前视各点观测完毕以后,应回测后视点,最后应闭全于水准点上。 六、报验与验线
1、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测量放线报验表”的要求向项目监理报送《施工测量方案》。只有当监理部审批认可后,才能按该方案进行施工。 2、基础沿线使得允许偏差如下: 长度L、宽度B的尺寸(m) 允许偏差(mm) L(B)≤30 ±5 30 3.3 土方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一、场地平整 1.平整施工场地: 7 按设计或施工要求范围和标高平整场地,将余土一次性运到指定弃土地,凡在施工区域内的软弱土层、垃圾、树根、草皮全部挖除并进行妥善处理,做到文明施工。 2.修建临时设施及道路: 根据施工安排修建简易的临时性生产和生活设施,同时敷设现场供水、供电、管线路,并进行试水、试电及修筑施工场地及机械运行的道路。 二、基础开挖与回填 1.施工准备: (1)在组织上方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应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设计图纸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并报项目监理部。 (2)定位放线校核无误后,方可施工: (3)应做好施工场地临时排水系统的总体规划,临时性排水设施应尽量与永久性排水设施相结合。 2.土方开挖: (1)应根据已编制审核的施工方案的要求进行施工。 (2)开挖过程中应根据该工程的土质和边坡高度情况,参照下表进行。 临时性挖方边坡值 土的类别 砂土(不包括细砂、粉砂) 坚硬 一般性粘土 三、注意事项: (1)基础开挖应尽量避开雨季进行; (2)开挖过程中应由专业测量人员控制标高,边开挖边测量,防止超挖或不到位; (3)夜间施工时,应合理安排施工项目,施工现场应根据需要安排照明设施,在危险地段应设置明显标志; (4)施工中如发现有文物或古墓等,应妥善保护,并应立即报请当地有关部门处理后,方可继续施工。 4.土方回填: (1)室内土方回填应按施工方案进行,基础梁砼或基础梁胎模砌筑安装已完成; (2)地下室剪力墙已按防水要求施工完毕,隐蔽验收已符合要求; (3)回填土前,应对填方基底和已完成的分部工程进行检查和中间验收合格; (4)应清除基底的垃圾,树根等杂物,抽除坑穴积水、淤泥,验收基底标高,达到要求后再进行; (5)回填土料应无垃圾,树根、淤泥或其他杂物,无含水量过大的湿土; 硬塑 软塑 边坡值(高:宽) 1:1.23~1:1.50 1:0.75~1:1.00 1:1.00~1:1.25 1:1.50或更硬 8 (6)应分层、分段回填,每层接缝处应作成斜坡,碾迹重叠0.5~1.0m,上下层接缝应错开不小于1m; (7)土方回填施工时,应压实并测定土的最大干密度和最优含水量,确定最小干密度控制值,合格后,才能回填一层; (8)当回填土方施工完毕,施工单位应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按要求填写报验表报请监理工程师验收签认,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3.4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监理细则 第一节 钢筋工程施工质量监理实施细则 一、钢筋工程的质量要求: 1、钢筋加工的质量要求: 应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的规定。 项目 质量要求 主控1 力学性能检验 第5.2.1条 项目 2 抗震用钢筋强度实测值 第5.2.2条 3 化学成分等专项检验 第5.2.3条 4 受力钢筋的弯钩和弯折 第5.3.1条 5 箍筋弯钩形式 第5.3.2条 1 外观质量 第5.3.4条 2 钢筋调直 第5.3.3条 一般受力钢筋顺长度方向全长的净尺寸 ±10mm 钢筋加工项目 3 的形状、尺弯起钢筋的弯折位置 ±20mm 寸 箍筋内净尺寸 ±5mm 2 钢筋安装的质量要求: 应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的规定。 项目 质量要求 1 力学性能检验 第5.2.1条 2 抗震用钢筋强度实测值 第5.2.2条 主控3 化学成分等专项检验 第5.2.3条 项目 4 受力钢筋的弯钩和弯折 第5.3.1条 5 箍筋弯钩形式 第5.3.2条 1 外观质量 第5.3.4条 2 钢筋调直 第5.3.3条 受力钢筋顺长度方向全长的净尺寸 ±10mm 钢筋加工3 的形状、尺弯起钢筋的弯折位置 ±20mm 寸 箍筋内净尺寸 ±5mm 一般4 接头位置和数量 第5.4.3条 项目 5 机械连接和焊接的外观质量 第5.4.4条 6 机械连接和焊接面积百分率 第5.4.5条 7 绑扎搭接接头面积百分率和搭接长度 第5.4.6条附录B 8 搭接长度范围内的箍筋 第5.4.7条 9 钢筋安绑扎钢筋网 长、宽 ±10mm 9 网眼尺寸 ±20mm 长 ±21mm 绑扎钢筋骨架 宽、高 ±5mm 间距 ±10mm 排距 ±5mm 受力钢基础 ±10mm 筋 保护层厚度 柱、梁 ±5mm 板、墙、壳 ±3mm 绑扎箍筋、横向间距 ±20mm 钢筋弯起点位置 20mm ±5mm 5mm 预埋件 ±5mm +3,0mm 二、钢筋工程的质量通病 1、钢筋工程常见质量通病 1)材质检验与保管不符合要求: (1)无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或抄件(复印件)不符合要求; (2)无进场复试报告; (3)批量不清、超批量、漏检; (4)化学成分不合格或加工中发生脆断、焊接性能不良或机械性能显著不正常,未作化学成分检验; (5)机械性能不合格无交待,无加倍复试; (6)运输、储存中钢筋标牌丢失、堆放分类不清。 2、钢筋锈蚀与污染。 3、钢筋代用及胡子筋处理不符合要求。 4、加工成型质量差: (1)未统一下料,下料不准; (2)对复杂节点综合空间相交叉的部位未放样; (3)尺寸、角度差、不直不顺、弯点不准,弯钩偏短; (4)不同等级钢筋,不注意不同弯曲成型半径要求; (5)运输堆放时变形未作修正。 5、不符合图纸或规范构造规定。 6、钢筋接头错误: (1)接头绑扎,焊接型式采用不当; (2)搭接长度不足; (3)错开接头的百分比不符合规范; (4)接头位置不当; (5)梁、柱筋搭接接头处箍筋未加密。 7、钢筋锚固不符合规范要求: (1)锚固长度不足; (2)锚固形式不对。 8、钢筋绑扎不符合要求: (1)主筋未绑扎到位(四角主筋不贴箍筋角,中间主筋不贴箍筋); (2)主筋位置放反(受拉受压颠倒,特别注意悬挑梁、板); (3)不设定位箍筋,主筋跑位严重; 10 装允许偏差 (4)钢筋绑扎花扣、缺扣、松扣等不符合规范要求; (5)箍筋间距不匀,绑扎不牢,不贴主筋; (6)柱主筋的弯钩和板主筋弯钩朝向不对; (7)钢筋接头不错开。 9、钢筋保护层厚度不符合要求。 10、有焊接要求的钢筋未做焊接试验。 11、焊工无特种作业人员岗位证书,或焊工不符合施焊条件。 12、未按规范规定在现场截取试件做试验。 13、焊条、焊剂不符合要求: (1)无出厂合格证; (2)焊条不符合钢筋等级要求; (3)未按焊条要求烘焙并作烘焙记录; (4)使用受潮酸性焊条不烘焙; (5)烘焙时间、次数、保温要求等不符合要求。 14、焊接质量不符合要求。 15、焊接接头不符合要求: (1)焊接钢筋清理不好,未认真选择好参数(应作工艺试验); (2)对接焊头的端头不垂直、不平整; (3)焊接接头错开百分比不对,距弯点不对; (4)电渣压力焊、对焊偏包、偏位、夹渣。 三、钢筋工程的监理质量控制 1、钢筋原材料的质量控制: (1)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钢筋出厂质量证明书、检验报告,如为复印件,应加盖原件存放单位的公章,注明原件存放处,并有经办人签字和时间。 (2)钢筋进入现场后,监理工程师应进行外观检查。外观检查不符合要求的,应勒令施工单位将其清退出场。 (3)钢筋在加工过程中,如发现脆断、焊接性能不良或力学性能显著不正常等现象,应要求施工单位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对该批钢筋进行化学成分检验或其他专项检验。 (4)监理工程师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钢筋进场复验报告,对于复验不合格的钢筋应责令施工单位清理出现场。 (5)监理工程师对单位工程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和连接接头试件须实行有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次数不得少于试验总次数的30%。 2、监理工程师在巡视过程中,应要求焊工(机械手)持证上岗,并进行抽查,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正式钢筋焊(连)接。 3、监理工程师必须充分熟悉设计图纸,明确各种结构部位设计钢筋的品种、规格、绑扎或焊(连)接要求,特别应注意结构关键部位钢筋的特殊处理,对有关钢筋变化涉及到的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通知单和工程洽商记录,应及时标注在相应的结构施工图上。 4、对钢筋焊接或机械连接进行外观检验,不合格的要求返工。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钢筋焊接或机械连接接头的机械性能试验报告单(应按规范要求批量进行),对于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应责令施工单位进行返工处理。 5、在钢筋安装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应到现场巡视,发现问题,及时以:“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的形式通知施工单位改正,并监督落实整改。 6、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对施工单位报验的部位进行隐蔽工程验收。 7、对于以下几点构造措施,监理工程师应加强检查: 11 (1)框架节点箍筋加密区及梁上有集中荷载处的附加吊筋,不得漏放;柱根部第一道箍筋和墙、板、梁第一道水平筋应放在离结合部边缘50㎜内;主次梁节点部位箍筋应加密,加密区长度不应小于500㎜; (2)具有双层配筋的底板(或楼板)和墙板,应按要求设置撑筋和拉钩。悬挑结构负弯矩钢筋应保证到位,并采取措施防止踩压错位; (3)钢筋保护层的垫块品种、规格、数量、位置应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4)预埋件、预留孔洞的位置应正确、固定可靠,孔洞周边钢筋加固符合设计要求; (5)钢筋不得任意代换,若特殊情况需要代换必须经设计单位书面同意,并能满足规范要求。 8、相关工程资料应待隐蔽验收合格后及时办理签证工作; 9、浇筑混凝土前,施工单位应搭设好砼施工浇灌通道,防止直接在板面钢筋上踩压; 10、未经监理工程师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监理工程师应拒绝签署工程资料,并严禁施工单位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第二节 模板工程施工质量监理实施细则 一、模板工程的质量要求 1.模板安装工程的质量要求见下表 应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1)的规定。 项目 质量要求 主 1 模板支撑、立柱位置和垫板 第4.2.1条 控 项 2 避免隔离剂沾污 第4.2.2条 目 1 模板安装的一般要求 第4.2.3条 2 用作模板的地坪、胎模质量 第4.2.4条 3 模板起拱高度 第4.2.5条 一 预埋钢板中心线位置 3㎜ 般 预埋管、预留孔中心位置 3㎜ 项 中心线位置 5㎜ 插筋 预埋件、预留目 外露长度 +10,0㎜ 4 孔洞允许偏中心向位置 2㎜ 差 预埋螺栓 外露长度 +10,0㎜ 中心向位置 10㎜ 预留洞 尺寸 +10,0㎜ 轴线位置 5㎜ 底模上表面标高 ±5㎜ 基础 ±10㎜ 截面内部尺寸 柱、柱、梁 +4,-5㎜ 模板安装允5 许偏差 不大于5m 6㎜ 层高垂直度 大于5m 8㎜ 相邻两板表面高低差 2㎜ 表面平整度 5㎜ 2、模板拆除工程的质量要求见下表 应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的规定。 12 主 1 控 2 后张法预应力构件侧模和底模的拆除时间 第4.3.2条 项 3 后浇带拆除和支顶 第4.3.3条 目 1 避免拆模和支顶 第4.3.4条 一般项目 2 模板拆除、堆放和清运 第4.3.5条 二、模板工程的质量通病及监理控制 1、模板工程的常见质量通病 1)模板施工不符合要求: (1)强度、刚度和稳定性不能保证; (2)无模板工程设计方案; (3)整体性、密闭性达不到规范要求; (4)未按验收规范对模板工程作同步验收。 2)轴线发生位移: (1)轴线定位错位; (2)墙、柱模根部和顶部无固定措施,发生偏差后不作认真校正,造成累计误差; (3)不拉水平和竖向通线,无竖向总垂直度控制措施; (4)支模刚度差,拉、立杆太稀,间距不规则; (5)不对称浇灌混凝土,挤偏模板; (6)螺栓、顶撑、木楔使用不当或松动,用铁丝拉结捆绑,变形大; (7)模板与脚手架拉结。 3)模板整体产生变形。 4)标高传递发生偏差。 5)接缝不严、接头不规则。 6)隔离剂涂刷不符合要求。 7)模板、模内垃圾、泥土清理不符合要求。 8)封闭的或竖向模板无排气口、浇捣口。 9)斜模板支设不符合要求。 10)拆模使混凝土受损: (1)支模不当影响拆模; (2)拆侧模过早或拆除不当,破坏混凝土表面及棱角; (3)承重底模及其支架未按设计要求或规定拆模。 11)其他支模错误: (1)未按规定起拱; (2)支模中遗漏预埋件、预留孔洞; (3)合模前与钢筋及各专业未协调配合。 2、模板工程的监理质量控制 (1)审核模板工程的施工方案; 根据主体工程的结构体系、荷载大小、合同工期及模板的周围情况等,综合考虑承包单位所选择的模板和支撑系统是否合理,提出审核意见。 (2)对进场模板规格、质量进行检查。 (3)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模板隔离剂(脱模剂)的有关资料。 (4)墙、柱支模前应先在基底弹线,以校正钢筋位置,并为合模后检查位置提供准确的 13 项目 底模及其支架拆除时的混凝土强度 质量要求 第4.3.1条 依据。 (5)为防止胀模、跑模、错位,造成结构断面尺寸超差、位置偏离、漏浆造成蜂窝、麻面,模板支撑应符合模板设计要求及施工方案规定。 (6)对模板拼缝、节点位置、模板支架及加固情况,应认真检查,防止漏浆及缩颈现象。 (7)梁、板底模当跨度≥4m时应起拱,设计无具体要求时,一般起拱高度宜为1/1000~3/1000。 (8)预埋件、预留孔洞的位置、标高、尺寸应复核;预埋件固定方法应可靠,防止位移。 (9)模板在下列情况下要开洞:一次支模过高,浇捣困难;有大的预留洞口,洞口下难以浇筑;有暗梁或梁穿过;钢筋密集,下部不易浇筑。 (10)合模前钢筋隐检已合格,模内已清理干净,应剔凿砼松散部位已剔凿合格;合模后核验模板位置、尺寸及钢筋位置,垫块位置与数量,符合要求才能浇筑混凝土。 (11)模板涂刷隔离剂时,应清除模板表面的尘土和混凝土残留物,再涂刷,涂刷应均匀,不得漏刷或沾污钢筋和混凝土接槎处。 (12)混凝土整体结构的拆模控制: 1)整体式结构承重模板,应控制与结构同条件养护试件达到下表规定的强度时方可拆除: 构件类型 构件跨度(m) 达到设计的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标准值的百分率(%) ≤2 ≥50 板 >2,≤8 ≥75 >8 ≥100 ≤8 ≥75 梁、拱、壳 >8 ≥100 悬臂构件 - ≥100 (2)混凝土强度能保证其表面及其棱角不因拆模而损伤; (3)在拆除模板过程中,如发现混凝土有影响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暂停拆除,经过处理后方可继续。 (4)剪力墙体施工,在常温下墙体混凝土强度必须达到1.2MPa,冬期施工全现浇混凝土应达到受冻临界强度4MPa后才可拆模。 第三节 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监理实施细则 一、混凝土工程的质量要求 1、混凝土原材料及配合比设计的质量要求: 项目 质量要求 水泥进场时应对其品种、级别、包装或散装仓号、出厂日期等进行检查,并应对其强度、安定性及其他必要的性能指标进行复验,其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际标准《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1 水泥进场 盐水泥能》GB175等的规定。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3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1个月)时,应进主行复验,并按复验结构使用。钢筋混凝土结构、预应力混凝土控结构中,严禁使用含量氯化物的水泥。 项目 混凝土中掺用外加剂的质量及应用技术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外加剂》GB8076、《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外加剂质2 GB50119等和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定。预应力混凝土结构中,严量及应用 禁使用含氯化物的外加剂。钢筋混凝土结构中,当使用含氯化物的外加剂时,混凝土中氯化物的总含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14 《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的规定。 混凝土中氯化物、碱混凝土中氯化物和碱的总含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3 的总含量构设计规范》GB50010和设计的要求。 控制 混凝土应按现行行业标准《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55配合比设的有关规定,根据混凝土强度等级、耐久性和工作性等要求进4 计 行配合比设计。对有特殊要求的混凝土,其配合比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专门规定。 矿物掺合混凝土土中掺用矿物合料的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用于水1 料质量及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1596等的规定。矿物掺合料的掺量掺量 应通过试验确定。 普通混凝土所用的粗、细骨料的质量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普粗细骨料2 通混凝土用碎石或卵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3、《普通混的质量 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2的规定。 一般拌制混凝拌制混凝土宜采用饮用水;当采用其他水源时,水质应符合国3 项土用水 家现行标准《混凝土拌合用水标准》JGJ63的规定。 目 首次使用的混凝土配合比应进行开盘鉴定,其工作性应满足设4 开盘鉴定 计配合比的要求。开始生产时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件,作为验证配合比的依据。 依砂、石含混凝土拌制前,应测出砂、石含水率并根据测试结果调整材料5 水率调整用量,提出施工配合比。 配合比 2、混凝土施工工程质量要求 项目 质量要求 结构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用于检查构件混凝土强度的试件,应在混凝土的浇注地点随机抽取。取样与试件留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每拌制100盘且不超过100m3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2)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混凝土强(3)当一次连续浇注超过1000m3时,同一配合比混凝土每主度等级及200m3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1 控试件的取(4)每一楼层、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项样和留置 (5)冬季施工还应留置转常温试块和临界强度试块; 目 (6)对预拌混凝土,当一个分项工程连续供应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量大于1000m3时,其交货检验的试样每200m3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7)建筑地面的混凝土,以同一配合比,同一强度等级,每一层或每1000m3也按一批计。每批应至少留置一组试块。 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件,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组数的留置组数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2 混凝土抗(1)同一混凝土强度等级、抗渗等级、同一配合比,生产工 15 渗及试件取样和留置 3 原材料每盘称量的偏差 4 初凝时间控制 施工缝的留置和浇筑 后浇带的留置和浇筑 艺基本相同,每单位工程不得少于两组抗渗试块(每组6个试块); (2)连续浇筑混凝土每500m3应留置一级抗渗试件(一组为6个抗渗试件),且每项工程不得少于2组;采用预拌混凝土的抗渗试件(一组为6个抗渗试件),且每项工程不得少于2组;采用预拌混凝土的抗渗试件留置组数应视结构的规模和要求而定; (3)留置抗渗试件的同时需留置抗压强度试件并应取自同一盘混凝土拌合物中。取样方法普通混凝土中第(2)项; (4)试块应在浇筑地点制作。 混凝土原材料每盘称量的允许偏差应符合GB50204中表7.4.3的规定: 水泥、掺合物 ±2% 粗、细骨料 ±3% 水、外加剂 ±2% 注:a、各种衡器应定期校验,每次使用前进行零点校核,保持计量准确; b、当遇雨天或含水率有显著变化时,应增加含水率检测次数,并及时调整水和骨料的用量。 混凝土运输、浇筑及间歇的全部时间不应超过混凝土的初凝时间。同一施工段的混凝土应连续浇筑,并应在底层混凝土初凝之前将上一层混凝土浇筑完毕。当底层混凝土初凝后浇筑上一层混凝土时,应按施工技术方案中对施工缝的要求进行处理。 施工缝的位置应在混凝土浇筑前按设计要求和施工方案确定。施工缝的处理按施工方案执行。 后浇带的留置应按设计要求和施工方案确定。且浇带混凝土浇筑应按施工方案进行。 混凝土浇筑完毕后,应按施工方案及时采取有效的养护措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在浇筑完毕后的12小时以内对混凝土加以覆盖并保湿养护; (2)混凝土浇水养护的时间:对采用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或矿渣硅酸盐水泥拌制的混凝土,不得少于7d;对掺用缓凝型外加剂或有抗渗要求的混凝土,不得少于14d; (3)浇水次数应能保持混凝土处于湿润状态;混凝土养护用水应予拌制用水相同; (4)采用塑料布覆盖养护的混凝土,其敞露的全部表面应覆盖严密,并应保持塑料内有凝结水; (5)混凝土强度达到1.2N/ m㎡前,不得在其上踩踏或安装模板及支架. 注: a、当日平均气温低于5°C 时,不得浇水; B、当采用其它品种水泥时,混凝土的养护时间应根据所采用 16 1 2 一般项目 3 混凝土养护 水泥的技术性能确定; C、混凝土表面不便浇水或使用塑料布时,宜涂刷养护剂; d、对大体积混凝土的养护,应根据气候条件按施工技术方案采取控温措施。 二、混凝土工程的质量通病 1。混凝土工程的常见质量通病 1)混凝土工程施工常见质量通病 (1)材质与试验不符合要求: 1水泥无出厂合格证或试验报告或出厂合格证内容项目及手续不全,批量不符合规定; ○ 2砂石级配不合格,含泥量超过规定或其它指标不符合规定; ○ 3外加剂无法定单位签定,无许可证; ○ (2)搅拌、计量、配合比与试块不符合要求; 1无试验室试配或不经过实验室试配,乱用经验配合比; ○ 2试配与材料、试块不一致、不交圈; ○ 3计量不准。无专人管理墙角开盘鉴定; ○ a、无称(用体积比、铁锹比、眼睛估); b、有称不用(无管理制度); c、称坏了或不准或被砂石垫死; d、无称量加减砂石措施(秤旁要有砂石堆、铁锹)或不每车边磅; e、加水无计量、砂石含水量不测或不扣除砂石含水量,无坍落度测试与记录; f、散包破袋水泥不计量,正袋水泥不抽检; g、外加剂无计量措施; h、无配合比标牌; i、现场配合比未换每盘用量(加小车、秤盘重量); j、换算正确与否无人检查。 4搅拌不匀(时间太短)○,搅拌不当(加外加剂搅拌时间过长、过短均不宜); 5试块留置数量不符合规定: ○ a、标养试块数量不足(每层、每100盘、第100m3、每工作班不应少于1组),未留置备用试块; b、缺同条件试块(冬施、拆模、防水混凝土); C 、接头、留缝混凝土缺试块; 6试块养护不标准(标养箱,20±3℃水中)○; 7未做汇总统计分析或不按规范规定的要求和条件做数量统计分析; ○ (3)施工缝留置与处理不符合要求: 1施工方案考虑不周,出现不应有的施工缝; ○ 2无合理安排浇筑混凝土停歇时间而出现施工缝; ○ 3不留施工缝又无缓凝措施; ○ 4施工缝位置不符合规范规定; ○ (4)混凝土浇筑不符合要求: 1浇筑混凝土无卸料平台(尤其是墙、柱混凝土)○,混凝土用吊斗直接入模造成卸料分层过厚,振捣失控、不匀、漏振、模板变形、跑浆; 2浇筑混凝土不分层或分层不清造成漏振、重振、溢出不应有的施工缝; ○ 3泵送混凝土,无有效控制措施,坍落度过大,浇筑混凝土太快,造成一次浇筑过厚,振○ 捣失误,模板变形; 17 4接槎未铺设同混凝土配合比无石子砂浆,接槎砂浆不与混凝土浇筑同步,接槎砂浆厚度○ 失控。 (5)混凝土浇筑施工中不对称浇筑混凝土,将模板挤偏,造成变形; (6)在钢筋密集处,浇筑混凝土不符合要求; 1未采取相应粒径的粗骨料混凝土; ○ 2未采取模内外振捣或采用分段支模浇捣办法; ○ 3未事先与设计洽商适当改变钢筋排列、直径、接头等。 ○ (7)采用商品混凝土不符合要求: 1无商品混凝土通知单,混凝土小票、强度等级与设计要求不符,厂家无资质; ○ 2现场不做坍落度检验或无检验记录; ○ 3出罐时间过长,混凝土已初凝,现场随意加水; ○ 4混凝土不合要求时,不立即交涉、不采取措施或退回; ○ 5现场不留置试块; ○ 6泵送管内被清洗的混凝土也用于工程(应废弃)○; 7冬施工机具及泵送管路保温不好造成混凝土入模温度不符合要求。 ○ 2、混凝土工程外观常见质量通病: 现浇结构外观质量缺陷 名称 现象 严重缺陷 一般缺陷 构件内钢筋未被混凝土包裹而纵向受力钢筋有露露筋 其它钢筋有少量露筋 外露 筋 混凝土表面缺少水泥砂浆而形构件主要受力部位蜂窝 其它部位有少量蜂窝 成石子外露 有蜂窝 混凝土中也穴深度和长度均超构件主要受力部位孔洞 其它部位有少量孔 过保护层厚度 有孔洞 混凝土中夹有杂物且深度超过构件主要受力部位夹渣 其它部位有少量夹渣 保护层厚度 有夹渣 构件主要受力部位疏松 混凝土中局部不密实 其他部位有少量疏松 有疏松 构件主要受力部位其他部位有少量不影缝隙从混凝土表面延伸至混凝裂缝 有影响结构性能或响结构性能或使用功土内部 使用功能的裂缝 能的裂缝 连接部位有基本不影连接部构件连接处混凝土缺陷及连接连接部位有影响结响结构传力性能的缺位缺陷 钢筋,连接件松动 构传力性能的缺陷 陷 清水混凝土构件有其他混凝土构件有不外形缺缺棱掉角、棱色不直、翅曲不影响使用功能或装影响使用功能和外形陷 平、飞边凸肋等。 饰效果的外形缺陷 缺陷 具有重要装饰效果其他混凝土构件有不外表缺构件表面麻面、掉皮、起、沾的清水混凝土构件影响使用功能的外表陷 污 有外表缺陷 缺陷 混凝土裂缝的原因及裂缝的特征综合见下表: 裂缝的原因 裂缝的特征 混(1)水泥凝结(时间)不正常 面积较大混凝土凝结初期出现不规则裂缝 18 凝土材料方面 (2)水泥不正常膨胀 (3)混凝土凝结时浮浆及下沉 (4)骨料中含泥量大 (5)水泥水化热大 (6)混凝土的硬化、干缩 (7)接槎处理不好 (1)搅拌时间过长 (2)泵送时增加水及水泥量 (3)配筋踩乱,钢筋保护层减薄 (4)浇筑速度过快 施工(5)浇筑不均匀,不密实 方(6)模板鼓起 面 (7)接槎处理不好 (8)硬化前受振或加荷 过早干燥 (9)初期养护不好 初期受冻 (10)模板支柱下沉 使(1)温度、湿度变化 用及(2)混凝土构件两面的温湿度差 环(3)多次冬融 境(4)火灾表面受热 条(5)钢筋锈蚀膨胀沿钢筋出现大沿钢筋出现大裂缝,甚至剥落、流出锈水等 件 裂缝、甚至剥落、流出锈水等 在梁与楼板受拉侧出现垂直裂纹 结(1)超载 构(2)地震、堆积荷过荷载过早 柱、梁、墙等处发生45o斜裂纹 及载 外(3)断面钢筋量不足 构件受拉力出现垂直裂纹 力影发生45o大裂纹 响 (4)结构物地基不均匀下沉 三、混凝土工程的监理质量控制 1、审核承包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应特别注意混凝土的生产、输送、浇筑顺序、膨胀加强带、后浇带、施工缝的设置。 2、审核商品砼厂家资质,管理制度,是否有违章和不良行为记录。是否有能保证施工进度的生产能力。 3、应检查混凝土搅拌站、水泥库、砂石堆场以及计量室。随时检查配合比执行情况。 4、对混凝土生产设备及施工机具进行检查: 19 放射形网状裂缝 混凝土浇筑一、二小时后的钢筋上面及墙和楼板交接处断续发生 混凝土表面不规则网状干裂 大体积混凝土浇筑后1~2周出现等距离规则的直线裂缝,有表面的也有贯通的 浇筑两三个月后逐渐出现及发展,自阿窗台及梁柱端角出现斜裂缝,在细长梁、楼板、墙等处则出现等距离垂直裂纹 从混凝土内部爆裂,潮湿地方比较多 全面出现网状及长短不规则裂缝 易出现网状及长短不规则裂缝 沿混凝土配筋和配管表面发生 浇筑1~2小时后,在钢筋上面、在墙与板、梁与柱交接处部分出现裂缝 易成为各种裂纹的起点 平行于模板移动的方向,部分出现裂缝 接槎处出现冷槎裂缝 硬化后出现受力状态的裂缝 浇筑不久表面出现不规则裂纹 微细裂纹。脱模后混凝土表面出现返白,空鼓等 在梁及楼板端部上面与中间部分下面出现裂纹 类似干缩裂纹,已出现的裂纹随环境温度、湿度变化而变化 在低温或低湿的侧面,拐角处易发生 表面空鼓 整个表面出现鬼背状裂纹 (1)搅拌机的配备应能满足混凝土浇筑量的需要,搅拌机的加水系统应准确可靠。 (2)原材料必须过磅,计量装置应校准确。 (3)振捣棒(器)性能可靠。 (4)测量混凝土坍落度及制作试块模应配套,应有备用件。 5、对原材料的质量控制: (1)按照原材料的质量要求及标准对原材料分批进行检查,并审核承包单位报送的水泥复试报告单。 (2)散装水泥要按品种分仓储存,袋装水泥要存放在离地面300mm以上的木隔板上,按品种分别存放,堆放高度不宜超过10袋,避免受潮结块。 (3)外加剂要按不同品种及各自的要求储存,防止混杂。 (4)拌制混凝土用水,应检查是否符合相应的标准。 6、审查混凝土配合比:混凝土配合比应送取现场的水泥、砂、石试验,应委托有资质的试验室计算试配合格的正式混凝土配合比通知单,才能准许作为混凝土开盘鉴定的依据。 7、监理工程师对钢筋工程、模板工程、水电暖通专业以及混凝土浇筑前的隐蔽验收认可后,施工单位方能开机搅拌,浇筑混凝土。 8、在混凝土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监理: (1)对混凝土拌制的检查: ?监理工程师对混凝土的拌制过程,要进行不定期的抽查,抽查内容有:原材料计量及加水控制应准确; ?加料顺序及搅拌时间应符合规范要求,测量坍落度,随机取样制作试块。 (2)混凝土的浇筑、接槎、振捣的控制: ?混凝土的浇筑顺序和方法,事先应周密考虑。对于大体积、大面积混凝土的浇筑、分层、分段要合理;层、段间的间隔时间要计划好,在前一层、段混凝土初凝前,浇筑后一层、段的混凝土,振捣器要插入到下一层。 ?对配筋密集和预埋较多的部位,应认真操作,振捣密实,并避免碰到钢筋及预埋件。 ?施工缝的留置及处理的检查:施工缝的留置应在混凝土浇筑之前确定,应符合规范要求。 (3)混凝土的养护检查: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承包单位派专人对混凝土进行养护。 (4)混凝土质量的检查和缺陷的修整: ?以混凝土同条件试块强度,作为检查混凝土拆模强度的标准。 ?对拆模后的混凝土结构,检查其偏差是否超过规范要求。 ?当发现混凝土结构存在蜂窝、麻面、露筋甚至孔洞时,施工单位不得自行修整,要做好详细方案,报请监理工程师检查。 ?监理工程师应根据缺陷的严重程度,区别对待,对结构影响不大的部位,应先凿除松散部位,用高压水和钢丝刷将凿除部位冲洗干净。再用同等级水泥、砼强度比原砼提高一个等级,并适量掺加微膨胀剂进行修整。修整部位应略高于原砼表面,待达到构件的设计强度后,再将表面凿平。 ?对于影响结构性能的缺陷,必须会同设计单位共同研究处理。 (5)混凝土的冬季施工: ?为了减少冻害,应将配合比中用水量降低至最低限度。办法是:控制坍落度,加入减水剂,优生选用高效减水剂。 ?混凝土的配置时水泥的强度等级不应低于42.5,每立方米混凝土最小用水泥量不宜少于300Kg,水灰比不应大于0.6。并加入早强剂。水泥应预先放入暖棚内存放,使水泥保存在0oC以上,搅拌时的骨料不得带有冰雪及冻团,搅拌时间比常温时长。 ?混凝土冬期运输应有保温措施,浇筑前应清楚模板上的冰雪和污垢,加热养护前混凝土 20 温度不得低于2oC,为利于低温下混凝土硬化,混凝土内宜掺入无腐蚀钢筋作用的外加剂。 ?冬施混凝土质量检查除按一般混凝土检查要求外,还应检查外加剂的掺量,并按冬季施工技术措施确定采取正确的养护和测温。 3.5 填充墙砌体工程施工质量监理实施细则 一、填充墙工程质量要求 1、填充墙砌体的一般尺寸允许偏差 项项目 允许偏差(mm) 次 1 轴线位移 10 小于或等于3m 5 垂直度 大于3m 10 3 基础或楼面标高 ±15 4 表面平整 8 5 门窗洞口高、宽(后塞口) 5 6 外墙上、下窗口偏移 20 7 水平灰缝平直度(10m内) 10 检验方法 用经纬仪或拉线或尺检查 用2m托线板或吊线、尺检查 用经纬仪和尺检查 用2m靠尺和锲形塞尺检查 用尺检查 用经纬仪或吊线检查 灰缝上口处用10m长的线拉直用尺检查 用尺检查 用尺检查 8 垂直缝宽度(连续五皮累计) +10、-5 9 水平灰缝厚度(连续五皮累计) +10、-5 2、填充墙砌体的砂浆饱满度及检验方法 砌体分类 灰缝 饱满度及要求 检验方法 水平 ≥80% 加气砼砌块和轻骨采用百格检查块材底面砂浆的黏结痕料砼小型砌块气体 垂直 迹面积 ≥80% 二、填充墙砌体工程的质量通病: 1、材质与实验不符合要求: (1)填充墙砌块、水泥无出厂合格证或实验报告或出厂合格证内容项目及手续不全,批量不符合规定; (2)砂级配不合格,含泥量超过规定或其他指标不符合规定; (3)外加剂无法定单位鉴定,无许可证。 2、搅拌、计量、配合比与试块不符合要求: (1)无试验室试配或不经过试验室试配,乱用经验配合比; (2)试配材料与实际材料不一致、不交圈; (3)试块留置不符合规定,未经监理人员见证。 3、计量不准。无专人管理: (1)无称(用体积比、铁锹比、眼睛估);现场无配合比标牌; (2)有称不用(无管理制度); (3)称坏了或不准或被砂石垫死; (4)散包破袋水泥不计量,正袋水泥不抽检; (5)外加剂不计量,未经试验确定。 4、试块留置不符合规定: (1)试块留置未经监理人员见证,数量不够; 21 (2)试块养护不标准(试块未进标养箱养护); (3)未做汇总统计分析或不按规范规定的要求和条件做数量统计分析。 5、组砌方法不正确,通缝、瞎缝、假缝; 6、与砼墙、柱交接处无拉接钢筋,或间距、长度不符合要求; 7、未拉线或一线多皮砌筑,墙面水平灰缝不平、不直; 8、砌墙未用靠尺和吊锤检查,垂直度偏差大; 9、不按要求设置构造柱、圈梁; 10、未按设计要求预留洞口、沟槽、管道和预埋件,事后打凿影响墙体的稳定性。 三、填充墙砌体工程的监理质量控制: 1、原材料质量的控制: (1)核查加气砼砌块龄期是否符合要求; (2)核查砌块、水泥出厂合格证、检验报告,进场复检报告; (3)检查砌块的外观质量,是否有缺棱少角、断裂、变形、尺寸不符合要求等现象; (4)检查砂进场情况,含泥量是否超标,检测级配是否符合要求。 2、试配和试块留置的控制: (1)砌筑前,施工单位先报送砂浆试配报告,并悬挂在砂浆搅拌现场;未经配合比试配,严禁砌体工程施工; (2)每一楼层或250m3的砌体,每种强度等级的砂浆至少制作两组(每组6个)试块;试块的留置必须经监理人员现场见证。 3、砌筑质量的控制: (1)砌筑前,砼墙、柱拉结钢筋已预留、预埋符合要求,钢筋长度、间距经监理人员验收合格; (2)砌筑时应立好皮数杆,拉线砌筑,严禁一线多皮或不拉线砌筑; (3)应上下错缝、内外搭砌,临时间断处应砌成斜槎,严禁出现通缝、假缝、瞎缝、透明缝; (4)砌体灰缝应横平竖直,砂浆饱满,砂浆灰缝的饱满度应达到80%;水平灰缝厚度和竖直灰缝应控制在8~12㎜; (5)砂浆的强度等级和品种应符合规定,砌筑时应搅拌均匀,水泥砂浆和水泥混合砂浆应分别在3h和4h用完,气温在30o以上时,必须分别在2h和3h用完; (6)对设计规定的洞口、管道、沟槽和预埋件等,应在砌筑时预留预埋,严禁事后打凿,不得在砌块墙体中预留水平沟槽; (7)基础防潮层应按设计要求用1:2水泥砂浆(内加5%水泥重的防水剂)做20厚墙身防潮层一道,室外地坪高于室内处在埋土一侧墙身做20厚1:2的水泥砂浆防潮层,还应刷1.5厚聚氨酯防水涂料;基础砌筑完毕回填土应两边同时均匀回填; (8)砌体内不宜设脚手眼,严禁墙体做为外脚手架或提升架的连接受力点; (9)墙体垂直度、平整度应随时检查,及时校正偏差,控制在允许范围内; (10)伸缩缝、沉降缝中夹杂的落灰、与杂物应及时清除; (11)施工中的临时洞口,其侧边离交接处的墙面不得小于600㎜,并在顶部设置过梁; (12)墙体高度、长度超过规范要求时,应按规定设置钢筋砼圈梁和构造柱; (13)每砌筑完一层墙体,施工单位应填报检验批资料,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签署相关资料后进行另外一层砌体施工; (14)未经监理人员检查验收合格的材料不得用于工程施工;未经验收合格楼层的砌体必须返工,并不得进入另一楼层砌体施工。 22 3.6 室内、外抹灰工程监理细则 一般抹灰工程 一般抹灰工程(内墙、天棚、外墙的水泥混合砂浆抹灰) (一)质量标准: 1 主控项目 (1)抹灰前基层表面的尘土、污垢、油渍等应清除干净,并应洒水润湿。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 (2)一般抹灰所用材料的品种和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水泥的凝结时间和安定性复验应合格。砂浆的配合比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书、进场验收记录、复验报告和施工记录。 (3)抹灰工程应分层进行。当抹灰总厚度大于或等于35mm时,应采取加强措施。不同材料基体交接处表面的抹灰,应采取防止开裂的加强措施,当采用加强网时,加强网与各基体的搭接宽度不应小于lOOmm。 检验方法: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 (4)抹灰层与基层之间及各抹灰层之间必须粘结牢固,抹灰层应无脱层、空鼓,面层应无爆灰和裂缝。 检验方法:观察;用小锤轻击检查;检查施工记录。 2 一般项目 (1)一般抹灰工程的表面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a 普通抹灰表面应光滑、洁净、接槎平整,分格缝应清晰。 b 高级抹灰表面应光滑、洁净、颜色均匀、无抹纹,分格缝和灰线应清晰美观。 检验方法:观察;手摸检查。 (2)护角、孔洞、槽、盒周围的抹灰表面应整齐、光滑;管道后面的抹灰表面应平整。 检验方法:观察。 (3)抹灰层的总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水泥砂浆不得抹在石灰砂浆层上;罩面石膏灰不得抹在水泥砂浆层上。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 (4)抹灰分格缝的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宽度和深度应均匀,表面应光滑,棱角应整齐。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5)有排水要求的部位应做滴水线(槽)。滴水线(槽)应整齐顺直,滴水线应内高外低,滴水槽的宽度和深度均不应小于10mm。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2.11一般抹灰工程质量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4.2.11的规定。 3 一般抹灰的允许偏差项目:立面垂直度、表面平整度、阴阳角方正、分格条(缝)直线度、墙裙、勒脚上口直线度普通抹灰允许偏差4㎜;高级抹灰允许偏差3㎜。 检验方法: a 立面垂直度用2m垂直检测尺检查 b 表面平整度用2m靠尺和塞尺检查(顶棚抹灰表面平整度可不检查,但应平顺)。 c 阴阳角方正用直角检测尺检 d 分格条(缝)直线度、墙裙、勒脚上口直线度拉5m线,不足5m拉通线,用钢直尺检查 (二)应注意的质量问题: 1 门窗洞口、墙面、踢脚板、墙裙上抹灰空鼓裂缝: 23 a.门窗框两边塞灰不严,墙体预埋木砖间距过大或木砖松动,经开关振动,在门窗框处产生空鼓裂缝。故应重视门窗框塞缝,作为一道工序施工,并应经检查验收 b.基层清理不干净或处理不当,墙面浇水不透,抹灰后砂浆中的水分很快被基层吸收,影响粘结力,应认真清理和提前浇水,砖墙可提前一天浇水,一般浇二遍,使水渗透人砖墙里面约达8~10mm即可达到要求。 c.基层偏差过大,一般抹灰层过厚,干缩产生裂缝,应分层赶平,每遍厚度宜为7-9mm。 d.配制砂浆的原材料质量不符合要求,应按设计要求进材料。 2 抹灰面层起泡,有抹纹、曝灰开花: a.抹完罩面灰后,压光跟得太紧,灰浆没有收水,故压光后多余水气化后产生起泡现象; b.底灰过分干燥,因此要浇透水,抹罩面灰后,水分很快被底灰吸走,故压光时容易出现抹纹或漏压。 c.淋制面灰时(包括底灰),对欠火灰、过火灰颗粒及杂质应过滤彻底,保证灰膏熟化时间,否则抹灰后遇水或潮湿空气就继续熟化,体积膨胀造成抹灰表面曝裂,出现开花。 d.抹灰面不平,阴阳角不垂直、不方正,抹灰前要认真做灰饼和冲筋,使冲筋交圈,阴阳角处亦要冲筋,顺杠找规矩。 e.管道后抹灰不平、不光、管根空裂等,应按规范安放过墙套管,管后抹灰准备专用工具(鸭嘴铁抹子),工作细致即能克服。 (三)抹灰工程的质量预控 1.抹灰工程进行之前结构工程必须经监理工程师、质检部门验收合格。 2.抹灰前应督促承包单位做好以下检查和修正: (1)检查门窗框位置是否正确,与墙连接是否牢固,水泥砂浆或混合砂浆分层嵌塞密实。 (2)将需抹灰面剔平,对混凝土蜂窝、麻面、露筋等处应剔到实处,做好修补。 (3)管道穿越的墙洞、脚手眼、模板洞和楼板洞用相应的材料嵌实。 (4)各种管道已安装完毕,电线管、消火栓箱、配线盒用纸堵严。 3.所采购和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已正式检验,色泽、质量除应有产品合格证外,还应自检和经监理工程师认可。 4.正式大面积抹灰前先做样板间,经鉴定合格和确定施工方案后再安排正式施工。 (四)抹灰工程施工质量控制要点 1.注意检查处理基层上的残余砂浆、灰尘、污垢和油渍,应清理“毛化处理”,基层面必须充分淋水洇透(一般应在抹灰前一天进行,一天浇两遍,砖墙渗透水深度达8-10mm)。 2.基层垂直度、平整度较差,抹灰厚度局部应分层补平(每遍厚度宜为7~9mm)。 3.注意巡视成活后的质量,及时发现不合格的部位联系处理,必要时以书面通知提出修改意见。 4.注意成品保护和湿润养护。 3.7 保温节能工程的监理实施细则 1、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 1.1 工程施工前,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监理人员熟悉设计文件、国家和本市有关建筑节能法规与本工程相关的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参加施工图会审和设计交底。 1.2 审查建筑节能设计图纸是否经过施工图设计审查单位审查合格.未经审查或审查不符合强制性建筑节能标准的施工图不得使用。 24 1.3 建筑节能设计交底。项目监理人员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建筑节能设计技术交底会,总监理工程师对建筑节能设计技术义底会议纪要进行签认。并对图纸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建设单位向设计单位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 1.4 建筑节能工程开工前,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承包单位报送建筑节能专项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提出审查意见。 2、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 2.1 监理工程师应按下列要求审核承包单位报送的拟进场的建筑节能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包括墙体材料、门窗部品、照明设备等)及质量证明资料,具体如下: 2.1.1 质量证明资料(保温系统和组成材料质保书、说明书、型式检验报告、复验报告)是否合格、齐全,是否与设计和产品标准的要求相符。产品说明书和产品上注明的性能指标是否符合建筑节能标准。 2.1.2 是否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淘汰的材料、构配件、设备。 2.1.3 有无建筑材料备案证明及相应验证要求资料。 2.1.4 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约定及建筑节能标准有关规定的比例,进行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送样检测。对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建筑节能材料、构配件、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安装;对国家明令禁止、淘汰的材料、构配件、设备,监理人员不得签认,并应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书面通知承包单位限期将不合格的建筑节能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撤出现场。 2.2 当承包单位采用建筑节能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时,应要求承包单位报送相应的施工工艺措施和证明材料,组织专题论证,经审定后予以签认。 2.3 监督检查承包单位按照建筑节能设计文件和施工方案进行施工。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建设单位或施工承包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发现有违反建筑节能标准的,应提出书面意见加以制止。 2.4 对建筑节能施工过程进行巡视检查。对建筑节能施工中墙体、屋面等隐蔽工程的隐蔽过程、下道工序施工完成后难以检查的重点部位,进行旁站或现场检查,符合要求予以签认。对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序,监理人员不得签认,承包单位不得进入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2.5 对承包单位报送的建筑节能隐蔽工程、检验批和分项工程质量验评资料进行审核,符合要求后予以签认。对承包单位报送的建筑节能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质量验评资料进行审核和现场检查,应审核和检查建筑节能施工质量验评资料是否齐全,符合要求后予以签认。 2.6 对建筑节能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应及时下达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要求承包单位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 3、竣工验收阶段的监理工作 3.1 参于建设单位委托建筑节能测评单位进行的建筑节能能效测评。 3.2 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建筑节能工程竣工资料。 3.3 组织对包括建筑节能工程在内的预验收,对预验收存在的问题,督促承包单位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签署建筑节能工程竣工报验单。 3.4 出具监理质量评估报告。 3.5 在《建筑节能备案登记表》上签署建筑节能实施情况意见。 3.8 防水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1.屋面工程应根据建筑物的性质、重要程度、使用功能要求以及防水层 25 理使用年限,按不同等级进行设防,并应符合下表要求。 屋面防水等级和设防要求 (GB50207-2002规范表3.0.1) 屋面防水等级 项目 Ⅰ Ⅱ Ⅲ Ⅳ 建筑物类特别重要或对防水重要的建筑和一般的建筑 非永久性的建筑 别 有特殊要求的建筑 高层建筑 防水层合理使用年25年 15年 10年 5年 限 宜选用三毡四宜选用高聚物油沥青防水卷改性沥青防水材、高聚物改宜选用合成高分子卷材、合成高性沥青防水卷防水卷材、高聚物分子防水卷材、合成高分可选用二毡三油沥改性沥青防水卷材、金属板材、子防水卷材、防水层选青防水卷材、高聚物材、金属板材、合合成高分子防金属板材、高用材料 改性沥青防水涂料成高分子防水涂水涂料、高聚聚物改性沥青等材料 料、细石混凝土等物改性沥青防防水涂料、合材料 水涂料、细石成高分子防水混凝土、平瓦、涂料、细石混油毡瓦等材料 凝土、平瓦、油毡瓦等材料 三道或三道以上防设防要求 二道防水设防 一道防水设防 一道防水设防 水设防 2.屋面工程应根据工程特点、地区自然条件等,按照屋面防水等级的设防要求,进行防水构造设计,重要部位应有详图;对屋面保温层的厚度,应通过计算确定。 3.屋面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应进行图纸会审,并应编制屋面工程施工方案或技术措施。 4.屋面工程施工时,应建立各道工序的自检、交接检和专职人员检查的“三检”制度 并有完整的检查记录。每道工序完成,应经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检查验收,合格后 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5.屋面工程的防水层应由经资质审查合格的防水专业队伍进行施工。作业人员应持有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上岗证。 6.屋面工程所采用的防水、保温隔热材料应有产品合格证书和性能检测报告,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材料进场后,应按GB50207-2002规范附录A、附录B的规定抽样复验,并提出试验报告;不合格的材料,不得在屋面工程中使用。 7.伸出屋面的管道、设备或预埋件等,应在防水层施工前安装完毕。层面防水层完工后,不得在其上凿孔打洞或重物冲击。 8.屋面工程完工后,应按本规范的有关规定对细部构造、接缝、保护层等进行外观检验,并应进行淋水或蓄水检验。 9.屋面的保温层和防水层严禁在雨天、雪天和五级风及其以上时施工。施工环境气温宜符合下表的要求。 10.屋面工程各子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的划分,应符合下表的要求。 屋面工程各子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的划分 (GB50207规范表3.0.11) 26 子分部工程 分项工程 卷材防水屋面 保温层,找平层,卷材防水层,细部构造 涂膜防水屋面 保温层,找平层,涂膜防水层,细部构造 屋面工程 刚性防水屋面 细石混凝土防水层,密封材料嵌缝,细部构造 瓦屋面 平瓦屋面,油毡瓦屋面,金属板材屋面,细部构造 隔热屋面 架空屋面,蓄水屋面,种植屋面 11. 屋面工程各分项工程的施工质量检验批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卷材防水屋面、涂膜防水屋面、刚性防水屋面、瓦屋面和隔热屋面工程,应按屋面面积每100m2抽查一处,每处10m2,且不得少于3处。 2 接缝密封防水,每50m应抽查一处,每处5m,且不得少于3处。 3 细部构造根据分项工程的内容,应全部进行检查。 (二)卷材防水屋面工程 1、屋面找平层 项 目 检验方法 检查出厂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和计量措施。 用水平仪(水平尺)、拉线和尺量检查。 观察和尺量检查。 找平层的材料质量及配合比,必须符合设主1 计要求。 控项屋面(含天沟、檐沟)找平层的排水坡度,2 目 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基层与突出屋面结构的交接处和基层的转1 角处,均应做成圆弧形,且整齐平顺。 水泥砂浆、细石混凝土找平层应平整、压一光,不得有酥松、起砂、起皮现象;沥青2 般砂浆找平层不得有拼命拌合不匀、蜂窝现项象。 目 找平层分格缝的位置和间距应符合设计要3 求。 4 找平层表面平整度允许偏差为5mm 2、屋面保温层 项 目 检验方法 检查出厂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和现场抽样复验报告。 检查现场抽样检验报告。 主保温材料的堆积密度、导热系数以及板材1 控的强度、吸水率,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项2 保温层的含水率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目 保温层的铺设应符合下列要求:1. 松散保温材料:分层铺设,压实适当,表面平整,找坡正确。2.板状保温材料:紧贴(靠)一1 基层,铺平垫稳,拼缝严密,找坡正确。般3.整体现浇保温层:拌合均匀,分层铺设,项压实适当,表面平整,找坡正确。 目 保温层厚度的允许偏差:松散保温材料和2 整体现浇保温层为+10%,-5%;板状保温材料为±5%,且不得大于4mm。 27 分部工程 观察检查。 观察和尺量检查。 用2m靠尺和楔形塞尺检查 观察检查。 用钢针插入和尺量检查。 当倒置式屋面保护层采用卵石铺压时,卵观察检查和按堆积密度计算其3 石应分布均匀,卵石的质(重)量应符合质(重)量。 设计要求。 3、卷材防水层 1 项 目 检验方法 卷材防水层所用卷材及其配套材料,必须检查出厂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符合设计要求。 和现场抽样复验报告。 主控2 卷材防水层不得有渗漏或积水现象 雨后或淋水、蓄水检验。 项卷材防水层在天沟、檐沟、檐口、水落口、观察检查和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目 3 泛水、变形缝和伸出屋面管道的防水构造,录。 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卷材防水层的搭接缝应粘(焊)结牢固,密封严密,不得有皱折、翘边和鼓泡等缺1 观察检查。 陷;防水层的收头应与基层粘结并固定牢固,缝口封严,不得翘边。 卷材防水层上的撒布材料和淡浅色涂料保一护层应铺拔苗助长或涂刷均匀,粘结牢固;般2 水泥砂浆、块材或细石混凝土保护层与卷观察检查。 项材防水层间应设置隔离层;刚性保护层的目 分格缝留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排气屋面的排气道应纵横贯通,不得堵塞。3 观察检查。 排汽管应安装牢固,位置正确,封闭严密。 卷材的铺贴方向应正确,卷材搭接宽度的4 观察和尺量检查。 允许偏差为-10mm。 (三)涂膜防水屋面工程 1.1.膜防水屋面找平层工程应符合卷材屋面找平层(GB50207-2002规范表4.1)规定。 2.涂膜防水屋面保温层工程应符合卷材屋面保温层(GB50207-2002规范表4.2)规定。 3.涂膜防水层 项 目 1 防水涂料和胎体增强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 检查出厂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和现场抽样复验报告。 雨后或淋水、蓄水检验。 主控2 涂膜防水层不得有渗漏或积水现象。 项涂膜防水层在天沟、檐沟、水落口、泛水、观察检查和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目 3 变形缝和伸出屋面管道的防水构造,必须录。 符合设计要求。 涂膜防水层的平均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针测法或取样量测。 一1 最小厚度不应小于设计厚度的80%。 般涂膜防水层与基层应粘结牢固,表面平整,项2 涂刷均匀,无流淌、皱折、鼓泡、露胎体观察检查 目 和翘边等缺陷。 28 涂膜防水层上的撒布材料或浅色涂料保护层应铺撒或涂刷均匀,粘结牢固;水泥砂3 浆、块材或细石混凝土保护层与涂刷防水观察检查。 层间应设置隔离层;刚性保护层的分格缝留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四)刚性防水屋面工程 1、细石混凝土防水层 1 项 目 检验方法 检查出厂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计量措施和现场抽样试验报告。 雨后或淋水、蓄水检验。 观察检查和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观察检查。 观察和尺量检查 观察和尺量检查。 用2m靠尺和楔形塞尺检查。 细石混凝土的原材料及配合比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主细石混凝土防水层不得有渗漏或积水现控2 象。 项涂膜防水层在天沟、檐沟、水落口、泛水、目 3 变形缝和伸出屋面管道的防水构造,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细石混凝土防水层应表面平整、压实抹光,1 不得有裂缝、起壳、起砂等缺陷。 细石混凝土防水层的厚度和钢筋位置应符一2 合设计要求。 般项细石混凝土分格缝的位置和间距应符合设3 目 计要求。 细石混凝土防水层表面平整度的允许偏差4 为5mm。 2、密封材料嵌缝 项 目 检验方法 检查产品出厂合格证、配合比和主1 密封材料的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现场抽样复验报告。 控项密封材料嵌填必须密实、连续、饱满,粘2 观察检查 目 结牢固,无气泡、开裂、脱落等缺陷。 嵌填密封材料的基层应牢固、干净、干燥,1 观察检查。 表面应平整、密实。 一般密封防水接缝宽度的允许偏差为±10%,接2 尺量检查。 项缝深度为宽度的0.5~0.7倍。 目 嵌填的密封材料表面应平滑,缝边应顺直,3 观察检查。 无凹凸不平现象。 (七)细部构造 项 目 检验方法 用水平仪(水平尺)、拉线和尺量检查。 观察检查和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天沟、檐沟的排水坡度,必须符合设计要主1 求。 控天沟、檐沟、檐口、水落口、泛水、变形项2 缝和伸出屋面管道的防水构造,必须符合目 设计要求。 29 (八)分部工程验收 1.屋面工程施工应按工序或分项工程进行验收,构成分项工程的各检验批应符合相应质量标准的规定。 2.屋面工程验收的文件和记录应按下表要求执行。 屋面工程验收的文件和记录 (GB50207-2002规范表10.0.2) 序号 项目 文件和记录 1 防水设计 设计图纸及会审记录、设计变更通知单和材料代用核定单 2 施工方案 施工方法、技术措施、质量保证措施 3 技术交底记录 施工操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材料质量证明文出厂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和试验报告 4 件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施工检查记录、淋5 中间检查记录 水或蓄水检验记录 6 施工日志 逐日施工情况 7 工程检验记录 抽样质量检验及观察检查 8 其他技术资料 事故处理报告、技术总结 3.屋面工程隐蔽验收记录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 卷材、涂膜防水层的基层。 2 密封防水处理部位。 3 天沟、檐沟、泛水和变形缝等细部做法。 4 卷材、涂膜防水层的搭接宽度和附加层。 5 刚性保护层与卷材、涂膜防水层之间设置的隔离层。 4.屋面工程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防水层不得有渗漏或积水现象。 2 使用的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和质量标准的规定。 3 找平层表面应平整,不得有酥松、起砂、起皮现象。 4 保温层的厚度、含水率和表观密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5 天沟、檐沟、泛水和变形缝等构造,应符合设计要求。 6 卷材铺贴方法和搭接顺序应符合设计要求,搭接宽度正确,接缝严密,不得有皱折、鼓泡和翘边现象。 7 涂膜防水层的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涂层无裂纹、皱折、流淌、鼓泡和露胎体现象。 8 刚性防水层表面应平整、压光,不起砂,不起皮,不开裂。分格缝应平直,位置正确。 9 嵌缝密封材料应与两侧基层粘牢,密封部位光滑、平直,不得有开裂、鼓泡、下塌现象。 5.屋面工程验收后,应填写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交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存档。 3.9 电气工程、智能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监理实施细则 一、电气工程、智能建筑工程监控部位 1、动力系统:包括低压配电箱(柜)、电动机、动力配管线等工程; 2、照明系统:包括照明配电箱、照明配管线、灯具、开关、插座面板等安装工程; 3、消防报警系统:包括消防控制柜、消防配管线、消防广播、模块、探测器、报警器、显示等安装; 4、弱电系统:包括电视、电话、网络布线等工程; 30 5、防雷接地保护系统:包括防雷装置和接地装置系统。 二、电气工程、智能建筑工程质量控制项目 1.点线导管、电缆导管及穿管和线槽敷设工程 动力、照明配管及管内穿线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规定: 项目 质量要求 1 金属导管、金属线槽的接地或接零 第14.1.1条 2 金属导管的连接 第14.1.2条 3 防爆导管的连接 第14.1.3条 主控4 绝缘导管在砌体剔槽的埋设 第14.1.4条 项目 5 交流单芯电缆不得单独穿于钢导管中 第15.1.1条 6 电线穿管 第15.1.2条 7 爆炸危险环境照明线路的电线、电缆选用和穿管 第15.1.3条 1 电缆导管的弯曲半径 第14.2.3条 2 金属导管的防腐 第14.2.4条 3 柜、台、箱、盘内导管管口高度 第14.2.5条 4 暗配导管的埋设深度,明配导管的固定 第14.2.6条 5 线槽固定及外观检查 第14.2.7条 防爆导管的连接、接地、固定和防腐 第14.2.8条 一般6 项目 7 绝缘导管的连接和保护 第14.2.9条 8 柔性导管的长度、连接和接地 第14.2.10条 9 导管和线槽在建筑物变形缝处的处理 第14.2.11条 10 电线、电缆管内清扫和管口处理 第15.1.3条 11 同一建筑物、构筑物内电线绝缘层颜色的选择 第14.2.2条 12 线槽敷线 第15.2.3条 2.成套配电柜、控制柜(屏、台)和动力、照明配电箱(盘)安装工程 10Kv以下成套配电柜(盘)及动力开关柜、一般形式的控制器、主令控制器、磁力启动器(包括按钮)、自动开关、刀开关、熔断器、变阻器及电磁铁等安装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规定。 项目 质量要求 1 金属框架的接地或接零 第6.1.1条 2 手车抽出式柜的推拉和动、静触头检查 第6.1.3条 3 成套配电柜的交接试验 第6.1.4条 柜间线路绝缘电阻测试 第6.1.6条 主控4 项目 5 二次回路耐压试验 第6.1.7条 6 电击保护和保护导体的截面积 第6.1.2条 7 直流屏试验 第6.1.8条 8 箱(盘)内结线及开关动作等 第6.1.9条 1 柜间或与基础型钢的连接 第6.2.2条 2 柜间安装相互间接缝、成列盘面偏差检查 第6.2.3条 一般3 柜内部检查试验 第6.2.4条 项目 4 柜间配线 第6.2.6条 5 柜与其面板间可动部位的配线 第6.2.7条 31 低压电器组合 第6.2.5条 不直度(㎜/) ≤1 基础型钢安7 水平度(㎜/全长) ≤5 装允许偏差 不平姓度(㎜/全长) ≤5 8 柜、盘等垂直度允许偏差 ≤11.5% 3.低压电动机、电加热器及电动执行机构检查接线 机械设备配套的直流电动机、感应电动机及其同期电动机的电气检查和接线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规定。 项目 质量要求 主1 可接近的裸露导体的接地或接零 第7.1.1条 控2 绝缘电阻值测试 第7.1.2条 项3 100KW以上的电动机直流电阻测试 第7.1.3条 目 1 设备安装及防水防潮处理检查情况 第7.2.1条 一2 电动机抽芯检查前的条件确认 第7.2.2条 般项3 电动机的抽芯检查 第7.2.3条 目 4 接线盒内裸露导线的距离,绝缘防护措施 第7.2.4条 4.不间断电源安装工程 现行国家标准《不间断电源设备》GB7260种明确,其功能单元由整流装置、逆变装置、静态开关和蓄电池四个功能单元组成,由制造厂以柜式出厂供货,有的组合在一起,容量大的分柜供应,安装时基本与柜盘安装要求相同,质量要求符合《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项目 质量要求 1 核对规格、型号和接线检查 第9.1.1条 主2 电气交接检试验及调整 第9.1.2条 控项3 装置间的连线绝缘电阻值测试 第9.1.3条 目 4 输出端中性线的重复接地 第9.1.14条 1 主回路和控制电线、电缆敷设及连接 第9.2.2条 一2 可接近裸露导体的接地或接零 第9.2.3条 般项3 运行时噪声的检查 第9.2.4条 目 4 机架组装紧固及水平度、垂直度偏差 ≤11.5% 5.电器照明器具及开关、插座、风扇的安装工程 一般形式的灯具、开关、插座等的安装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规定。 项目 质量要求 1 灯具的固定 第19.1.1条 2 灯具的绝缘材料耐火检查 第19.1.4条 3 灯具的安装高度和使用电压等级 第19.1.5条 主控距地高度小于2.4m的灯具可接近裸漏导体的接地或4 第19.1.6条 项接零 目 交流、直流或不同电压等级在同一场所的插座应有5 第22.1.1条 区别 6 插座的接线 第22.1.2条 32 6 7 特殊情况下的插座安装 第22.1.3条 8 照明开关的选用、开关的位置 第22.1.4条 1 引向每个灯具的导线线芯最小载面积 第19.2.1条 2 灯具的外形、灯头及其接线检查 第19.2.2条 3 变电所内灯具的安装位置 第19.2.3条 一4 装有白织灯泡的吸顶灯具隔热检查 第19.2.4条 般项5 投光灯的固定检查 第19.2.6条 目 6 室外壁灯的防水检查 第19.2.7条 7 插座安装和外观检查 第22.2.1条 8 照明开关的安装位置、控制顺序和外观检查 第22.2.2条 6.综合布线系统工程 智能建筑工程中综合布线系统的工程实施及质量控制、系统检测和竣工验收。质量要求符合《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2003)的规定。 项目 质量要求 1 线缆敷设和终接的检测 第9.2.1条 主2 电、光缆的架空管道直埋敷设的检测 第9.2.2条 控3 机柜、机架、配线架安装的检测 第9.2.3条 项4 信息插座的安装 第9.2.4条 目 5 系统监测 第9.3.4条 1 缆线终接 第9.2.5条 2 跳线的终接 第9.2.6条 一3 机柜、机架、配线架安装 第9.2.7条 般项4 信息插座的安装 第9.2.8条 目 5 光缆芯线终端标志 第9.2.9条 6 综合布线系统的计算机管理和维护 第9.3.5条 7.通信网络系统工程 智能建筑工程中安装的通信网络系统及其与公用通信网之间的接口的系统检测和竣工验收,包括通信系统、卫星数字、电视及有线电视系统、公共广播及紧急广播系统等系统及相关设施,质量要求符合《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2003)的规定。 项目 质量要求 1 通信系统检测要求 第4.2.6条 主2 通信系统的接入 第4.2.7条 控3 通信系统工程实施、质量控制及系统检测 第4.2.8条 项4 卫星、数字电视及有线电视系统的系统检测 第4.2.9条 目 5 公共广播与紧急广播系统检测 第4.2.10条 8.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系统 智能建筑工程中的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系统检测和竣工验收,质量要求符合《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2003)的规定。 项目 质量要求 1 系统的检测 第7.2.1条 主第7.2.2条 控2 系统的独立性 第7.2.12条 项目 3 系统与其他系统联动 第7.2.3条 33 4 电磁兼容性防护功能 第7.2.4条 5 火灾报警控制器的中文显示 第7.2.5条 6 火灾报警信息的传输、显示及设备响应和运行 第7.2.6条 7 与子系统的接口和通信功能 第7.2.7条 8 火灾探测器设置 第7.2.8条 9 新型消防设施的设置及功能检测 第7.2.9条 10 安全防范系统对火灾报警的响应及运动等功能检测 第7.2.11条 9.电源与接地 智能建筑工程中的智能化系统电源、防雷及接地系统的系统检测和竣工验收,质量要求符合《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2003)的规定。 项目 质量要求 1 智能化系统的电源引接 第11.2.1条 2 稳流稳压、不间断电源装置的配置与检测 第11.2.2条 3 应急发电机组的配置与检测 第11.2.3条 4 蓄电池组及充电设备的配置与检测 第11.2.4条 主5 主机房及各楼层电源的设置与检测 第11.2.5条 控6 主机房电源线路的安装质量检测 第11.2.6条 项7 防雷接地系统的引接 第11.3.1条 目 8 单独接地装置的检测 第11.3.2条 防过流、过压原件、防电磁干扰屏蔽、防静电接地9 第11.3.3条 装置的设置检测 10 与等电位联结的检测 第11.3.4条 1 稳流稳压、不间断电源装置的配置与检测 第11.2.7条 2 应急发电机组的配置与检测 第11.2.8条 一3 主机房及各楼层电源的设置与检测 第11.2.9条 般4 主机房电源线路的安装质量检测 第11.2.10条 项单独接地装置、防过流、过压原件、防电磁干扰屏目 5 第11.3.5条 蔽及防静电接地装置的检测 6 与建筑物等电位联结的检测 第11.3.6条 三、电气工程、智能建筑工程监理预控措施 决定电器安装工程质量的三大因素为设计、施工及材料和设备制造。 智能建筑工程主要在质量控制系统检测和竣工验收方面要求重点控制。 一)、电气工程 1、设计文件复核及优化 电器专业监理工程师首先应该熟悉电器安装工程设计图纸及说明书,参加图纸会审并做好记录,全面了解设计要求和使用要求。 (1)设计文件的组成内容是否符合标准、规范; (2)设计说明、工程数量、设备和主要材料是否与施工图机符,施工图相互间是否符合一致,设计文件是否有错误和遗漏。 (3)室内外设备的布置和线路路线,是否符合规范规定和现场实际; (4)采用新产品是否指明产品来源,加工非定型产品是否有足够份数的工厂生产用图纸和其它必要的资料; (5)文件中是否附有充分而完整的协议,如电源协议、外委配全工程协议,城建部门批准的线路路径的有关文件等; 34 (6)结合供电方案,熟悉、了解、掌握供配电系统构成及切换系统,重要负荷逻辑关系,了解相关专业的系统功能及负载情况,重要数据应复核。 2、电气安装施工企业的资格审查: 从事电气安装工程施工的企业,必须有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和技术管理体系,并对安装质量负责,施工现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施工现场必须明确电气工程负责人,对工程质量全面负责,并负责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技术安全,制定施工组织、管理措施、安全措施。 (2)施工现场设电气技术人员担任技术负责人,熟悉电气安装的施工工艺和技术指标,对电器安装施工质量负直接责任。 (3)施工现场设有专职质检员,坚持三检制度,如实填写记录,资料齐全有效。 (4)了解施工企业的业绩、信誉、人员素质及构成情况,进场后仍需要进一步观察了解。 3、电气安装工程设备、器材的认定; (1)采用的设备及器材均应符合国家现行技术标准规定,审核出厂证明,技术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设备应有铭牌及安全认证。进口设备需经国家商检部门检验合格。 (2)落实设备、器材定货时间、交货条件及附加技术条件。了解、掌握对重要设备的质量控制、检测手段、安装工艺、必要时应到生产厂家实地考察。 (3)设备、器材的运输、保管应符合规范要求,当产品有特殊要求时,并应符合产品的要求。其保管期限为一年以下,应符合设备及器材保管的专门规定。 (4)督促承包单位及时做好设备及器材进场后的检查,内容包括: 1)包装及密封良好,无缺损。 2)开箱清点并作好记录,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附件、备件应齐全。 3)按规范要求做外观检查,需做试验的,应由有关部门进行试验。 4)产品的技术文件应齐全。 (5)凡采用新材料、新型设备应有合格的试验报告及有关部门的技术鉴定文件。 4、技术准备步骤及土建施工条件: (1)落实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承包单位电气专业人员的情况、联络渠道、明确分工和权限,必要时在建设单位安排下与供电部门建立联系。 (2)参加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的审查,重点审查电气安装及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组织设计;监理工程师除了进行文字审查以外,还应与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交谈,了解方案的真实性及可信程度。有针对性地制定监理措施。掌握具体施工方案、质量保证措施。审查相关专业工序安排及衔接、交叉关系和预留部位、预埋件的保障手段和质量措施,及成品保护手段。 (3)参加审核工程项目实施总进度计划,主要审查电气安装工程是否符合总工期控制目标的需要,是否合理安排了电气安装施工期,以及施工方案的协调性及合理性。了解工程进度安排,劳动力及机具情况。 (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组织设计是确保工程施工顺利进行的先决条件。施工用电要求确保安全可靠,准确计算施工用电负荷;合理分配负载;正确选用导线截面及开关整定值,用电器具经检查合格后准许使用。 (5)监理工程师组织土建与电气专业人员进行中间验收,电气设备安装前土建施工应具备下列条件: 1)屋顶楼板施工完毕,不得渗漏; 2)室内地面基层施工完毕,并在墙上标出地面标高; 3)预埋件及预留孔符合所设计要求,预埋件牢固; 4)混凝土基础及构支架达到允许的强度和刚度,其坐标位置、标高、外形尺寸应符合设 35 计要求和施工规范的有关规定。设备支架焊接质量符合要求; 5)模板、施工设备及杂物清除干净,并有足够的安装场地,施工道路畅通; 6)基坑已回填夯实; 7)土建结构验收时电气施工人员应按内墙水平线、墙面线、按图查对核实预留施工孔洞及预埋管路、箱盒。符合要求后将箱盒稳定好。 8)全部暗装电气工程的管路安装完毕并将管路扫通,查对位置和管路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二)、智能建筑工程 1、检查工程设计文件及施工图纸完整性,智能建筑工程必须按已审批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实施。参加图纸会审并做好记录,出现设计变更时按规范要求填写设计变更审核表。 2、检查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制度和施工技术措施。 3、必须按照合格技术文件和工程设计的要求,对设备、材料和软件进行进场验收。工程中采用新材料、新产品是应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的有关规定。 4、产品质量检查应包括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或实施生产许可证和上网许可证管理的产品,未列入强制性认证产品目录或未实施生产许可证和上网许可证管理的产品应按规定程序通过产品检测后方可使用。 5、硬件设备及材料的质量检查重点应包括安全性、可靠性及电磁兼容性等项目,可靠性检测可参考生产厂家出具的可靠性检测报告。 6、软件产品质量应以下列内容检查: (1)商业化的软件,如操作系统、数据库管理系统、应用系统软件、信息安全软件的网管软件等应做好使用许可证及使用范围的检查。 (2)由系统承包商编制的用户应用软件、拥护组态软件及接口等应用软件,除进行功能测试和系统测试之外,还应根据需要进行容量、可靠性、可恢复性、兼容性、自诊断性等多项功能测试,并保证软件的可维护性。 (3)所有自编软件均应提供完整的文档(包括软件资料、程序结构说明、安装调试说明、使用维护说明书等)。 7、设备及材料的进场验收具体要求如下: (1)保证外观完好,产品无损伤、无瑕疵,品种、数量、产地符合要求。 (2)设备和软件产品的质量检查应执行本章第3.2节的规定; (3)依规定程序获得批准使用的新材料和新产品除符合本规定外,尚应提供主管部门规定相关证明文件; (4)进口产品除应符合本规定外,尚应提供原产地证明和商检证明,配套提供的质量合格证明、检测报告及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等文件资料应为中文文本(或俯中文译文) 8、工程实施前应做好与建筑结构、建筑装饰装修、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建筑电气、通风与空调和电梯等分部工程的接口确认,应做好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和过程检查验收。 9、采用现场观察、核对施工图、抽查测试等方法对工程设备安装质量进行检查和观感质量验收。 10、系统检测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系统安装调试完成后,已进行了规定时间的试运行。 (2)已提供了相应的技术文件和工程实施及质量控制记录。 (3)依据合同技术文件和设计文件,以及规范规定的检测项目、检测数量和检测方法,制定系统量测方案并经检测机构批准实施。 11、其他措施可参照本章电气工程部分。 四、电气安装工程、智能建筑工程质量监理要点 施工过程中的监理控制是把好质量的最后一关。监理工程师要坚持每道工序不验收认可, 36 不准转入下道工序的原则。必须熟读设计图纸,按照供电方案及关键数据,对有关图纸会审记录和设计变更单,应及时标注在相应的施工图上。 1、执行上岗制度,电气技术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应有相应的技术职称和有效合格的岗位操作证,并登记备案。监理工程师要掌握了解技术素质及流动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2、落实电气工程施工条件,监理工程师要对施工单位报来的各项工程及隐蔽工程报验单,以施工图纸和规范及施工工艺标准要求认真审查。问题、疑点、缺陷应及时处理,交代清楚,不得遗留到下道工序。 3、监理工程师要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做好工程洽商。发生设计、工艺、材料、设备变动都应先办理工程洽商再施工。各项手续以文字为凭,及时填写日志,掌握施工动态。 4、监理工程师要检查监督承包单位质量保证体系是否健全,落实三检制度,三按(按图纸、按工艺、按标准)制度执行情况。 5、对供电系统、切换系统主要设备的安装调试,监理工程师要亲自监督效验,掌握详细的技术资料及真实情况。检查是否满足设计要求和施工验收规范要求,做好记录。 6、对施工中的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新方法及代用器材,施工中必须修改的工艺及方案,监理工程师必须对照原设计要求,进行审核,并取得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的书面同意,及有关业务部门的认可。 7、监理工程师要定期参加工地例会,根据需要组织召开专业性协调会议,如加工定货洽谈会,建设单位直接分包的项目与总承包单位之间的协调会、专业性较强的分包单位进场协调会。 8、在承包单位质检人员自检合格的基础上,对承包单位报验的部位进行隐蔽工程验收。要及时全面收集相关技术资料及检验记录。按实际进度及质量情况,按期填写进度表,工程质量应符合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及合同规定的要求。做好中间测试和收尾调试,具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竣工图制度。 9、结合供电条件,必要时可协助建设单位拟定相应的运行规章制度,为初送电试运行创造条件,顺利的转入工程保修阶段。 10、电气安装施工与其他专业施工配合及协调,监理工程师要在施工全过程中始终督促、检查、协调电气专业人员与其它专业配合关系,明确职责分工,加快过程进度,保证工程质量,降低消耗。 1)基础施工阶段,督促土建专业施工人员按土建图注明的穿过基础的管线位置预留孔洞,电器专业人员配合土建施工,预留土建图中未注明的应预留孔洞及需预埋如基础垫层的管线、接地装置。 2)抹灰阶段: (1)督促检查电气工程的箱、盒、管卡、套管是否齐全完好,不合格的及时补救、修理。 (2)抹灰前应检查轻体结构上的箱、盒、管卡和预留孔位置及尺寸,发现遗漏及时补救。 (3)电气工程的管路、配电箱贴脸面等应安装完毕,如与墙面不平或有缺口,应及时补救。 (4)箱、盒口要规矩平整,不允许留大喇叭口,应与墙面一致。 (5)电气施工人员必须将箱、盒封堵(用纸或其它物)保护箱体,防止污染,掉进异物。 4)涂料施工及其后期施工阶段: (1)督促涂料施工人员保护好接线盒、开关盒、插座盒、箱、盒。 (2)涂料施工后进行照明器具及面板的安装,操作时站位正确,保护土建成品,防止墙面弄脏碰坏。 5)电气施工与土建配合时掌握的几条线: (1)轴线,通过轴线计算出管、线、箱、盒的平面位置及相关关系。 37 (2)水平线,一般为50线或1米线,电气器具以此标准,调整各种盒及箱位置。 (3)墙面线,抹灰前土建冲筋确定墙面,电气施工应以此标准,调整各种盒及箱位置。 (4)隔墙线及门中线,以此为据确定灯具、开关的位置。 五、电气安装工程、智能建筑工程常见质量通病 1、材料与试验检查方面 1)、主要设备与材料不符要求: (1)缺产品说明书及足以证明材质性能的出厂合格证; (2)缺设备进场后,使用前的产品型号、规格、外观检查及按规范规定项目的试验记录; (3)材料、设备未按规范和设计规定适用的场所使用; (4)产品出厂合格证、材质证明手续不符合要求; 2)、设备试验、调试记录、试运转记录的缺陷: (1)设备安装后,缺按国家设计规定的项目要求进行的单位(系统)试验,调试及运转记录; (2)试验、调试报告是由非主管部门认可的试验单位提供; (3)动力、照明灯分项工程、未按层、段、区系统调试,甚至甩项、无记录; (4)工程交接验收资料和文件不全。 3)、绝缘、接地电阻测试记录不符合要求: (1)未按系统分主干线、分支线进行层、段、区绝缘电阻测试或阻抗值不符合要求; (2)电报设备和防雷接地装置及设计有要求的接地电阻测试报告,是由非主管部门认定的试验单位提供。 4)、隐检不及时,缺漏项,重要问题交待不清,质量问题缺处理结果。 2、管路敷设通病 1)、一般管路敷设通病: (1)敷设于多尘及潮湿场所的电线管路,管口及管子连接未做防潮密封处理; (2)电线管路穿过建筑物变形缝时,或经过建筑物基础时,未作补偿,未加保护; (3)管路弯曲处有折皱、凹及裂缝等现象;弯扁度大于管外径的10%;弯曲半径大于规定值; (4)管路超过规定长度上限时未加接线盒及补偿装置; (5)进入箱、盒的排管长短不一,排列不齐或不到位; (6)明配管路不平不直,排列不齐,固定点不符合规定,油漆污染; (7)管路与煤气等管路平行或交叉敷设间距不符合要求时,未采取相应隔离措施; (8)暗敷设位置不当,不能保证足够保护层,或保护未用高标号水泥砂浆。 3、钢管敷设通病: (1)管内有铁屑毛刺,管口不齐、不平不光滑; (2)未按规定进行除锈防腐; (3)管连接方法不符合要求; (4)管与设备连接使用金属软管引入设备时未用接头、未做保护地线等; (5)配管与箱盒连接不焊跨接地线,或焊接长度不够。 4、配线工程通病 (1)管内穿线不符合要求: (2)导线规格、型号、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或规范规定; (3)先穿线后配管,或边敷设边穿线; (4)穿线前未扫管、或扫除不干净、管内有杂物; (5)先穿线后装护口; 38 (6)湿作业未完成提前穿线,而无防水防潮措施; (7)垂直向上管门,穿线后未做封堵处理; (8)管内导线总截面积(包括外护层)超过管内总截面积40%; (9)垂直导线超长时,未加固定卡子; (10)同一路导线未穿入同一管内,导线在管内有接头。 5、导线连接通病: (1)铜线连接未剔锡; (2)连接管、接线端子压膜的规格不符,连接不牢固、松动、脱落、顶丝压接前有断股、伤芯现象; (3)包缠绝缘带不均匀,不严密,未达到原有绝缘强度; (4)机螺丝压接头时未用弹簧垫圈; (5)剥皮损伤线芯,削线过长露线芯; (6)导线接头不在接线盒上(分线盒)内; (7)导线穿配电箱金属孔无保护。 6、配电箱、盘质量通病 1)、箱体加工不符合要求: (1)不是经认可的专业厂生产的产品; (2)加工粗糙、质量不符合要求; (3)金属箱盒不先做防锈防腐处理; (4)用电焊、气焊开孔不规则,不是一管一孔; (5)油漆未两面油漆,不防腐、不美观; 2)、箱盒装置不符合设计要求: (1)位置、标高不符合设计要求或规范规定; (2)固定不牢,受力不均,箱盒与墙面不平正; (3)箱、盒口抹灰甩槎,不规则和不平整,盖板盖不严; (4)箱后墙面抹灰无措施,空裂、脱落; (5)预埋箱盒安装不牢不正,不平墙、偏移、深凹入墙; (6)消火栓箱内信号线无接线盒或在箱后,不便检修; (7)壁柜内配电盘无防火隔热措施,箱盘及金属支架无接地或无专用接地点;对装有电器的可开启箱门,未作跨地线; (8)箱内配线有接头,盘内二次缄用铝线;盘后配线未绑扎或不整齐; (9)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混用,未设零线端子板,且线径不符合要求; (10)盘内闸具未标明回路名称。 7、灯具、线路安装通病: 1)、灯具位置不符合要求; (1)楼板预埋灯位不在室中心; (2)多组灯具不成型、不成列,横不平、竖不直; (3)灯具触碰其他构筑物,对地距离不符合要求。 2)、塑料台安装不符合要求: (1)安装不牢、不平整、灯不居中; (2)塑料台强度不够。 3)、保护线安装不符合规定: (1)灯具离地面低于2.4米时,金属外壳未作接地(接零); (2)进入吊顶内照明灯具,金属外壳未作接地(接零)。 39 4)、露天及潮湿场所未用防水灯具; 5)、吸顶灯及有关防火要求场所的灯具,未按规定防火,隔热; 8、开关安装不符合要求 (1)开关不控制相线,搬把开关上下与开启方向不一; (2)安装位置不当,在门后或距门边较远,影响使用; (3)安装位置与水源、煤气距离未达到规定要求; (4)标高不一致,超允许偏差; (5)露天或潮湿场所未用防水型开关。 9、插座安装通病 (1)住宅及儿童活动场所插座低于1.8米时未采用安全型插座; (2)相、零、地线颠倒,压接位置不符合规定; (3)保护零线与工作零线混用,插座标高不一致,超允许偏差; (4)室内外及距水源较近插座未用防水防溅插座; (5)涂料、油漆污染,螺丝脱扣。 10、防雷与接地通病 1)、接地体安装; (1)埋设深度小于0.6米,位置、组数不符合设计要求; (2)接地体、接地线焊接倍数不够,焊接质量不好,未做防腐,材质不符合要求。 2)、防雷设施安装不符合要求: (1)避雷网(针)保护角不够,安装位置不当;接闪器与撑杆采用焊接,未用卡子固定; (2)避雷线支点距离不当,遇沉降、变形缝未做补偿处理,未用镀锌钢材材料; (3)避雷线连接时焊接质量不好,焊接倍数不够,只焊单面,防锈防腐不当; (4)避雷线弯曲半径不符合规定,直线段不顺直,引下埋线不做断接卡子或位置不当,保护方法不当; (5)与屋面突出金属构筑物未连接,或金属结构本身非焊接,未单引避雷线或跨焊连接头处理; (6)利用结构主筋作引下线时,只用单筋或非对双根角筋,且中途位置变换,焊接质量不好或不焊,结构上露出引上线截面不符合规定; (7)地面以上人触及部位避雷线防护措施不当; (8)在已有避雷装置保护角范围外的建筑物,未设避雷系统; (9)高层建筑、缺防雷击及防侧击措施,或不按规定施工。 3)、接地(接零)安装不符合要求: (1)接地(零)螺丝未加弹簧垫圈; (2)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混接; (3)由于绝缘损坏而可能带电的电气装置,其非常带电的金属部分未做接地保护; (4)金属灯具距地2.4米时未接地; (5)地(零)线采取串连接法(特别是电气装置不单独接地时); (6)中性点直接接地,供电系统、工作零线兼做保护零线时,其零线小于规定值。 11、与其他专业的配合不协调通病 (1)现浇结构中,暗敷管未能在钢筋绑扎后及时敷设,影响了土建进度或土建只考虑进度,不适当安排电气施工时间或造成漏敷或少敷; (2)砼施工或填充墙砌筑时,应预埋的电线盒、管漏埋或少埋;结构施工后剔凿打洞断筋使结构受损,或凿打洞影响墙体的稳定性; (3)暗埋预埋及位置不当,给土建带来麻烦,土建不注意成品保护,影响了电气施工质 40 量,互相影响,互相牵制; (4)涂料施工时,电器不加遮挡保护,造成污染,涂料施工完毕电工穿线时污染墙面; (5)设计不周,各专业联系不够,造成同一位置,电气管道与其他专业管道发生冲突。 12、电气安装工程、智能建筑工程验收时应提交的资料文件 1)、电动机 (1)变更设计部分的实际施工图纸; (2)变更设计的证明文件; (3)制造厂家提供的产品说明书、试验记录、合格证明及安装图纸等技术文件; (4)安装技术记录(包括电机抽芯检查记录、电机干燥记录等); (5)调整试验记录。 2)、配电盘、成套柜及二次回路结线 (1)变更设计部分的实际施工图纸; (2)变更设计的证明文件; (3)制造厂家提供的产品说明书、试验记录、合格证明及安装图纸等技术文件; (4)安装技术记录; (5)调整试验记录 4)、低压电器 (1)变更设计部分的实际施工图纸; (2)变更设计的证明文件; (3)制造厂家提供的产品说明书、试验记录、合格证明及安装图纸等技术文件; (4)绝缘电阻和耐压试验记录; (5)经调整、整定的低压电器调整记录; 5)、配线工程 (1)变更设计部分的实际施工图纸; (2)变更设计的证明文件; (3)安装技术记录(包括隐蔽工程记录); (4)试验记录(包括绝缘电阻的测试记录)。 6)、电气照明 (1)变更设计的证明文件; (2)制造厂家提供的产品说明书、试验记录、合格证明及安装图纸等技术文件; (3)变更设计部分的实际施工图纸; (4)安装技术记录(包括隐蔽工程记录); (5)试验记录。 7)、接地装置 (1)变更设计部分的实际施工图纸; (2)变更设计的证明文件; (3)安装技术记录(包括隐蔽工程记录) (4)试验记录(包括接地电阻的测试记录)。 8)、智能建筑工程 (1)设备材料质量证明文件; (2)隐检(随工检查)验收记录; (3)更改审核、设计变更、洽商记录; (4)工程安装质量及观感质量验收记录; (5)系统试运行记录; 41 (6)系统试运行记录; (7)子系统检测记录; (8)强制措施条文检测记录; (9)系统(分部工程)检测汇总记录; (10)分部(子分部)工程竣工验收记录。 3.10 给排水工程施工质量监理细则 一、给水系统 1、建筑给水工程质量要求 (1)室内给水管道及配件安装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规定。 项目 质量要求 主 1 给水管道水压试验 第4.2.1条 控 2 给水系统通水试验 第4.2.2条 项 3 生活给水系统管道冲洗和消毒 第4.2.3条 目 4 直埋金属给水管道防腐 第4.2.4条 1 给水排水管管设的平行、垂直净距 第4.2.5条 2 金属给水管道及管件焊接 第4.2.6条 3 给水水平管道坡度坡向 第4.2.7条 4 管道支、吊架 第4.2.9条 5 水表安装 第4.2.10条 每1m 1㎜ 钢管 全长25m以上 ≯25㎜ 水平管道每1m 1.5㎜ 纵、横方向塑料管复合一 弯曲允许偏管 全长25m以上 ≯25㎜ 般 差 项 每1m 2㎜ 铸铁管 目 全长25m以上 ≯8㎜ 6 每1m 3㎜ 钢管 全长25m以上 ≯25㎜ 每1m 3㎜ 立管垂直度塑料管复合允许偏差 管 全长25m以上 ≯8㎜ 每1m 3㎜ 铸铁管 全长25m以上 ≯10㎜ 7 成排管段和成排阀门 在同一平面上的间距 3㎜ (2)室内给水管道附件及卫生间器具给水配件安装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规定。 项目 质量要求 主 1 排水栓与地漏安装 第7.2.1条 控 2 卫生器具满水试验和通水试验 第7.2.2条 项 3 卫生器具给水配件 第7.2.3条 目 42 单独器具 10㎜ 成排器具 5㎜ 单独器具 ±15㎜ 1 卫生器具安装允许偏差 标高 成排器具 ±10㎜ 一 器具水平度 2㎜ 般 器具垂直度 3㎜ 项 高、低水箱角阀及截止阀、水嘴 ±10㎜ 目 2 给水配件安装允许偏差 淋浴器喷头下沿 ±15㎜ 浴盆软管淋浴器挂钩 ±20㎜ 3 浴盆检修门、小便槽冲洗管道安装 第7.2.4条、第7.2.5条 4 卫生器具的支、托架 第7.2.6条 2、建筑给水工程监理预控内容 (1)审核设计图纸,组织施工图纸的设计交底会。 审查和熟悉施工图纸,了解工程特点和工程质量的要求。将设计图纸中影响施工进度、图纸差错和工程质量等问题汇总记录形成文件,并及时组织设计交底会议,做好设计变更和工程洽商等图纸预控审核工作。 (2)审核承包单位提交监理机构的施工方案及技术交底。 承包单位编写的施工方案必须经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施工方案一经批准,施工单位必须认真执行,不得擅自改动。 (3)对分包单位的资质,施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的资格,特殊技术工种的上岗证要进行审核。 (4)安装开始之前,应对土建工程的基础面进行验收,对基面的外形尺寸、标高、坐标、坡度以及预留洞口和预埋件要对照图纸进行核验。 (5)工程上使用的各种材料、配件及设备应经过监理工程师的检查验收认定。 使用的各种管材及管件,其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管壁厚薄均匀,内外壁光滑整洁,不得有伤残、砂眼、裂纹、管材应有出厂合格证。 使用的各种配件、附件(如水表、消火栓、饮水器、喷头等)其规格型号要符合设计要求,经经过自来水公司、消防部门等业务部门确认的证明,所使用的阀门其规格、型号必材质应符合设计要求,阀门铸造规矩,表面光洁,无裂纹,开关灵活,关闭严密,填料密封完好无渗漏,手轮完好无损,有出厂合格证。 阀门安装前,应作耐压强度试验。试验应以每批(同牌号、同规格、同型号)数量中抽查10%,且不少于一个,如有漏、裂不合格的应再抽查20%,仍有不合格的则需逐个试验。对于安装在主干管上起切断作用的闭路阀门,应逐个作强度和严密性试验。强度和严密性试验压力应为阀门出厂规定的压力。 凡采用新材料、新型产品,应检查技术鉴定文件;必要时还应有法定检测部门检测的质量证明文件。 (6)在土建主体结构施工中,注意本专业须做的预埋件、预留孔洞施工配合与预控工作。 1)、管道施工作业条件的控制要点: (1)埋地管道必须铺设在未经扰动的坚实土层,或铺设在按设计要求经过夯实的松散土层上,管道及管道支撑或支墩不得铺设在冻土层和未经处理的被扰动过的松土上;沟槽内遇有块石要清除,扰动的土层要经过处理,防止管道产生不均匀的沉陷造成质量事故,管道铺设的高程和坐标要符合设计要求。 室外管道在雨季施工,应做好沟槽排水措施,不能产生积水泡槽问题,更应防止因地面雨水流如管沟内,造成飘管,使管口折裂事故。 坐标 43 冬季室外管道施工,安装铸铁管不应采用石棉水泥接口。 埋地管道安装就绪,在沟槽回填之前,要做好管道试压和隐蔽检查,填写“隐蔽工程检查记录”,办好隐检手续。 (2)暗装管道应在地下管沟未盖板之前进行安装。管道试压和管道防腐保温工作全面完成验收后,才能允许盖沟盖板。 (3)明装管道必须在本安装层土建结构顶板完成后进行,管道托架、吊卡件均应安装牢固,位置正确,外形整齐。 (4)立管安装应在主体结构完成之后进行,各层标高控制线要正确,暗装管道的竖井内,应把模板、杂物清除干净,并有防坠落措施,层间管道井的封堵要符合设计要求。 (5)支管安装(包括安装明、暗支管)应在墙体砌筑完毕和装修之前进行。 2)、干管安装控制要点: (1)给水铸铁管道安装 安装前要检查管膛,承口内侧和插口外端沥青涂层是否清理干净,承口朝向(亚顶)、顺序排列,连接的对口间隙是否符合规范;管子调直找平后应及时固定,管道拐弯处和始端应支撑顶牢,防止捻口时转向移动,管头的管口封堵是否严密,是否有垃圾污染;各种接口方式是否符合工艺操作规程。 (2)消防喷淋、给水镀锌、无缝管道的安装: 检查安装顺序(一般从总进入口开始操作),安装前检查管膛,安装后检查管道顺序并复核甩口的位置、方向、标高,所有管口要加装临时丝堵。 (3)钢塑管、PP-R管道采用热熔法粘接。施工时要符合实际要求和施工工艺规程,安装后检查管道顺序并复核甩口的位置、方向、标高,所有甩口要加装临时丝堵。 (4)埋地管道在试压隐蔽验收后方许回填。 3)、立管安装: (1)立管明装:立管穿楼板、墙百应设置套管。安装在楼板内的套管,其顶部高出装饰后地面20㎜,安装在卫生间及厨房内的套管其顶部应高出装饰地面50㎜,套管底部与楼板底部相平。套管与管道之间的缝隙应用阻燃密实材料和防水油膏填实,端面应光滑。管道安装后的垂直度,与墙壁的间距,预留甩口高度和阀门的安装朝向等应符合要求。 (2)立管暗装:管道井内立管安装的卡件宜在管道井口处设置钢支撑,上下统一吊线后装卡件。安装暗埋在墙内的立管,应在墙体砌筑时预留管槽,安装固定管道后要核验甩口位置是否正确,检查所有支架和分支管的留口,清除污物,甩口要加装临时丝堵。 4)、支管安装: 支管的暗装与明装应首先核定支管高度、不同卫生器具的预留口高度和位置是否正确,再找平找正固定支管卡件,检查所有支架和分支管的留口,清除污物,加好临时丝堵。 5)、管道试压、冲洗: (1)给水管道在隐蔽之前,应督促承包单位做好浸泡和单项水压试验。管道系统安装完毕进行综合水压试验。水压试验时放净空气,充满水后加压,当压力升到试水压力后,进行渗漏检查,试水压力降压在不大于0.05Mpa为合格。 (2)管道冲洗:管道在试压完成后即可做冲洗,应保证充足的冲洗流量,冲洗洁净后方可办验收手续,做好验收记录。 6)、管道防腐和保温: (1)管道防腐:给水管道防腐均按设计要求及国家验收规范进行施工,所有型钢支架及施工中管道镀锌层破损处和外漏丝扣要补刷防锈漆。 (2)管道保温:明装或暗装的给水管道保温目的是:防冻、防热损失和防管道结露,其材质及厚度均应严格按设计要求验收。 44 7)、建筑给水附属设备安装质量控制要点: (1)消火栓及消火栓箱体的检验应注意栓阀起闭灵活、关闭严密、密封填料好。 (2)喷淋系统的报警阀、作用阀、控制阀、延迟器、水流批示器、水泵结合器等不要组件安装后,应进行系统验收。 (3)报警阀应安装在明显和易操作的位置,其高度要符合规定,环境温度不低于+5℃。 (4)水泵安装后应检查规格型号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验收规范,水泵出口要设缓闭止回阀。泵体不得承受管道重量荷载。 (5)高位水箱:若无特殊要求,应在主体结构封顶前就位,严格按图纸设计要求施工安装,并做满水试验;满水试验合格后,要进行防腐验收。 8)、成品保护: (1)安装好的管道不得做支撑或搭放脚手板,不得踏压,起支承作用的管卡不得作为其他用途的受力点。 (2)管道在装修施工中加以保护,防止油漆、灰浆液或其他的污染物污染管道; (3)阀门的手轮及安装的水表、消火栓箱、报警阀配件等要注意保护,防止后续施工损坏和丢失,可在交工前同时装好; (4)给水管、消防系统施工完毕后,各部位的设备附件要有保护措施,防止碰动渗水,损坏内外装饰的成品,喷洒头安装时也不得污染和损坏天棚的装修。 4、建筑给水工程质量通病: 1)、专业及工种间配合不当; (1)由于地面标高超偏或调整,有关项目未进行相应调整,造成管道预留口、器具、设备等的标高超偏; (2)由于砖、柱垛尺寸或偏差、造成管道位移,管道吃墙和影响门、窗扇启闭; (3)由于水、电装饰设计配合不当,施工审图不细,造成管道、设备秘电器开关插座等设施距离过近或重叠,影响安全和使用; (4)管道穿越楼板处,没有与楼板同标号的混凝土按正式工序进行堵洞。切断主筋后,未采取有效措施处理。有防水层地面,管道周围防水处理不好,造成渗漏; (5)竖向管井,无分层隔断,不符合消防要求; (6)防水层做完,后剔槽打洞,埋设管道及器具; (7)地漏埋设未考虑厕浴间与走廊地面高差,未考虑地面厚度,造成排水不入地漏; (8)固定支架的位置,构造及固定做法不符合要求;支、托、吊架规格、间距、标高不符合要求;固定不牢、不平不正,与管道接口以及地面流水倒坡等影响地面及墙面的防水性能。 (9)管道或支墩铺设在冻土可松土上,支墩砌筑不符合要求; (10)管道支、托、吊金属设备等未经除锈、防腐,即进行安装或除锈、防腐、清理灰浆不彻底,防腐、面漆的遍数不够及局部漏刷; (11)给排水、煤气等管道的相互位置或间距不符合规范要求; (12)管道坡度不符合设计要求,甚至倒坡,预留口不准,局部塌落或压弯; (13)管道连接存在的质量问题: ?不允许焊接而采用焊接; ?焊口不直,加强面不足,有烧穿、裂纹、气孔、夹渣等缺陷;丝接接头不规整,断丝多,丝扣外漏超规范要求。 (14)水压试验、耐压强度试验、严密性试验、闭水和灌水试验问题;程序和方法不符合要求,结论不确切,签证不全;试验部位不全,有漏试区段或系统;阀门安装前的产品质量未按规定取样或全数试验,有缺项、漏项; 45 (15)主要材料、设备无出厂合格证,无进场检验手续。 2)、给水管道安装通病: (1)消防与生活用水管道采用非镀锌碳素钢管,镀锌管道采用黑管件; (2)给水管道水流不畅,甚至堵塞: ?安装前不认真清膛,断口有毛刺或缩口; ?甩口不及时封堵,水箱不及时加盖; ?溢水管直接接入污水管,造成水源污染; ?不按规定进行冲洗及通水试验。 (3)选材不当,不严可产生渗漏; (4)冲大便器,没有皮钱门或没装空气隔离器; (5)消火栓口朝向不对,标高位置不准,水龙带不按规定摆放,水龙带绑扎不符合要求; 二、建筑排水管道系统工程 1、排水管道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规定。 排水管道灌水试验 第5.2.1条 主 1 生活污水铸铁管、塑料管坡度 第5.2.2-3条 控 2 项 3 排水塑料管安装伸缩节 第5.2.4条 目 4 排水主立管及水平管通球试验 第5.2.5条 1 生活污水管道上设检查口和清扫口 第5.2.6-7条 2 金属和塑料管支、吊架安装 第5.2.8-9条 3 排水通气管安装 第5.2.10条 4 医院污水和饮食工艺排水 第5.2.11-12条 5 室内排水管道安装 第5.2.13-14-15条 坐标 5㎜ 标高 ±15㎜ 每1m ≯1㎜ 铸铁管 全长(25m)以上 ≯25㎜ 排管径≤100㎜ 1㎜ 水每1m 一 管径﹥100㎜ 1.5㎜ 管横管道钢般 管径≤100㎜ 25㎜ 道纵、横管 全长(25m)以项 上 管径﹥100㎜ ≯38㎜ 安方向弯目 (㎜) 每1m 1.5㎜ 装曲6 塑料管 允全长(25m)以上 ≯38㎜ 许每1m 3㎜ 钢筋混凝土管 偏全长(25m)以上 ≯75㎜ 差每1m 3㎜ 铸铁管 范全长(25m)以上 ≯15㎜ 围 立管垂每1m 3㎜ 钢管 直度 全长(25m)以上 ≯10㎜ 每1m 3㎜ 塑料管 全长(25m)以上 ≯15㎜ 2、建筑排水管道安装监理 (1)管材为硬质聚氯乙烯(PVC-U)。所用粘接剂应是同一厂家配套产品,应与卫生洁具 46 连接相适宜,并有产品合格证及说明书。 (2)管材内外表层应光滑,无气泡、裂纹、管壁厚薄均匀,色泽一致。管件造型应规矩、光滑、无毛刺,承口与插口配套。托吊管粘牢后再按水流方向找坡度。最后将预留口封严和堵洞。 (3)其他材料:粘接剂、型钢、圆钢、卡件、螺栓、螺母应符合规定。 (4)埋设管道,应挖好槽沟,槽沟要平直,必须有坡度,沟底夯实,并浇筑砼垫层100㎜厚。 (5)暗设管道(包括设备层、竖井内的管道)首先应核对各种管道的标高、坐标的排列有无矛盾。预留孔洞,预埋件已配合完成。土建模板已拆除,操作场地清理干净,安装高度超过3.5米应搭好架子。 (6)室内明装管道要与结构进度相隔两层的条件下进行安装。室内水平线应弹好,粗装修抹灰工程已完成。安装场地无障碍物。 (7)地下埋设管道后应先用细沙回填至管上皮100㎜,上覆过筛土,夯实时勿碰损管道。 (8)立管安装,首先按设计坐标要求,将洞口预留。立管插入端应先划好插入长度标记,然后涂上肥皂液,套上锁母及U型橡胶圈,安装时先将立管上端上一层洞口内,垂直用力插入至标记为止(一般预留胀缩量为20~30㎜)。 (9)排水管道安装后,按规定要求必须进行闭水实验,合格后,撤去橡胶堵,封好扫除口。凡属隐蔽安装管道必须按分项工序进行卫生洁具及设备安装后必须进行通水通球实验。 (10)冬季施工进行粘接时,凝固时间为2-3min。粘接场所应通风良好,远离明火。 3、成品保护 (1)管道安装完成后,应将有管口封闭严密,防止杂物进入,造成管道堵塞; (2)安装完成后的管道应加强保护,尤其立管距地2m以下的部位,或用木板捆绑保护。 (3)严禁利用所有管道作为脚手架的支点或安全带的拉点、吊顶的吊点。不允许火烘烤塑料管,以防管道变形。 (4)油漆粉刷前应将管道用纸包裹,以免污染管道。 第四部分 分项工程施工工艺质量控制要点及施工监理流程 分项工程施工工艺质量控制要点 序号 工作项目 控制要点 检验方法 测量 基坑(槽)基坑(槽)尺寸(自中心线向两侧量测),高程、1 量测 开挖 坡度。基底土质符合设计要求,严禁扰动。 观察 2 土方回填 配料准确,拌和均匀,虚铺每步厚度,留槎位置,测量、量测、观察 夯实遍数。密实度,顶面标高 47 3 基础工程 轴线位置、尺寸、高度 结构断面尺寸 基础插筋数量、尺寸、规格 接头 混凝土强度、配合比、坍落度 强度 预埋件、预留孔洞位置及尺寸 测量 量测 现场检查 现场检查 现场制作 试块 报告 现场测量 测量、量测 现场检查、量测 现场检查 现场检查 现场制作试块 审核试验报告 现场检查量测 现场检查量测 砂浆试验 现场观察 量测 现场观察 量测 观察,量测 观察,量测 观察 观察 观察 观察 试验 先作样板间 先作样板间 先作样板间 观察 观察 量测 检查、试验 量测 轴线,高程、垂直度 断面尺寸 现浇钢筋 钢筋:数量、规格、位置、接头 4 混凝土主体施工缝位置及处理 结构 混凝土强度:配合比、坍落度、强度 预埋件位置、尺寸,标高 5 砌体工程 砌体标号、砂浆配合比、灰缝饱满,错缝位置准确 门窗孔洞位置(窗台标高,洞口距轴线的尺寸、孔的尺寸) 预埋件、预留孔、预留管:位置、数量种类尺寸、标高 找平层:厚度、坡度、平整度、坡向 保温层:厚度、坡度、平整度、坡向 屋面防水工防水面层:粘结牢靠、搭接长度、平整无空鼓、6 程 无开裂、不起皱 墙角、烟囱、出屋面管道根部上卷高度 水斗、水落管安装牢靠、接头严密、垂直度 材料配合比 墙面抹灰厚度、平整度、阴阳角 7 室内初装修 地面垫层、面层高度、平整度、坡度 顶棚抹灰、厚度、表面平整度 门:位置、尺寸准确、开关灵活、门缝严密、安门窗 装牢靠、平整无翘曲 8 工程 铝合金门窗:位置准确、安装牢固、开关灵活、缝隙严密 基层面平整度、垂直度; 外墙保温工9 保温材料质量证明文件; 程 保温层平整度、厚度。 48 安装位置、坡度准确、接头严密、管内无杂物 室内给排水管道与阀门连接位置准确、接头严密 管道及卫生管道冲水打压实验符合要求 10 器具安装工水表、消火栓、卫生器具本身完好无损、接头严程 密、安装牢靠、位置准确 排水系统排水畅通、无渗漏 观察,量测 观察,量测 试验 观察,量测 试验 施工监理流程表 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并填报审表《A2》 承包单位项目经理部 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 总监理工程师 审核以下重点内容: 1 承包单位的审批手续和申请程序是否符合要求; 2 施工程序与顺序是否合理,采取的施工方法是否可行,质量保证措施是否可靠; 3 工期安排是否符合施工合同规定的开工、竣工日期; 4 进度计划能否保证施工的连续性和均衡性; 5 承包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是否健全; 6 保证安全施工,防止事故和文明施工措施; 7 施工方案及专项方案的可行性、合理和先进性; 8 其它必要的内容。 项目监理部 签署审核意见 总监理工程师 49 选定分包单位 总承包单位 报送分包单位资质有关资料并填报审表《A3》 项目经理部 分包单位资质有关资料: 1 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特殊行业施工许可证、国外(境外)企业在国内承包工程许可证; 2 分包单位的业绩; 3 拟分包工程的内容和范围; 4 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 直接选定分包单位 建设单位 报送分包单位资质有关资料并填报审表《A3》 建设单位 不同意,清退分包单对有关情况进行 不同意,清退分包单审查、调研 位 项目监理部 同意 在《A3》表上签署同意 总监理工程师 接纳分包单位进场施工 项目经理部 分包单位资质审核流程图㈡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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