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效能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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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对效能监察的认识,增强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及纪检监察干部效能监察的工作能力和水平,推动效能监察工作更深入、更规范、更有成效的开展起来,集团公司纪委、纪检稽查部在近几年实践的基础上,组织编写了近8万字的《国有建筑施工企业效能监察知识十讲》。现已基本完成,即将集团各级领导干部和纪检监察干部见面。

随着企业改革的深入,效能监察作为企业管理工作的组成部分和监察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能被逐步接受和认可,并在我集团普遍开展了起来,其教育、监督、保勤、促廉、强化管理五个方面的作用,以其自身特有的优势,在企业管理的多个领域都发挥出了其他方面所不能替代的作用。收到了教育干部、促进管理和增加经济效益的良好效果。实践告诉我们,效能监察作为监察部门的一项职能,虽然历史很短,但效能监察工作的内容却是早就存在着,因此,效能监察在企业的应用与推广,既是企业深化管理与改革的产物,又是强化管理、推进改革的必然需求。

当前,中建总公司提出“以改革促发展,向管理求效益”,推动中建集团向“商业化、集团化、科学化”大踏步前进的动员,将加强企业管理作为工作的重心。落实这些既定目标,赢得主动,求得发展,为效能监察发挥作用、大展身手提供了更为广阔的空间和舞台,其深远的前景和无限的生命力将会随着企业改革的深入绽放出更加绚丽的光彩。面对新的形势和新的任务,集团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站在企业发展的高度来认识效能监察工作在企业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要把效能监察作为加强管理的有力武器,使其发挥出其应有的作用。

集团公司纪委、纪检稽查部在近几年实践的基础上,组织编写了《国有建筑施工企业效能监察知识十讲》,这是一本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对效能监察认识,增强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及纪检监察干部工作能力和水平的实用教材,具有很强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因可以说,这是一本工作手册性质的书,它应当是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行政领导、纪检监察干部所应当掌握的基本知识。集团各单位都要认真抓好《效能监察知识十讲》的宣传教育,并将其作为今后一段时期的教育重点,列入教育计划。在全集团营造出学习宣传、推广应用效能监察良好的氛围和环境。今后一段时期,是我们深化改革、做大、做强中建一局集团的关键时期,面对这些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我们要有信心也有决心,把效能监察工作在全集团推广开来,把做好效能监察工作作为推动我们各项企业管理工作的重要一环。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和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要正确把握机遇,从容应对挑战,按照“三零管理”、“无缝协作”的要求,以更强的责任心、更大的热忱、更好的精神风貌开创效能监察新局面,为做大、做强中建一局集团做出自己的贡献。

中建一局集团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二ΟΟ二年元月

前 言

2001年11月中旬,中建总公司召开企业管理工作大会,提出“以改革促发展,向管理求效益”,这是推动中建集团向商业化、集团化、科学化大踏步前进的动员会。作为企业的纪检监察部门,在当前突出针对管理薄弱环节选题立项,更加努力地做好效能监察工作,无疑是响应大会号召、贯彻会议精神的一个实际行动。而且,落实“以改革促发展,向管理求效益”的任务,对开展效能监察提出了新的内容和更高更严的要求,同时也为开展效能监察和使效能监察“大展雄威”,创造了新的契机与广阔天地。 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汲取以往的经验教训,为推动我集团效能监察工作更广泛、更深入、更有成效和更规范地开展起来,我们在学习监察部驻化学工业部监察局编著的《效能监察概论》和其他相关资料,学习兄弟单位经验,以及总结本企业开展效能监察工作情况的基础上,编写出了这册《国有建筑施工企业效能监察知识十讲》,现予以印发,以期能给我集团的纪检监察工作者与广大企业管理人员的学习和工作提供帮助。

在《十讲》的编写过程中,我们坚持以江主席“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从企业的实际需要出发,力求联系广大干部认识上和工作实践中遇到的问题,讲清一点道理、深化认识;力求对企业开展效能监察的内容、原则、程序步骤、组织领导等基本问题理清思路,研讨一些易于操作的具体规定。十讲的题目依次是:企业效能监察概述、效能监察的地位和作用、开展效能监察必须遵循的六条基本原则、开展效能监察的基本程序与方法步骤、开展效能监察应把教育贯穿始终、专项效能监察、综合效能监察、关于开展事前事中效能监察的几个基本问题、效能监察在企业机关的应用与实践、关于应注重研讨的几个问题。为使读者根据立项题目,查找学习相关内容便于“对号入座”,我们就专项效能监察、综合效能监察、事前事中效能监察及在企业机关开展效能监察分别专写一讲(即第六、七、八、九讲),且不避重复,不厌其烦,独立成章。

本《十讲》不是“书”,更不是具有企业内部规章制度性质的文件,对文章的格式、语句等均未进行深雕细刻,只求把意思讲明白,是谈认识与体会讲话稿的汇编。印发《十讲》只期望抛砖引玉对读者提供帮助,而不强求读者照搬执行。然而,《十讲》虽是粗品,但它毕竟是我集团效能监察工作逐步深入的产物,它的印发是值得庆幸的好事。《十讲》中对企业效能监察若干基本问题阐述的看法与意见,无疑会对初涉效能监察者产

生启迪作用,会促进纪检监察工作者开拓思路,会对今后全集团效能监察工作走上经常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的轨道产生积极作用。

在新的一年到来之际,我们把《十讲》献给读者,祝愿我中建一局集团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建总公司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取得实效,使全集团的管理水平大大前进一步、经济效益获得明显提高、员工生活进一步改善,企业信誉逐步提高,再铸辉煌。祝愿我集团两级纪检监察组织及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坚定信心,奋发有为,知难而进,以真抓实干的精神,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果,为企业的改革、发展和稳定做出新贡献,再谱新篇章,为党的十六大献厚礼!

由于我们的理论水平、实践经验和文字能力有限,《十讲》中错漏之处在所难免,恳请读者不吝赐教。如遇有与上级规定相悖之处,请以上级规定为准。

参加本《十讲》起草的有:韩志愿、张石磊、高峰、蔡永恒、张万强、马国鸣、吕忠杰、李生、王超等同志,由董振河同志统稿。对上述同志及所有为这本小册子的撰写与印发等方方面面提供服务的同志,一并表示诚挚的感谢!

编 委 会

2001年12月31日

第一讲 企业效能监察概述

随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效能监察作为企业管理工作的组成部分和监察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能被逐步接受和认可,并在我集团普遍开展了起来,收到了教育干部、促进管理和增加经济效益的良好效果。近七年多来的实践表明,搞好效能监察,不仅对促进干部队伍廉政勤政建设、解决企业管理薄弱环节问题是当务之急,而且对推动企业改制实现“四自两体”具有战略意义。因此,我们必须坚持边实践边学习,不断加强对效能监察基本理论与实践问题的研究探讨,努力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解决一些问题,推动效能监察更深入广泛地开展起来,发挥出应有的作用。作为《国有建筑施工企业效能监察知识十讲》的第一讲概述,拟重点讨论什么是企业效能监察,企业效能监察的对象、重点、目的、类型、内容、特点等几个基本问题,并概要介绍一下我集团开展效能监察的情况。 一、什么是企业效能监察

要了解什么是企业效能监察,须先了解什么是效能监察。那么,何谓效能监察呢?效能一词,字典上的解释是事物所蕴藏的有力的作用。 毛主席1942年12月,在陕甘宁边区高级干部会议上所作的《经济问题与财政问题》报告中使用了“效能”一词。他说:“在这次精兵简政中,必须达到精简、统一、效能、节约和反对官僚主义五项目的。精简之后,??经济和财政工作机构中的不统一、闹独立性、各自为政等恶劣现象,必须克服,而建立统一的、指挥如意的、使政策和制度能贯彻到底的工作系统。这种统一的系统建立后,工作效能就可以增加。”从毛主席的这段论述,我们可以把“效能”一词理解为是指工作的效率、能力与能量。 把效能与监察两词组合成效能监察概念却是八十年代末的事情了。是经监察部专家们的考察研究,由中纪委书记尉健行同志,在1989年12月召开的全国监察工作会议上所作的报告中正式提出来的,他说:“围绕治理整顿、深化改革加强执法监察。执法监察是行政监察机关的基本职能和主要手段,既包括效能监察也包括廉政监察。”1990年6月在贯彻行政诉讼法研讨会上,尉健行同志又讲到:“监察机关的基本职能是对各级政府及其工作人员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我们一般称为执法监察。考察政府机关执法的效果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看是否有效率,二是看是否廉洁。因此,我们又把执法监察主要分为

效能监察和廉政监察两个部分。”在这之后,尉健行同志对效能监察的标准、重点内容等方面还有过多次讲话。

效能监察概念产生以后,专家们又对其内含开展了研究,在一些书刊、资料以及专家学者的报告讲课中,对什么是效能监察出现了多种表述方式。由刘占书同志主编的《效能监察概论》一书中是这样表述的:“效能监察也可以叫做勤政监察,是为促进勤政建设而开设的监察活动,是监察部门对监察对象执行政策、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的监督检查。目的在于促进监察对象增强责任心,改进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增加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这是提出最早最权威的一种表述方式。

刘占书同志1997年在建设部干部学院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上讲课时,对效能监察的含义又作了阐述,他说:“效能监察是监察部门对监察对象履行职责、依法行政及其效率、效果的监督检查。其目的,一是促使监察对象增强工作责任心,艰苦创业,改进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增加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二是进一步发现和扩大案件线索,促进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做到廉政勤政一起抓。”“效能监察是管理的再管理,监督的再监督,是高一层次的管理和监督。”还有的专家说,效能监察是监察部门对监察对象履行职能情况及其效率、效果、效益的监督检查。简称为“一能三效”的监督检查等等。

关于企业效能监察的含义单独定义的不多,《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效能监察暂行办法》第二条表述为:“企业效能监察是监察部门对监察对象履行职责及其能力、效率、效果和效益情况的监督检查。目的是使监察对象尽职尽责,勤奋务实高效,保证国家的法规、政策和企业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维护企业指令的畅通,从而加强和改进企业管理,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促进企业发展。”目前,在中建总公司系统均使用这一提法,但有些行家提议再精练一些,以便学习和记忆。

我们经过学习和研究,认为对企业效能监察内含的科学表述有待上级权威部门确定。但为推动学习,我们也归纳出如下一个定义供读者参考:企业效能监察,是企业监察部门对监察对象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企业规章制度,履行职责及其效率、效果情况的监督检查。目的是,

促使监察对象增强责任心,提高工作效能,强化管理,增加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企业效能监察的主体、对象、任务和目的

上面,我们给企业效能监察下了一个定义,下面再对这个定义作些解释,讲讲效能监察的主体、对象、任务和目的。 (一)企业效能监察的主体

企业效能监察是企业监察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因此,企业监察部门是企业效能监察的主体。在我中建一局集团,效能监察的主体是集团有限公司监察室和所属各单位监察科。主体的责任和作用是组织协调,包括:选题立项、协调有关部门组织力量开展调查与检查、提出整改与奖惩建议、督促监察对象落实整改措施,以及总结效能监察成果、推广效能监察经验等项工作。

(二)企业效能监察的对象

中共北京市纪委常委周玉珍同志,2000年8月在全市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经验交流会上的发言中说,企业效能监察的对象是企业内设机构、二级公司及其管理人员,或有业务处置权的人员。《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效能监察暂行办法》第三条称:效能监察的对象是本单位的管理部门、下属单位及其管理人员。根据上述提法,我们认为,界定效能监察对象,须考虑如下三点:其一是效能监察对象既包括个人,又包括法人、部门;其二是体现资产管理权限和干部分级管理原则;其三是以领导干部为重点。因此,我们认为企业效能监察的对象是,企业总部的职能管理部门,下属单位及其管理人员。如中建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监察室履行效能监察职能的范围应包括:1、集团有限公司总部各职能部门;2、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各单位;3、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任命或所聘任的管理人员。

监察部门与监察对象是主体与客体的关系,这种主客体关系,既不同于上下级隶属关系,也不同于上下业务部门间的业务指导关系。界定效能

监察对象,只是划定监察部门开展效能监察工作的范围,限定监察部门行使规定范围内的调查权、检查权、奖惩建议权及处分权等的有效范围。 监察对象应以积极的态度,配合支持监察部门的工作,要把接受监察、如实反映情况、提供资料、做好岗位工作作为自己必尽的义务,把开展效能监察视为监察部门帮助自己改进工作的契机,自觉地协同监察部门完成效能监察任务。

(三)企业效能监察的任务

企业效能监察,是一项具有深远意义的管理工作,工作范围广,内容丰富,任务繁重。目前,在我集团深化改革改制的关键阶段,效能监察的任务概括起来是三大方面:

1、监督检查监察对象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的情况,促进企业依法经营,维护企业政令的畅通。 2、监督检查监察对象履行职责的情况,促使监察对象尽职尽责,优质高效完成岗位工作任务。

3、调查了解企业管理的薄弱环节和问题,分析原因,采取措施,堵塞漏洞,强化管理,保护出资者和广大员工的权益。 (四)企业效能监察的目的

企业效能监察和企业其他各项管理工作一样,都是为了企业的稳定和发展,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提高广大员工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多年的实践使人们体会到,开展效能监察体现了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两个文明一起抓,物质文明成果与精神文明成果两个成果一起要。从反腐败的需要上看,体现了既治标,又治本,标本兼治双管齐下。所以,在定义中明确写出企业效能监察的目的是:促使监察对象增强责任心,提高工作效率,强化管理,增加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1、促使监察对象增强责任心,提高工作效能

把促使监察对象增强责任心、提高工作效能作为企业效能监察的一个目的,是由企业干部队伍建设的迫切需要和企业效能监察的性质决定的,

也是企业开展效能监察的一贯作法与经验总结。 “促使监察对象增强责任心、提高工作效能”,“促使”就是教育与管理,就是运用效能监察的教育功能、检查监督功能与奖惩功能,教育、启发、督导监察对象增强事业心、责任感与职业道德观念,正确认真地履行职责,自觉、高效、创造性地完成岗位工作任务。 2、强化管理

强化管理,是效能监察的又一个重要目的,其含义是: (1)“增加”管理

在多年的实践中,国有建筑施工企业对于人、财、物的管理积累了一套办法,维护了企业的生存、稳定和发展,但近些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对企业管理提出很多新要求新课题,对企业管理人员素质的要求愈来愈高,形势迫使企业必须不断深化改革完善管理,效能监察正是适应这种需要而产生的一种新的管理措施。并且,由它带来的经济效果与教育效果证明,它作为企业监察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能列入企业管理手册,意味着它为企业管理学科增添了新的内容,是对企业管理体系的充实与补充。 (2)“完善”管理

所谓完善管理,是指针对企业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开展效能监察,“治乱”、 “治松”,查找原因,消除隐患,堵塞漏洞。“治乱”就是针对管理的混乱现象,健全规章制度与管理措施;“治松”就是解决有章不循、规章制度不落实的问题。通过有针对性、系统性地“治乱”“治松”,实现有规(企业管理规章制度)可循,执规必严,违规必究。

(3)“深化”管理

所谓深化管理,从目前看是解决“管理粗放”问题。从长远看,是推动企业实现科学化管理。因为,从一定意义上讲,效能监察是管理的再管理、监督的再监督,是高一层次的管理与监督。这种“高一层次”的管理与监督的提出与实施,本身就是深化了管理。

目前,由于管理粗放,给国家和企业带来的损失,包括巨大的经济损失与毁掉的干部,都是触目惊心的,“治粗”任务刻不容缓!而管理粗放,实质是管理人员的职务行为的失控与不规范。我们认为,效能监察发挥作用的焦点在于规范监察对象的职务行为和发掘监察对象的潜能,这种对生产力第一要素的管理,是根本意义上的深化管理。 3、增加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开展效能监察增加经济效益,一是表现在查清问题挽回的直接经济损失,这是可由准确的金额反映出的有形资产。二是表现在挽回的间接损失,包括减少的费用支出,这部分也可计算。三是通过效能监察,使监察对象素质提高,带来的经济效果是难以估量的,且是巨大的。效能监察带来的社会效益,就我们国有建筑施工企业来说,主要表现在为社会提供优良的建筑产品和优质服务。而企业在兑现对社会承诺的同时,也进一步提高了自己的信誉,给企业增加了无形资产。 三、企业效能监察的主要类型

企业效能监察是一项内容极为丰富的管理工作,从不同的角度可分成多种类型。研究效能监察的分类,有助于把握不同类型效能监察的特点和规律,以利研讨符合其各自规律与特点的做法。那么,企业效能监察如何分类较为科学呢?我们认为按两方面分成四类较好较适用,即:按效能监察切入的时机分为事前事中效能监察和事后效能监察;按效能监察的内容与对象范围分为专项效能监察与综合性效能监察。下面分别作以说明。 (一)事前事中效能监察

过去一段时间里,我们习惯地把针对已发生的问题开展的效能监察称为事后效能监察,对在未发生问题之前开展的效能监察叫事前效能监察,这里的“事”被看成是问题的代用词。后来把“事”的含义扩展为监察对象的管理行为和行为结果,人们普遍认为事前效能监察,是围绕监察对象决策行为开展的效能监察;事中效能监察,是在监察对象管理行为进程中的效能监察;事后效能监察,是监察对象管理行为完成以后,对行为结果的效能监察。从这些定义中可以看出,把“事前事中”、“事后”中的“事”单纯的理解为是指“问题”、“管理行为”或“管理结果”,皆不能准确

地表明事前事中、事后效能监察的含义。所以,要想对“事前事中”、“事后”效能监察下定义,首先须对“事”给定一个确切的含义。我们认为,前述习惯上的事前、事中与事后效能监察提法,是比较通俗易懂的,“事”应有多重含义,包括监察对象履行职责行为、行为结果,以及出现的问题。给“事”这样的特定含义以后,我们认为,所谓“事前事中”效能监察,是指在监察对象履行职责过程中实施的效能监察。

这个定义中的“事前”,是指监察对象履行职责行为产生结果之前和问题发生之前;“事中”是指监察对象履行职责的过程中。事前事中效能监察的着力点在于对监察对象履职过程的监督检查,促使监察对象认真、积极、规范地行使职责,不失职渎职,不出或少出问题。这是一种超前监督,预防性的效能监察。例如,近几年开展的安全管理、质量管理、成本管理等均是事前事中效能监察。

我们改变以往把事前效能监察单列一类的分类方法,而合为一类称作事前事中效能监察,其原因,一是因为既然事中效能监察是对监察对象履职过程的监督检查,而履职过程包括决策行为,所以,事中效能监察已包含了事前效能监察的内容;二是在实践中,围绕决策行为开展效能监察是很困难的,特别是决策前就更难切入。因此,单列一类事前效能监察实践意义不大,而合为一种又丝毫不减少事前效能监察的内容。 (二)事后效能监察

所谓事后效能监察,是指对监察对象履行职责产生效果后,或针对监察对象履行职责出现的问题开展的效能监察,例如,过去开展的财务管理薄弱环节及多种经营薄弱环节专项治理,都是针对已存在的管理薄弱环节问题开展的效能监察,因此都属事后效能监察。

事后效能监察的着力点在于查明情况,分析原因,总结教训,分清责任,制定措施,堵塞漏洞,防止再出现类似问题。 (三)专项效能监察

如前述,专项效能监察与综合效能监察,是按照效能监察的内容划分的。所谓专项效能监察,是指对监察对象某一方面的管理行为,或出现的

问题开展的效能监察。如前面提到的财务管理薄弱环节专项治理、物资供管销专项治理、安全管理、成本管理、质量管理等等都是专项效能监察,其中财务管理薄弱环节专项治理属事后专项效能监察,余者为事前事中专项效能监察。

专项效能监察,针对性强、重点突出、易于操作、见效快,特别是事后专项效能监察,是在我们企业开展得最早、较普遍、收效最大的一种效能监察。

(四)综合性效能监察

综合性效能监察,是相对专项效能监察而言的,是指对监察对象履行职责情况的全面监督检查。“综合”的含义是指监察对象履行职责行为的各个方面、履行职责的全过程、履行职责的各种结果及出现的主要问题与原因等等,通过综合性效能监察,要对监察对象的表现做出客观、公正、全面的评价。如在前一段的实践中,安装公司监察科曾开展的对基层亏损单位的综合效能监察,查清了一个亏损单位亏损的原因,经过采取相应措施,取得了一定效果。综合效能监察也有事前事中与事后综合效能监察之分,但事后综合效能监察难度已很大,目前仅在亏损或经营状况不良的单位开展过,尚处于摸索经验过程中,而事前事中综合性效能监察只能留待今后去探讨。

关于效能监察的分类还有其他分法,这里不作介绍了,有兴趣的读者可阅读《效能监察概论》等书进行学习研究。 四、企业效能监察的主要内容

企业效能监察,是企业监察部门对监察对象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这样的概念明确地说明了企业效能监察的内容就是:监督检查监察对象在企业管理中的履职情况。那么,在目前和今后几年内,应监督检查监察对象履行职责的哪些主要情况呢?我们认为应抓住企业改革和管理工作的重点、难点和薄弱点等主要环节开展效能监察,其主要内容包括如下各项:

(一)围绕贯彻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及公司章程开展效能监察。

1、监督检查监察对象有无违反党的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 2、监督检查监察对象是否认真遵守公司章程及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有无各行其是,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问题。 (二)围绕企业重大经营决策开展效能监察。

1、监督检查监察对象在企业重大改革措施、企业发展规划、企业重大的投资、垫资、担保等大额度资金使用等重大问题上的经营决策,是否严格按决策程序进行,决策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有无盲目决策的行为,有无严重失误给企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行为。

2、监督检查监察对象在经济合同的签订和管理方面,是否按《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合同条款,做到合法、有效。有无盲目签订,不认真履行和随意更改合同损害企业利益的行为。

3、监督检查监察对象在经济管理活动中的经营效果和管理目标实现情况。有无严重失职渎职,造成经营管理混乱,单位长期亏损,给企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行为。

4、协助行政抓好工程款的回收,落实清欠措施,并运用法律等手段,保证清欠工作顺利进行。

(三)围绕施工生产管理开展效能监察。

1、围绕工程质量管理开展效能监察。重点监督检查监察对象是否严格执行质量管理规定,质量措施是否落实,发现质量隐患和质量问题是否及时纠正。有无因工作不负责任或管理不善,造成特大、重大质量责任事故的行为。

2、围绕安全管理开展效能监察。主要监督检查监察对象在文明安全施工管理中,是否认真履行职责,安全管理措施是否落实,安全隐患是否及时消除。有无玩忽职守或违章指挥,造成特大、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行为。

3、围绕财务管理开展效能监察。重点围绕消费基金管理、项目成本管理和突出的财务管理薄弱环节来开展效能监察。主要监督检查监察对象

是否按国家财政法规、财经纪律、财务制度进行财务管理和监督;资金的使用和支出是否严格执行审批制度。有无资金被挪用、私分、乱借或被人骗取以及利用公款大吃大喝、挥霍浪费的行为。

4、围绕物资材料、机械设备管理开展效能监察。主要监督检查监察对象是否按正确渠道采购,价格是否公平合理,保证质量;是否加强了施工现场材料的使用和管理。有无在采购中以次充好,质次价高,暗吃回扣的现象或因管理不善,造成材料积压浪费、国有财产流失的行为。 5、围绕外协分包队伍的使用、劳务费用的结算开展效能监察。主要监督检查监察对象是否认真按文件规定加强对外协队伍的使用、管理。有无在用工、签工结算中,不按规定办事,给企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行为。 (四)围绕多种经营管理开展效能监察。

1、监督检查监察对象是否认真贯彻国家的有关政策和企业的有关规定,经营是否合法,开支是否合理,有无违纪违法行为。

2、监督检查监察对象投资效益情况,有无因管理不善、经营不力或失职渎职,给企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行为。 (五)围绕人事管理开展效能监察。

1、监督检查监察对象是否结合企业实际和按程序招收、聘用员工,是否严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履行任免程序,是否合理调配劳动力,有效使用人力资源,有无违反人事管理规定的行为。

2、监督检查监察对象是否执行《劳动法》的规定,教育和培训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企业发展的需要。

(六)围绕机关职能部门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开展效能监察。 1、监督检查监察对象是否认真执行政策,工作是否尽职尽责、勤奋高效。有无官僚主义或失职渎职,造成工作重大失误或给企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行为。

2、监督检查监察对象是否热情为基层服务,做好规范化服务。有无工作推卸责任,服务质量差,严重损害机关干部形象的行为。 (七)围绕后勤服务管理开展效能监察。

1、监督检查监察对象在后勤管理上是否建立了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有无违反国家有关政策和企业有关规定的行为。

2、监督检查监察对象是否按生活后勤的管理规定加强管理、提高服务质量、降低管理费用。有无管理混乱、严重损害群众利益或造成国有资产严重流失的问题。

(八)围绕倾向性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开展效能监察。 1、监督检查监察对象是否执行国家有关政策和企业规定。有无严重损害国家和企业利益的行为。

2、监督检查监察对象是否尊重职工的民主权利,对职工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是否认真解决。有无侵害职工利益和以权谋私的行为。

五、企业效能监察的特点

效能监察作为一项企业管理工作,除具有企业管理工作的一般特性外,又具有自己的独特个性,它的功能与作用是其他管理工作不可替代的。准确地认识效能监察的特点,对于把握效能监察的规律,推动效能监察有成效地运行,具有重要意义。效能监察的特点可从多方面多角度观察和研究,这里仅讲三点。

(一)选题立项的广泛性

选题立项的广泛性,一是表现在选题立项对象范围广。如前所述,企业效能监察的对象包括企业总部的业务职能部门、下属单位及其管理人员,这意味几乎在所有的所属单位、部门与管理人员中均可选题立项开展效能监察;二是表现在选题立项内容的丰富性。效能监察是对监察对象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因此,既要监督检查监察对象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企业规章制度的情况,又要监督检查监察对象管理企业的效果,这些都是选题立项的内容。而且,既可针对管理薄弱环节问题选题

立项,又可围绕改革的难点、群众反映的热点选题立项;既可以已暴露的问题为题,又可以预防措施为题;既可以专项管理为题,又可以综合管理为题等等。三是表现在立项题目来源的广泛性。效能监察的题目来源于四个方面;一是上级统一布置,如前些年开展的“物资供管销专项治理”、“财务管理薄弱环节专项治理”、“多种经营专项治理”等;二是本企业负责人交办;三是监察部门自选立项;四是监察对象提出要求选题立项。总之,效能监察选题立项范围之大、内容之丰、来源之广都是其他任何监督检查性质工作无法比拟的。 (二)监察方式的多样性

效能监察方式的多样性,主要表现在组织方式、工作方式与监察内容范围选取方式的多样性。

所谓效能监察的组织方式,是指在效能监察题目确定后,开展该项效能监察力量的组成办法。所谓组织方式的多样性,根据实践,主要有两种组织方式:一是由监察部门的专职监察干部组成工作小组,独立承担该项目效能监察的全部工作,称为独立监察式,这种方式的优点是易于组织、便于指挥。适应于牵涉面较窄的专项效能监察,或问题较突出要求查处时间紧迫的项目。二是根据效能监察题目所涉及的业务内容,监察部门与相关部门人员共同组成联合工作小组,共同承担该项效能监察工作任务,称为联合监察式。这种监察方式的优点是一可解决监察部门力量不足问题,二可弥补监察干部对某项业务知识的缺陷,三有利于调动有关业务系统干部参与的积极性。但这种方式在组织指挥方面不如独立监察式方便迅速。在目前企业监察部门力量不足,且针对企业管理薄弱环节选题较多的情况下,采用联合监察式比较多。

所谓工作方式的多样性,是指在效能监察题目确定后,组织实施时,有直接与间接两种监督检查方式,称为直接监察式与间接监察式。直接监察是指在监察项目确定后,由监察部门直接进行监督检查并完成该项效能监察的全过程工作。这是一种最基本的监察方式,组织容易行动快捷。间接监察式,是指在一类效能监察方案确定以后,组织实施时由相关业务部门负责,或由监察对象承担,监察部门督导。监察部门成员不参入工作小

组,不直接进行监督检查,对效能监察的进程负责督促指导。对于专项且难度较小的题目,可采用此种监察方式。

所谓监察内容范围选取方式多样性,是指在选题立项时,根据需要和可能,既可选取监察内容范围广、难度大的综合性效能监察,也可选取内容较单一、难度较小的专项效能监察。就目前企业监察部门的能力而言,仍应以专项效能监察采取联合监察式为主,容易取得较好效果。 (三)教育、监督、检查的同一性

在效能监察过程中,监察部门对监察对象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不是单纯的监督或单纯的检查,监督也不是一般意义的监看与督促。效能监察中的监督检查,不仅要监督、了解、检查监察对象履行职责情况,包括存在问题的真实性,又要调查分析产生问题的主客观原因;既要督促监察对象纠正、停止消极或错误的履职行为,又要促使其增强纠正错误的自觉性的动力。这种督促绝不是单纯的外力鞭策,而是一种引发内因变化的强力教育过程。因此,所说“教育、监督、检查的同一性”,其含义是,无论开展任何一类、任何内容的一项效能监察,都应都会同时发挥教育、监督、检查三种功能的作用,三种功能是相辅相承,相互蕴含,不可分割的。可以说,效能监察神奇的作用和显明的特点就在于,教育与监督检查的有机结合,监督检查结果与监督检查起因的有机结合,监督检查行为与监督检查责任心的有机结合。我们认为这是效能监察最突出的本质特征,把握住了这一点才是把握住了效能监察的真谛。 六、我集团开展效能监察的基本情况

1993年,我集团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条例》,明确的把效能监察列入监察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首先在安装公司抓了试点,经过二年多的试点工作,于1996年6月颁发了《中建一局集团公司效能监察暂行规定》,对效能监察的内容、方法、程序和奖惩办法作出规定,以指导工作的开展。1997年7月在安装公司召开了效能监察工作现场会,总结推广了安装公司效能监察工作的经验,由此推动了集团效能监察工作的全面铺开。

在开展效能监察工作中,集团两级纪检监察部门,在党委、行政的领导下,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坚持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以企业管理为载体,针对企业管理中的重点、难点、薄弱环节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围绕搞好成本管理、资金管理、合同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物资管理和工程款回收等重要环节进行监督检查,不断深化了效能监察内容,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1994年全集团开展了以物资采购为重点的专项效能监察,修订和完善管理制度130项,为企业挽回和避免损失749.9万元,仅强化废旧物资管理一项就为企业增收120万元。1997年集团公司在全系统全面组织开展了以资金财务管理为重点的效能监察,清理不合规定报销手续100起,金额29.2万元;清理借、挪用公款12起,收回资金20.5万元;清理小金库12个,回收公款12.2万元;清理长期挂帐备用金42.1万元。并针对薄弱环节,完善了9个方面的管理制度。1999年、2000年又重点开展了以项目成本管理、工程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为题的效能监察,也都收到了一定成果。7年来,全集团效能监察共立项261项,为企业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3000余万元,有效地发挥了教育干部、促进管理、增加经济效益的目的。

在近几年的效能监察实践中,全集团逐步形成了年初抓选题立项,年中抓检查交流,年底抓成果发布的工作步骤。年初通过集团公司纪检监察工作会议和下发文件形式,对当年集团开展的效能监察项目进行全面部署,并及时组织纪检监察人员深入一些重点单位进行调查研究,抓好选题立项,夯实全年工作基础。年中重点抓好分类指导工作,深入事先确定的试点、重点和不同类型的单位进行巡视、调研、督促和指导,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发现和总结好的典型单位和做法,通过会议和简报形式,进行交流推广,进一步促进工作的落实和深化。年底前通过工作检查和工作总结等形式,肯定成绩,分析问题,总结正反典型和经验教训,巩固全年效能监察取得的成果。在检查总结的基础上,进一步搞好调查研究,形成来年效能监察的思路。1998年以来集团公司每年都召开一次效能监察成果发布会,表彰和奖励优秀成果26个,并有5个先进典型在建设部、中建总公司和北京市纪委、城建纪工委召开的效能监察工作会议进行了发布交流。

目前,效能监察这项工作已在全集团普遍开展起来,已成为监察部门履行职能的一个重点和经常性工作,已取得各级领导和广大干部职工的认可,形成了企业领导重视、管理部门参与和职工群众支持的工作局面。

第二讲 效能监察的地位和作用

效能监察在企业管理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是由效能监察的性质决定的,

也是在近几年来的实践中逐渐形成和显现出来的,本讲专就这个题目与读者展开讨论。

一、效能监察的地位

何谓地位?《现代汉语辞典》注释为:①人或团体在社会关系中所处的位置;②人或物所占的地方。我们依据这种注释广而用之,认为一项工作或一个部门的职责也存在地位问题。因此,所说效能监察的地位,其含义是指效能监察这项工作(或这项职能)在企业管理工作(或企业管理部门的各种职能)中所处的位置。我们讨论效能监察的地位,目的在于准确把握效能监察的地位,明确效能监察是纪检监察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能,明确效能监察与企业各方面管理工作的关系,克服认识上的片面性与行动上的盲目性。

实践告诉我们,效能监察作为监察部门的一项职能,虽然历史很短,但效能监察工作的内容都是早就存在着。因此,我们认为,效能监察在企业的应用与推广,是企业深化管理与改革的产物。它的地位是由它的性质决定,由它的作用所“加固”,是客观存在非是人为“制定”的。我们讨论它的地位问题,是深化认识,弄清它的本来面貌,而决不是为它“设定”位置。下面,我们从三个方面来讨论它的地位问题。

(一)、效能监察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第一讲中,我们已就效能监察下了初步定义,明确指出,效能监察是通过对监察对象的“一能三效”的监督检查,提前或及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教训,提出解决问题改进工作的思路和措施,从而促进和完善管理、堵塞漏洞;通过对监察对象贯彻国家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党委和行政的决议,达到保证政令畅通,保证各项决议贯彻执行的目的。从效能监察的定义看,已把效能监察锁定为企业管理这个根目录下的一个重要二级子目录。企业管理,说穿了,也就是对人财物的管理,体现的是一个“管”字,而效能监察的对象也是以人财物为重点,体现的是一个“效”字,离开人财物这个客体,效能监察也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木之本。所以说,二者所作用的客体是完全一致的,只不过施加的方式不同而已。从效能监察要达到的最终目的看,已把效能监察并入了企业管理的同一轨道上来。我们知道,效益是企业管理的永恒主题,而效能监察就是要把企业各部门、各环节、各层次活动能量充分发挥出来,把企业所拥有的各种人、财、物资源的个别效能与整体效能、外在效能与潜在效能、主观效能与客观效能尽可能好的发挥出来,追求效益的最大化。这既是效能监察追求的最终目标,也是企业管理恒有不断的内容。所以无论从内容和目的来看,效能监察同企业管理都是息息相关、密不可分的。我们完全有理由说,效能监察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从企业管理的需要看,已把效能监察作为企业管理家族中一名重要成员。尤其是在企业改制过程中,资产的重组、产权的变更、管理上的松懈,都给企业提出了许多新的问题,需要有效能监察这样一种手段和方法去有效的防止和解决这些问题。几年来,我集团各单位围绕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管理、物资材料采购、多种经营专项治理、参与回收工程款、加强劳务分包队伍选用等多角度、全方位的开展了效能监察工作,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效,使多数单位通过开展

效能监察尝到了甜头。正如我集团安装公司经理所说:效能监察工作是谁抓谁受益,早抓早受益。集团各单位普遍把开展效能监察列入企业管理之中,把效能监察作为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其它企业管理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多数单位的公司经理每年都是亲自为效能监察选题立项,对开展效能监察工作提出要求。因此,我们完全可以理直气壮地说,效能监察是企业管理的有机组成部分,有着其他部门不能替代的作用,相对于企业管理来说,不是外加的负担,更不是添加的包袱,而是深化企业管理的内在需求,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过程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效能监察是企业管理的再管理、监督的再监督,是高层次的管理与监督

几年来,在效能监察工作的实践中,我们对效能监察的认识,经历了由浅到深的一个渐进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我们深感再好的管理制度、管理方式,也都不可能是尽善尽美的。从发展的角度看问题,任何事物都是发展变化的,既使一项大家都认为比较完善的管理制度,在经过一段稳定的发展过程之后,随着时间、岁月的推移,体制的改革和变化、人员素质的高低与流动,都有可能出现不符合现时情况的工作惰性、求稳而不思创新等问题。许多管理制度、管理方法在很大程度上同企业改制并没有同步运行,旧的管理方法、工作状态在很多层面仍然慢牛运行,对于这些问题,从企业管理上讲,很有可能是无暇顾及,或许某一方面的漏洞还不够大。因而多多少少被领导和相关管理部门所忽视,而针对这些问题开展效能监察恰恰填补了这方面空白,弥补了由于管理松懈或管理事务纷繁复杂及相关管理人员责任心不强而造成的有关问题。因为效能监察正是从增强监察对象的工作责任心和事业心的监督检查入手,就是要通过效能监察,达到使管理人员自觉遵守党纪国法、集团及企业的有关规章制度,维护政令的畅通,自觉发挥出自身的能量、技

能,以更强的责任心,更好的精神面貌,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做好本岗工作。从管理的角度讲,它着重的对人的管理,相对于业务主管部门的工作来说,是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它既不能替业务部门包打天下,也不能脱离业务部门自行其是,在业务部门的各项管理制度都比较健全的情况下,效能监察从管理的另一个角度出发,它在业务部门的配合下,从查找管理的漏洞,检查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着手,实施效能监察。这种工作形式无疑是一种更高层次的管理活动,是管理之上的管理。在实施过程中,效能监察对某项管理制度不是否定,也不是抛弃,而是既保留又克服,对于好的进一步完善,对于差的查缺补漏。对监察对象也不是故意找碴,而是帮助其找出缺点,改进工作。近几年,我们以甘家口大厦等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为题开展效能监察。项目的安全管理一直是企业管理过程常抓不懈的一项重要工作,各方面的管理制度都很健全,对于在工程项目上开展这样一项管理,少数人认为,监察部门不开展这样的效能监察,我们也会去认真抓安全生产管理的,我们的管理也能够到位,搞这方面的再管理是否有些多此一举,认识不到效能监察再管理的作用。在全面实施效能监察后,我们的监察人员多次到现场,针对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多项合理化建议,对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监督不够到位,安全岗位责任制不健全;部分管理人员自我保护意识不强,进工地不带安全帽等问题,提出了整改措施,有力地促进了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效能监察起到了管理的再管理,监督的再监督作用。

(三)、开展效能监察是企业纪检监察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和任务

企业纪检监察部门在认真做好《党章》和《行政监察法》赋予职责的同时,同过去相比,尤其在发展市场经济、企业改制、产权改革的今天,无论从上级的要求还是企业发展的内在需求,抑或是纪检监察强化与转变职能等,都对纪检监察部门的职责重新赋予了更为广泛的概念和内涵。在党风廉

政建设工作中,我们不能简单地就廉政说廉政,就党风说党风,用旧的眼光和标准来要求和开展纪检监察工作已远远不能适应时代的需要,形势和任务的发展都迫切需要我们寻找一条新的工作手段,把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与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管理结合起来,从体制上、机制上探讨新思路、新做法。走出一条在企业改革发展进程中开展工作的新路子,作为服务于企业中心工作的新途径。而效能监察正是我们服务中心,强化与转变职能的有力武器。效能监察工作几年来的实践说明,我们一旦拿起效能监察这个武器,纪检监察部门在企业的中心工作中就会焕发出强大的生机与活力,一旦我们运用效能监察广泛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劳务队伍选用、经营合同、财务专项治理,效能监察的成效就会在企业管理工作中大放光彩。因此我们必须坚持不懈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坚持不懈的把开展效能监察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列入我们的职责和任务,抓出实效。从中央、上级的要求看,由于近几年来,效能监察在各个层面的有效开展,其重要性,其强大的生命力、广阔的前景已越来越为大多数领导和职工所认识。尉健行同志在多种场合,都反复强调开展效能监察的重要性。在中纪委五次全会上,尉健行同志明确指出:“国有企业要从效能监察入手,运用审计监督、会计监督、质量监督、经营核算等手段,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北京市纪委、城建纪工委、中建总公司监察局在工作部署中,都对实施和开展效能监察提出了具体要求。形势和任务的需要及上级要求,都已把效能监察融入企业管理之中,成为与企业管理紧密联系、不可分割的整体。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角度上讲,源头治理是纪检监察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而开展效能监察恰是源头治理的有效手段之一。江总书记在中纪委五次全会上指出:要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所以,纪检监察部门更应以效能监察为突破口,抓好源头治理工作。几年来,我们通过广泛开展效能监察,有力地促进了源头治理工作的开展。如以通讯工具改革、车改、物资采购等为题开展效能监察,均取得了较

好成效。实践证明,以效能监察为手段,确实是反腐败斗争的治本之策。所以说,无论是内因和外因,无论是服务于中心工作或是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力度,都决定了效能监察是纪检监察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是纪检监察工作的几大板块之一,是纪检监察部门必须下大气力认真抓好的一项重要工作。

二、效能监察的作用

效能监察愈深入,其作用就显著;选题立项的面越广,其涉及企业管理的领域就越宽。形势和任务的需要已为效能监察发挥作用提供了更为广阔的空间和舞台,其在企业管理中深远的前景和无限的生命力,已越来越被更多的人所认可。效能监察以其自身特有的优势,在多个领域都发挥出了其他方面所不能替代的作用。但对于效能监察的作用,我们必须保持清醒的认识,要认识到效能监察在企业管理中不是“筐”,什么东西都能往里装。其作用也不是往哪里用哪里就能发光。综合几年来工作实践,我们认为,效能监察主要有五个方面的作用。

(一)、教育作用

教育作用指的是效能监察能够以其本身特有的优势,发挥出更大的教育效果,使监察对象受到教育,从而能够更加自觉、更加负责、更加富有成效做好本岗工作,从而为企业创造出更大的经济效益。效能监察在开展过程中,抓好宣传教育工作是其一项重要职能,通过宣传、引导、启发等方式来提高监察对象的思想觉悟和认识,促使他们自觉地与效能监察的实施保持思想认识上的趋同、一致,自觉地按监察部门的愿望和要求行动起来。一、从增强管理人员的责任心出发,学习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学习效能监察实施办法,使监察对象放心而又大胆的在企业管理过程中放开手脚,勇于创新,敢于出

经验,从而提高了工作效果,促进了企业的管理。二、从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出发,学习党的方针路线,党纪政纪条规,廉政行为准则等,使监察对象懂得纪与非纪的界限,知道哪些可为,哪些不可为,从而推动企业党风廉政建设的深入。三、从学习先进的管理方法,学习先进典型出发,从而激发监察对象的积极性、能动性、创造性,懂得如何采取更加有效的方法,做好本岗位工作。98年,以加强物资采购为题开展效能监察过程中,效能监察领导小组从增强采购人员的工作责任心、工作效益出发,对他们进行教育。使采购人员懂得做好采购工作也是大有文章可做的,过去,从管理上讲,对采购工作做好做差一直没有做出要求,致使采购人员工作做好做坏一个样,固定不变的采购方式,固定不变的物资供应商,固定不变的材料质量,固定不变的采购价格,致使管理人员形成了固定不变的思维方式。而效能监察在开展过程中,它充分的发挥出自身的教育作用,较大程度的影响和改变了旧有思维模式,采购人员在工作中不但能够多方询价,而且更加注重材料质量,货比三家,严格把关。这些工作的开展不仅为企业减少了开支,而且也有效的提高了采购人员的廉洁自律意识。四、从开展职业道德宣传教育出发,引导监察对象忠于职守,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把个人与企业紧密联系在一起,从而增强了企业的凝聚力、向心力。

(二)、监督作用

监督作用即监督检查监察对象按照管理岗位要求,认真做好本岗工作,严格履行职责。我们说企业效能监察在开展过程中,就是从生产经营的薄弱环节入手,主动发现、揭露和处理问题,以规范企业经营管理行为,堵塞管理漏洞,提高经济效益,完善规章制度,实现廉洁与效能的统一。从效能监察的选题立项来说,其选题的广泛性,为其充分发挥全方位监督带来了优势,解决了以往企业内部没有正当理由不好监督,没有合适方法不便监督的局

面,它可以从多个方面作为切入点,以点带面,牵一发而动全身,达到由此及彼的监督目的。从效能监察的分类看,事前事中与事后效能监察,为抓好过程监督带来了优势。监察部门开展事前事中效能监察,对可能发现的问题采取防范性措施,促使监察对象遵纪守法,避免或减少官僚主义、失职渎职等行为的发生。这种超前的预防作用,可以提前发现问题并予以排除,防患于未然。近三年来,我们广泛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劳务队伍招投标等事前事中效能监察,充分发挥其监督作用,促进了工地安全管理,减少和避免了选用队伍的随意性。

(三)、保勤作用

所谓“保勤作用”,指的是通过效能监察,促使监察对象“勤政为民”,不懒惰,不失职渎职,自觉地发挥能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我们说效能监察,归根结底,离不开一个“勤”字,它贯穿于效能监察的全过程。保勤既是我们开展效能监察工作要达到的一个重要目标,也是对监察对象做好工作的一个基本要求。在第一讲里,我们已对效能监察的概念作了定义,从效能监察的内涵和概念来看,已经锁定了它的保勤作用,保勤是效能监察的题中应有之意,是整个效能监察工作中的一部重头戏,是整个工作的核心。我们开展效能监察,就是通过工作的实施,使效能监察在保勤方面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多年来的工作实践,也使我们逐步达成这样的一个共识,不廉政是不行的,但不勤政也是不行的,相对于不廉政来说,不勤政比不廉政所带来的危害更大,这种“不入腰包”的腐败所带来的危害往往大于贪污受贿,是更大的腐败。多年来,不勤政带来的危害,使我们深受其害,痛心疾首。许多问题的出现,再次提醒我们,解决不勤政问题已是刻不容缓。我们要坚决按江总书记提出的“法治德治并举治国”的重要指示,坚持法治德治并举治企,坚持以“勤”兴企。我们说保勤作用是效能监察的题中应有之意,决不是牵

强附会,效能监察把增强工作的责任心、解决效率低下和政绩平庸作为标准,对那些因失职渎职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单位和个人追究责任严肃处理,对监察对象进行有针对性地教育和监督,使监察对象不断增强责任心,提高勤政意识,从而促进企业整体管理水平的提高。从效能监察的功效看,其保勤作用主要体现在:从监督检查监察对象职责的履行、工作指标的完成等,保证其勤于职守;从监督检查监察对象是否按规定的程序和方法办事,保证其工作在正常轨道运作而不出问题;从监督检查监察对象是否认真遵守劳动人事纪律等,控制、约束其不懒;从进一步完善效能监察奖惩机制入手,提高监察对象的勤政积极性。总之,效能监察的保勤作用,是效能监察众多作用中的核心,必须站在“勤”政方能兴企的战略高度来认识其重要性,使其在企业管理中发挥出应有的作用。

(四)、促廉作用

促廉作用就是促进监察对象廉洁从政。前面我们已就效能监察的保勤作用作了说明,也从二者危害的程度上作了比较,虽然不廉政比不勤政的危害要小,但我们也不能掉以轻心,把二者割裂开来,我们说廉政和勤政是一个有机整体,光勤不廉、光廉不勤都是不行的。效能监察在保证监察对象勤政的同时,也对其廉洁从政起到了不可低估的作用。首先,效能监察教育、监督、检查的统一性,有助于解决监察对象认识和工作觉悟,从而增强监察对象的廉洁从政意识。其次,效能监察作为发现案源的重要渠道,有利于及时发现案件线索,消隐患于萌芽状态。同时,也通过案件检查工作的查处,达到了惩处违纪者,教育大多数人的目的。再次,事前事中效能监察从查找问题入手,有利于发现管理中漏洞,及时提出整改措施,达到了源头治理的目的,减少和避免少数政策观念不强、觉悟不高的监察对象犯错误。

(五)、强化管理作用

强化管理就是促进监察对象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使企业管理实现规范化和科学化。我们说,一项管理制度制定的再好,如果不能落实,也只能形同空文,企业三令五申要求贯彻执行的规章制度,个别的单位和部门却将其束之高阁;有些单位的一些管理制度,在实际运行中漏洞百出,职工反响很大,个别领导干部却不管不问。这些问题的产生和存在,削弱了企业管理,也使企业的政令不能畅通。我们说效能监察的强化管理作用,就是体现在我们在第一讲概述中所讲的三点,其一是相对于开展效能监察而言是“增加”了管理;其二是相对于“治乱”、“治本”而言是完善了管理;其三是相对于“治粗”而言是深化了管理。

第三讲 开展效能监察必须遵循的六条基本原则

在第一讲里,我们讲了企业效能监察的基本内涵、特点、分类、任

务与内容,以及开展效能监察的目的。在第二讲里讲了效能监察的地位和作用。本讲则要专题讨论开展效能监察的若干基本原则。总结过去的实践经验,我们体会到,开展效能监察必须坚持以生产经营为中心的原则、实事求是的原则、标本兼治原则、监督检查与改进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奖励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三个成果一起要”的原则。坚持这六条基本原则就是坚持效能监察的根本指导思想与根本方向。只有坚持这些原则,才能保证效能监察在正确和健康的轨道上运行并取得应有的效果。下面,我们来逐一作些说明。

一、以生产经营为中心的原则

企业是以生产经营为中心,因此,作为企业职能部门之一的监察部门,开展工作也必须服从和服务于这个中心。企业监察部门开展效能监察工

作,是以经营管理为载体展开的。因此在效能监察诸原则中,以生产经营为中心的原则是效能监察的定位原则,界定了企业管理中效能监察的位置、职能分解和响应范围,是确立效能监察工作地位,实施效能监察手段,开展效能监察活动的原则。 (一)经营管理的含义

经营管理包含广义和狭义两个概念。广义的经营管理是指对企业全部生产经营过程的管理,狭义的经营管理是指对企业经营活动的管理。虽然我们企业的经营管理基本上是经营与施工(生产)两大模块,是即有区别又紧密联系的统一经营管理模式,但是几年的运行实践已按照市场经济的法则向经营活动靠拢,并明确企业管理的重点在经营,经营的中心是决策,经营管理的主要职能是经营决策。这种转移与定位,决定了企业的监察部门必须从经营管理来开展各项效能监察工作。离开经营管理的效能监察将会是无本之木,派不上用场,所有活动都将是盲目或徒劳无益的。 (二)为什么要以生产经营为中心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企业必须是法人主体和市场运行主体。企业作为法人主体和市场运行主体,不是自动运行的,而是通过人的行为运行的。一般的说,企业的经济行为是在企业主营者——经营者指挥下发生的,实际上企业的经济行为、管理行为总体上就是经营管理者的经济行为、管理行为,不难判断,企业的经营管理机制也是通过经营管理者的行为发生作用的。因此,企业经营管理者的个人行为足以影响甚至左右企业行为。 从一定意义上讲,经营管理者行为到位,经营管理机制就会到位,而经营管理机制到位,就会对诸层次的经营管理者发生有效的激励、约束和监督作用,使经营管理者行为和企业行为处于良性运行状态;相反,若经营管理者行为不到位,经营管理机制就难以到位,进而就更无从谈起对诸层次的经营管理者发生有效的激励、约束和监督,最终使经营管理者行为和企业行为处于非良好的运行态势。

综上所述,联系企业内部效能监察标的——人的责任心——主观能动性,从企业经营管理出发,整合经营管理者的经营管理行为并使其符合企

业总体经济运行和经营管理机制的需要,从而使企业行为始终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是企业效能监察工作的最终目的所在。 (三)基本要求

1、效能监察在企业内部是治理企业的重要手段之一,不是包治百病的灵丹妙药,它是在服从服务于经营管理的前提下施展自己的监察行为,不能干扰全部及局部的应由他人负责的工作。恰恰是从监察角度,辅佐或协助他人不断地解决问题,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2、效能监察工作中监督工作的比重较大,应该将监督作用同企业经营管理有机的结合起来,使监督行为融入企业各部门及管理人员的业务工作中去。

3、有利有理有节且坚持不懈地督促各经营管理部门和单位及其管理人员改善经营管理,健全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 4、以经营管理大机制为中心,着重在动力机制(法人财产)、目标机制(赢利最大化)、用人机制(优胜劣汰、竞争上岗、员工能进能出、干部能上能下)、激励机制(从物质和精神上激励经营管理者和劳动者为企业尽职尽责,提高其对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关切度)、约束机制(指经营目标、决策失识追究、法人治理机制构成员之间、企业法人财产关系对经营者行为的约束)、监督机制(内部、法律、新闻舆论、审计)等六项不可少的经营管理机制上开展好效能监察,突出作好激励、约束、监督方面的制度建设。改善激励乏力,约束软化,监督无力,无人负责的局面。 5、要注意处理好监察部门与各管理部门之间的关系。

(1)监察部门同各管理部门都是总经理领导下的职能部门,是一种并列关系;(2)由于行使的职能不同,监察部门与各管理部门之间又是一种双向的监督制约关系;(3)在企业经营管理的大环境中它们之间还体制出一种互补、互促关系。只有处理好这三种关系,才会使效能监察工作真正切入到经营管理中,从而有效地开展各项监察活动。 二、实事求是的原则

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是我们做任何事情都必须依据的思想路线和坚持的原则,效能监察工作也不例外。效能监察工作也证实:实事求是原则是效能监察诸原则中首要的具有领导性质的原则。 (一)实事求是的含义

实事,通常解释为实有的事,具体的事,一句话,即客观存在的事(现象)物(物体);求,取追求、探求、寻求之意;是,做“对”或“正确”解,也做“规律性”解。联贯起来,一般通释为:从实际情况出发,不夸大、不缩小,正确地对待和处理问题——实事求是。 (二)为什么要坚持实事实是的原则

建筑企业的效能监察工作对象是企业内部的职能部门及其各类管理人员,主要工作内容是监督监察对象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决策、指示的情况,检查监察对象是否完成计划、指标、定额、标准、预算、合同、工期、质量和安全等具体事项,来判定监察对象是否合理利用各种主客观因素达到较高的经济效益和较满意的社会效益。因此,效能监察工作不同于一般的管理和监督活动,它隐含着对监察对象执行政策和履行职责情况好坏与否的判断。首先,在效能监察工作中监察者是主动的,即依法监督实行纠举,兑现奖惩,而监察对象是被动的,他要对其因违反职责、法规、制度、命令、管理程序而造成的损失和管理工作程序紊乱的行为负责。其次,效能监察工作政策性强,不允许出现对人的处理有失误行为。再则,效能监察的目的之一是促进监察对象尽职尽责,强化责任心,防止给企业和员工造成损失的行为发生。如果我们判断失聪,因果不确,奖惩不当,将会使我们的效能监察工作大打折扣,有失公允,起不到惩懒奖勤的作用。因此在效能监察工作中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三)实事求是原则的基本要求

在效能监察工作中,实事求是就是重调查研究,“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不搞调查研究就不能做好效能监察工作,没有调查就不能立项。

在以往的效能监察工作中,我们借鉴和自我积累了许多有价值的调查方式,诸如,宏观与微观、全面与重点、静态与动态、直接与间接、集体与个别、整体与抽样、书面与跟踪、问卷与当面等调查方式。还有象同类项比较,如查原始帐据、查原始记录、查原有制度、访原当事人等,这都是我们经常用到的。更深层次的方式还有直接参与、资料分析、效能(效益、效率、效果)审计、目标考评、因果分析等,它们既是工作方法又不失为一种调查的有效方式,我们要根据课题情况选择运用。 调查应是贯穿效能监察工作的始终,是一种过程控制。

立项前调查。宜在立项之前,依据领导意向,员工反映,社会反馈及特定的效能监察课题,进行有计划的调查,捕捉问题,设计效能监察意向课题,审慎研究,确定要解决的核心事项,最后判断欲立项的事物是否成立,监察内容是否真实,监察过程或程序是否可行,以保证立项的准确性。 立项后实施中的过程调查,是效能监察的重头戏,绝不能忽略。它是效能监察活动是否坚持实事求是原则的关键,是去伪存真、去粗取精、抓实弃虚、由表及里、由此及彼、揭露问题诸环节的复合过程,是效能监察工作的着力点,必须夯实。一般应掌握的调查标准是有规可循的合法性,有据可依的定约性,适时处理的合理性。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做到具体事物具体分析,得出实事求是的结论。

效能监察终结后的调查,一般带有收集意见的性质,具有对某项效能监察项目工作质量的评估作用和对量化结果的认定作用。

实事求是的终结调查,事后评价,是效能监察工作的生命力所在,是效能监察工作能否被认可的晴雨表,是改进效能监察工作的助推器,是检验效能监察工作的试金石。因此,我们必须在效能监察工作中,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全过程的调查研究。 三、标本兼治的原则

标本兼治是效能监察主要原则之一。在效能监察活动中,我们经常听到看到的大都是各种事物的表面现象,诸如,材料的浪费、员工纪律的涣散、办事拖沓、安全隐患等等。这些都是表面“标”明的,应该治,应急

治,能立刻显效,但治后重复出现,未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未有切患于根。而标本兼治原则能双管齐下,应急快速治标,稳健彻底治本。因此,效能监察工作必须遵循标本兼治的原则,以期达到直接治标,根上治本,表果兼顾,以本治末,综合治理的效果。 (一)标与本的含义

标,事物的支节或表面,是指外在的现象或非本质的部分,看得见,摸得着,在企业里,标就是经营与管理活动及其管理行为产生的结果,是客观存在的。

本,事物的根本或根源,是指内在的联系或本质的部分,是造成某种结果或引起另一件事情发生的条件与原因。在企业广义的经营与管理活动中,本是指企业所有的建制部室及其各级管理人员的指导思想和责任心。实践告诉我们:“监察对象在企业的经营与管理中的高效能是与其正确的指导思想和高度的事业心紧密相关的;而监察对象的经营与管理活动的低效能则是与其错误的指导思想和不负责任的官僚主义作风相联系的。如果说企业的经营与管理活动中管理效能的高低是现象,那么指导思想是否端正和责任心的强弱则是导致管理效能高低的根本原因。”当然,我们也不排除因监察对象在诸如能力、才智、本领等方面的不同而导致管理效能高低有所差异,但不是根本的内在原因。效能监察在管理效能方面要研究的是主观意识范围内的指导思想和责任心以及如何激活主观能动性的问题。 (二)标本兼治的基本要求

在效能监察工作中,有效地实行标本兼治的原则,要做到以下四点: 1、清理监察对象的管理链。如经营管理目标是否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是否符合企业及其员工的利益,是否从实际出发;实现经营管理目标过程中工作效率如何,包括人、财、物是否得到合理利用,手段是否合法合理,目标分解是否科学,管理组织是否健全等,规章制度是否齐全适用,指挥管理人员是否到位在岗,工作调度、人事协调是否得力,是否了解掌握经营对手的情况,经营管理目标实施结果怎样,经济效益和社会效果如何等。弄清这些必须从全面细致的调查入手,才能客观准确地把握监察对象的经营管理行为,才便于分析原因,找出对策。

2、分析经营与管理效能高低的原因。分析原因切忌就事论事,不但要用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来衡量、评价监察对象在经营与管理活动中的行为方向及其履行职责情况的好坏,更要从经营与管理活动的结果考察监察对象的能力和履职情况。只有这样,才能通过现象把握本质,总结出具有普遍意义的经验教训,起到以点带面的作用。

3、善于发现问题,掌握尺度,解决问题。解决问题是标本兼治原则的重要要求。在效能监察活动中,即要注意找出监察对象在经营与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又要解决监察对象在指导思想和责任心上存在的问题;既要注意从思想上、制度上解决问题,又要注意从组织上、体制上解决问题。但不能越俎代疱,由企业的监察部门包揽。从我们企业的效能监察实践来看,宜采用下述3种方式:(1)将问题报告给监察对象的上级主管部门或主管领导,由他们来解决。如体制问题,重要财务问题、监察对象不称职需免职问题等;(2)直接由监察部门解决,如监察对象在经营与管理活动中违法违纪,需要给予行政处分或通报批评的等。但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条例和程序进行,要向本企业有关领导人做事先请示,事后的报告;(3)建议监察对象自行解决,如管理制度不健全、纪律松弛等。不论采取哪种方式,都要解决问题,否则,效能监察就失去了意义,只解决表面问题,不解决深层次的带有根本性的问题,效能监察的目的就不可能完全达到。

4、标本兼治重在治本,是企业监察部门在效能监察工作中必须明确地指导思想,是标本兼治原则的重心。对这个问题可以从三个方面来理解。 (1)从企业监察部门的职权上理解。在诸多企业的效能监察办法和实施细则中,一般都界定监察者有实行检查、调查、建议和给予当事者一定处分的权力。四项权力的基本着眼点是对监察对象的经营与管理状况进行监督检查,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是对履行职责、效能低下的监察对象要追究其责任,就是说监察部门的监察活动本身主要不是解决监察对象在经营与管理活动中的一般问题,而是解决监察对象能否提高经营与管理的效能水准的指导思想和责任心问题,这是效能监察职能与其它管理群职能的区别。从这个意义上讲,企业监察部门的效能监察工作在遵循标本兼治原则开展工作的过程中,应注意把治本放在重要位置上。

(2)从标和本的关系上理解。一则,现象(标)和本质(本)是一对矛盾。现象是本质的外在反映,本质是现象发生的内在原因。本质是矛盾的主要方面,现象是矛盾的次要方面。从哲学角度讲抓住矛盾的主要方面,次要方面就会迎刃而解。因此,企业监察部门在贯彻标本兼治原则时也理应以治本为重点。二则,治标与治本是相辅相承、相互联系、相互渗透、相互促进的两个方面,决不能将两者截然分开,只注重一面。治标,是为治本提供环境和条件,治本,是釜底抽薪,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因此,治标与治本不可偏废,但两者的比重是显而易见的,最终落脚点仍然是治本。

(3)从效能监察的目的上理解。开展效能监察,重在增强监察对象的责任心。监察对象责任心的强弱主要体现在其能否执行政策、履行职责并实现较高效能。监察对象经营与管理的效能高低,关键的起决定作用的因素是其自身。从多年的效能监察实践看,对经营不善、管理混乱、效能低下的问题,不追究其群体与个人的责任,很多问题就难以解决。从这个意义上讲,实行标本兼治的原则,必须把解决监察对象自身存在的问题作为重点。

(4)从效能监察的发展来理解。虽然有些理论和实施上的问题还没有完全解决,但在实践中,效能监察正向经常化、规范化发展,就是说明效能监察是一个系统工程。在国家没有制定统一的效能监察条例之前,作为行政监察工作的子系统,引入标本兼治的概念,作为效能监察的主要基础原则,是从根本上界定效能监察区别于企业其他业务工作的最本质的特征。

四、监督检查与改进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监督检查与改进管理是企业中效能监察的基本程序和重要方法,在多年的实践中,把监督检查与改进管理相结合,形成了效能监察的又一原则,其实践色彩浓重。诸效能监察课题都要坚持这一原则并经历这一程序阶段。

(一)监督检查与改进管理的含义

在效能监察活动中,为了了解和发现监察对象的职责行为与工作结果,在效能监察的全过程中对其进行的察看、督促、检查的效能监察行为——监督检查。其目的是为了了解情况和发现问题,是改进管理的必经之路和基础工作。

在企业管理中,我们把旧的不合理的部分改成新的能适应客观情况的诸要素并结合管理实际;或改变旧有情况,使之有所进步;或去掉事物的个别缺点,使其更适合要求;或改变原有情况,使其更好一点,一般都属于改进管理的范围。而效能监察则是改革、改进、改良、改善管理的有效途径,效能监察人员则是监察对象增强责任心,改善管理,提高管理效能的良朋益友。

(二)监督检查与改进管理的基本要求

1、效能监察是管理的再管理,监督的再监督。这在初具雏形的效能监察理论和实践中已经逐步被人们认知。特别是近年来的各地效能监察实践活动都已证实它是一项高层次管理和监督活动,这个高层次的核心是“人”及其附属的内在“责任心”。若想驱动“责任心”,从效能监察角度看,必须开启监督检查这扇门,进入对监察对象的动态的全过程监督检查,对其管理行为做出主动评估,提出切实存在的问题,促使监察对象针对自己的具体业务,“被动”进行过程控制的到位管理,预防未发生的,纠正已出现的,制止明显错误的。以期达到“主动”强化责任心,整合管理行为,充分发挥“正向”的管理职能,改善管理。实现从责任心要效能,向效能要管理,从管理要效益的公式。

2、在效能监察过程中,我们通过事前、事中的监督检查,对监察对象的管理行为及其结果的优劣认定,目的是做人的工作。监察对象的管理行为所能达到的领域的管理状态是其个人综合素质的外在表现,是一种释放演练,而效能监察自身又是以人的责任心为本的管理活动,因此效能监察必须将监督检查与改进管理有机结合起来,查出问题、提出建议、补缺堵漏、建章立制、改进管理,提升经营管理水平,争取效益最大化。

3、尤其需要注意的是:(1)监督检查是效能监察必不可少的工作,不能忽略,更不能表面化;(2)监督检查是有计划、有目标的经常性工作;(3)监督检查与改进管理是相互促进的动态管理过程;(4)监督检

查是监察人员的自身工作,而改进管理是需要监察人员与监察对象共同完成的工作,改进管理是监察对象职责范围内的工作,监察人员应以建议的形式向监察对象本人及其上级做出表述并监督改进管理的过程,但绝不能越俎代疱。

五、奖励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

奖励与惩处相结合是监察的主要原则之一,在诸项原则中,具有特别的意义。在效能监察实际工作中,我们要审慎地用好这一原则。 (一)奖励与惩处的涵义和作用

奖励,给与荣誉或财物来鼓励,惩处即处罚。奖励与惩处是对人或特定群体的某些行为结果以正、负激励手段给予肯定和否定的形式,以其达到鼓励先进、鞭策后进、扬清激浊的功能与作用,以此激发鼓励人的进取心,激活主观能动性,高效能、创造性的进行实践活动。

在效能监察中,直接对监察对象进行奖励和惩处,发扬成绩、克服不足,是十分必要的。相反,对业务突出的监察对象不予肯定,对失职、渎职、无所事事的监察对象不予以处罚,形成干多干少一样,干好干坏都一样的不良风气,那么效能监察也就失去了意义。

奖励处分监察对象不是最终目的,关键是通过奖励引导其他监察对象正确地执行政策、履行职责;通过处罚使其他监察对象看到失职、渎职、无所事事等不良行为给国家及企业乃至个人造成损失及其应当承担的责任,从而起到警戒作用。

(二)为什么要坚持奖惩原则

1、法律、法规以及企业规章赋予的任务。效能监察是对监察对象履行职责的监督检查。企业的任何管理部门及其人员,相对而言都有一个履行职责好与差的区别。为了举勤察惰、奖勤罚懒,国家制定了有关法律政策,如在《国家公务员条例》、《企业职工奖惩条例》中就分别详细规定了奖惩条件,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甚至《刑法》中,对失职、渎职都视情节做出了处罚标准。就我们企业而言,也有《中建总公司效能

监察实施办法》,各公司制定的《效能监察实施细则》或《实施办法》等,皆有奖惩原则的规定表述。

2、监察工作的特点所决定的。国家及企业在各自权利范围内赋予了监察部门检查权、调查权、建议权和一定的处分权,在企业中是有别于其它部门的。在效能监察工作中,只有将监督检查、建立制度、追究责任、兑现奖惩有机地结合起来,才能够体现和反映效能监察的本质。

3、有助于促进提高整体管理水平,优化管理群,提高个人素质。大量事实证明,管理漏洞,只靠少数人查堵很难奏效,往往这里堵,那里冒,防不胜防。只有实施奖惩原则,对忠于职守、积极工作、业绩显著的给予奖励;对于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给予处理,才会有震动,惩一警百,才能调动各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从而自觉地去堵漏洞,遵守制度,改进管理,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漏洞和失误才会减少,促进整体效益的提高。

在效能监察工作中,发现并建议提拔重用勤政廉政典型,查处失职、渎职者,告诫、挽救有缺点错误者,调整庸碌无为者,使管理人员增强责任心,激发潜能,发挥能动性和创造性,改善经营与管理工作。

(四)奖惩结合原则的基本要求

在企业的效能监察活动中,对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业绩显著的监察对象进行物质奖励和精神鼓励,目的在于进一步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进而提高经营与管理水平和工作效能;树立榜样,激发其他监察对象的进取心,使其尽职尽责工作;对因违法经营、违章管理、失职、渎职造成严重损失和政治影响的监察对象进行惩处,目的在于规范监察对象的行为,教育其遵纪守法、依法经营、忠于职守、改善管理、尽心尽力的工作,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奖励与惩处是达到效能监察目的重要手段。两者相辅相成,紧密联系,缺一不可。只有遵循奖惩结合的原则,才能达到效能监察的预期效果。 六、“三个成果一起要”的原则(效能监察成果评价原则)

效能监察是以促进监察对象以高度的责任心履行职责,强化管理效能,提高管理效率,改进管理,增加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目的的。而效能监察的终结评估也必须依此为论据,这是在企业管理中其它部门业务不能替代的职务行为,这是由效能监察工作的性质、职责、目的所约定的。它在效能监察工作中具有总结经验教训,展示企业整体管理水平,孕育企业后劲的重要原则。包括三个方面:

(一)个人责任心得到增强。通过效能监察活动,监察对象责任心得到明显加强,责任感、使命感得到强化,行为勤奋且富有创造力,业务水平明显提升。工作效率大大提高,工作作风得到改善。

(二)部门改进并提高了管理水平。对在效能监察中发现的问题,标上的问题得到解决,漏洞得到弥补;本上的问题得到改进并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起到了标本兼治的作用,管理水平明显提高。

(三)企业(部门或公司)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得到增强。损失被挽回、避免,利润水平在原来基线上提升。对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给予了奖励,对违法违经人员给予了查处,对失职、渎职行为,分清了责任、给予了惩处,维护和保持企业的形象和品牌效应。

第四讲 开展效能监察的基本程序和方法步骤

一项效能监察从开始到结束,要经过哪些基本程序,采取何种方法步骤,抓好哪些重点环节,才能实现监察目标、达到监察目的?这是每位读者都十分重视和关心的问题。下面,我们就来讨论这个问题。

一、准备阶段

实践告诉我们,开展一项效能监察一般都要经过准备、实施和总结三个阶段。

做好准备是为实施阶段夯实基础。准备阶段时间的长短会因立项题目的不同而不同,但却都要包括立项、思想与组织准备和制定工作计划三个环节的工作。

1、立项

立项就是确定需要监察的事项,或说是选择确定效能监察的题目。 (1)立项的依据。立项的依据也可以称为立项的来源,一般说来有如下五个方面:

①上级监察机关统一部署。上级监察机关针对某种带倾向性的问题,规定题目,做出开展效能监察的统一部署。遇到这种情况,下级单位就要遵照上级的要求,按规定的题目立项。

②本企业领导交办。“领导交办”是指企业负责人根据企业改革、稳定、发展的需要,要求监察部门开展某一项内容的效能监察。监察部门应根据领导提出的项目,与领导商量后确定立项题目,必要时可先做些初查。

③监察部门自选。监察部门根据自己的工作计划和力量,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选定立项题目。

④监察对象提出要求。所谓监察对象提出要求,是指监察对象自报题目。有些监察对象对效能监察认识明确,积极性很高,他们把开展效能监察视为改进工作促进管理的一个良好契机,因此,主动报计划要求监察部门开展某一题目的效能监察。对监察对象的这种要求,监察部门应予以大力支持,尽力按他们的要求立项。

⑤群众举报。对群众举报反映的问题,监察部门经过初查认为,采用“效能监察方式”比“案件检查方式”更有利于解决问题时,即可安排立项开展效能监察。

(2)按规定程序立项

立项是一件严肃的事情,未立项不能开展效能监察,立了项也不准随意取消与放弃。立项要履行规定的程序:

①填写《效能监察立项表》。(见附表)《效能监察立项表》是一项一表,不能二项或多项同填一表。应按表内栏目要求填写,内容要明确,语句要通顺、含义准确。要使用钢笔或毛笔或打印。要使用规范汉字,文字工整、清楚。

②立项的审批。根据立项题目的大小和监察对象的职务情况,立项分别由效能监察领导小组组长和监察部门负责人审批。

③立项的备案。每项效能监察均应在同级行政和组织人事部门备案,重要的监察项目还要同时报上一级监察部门备案。为减轻工作负担,不再另制备案表,采取抄报《立项表》方式备案。所说重要监察题目是指,上一级统一部署的和本级领导交办的,以及其他涉及面广、较复杂、影响较大的题目。

2、思想与组织准备

思想准备,主要指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成员对本项效能监察要具有充分的思想准备,要通过学习以及必要的专题培训,结合对已掌握情况的讨论研究,提高和统一认识、统一步调。

组织准备主要是指成立效能监察领导小组和效能监察工作小组。 (1)效能监察领导小组

①为什么要成立效能监察领导小组?

鉴于目前企业的治理结构和监察部门的设置与力量情况,很难完成高层次监察对象和难度较大题目的效能监察任务。成立领导小组,有利于力量的组织、工作的推动协调、奖惩处分建议的提出与“兑现”、效能监察成果的评定;有利于解决监察过程中遇到的困难与阻力;有利于把效能监察与贯彻党风廉政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有机地结合起来。

②领导小组的成立。关于领导小组的成立,目前存在两种方式:一是以公司为单位成立的相对稳定的领导小组,另一种是“一项一成立”的动态组合式领导小组。笔者赞同采用第二种方式,以下也仅讨论第二种领导小组的有关问题。

“一项一成立”的动态组合式领导小组,即是在一个效能监察项目上成立只对这一个监察项目起作用,且随该项效能监察的完结而解散的“临时”领导机构。这种领导小组是“一次性的”,而且并不是所有的立

项均要成立,有些题目小、牵涉面窄,监察部门可以独立承担和完成的项目则不必成立领导小组。

③领导小组的性质。领导小组是党委和行政为完成一项效能监察任务而设立的一个临时派出机构,负责对该项效能监察的组织领导。

④领导小组的职责:

第一,全面领导该项效能监察的组织实施;

第二,审批立项,决定下达监察通知书、审议通过工作方案、工作小组成员、工作总结报告与问题事实材料等。提出奖惩与处分建议;

第三,协调各方关系,解决工作小组遇到的问题,检查督促工作小组的工作,推动效能监察工作的顺利进行。

⑤领导小组的议事方式。领导小组会议由领导小组组长主持,组长不在时由副组长或组长委托一名领导小组成员主持。到会人数超过三分之二(含三分之二)会议有效。领导小组在效能监察的全过程中,一般要召开四次定期会议:

第一次会议在监察工作小组进点前召开。主要内容是:通过立项、决定下达监察通知书、确定和通过工作小组成员、工作计划;

第二次会议在调查核实工作结束后召开,主要内容是审查调查结果; 第三次会议在进入制定整改措施阶段召开,主要内容是讨论通过提出组织调整、奖励与处罚、党内外处分等方面的建议;

第四次会议在完成核定成果写出总结报告后召开,主要内容是通过总结工作报告与巩固成果措施等。

除上述定期会议外,如遇疑难问题,领导小组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会议。

(2)效能监察工作小组

效能监察工作小组即是开展某项效能监察的工作班子。按成员组成可分为独立工作小组和联合工作小组两种。独立工作小组全由纪检监察部门的工作人员组成,联合工作小组由纪检监察部门工作人员与其他部门人员共同组成。

①效能监察工作小组的职责。效能监察工作小组的职责是,在效能监察领导小组和纪检监察部门的双重领导下,执行效能监察计划,完成本项效能监察的全部具体工作,包括:

第一,负责初查,办理立项手续,起草工作计划和领导动员讲话稿及工作总结等;

第二,调查核实问题;

第三,监督检查监察对象在效能监察过程中的表现;

第四,提出奖惩与处分意向,提交效能监察领导小组会议讨论; 第五,核定效能监察成果;

第六,负责做好效能监察领导小组会议的准备与记录工作; 第七,协助监察部门内勤搞好文件归档工作。

效能监察工作小组应设组长一名,必要时增设副组长一名。工作小组在组长的领导和组织下开展工作。工作小组成员较多的(三人以上),应建立工作会议制度,以利于统一认识、统一步调和解决遇到的问题。

②效能监察工作小组的纪律:

第一,坚持实事求是,不先入为主,不偏听偏信,以事实为依据,秉公办事;

第二,不干涉被监察单位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第三,不在被监察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款项;不准提出任何牵涉个人私利的要求,不接受任何馈赠,不参加公款开销的娱乐活动,不接受宴请;

第四,保守被监察单位的商业机密。 3、制定工作计划

制定工作计划或称制定工作方案,是效能监察的一项重要准备工作。任何一项效能监察无论大小,立项后都必须制定工作计划。制定计划的过程是监察工作者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的过程。工作计划应包括:立项的依据、目的、方法步骤、时间安排、组织领导、要求与注意事项等。工作计划要经效能监察领导小组讨论通过。

二、实施阶段

实施阶段是效能监察的关键阶段。实践告诉我们,尽管各类效能监察在实施中做法不会千篇一律,但动员、核查问题、督促检查、制定整改措施与实施奖惩等环节却都是缺少不了的,把这些重点环节的工作做好,就能保证该项效能监察不走过场。

1、动员

动员亦称发动。动员是效能监察实施阶段的第一个重要环节,是为核实问题做准备。动员包括下达《监察通知书》、在群众中开展宣传教育和召开进点动员大会等方面工作。

2、核查问题

所谓“核查问题”,是指对监察对象存在的问题展开调查。这里所说的“存在问题”包括已暴露的问题、问题隐患及尚未发现的问题。所说的对存在问题的调查是,既调查问题,也调查产生问题的原因,还调查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1)事后效能监察的核查问题环节

开展事后效能监察是为了解决已存在的问题,而要解决已存在的问题,前提是确认问题的存在和明了产生问题的原因。因此,“核查问题”就自然成为事后效能监察实施过程中的重中之重和成败的关键。

事后效能监察的核查问题,是针对“已存在问题”的核查,是调查核实问题(当然也存在经过调查否定了问题的情况,那是另一种意义上的核“实”),做好核实问题环节的工作要达到“三查清”的要求即:查清问题、查清产生问题的原因、查清责任人的责任。

核查问题工作环节的步骤是: ①听取监察对象的情况汇报;

②实施调查。常用的调查方法有:调阅有关文件和资料、个别谈话、召开不同会议听取意见、实地考察与实物检验等等。“内查外调”均应按案件检查的程序收取各种证据,并于调查结束后写出问题事实材料; ③效能监察领导小组审议调查结果;

④ 向被监察单位反馈情况。

(2)事前事中效能监察的核查问题环节 事前事中效能监察核查问题环节存在两种情况:

其一是监察对象存在比较明显的问题,应按事后效能监察核查问题环节的步骤和方法核实存在的问题;

其二是监察对象并无明显问题,在这种情况下,核查问题环节的工作不是在确认问题(或否定问题),而是“发现问题”,是针对可能发生的问题进行核查,目的在于确定督促检查的方向和重点。这种对预防发生的问题的核查工作步骤是:

①听取监察对象的情况汇报;

②围绕立项题目进行调查,重点是管理的薄弱环节,企业管理规章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等;

③效能监察领导小组讨论审议调查情况,确定督促监察的重点和方法。

要注意,这种情况的“核查问题”环节在时间上可能不是独立一个阶段,而是和督促检查环节同时开始,是在督促检查环节初期完成,是为更有效地督促检查服务的。

3、检查督促

所谓检查督促,是指在开展该项效能监察的全过程中,对监察对象履行职责行为的监督检查。把检查督促排在第三个环节,并不意味着检查督促是在核查问题结束之后才开始,而是因为检查督促的大量工作集中在核查问题结束至制定整改措施这个时段内。一定要明了检查督促工作是随着该项效能监察开始而开始、结束而结束,贯穿于该项效能监察全过程的一项重要监察行为。

检查督促环节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检查督促监察对象以积极的态度接受监察,如实汇报情况、提供资料、遵守纪律;检查督促监察对象认真履行职责、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自查自纠、落实整改措施等等。在检查督促方式上,要把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工作小组的检查与业务部门的检查结合起来;把检查思想认识与检查工作效率效果结合起来;把听取监察对象汇报与查看工作记录、听取群众反映结合起来。要力求检查督促及时、到位、有效。

4、制定整改措施

制定整改措施,是促使监察对象进一步深化认识和统一步调的过程,抓好这个过程,制定出一个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既是开展效能监察的一个重要步骤,又是效能监察的一项成果,绝不能轻视和走过场。

5、实施奖惩

这里所说的奖惩,专指对监察对象的奖惩。实施奖惩,是效能监察的一个重要环节和步骤,是效能监察的“特色”和威力所在。

实施奖惩的标准,是企业的管理规章制度和上级的有关规定。 实施奖惩的一般程序为:

(1)效能监察工作小组和监察部门提出奖惩意向;

(2)效能监察工作小组召开会议,讨论通过工作小组和监察部门提出的意向;

(3)效能监察工作小组的建议得到批准后宣布实施。 三、总结阶段

总结阶段的工作包括核定成果、写总结报告、文件归档与跟踪检查四项。

1、核定成果

核定一项效能监察的成果,包括核定开展该项效能监察的物质文明建设与精神文明建设两方面的成果。精神文明建设成果主要是指监察对象事业心、责任心、职业道德观念的增强与工作效率的提高及工作作风的改进等内容。物质文明建设成果包括经过效能监察挽回的直接经济损失、间接经济损失和增加的经济效益。核定经济成果应填写《效能监察经济成果核定表》,按程序审核确认。

2、总结报告

每项效能监察完结均应写出总结报告。总结报告应简明扼要,突出写经验教训、成效及对今后工作的建议。总结报告须经领导小组讨论通过,打印上报下发与归档。

3、文件归档

每一项效能监察完结后,均应将文件整理归档,需归档的文件是: (1)《监察通知书》、《监察建议书》、《效能监察立项表》、《效能监察经济成果核定表》;

(2)效能监察工作计划、总结报告、问题事实材料、整改措施、被监察单位新建立的管理制度;

(3)奖惩建议

(1)效能监察领导小组会议记录。

上述归档文件整理成册,均归入监察部门文书档案,需要归入公司档案室的按规定办理。

一项效能监察的归档文件的保管暂定三年。如上级或本级公司有规定时,按规定执行。

4、跟踪检查

跟踪检查是巩固效能监察成果的一项措施,检查的内容是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检查工作由监察部门负责,检查的方式与时间等均由监察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第五讲 开展效能监察应把教育贯穿始终

我们在第一讲概述中,讲效能监察的概念时提到,开展效能监察的目的是促使监察对象增强责任心,提高工作效能。在第二讲中讲述效能监察的作用时,首先讲的就是教育作用。在第六讲关于开展效能监察必须遵循的六条基本原则中,又把监察对象受到教育增强责任心作为一条原则提出来。所有这些,实际上已经点出了开展效能监察要把教育贯穿始终这个题目。那么,为什么还要专安排一讲呢?这是因为:第一这个议题实在太重要了,在实际操作中,能不能把握住这一点关系到该项效能监察的成败;第二,对这个问题的认识尚待深化,仍有不少模糊或偏面认识需要澄清;第三,在当前强调这个问题有极强的针对性。因此,我们经过研究确定专门安排一讲。在这一讲中,主要讲两方面内容,一是开展每一项效能监察都应把教育贯穿始终。二是今后仍要继续加强对效能监察自身的宣传。 一、开展每一项效能监察都应把教育贯穿始终

在这个题目里,我们要讨论何谓把教育贯穿始终、为什么要把教育贯穿始终和怎样把教育贯穿始终三个问题。 (一)、何谓把教育贯穿始终?

何谓把教育贯穿始终,也就是说把教育贯穿始终是什么意思呢?把教育贯穿始终,是指在开展每一项效能监察的全部过程中,自始至终贯穿着思想教育。其一,这种教育是列入该项效能监察实施方案,是有计划、有

组织、有极强针对性的教育活动;其二,这种教育贯穿于该项效能监察进程的各处环节之中;其三,教育的内容,既有思想政治、职业道德教育,又有岗位工作标准,企业管理知识及组织领导方法等方面的教育;其四,教育效果是检验该效能监察成败的标准之一。这四点就是开展每一项效能监察都应把教育贯穿始终的基本含义。 (二)为什么要把教育贯穿始终?

为什么开展每一项效能监察都要把思想教育贯穿始终呢?这是一个涵义深刻、内容广泛,且必须认真回答的重要课题。下面,我们从三个层次上进行讨论。

1、把教育贯穿始终是效能监察的题中应有之意。

(1)把教育贯穿始终是效能监察概念中包括的。第一讲里讲到,企业效能监察是企业监察部门对监察对象履行职责情况及其效率、效果的监督检查。目的是促使监察对象增强责任心,提高工作效能,强化管理,增加经济效益。这个概念中的“促使”意为“推动”,采取什么方法推动呢?有检查的方法,监督的方法,同时又有教育的方法,且教育的方法是自始至终的。由此,不难理解,效能监察的概念里已包括了把教育贯穿始终的含义。

(2)把教育贯穿始终是实现效能监察目的的必然要求。如上述,在效能监察概念里明确标明,开展效能监察的目的之一是促使监察对象增强责任心。增强责任心是提高政治素质,也就是说提高监察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是开展效能监察追求的一个目的,而把教育贯穿始终正是为这个目的服务和实现这个目的的必然要求。

(3)把教育贯穿始终是由效能监察的特性决定的。效能监察的一个突出特征是检查、监督、教育的“同一性”,这种“同一性”决定着效能监察的检查、监督、教育都不是孤立的“单打独奏”,而是相互依存、相互蕴含的统一体,效能监察的作用来源于检查、监督、教育的“三管齐下”,效能监察的威力产生于检查、监督、教育的“共振”。把握住了这一点,也就把握住了效能监察的一个重要特性,认识了这个特性,也就不难理解开展效能监察要把教育贯穿始终的道理了。

2、把教育贯穿始终,是建设高素质经营管理者队伍的需要。 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了要建设高素质的经营管理者队伍指出:“国有企业要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生存发展,必须建设高素质的经营管理者队伍,培育一大批优秀企业家,什么是高素质的经营管理者队伍呢?《决定》指出,他们应该是:思想政治素质好,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与法律法规,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经营管理能力强,熟悉本行业务,系统掌握现代管理知识,具有金融科技和法律等方面基本知识,善于根据市场变化做出科学决策;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求真务实,联系群众。

根据《决定》可以看出,建设高素质经营管理者队伍,是党中央向全党提出的一项伟大战略任务,是一项艰巨繁杂的“系统工程”。完成这项工程要从多方面着手,《决定》指出,要深化国有企业人事制度改革,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改进管理,要按照企业特点,建立对经营管理者培养、选拔、管理、考核、监督的办法,并逐步实现制度化、规范化。要进一步完善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的具体办法,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教育培训,全面提高经营管理者素质。我们认为,提高经营管理者的素质,教育是量础,而在开展效能监察过程中的教育,是对经营管理者全面系统教育的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换言之,开展效能监察,坚持把教育贯彻始终,是适应建设高素质经营管理者队伍的需要,是一项教育干部的有力措施。

3、把教育贯穿始终是效能监察取得成果的基础

在前文中,我们反复阐明了这样的观点:企业效能监察是检查、监督、教育的统一体,是为了三个效果而开展的一项重要管理工作。这里我们还要强调另一个观点就是:开展效能监察,要使检查与监督产生效力,必须以教育为基础。所说以教育为基础,就是要从解决监察对象认识问题入手,启迪监察对象产生检查认识错误、纠正错误,认真履行职责的内在动力。与案件检查不同,效能监察立项的题目,不一定都有构成案件的问题,大量的是责任心不强,履职行为不规范、不端正、管理“粗放”方面的问题,对这类的问题,“硬性”的查,往往“顶牛”。而采用效能监察方式,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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