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办、县政府办关于开展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三 - 级联建”工作的实施意见

更新时间:2023-09-29 01:08: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中共洪泽县委办公室文件 洪办发[2010]22号

县委办公室 县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三级联建”工作的

实 施 意 见

各镇党委、政府,县委各部委,县各直属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若干问题的意见》,深化全县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推进农村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促进农村和谐稳定,保障农村改革发展顺利进行,根据省、市纪委统一部署和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三级联建”工作,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2008—2012 年工作规划》和县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

1

-2012年工作规划〉的分解意见》要求,以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建立健全县、镇、村(居)党风廉政建设“统筹规划、整体协调、三级联动、层层推进”的工作机制,不断增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效,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全面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政治保证。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三级联建”工作,促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趋于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用三年时间,实现以下工作目标:

1、干部作风改进,农村党员干部勤廉意识显著增强,镇、村(居)主要负责人不发生重大违纪违法案件,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逐年下降;

2、农村社会稳定,重要问题和矛盾处置率达 100%,镇、村(居)无群访和去淮、赴省、进京上访;

3、基层管理民主,村级事务民主决策率达 100%,镇、村(居)党务、政务、村务公开化程度达 100%;

4、群众信心增强,对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满意度达95%以上。

三、职能职责

县、镇、村(居)三级按照“县委是关键,镇是基础”的要求,落实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一)县级负责统筹规划协调。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县农村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统筹规划全县农村

2

党风廉政建设。其工作责任:坚持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治相结合,全面推进农村惩防体系建设;根据上级明确的总体目标,制定全县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规划,确定年度目标任务,进行责任分解,制定考核评估与责任追究办法;研究制定农村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制度;组织开展农村改革发展重大决策、各项制度及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或巡查;不断深化党政干部下访工作,切实解决民生问题;研究解决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重大问题。

(二)镇级负责全面落实推进。镇负责全面落实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其工作责任: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维护农村和谐稳定;根据县总体工作规划,制定本镇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规划,确定年度目标,分解工作任务,制定行政村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推进农村民主政治建设,使群众的民主权利得到充分发挥;推行镇代表大会代表监督工作,加强党内监督,提高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加强村(居)纪检委、特聘纪检监督员、兼职纪检员三支队伍建设,构建廉政组织平台;深化村站联动勤廉点评会活动,构建评廉考廉平台;深化村干部离任审计工作,构建村官问责平台;深化镇级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构建便民服务平台;加强基层站所作风建设,落实办事公开、服务承诺等制度;加强镇、村“三资”管理,切实保证农民群众的物质利益不受侵害;认真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纠正损害

3

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保障农民合法权益;县纪委农村工作室负责督促各镇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受理和查处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和违纪违法案件。

(三)村级负责具体细化实践。行政村(居)负责具体抓好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的细化落实,其工作责任:认真执行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规范党务事务运行;严格执行“先理财后审批再记账”民主理财办法等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制度规定;扎实抓好村(居)务公开工作,有条件的村(居)积极推行触摸屏公开、网上公开;推行以民主议事、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民主管理为主要内容的村级事务“五议三公开”民主决策办法;加强村(居)便民服务室建设,转变干部作风,推行全程为民办事代理服务;及时受理群众信访问题,认真调处矛盾纠纷;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和村(居)纪检委的监督作用,教育和督促党员干部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严格要求,勤廉务实,带领群众建设美好家园。

四、工作措施

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县、镇、村三级联动的农村党风廉政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目标共创、机制共建、资源共享、责任共担、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一)目标共创。在制定层级目标的基础上,实行各级目标自保,上下挂钩联创,一级抓一级、下级对上

4

级负责的目标保证体系。一是强化挂钩责任。县镇两级领导要根据分工,带领相关部门通过挂钩联系的形式,加强对镇、村(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指导。各镇联村(居)干部要切实担负起责任,严格按照要求开展工作。基层站所与相关村(居)要按照村(居)所共建的要求,积极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共建活动。二是健全联系制度。县镇、镇村(居)、村(居)所之间,年初要共同研究确定党风廉政建设的目标任务,定期会商解决反腐倡廉工作中的突出问题;要注重交流推广经验,通过召开现场推进会、经验交流会等形式,宣传成功做法,大力培植典型,共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勤廉示范点;要注重强化薄弱环节,县镇两级突出挂钩帮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难点村(居)、问题村(居),制定工作计划,细化量化阶段性帮扶目标,指导工作开展。各镇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挂钩点情况于4月10日前上报至县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室。三是增强挂联效果。要将上对下的指导与下对上的评议结合起来,及时获取基层单位的情况反馈,搜集相关建议和意见,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指导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将总体目标与阶段性目标有机统一起来,既要坚持整体推进、协调发展,又要允许从镇情、村(居)情、所情出发,制定切合实际的阶段性目标要求,确保各项工作稳扎稳打,落到实处。

(二)机制共建。建立县、镇、村(居)三级有机联系、上下一线贯通的工作保证机制,提高工作整体效

5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f0id.html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