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L982- 电动机(马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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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L 982

马达驱动式家用食物处理器标准

在第一版本前, 此标准包括的产品要求在UL73马达驱动器具标准中.

第一版本-----1975年1月 第二版本-----1979年5月 第三版本-----1989年2月

第四版本 1995年2月27日

UL982最新认证于2002年8月7日作为美国国家标准(ANSI), 它包括第四版本及其2002年8月28日修正的内容. 认证的UL982

作为美国国家标准保持使用持续的维修程序. 标准任何部分的修正评述或建议可随时呈交UL. 文字评述送交UL-MEL标准部门, 它位于纽约11747-3801 Melville, Walt Whitman路1285号.

有效期作为一个立即随着特定要求的记录被UL公司确定建立. 1979年2月12日, ANSI/UL982-1979 认证通过 1988年7月14日, ANSI/UL982-1988 认证通过 1996年9月27日, ANSI/UL982-1996 认证通过 2002年4月9日, ANSI/UL982-2002 认证通过

此标准的修正通过发行修正或补充附有发行日期的页数执行. UL标准只有与最新采用的版本合并才能使用, 所有项目列在伴随

修订要求最新设置的传送通知上.

ISBN 1-55989-799-6

UL公司1973,2002版权所有 目录 前言 简介:

1. 2. 3. 4. 5. 结构:

6. 7. 8. 9.

概述 框架和外壳 超流保护装置 机械组装 范围 参考 测量单位 词汇解释 部件

10. 防腐保护 11. 电源连接

11.1 11.2

线连接器具 永久性连接器具

12. 内部线路 13. 带电部件 14. 电气绝缘

1

15. 马达

15.1 15.2 16. 电掣 17. 电容 18. 间隙 19. 接地

概述 超载保护

20.21.性能:

22.23.24.25.26.27.28.29.30.31.32.33.34.35.36.37.38.39.40.19.1 要求的接地 19.2 连续性 19.3

接地识别 带电部件的浸渍 防伤人危害保护

21.1 概述 21.2 配件 21.3 移动部件 21.4 稳定性

21.5 稳定性─落地式推车和支架21.6 外壳和保护装置 21.7 电掣, 控制器和联锁装置 21.8 温度测试 21.9

器具

概述

泄漏电流测试 操作测试 起始电流测试

25.1 灰士保护 25.2

其它超流保护 输入测试 正常温度测试 绝缘抗电压测试 温度测试后泄漏电流测试

泄漏电流和绝缘抗电压测试(重复的) 抗湿度测试 持续操作测试 异常操作测试 电源供应和充电机测试 电子控制电路测试 电掣超载测试 电掣耐久测试 器具耦合器阻滞 金属外壳撞击测试 手提式器具聚合物原料外壳

2

40.1 范围 40.2 概述

40.3 外壳的可燃性 40.4 抗热线着火 40.5 撞击

40.6 应力抵销变形 40.7 输入测试(重复的) 40.8 应力抵销(重复的) 40.9 可接触性 40.10 到外壳的间隙 40.11 异常操作 40.12 严酷使用条件 40.13 热老化 40.14

负载测试

41. 固定器具聚合物原料的外壳 42. 热塑线圈结构和热塑绝缘原料

42.1 概述 42.2 正常条件 42.3 异常条件 42.4

运行烧坏条件

42A. 带电部件溢流测试

42B. 经受折曲部件质量降级恶化测试42C. 未经受折曲部件可靠性测试 42D. 抗绝缘测试 制造和生产测试:

43. 被制造商测试

43.1 绝缘抗电压测试 43.2 接地连接连续性测试 43.3 极性连续性测试 43.4

电指示装置

标志

44. 使用手册

44.1 概述 44.2 所有器具 44.3 特定器具 44.4 用户保养 44.5 安装说明 44.6 器具─户外使用 44.7 极性

45. 总则 46. 注意事宜

46.1 概述

46.2

特定电器标志

3

47. 纸箱标志 附录A

部件标准:

前言

A. 本标准包括了根据在本机构监督服务中心以及如下范围中所列术语的UL产品基本要求, 这些要求是以精确的工作原理, 研究, 测

试记录及相关领域的实验, 生产过程中的问题, 安装及制造商那里所获有关信息的授权检查研究和磋商, 检查以及其它特殊的实验为基础, 这些要求都应随着进一步的实验, 以及而合理的调查进行修正, 改进. B. 遵循本标准要求应该是制造商产品继续满足本标准要求的条件之一.

C. 符合本标准的产品, 如在进行测试和检查时, 发现有违反该标准安全要求的地方, 则不必再判定该产品是符合该标准的产品. D. 新的或不同于此标准要求的有关外观, 特征, 部件原料或系统的产品, 以及有关火险, 电击或伤人危害的产品应使用合适的附加配

件和最终产品要求以保持此标准最初期望的安全水平. 产品的外观, 特征, 部件, 原料或系统违背此标准的特定要求或规定, 则不符合该标准. 建议采取修订要求之措施以符合此标准使用的有关开发, 修正和执行方法.

E. UL执行与其目标一致的功能, 不假定或承担履行制造商或其它团体的任何责任. UL的观点和发现代表其给定的专业判断, 由于考

虑到实际操作的限制和标准发展工艺的阶段性, 因此, UL不对使用或信赖此标准的任何人负责, UL对损害不负任何义务或责任, 损害包括相继的损伤, 使用, 翻译或信赖本标准而产生相应的损失.

F. UL标准要求的测试潜在着危险, 因而在执行这些测试过程中, 应对人身和财产作相应的安全保护。 简介 1 1.1

范围

这此要求包括马达驱动式家用食物处理器和厨房配件, 如刀具磨床和开瓶器, 它们趋向于短期使用, 每年累积使用时间小于100个小时, 其使用符合国家电器标准.

1.2

在如下的正文中, 适用于设备一种类型的要求在其范围之内, 如搅拌机或混和器, 通过有关要求类型要求中的特定参考加以识别. 没有此特定参考或如果使用有条件的器具, 可理解为适用所有设备类型的要求包括在此标准中.

1.3

这些要求适用于导线连接和永久用导线连接的马达驱动式电器, 电器的额定值为120V或240V, 包括低压电源电器及配有充电机的电池驱动电器.

1.4 1.5

这些要求适用于家用电器, 用于电器评定的UL763马达驱动商业食物处理器之要求也趋向于商业应用.

此标准不包括这些产品的环境卫生, 污染或噪音方面的内容. 这些项目之参考可在ANSI/ASME F2.1-1986食品, 药物和饮料设备标准中找到.

1.6 1.7 2 2.1 3

使用发热组件的器具, 以此标准要求为基础进行判定, 在它们适用的情况下, 更适当的要求可适用于家用炊煮器具. 2001年11月29日删去的, 重置于前言D节中. 参考

出现在此标准中的有关准则或标准的未注明日期的参考根据有关准则或标准的最新版本予以解释. 测量单位

3.1 要求陈述的数值不用括号. 括号里的数值表示解释或近似值. 4 4.1 4.2 4.3 4.4 4.5

词汇解释

为此标准之目的, 本标准使用了如下定义.

断续负载家用器具─趋向于在住宅不频繁和短期使用以及仅需要时使用的电器. 食物混合期和开瓶器是此设备类型的例子. 手推车─一个支架─见4.11─装配有自位轮, 车轮, 滚筒或类似的以使它移动. 自位轮─附着在手推车或支架上, 使手推车或支架移动的滚筒或转尾轮.

柜台支撑式器具─在其电动功能的操作过程中, 支撑在柜台, 桌子或长凳上的电器, 如搅拌机─搅拌, 被当作柜台式支撑器具. 参考特定产品的使用和检修说明以证实电器预期的电动功能.

4.6

外壳─器具的一部分:

a) 使可能导致触电危险的设备所有或任何部件不被接触.

4

b) 减少其内因电故障引发的火焰扩散可能性.

4.7 4.8

固定式器具─固定或以其它方式紧固定在一特定位置的电器.

手持式器具─在其电动功能的操作过程中, 被用户身体任何一部分支撑的电器, 如电动刀─用来刮肉, 可认为是手持式器具. 参考特定产品的使用和检修说明以证实电器预期的电动功能.

a) 潮湿位置─电器被使用或储存在顶盖, 大帐篷, 屋顶敞开的走廊和类似的位置, 在这些地方或区域, 电器被部分保护, 也可

使用或储存在中等湿度的内部位置, 如一些地下室, 车库和冷藏仓库.

b) 干燥位置─电器被使用或储存在非正常经受湿气或湿度的地方或区域. 暂时经受湿气或湿度的位置, 如在建房时, 被包括在

此范围内.

c) 湿位置─外露使用或储存在外界环境且未保护的地方或区域.

4.9

联锁装置─一种装置或布置, 为了安全之目的, 通过一种方式, 一个部件的功能被另一个部件的功能控制.

4.10 轻便式器具─在正常使用中, 从一个地方易移动至另一个地方的电器. 然而一些轻便式器具, 在正常使用中, 不能从一个地方移

动至另一个地方.

4.11 支架─用于支撑器具的结构.

4.12 恒定器具─在正常使用中, 不易从一个地方移至另一个地方的电器.

4.13 辅助超流保护器─电器内以预前确定的时间与电流或电压之比值设计自动断开电路的装置. 它用于电器内的超流, 或超压/压降

保护, 电器内已装有分支电路超流保护装置.

5 5.1

部件

除了在5.2中陈述的以外, 包括在此标准中的产品部件应符合其部件要求, 请参看附录A包括在此标准中之产品一般使用的适用于部件的标准清单.

5.2

不要求符合规格要求的部件:

a) 此标准包括的产品部件应用中, 有关外观或特征不作要求. b) 被此标准中的要求代替.

5.3 5.4

部件的使用应符合其预期使用条件的额定值.

特定的部件在其结构中不完整或在其操作能力中受到限定. 此类部件仅在限制的条件下使用, 如某一温度不超过规定的限制, 应仅在那些特定的条件下使用.

结构 6 6.1 7 7.1

概述

器具应使用适合于特别用途的原料, 且应在装备良好的工厂中制造和完成, 具有切实可行的工艺等级和一致性程度. 框架和外壳

器具的框架和外壳应够坚固以防在正常运作中遭遇滥用. 器具的结构应能防止整个或部分损坏而致使要求的最小可接受间隙减小, 部件的松脱或替换, 以及其它任何单独或综合在一起所引发的起火危险、触电或人身事故.

7.2

器具应配有对于特别应用可接受材料之外壳, 在正常使用和合理的可预见误用下, 外壳遮盖所有可能导致火险或伤人危害的带电部件.

7.3

判断外壳可以接受, 其中需考虑的主要因素如下: a) 物理强度 b) 抗冲击性 c) 吸水性 d) 易燃性 e) 防腐蚀性

f) 在正常或异常使用条件过程中, 在外壳经受的温度防变形. 对于非金属外壳, 有关热老化所有这些因素都要考虑.

7.4 7.5

除那些需外露以执行其功能的部件外, 如混和器的搅拌叶片, 器具外壳应遮盖所有活动部件. 见21节防伤人保护. 器具的带电部件应予标定或包裹住以提供防不经意接触非绝缘带电部件之保护.

5

7.6 刀具磨床外壳的结构(或有磨刀功能的组合器具, 包括有机械削磨块的器具, 其削磨块对于马达或电气分隔间是未密封的)在削磨过程中应能阻止所产生金属屑的引入─如果金属屑的引入会导致火险或电击.见30.3-30.5.

7.7 当户外使用器具经受仿真条件测试时,此模拟条件在实际使用中可能会碰到, 其结构应能防止水进入接触非绝缘带电部件.

例外: 对于户外使用型器具, 如果其标志符合46.2.17, 则此要求不适用. 7.8

如果在图7.1中说明的探针, 当插其尖端进入外壳开口时不会接触任何非绝缘带电部件或胶膜包裹的导线, 则在外壳中的开口有小于1英吋(25.4毫米)较小尺寸是可以接受的. 探针应适用于所有可能联接的位置.

7.9

用于悬挂或安装器具的开口应予以标定或保护以至钉子, 钩或类似的不会移动能引起火险或电击的部件,以及不会接触下列之一: a) 非绝缘带电部件. b) 磁线. c) 内部线路. d) 活动部件.

e) 可能导致火险或电击的任何其它部件.

7.10 如图7.2说明外壳开口,其为1英吋(25.4毫米)或更大是可以接受的, 如果在外壳内没有非绝缘带

电部件或磁线:

a) 小于距开口周边的距离X,以及

b) 在周边X距离到其平面投影产生的容积内.

7.11 关于在7.2-7.5中的要求,在器具的检查过程中,外壳的任何部分可被忽略-------那是受到保护能防止电击或伤人的部分--------或如

果:

a) 外壳用或不用工具打开或拆御以执行制造商推荐的用户服务、维修、操作调整、配件连接或其它操作. b) 不用工具能打开或拆卸.

例外: 如果电器标记与45.7一致,外壳的一部分要求用工具打开或拆卸以执行制造商推荐的用户服务、维修、操作调整,配件连接或其它

操作以保持其位置.

7.12 自动控制器具的外壳应能防止熔化金属,燃烧的绝缘体,火焰微粒或类似的跌落在可燃烧原料上,包括支撑器具的表面上. 见15.2.2 7.13 在7.12中的要求有必要使用抗着火原料挡板

a) 在马达下除非

1) 马达或器具的结购部分配有类似档板之部件.

2) 当马达在如下各种失效条件下开动时, 尌马达予以保护而没有绝缘燃烧或熔化金属掉落在支撑器具之表面上.

i) 主线圈开路 ii) 启动线圈开路 iii) 启动开关短路

iv) 尌永久性分离电容马达,电容短路.短路适于马达通电前和转子被锁紧时.

3) 马达应装配有热敏保护器(尌温度和电流都很敏感的保护装置),在马达最大负载时,在马达运转而没有使保护器循环条件下,

防止马达绕组温度超过125EC(257EF),以及马达转子锁定时,防止超过150EC(302EF).

b) 在导线下,除非它是聚氯乙稀绝缘体或热塑绝缘体.

除端子外,有必要把电掣,继电器,螺线管或类似的各自完全地密封住,除非它显示部件的故障不会导致可能的火险,或器具外壳之底部没有开口.

7.14 在7.13中提及的挡板是水平的,置于图7.3所说明的位置,且其面积不小于图解说明的数值.用于排水,排气的开口和类似的可在档板

内使用, 此开口不能使熔化金属, 绝缘燃烧物或类似的跌落在可燃原料上.

7.15 器具部件之布置和保护应能容易和正确地安装, 滤网, 篮子和类似物之移动必须要用户进行移动, 清洁和重新填充. 这些容器和

其拼料的移动和替换应不会损害和污染导线, 电气部件或其它部件.

7.16 在7.15中描述的组装应能减少溢流在带电部件, 包括磁在线的可能性.

7.17 当在7.3和7.8提及的考虑下判定时, 除非发现外壳可以接受, 外壳的浇铸和片状金属部分不应薄于表7.1陈述的数值. 7.18 除了要考虑在7.3中提及的有关因素外, 考虑到电器的预期使用, 有关片状金属外壳之尺寸, 形状及金属的厚度也要予以判定.

6

7.19 用于悬挂在墙上装配有锁眼槽、刻槽, 挂孔和类似物之线连接器具, 其结构应是如此, 不从墙上移动器具则不能接近悬挂装置. 例外: 供器具使用安装于墙上的充电机应符合UL1236充电机充电要求.

7.20 使用永久紧固安装托架的线连接墙挂式器具应不用工具能从托架上移动. 8 8.1 8.2

超流保护装置.

从器具的外面应不能全部地靠近保护装置, 突出电器外壳之电路断开器的操作手柄, 手动马达保护器的操作键或类似部件除外. 如果器具配有一个单极超流保护装置且要求使用极化插头, 超流保护装置应连接器具电源线之非接地导体. 表11.1规定了电源线导体之极性识别.

例外: 对于配有额定1马力或更小马力之马达, 且在120V分支电路上操作和使用额定值15A插头之便携式非自动起动器具, 当超流保

护装置仅作为辅助超流保护器时, 器具内的超流保护装置不禁止位于电源线导体上.

9 9.1 9.2 9.3

机械组装

器具组装后应不会因正常运作之振动而负面影响. 刷帽应穿线紧固之或设计为防止松动.

电掣、灯座、插座, 马达装置插头或类似的部件应安装紧固, 除在9.3和9.4注释的以外, 应能防止转动. 见9.5. 如果符合如下所有四个条件, 电掣防止转动的要求可以放弃:

a) 当操作时, 柱塞或其它类型电掣不会转动(在电掣的正常运作中, 套环电掣要考虑经受转动电掣的力). b) 安装电掣的方式应不可能使电掣的操作松动它. c) 如果电掣转动, 间隙不能减小至要求的最小值以下. d) 电掣的正常运作用机械方式而不用被人直接接触的方式.

9.4 9.5

如果转动不会使间隙减小至最小的要求值以下, 不能替换灯类型的灯座(如密封在不要移动宝石内的氖灯/指示灯)不需防止转动. 在9.2提及的防止转动的方式包括不只表面间的摩擦----例如, 有单孔安装方式的小型柱杆固定电掣或其它装置, 作为防止转动的方式, 正确地使用锁紧垫圈是可以接受的.

9.6

较小的模具成型部件, 如刷帽, 其结构应有机械强度和硬度, 能经受实际使用的应力. 刷帽应予以紧固或标定而被保护以防止在正常使用中可能产生的机械损坏.

9.7 10

被罩固定和支撑的插座应通过不只一个螺丝固定, 或应是通过一单个螺丝紧固的组合装置或盒盖. 防腐蚀保护

10.1 在10.2中注释的除外, 如果未保护部件的失效会导致火险, 电击或伤人危害, 铁和钢部件应通过涂瓷釉, 电镀, 装甲板或其它类

似的方式进行防腐蚀保护.

10.2 由于金属暴露于空气和湿气中, 铁和钢氧化处的某些条件是不可能值得重视的----金属的厚度和温度也是一种因素----外壳内的钢

片表面和钢片外壳的内表面不要求防腐蚀保护. 在10.1中的要求不适用于轴承, 铸铁部件, 层压结构和把手, 或不适用于象垫圈, 螺丝和类似的较小钢, 铁部件.

11

电源连接

11.1 线连接器具 11.1.1 电线和插头 11.1.1.1 11.1.1.2

线连接器具(通过软线连接电源电路的器具)应提供长度适当的软线和插头以连接电源电路.

软线可永久地附着在器具上, 或以可拆电源线的形式连同适当的装置连接器具. 使用可拆电源线的手持式器具应包括一个有效地装置以在使用中保留器具联节器大身于器具上. 典型的保留方式可包括摩擦型接头耦合肋条型结构, 按扣型接头或类似的技术. 单独的摩擦型接头不符合要求之意图.

例外1: 如果电源电压是30V(42V峰值)或更小, 手持式器具不要求使用保留方式.

例外2: 如果额定值超过30V(42V峰值)的手持式器具符合38节器具联节器保留要求, 则其不要求使用保留方式 11.1.1.3

除在11.1.1.4, 11.1.1.5和11.1.1.6外, 提供给便携式, 柜下式或墙上安装器具之柔韧线应是HPN, SPT-2, SVO, SVT, SVTO类型,或是对于特别用途至少能等同使用的类型, 特别用途包括其抗油性. 橡胶绝缘线应是抗油型.

11.1.1.4 11.1.1.5

在刀具磨床和充电机上, 其电池驱动器具被移动以便使用的柔韧线要以是SPT-1型.

重1.5Lb(0.68kg)或更轻的手持式产品, 有螺旋型电源线且其最大延伸长度为7ft(2.1m),则该产品可使用SPT-1型线, 或对于特别用途至少能等同使用的类型, 特别用途包括其抗油性.

7

11.1.1.6 户外使用器具上的柔韧线应是: a) 户外使用型(后缀W-A). b) 至少SJW-A或SJTW-A型. c) 不少于6ft(1.8m)长.

11.1.1.7

柔韧电源线不应小于18AWG(0.82mm2), 其额定使用电压不小于器具的额定电压, 应有ANSI/NFPA70国家电器准则表格400-5(A)给定的载流量, 载流量不小于器具的电流额定值. 为了参考之目的, 有两个载流铜导体之柔韧线, 显示载流量之简表如11.2表格所示.

11.1.1.8 11.1.1.9 11.1.1.10 11.1.1.11

供手持式器具使用的可拆或不可拆电源线之长度不应小于5ft(1.52m).

适合于, 趋向于和最可能于柜顶上使用的非手持式器具, 其附加柔韧线之长度不应小于2ft(0.61m). 对于与落地式手推车或支架融为一整体的器具, 其可拆或不可拆电源线之长度不应小于6ft(1.82m). 配备给墙上安装式器具之附加柔韧线或可拆电源线, 其长度应是最短2ft(0.6m), 最长4.5ft(1.4m).

例外: 如果提供有安放软线多余长度的装置, 软线最大长度可为7ft(2.1m). 11.1.1.12 11.1.1.13

附加插头之类型, 其电流额定值不小于器具的电流额定值, 电压额定值等于器具的额定电压.

用于接通120V电路且提供有15或20A通用插座的器具, 其电源线的附加插头应是3线接地型. 用于器具开/关操作或爱迪生底灯座配有手动操作线连接单杆电掣的器具, 其电源线的附加插头应是2线极化型或3线接地型.

11.1.1.14

如果器具配备有3线接地型插头或2线极化插头, 趋向于接通120V电路, 则插头连接应符合图11.1. 柔韧线的极性识别应符合表11.1.

11.1.1.14.1 器具电源线的插头, 其载流量应不小于器具的额定电流, 或输入电流在最大正常负载条件下, 究竟哪一个更大, 且其额定电

压不小于器具的额定电压, 当通过内部连接的区域改变, 器具能在两个或更多不同电压值上使用时, 对于连接的器具, 从工厂运送时, 提供给器具的插头应有电压额定值.

11.1.1.15

趋向于接地的电源线导体应有如下项目与之连接: a) 爱迪生底灯座的螺丝壳, 以及 b) 趋向于接地插座的端子或导线. 表11.1对于接地电源线导体予以识别.

11.1.1.16

使用极化可拆电源线的器具不应配备非极化线.

11.1.2 插针端子 11.1.2.1 11.1.2.2

使用可拆电源线的器具不应提供可调节标准扁铁或器具插头的插针端子.

如果器具提供有插针端子, 其结构应是这样, 在插针上凹形配置的正常放置过程中及放置后, 带电部件不能外露而被不经意的接触.

11.1.2.3

要求使用插针保护装置, 以至:

a) 放置在任何位置, 横穿以及接触无配置插针端子开口边的1/16英吋(1.6mm)厚的直边, 不能使它接触任何带电插针. b) 装置与端子排列一致, 在平面上的配置面与最远突出的带电插针末端垂直, 在图7.1说明的探针, 当它通过任何存在的

开口插入时, 不应接触任何带电插针.

11.1.3 应力抵销 11.1.3.1 11.1.3.2

应提供应力抵销装置以防止在柔韧在线的机械应力传送到端子, 拼接或内部线路上.

如果应力抵销装置符合11.1.3.3中的要求, 夹子可用于SPT-1, SPT-2, SVT和SVTO型柔韧在线, 这些柔韧线被在夹子下的涂漆布软管, 电木, 硬化纤维或类似物予以保护. 在热塑在线使用热塑软管是不可接受的.

例外: 如果非金属夹子符合11.1.3.3中的要求, 它可用在SPT-1, SPT-2, SVT和SVTO型柔韧在线, 在夹子下不需软管, 纤维或类.似保

护.

11.1.3.3

为了对11.1.3.2例外中提及的内容进行研究, 使用以预期的方式已用于导线上的6个夹子样办. 在按来样测定的条件下, 三个样办要经受抗电压绝缘和应力抵销测试. 其它三个样办放置在空气流通的烤箱内168小时. 在正常操作条件下, 烤箱温度比在应力抵销装置处导线上测量的最高温度大10EC(18EF), 但在任何情形下不能小于70EC(158EF). 经受烤箱条件后, 样办要经受抗电压绝缘和应力抵销测试. 适用电势值如28.1所述. 在导体间使用电势, 如果夹子是金属的, 在导体和夹子之间使

8

用电势. 冷却至室温后, 经受条件的样办需符合11.1.3.7中应力销测试要求以及28.1中抗电压绝缘要求.

11.1.3.4

如果替换可使软线遭受损坏, 或使之暴露在高于软线额定温度中, 或可减小间隙至可接受的最小值以下, 或导致拼接和端子处内部线路的移动, 柔韧线应予以限制以防止通过线入孔被推入器具中.

11.1.3.5 11.1.3.6

柔韧线应予以限制以防止任何旋转, 旋转会导致拼接和端子处内部线路的移动.

如果柔韧在线的结头作为应力抵销装置, 结头可接触的表面应没有突出物, 锋利边, 毛刺, 翅片以及类似物, 这些可使导体绝缘磨损.

11.1.3.7

当根据11.1.3.8进行测试时, 附加柔韧在线的应力抵销装置应经受用于在线35Lbf(156N)的直接拉力1分钟而没有替换, 断开器具内的连接.

11.1.3.8

一个35Lb(15.9KG)的砝码, 被悬吊在软在线, 于是被支撑在器具上以至从器具结构允许的任何角度拉紧应力抵销装置. 如果在导体的断开点有软线的移动显示应力已在连接上产生, 则应力抵销不可接受.

11.1.4 软线套管 11.1.4.1

在软线或内部线路穿过墙, 障碍物或密封箱开口处的点, 如果要遭受移动(弯曲), 应有适当的套管或类似物牢靠地固定在那里, 套管质地要好且有圆滑的表面以使绝缘体能承受. 如果使用SPT-1或SPT-2型, 如果墙或障碍物是金属的, 以及如果结构是这样以至软线要遭受拉紧或移动, 则应提供绝缘套管.

11.1.4.2 11.1.4.3

如果软线孔是木质, 陶瓷, 电木结构或其它非传导原料, 圆滑表面可认为是套管等同物.

如果套管厚度不小于3/32\则可使用硬化纤维, 证它成形并固定在一个地方以至在器具的正常使用中它不会被湿汽负面影响.

11.1.4.4

如果在软线穿过外壳的点, 其组合部分厚度不小于1/16\器具里任何点相同原料的套管以及与电源线模成型为一体在SPT-1型或较重在线是可以接受的.

11.1.4.5

提供使用的绝缘材料厚度不小于1/32\(0.8mm), 完全填满孔圈和其安装金属间的空间, 则绝缘金属孔圈代替绝缘套管是可以接受的.

11.2 11.2.1 概述 11.2.1.1

在11.2.1.3注释的除外, 永久连接器具(对于电源永久连接的器具)应有线路系统之一的连接规定, 此规定符合ANSI/NFPA NO. 70-1993国家电器准则, 适合于器具.

11.2.1.2

在区域内线路系统连接的金属片, 如果是未涂层的钢片, 其厚度应不小于0.032英吋(0.81mm), 如果是电镀的钢片, 厚度不小于0.034英吋(0.86mm), 如果是非铁材料, 厚度不小于0.045英吋(1.14mm).

11.2.1.3

如果提供S. SO. ST或STD型短长度线(不长于8ft或2.44m)和插头以连接电源, 固定的器具是可以接受的. 此特征的研究应包括器具实用性的考虑以及通过插头方式从电源上易拆卸的必需性.

11.2.1.4

电源电路连接的分隔间或箱被构造且应标定以至:

a) 端子分隔或箱内电气连接的形成和检验过程中, 内部线路和电气部件不应外露而遭机械滥用或压力. b) 器具以预期的方式安装后, 此连接易进入以便检验.

11.2.1.5

端子分隔间如此附着在器具上以防止有关线路接头的转动. 永久连接器具.

11.2.2 线路接头 11.2.2.1

在区域内线路接头可认为是一个线连接端子, 除非线和连接的方式(压力终端连接器, 焊接片, 焊接环, 波纹眼孔和类似的), 以及至在线的工厂组装件被提供作为器具的一部分.

11.2.2.2

永久连接器具应提供线路接头以便连接导体, 导体的载流量符合ANSI/NFPA 70 国家电器准则, 或者器具应提供导线以便连接.

11.2.2.3

线路接头应提供有一个焊接片或压力终端连接器且紧固它于一个地方(例如, 通过螺丝紧紧地栓接或固定), 如果向上翻的焊接片或同等物被提供以紧固线于位置上, 适应10AWG(5.3mm2)或更小导体线路接头处使用接线螺钉除外.

11.2.2.4 11.2.2.5

线路接头应防止转动

除在11.2.2.6注释的以外, 如果导线用于外部电路的区域连接, 出孔箱或线路分隔间内导线的自由长度应是6\或更长.

9

11.2.2.6 11.2.2.7

如果证实较长导线的使用可导致负面条件, 导线在长度上可小于6\

线路接头处的接线螺钉不应小于No.10, No.8螺丝可用在连接14AWG(2.1 mm2)或更小导体的接头处, 以及No.6螺丝可用在连接16或18AWG(1.3或0.82 mm2)导体的接头处除外, 见11.2.2.8.

11.2.2.8

应该注意, 根据ANSI/NFPA 70国家电器准则, 14AWG(2.1 mm2)是可用于分支电路线的最小导体, 可以预期最小导体位于接头处以连接电源线.

11.2.2.9 为接线螺钉而攻螺纹的接头片应是不小于0.05``(1.27mm)厚的金属, 在金属里至少要有两条完整的螺纹, 如果自攻螺纹有适当的机械强度, 小于0.05``(1.27mm)但不小于0.03``(0.76mm)厚的特别合金片是可以接受的除外.

11.2.2.10 如11.2.2.9所述, 来自库存已成形的接头片有最小要求的厚度, 可在自攻螺纹孔处让金属挤压成形以为绕线螺丝提供两条完整的螺纹.

11.2.2.11 11.2.2.12

在螺丝头或垫圈下, 向上翻的焊接片或杯形垫圈应能保留11.2.2.2中指定尺寸的电源导体. 接线螺钉应攻螺纹于金属内.

11.2.3 接地端子和导线 11.2.3.1

使用爱迪生螺丝壳型灯座, 或单杆电掣, 或不同于自动控制超流保护装置的永久连接器具, 应有一鉴定的端子或导线以连接电源电路接地导体. 鉴定的端子或导线应能电连接灯座螺丝壳及没有电掣的螺丝壳, 或连接没有标记OFF位置不同于自动控制单杆型超流保护装置.

11.2.3.2

连接接地导体的端子应是白色金属或电镀成白色的金属, 应易于与其它端子相区别, 或者端子的正确识别应以一些其它方式清楚地显示, 如在附加的线图解上. 用于连接接地电源导体的导线应是处理光洁的白色或自然灰色, 且应与其它导线易于区别.

11.2.3.3 11.2.3.4 11.2.3.5

仅用于设备接地导体连接的绝缘导线表面应是有或没有一条或多条黄色带的绿色, 且没有其它导线如此识别. 仅用于连接设备接地导体的端子应能稳固特别应用尺寸之导体, 符合ANSI/NFPA 70国家准则.

用以连接设备接地导体的接线螺钉应有一个绿色头, 绿色头是六角形, 带有沟槽的或两者有之. 用以连接此导体的压力导线连接器应能容易识别, 如标记 “G”, “GR”, “Ground”, “Grounding”或类似的, 或在器具之线图解上提供标志. 接线螺钉或压力导线连接器应予以标定以至器具维修过程中,它不可能移动.

12. 12.1 12.2

内部布线.

器具部件间的内部布线和连接应被密封或保护,如果柔韧性是重要的,使用一定长度的软线以便外部连接除外.

为了达到这些要求之目的,器具的内部布线可认为是所有交叉连接线路,它来自线连接器具电源线进入外壳的点,或来自固定器具电源连接之线路端子或导线,即使如此,这些也可以是软线的形式.

12.3

如果判断导线是磁线,根据7.8布线可以接受,则绝缘线和导线接地连续性的保护,如12.1所要求,可以认为存在.如果导线在外壳内是固定的以至它不可能遭受应力或机械滥用,则内部布线不如此保护是可以接受的.

12.4

除非判断它是非绝缘带电部件,器具(包括接地导体)的绝缘内部布线应由适用于特别用途的导线组成,当考虑如下有关方面时:

a) 线路可能经受的温度和电压;

b) 暴露于油,油脂或其它在绝绿体上可能有毒影响的物质中; c) 暴露于湿汽中;

d) 可能经受的其它条件.

12.5 12.6 12.7

用于内部布线的热塑绝缘线应是标准的建筑电线,或是有绝缘用途的器具导线原料.

线路应予保护,防止接触锋利边(包括突起的螺丝螺纹),毛刺/翅片/活动部件,以及可磨损导体绝缘的因素.

在整个外壳内绝缘线穿过金属片墙的孔应有一圆滑套管或应有光滑的表面,没有毛刺/翅片/锋利边及类似的,导线可以承受在其上面以防止绝缘体磨损.

12.8 12.9 12.10

在器具的外壳内绝缘线可以分支以及穿过金属墙里的单个开口. 所有的拼接和连接应予以机械紧固,且应具备有效的电接触.

焊接连接应具有机械稳固性.如果焊接连接的特性和/或位置可能会使焊接发生松动,以及如果此焊接的松动会导致带电部件的接地或短路,或导致其它负面条件,则在焊接前,连接应予以机械紧固.

10

12.11 12.12 12.13 12.14

如果松动会导致火险,电击或伤人危害,线绕螺丝或螺母应提供装置以防止由于振动而产生的松动. 如果使用末端向上翻的铲形焊接片或密封环形焊接片,可不考虑发生火险,电击或伤人危害. 除非间隙不能减小以造成火险,电击或伤人危害,对于相关的电线,其拼接应提供绝缘同等物.

为了确定由纤维,热塑或其它原料组成的拼接绝缘体是否可以接受,需考虑的因素有绝缘特性,抗热和抗湿特性以及类似的.热塑绝缘带包裹一锋利边是不可接受的.在其电压和温度额定值限制内绝缘拼接装置是可以接受的.

12.15 成股的内部布线应如此连接线绕螺丝以至松散的线路束能防止接触与它不同极性的带电部件以及其它固定金属部件.这可通过使用压力热连接器,焊接接线片,波形眼孔,焊接所有的线路束于一块,或其它类似的方式予以实现.

12.16 内部布线套管--------如果安装套管孔的边缘是光滑的,没有毛刺/翅片和类似的,则在器具内的任何地方可使用氯丁橡胶或聚氯乙烯套管.

13 带电部件 13.1 13.2

带电部件应是银/铜/铜合金或其它有类似效果的原料. 带电部件可以使用电镀的铁或钢: a) 在正常使用中温度超过100℃(212°F), b) 在马达或相关联的调节器内, c) 如果根据5.1可以接受.

粗陋的(未电镀的)铁或钢是不可接受的,上述的限制不适用于不锈钢和其它防腐蚀合金.

13.3 13.4 14 14.1 14.2

如果移动可导致间隙减小至最小可接受值以下,则非绝缘带电部件应紧固在底座或其固定表面以至它能防止转动或移位. 表面间的摩擦作为唯一的方法以防止带电部件的转动是不可接受的,但为此目的适当地使用锁紧垫圈是可以接受的. 电气绝缘

绝缘垫圈/套管和类似的,以及固定带电部件的底座或支撑物,其应是对于特别运用可以接受的抗湿材料. 在特别运用的有关使用中判断在器具里使用的绝缘材料.如云母,一些模成型化合物,以及某些

耐火材料可用作带电部件的唯一支撑物;非通用的一些其它材料,如氧化镁,当标定或保护以减少伤人危险和湿汽吸收时,可与其它绝缘材料连同使用.如果要求研究以确定作为绝缘体材料的适合性,检查的主要因素是其物理强度,绝缘特性,抗绝缘,抗热质量,其被密封或保护的程度,以及有关电击,火险和伤人危害的其它特征,连同实际使用的条件.有关热老化的影响,需要研究以上提及的所有特性.

14.3 14.4

用于固定或支撑小而脆部件的螺丝或其它紧固物, 绝缘部件不要太紧以至由于扩张和收缩而使此部件破裂或断开.

如果缩水, 水汽吸收或翘曲可导致电流泄漏或其它负面条件, 则硬化纤维可用于绝缘套管, 垫圈、隔板和档板, 但不用作非绝缘带电部件的唯一支撑物. 如果发现热塑原料有物理强度和硬度, 抗热、抗火陷蔓延、绝缘强度, 以及适合应用的其它特性, 则其可用作非绝缘带电部件的唯一支撑物. 有关热老化的影响要考虑以上提及的所有特性.

14.5 15 15.1 15.1.1

较小的模成型部件, 如接头块, 应有物理强度和硬度以至它可经受实际使用的应力. 马达 概述

马达对于特别运用应是可以接受的, 且应能承受器具的 “最大正常负载”, 如27.2.1.1-27.2.25.2所描述, 没有发生火险, 电击或伤人事故.

15.1.2 15.1.3

绕组----马达绕组应能抗水汽吸收, 以一致的方式形成和组装, 如没有松动, 不规则的交叉和拙劣的带子.

关于在15.1.2中的要求, 磁线不要求额外处理以抗水汽吸收, 但槽纤维衬垫, 布绕包裹和类似的水汽吸收材料应让其饱和或其它处理以抗水汽吸收.

15.1.4

刷支架组装应予构造以至如果碳刷磨损至最大可能程度, 弹簧或其它组装部件不应使带电部件和金属部件间的要求间隙失效, 或导致带电部件可靠近.

15.1.5 15.2 15.2.1 15.2.2

有热塑线圈形式或热塑绝缘材料的马达应符合42节热塑线圈形式和热塑绝缘材料之要求. 超载保护

使用额定1hp(马力)或更小且趋向于自动控制的器具, 如15.2.2所指定, 应加入热或超流保护装置, 与15.2.5相一致. 在如下任何一个或多个条件下, 器具可认为是自动控制:

11

a) 如果器具的重复起动, 在一个完整的预前循环以上, 限制电掣的一些形式断开电路的地方, 不受任何手动控制. b) 如果在任何一单个预前操作循环中, 马达停止而重新开始一次或更多次. c) 如果一旦接通器具, 马达的最初起动可有意延迟至正常的常规的起动以外.

d) 如果在任何一单个预前操作循环中, 机械负载的自动改变可减少马达速度至重建起动绕组连接电源电路的速度.

15.2.3 15.2.4

如果自动控制搅拌器提供有锁紧转子保护, 与15.2.5相一致, 则可认为其符合15.2.1.

冰淇淋冷冻器(桶形), 黄油搅乳器或面制品混和物挤压器, 它们的马达应符合15.2.5锁紧转子保护.

例外: 如果当冰淇淋冷冻器、黄油搅乳器或面制品混和物挤压器箱和被驱动组件一起冷冻, 让马达通电, 不超过15.2.5规定的温度限

制, 则可认为冰淇淋冷冻器, 黄油搅乳器或面制品混和物挤压器符合15.2.4中的要求.

15.2.5

器具要求的马达超载保护应由下列之一组成:

a) 符合UL2111马达过热保护标准适用要求的热保护.

例外1: 有控制器的器具, 其控制器积极可靠地限制器具操作时间的长度, 温度测试和耐久测试的时间, 两者均在转子锁紧的条件下进行, 可小于规定的时间值但不应小于器具能操作的时间.

例外2: 仅通过空气驱动扇的方式使空气流通的马达, 其驱动扇完整地附着、锁着或其它方式固定在马达轴上, 则此马达不要求有运转过载保护.

例外3: 如果保护仅防止转子锁紧条件, 杆遮蔽的马达, 其在锁紧转子和空载电流间的比率为2:1或更小, 其在锁紧转子和空载电流间的差异为1A或更小, 可认为此马达有可接受的过载保护.

b) 在锁紧转子的条件下, 当如器具内的使用测试马达时, 阻抗保护符合UL2111马达过热保护标准. c) 通过测试显示等同于(a)中规定的其它保护.

15.2.6

作为器具部件的马达保护装置(是否要求有此装置)的功能不应导致火险或伤人事故. 通过如下确定其可行: a) 限制的短路测试符合UL2111马达过热保护标准, 以及下列之一或其组合.

1) 15.2.1(对于自动控制的器具)

2) 32节持续操作测试(对于短暂接触电掣驱动的器具) 3) 33节异常操作测试(有聚合物外壳的器具)

4) 40节便携式器具聚合物原料的外壳(有聚合物外壳的器具)

b) 装配有自动复位或用户重设超载保护装置的器具, 三个代表性器具的每一个应通电激活, 让转子停止直至超载保护装置

打开, 当继续通电时, 转子不再停止, 然后让代表性器具冷却直至超载保护装置关闭. 代表性器具不应自动重新起动或有偶然重新起动的可能性. 要求特殊而故意的行动以重新起动代表性器具.

16 16.1 16.2 16.3

电掣

电掣应适合于特别应用, 当电掣正常使用时, 应有不小于其能控制负载的电流和电压额定值.

对于控制马达的电掣可用16.1中的要求, 要求电掣适合用于马达负载或有不小于控制马达的适当额定值.

如果当通电时, 器具有移动部件可能导致伤人, 不同于短暂接触电掣的马达控制电掣, 在器具上应有清楚标识的OFF檔位, 或ON和OFF檔位. 电掣的OFF文件位应标记下列一个或两个: a) b)

“OFF”字或类似的(如 “STOP”) 图16.2显示的标志:

当区别时, 电掣的ON文件位应标记下列一个或两个, 通过电掣OFF档位的标志加以确定: a) b)

当电掣的 OFF文件位标记“OFF”字, 或其类似的(如 “STOP”), 在ON文件位标记 “ON”字或其类似的(如 “START”). 当电掣的OFF文件位标记图16.2显示的标志时, 在ON文件位标记图16.1显示的标志.

也可见44.1.6.

16.4 16.5 16.6

如果便携式器具使用额定值大于1/3马力的马达, 在器具里应给马达提供马达控制电掣. 器具不应使用穿线电掣.

用于开关操作的手动线连接单杆电掣, 控制马达的三端双向可控硅开关组件, 或其它控制装置应与电源线的非接地导体相连接. 表11.1规定了电源线导体的极性识别.

17

电容

12

17.1 电容马达的电容和横向连接线的电容(如消除无线电干扰的电容)应遮盖在外壳或容器内, 这可保护金属片免遭物理损坏, 防止由于电容失效而产生火陷或热熔原料的飞溅. 除在17.2和17.4注释的以外, 容器应是有平均厚度0.02\的钢片或应予以构造以承受同等的保护.

17.2 如果电容安装在遮盖器具其它部件的外壳里, 以及如果对于带电部件此盒, 箱和类似的可以接受, 电容的容器可以是小于17.1提及厚度的金属片或其它合适的材料.

17.3 在正常和异常使用条件下, 使用比氯化润滑油更易燃绝缘中介的电容不应产生或增加火险或电击危险, 应予保护防止绝缘中介的抽出.

17.4 有排气孔装置电极电容的各个外壳要求提供保护以防物理伤害, 最小外壳厚度要求不适用. 如果根据下列情形发现可以接受, 无排气孔装置以及在电容外壳和马达间没有大于1/16\(1.6mm)宽开口的电极电容各自外壳不需符合17.1给定的外壳厚度要求. 几个电容样办以通常的方式固定, 棉在外壳开口周围, 经受高压以导致失效. 如果电容失效而使棉着火, 则结果不可接受.

17.5 18 18.1

不同于马达电容的电容额定电压在器具的使用过程中不应小于电容遭受的最大稳态电势. 间隙

低压电路----分类为低压电路的电路, 是最高不超过42.4V开路电势的电路, 电势由初级电池, 标准2级变压器, 变压器和固定阻抗的组合体提供, 其作为一个组件, 符合2级变压器所有性能要求.

18.2 来自电源在18.3中分类为线压电路的电路, 其通过连接与电源电路串联的阻抗作为限制电压和电流的方式, 可认为此电路不是18.1所描述的低压电路.

18.3 18.4

线压电路----为此标准之目的分类为线压电路之电路是电路特征超过低压电路且最大电势为250V的电路.

所有连接不同电路(线压, 低压)的非绝缘带电部件应相互有间隙, 好像它们是极性相反的部件, 符合18.6和18.7中的要求, 且应在相关的高压基础上进行判断.

18.5 18.6

极性相反非绝缘带电部件间的间隙以及此部件与使用中可接地固定金属部件间的间隙不规定为18.1分类为低压的电路部件. 线压间隙----极性相反线路接头(见11.2.2.1)间的间隙, 线路接头和任何其它不同极性非绝缘金属部件(固定的或活动的)间的间隙, 应不小于接头和其它不同极性非绝缘带电部件间1/4\适用于隔离金属部件插入处间隙总和).

18.7 除在18.9和18.11注释的外, 极性相反非绝缘带电部件间的间隙, 非绝缘带电部件与外露被人接触或可接地固定金属部件间的间隙, 非绝缘带电部件与次级电路里非绝缘(或绝缘不可接受)部件间的间隙不应小于表18.1指定的数值. 如果非绝缘带电部件未固定在其位置上(通过不同于表面间摩擦的方式), 或如果可移动的金属部件靠近非绝缘带电部件, 其结构要保持要求的最小间隙.

18.8 对于合并两个或更多不同尺寸马达的器具, 可使用表格18.1, 在各个马达里的间隙以马达的大小为基础进行判断, 在器具里任何地方的间隙以器具里尺寸最大的马达为基础进行判断.

18.9 18.10

在18.6中给定的间隙要求不适用于器具零件的固有间隙, 如按扣电掣; 此间隙在零件要求的基础上进行判断.

对于未额定马力的马达, 在15.2.1和表格18.1的应用中, 使用ANSI/NFPA70国家电气准则的适当表格, 该准则给定了马达马力和其满载电流间的关系. 对于通用马达, 如果器具标记仅使用交流电, 可用适合于单相交流电马达的表格; 否则, 可用适合于直流马达的表格.

18.11 如果绝缘的固定金属部件插入或靠近极性相反带电部件之间, 带电部件和外露的固定金属部件之间, 或带电部件和可接地的固定金属部件之间, 在绝缘的固定金属部件和以上提及的其它任一部件间的间隙可不小于3/64\在绝缘的固定金属部件和其它两个部件的总间隙不小于表18.1指定的数值.

18.12 在18.3指定的除外,间隙处使用的硬化纤维或类似材料的绝缘线或档板,其厚度不应小于 1/32\(0.8mm),且应予以标定或此材料不会被电弧负面影响,否则是不可能接受的;不小于1/64\(0.4mm)厚的硬化纤维可连同不小于要求的单独空气间隙50%的空气间隙一起使用除外.

18.13 18.14

如果经过研究发现对于特别应用是适合的, 小于18.12指定厚度的绝缘材料可以使用.

有关线路板, 其极性相反电路(不同于低低电路)间的间隙小于那些要求的值是要以接受的, 假如间隙情形如下:

a) 间隙位于有保形涂层线路板的一部分上, 涂层符合UL746C在电气设备评估中使用----聚合物原料标准中的要求, 以及在

28.6中描述的抗电压绝缘测试.

13

b) 间隙位于电阻负载的一边以至电阻负载一边到线另一边的短路不会导致电阻功率消耗超过电阻功率额定值. c) 符合UL244A器具固态控制间隙要求.

d) 符合UL840电气设备绝缘同等物包括间隙和爬电距离之适用要求.

19 19.1 19.1.1

接地 要求接地.

下列器具类型应有接地规定: a) 在潮湿处使用的器具(见4.8.1). b) 户外使用的器具.

c) 在大于150V电路上使用的器具.

例外: 使用电势为240V或其它任何大于150V电势的器具提供有符合19.2.2的接地装置, 除非器具上标记的额定值是120/240V, 以及

器具被导线连接120V电路, 或器具其它标志批示其连接150V或更小的电路.

19.2 19.2.1

连续性

如果器具上有接地装置, 无论是否要求, 在任何维修过程中外露被接触以及可能通电的外壳内所有外露固定金属部件和固定金属部件应与接地装置相连接. 此处提及的维修维修意指用户维修, 不是指合格的维修人员进行修理.

19.2.2

下列可认为已构成接地装置:

a) 在被金属密封的线路系统永久连接的器具里----器具金属外壳里的顶出器或类似开口.

b) 在被非金属密封的线路系统(例如, 非金属包裹的电缆)永久连接的器具里----设备接地端子或导线. c) 在线连接的器具里----导线里的设备接地导体.

19.2.3 19.3 19.3.1

标记有双层绝缘的器具不应有接地装置. 接地识别

柔韧线的接地导体应是有或没有一条或多条黄色带的绿色. 接地导体应通过在任何不包括电源线的维修过程中不可能移动的螺丝方式或其它类似的方式紧固在器具的框架或外壳上. 勿单用焊接紧固接地导体. 接地导体应连接接地型插头的固定组件, 在便携式手导或手持器具上的接地组件可以是移动的自动复位型除外. 此节提及的维修包括的维修人员对器具进行的维修.

19.3.2 20 20.1

如果在器具上配备接地装置, 即使不要求, 它应符合该标准此节的有关要求. 带电部件的溢流

当如下行为会导致火险或电击时, 柜顶式器具应避免这些行为. 应通过下列测试确定其可行性, 它们是42A节带电部件溢流测试, 42B节经受曲折部件质量降级恶化测试, 42C节不经曲折部件之可靠性测试, 以及42D节绝缘阻抗测试: a) 液体溢流进入器具的电气或马达外壳(42A.1). b) 液体汲取进入器具的电气或马达外壳(42.2).

c) 定时器电掣, 或浮体/压力操作电掣的故障, 保护罩或隔板的恶化或损坏, 或密封物和垫圈的恶化和耐久性, 导致液体进

入器具的电气或马达外壳(42B, 42C和42D节).

20.2 20.3 20.4 21 21.1 21.1.1 21.1.2 21.1.3

如42A.2重新安置. 如42A.1重新安置.

如果作为器具一部分的液体容器失效会导致火险或电击,容器应是与在其内使用液体相一致材料. 防伤人保护. 概述.

如果用户对器具的使用和维修会导致可能的伤人危害,应提供保护以减少此条件至可接受程度. 在利用21.1.1的要求中,应考虑合理预见的器具误用.

保护装置、安全释放装置,联销及类似的,以及是否要求此种装置,由研究整个器具,其使用特性,以及非疏忽而产生的伤人可能性而予以确定.研究包括任一零件故障之考虑,但一次不多于一个零件,除非故障由另一个引起.如果研究显示特别部件能导致伤人危害,需对该部件之可靠性予以调查研究.

21.1.4

如果电子部件的故障或破裂-------如位于产品任一电路里“OFF”控制的丧失或未预期的操作------导致增加伤人危险,电路应

14

符合UL991使用固态装置有关安全控制的要求.一次只考虑一个故障.

21.1.5

特别测试,结构,标志,保护装置和类似的对于一此器具是详细的.此详细要求适用于一般结构; 不包括在此的特定特性和器具需予以各别的考虑.

21.1.6

外壳, 框架, 保护装置, 手柄或类似的不应太锋利以在正常维修和使用中构成伤人危险.

例外1: 需执行工作功能部件的一部分或局部不需符合此要求.

例外2: 图7.1说明的探针不能接触部件的一部分或局部不需符合此要求. 21.1.7 21.2 21.2.1

通过使用测试程序, 设备, 以及UL1439设备之边缘锋利测试要求中描述的接受标准而确定符合21.1.6中的要求. 附件

制造备用或制造商推荐的用于基本器具的各种功能附件应包括在器具的评估里. 除非制造者推荐的不只一个附件一次性被评估.

21.2.2 21.2.3

包含基本器个和不同附件作为完整电器投于市场的包装, 其伴随和印刷品应批示什么附件用于基本器具.

如果附件与基本器具分开包装和投入市场, 以及被基本器具的制造商推荐使用, 它应有一个分配目录号(或同等物). 另外, 与基本器具一起包装的信息数据应通过目录号, 系列号或类似的来识别用于基本器具上的附件. 使用附件的基本器具, 其识别[目录号, 型号, 系列和类似的]应出现在下列位置: a) 在装有附件的包装上.

b) 提供给附件的信息材料上或附件本身上.

例外: 用于基本器具特定类型所有型体上的附件, 在装有此附件的包装上可标记 “用于(公司名称) (基本器具类型).”

21.2.4 21.3 21.3.1 21.3.2

适用于附件的重要保护装置应与附件一起包装. 活动组件

器具的外部活动部件和其附件应由此种原料和方式构造以减少故障, 不经意脱落, 部件松动等能造成伤人危险的可能性. 为确定有系列马达的器具是否符合21.3.1的要求, 不外加负载以1.3倍额定电压操作器具1分钟. 测试后, 能导致伤人危险的部件不应松动.

21.3.3 21.3.4

使用活动部件的器具, 如果活动部件松开会导致伤人危险, 在使用条件下应提供一个装置以保留该部件在其位置上. 使用外部活动部件和有 “stop”文件位电子控制之器具, 其部件的单个故障能导致未预期的操作, 则该器具应设有一个红灯, 仅当器具通电及马达在停止位置但未 “OFF”时红灯闪亮.

21.4 21.4.1 21.4.2

稳定性

柜顶式器具的稳定性应是这样, 当在器具的正常使用过程中可能遇到的任何位置, 包括在操作前后遇到的位置不易翻倒. 为了确定器具是否符合21.4.1的要求, 让马达关闭之器具放置在21.4.4描述的与水平倾斜面上. 如果, 然而当器具直立在水平面上时, 器具会倾斜10°角, 器具的一部分不与支撑面下沉接触而接触水平面, 则让器具放置在水平支撑面上, 通过10°以最不利的方向倾斜. 如果器具没有翻倒, 则认为结果可以接受. 以最不利条件测试组合器具, 一次使用一个附件.

21.4.3

在正常使用中被用户灌注液体的器具, 灌注水至其额定容量, 或如果没有标记灌注至顶. 没有罐在其位置上而测试开瓶器. 空载测试色拉制造机或食物研磨机.

21.4.4

在最不利的条件下但器具不能通电而进行测试. 器具放置在斜面上, 所有的门, 抽屉, 及其它移动或调节的部件处于降低稳定性的位置. 如果在水平面上进行测试, 以稳定性最小的方向倾斜器具. 当器具在如下情形时, 在所有可能遇到的位置测试器具:

a) 操作前组装或准备的位置-----例如, 加食物或功能附件前器具部件的位置; b) 用于执行其功能的一个所处的位置-----例如, 搅拌, 或混和; c) 操作后拆卸或清洁的位置-----例如, 移动功能附件.

21.4.5 21.5 21.5.1

尺寸大小可高速的器具, 调节到最可能使它翻倒的位置. 稳定性-----落地式推车和支架.

当经受21.5.3-21.5.10的要求时, 在结构中使用聚合物原料的落地式器具推车或支架应经受21.5.52描述的温度选性条件而没有可导致器具推车或支架执行功能不可接受的缩水,翘曲或其它聚合物原料的变形. 例外:聚合物装饰部件或类似的部件应符合40.2.2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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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5.2 21.5.3 21.5.4

完全组装好的器具及推车或支架应放置在空气流通的烤箱里7小时. 烤箱温度保持在70°C(158±F). 在测试中勿操作器具. 在21.5.2描述的温度稳定性测试过程中, 用于附随推车或支架的器具放置在推车或支架上, 与推荐的结构一致.

当把推车或支架放置在与水平成10°角及最可能产生翻倒位置的斜面中心时, 器具在其位置上且重量为10Lb或更多的推车或支架不应翻倒.

21.5.5 在21.5.4提及测试在最可能产生翻倒的条件下分开进行. 如果器具放置在支架或推车上, 用于器具上的所有附件或选择物都应予以考虑.有或没有器具的 仕车或支架.应安排在其预期位置,所有的门,抽屉、小脚轮,轮子和其它配件在稳定性最小位置.以最可能使推车或支架,或器具与推车或支架的组合体产生翻倒方向倾斜组装体.脚和其它支撑方式可被阻塞以防止推车或支架滑动.

21.5.6 地面支撑推车或支架应物造坚固以至当它经受不到负荷时可导致伤人危险永久变形或损坏不会发生:

a).施加三倍于器具负载的重力或100Lbf(444.8N),究竟哪一个更大,且分布平均的负载25Lbf(111.2N)施加于每个货架或抽屉上.抽屉应充分打开.

b).50Lb(222.4N)的力施加儿童可触及的件上1分钟.

21.5.7 为确定符合21.5.6(a),把器具放置在推车或支架上,附加的重量加于器具顶上.每个货架或抽屉,如果有,施加25Lbf(111.2N)一致负载.如果在推车或支架的结构中使用聚合物原料,在21.5.1提及的温度稳定性测试之前后进行测试.施加负载1分钟,推车或支架处于室温.

21.5.8 为确定符合21.5.6(b),通过直径为2\(50.8mm)圆柱底施加力.力施加于货架、抽屉.用暗销接合的支撑架,或地面30\内且可能支撑儿童重量的一些或人武部的类似部件上. 施加负载1分钟, 推车或支架处于室温.

21.5.9 推车或支架应经受5ft-lbf(6.8N.m)的单个撞击而没有产生伤人危险或负面影响稳定性. 施加力于支架或推车的任一部分上, 与21.5.10简述的测试程序一致.

21.5.10 通过从一个高度摇摆直径为2\重1.18lbs(0.535kg)的钢球给予撞击力, 此高度可使钢球产生21.5.9, 40.5.3.5及说明适当测试仪器的图40.4所规定的撞击能量.

21.5.11 21.6 21.6.1 21.6.2

为了器具的机动性装配有轮子或小脚轮的器具推车或支架应使用不同于摩擦的机械装置以紧固轮子或小脚轮在一个地方. 外壳和保护装置.

在21.6.2陈述的例外, 可产生伤害的活动部件应予以密封. 也见21.6.4.

有必要外露执行工作功能的活动部件不需密封, 但应是必须时且提供保护装置, 保护装置的界限以下列因素为基础: a) 需要外露的程度. b) 活动部件的锋利性. c) 不经意与之接触的可能性. d) 活动部件的速度.

e) 身体部分或衣服被活动部件危害的可能性.

有关器具的操作和其合理可预见的误用要考虑这些因素.

21.6.3 判断保护装置的可接受性, 其考虑的因素为: a) 不用工具的可移动性. b) 用户维修可移动性. c) 强度和硬度. d) 完整性

e) 额外个人伤害危险之产生, 如夹点.

f) 由于用户维修(如清洁和疏通)增加的需要, 额外处理的必需性.

21.6.4 21.6.5

如果活动部件不能被图7.1说明的探针接触, 则可认为其密封可以接受.

如果可导致伤人的明显活动部件的完整保护装置使器具的使用失效, 如小刀的切割刀片. a) 应提供适当的控制.

b) 在说明小册子上应有适当的警告标志告诉用户防止潜在的伤人危险.

21.6.6

用图7.1陈述的探针应不可能开动联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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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6.7 21.6.8 21.7 21.7.1 21.7.2 21.7.3 21.7.4

填料机械结构, 手动的或自动的, 应予构造或保护以减少操作员手指在能承受伤害区域的可能性或必需性至可接受的程度. 当有必要进行器具的持续手动填料时, 应提供一个推动器. 电掣, 控制及联锁.

不应使用自动起动器具的装置, 除非能证明自动起动不能导致伤人危险.

如果可移动部件或类似的可因自动起动或马达的重新起动而产生伤人危险, 在21.7.1的要求有必要使用联锁. 非短暂接触型主要开/关电掣的OFF档位应能使操作员通过目视检测确定该器具是关闭的.

如果通过保护装置的移动开动联锁, 当电掣允许被保护部件操作时, 结构应使保护装置在其位置上. 保护装置移动, 结构应符合21.7.6.

21.7.5 21.7.6 21.7.7 21.7.8 21.7.9 21.7.10

对于多用途器具, 一个功能的电掣操作不应在另一个功能产生伤害危险. 应标定联锁的驱动器以至不经意的操作是不可能的.

在21.7.6描述的驱动器可通过切口, 肋状物, 档板或类似的予以保护. 在正常使用的操作中应方便操作员使联锁有意失效. 在器具的正常使用中, 能积聚的食物原料不能使联锁失效. 联锁不能容易失效: a) 没有损坏器具.

b) 没有使线路连接或更换. c) 通过使用易得到的原料.

21.7.11 使用有自动脉冲功能(如搅拌器上冰冻脉冲功能)电掣的器具应予构造以至在脉冲间片不会完全停止转动. 仅当器具在OFF文件位时, 叶片完全停止转动.

例外1: 当脉冲间的时间最大是1秒时, 使用有自动脉冲功能电掣的器具符合要求之界限.

例外2: 如果当自动脉冲功能被激活时, 使用可视批示告诉用户, 如灯或激活机械电掣的按键, 则使用有自动脉冲功能电掣的器具符合

要求之界限.

21.8

温度测试

21.8.1 在温度测试过程中, 可被用户接触的器具表面上温度不应超过表21.1指定的数值. 21.9 21.9.1 21.9.1.1 21.9.1.2 21.9.2 21.9.2.1

器具 所有的刀具.

刀具应提供有一个短暂接触电掣, 该电掣在ON档位不能被锁住.

在21.9.2.2和21.9.2.3提及的保护装置、切口或机械联销应经受刀具可能遭受滥用. 线连接刀具.

电掣安置在便于积极控制的位置,且应提供有保护装置、切口,弹弓力度或类似的已使刀具不可能被操作员不经意激活、或当刀具停止在1\厚的边缘表面时,不可能模仿切割木板.

21.9.2.2

在刀具的外部表面上应提供永久易读的警告标志指示当处理刀片时要断开导线; 如果提供有积极的方式防止电掣的不经意操作, 此标志经以忽略例外.

21.9.2.3

如果提供有积极的方式防止电掣的不经意操作, 如21.9.2.2所批示, 标志如: “在处理刀片前设法关闭”或类似的, 应提供在刀具的外部表面上, 如果符合21.9.2.2的要求, 此标志要以忽略例外.

21.9.3 21.9.3.1

电池带动的刀具. 电池带动的刀具应提供:

a) 积积方式以防止不经意的操作.

b) 电气或机械锁闭以在处理刀片时防止运作.

21.9.3.2

在刀具的外部表面上应提供永久易读的警告标志指示当处理刀片时电掣被锁住在OFF檔位.完成此功能的机械结构,其OFF文件位应清楚地标志且易被操作员看见.如果OFF文件非常明显,标志OFF可以忽略.也见46.2.5.

21.9.4 21.9.4.1

搅拌器.

应提供积极方式(不单是摩擦)以在任何正常操作档位过程中防止搅拌器切割组装从搅拌容器上脱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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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9.4.2 21.9.4.3

为确定结构符合21.9.4.1,容器组装放置在底座上,该底座在允许正常操作任何位置.

搅拌器或搅拌型饮料混和器之顶部开口容器应提供一个或两个盖子,盖子中心开口.对于一个盖子或两个盖子的最大盖子,其中心开口尺寸应不大于2 /5/8\或不小于1\

21.9.4.4 21.9.4.5 21.9.4.6

使用活动部件的器具,如果它脱下会导致伤人危险,在使用条件下应提供一个装置以保留部件在其位置上. 在正常使用过程中,搅拌容器不应破裂.

为了确定顶部开口容器是否符合21.9.4.5, 搅拌容器被安装在测试装置器里, 如图21.1所描述. 每个容器样办, 见21.9.4.8, 要经受三个冰块儿的撞击. 当开动时, 每次释放一个冰块直至其消耗完, 然后释放另一冰块, 总共三次. 容器起初是干的, 所处室温为77±3.6°F(25.±2°C).

21.9.4.7 每个冰块的尺寸如27.2.13.1中所规定, 冰块由蒸馏的非汽水组成, 在测试前温度保持在32°F(0°C)或更小. 当从储藏室拿出冰块时, 5分钟内要使用它.

21.9.4.8 总共三个容器测试如下:

a) 对于多速搅拌器, 每个容器以高, 中和低速进行测试(每个速度 一个冰块).

b) 对于双速搅拌器, 以高速使用两个容器, 以低速使用一个容器. c) 对于单速搅拌器, 使用三个容器.

21.9.4.9 为了确定顶部封密搅拌容器是否符合21.9.4.5, 搅拌器如21.9.4.6-21.9.4.8提及的进行测试, 不使用图21.1所示的测试装置器例外. 替而代之的是在开动搅拌器前冰块放置在容器里.

例外: 如果马达停止, 搅拌器继停止运转, 然后重新开动以免除冰块. 如果停止继续, 加1 OZ(30ml)的水. 21.9.5 21.9.5.1

食物处理器

如果填料开口的平均内部直径(最大和最小尺寸总数的一半)小于2 1/2\没有尺寸大于3\切割器在开口平面下凹进不小于4\食物处理器可考虑符合21.6.7中的要求. 如果平均内部尺寸减少至2\日50.8mm), 距离可减小至3 1/2\

21.9.5.2

对于有拆卸斜槽的食物处理器, 拆卸斜槽应符合21.9.5.1填料开口尺寸.

例外: 如果拆卸开口的结构是这样, 即任何活动部件通过开口可以靠近, 不会产生伤人危害, 拆卸斜槽不需符合此要求. 21.9.5.3

食物处理器应提供一个盖子驱动的联锁以限制靠近能引起伤人危险的活动部件. 联锁安排应符合如下每个条件: a) 当移动盖子时, 活动部件应在4秒钟内停止.

b) 如果盖子能开动联锁电掣, 而盖子没有正确锁紧在其位置上, 到活动部件的任何进入口, 其活动部件能由排列产生, 则

开口在碗和盖子之间应有不大于1\的最大垂直尺寸. 使用1lbf(4.4N)力以移动盖子.

21.9.5.4

被21.9.5.3要求的联锁系统, 如果提代有一个, 它包括制动系统, 应能以预期的方式完成10,000个操作周期而没有故障. 测试开始及其完成, 不应超过4秒钟停止时间, 应进行测试以符合下列各个条件: a) 在空载条件下, 器具应在最大速度文件位运作直至其达到最大速度. b) 使用能导致是长停止时间的叶片.

c) 循环率应是这样, 即马达温度不会超过27节下沉温度测试中得到的绕组温度. 例外: 离心窄汗器的联锁系统应能完成6000个操作周期.

21.9.5.5 21.9.6 21.9.6.1 21.9.6.2 21.9.6.3 21.9.7 21.9.7.1

提代给食物处理器的S叶片和切割叶片组件应有茎, 指孔, 夹子, 手柄或类似的以在插入和移动中减少切割型伤害危险. 食物切削器

食物切削器应提代有一个盖子驱动的联锁, 联锁符合21.9.5.3中的要求.

在21.9.6.1提及的联锁系统, 如果有一个, 它包括一个制动系统, 应根据21.9.5.4中的要求进行测试, 不包括(b). 提供给食物切削器的S叶片应有茎, 指孔, 夹子, 手柄或类似的以在组件的插入和移动中减少切割型伤害危险. 肉磨碎机和糊状物挤压附件.

如果手动填料漏斗或管状开口的平均内部直径(最大和最小尺寸总数的一半)小于2 1/2\没有尺寸大于3\或如果在非移动保护装置里开口的最大直径小于2 1/2\在开口的下面下, 切刀凹进不小于4\由磨碎机或糊状物挤压附件可认为符合21.7中的要求. 如果平均内部直径减少至2\到切刀的距离可减少至3 1/2\

18

21.9.8 21.9.8.1

咖啡磨碎机.

咖啡磨碎机的外壳可认为符合21.1.1中的要求, 如果: a) 在填料口:

1) 直径小于2 1/2\或开口的最大对角尺寸小于3\能导致伤人危险活动部件的最大极限从开口而最

近边缘凹进不小于3 1/2\

2) 当盖子打开时, 提供的保护装置不允许靠近能引起伤人危险的活动部件. b) 在卸料口:

1) 直径小于2 1/2\或开口的最大对角尺寸小于3\能导致伤人危险活动部件的极限从开口面的最近

边缘凹进不小于3 1/2\能导致伤人危险活动部件的最大根从开口面的最近边缘凹进不小于3 1/2\

2) 在外露而有伤人危险的点, 提代保护装置以限制最大开口宽度至3/8\能导致伤人危险活动部件的最近点

从保护装置的最近边缘凹进最小1/4\保护装置即其限制开口至3/8\的地方. 3) 当移动卸料容器时, 提供的保护装置自动盖住开口.

4) 卸料口在水平面里, 其直径小于2 1/2\或最大对角尺寸小于3\从能引起伤人危险的活动部件到

开口平面最近边缘的距离不小于2\当直径为3/8\的杆插入开口3 1/2\或更小时, 它不能接触能导致伤人危险的活动部件.

21.9.9 21.9.9.1

蔬菜撕碎机/切片机和离心榨汗机.

与21.6.7中的要求相一致, 蔬菜撕碎机/切片机或离心榨汁机应符合下列要求: a) 手动真料斗开口之喉咙内部直径, 或其它任何开口最大3\b) 可导致伤人危险的活动部件在开口之喉咙下面下最小4\

例外: 如果填料开口之喉咙平均内部直径(最大和最小尺寸总数的一半减少至2\在开口之喉咙平面下到活动部件

的距离最小3 1/2\

21.9.9.2 同时装配有3\和5\缓127mm)填料开口的蔬菜撕碎机或切片机应提供一个完整安装的食物推进器. 释放后推进器应自动返回关闭位置. (例如-----重力偏斜的, 弹弓负载的及类似的).

21.9.9.3 有拆卸斜槽的蔬菜撕碎机或切片机, 拆卸斜槽应符合21.9.9.1填料开口要求.

例外: 如果拆卸开口的结构是这样, 任何活动部件通过开口可以靠近, 不会产生伤人危险, 则拆卸斜槽不需符合此要求. 21.9.9.4

蔬菜撕碎机/切片或离心榨汁机应提供一个盖子驱动的联锁, 联锁符合21.9.5.3中的要求. 联锁系统, 当提供有一个时, 其包括制动系统, 应根据21.9.5.4之要求进行测试, 不包括(b)项.

例外: 圆锥形撕碎机/切片机不要求有联锁装置. 21.9.10 21.9.10.1

冰块轧碎机.

冰块轧碎机的外壳可认为符合21.1.1中的要求, 如果: a) 在填料口.

1) 直径小于2 1/2\或开口的最大对角尺寸小于3\能导致伤人危险活动部件的最大极限从开口面最

近边缘凹进不小于3 1/2\

2) 当盖子打开时, 提供的保护装置不允许靠近能引起伤人的活动部件. b) 在卸料口.

1) 直径小于2 1/2\或开口的最大对角尺寸小于3\能导致伤人危险活动部件的最大极限从开口面最

近边缘凹进不小于3 1/2\

2) 当移动卸料容器时, 提供的保护装置自动盖住开口.

3) 卸料口在水平面里, 其直径小于2 1/2\或最大对角尺寸小于3\从能引起伤人危险的活动部件到

开口平面最近边缘的距离不小于2\当直径为3/8\的杆插入开口3 1/2\或更小时, 它不能接触能导致伤人危险的活动部件.

4) 移动拆卸容器, 如果提供有一个, 在图40.7说明的探针不能接触能引起伤人危险的活动部件; 或者

19

i) 当器具运作时, 作为器具一部分的拆卸容器有效隔离冰块卸料口的可接近性.

ii) 提供一个 “冰块阻塞机构”(作为关闭位置的保护装置), 当机构在未锁住的位置时大量地释放正常固定的轧碎件.

iii) 器具标志靠近阻塞释放控制捏手, 杠杆或同等物, 标志如46.2.15(c)所指定.

例外1) 拆卸开口的这些要求, 不适用于鼓(锥)形冰块轧碎机, 其能导致伤人危险活动部件的前缘不能被用户触及, 能导致伤人危险活动部件的最大速度小于1500转/分钟.

例外2) 拆卸开口的这些要求可不适于使用连枷形锤的冰块轧碎机, 如果:] a) 边枷的末端非常圆滑.

b) 边枷延长不能超过开口平面0.025\c) 提供冰块挡住容器或类似的.

21.9.11 21.9.11.1

棍形混和机.

手持棍形混和机应提供有如下特征的短暂接触开/关电掣: a) 特殊而各别的运动, 除了控制产品外, 应要求能开动电器. b) 运动应不易失效.

c) 要求单个的动作断开电器. d) 电掣在ON档位不应锁住.

21.9.11.2

如果棍形混和机提供有顶部及侧面叶片保护装置, 该装置让叶片经受必要的保护以防触及碗表面的侧面/顶部, 以及防止用户不经意接触叶片, 则认为棍形混和机符合21.6.1, 当直径为3/8\的杆与保护装置垂直放置时, 在顶部及侧面叶片保护装置里的任何开口不会让杆的平底进入. 当直径为5/16\的杆与驱动轴以45°角放置时, 作为评估的选择方式, 在保护装置里的任何开口不会让无长度限制杆的平底接触叶片. 不应以干扰器具预期操作的方式保护底部环形开口.

21.9.11.3 21.9.12 21.9.12.1

在插入和移动过程中, 棍形混和机的切片/切割组件应提供一个装置(如茎, 指孔, 夹柄和类似的)以减少切割类伤害危险. 咖啡粉碎机

咖啡偻碎机应提供一个盖子驱动的联锁以防止靠近能导致伤人危险的活动部件. 联锁安排应符合下列条件: a) 当移动盖子时, 活动部件应在4秒钟内停止.

b) 如果盖子能开动联锁电掣, 而盖子没有正确锁紧在其位置上, 到活动部件的任何进入开口, 其活动部件由错误排列产生,

则开口在碗和盖子之间应有不大于1\的最大垂直尺寸. 使用1lbf(4.4N)力以移动盖子.

21.9.12.2

在21.9.12.1提及的联锁系统, 它包括制动系统, 如果提供有一个, 应能以预期的方式完成6000个操作周期而没有故障. 测试开始及其完成, 不应超过4秒钟停止时间, 应进行测试以符合下列各个条件: a) 在空载条件下, 器具应在最大速度文件位运作直至其达到最大速度. b) 使用能导致最长停止时间的叶片.

c) 循环率应是这样, 即马达温度不会超过27节正常温度测试中得到的绕组温度.

21.9.13 21.9.13.1

糊状物混和机挤压器.

糊状物混和机挤压器在混和室上应提供一个盖子驱动的联锁以防止靠近能导致伤人危险的活动部件. 联锁安排应完成6000个操作周期而没有故障发生.

性能 22 22.1 22.2 22.3 22.4

概述

电压及电流值是均方根值, 除非另有陈述.

有交流和直流额定值的器具, 先接通交流电源再接通直流电源测试它, 除非能实现一个测试可导致最广的操作条件. 让器具接通有最大额定频率和表22.1规定电压的电源电路而进行所有的操作测试, 除非在标准中另有注释.

额定50-60Hz的器具以50和60Hz两个频率进行测试, 性能是依频率而定, 除非可以实现一个测试可导致最广的操作条件. 一般可考虑通用马达不依频率而定.

22.5

在异常测试中提及的布是漂白的奶酪布, 14-15yd2/lb(近似26-28m2/kg), 有在贸易上众所周知的 “32x28算法”, 即是任一平方英吋, 在一个方向32根线而在其它方向上28根线(任一平方厘米, 在一个方向上13根线而在其它方向上11根线).

20

23 23.1

泄漏电流测试.

当根据23.3-23.7进行测试时, 额定120V或240V线连接器具的泄漏电流: a) 对于非接地(两线)轻便而固定的器具不超过0.5mA. b) 对于接地(三线)轻便器具不超过0.5 mA.

c) 对于使用额定24A或更小标准插头的接地(三线)3线或4线固定器具不超过0.75 mA.

23.2 23.3

涉及所有电流包括电容耦合电流的泄漏电流, 可在器具外露导电表面和地面或器具其它外露导电表面之间传送.

测试所有外露导电表面的泄漏电流. 同时靠近测量这些表面到各自及集合接地供应导体的泄漏电流, 以及一个表面到另一个同时靠近表面的泄漏电流. 除非有防电击危险如7.5-7.11所定义之外保护, 可认为它是外露部件. 当表面易被人的一手或双手同时接触时, 可认为表面被同时靠近. 这些测量不适用于认为不会产生电击危险电压下使用的端子.

23.4 如果不同于金属的导体表面用于外壳或外壳的一部分, 用面积为10x20cm(3.9x7.9\的金属铂接触表面而测量泄漏电流. 表面小于10x20cm的地方, 金属铂与表面尺寸一样大小. 金属铂不要保留在位置上太久而影响器具的温度.

23.5 泄漏电流的测量电路如图23.1所示. 理想的测量工具阐释在(a)-(d)中. 对于特别测量, 实际使用的仪表仅需显示相同的数值, 如规定的工具一样. 使用的仪表不需有定义工具的所有特性. a) 仪表有1500奥姆输入阻抗, 阻抗被0.15μf的电容分流.

b) 仪表显示电阻两端电压或电流的满波整流合成波形的1.1倍平均值.

c) 频率在0-100K以上, 测量电路有一个频率特性(电流显示实际数值的比率), 它等于0.015μf电容分流1500欧电阻器的

阻抗与1500奥姆之比率. 在60Hz显示为0.5mA或0.75mA时, 测量误差不超过5%. d) 除非表用于测量电器一部件到另一部件的漏电, 仪表连接在可接触部件和接地电源导体之间.

23.6 用以测量泄漏电流的器具样机, 应在按来样测定的条件下开始, 但其接地导体, 如果有, 在插头处断开. 这个按来样测定的条件是未预先带电, 不同于作为生产测试发生的结果, 有关测量电路(图23.1)如下:

a) 电掣S1断开, 器具接通测量电路, 使用电掣S2的两个位置测量泄漏电流, 器具之电掣装置处于正常工作状态位置. b) 电掣S1闭合使器具通电, 在5秒钟内, 使用电掣S2的两个位置测量泄漏电流, 器具之电掣装置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位置. c) 监视泄漏电流直至热稳定. 使用电掣S2的两个位置确定此测量. 如27节正常温度测试一样通过操作得到热稳定.

23.7 通常样办要经受完整的泄漏电流测试计划, 如在23.6所包含而没有其它测试中断之. 经有关方面的同意, 为了执行其它非破坏性测试, 可以中断泄漏电流测试.

24 24.1 24.2

操作测试.

当模仿预期的使用条件时器具的操作不应增加火险, 电击或伤人危害.

进行测试时, 在制造商说明书里提及的条件, 包括清洁, 保养及配件的使用, 可以被包括或忽略以模仿合理可预见的用户行动.

25 25.1 25.1.1

开始电流测试. 灰士保护.

除在25.1.2和25.2.1注释的以外, 器具应能在预期使用灰士(无时间延迟)保护的电路上开始或运作, 灰士具有与器具应接通分支电路相符的电流额定值.

25.1.2 在25.1.1中的要求不适用, 如果:

a) 器具的结构或其使用的特性使它在安装后可能在相同的分支电路上持续使用. b) 在时间延迟灰士保护的电路上, 器具要正常开始和运作. c) 器具标记与45.8一致.

25.2 25.2.1

其它超流保护.

在25.1.1中的要求不适用于在15A或20A分支电路上使用的家用器具, 但器具应在时间延迟灰士保护的电路上开始及运作, 灰士具有与器具应接通分支电路相符的安培客定值.

25.2.2 在测试中为确定器具是否符合25.1.1中的要求, 器具开始三次, 在测试开始时器具牌室温. 马达的每个开始在代表正常操作开始的条件下进行(正常操作周期的开始, 假如是自动器具), 在连续的开始之间给马达时间以便休息. 如果灰士破裂, 则性能不可接受. 作为器具一部分的超载保护器, 其跳闸也可认为构成不可接受性能.

21

26 26.1

输入测试.

当器具在如27.2.1.1-27.2.25.2描述的最大负载条件下操作时, 以及当接通最大额定电压和额定频率的电源电路时, 测量到器具的输入瓦特或安培超过标记额定值不应大于表26.1显示的偏差.

26.2 26.3

如果器具有各种功能附件, 当操作器具时, 附件可产生最大输入, 则标记的电额定值根据26.1而确定. 见44.1.4和45.3. 当器具经受额外的温度测试, 当负载商标上之额定值(安培或瓦特), 如果不超过表27.1显示的温升, 测量到器具的输入瓦特或安培, 可比标记的额定值小表26.1显示的偏差. 负载周期如温度测试(27.2.1.1-27.2.25.2)所完成的一样, 如果器具提供有各种功能配件, 负载周期应使用可导致最高温度的配件. 多速度器具以最大速度运作进行此测试. 在执行此测试的过程中, 器具一个120V, 60Hz电源电路. 如果不要能使器具人为负载至其标记的额定值(那是-----由于马达停止), 可认为器具不符合输入测试之界限. 如果通过非食物负载而增加负载, 在考虑负载周期已开始之结果前逐渐使用(一般不超过5秒).

26.4 有单个电压额定值(如115V)而不是额定电压范围(如110-220V)的器具, 单个的电压额定值可认为是最大额定电压. 如果额定值是根据电压范围给定, 范围的最高电压可认是最大额定电压.

27 27.1 27.1.1

正常温度测试. 概述

当在27.2.1.1-27.2.25.2描述的 “最大正常负载”条件下, 器具不应在任何一点达到一个太高的温度而构成火险或损害在器具内使用的材料, 在某一特定的点器具显示的温升, 当在120V或254V上运作时, 不应大于表格27.1显示的温升,当在127V或254V上运作时,也不应大于表27.2显示的温升.

27.1.2 27.1.3

在27.1.1提及的器具温度测试过程中, 热或超流保护装置不应断开电路.

通过热电偶测量温度, 热电偶由不大于24AWG(0.21mm2)且不小于30AWG(0.05mm2)的线组成, 在27.1.6显示的条件下可通过电阻改变方法确定线圈温度.

27.1.4 27.1.5 27.1.6

根据良好的实验室惯例, 热电偶线要符合ANSI/ISA MC96?1-1982温度测量热电偶中热电偶表初始校正公差规定的要求. 热电偶连接和邻近的热电偶线要紧固, 与温度被测量的原料表面有良好的热接触.

可通过热电偶或电阻改变方法确定线圈或绕组的温度. 如果热电偶能被固定, 没有胶包裹的化合物或类似原料的移动, 能用热电偶确定线圈或绕组的温度: a) b)

在完整使用的没有包裹线圈的绝缘体上.

在不大于1/32\厚且由棉、纸、人造丝或类似绝缘原料组成, 但非热绝缘材料组成的包裹外层表面上.

对于热电偶测量的交流马达线圈温度, 把热电偶安装在导体完整使用的绝缘体上.

27.1.7

在表27.1和27.2中温升所有数值以假定的测试面积环境温度25°C(77°C)为基础; 然而, 在10-40°C(50-104°F)范围内任何环境温度可进行测试.

27.1.8

通过电阻改变的方法得到铜铝温度的公式如下:

t1= (234.5+ t2) - 234.5 (铜)

R

r R r

t1= (225+ t2) - 225 (铝)

在公式中:

t1= 确定的以°C表示的温度, t2= 以°C表示的已知温度,

R= 确定的在温度处以奥姆表示的电阻, r= 在已知温度以奥姆表示的电阻.

27.1.9

继电器, 螺线管和类似物, 其绕组表面上的点, 对于105级绝缘系统(表27.1之12款), 此处温度被外热缘影响, 通过热电偶方式测量的温升可比对于120V表27.1显示的最大值高15°C(27°F). 如果线圈包裹从外源通过辐射不会超过其温度限制, 在

22

线圈导体完整绝缘体上可通过热电偶的方式测量线圈的温度.

27.1.10 27.2 27.2.1 27.2.1.1

如果器具合并有一个供电源线存放的绕线筒或储藏室, 在温度测试中, 软线长度的1/3在绕线筒或储藏室的外侧. 最大正常负载 概述.

最大正常负载可认为是近似最严酷正常使用条件的负载. 它不是故意的超载, 作为实际使用条件可能比产商推荐的最大负载条件更严酷一些例外. 对于一些普通器具形式, 已发现近似正常使用最严酷条件的测试负载陈述在27.2.2.1-27.2.25.2中. 然而, 特征不在这些测试程序中的器具, 有必要进行测试以符合这些要求的界限.

27.2.1.2

组合型器具如罐头开瓶器/刀具磨床需分别测试其每个功能; 在每个测试开始时器具处于室温, 除非是一个功能立即随着另一个, 如轧碎冰块, 然后混合冰块.

27.2.1.3 27.2.2 27.2.2.1

使用配件的多速度器具应使用各种配件在推荐的速度对各配件进行测试. 食物混合器.

家用型食物混合器(用于混合糊状物, 搅打土豆和类似的操作)以预期的方式操作15分钟, 预期的方式包括器具提供的所有不同速度, 以及有浓度和粘度作为实际使用条件一般代表的负载原料. 根据如下公式通过速度的整个次序(从最低速增加至最高速, 然后减至最低速)操作器具:

T=

15分鐘 2N -1

在公式中:

T是在各速度的时间, N是速度文件位的数量.

27.2.2.2

对于在27.2.2.1提及的食物混合器类型, 50-80粒干沙被用作负载. 搅拌器叶片延伸尽可能靠近混合碗之底部, 当叶片固定不动时, 成水平干沙的深度覆盖叶片深度约80%. 如果此沙的数量足以使多速机器之叶片在低速停止, 则该沙的移除可使叶片在低速能运转.

27.2.2.3

如果混合碗非制造商提供, 使用的碗, 其高度为5 1/8\顶部内径6 3/4\逐渐减少至底部内径6\碗的内表面要光滑且底部也要调和光滑.

27.2.3 27.2.3.1

配料混合器.

配料混合器趋向于使固态蔬菜或水果与液体的组合物化为两者(混合器, 乳化器或液化器)之混合物, 测试它如下: 让器具经受10个操作周期, 每个周期由3分钟的操作时间接着而来1分钟停止时间组成. 对于每个周期, 单速混合器负载切成块的胡萝卜和水的混合物. 根据27.2.3.2确定混合物的容量. 第一个负载周期开始后30秒记录输入测量. 如果在任何周期开始时器具停止, 移除障碍物, 测试继续. 如果当运转时器具停止, 移除障碍物, 器具冷却至室温后重新开始整个测试. 如果当运转时器具停止多于两次, 则测试结果是不可接受的. 以刚才描述的方式在其最高速和最低速测试多速混合器, 在最低速测试负载只由水组成例外. 前述的不适用于没有液体操作的任何器具-----对该器具要予以各别的考虑, 以此方式选择负载及负载周期以考虑预期的使用.

例外: 如果混合器的结构是这样以至不重新起动就不能操作3分钟, 除非周期小于1分钟, 每个周期以混合器的最大周期时间运作.如

果周期小于1分钟,让混合器再循环以得到1分钟周期.

27.2.3.2

通过装载切成小块的胡萝卜和水的混合物而确定配料混合器的容量, 胡萝卜与水的重量比为2:3, 胡萝卜重量的近似一半由小于1\的小块组成, 余下的由1/2\和3/4\和19.1mm)之间的小块组成, 然后混合物被放入容器里至其标记的容量或与混合器一起包装的说明材料里推荐的最大容量, 究竟哪一个更大. 配料混合器在额定电压以其最高速进行操作直至混合物被充分搅拌好. 如果当混合器以其最高速运转时导致混合物溢流, 溢流前容器里现存的混合物容量是27.2.3.1描述测试里使用的容量. 如果当混合器以其最高速度运转时, 混合物水平在混合容器之边缘下, 则另加混合物直至混合物水平至混合容器的边缘. 保留在混合容器里的混合物容量, 替换盖子后, 是27.2.3.1描述测试里使用的容量. 任何因替换盖子而产生的溢流可以忽视.

27.2.4

液体混合器.

23

27.2.4.1 操作液体混合器10个完整的周期, 每个周期由3分钟最大容量水负载操作及随后的1分钟空转时间组成. 在空转时段, 从驱动机构上完全移除液体容器. 如果在液体容器的正常移动和/或替换过程中, 旋转驱动联轴之负面操作和/或滥用会产生, 水负载之间1分钟, 如有必要让驱动联轴停止, 让它不旋转, 但马达要运转或断开电器. 如此测试的液体混合器应有描述使用方法的操作说明书, 即是当移除或替换液体容器时, 让驱动器停止.

27.2.4.2 如果使用多速马达, 在27.2.4.1提及的液体混合器容量是指电器在最高速操作时充满容器的水容量. 当测定容量时, 移除盖子.

27.2.5 27.2.5.1

果汁提取器.

绞刀形果汁提取器的放入物是来自橙子的测量榨汁, 橙子已切成近似两半. 对于温度测试, 操作绞刀形果汁提取器24个完整的周期-----每个周期由1/4分钟实际榨取操作或其类似的以及随后的1/4分钟空转时间组成, 空转时马达运转但不加负载于绞刀上.

27.2.5.2 27.2.5.3

对于有短暂接触电掣的绞刀形果汁提取器, 在提取间断开马达.

离心果汁提取器的放入物是来自芹菜和菠菜的测量榨汁. 对于温度测试, 用于水果和蔬菜的离心型榨汁器被操作榨取两捆芹菜(每捆最小1 3/4Lb或0.8kg),清除后立即榨取4 Lbs(1.8kg)菠菜. 当通过离心榨汁器推进食物时使用的力为1.1磅?力(5牛顿). 如果在电器的操作过程中, 榨汁器被阻塞以至它开始过度地振动, 关掉电器并清理之, 然后开动电器继续榨汁操作直至芹菜和菠菜被消耗掉.

27.2.6 27.2.6.1

碎肉机

当器具在加工各种小块牛肉[约2\方块]如无骨颈肉时,在碎肉机上进行输入测试,在测试过程中,肉是自动填入碎肉机,没有使用外部压力按它进入,在碎肉机上进行温度测试过程中,空载操作器具,(小块肉偶尔落入以润滑切刀例外), 当它们恒定时测量温度.

27.2.7 27.2.7.1

婴儿食品碾磨机.

当器具在加工小块烤牛肉时, 在婴儿食品碾磨机上进行输入测试. 器具开始处于室温, 食物管道用食物推进器填充烤牛肉, 使用压力以保持食物与切刀接触. 当通过婴儿食物磨碎机推进食物时使用的力为1.1磅?力(5牛顿). 在婴儿食物磨碎机上进行温度测试过程中, 器具被操作磨碎8盎司(227克)烤牛肉. 小块烤牛肉放入食物管道里. 在推进器上保持压力以持续磨碎动作. 当此数量磨完持续操作器具时重新填充食物管道. 继续测试直至8盎司(227克)烤牛肉消耗掉.

27.2.8 27.2.8.1

婴儿食物切碎机.

当器具加工置于碗里的3盎司(85克)小块牛肉时, 在婴儿食物切碎机上进行输入测试. 在温度测试过程中, 在15秒钟切割负载周期下操作器具, 接着停止1分钟, 在切割的肉已没有的时间过程中, 加3盎司(85克)多的肉直至总数为9盎司(255克)的肉已消耗掉.

27.2.9 27.2.9.1 27.2.10 27.2.10.1

肉切片机.

空载操作切片机测量到肉切片机上的输入. 在温度测试过程中, 空载操作切片机直至温度恒定. 当它们恒定时测量温度. 搅乳器.

当制作黄油时测量黄油搅乳器里的输入. 对于温度测试, 在如下条件下操作搅乳器直至黄油制造好. 当操作由8份浓乳脂及1份黄油奶组成的混合物时, 搅乳器装载其能容纳而没有溢出的容量-----测试前混合物已保持在18°C(64°F)数个小时. 黄油形成首次迹象出现后3分钟内中断操作.

27.2.11 27.2.11.1

刀具磨床.

在无负载条件下持续操作器具10分钟以执行刀具磨床(或有磨刀功能的组合器具)上的输入及温度测试. 10分钟后立即终止测试.

27.2.12 27.2.12.1

罐头开瓶器.

让开瓶器打开No.3钢罐头[盖子直径4 1/4\在开瓶器上进行输入测试. 连续打开5个No.3钢罐头进行温度测试, 打开每个罐头间的最大停止时间为15秒. 在此间隔的过程中, 从机构上移除打开的罐头和盖子, 未打开的罐头插入机构里.

27.2.13 27.2.13.1

冰块轧碎机.

让器具轧6Lbs(2.7kg)冰块在冰块轧碎机(或有冰块轧碎配件的组合器具)上进行输入和温度测试. 4个盘子内装有冰块, 每个盘子有24盎(700cm3)水及14块冰. 如果以上描述的冰块不能穿过器具的入口斜槽, 减少每个盘子存放冰块的水容量, 但使

24

用冰块的总重量应是6Lbs(2.7kg).

27.2.14 27.2.14.1

蔬菜撕碎机.

使用提供的各种配件及切断或撕碎预期使用的各种食物, 食物如提供给撕碎机之印刷品上所指定, 从而在蔬菜撕碎机上进行输入测试. 让器具撕碎洋白菜4个周期以进行温度测试, 每个周期有3分钟撕碎时间, 接着1分钟空转时间-----马达在运转, 但没有蔬菜负载在撕碎机构上. 当通过蔬菜撕碎机推送食物时使用的力为1.1磅?力(5牛顿). 在空转时段, 切割机构(切片, 锥形物或类似装置)不要移动.

27.2.15 27.2.15.1

冰淇淋混合器冷冻机(提桶形).

使用制造商说明书提及的冰淇淋混合物在柜顶式冰淇淋冷冻机上进行测试. 冰淇淋容器填充其容积的2/3, 除非制造商说明书另有陈述. 根据制造商之说明书, 在冰桶内填充冰和盐块的混合物. 持续操作冷冻机(最少20分钟)直至泥形冰淇淋混合物形态(最多40分钟).

27.2.16 27.2.16.1

咖啡研磨机/磨碎机.

对于种种可能的研磨型(精细的、粗糙的, 渗滤器, 滴落和类似的), 通过操作器具以预期的方式加工咖啡豆以进行咖啡研磨机/磨碎机的输入测试. 以预期的方式在产生最高输入的研磨档位加工咖啡豆进行温度测试直至总重1Lb(0.45kg)的咖啡豆已加工如下:

a) 送料斗容量为1 Lb或更多的器具持续操作.

b) 送料斗容量小于1 Lb的器具持续操作直至送料斗是空的. 当送料斗重新填充至操作手册里推荐的或位于送料斗上填充

线指明的最大容量时, 允许有1分钟的 “OFF”时间.

c) 没有研磨咖啡接受容器则不能操作的咖啡研磨机/磨碎机, 操作它直至容器填满. 当容器是空的时, 允许有1分钟 “OFF”

时间.

d) 分批加料型器具填充至推荐的容量, 持续操作直至完全加工好, 如操作手册所规定. 当加工室是空的及重新填充时, 允

许1分钟 “OFF”时间, 分批加料型器具是让叶片暴露于磨碎机而加工咖啡豆, 也是让加工好的咖啡保留在加工室内直至移除它.

27.2.17 27.2.17.1

刀具.

当切割直径为3\的色拉米香肠, 约3 1/2\的方块奶酪及直径约5\的裸麦粗面包时, 测量输入电流或电压. 6个不同的人每个人在各种食物上切三刀. 记录的读数是对任一特别切割测量的最大电流或电压. 在输入测试过程中得到的平均功率用于温度测试, 在负载条件下操作电刀15分钟, 在刀片上使用机械负载以每分钟10次的速率仿真切割食物. 通过对刀具逐渐使用机械负载进行各个仿真切割以至刀具输入值增加至在输入测量中切割的第一秒确定的平均值. 此平均值保持4秒钟, 接着拆除负载以至在切割的最后一秒输入返回至空载值.

27.2.18 27.2.18.1

食物切碎机.

让器具切削各种食物如肉,硬奶酪及类似的而在食物切碎机上进行输入测试, 所用食物数量推荐在操作手册里. 对于测试的各种食物负载, 记录在负载条件下的平均输入.

27.2.18.2

让器具操作10个周期在食物切碎机上进行温度测试. 每个操作周期由15秒的DN时间或制造商说明书里规定的时间, 究竟哪一个更大, 接着1分钟OFF时间组成. 在27.2.18.1描述的输入测试过程中, 切碎机被填充能产生最高输入的食物类型, 所用食物数量推荐在操作手册里. 如有填料斜槽, 当通过食物切碎机推食物时, 使用的力为1.1磅?力(5牛顿).

27.2.19 27.2.19.1

食物加工器.

以下列方式在食物加工器上进行输入测试:

a) 金属切割/混合刀片(S形刀片)-----当加工各种食物如肉、硬奶酪及类似食物时, 如操作手册所描述安装金属切割/混合刀

片操作器具, 所用食物数量推荐在操作手册里. 在各种测试的食物负载下记录平均输入.

b) 切割盘, 磨碎盘或两者-----以预期的方式在食物加工器上安装盘子, 如说明书上所描述操作食物加工器, 切割或磨碎各

种食物,如黄瓜、土豆、胡萝卜、硬奶酪、硬肉,香肠及类似食物.把食物放置在填料斜槽里,在食物推进器上施加压力以保持切割行动而没有强制加工.在各种测试的食物负载下记录平均输入.

例如:使用各种提供的配件,让食物加工器切割或磨碎各种预期的食物,在有卸料口的食物加工器上进行输入测试,食物如器具说

明书上所指定.

25

27.2.19.2 以下列方式进行温度测试:

a) 金属切割/混合刀片(S形刀片)-----对于混合面团有混合或说明的食物加工器, 在器具里以预期的方式安装切割/混合刀片,

操作器具4个周期. 每个操作周期由3分钟接通随后1分钟断开时间组成. 当加工能产生最高输入的食物时, 碗内填充50-80粒干沙, 每个周期后, 用新鲜沙改变及替换至一个水平, 该水平产生之输入功率(瓦特)等于在输入测试中记录的平均输入. 使用沙的量不超过碗的最大容量(容纳总量). 对不用于混合面团的食物加工器, 让器具操作10个周期进行温度测试. 每个操作周期由15秒接通时间或制造商说明书里规定的时间, 究竟哪一个更大, 接着1分钟断开时间组成. 在27.2.19.1描述的输入测试中, 食物加工器填充能产生最高输入的食物类型, 所用食物数量推荐在说明手册里.

b) 切割盘, 撕碎盘, 或两者-----测试的盘以预期的方式安装在食物加工器内. 然后操作4个周期, 切割或磨碎能产生最高输

入的食物, 如输入测试中所注释. 在每个操作周期中, 碗被填充至其最大容量或至最大填充指示, 如果提供有, 加工食物, 接着1分钟断开时间. 当通过食物加工器推食物时使用的力为1.1磅?力(5牛顿).

例外1) 当通过奶酪磨光机配件推奶酪时使用的力为2.2磅?力(10牛顿). 例外2) 有卸料口之食物加工器, 其温度测试进行如下:

当切割或撕碎洋白菜4个周期时操作器具,每个周期有3分钟的撕碎时间接着1分钟空转时间. 在空转时间过程中, 让马达开动而撕碎机构上没有负载.在空转时间过程中, 勿移除切割机构(切割刀片, 圆锥体或类似装置). 当切割或撕碎5Lbs(2.3kg)奶酪或制造商推荐的其它食物时, 使用与此例外

27.2.20 27.2.20.1

电池带动的器具.

当给完全放电的电池容器充电时, 测量电池带动器具之充电机输入. 通过持续操作器具让电池容器放电直至马达停止. 在那时进行输入测量. 温度测试进行如下:

a) 当给电池容器充电时, 电池容器已完全放电如以上所提及, 操作与充电机为一体的器具直至得到恒定的温度. 在整个充

电操作中监视温度以至记录超过要求的温度, 如果有.

b) 对于充电机分离的器具, 让其可接近的输出端子短路而操作充电机直至得到恒定的温度.

27.2.21 27.2.21.1

柜下或墙上安装式器具.

柜下或墙上安装式器具应分别安装在柜底和测试角的后墙. 样办放置靠近结构允许或说明书里规定的测试表面(见44.5.1). 对于没有说明安装在特定位置的产品, 样办的后面及一边应接触测试角的垂直墙, 测试角相交成直角. 另外, 柜下器具应触及柜底, 墙上安装式器具应触及柜底或柜顶, 哪一个可产生最高温度. 测试角由不小于3/8\厚喷过黑漆的冷杉胶全板组成, 垂直墙之高度和宽度超出器具物理极限不小于2ft(600mm). 柜底12\深, 位于柜顶上16\器具下面的是盖有两层白纸的软木质表面.

27.2.22 27.2.22.1

棍形混合器.

在27.2.3.2描述的胡萝卜/水混合物加入到平底圆柱碗内, 圆柱碗直径为4\放置在碗内的混合物量应是棍形混合器轴部分高度的3/4. 温度测试要求的5个周期, 每个周期后用新鲜混合物改变及替换之. 如果对混合物浓糊状物在器具说明书里没有参考, 每个周期由1分钟 “ON”时间及1分钟 “OFF”时间组成; 或如果对推荐的浓糊状物在器具说明书里有参考, 每个周期由3分钟 “ON”时间及1分钟 “OFF”时间组成. 在 “ON”时段过程中, 棍形混合器在额定电压调至最高速.

27.2.22A 有牛奶摇动配件的棍形混合器.

27.2.22A.1 对于有牛奶摇动配件的棍形混合器, 根据制造商之说明书调合最大容量混合物以最高速首先进行输入测试. 调合开始后输入

读数取30秒. 以容器最大水容量重复此测试. 在操作中通过移除盖子填充容器至没有溢流的点或盖上盖子填充至最大填充线而确定容器最大容量, 究竟哪个输入更大. 以最高速5个工作循环而调合食物或水负载进行温度测试, 究竟哪个输入更大. 每个循环由1分钟 “ON”时间接着1分钟 “OFF”时间组成. 每个 “ON”循环后更换负载.

27.2.23 27.2.23.1

糊状物混合机挤压器.

让器具以预期的方式混合和挤压糊状物而在其上进行输入测试, 使用提供给器具的挤压冲垫记录输入. 准备两批糊状物进行温度测试. 使用在输入测试中导致最高输入的挤压冲垫以进行挤压加工. 在批与批之间允许1分钟 “OFF”时间清洁器具. 对于基本的面食准备, 混合时间和成分数量以制造商之说明书为基础.

27.2.24 27.2.24.1

糊状物挤压配件.

两批糊状物面团(如器具说明书上所推荐的基本面食)为基本器具或面团备制配件准备后操作糊状物压配件. 不要评估在面

26

中相同的周期率操作器具.

团准备过程中得到的温度. 允许1分钟 “OFF”时间组装挤压配件至基本器具上. 然后使用提供给器具的每个挤压冲垫以预期的方式在其发热条件下挤压糊状物操作电器. 在准备另一个配件前挤压两批糊状物面团(基本面食)进行一个温度测试. 在挤压加工过程中不允许有 “OFF”时间.

27.2.25 27.2.25.1 27.2.25.2

手持馅饼切刀.

使用馅饼砌刀切最少3个馅饼. 选择6个人进行切割操作. 每个人在每块肉馅饼上切三刀. 然后计算全部的平均输入. 机械负载,以27.2.25.1输入测试计算的平均值为基础,可被使用及放置在刀片上以模拟切割馅饼.进行每次切割以至到馅饼切刀之输入是在输入测试中确定的平均功率此值保持11秒,抽出负载后以至输入返回至空载值4秒钟.完成切割周期总时间为15秒,当完成8次切割时关掉电器.然后重复以上整个方法两次,重复之间有8秒“OFF”时间.

28 28.1

绝缘抗电压测试

在带电部件和可接触金属部件之间,在如下(c)中提及的电容上之测试中极性相反的带电部件之间,以及在初级和次级电路任何点之间使用电势, 器具应能经受1分钟而没有不可接受的性能. 器具处于在正常使用中达到的最大工作温度, 在28.4注释的例外, 测试电势:

a) 对于马达额定1/2马力或更小的器具是1000V.

b) 对于马达额定1/2马力的器具是1000V加上2倍额定电压.

c) 用于减少电磁干扰(EMI)或电弧抑制的电容端子之间, 是1000V, 或1000V加上2倍额定电压(依器具上使用的测试电势

值而定).

d) 对于电刀是2500V.

28.2 28.3

关于28.1, 外壳结构部分或全部绝缘的器具, 用金属铂包裹绝缘材料的表面. 在带电部件和金属铂之间使用测试电势. 关于28.1和28.2, 当在所有联接的位置使用, 有和没有7.11参考的部件在那里, 如果它能被图7.1说明的探针触及, 则认为部件可以被接触.

28.4

当器具含有一个绝缘变压器或自动变压器时, 次级电路的测试电势: a) 当次级在51-240V运作时是1000V.

b) 当次级在50V或更小电压下运作时是500V, 当次级电路由2级变压器提供时, 此测试不适用例外.

28.5 28.6

为测定器具是否符合28.1和28.4中的要求, 通过在28.6简述特征的测试设备方式使用如28.7描述的测试电势. 执行绝缘抗电压测试的测试设备有下列特征:

a) 显示测试电压的装置在测试时适用于器具. 这可通过在测试导线处的感应电压或类似的方式予以完成. b) 输出电压有:

1) 正弦波伏,

2) 频率在40-70Hz范围内,

3) 波伏峰值不小于1.3倍及不大于1.5倍均方根值.

c) 测试设备的敏感性是当120000奥姆的电阻器与输出电压连接, 对于输出电压小于规定的测试电压, 测试设备不显示不

可接受; 对于输出电压等于或大于规定的测试电压, 测试设备显示不可接受. 校正电阻器的电阻调整到近120000奥姆, 但不能超过120000奥姆.

例外1) 当测试永久连接的器具或如28.1(c)中提及的部件时, 测试设备的敏感性可降低, 可使用较低值校正电阻. 例外2) 如果相关方面同意, 测试设备的敏感性可增加, 可使用较高值校正电阻. 28.7

适于器具测试电压的方法是没有任何短暂的电压超过规定电压峰值的105%, 使用的电势从零增加到一致等级以便在近5秒内达到规定的测试值, 然后保持测试电势1分钟. 可用手动控制电压等级的升高.

28.8

有18.14(a)提及的保形涂层之线路板样板应经受28.1(a)规定的电势1分钟而没有破裂, 电势用于极性相反的线路之间.测试干凈的有保形涂层的干样办. 样办应已遭受生产焊接加工. 部件可忽略此测试.

29 29.1

经受湿汽后泄漏电流测试.

线连接器具暴露在湿汽中48小时, 湿汽相对湿度88±2%, 室温32±2℃(89.6±3.6°F), 此后该器具应符合23节泄漏电流测试. a) 当器具放置在湿度室内时, 其所处的温度正好在测试室温度以上. b) 器具保留在湿度室内48小时.

27

c) 暴露后, 当仍在测试室里, 不通电测试样办, 如23.6(a)所指示.

d) 然后如23.6(b)和(c)所指示通电测试样办, 当泄漏电流稳定或减少时测试可中断例外. 此测试可在测试室内进行, 或从测

试室内移出来后立即进行.

30 30.1

泄漏电流和绝缘抗电压测试(重复的).

在30.2描述的暴露以后, 在重复泄漏电流测试里, 电刀或棍形混合器应符合在23.1中的要求, 当泄漏电流稳定时, 测试中断例外.

30.2

让电刀或棍形混合器接通如22.3描述的电源电路, 叶片或轴被浸入盐水溶液中(每升蒸馏水含1/2克氯化钠), 然后适当向上倾斜105度允许水沿叶片或轴流动至外壳. 以每分钟10次的速率执行此操作25次. 不让电刀或棍形混合器运作, 在第二个样办上重复此测试.

30.3

磨刀器(或有磨刀功能的组合器具, 包括有机械磨削块的器具): a) 经受30.4和30.5描述的条件后, 应符合23.1陈述的泄漏电流测试. b) 经受30.4和30.5描述的条件后, 应符合28.1绝缘抗电压测试.

30.4

让器具接通22.3描述的电源电路, 通电5分钟. 5克100网孔电解铁粉散布在磨削器轮上与刀正常接触的区域. 通过内径1/4\管把碎屑引入到轮子表面上.

30.5

通电5分钟后, 让器具倾斜至其平衡点, 然后允许自由落到支撑表面. 返回至其正常刀架位置后, 在三个其它的方向重复自由跌落, 每次从以前的位置变换90度.

31 31.1

耐水汽测试.

在测试中为确定户外使用之器具是否符合7.7中的要求, 器具要经受31.2描述的喷水测试. 作为喷水测试的结果, 任何电气部件应没有明显弄湿, 通过部件上的水滴予以证实, 以及没有水进入覆盖场地安装线路的部件. 测试后:

a) 在重复泄漏电流测试中, 器具应符合23.1之要求, 当泄漏电流稳定时, 测试中断例外; b) 在重复绝缘抗电压测试中, 器具应符合28.1之要求.

31.2 31.3

在31.3描述的以及图31.1和31.2说明的仪器下通过固定器具以确定符合31.1之要求.

喷水测试仪器由三个喷水头组成, 其结构与图31.1所示的详图一致, 安装在供水管架上, 如图31.2所示. 每个喷水头处其水压保持在约5Lbf/in2(35KN/m2). 中心喷嘴到器具间的距离在此位置产生三个喷水头的焦点区域, 在此条件下水最可能进入, 考虑正常的安装位置例外.

32 32.1

持续操作测试.

当根据32.2测试时, 仅通过瞬时接触电掣和使用杆遮蔽马达的产品不应产生火险或电击. 包括使用起动自动循环瞬间接触电掣的任何器具或使用通过机械特征在ON位置瞬间接触电掣能锁紧的任何器具.

例外1): 手持式产品不需符合此要求.

例外2): 当使用时, 瞬间接触电掣不经受持续机械负载, 则使用该电掣的产品不需符合此要求. 32.2

器具:

a) 接通22.3描述的电源电路, 电路串联一个20A时间延迟插头型灰士; b) 放置在盖有一张白纸的软木质表面上;

c) 被覆盖双层奶酪布, 1/8\开口(如果有)的布在外壳里;

d) 通过3A无时间延迟插头型灰士接地, 灰士连接在外露的金属部件和地面之间.

允许空载持续操作器具7小时或直至烧坏. 如果奶酪布或白纸没有着火, 以及如果3A接地灰士没有破裂, 则认为结果可以接受.

33 33.1 33.2

异常操作测试.

有聚合物外壳之便携式器具包括在40节便携式器具聚合物原料外壳要求之下. 有聚合物外壳的器具, 外壳局部是金属(有可接触的固定金属). 则该器具要符合: a) 40节便携式器具聚合物原料外壳, 对聚合物外过部分. b) 33.3节, 对有可接触固定金属外壳部分.

33.3

根据33.4测试后, 有金属(可接触的固定金属)外壳的器具应:

28

a) 符合28节绝缘耐电压测试, 电势使用在带电部件之间; b) 不会导致3A灰士破裂; c) 不会使带电部件可以接近;

d) 作为灼热或火焰原料飞溅的结果, 不会导致安装表面或奶酪布着火.

33.4

器具:

a) 接通22.3描述的电源电路(串联30A时间延迟灰士); b) 放置在盖有一张白纸的软木质表面上;

c) 覆盖一单层奶酪布以至它完全触及其表面且松松地盖在器具的上面; d) 通过3A无时间延迟灰士接地, 灰士连接在可接触金属部件和地面之间.

对于特别时间段, 在如33.5和表格33.1指明的停止条件下(转子锁紧)持续操作器具除非包括其它控制器(如定时器)的器具会可靠地限制操作时间到较短时间.

33.5

关于33.3和33.4, 当适用在所有可能联接的位置, 有或没有7.11中参考的部件在那里, 如果金属部件能被图7.1说明的探针触及, 则可认为该部件可以接触.

33.6

那些通过手使电掣接通或持续负载的手握或手持器具应进行30秒转子锁紧操作测试. 使用时不照看的器具以及没有遥控或自动控制马达的器具应进行5分钟转子锁紧测试.

34 34.1 34.2

电源及电池充电机测试.

器具之电源或电池充电电路不应因电池或整流器故障而产生火险或电击.

34.1节中的器具在120V或240V, 60Hz电源电路上进行测试, 电路串联一个20A时间延迟灰士. 把器具放置在盖有一张白纸的软木质表面上.

34.3

34.1节中的器具, 让其变压器次级绕组短路. 一个3A无时间延迟灰士连接在变压器铁心固定金属和地面之间. 持续操作直至温度稳定或烧坏. 认为结果可以接受如果: a) 接地和/或线路灰士没有失效破裂;

b) 在28.1描述的重复绝缘抗电压测试的结果可以接受, 以及 c) 白纸没有着火.

如果烧坏, 仅有必要时使用新部件进行此测试三次.

34.4

34.1节中的器具, 在电池里让其电池连接短路. 一个3A无时间延迟灰士连接在变压器铁心固定金属和地面之间. 持续操作直至温度稳定或烧坏. 认为结果可以接受如果: a) 接地和/或线路灰士没有失效破裂;

b) 在28.1描述的重复绝缘抗电压测试的结果可以接受, 以及 c) 白纸没有着火.

如果烧坏, 仅有必要时使用新部件进行此测试三次.

35 35.1 35.2

电子控制电路测试.

固态装置(如整流器或晶体管), 电阻器和电容应经受35.2-35.4描述的测试.

如果器具使用一个或多个固态装置, 电阻器或类似的部件, 当任何此部件的两个端子间的电路破裂或短路时, 应没有火险、电击或伤人事故发生; 线绕电阻不短路例外. 如果器具使用电容, 电容与以上提及的部件之一结合, 当电容短路时, 应没有火险、电击或伤人事故发生. 一次只有以上描述的模拟失效条件之一被加强, 通过一个3A灰士连接器具的外露固定金属部件, 如果在测试过程中灰士破裂, 则结果不可接受. 如果烧坏, 仅当必要时使用新部件进行此测试三次.

35.3

为测定器具是否符合35.2节要求之短路测试, 要考虑器具的正常使用. 例如, 如果器具配有瞬时接触电掣, 电掣没有规定锁住在ON位置, 以及如果有故障显示(器具的异常操作, 冒烟,以正常方式操作器具失效,或其它显示),当证明故障存在时中断测试,否则继续测试直至最后的结果产生,通常要求7至8个小时.

35.4 36 36.1

如果器具配有控制速度的装置, 以控制的最高和最低两个档进行此测试, 也能以中档进行此测试. 电掣过载测试.

当经受由50个工作循环组成的过截测试时, 先接通后断开马达的转子锁紧电流, 控制马达以及对于其用途显示没有研究的

29

电掣或其它装置, 其运作应可以接受. 作为过载测试的结果, 应没有装置的电气或机械故障, 或没有触点的不适当凹痕或燃烧.

36.2

在测试中为测定电掣或其它控制装置在36.1提及的过载测试中其运作是否能接受, 让器具接通有额定频率和电压的接地电源电路, 马达之转子锁紧在其位置上, 在测试过程中, 通过一个3A无时间延迟灰士连接装置的外露固定金属部件至地面, 连接应是如此以至任何单杆电流中断装置在电源电路的非接地导体里. 如果器具趋向于在直流电上使用, 器具的外露固定金属部件应如此连接以至关于单杆中断电流装置有效. 以每分钟不大于10个循环的速率操作装置, 如果相关方面都同意, 可使用更快的操作速率例外. 如果在接地连接里的灰士破裂, 则操作不可接受.

36.3

当经受由50个工作循环组成的过载测试时, 如36.4所描述, 控制螺线管, 继电线圈或类似配件之电掣或其它装置, 对于其用途显示没有研究, 其运作应可以接受. 作为过载测试的结果, 应没有装置的电气或机械故障, 也没有触点的不适当燃烧或凹痕.

36.4

在测试中为确定电掣或其它装置符合36.3之要求, 让器具接通有额定频率及最大额定电压110%之电源电路. 在测试下装置上的负载与在正常使用中其控制的相同. 在测试过程中, 通过一个3A无时间延迟灰士连接装置的外露固定金属部件至地面, 连接应是如此以至任何单杆电流中断装置在电源电路的非接地导体里. 以每分钟不大于10个循环的速率操作装置, 如果相关方面都同意, 可使用更快的操作速率例外. 在测试中如果接地连接里的灰士破裂, 则性能不可接受.

37 37.1

电掣耐久测试.

控制马达以及对于其用途显示没有研究的电掣应经爱由6000个工作循环组成的耐久测试, 先接通后断开器具的空载电流.作为耐久测试的结果:

a) 应没有装置的任何电气或机械故障, 或没有触点的不适当凹痕或燃烧. b) 在接地连接里的灰士不应破裂.

37.2

为测定电掣是否符合37.1提及的耐久测试, 器具连接有额定频率和电压的接地电源电路. 在测试过程中, 通过一个3A无时间延迟灰士连接外露的固定金属部件到地面, 连接应是如此以至任何单杆电流中断装置在电源电路的非接地导体里. 如果器具趋向于在直流电上使用, 器具的外露固定金属部件应如此连接以至有关单杆中断电流装置有效. 以每分钟6-10个循环的速率操作装置, 如果相关方面同意, 使用更快的操作速率例外.

38 38.1

器具耦合器固定.

如果额定30V(42V峰值)以上的手持器具使用可拆电源线, 电源线没有固定装置, 所用固定装置应符合38.2规定的耐久测试. 在结束测试时, 固定装置经受1Lb(4.4N)拉出力1分钟, 拉力轴向施加于软在线, 器具耦合器不会从固定系统上脱下来.

38.2

固定装置经受器具耦合器插入和移动循环1000个,每个循环由插入及从器具里移出组成. 以不大于每分钟10循环速率完成器具耦合的插入和移出, 除非制造商同意更快的速率.

39 39.1 40 40.1 40.1.1

金属外壳撞击测试.

有金属外壳的器具庆符合40.5.1.1-4.05.3.5简述的测试, 球撞击值是1.5ft-Lbf(2.03J)除外. 便携式器具聚合物原料外壳. 范围.

这些要求包括携式线连接食品准备器具之聚合物外壳或外壳的一部分. 为了该节要求之目的, 可认为柜下器具是便携式器具.

40.1.2 40.2 40.2.1

这些要求也包括聚合物装饰和类似部件, 这些部件不作为电气部件外壳或防伤人危险的一部分. 概述.

有聚合物原料外壳的便携式线连接食物准备机器应符合40.13.1热老化以及图40.1之适用要求. 使用图40.1要遵循如下的步骤:

a) 从图40.1 part I 流程图选择适当的路径, 要考虑路径符合聚合物原料之使用条件.

b) 保持在part II确定的I、II、III栏定义之内, 继续至图40.1 part II选取对于适用可接受的字母(指示材料的可燃性等级; 参

考图40.1之说明).

c) 在图40.1 part3可见到适用要求, 确定它们与使用条件一致, 材料可燃性等级在part I和2内.

40.2.2

器具的外部装饰部件, 穿过外壳墙延伸及可能蔓延火焰的聚合物部件, 或不能防火险, 电击或伤人的类似部件应列为HB,

30

V-0, V-1或V-2类型, 通过UL94装置和器具部件塑料原料可燃性测试要求中的适当燃烧测试定义之, 或在器具里使用的聚合物部件应符合40.3.1火焰测试.

例外1): 最大体积不超过2cm3(0.12in3)的小部件, 或最大尺寸不超过3cm(1.2in)的部件, 以及其位置不可能使火焰从器具内蔓延至外的部

件不需符合此要求.

例外2): 聚合物部件-----如填料盘组件, 食物推进器, 支架, 食物容器和碗, 以及容器盖子-----不用工具可以拆卸以及其位置不可能使火

焰从器具内蔓延至外表面, 不需符合此要求.

40.3 40.3.1

外壳的可燃性.

当根据40.3.2-40.3.5进行测试时, 如40.3.4所陈述, 测试火焰的第二次使用后, 外壳不应经受燃烧多于1分钟. 在火焰的使用过程中或火焰使用后1分钟内如果样办完全消耗, 则结果是不可接受的.

40.3.2

三个器具样办放置于空气流通的烤箱内, 烤箱温度保持比在正常操作条件下测量的最大材料温度高出不小于10°C(18°F), 但在任何情形下不小于70°C(158°F). 样办保留在烤箱内168小时. 允许冷却至室温后, 根据40.3.3-40.3.5测试样办.

例外: 在40.3.3-40.3.5描述的测试可在未经受条件的样办上进行, 如果:

a) 作为长期热老化的结果, 已确定外壳使用的材料没有显示减小其抗火焰特性. b) 用于此测定的热老化计划厚度等于或小于聚合物外壳墙的样办.

40.3.3

最可能着火器具外壳的三个部分要经受40.3.4描述的火焰测试. 器具的不同样办用于每个测试的部分. 在执行测试中, 器具在不通风处以其正常使用的位置经受测试, 接触或固定到聚合物部分的外壳非聚合物部分不能移动. 在可能的范围之内, 器具的内部机构在其位置上.

40.3.4

本生灯头的火焰被判断有3/4\高的黄色火焰, 没有兰色的锥形, 在40.3.3指定选择的每个外壳部分上用火焰尖端进行两次30秒的运用, 在运用间有1分钟的间隔.

40.3.5 40.4 40.4.1

关于40.3.3, 最可能着火的部分被认为是那些靠近线圈绕组, 拼接, 开口型电掣, 部件端子和其它电弧或火花部件. 抗热线着火.

当经受热线着火测试时, 聚合物材料应抗着火7秒钟或更长时间, 着火测试描述在UL746A聚合物材料-----短期特性评估标准中.

40.5 40.5.1 40.5.1.1

撞击. 概述.

有不只一个部分器具的柜支撑部分应符合适于柜支撑器具的要求. 有不只一个部分器具的手持部分应符合适于手持器具的要求.

40.5.1.2 40.5.1.3 40.5.2 40.5.2.1

有能力用作4.5定义的柜支撑器具和4.8定义的手持器具两者之器具应符合适于两者之要求.

与40.5.1.1和40.5.1.2一致的适当撞击测试也应在能产生伤害活动部件的保护装置上进行, 如食物加工器的碗和盖子. 手持器具.

手持器具应经受40.5.2.4描述的跌落撞击, 没有下列条件之任一个产生: a) 使带电部件可接近以触及(使用可接近性探针测定, 如40.9.1所指定); b) 负面影响器具机械性能的任何其它条件; c) 增加器具电击危险的任何其它条件.

40.5.2.2

关于40.5.2.1(b), 外壳的破裂或凹进不会影响任何安全功能或结构特征, 如恒温器, 过载保护装置, 或应力抵销装置. 外壳的破裂或凹进不会导致能伤人活动部件的暴露, 如40.9.1所确定.

40.5.2.3 40.5.2.4

关于40.5.2.1(c), 经受撞击后, 器具要符合28节绝缘抗电压测试.

三个器具样办的每一个, 没有配件, 要经受撞击, 从3英尺高的距离跌落3次(连续的),让最可能产生负面结果的器具位置.打击平垣的硬木板表面.在每次跌落中,样办被撞击的外壳表面与其它两次连续的跌落不同.

例外: 如果制造厂商如此选择,根据图40.2可使用较少的样办,在图上每个系列由样办的三次跌落组成.完成在图上任一程序则所有性能可以接受.

40.5.2.5

在40.5.2.4提及的硬木板表面由一层舌槽橡树材料固定在两层3/4\厚的胶合皮上.橡树材料面积为3/4\实际尺

31

寸3/4x2 1/4\组件放置在水泥板或类似的无弹性表面.

40.5.3 40.5.3.1

柜支撑器具

柜支撑器具应经受球撞击,束缚器具,如40.5.3.4所描述,没有下列条件之任一个发生: a).使带电部件可接近以触及(使用可接近性探针测定,如40.9.1所指定). b). 负面影响器具机械性能的任何其它条件. c). 增加器具电击危险的任何其它条件.

40.5.3.2

关于40.5.3.1(b),外壳的破裂或凹进不会影响任何安全功能或结构特征,如恒温器,过载保护装置,或应力抵消装置.外壳的破裂或凹进不会导致能伤人部件的暴露,如40.9.2所确定.

40.5.3.3 40.5.3.4

关于40.5.3.1(c),经受撞击后,器具要符合28节绝缘抗电压测试.

三个器具样办的每一个要经受一个撞击.通过从高处跌落或摇摆直径为2\重1.18Lbs(0.535kg)的钢球而实现此撞击,所在高度能产生0.75ft-Lbf(1.02J)能量.样办被坚固地支撑着,在器具外壳上最不利的点进行撞击,器具外壳在正常使用中外露被撞击.在外壳上选择不同的点进行每个撞击.关于球跌落撞击测试参考图40.3,球垂吊物撞击测试参考图40.4.

例外: 如果制造厂商选择,根据图40.2可使用少于三个样办进行测试,在图上每个系列由一个撞击组成.完成图上任一程序,则所有性能可以接受.

40.5.3.5

关于图40.3和40.4, \代表钢球必须经过产生预期能量的垂直距离.对于垂吊物撞击,当线在垂直位置时,钢球触及测试样办.支撑面如40.5.2.5所描述.垂吊物撞击之后表面由3/4\厚的胶合板在一个硬水泥表面上组成或可使用等效的无弹性后表面.

40.6 40.6.1

应力抵销变形

在40.6.2和40.6.3描述的器具条件不应导致产生下列情况的外壳变形:

a) 器具不能符合带电部件外壳及外壳的完整性要求以至内部零件没有足够的机械保护.(见40.9.1和40.9.2). b) 器具电源线不能符合应力抵销要求.(见40.8.1).

例外: 如果40.6.2或40.6.3的应力抵销变形测试由于变形不符合40.6.1,变形的位置在27节正常温度测试或严酷使用条件温度测试中

没有得到最大的温度,然后下列应使用:

a) 重复27节正常温度测试或严酷使用条件测试以测定显示变形处区域最大温度.

b) 三个完整的器具样办应经受40.6.2或40.6.3之应力抵销变形测试,用于条件测试之烤箱温度应以在此例外(a)下确定的当

地材料温度,而不是最大外壳温度, 但不小于70EC(158EF)为基础. 经受条件的样办应符合40.6.1.

40.6.2

以图40.1为基础, 三个使用B或C型材料的器具样办放置在空气流通的烤箱里, 温度保持最小比正常器具操作条件下测量的最大材料温度高10EC(18EF), 但在任何情形下不小于70EC(158EF). 样机置于烤箱内7小时, 从烤箱内仔细地移出后, 冷却至室温, 它们被研究符符合40.6.1.

40.6.3

以图40.1为基础, 三个用A型材料的器具样办放置在空气流通的烤箱里, 温度保持最小比在40.12.2(b)和(c)描述的器具条件过程中测量的最大材料温度高10EC(18EF); 但在任何情形下不小于70EC(158EF). 样机置于烤箱内7小时. 从烤箱内仔细地移出后, 冷却至室温, 它们被研究符合40.6.1.

例外: 如果在40.12.2(b)或(c)描述的条件下烧坏,则使用没有烧坏样机上测量的最大温度.如果在40.12.2(b)和(c)描述的条件下烧坏,则使用在正常操作条件下测量最大温度.

40.7 40.7.1

输入(重复的).

经受40.6.3描述的条件后, 当在空载及额定电压下操作时, 作为外壳的任何翘曲或其它变形的结果, 器具输入电流不应大于未经受条件样机上所测空载电流的150%.

40.8 40.8.1 40.9 40.9.1

应力抵销(重复的).

接着40.6.2和40.6.3描述的条件, 样机冷却至室温后, 它们应经受11.1.3.6和11.1.3.7描述的电源线应力抵销测试. 可接近性.

手持器具外壳任何处的开口或在正常使用中手握器具的任何部分是可以接受的, 如果在图40.5说明的探针, 当插入至开口尽可能深处:

a) 进入开口距离不大于1/8\

32

b) 没有触及能引起电击危险的任何非绝缘带电部件或磁线,或没有触及能导致伤人的活动部件.

例外: 如果使用图40.5说明的探针得到不可接受的结果,可以使用图7.1说明的探针以确定部件不比经受条件前的样机更可接近.

40.9.2

a) 当通过开口插入时,在图40.6说明的探针不能接触任何非绝缘带电部件或能伤人的活动部件,以及 b) 当通过开口插入时,在图40.7说明的探针不能接触磁线.

例外: 如果使用图40.6和40.7说明的探针得到不可接受的结果,可使用图7.1说明的探针确定部件不比经受条件前更可接近.

40.10 40.10.1

到外壳间的间隙. 聚合物外壳到:

a) 无电弧非绝缘带电部件(汇流条, 连接带, 端子或类似的)之间的间隙不应小于1/32英寸(0.8mm). 如果提供的间隙小于

1/32英寸, 外壳原料应符合UL746C在电气设备评估中使用----聚合物原料标准中带电部件直接支撑要求, 除非提供有可接受的绝缘挡板.

b) 电弧部件(转换器, 未密封的电掣触点, 及类似的)之间的间隙不应小于1/2英寸(12.7mm), 在40.10.3节指明的例外.

40.10.2 40.10.3

在40.10.1(b)中提及的间隙从弧源测量. 电弧部件的例子是刷子的分界面, 转换器以及电掣触点的分界面.

当根据40.10.4和40.10.5测试时, 如果聚合物原料在60弧过程中抗着火, 则在40.10.1(b)提及的间隙可小于1/2\但不小于1/32\

40.10.4 40.10.5 40.11 40.11.1

测试三个聚合物原料样办, 每个样办长5\宽1/2\其厚度不大于最小外壳厚度. 进行高电流电弧着火测试, 如UL746A----短期特性评估----聚合物原料标准中简述. 异常操作.

当根据40.11.2进行测试时:

a) 作为灼热或燃烧原料的结果, 应没有支撑表面或奶酪布的着火. b) 外壳应没有着火. c) 不能接近带电部件.

另外, 器具应符合28节绝缘耐电压测试.

40.11.2

在各种异常操作条件下操作器具, 如在不同的速度锁紧转子操作. 在测试过程中, 器具放置在盖有白纸的软木质表面上, 其上覆盖一层奶酪布, 持续操作直至确定最后的结果. 多数情形下, 有必要持续操作7小时已确信得到最后的结果. 如果带电部件没有暴露, 外壳材料的翘曲, 断裂, 扩张或破裂是可以接受的.

40.12 40.12.1

严酷使用条件.

在40.12.4指定的例外, 已完成40.12.2描述程序而没有电气着火的器具, 其空载电流输入不应大于在未经受条件样办上所测空载电流的150%.

40.12.2

根据以下指定的条件, 除非发生燃烧, 在(b)和(c)中描述的条件过程中记录外壳原料的最大温度.

a) 以额定电压空载操作器具样办7小时. 有瞬间接触线电掣(要求恒定压力以保持其在ON位置)的器具无需经受此条件,

电掣在ON位置没有锁紧装置.

b) 在与27节正常温度测试相同的使用条件下以额定电压的106%操作器具样办. c) 在与27节正常温度测试相同的使用条件下以额定电压的94%操作器具样办.

例外: 如果得到可接受的结果, 对于每个条件制造厂商可选择使用相同的样办. 40.12.3

在40.12.2提及的过载条件过程中, 提供给器具的任何自动复位或用户可重设过载保护装置短路. 在不同于40.9.1描述的器具外壳里,直径为3/4”(19mm)的杆不可进入的开口是可以接受的,如果:

例外: 假定根据15.2.5所述之锁紧转子温度和耐久测试要求, 装置打开电路, 在测试过程中任何自动复位或用户重设过流或超温保护

器保持在电路上.

40.12.4 40.12.5

在40.12.2提及的条件过程中没有燃烧, 以及空载电流输入大于40.12.1指明数值的器具, 以额定电压空载操作直至燃烧产生. 在40.12.2描述的条件过程中, 器具的燃烧不会导致灼热或燃烧原料的飞溅, 或外壳的着火, 以及冷却至室温后要符合40.6.1(a)的要求. 三个器具样办应经受规定的条件以确定符合之.

33

40.13 40.13.1

热老化.

用于便携式线连接食品准备器具的材料, 在正常使用中暴露的最大温度其抗热降解. 可通过下列程序之一研究材料的热老化特征:

a) 材料应有一个温度指数, 以UL746B长期特征评估----聚合物原料标准中描述的历史数据或长期热老化计划为基础, 这些

数据或计划显示在相关温度使用之可接受性.

b) 如果在器具正常使用中暴露时的最大温度对于任何非故意的便携式器具不超过65EC(143EF), 而对于任何故意的便携式

间断使用器具不超过80EC(176EF),则要从热老化的观点适当考虑骤合物材料.

40.14 40.14.1

负载测试

在柜下式和墙上固定式器具上以及提供有悬挂装置的器具上(如7.19所描述)进行负载测试. 测试负载由三倍合成的器具及最大正常负载组成.通过器具引力的中心垂直使用逐渐增加的力.以5~10秒间隔增加力, 然后保持1分钟. 对于此测试, 要使用制造厂商推荐的能导致最恶劣情形运用的表面/五金组件安装器具. 作为测试的结果固定装置不应破裂, 松动, 或从墙或柜上拉出, 以及器具不应从固定表面上分离. 对器具应没有导致火险、电击或能导致伤人活动部件暴露的损害. 如果固定组件(固定装置或器具保留装置)或外壳或两者由热塑材料制成, 在经受应力消除测试样办上重复此测试(见40.6.1-40.6.3). 对于安装仅为储存的产品, 没有增加最大正常负载重量. 对于搅拌器, 最大正常负载应由搅拌器容器的重量及完全填充27节正常温度测试使用的葫萝卜水混合物组成.

例外: 施加在墙上安装式开瓶器固定装置上的力应是25Lbf(111.4N). 41 41.1

固定器具之聚合物原料外壳.

有聚合物原料外壳的固定器具应符合UL746C在电气设备评估中使用----聚合物原料标准包含的适用要求.

例外: 柜下器具要符合40节便携式器具聚合物原料外壳之要求. 42 42.1 42.1.1

热塑线圈结构和热塑绝缘材料. 概述.

在马达绝缘系统里用作功能绝缘的热塑材料应使绕组和系统的其它带电部件与其它极性相反的带电部件或固定金属部件电气隔离.

42.1.2

在马达绝缘系统里用作功能绝缘的热塑材料应有短期电的, 机械的和热的特性以至材料的能力可作为电气绝缘, 在线圈和系统的固定金属部件之间保持物理间隙而不受损害, 如此节包含的要求所确定.

42.1.3

如果在马达绝缘系统里作为功能绝缘的热塑材料在正常使用, 异常使用或两个条件的组合过程中熔化或变形, 此熔化或变形不应导致电击或火险.

42.2 42.2.1

正常条件.

经受在42.2.2描述的条件后, 在马达里使用的热塑线圈结构或热塑绝缘材料不应明显变软或变形.

例外: 对于在线圈结构或绝缘部件里使用的最小厚度, 有105EC(221EF)或更大电的相对热指数的热塑线圈结构或热塑绝缘结构不需

经受此条件.

42.2.2 42.2.3

三个代表性马达应经受此测试. 马达被放置在空气流通的烤箱里7小时, 烤箱内的温度保持在100EC(212EF).

经受在42.2.2描述的条件后, 每个马达应经受28节绝缘耐电压测试规定的电势而没有破裂, 电势使用在线圈绕组和金属垒层或其它固定金属部件之间.

42.3 42.3.1

异常条件.

经受在42.3.2描述的异常条件后, 在马达里使用的热塑线圈结构或热塑绝缘材料应符合下列条件: a) 材料的完整性应是这样以至在测试过程中在42.3.2里规定的3A灰士保持完整; b) 任何熔化的金属或火焰应被限制在电气设备的外壳内, 电气零件在电气设备内使用.

42.3.2

一个代表性器具经受下列条件. 马达的转子或电枢被限制活动后, 使用额定电压让绕组通电. 通过一个3A无时间延迟灰士连接马达的固定金属到线的一边. 经受条件持续7小时或直至: a) 作为绕组破裂, 绝缘体熔化或类似情形的结果, 马达烧坏. b) 一个可靠的非用户服务的保护装置烧坏, 如灰士, 或者

c) 用以保护最可能被连接设备电路以及未额定小于20A电路的最大分支电路保护装置烧坏.

34

42.3.3 经受42.3.2描述的条件后当仍发热良好时, 器具应经受28节绝缘耐电压测试规定的电势而没有破裂. 绝缘电势使用在带电部件和器具的可接触固定金属部件之间, 在使用测试电势时, 从电路上移除3A灰士.

42.4 42.4.1

运转烧坏条件.

在锁紧转子电流大于两倍正常运作电流的马达里使用的热塑线圈结构或热塑绝缘材料, 在经受42.4.2描述的运转烧坏条件后应符合所有下列情形:

a) 在测试过程中, 在42.4.2描述的3A灰士保持完好. b) 热塑绝缘材料应显示没有明显的变软或热熔以影响间隙.

c) 任何熔化金属或火焰应被限定在电气设备之外壳内, 马达在设备内使用.

例外: 在42.3节描述的异常条件(阻塞转子)过程中, 如果马达没有烧坏, 如42.3.2(a)所描述, 则不要求进行此测试. 42.4.2

三个代表性器具经受此测试. 每个器具空载运转1小时, 随后立即以正常负载操作1小时. 接着, 对于4个连续时段的每一个以额定电流10%的步骤增加负载直至马达烧坏, 4个连续的时段为1小时, 2 1/2小时, 8 1/2小时及额外的5分钟. 在测试过程中, 被材料绝缘的马达无电流金属部件通过一个3A快速行动类士接地.

例外1): 小于空载条件1小时里燃烧的马达符合要求的极限.

例外2): 当器具的结构使马达不能负载以烧坏, 可以在马达本身上进行测试. 42.4.3

当经受42.4.2描述的条件后仍处于发热良好状态时, 器具应经受28节绝缘耐电压测试规定的电势而没有破裂. 绝缘电势使用在带电部件和器具的可接触固定金属部件之间. 在测试电势的使用过程中, 从电路上移除3A灰士.

42.4.4

假定器具仍符合42.4.1和42.4.3中的要求, 超温或过流保护装置的功能认为可以接受.

42A 带电部件溢流测试.

42A.1 为确定配有用户加液体容器的柜顶式器具是否符合20.1(a)有关溢流, 把器具放置在正常使用位置, 盖上盖子, 但是填充孔打开,

器具的液体容器被填满盐水溶液(每升蒸馏水含1/2克氯化钠), 1分钟后, 等于容器容量15%的液体量被灌入. 当器具设计为液体容器位于马达上方, 让电掣关闭或运作进行溢流测试, 究竟哪一个更为严厉条件. 当液体容器不位于马达上方时, 以下列方式操作器具三次: 液体溶器灌注入测试溶液, 以最大速度操作器具直到没有飞溅. 在每个操作之间, 关掉器具, 再次给液体容器填充测试溶液. 在经受此条件过程中, 器具应符合23节泄漏电流测试. 经受此条件后, 器具符合28节绝缘耐电压测试. 也见22.3.

42A.2 为确定柜顶式器具是否符合20.1(b)有关液体引入外壳内, 把器具置于平底煎锅里, 煎锅的长度和宽度最小是被测器具底部的两

倍. 煎锅内填充1/6\深的盐水溶液(每升蒸馏水含1/2克氯化钠), 以最大速度操作器具1分钟. 在经受此条件过程中, 器具应符合23节泄漏电流测试. 经受此条件后, 器具应符合28节绝缘耐电压测试. 也见22.3.

例外: 使用底孔和脚的柜顶式器具把多于两个的孔分隔开. 42B 经受折曲部件质量降级恶化测试.

42B.1 当经受42B.2描述的测试时, 遭受折曲由橡胶, 塑料或类似原料制成的部件, 其质量降级恶化不应导致电击危险. 例外: 关于这些要求, 在包含有压力操作电掣隔板的正常操作过程中, 遭受较小振幅的不频繁移动不确定为形成折曲.

42B.2 为确定器具是否符合42B.1, 经受折曲的部件完全移动以仿真其质量降级, 通过一个完整的正常工作循环操作器具, 然后经受

42A.1描述的溢流测试. 接着器具测试如下:

a) 线连接器具应符合23节泄漏电流测试, 以及28节绝缘耐电压测试. b) 永久连接器具应符合42D节绝缘阻抗测试, 以及28节绝缘耐电压测试.

42C 未经受折曲部件可靠性测试.

42C.1 经受42C.2描述的条件后, 在清洗过程中遭受肥皂水用于垫圈, 挡板, 密封物或类似部件, 或橡胶部件的聚合物或弹性原料, 其

抗拉强度不应小于经受条件前确定值的75%, 而延伸率不应小于经受条件前确定值的60%. 结束测试时, 原料应没有可见的质量降级恶化, 变形, 热熔或破裂, 原料不应变硬, 如一般的手孪曲测定之.

例外1) 已研究符合42C.4的材料可有不同于那些规定的物理特性.

例外2) 已发现符合UL157垫圈和密封物标准中的要求, 以及老化后符合最小可接受延伸率和强度的非合成原料确定符合这些要求. 例外3) 已研究符合42C.5的原料或结构可以有不同于那些规定的物理特征.

42C.2 总数为20片的每片代表性原料被要求用于此测试.按来样测定的条件测试5片原料的抗拉强度.剩下10片放入空气流通的烤箱

35

里168小时,烤箱温度为69-70℃(156-158℉).经受条件的5片测试其延伸率,另外5片测试其抗拉强度.测试方法和仪器描述在ASTM D412拉力中橡胶特性测试方法标准.

42C.3 不同于42C.1提及原料的垫圈,如连接软木塞或饱和纤维,不知其可靠性,应研究其老化温度之等效阻抗. 吸水性原料,如软木塞或

纤维,不应把它们用于能触及带电部件的地方.

42C.4 为测定符合42C.1之例外(1),垫圈/挡板或柜顶或器具的密封物要经受42C.2规定的烤箱绦件.经受条件后,不进行拉力及延伸率测

试,把垫圈或密封物安装在相关的柜顶式器具里,继而进行42A.1和42A.2描述的带电部件溢流测试.作为一个替换的测试方法,整个代表性器具要经受加速老化条件.当一个完整的器具经受加速老化测试时,应监视挡板或密封温度,保持烤箱温度在42C.2指定的数值.

42C.5 为测定符合42C.1之例外(3),测试一个代表性器具.器具的液体容器低部密封物和马达轴密封物, 一次移动一个. 当以器具的正

常使用为基础, 让液体容器填满盐水溶液(每升蒸馏水含1/2克氯化钠). 让器具之电掣关闭或让其运作进行此测试, 究竟哪一个强加更为严历的条件. 在经受此条件过程中, 器具应符合23节泄漏电流测试, 经受条件后, 器具应符合28节绝缘耐电压测试.

42D. 绝缘阻抗测试.

42D.1 42B节折曲部件质量降级恶化测试后, 永久连接器具在带电部件和非带电部件之间应有最小50000奥姆的绝缘阻抗.

42D.2 在带电部件和外壳以及其它外露的固定金属部件之间使用250V直流电势测量绝缘阻抗, 利用两个电压表----一个电压表连接在

电源线两端, 另一个串联到被测器具的一根导线上. 指定线电压的读数为V1, 另一个电压表的读数为V2, V2的电阻为R, 通过下列公式计算绝缘阻抗:

绝缘阻抗=

制造和生产测试 43 43.1 43.1.1

被制造商测试. 绝缘抗电压测试.

每个器具应经受例行的生产线测试而没有破裂, 使用频率范围40-70Hz的交流电或直流电在下列部件之间: a) 主要线路, 包括连接的部件, 以及能通电的可接近金属部件. b) 主要线路和可接近低压(42.4V峰值或更小)金属部件, 包括端子.

43.1.1.1 生产线测试应根据表格43.1条件A或条件B进行(表格见英文版). 43.1.2 43.1.3 43.1.4 43.1.5 43.1.6

2001年11月29日删除. 2001年11月29日删除.

对于电刀或棍形搅拌器, 应使用测试电势2500V1分钟, 或3000V1秒钟. 器具可在发热条件或非发热条件下进行测试.

用组装好的器具进行测试. 勿以未装电线的, 修理的或拆卸的器具来测试.

(V1 - V2 )R V2 例外1): 干扰测试性能的部件, 如扣盖或摩擦配合捏手不需在其位置上. 例外2): 如果一个测试代表对完整器具的测试, 可在最终组装前进行测试. 43.1.7

如果器具使用能被测试电势损害的固态部件, 在部件被电连接前可在每个器具上进行测试. 在此情形下, 对每天的抽样进行额外的测试, 重新安排电路以减少损害固态部件的可能性, 但保留电路的绝缘应力.

43.1.8

当调节进行生产线测试且当测试人员在下列条件的每一个使用时, 测试设备产生不小于工厂测试值规定的输出电压, 也不大于规定测试电势的120%:

a) 如果测试时间是1秒, 输出电压保持在规定的范围内:

1) 当仅有一个电压表, 电压表有最小2兆欧输入电阻, 且被测试的产品样办连接输出端子. 2) 当相对高的电阻并联电压表和被测试的产品, 且电阻值逐渐减小到不可接受性能指示的点.

b) 如果测试时间是1分钟, 输出电压保持在规定的范围内, 通过手动或自动的方式, 经过1分钟测试时间或直至不可接受

性能指示出现.

43.1.9

使用电压的规定控制, 手动的或自动的, 应保持在不同线电压的条件下. 如果较高的绝缘应力不可能负面影响产品的绝缘系

36

统, 可使用较高的测试电势.

43.1.10

除了在43.1.8陈述的特征外, 测试设备有下列特征:

a) 显示测试电压的装置在测试时适用于电器,这可通过在测试导线处的电感或类似的方式予以完成. b) 输出电压:

1) 有正弦曲线波伏. 2) 频率在40-70Hz内.

3) 波伏的峰值不小于1.3倍和不大于1.5倍均方根值. c) 有效陈述不可接受性能的方式. 陈述如下:

1) 听觉方面在嘈杂的环境中能否容易听得到. 2) 视觉方面能否引起操作员的注意. 3) 自动抵制不可接受产品的装置.

如果不可接受性能的征候是听觉方面或视觉方面的, 使征候积极和明显地保持直至手动重新设置.

d) 当测试设备调节为产生测试电压, 以及120000奥姆的电阻连接输出的两端, 测试设备在0.5秒内显示不可接受的性能.

假如制造厂商选择使用高敏感性的测试器, 可使用大于120000奥姆的电阻以产生不可接受性能的症候.

例外: 当测试趋向于永久连接的器具, 测试设备的敏感性可减小, 可使用较低值的电阻. 43.1.11

没有应用短暂电压于测试电器而使产品的即刻电压超过制造厂商选择使用测试电压峰值的120%. 此要求适用于整个测试时间, 包括电压初次应用在产品上的时间和电压从产品上移除的时间.

43.1.12

在测试过程中, 足够数量的主要电掣部件应在ON文件位以至所有主要电路组件被激活, 电路主要电路的两端与测试设备的一个端子连接在一起, 测试设备的第二个端子与可接触的固定金属部件连接.

例外: 使用马达, 继电器, 线圈或变压器的电器, 在测试过程中, 为了防止出现不可接受的性能, 电路不经受过度的补充组合, 仅主要

电路的一端与绝缘测试设备连接.

43.2 43.2.1

接地连接连续性测试.

每个有接地措施的线连接器具要进行例行的生产线测试以测定接地连续性在插头接地片和可能激活的可接触固定金属部件之间存在.

43.2.2 43.3 43.3.1

如果选择的可接触金属按照设计与所有其它可接触金属传导连接, 则只进行一个测试. 极性连续性测试.

作为例行的生产线检验, 每个配有2线极化或3线接地插头的线连接器具应在插头(见图11.1插头片连接)的非接地电路导体和所有连接非接地导的部件之间检查或测试其电的连续性. 如果连续性不能通过视觉检验和部件检查而测定, 则要进行电的连续性测试.

43.4

电指示装置.

43.4.1 可使用任何指示装置(如奥姆表, 电池和蜂鸣器的组合体, 或类似的)以测定符合在43.2.1和 43.3.1之连续性要求. 标志 44 44.1

使用手册

器具应配备有使用手册或类似的.手册应特别警告用户防止潜在的火险,电击和伤人事故,并

陈述防止发生这些情形应采取的预防措施.安全指导应是手册的永久部分,但要与其它指导在 不同的版式,并且显示在手册的操作指导前面. 44.1.2

正文及安全手册说明里的字体高度如下: a) 大写字母不应小于5/64\b) 小写字母不应小于1/16\

c) 短语“ IMPORTANT SAFEGUARDS” 和“SAVE THESE INSTRUCTION”,其字母高度不小于3/16\

44.1.3 44.1.4

使用手册应包括44.1.5中的重要保护措施及44.2-44.3中的适当正文.

当使用任何功能附件时, 如果输入小于表26.1最小的数值, 包括允许的偏差, 对于多用途器具使用手册应包括一个指示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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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定值的信息, 额定值以引起最大负载(功率或电流)的附件及其它引起很小功率或电流的推荐附件为基础.

44.1.5

除非另有规定, 指导的正文应逐字地或等同如44.2-44.3所述之确定术语, 对产品的使用存在冲突的地方除外. 项目可以编号, 短语 “阅读全部指导”和 “保存这些指导”应分别在项目单的最前和最后. 可以插入制造厂商认为适当的其它重要及额外的保护措施项目.

44.1.6 44.2 44.2.1

有关16.3之要求, 可以使用国际规定的符号----当其在提供给器具的指导里有解释之意义时. 全部器具.

下列应包括在使用手册里:

重要的保护措施

当使用电气器具时, 总要遵循基本的安全预防措施, 包括如下: a) 阅读所有的指导.

b) 便携式----为防电击危险, 勿把(陈述有问题之部件)置于水或其它液体中. c) 当任何电器被儿童或靠近儿童使用时, 有必要密切监督.

d) 便携式----当不使用器具, 安装或拆卸部件前, 以及清洁前从插孔里拔出插头.

永久安装式----当不使用, 安装或拆卸部件前, 以及清洁前, 确信器具在 “OFF”檔位. e) 避免触及活动部件.

f) 便携式----电线, 插头损坏, 电器出现故障后, 或以任何方式跌落或损坏, 勿再操作电器, 把它送到最近的授权维修部门

检查, 修理或调整.

g) 使用非制造商推荐或销售的附件可导致火险, 电击或伤人事故. h) 勿在户外使用(如果产品设计为户外使用, 可忽略此项目). i) 方便式----勿让软线挂在桌或柜的边缘上.

j) 手持式, 不同于无线型----勿让软线触及热表面, 包括火炉. k) 保存这些指导.

44.3 44.3.1

特定器具. 食物混合器. a) 加至44.2.1(e):

“在操作过程中勿让手, 头发, 衣服以及刮铲和其它器皿触及搅拌器以减少伤人危害, 和/或损害混合器.” b) “在清洗前从混合器上移除搅拌器.”

44.3.2

搅拌混合器.

a) 当混合时让手和器皿在容器外以减少严重的伤人危害或损害搅拌器(可用另外的商贸名称). 当搅拌器未运转时, 可使用

刮刀, 但仅必须使用时(不适用于与器具结合为一体的刮刀). b) “叶片是锋利的, 拿时小心.”

c) 有可移动切割组件的混合器, 移动容器可使组件被驱动, 则该混合器应包括下列附加的保护装置说明:

“为减少伤人危险, 勿把切割组件叶片放置在未缚好容器的底座上” d) “总要盖上盖子操作混合器” e) 用如下内容替换44.2.1(g):

“使用非制造商推荐的附件, 包括外壳密封容器, 可导致伤人危险.” f) “当混合热液体时, 移除两片盖子中心片.(如配有两片盖). g) 对于顶部封密的容器用下列替换(f):

“勿混合热液体”

44.3.3

液体混合器.

a) “让手和器皿在容器外以减少伤人危险或损害混合器.” b) “当器具在操作时, 勿加任何对象于容器上.” c) “在操作器具前, 容器必须在其正确的位置上.”

38

44.3.4 线连接刀具. a) 加至44.2.1(b):

“勿在水里或流动的水下操作刀具” b) 加至44.2.1(d):

“当改变叶片时断开” (这也提供在产品上)

c) “叶片是锋利的. 拿时小心. 拿叶片时, 手勿触及切割边缘. 储存叶片时, 也勿触及切割边缘.”

d) 对于电动刀的叶片处理, 显示推荐程序的说明应包括在使用手册里. 说明应描述在叶片的移动或插入过程中手指和手的

位置----即手掌放在叶片钝的一边, 手指勿触及锋利边.”

44.3.5 电池带动的刀具. a) 用下列替换44.2.1(d):

“叶片是锋利的. 拿时小心. 拿叶片时, 手勿触及切割边缘. 储存叶片时, 也勿触及切割边缘.”

b) 对于电动刀的叶片处理, 显示推荐程序的说明应包括在使用手册里, 说明应描述在叶片的移动或插入过程中手指和手的

位置, 即手掌放在叶片钝的一边, 手指勿触及锋利边. c) “处理叶片前设法切断电源”

例外: 如果在OFF挡位切断自动重新处理, 在?中的标志可以忽略. 44.3.6

罐头开瓶器.

a) “勿开启压力(气雾剂型) 罐头”

b) “勿开启可燃液体之罐头, 如较轻的流体.”

44.3.7

刀具磨床.

a) 所有非44.2.1简述的那些器具, 可不要求附加的重要安全保护说明.

44.3.8

组合切肉机.

a) “刀片是锋利的, 拿时小心.”

44.3.9

蔬菜撕碎机(锥形). a) 加至44.2.1(c):

“勿用手填充食物, 总要用食物推进器.” b) “刀片是锋利的, 拿时小心.”

44.3.10

蔬菜磨碎/切片机(盘形). a) 加至44.2.1(c):

“移动部件. 让手指在卸料口外.” b) “勿用手填充食物, 总要用食物推进器.” c) “刀片锋利, 拿时小心.”

44.3.11

碎肉机.

a) 加至44.2.1(e).

“勿用手填充食物, 总要用食物推进器.”

b) “当器具在运转时, 勿用手指从卸料盘上刮食物. 这可导致切割伤害.”

44.3.12

婴儿食物切削器.

a) “双叶片刀是锋利的, 拿时小心. 当移动或替换刀片时使用特别的工具.” b) “在替换刀片前碗容器必须在其位置上.”

c) “器具用于加工小数量之食物以便立即食用, 特别推荐为准备婴儿食物. 器具不用于一次准备较多数量之食物.”

44.3.13

婴儿食物磨碎机.

a) “刀片锋利, 拿时小心.”

b) “当计划食谱时, 由于婴儿食物磨碎机设计为仅准备小量食物, 在任何时候勿准备多于8盎司(227克)的食物.”

44.3.14

冰淇淋冷冻机.

39

a) 所有非44.2.1简述的那些器具, 可不要求附加的重要安全保护说明.

44.3.15

冰块轧碎机. a) 加至44.2.1(e).

“勿把手指或其它器皿放入填料或卸料区域.” b) “使用前检查冰块漏斗是否存在异物.”

44.3.16

榨果汁机(压榨型).

a) 所有非44.2.1简述的那些器具, 可不要求附加的重要安全保护说明.

44.3.17

榨果汁机或果汁提取机(离心型).

a) “在马达开动前确定果汁机盖子被夹紧. 当果汁机在操作时, 勿松开夹子.”

b) “每次使用你的榨果汁机后, 确信把电掣调到OFF檔位. 在拆卸前确定马达完全停止.”

c) “当操作时勿把手指或其它物体放入果汁机开口. 如果在开口阻塞, 用食物推进器或另一水果或蔬菜片往下推. 当此方

法不可能让马达停止, 拆卸果汁机以移除剩入的食物.”

44.3.18

切片机.

a) 加至44.2.1(e):

“勿用手填充食物, 使用组装完好且配有食物平台和夹紧装置的切片机. b) “刀片是锋利的. 当清洁时小心处理.”

44.3.19

食物加工器.

a) “当加工食物时, 勿让手和器皿触及活动叶片或盘子以减少伤人危险或损坏食物加工器. 可使用刮刀, 但仅当食物加工

器不运转时使用.” b) “刀片锋利, 拿时小心.”

c) “为减少伤人危险, 勿放置切割片或盘在底座上, 先不要把碗容器放在其位置上.” d) “在操作器具前, 确定盖子锁紧在其位置上.” e) “勿用手填充食物, 总要用食物推进器.” f)

44.3.20

“勿使盖子联锁机构失效.”

食物切削器.

a) “当切割食物时勿使手和器皿触及切割片以减少严重的伤人危险或损害食物切削器. 可使用刮刀, 但仅当食物加工器不

运转时使用.”

b) “刀片锋利, 拿时小心.”

c) “为减少伤人危险, 勿放置切割片在底座上, 先不要把碗容器放在其位置上.” d) “勿使盖子联锁机构失效.”

44.3.21 咖啡磨碎机.

a) “在使用前检查漏斗是否存在异物.”

44.3.22 户外使用器具 a) b) c)

“勿在雨中或湿条件下使用(器具名称).”

“如果使用延长线,应遵循____页包含的有关适当软线的说明.”

“连接(器具名称)至接地型插座或使用可接受的接头.见______页接地说明获得更多的指导.”

44.3.23 使用推车或支架的器具. a)

加至44.2.1(f):

“勿把此(器具名称)放置在不稳定的推车,支架或桌上.此(器具名称)跌落会伤害儿童或成人,以及严重损害器具.仅使用制造商推荐的推车或支架,或与(器具名称)一起出售.”

44.3.24 器具推车或支架.

a) 如果是用户进行组装,应附有推车或支架组装说明.

44.3.25

多速度器具

40

a) 如果多速度器具的运转,预期使用各种配件,超过制造商推荐的速度会导致伤人危害,则提供给器具的说明手册应指示推荐的运转速度.

44.3.26

电池带动的器具(配有分离的充电器): a) b)

44.3.27

“勿使用延长线.把充电器直接插入电插孔.”

“充电器仅用于提供的器具.勿企图把充电器用于任何其它产品上.同样地,勿企图使用任何其它充电器给该器具充电.”

电池带动的器具:

a) “勿焚烧此器具甚至其已严重损害.在火中电池能爆炸.”

44.3.28 柜下及墙挂式产品,以及配有悬挂装置的器具. a) b)

“为减少火险或电击, 在安装的器具下面勿操作任何发热器具.”

“在发热器具或烹煮器具任一部分或洗涤槽或水盒之上或靠近它的地方勿安装储存架/器具.”

44.3.29 面制品混和----挤压器.

a) “勿企图使盖子联锁机构失效.”

44.3.30 面制品挤压附件. a)

加到44.2.1(e):

“勿用手填充生面团, 总要使用食物推进器.”

44.3.31 棍形混和器. a)

用下列替换44.2.1(c):

“该器具不应被儿童使用, 当靠近儿童使用时应予注意. b) c)

“当混和液体, 尤其是热液体时, 使用高容器或一次制造小量以减少溢流.”

“当搅拌时双手及厨具保持在容器外以防严重伤人危害或损害器具之可能性. 可使用刮刀但必须是仅当器具不运转时才可使用.” d)

“刀片是锋利的, 小心搬运.”

44.3.32 当通电时使用外露活动部件和有停止位置电子控制的器具, 要求提供一个红闪灯以符合21.3.4. a)

用下列替换44.2.1(e):

“闪灯指示准备运转. 避免与刀片或活动部件触及.”

44.4 44.4.1

用户保养.

对于制造商推荐的清洁, 用户保养(如润滑或非润滑)操作, 使用手册应包括其说明及警告陈述, 并警告用户应通过授权的维修代理进行任何其它维修. 与产品一起包装的手册或其它印刷品也应指示产品是家用型.

44.4.2 对于电池带动的器具, 使用手册应指示器具应仅使用与器具一起包装的电池充电器/底座型和/或制造商推荐及用于产品评估的那些电池充电器/底座型.

例外: 电池带动的器具可标记使用规定的电池充电器/底座型, 其反过来说, 可标记使用电池带动的器具. 44.4.3

对于电池带动的器具(有分离的充电器)使用手册应指示电池充电器/底座用于电池带动的器具, 反过来说, 电池带动的器具用于电池充电器/底座.

44.5 44.5.1

安装说明.

柜下及墙挂式产品----在27.2.21.1提及的标志应包括 “勿安装其至(垂直的, 水平的或类似的)表面近于____英吋(或____毫米)”或等效的文字. 图解指示间隙也是可以接受的.

44.5.2

柜下式及墙挂式产品及配有县挂装置的器具----对于安装, 包括推荐的五金件和安装表面, 其说明应有44.3.28(b), 也应包括在安装说明的开端.

44.6 44.6.1

器具----户外使用. 下列应包括在说明手册里:

接地说明

当使用时此器具必须接地以保护操作员防遭电击. 器具配备一根3导体软线及一个3叉接地型插头以配合接地型插座. 器具有一个看起来象图44.1之图A插头. 图B之接合器应被用于连接图A插头至2叉插座. 从接合器延伸出的接地突出部必须连接至永久地面,

41

如图C所示使用螺丝之接地出孔盒.

延长线

仅使用3线延长线, 其有3叉接地型插头及3极软线连接器以接收来自器具的插头. 仅使用趋向于户外使用的延长线. 通过标志 “适用于户外器具:当不使用时, 存放于室内.” 而识别这些延长线.

仅使用电额定值不小于器具额定值之延长线. 勿使用损坏的延长线. 勿使用损坏的延长线. 在使用前检查延长线, 如果损坏则替换之. 勿滥用延长线及在任何软在线猛拉以弄断, 勿使软线触及热及锋利边. 44.7 44.7.1

极化.

每个装配有2线极化插头的器具应有下列说明或等效内容: “该器具有一个极化插头(一叶片比另一叶片宽). 为减少电击危险, 此插头仅以一种方式适合在插孔里. 如果插头没有充分适合在插孔里, 反转插头. 如果仍不能适合, 联系合格的电工. 勿以任何方式修正插头.”

45 45.1

概述.

器具应在易看见的地方清楚地标志: a) 制造商的名称, 商贸名称或商标;

b) 日期或其它制造日期不超过三个连续的月; c) 区别性的目录号或等效的; d) 电气额定值.

日期码重复时间周期不应小于10年.

例外1) 当通过私人贴标签者拥有的牌子或商标识别器具时, 可在可查代码里识别制造商.

例外2) 制造日期可简写或在创建的可接受代码里, 或在制造商的代码里. 当生产器具时, 代码不要求参考制造商的记录而确定. 45.2

器具应在易看见的地方标记以指明器具为家庭使用型, 如 “Household Use Only”, “Household Type”及类似的. 字母不应小于3/32\高.

45.3

电气额定值应包括电压, 频率, 及输入安培或瓦特. 安培额定值应被包括在内除非满载功率因素是80%或更多, 对于线连接器具除非额定值是50W或更小. 当使用功能附件时如果多用途器具的输入小于表格26.1里的最小值, 包括允许偏差, 输入额定值应包括 “最大”或 “Max”字.

45.4

要求的标志应是永久的(见46.1.5)且应符合UL969标志及标签系统标准. 标志应位于不能移动的零部件上, 没有损害器具的运作, 除非另有指定特别的要求.

45.5

电池型器具之机动/手持部件应标志制造商名称或其它识别, 以及其被用于器具之目录号或等效指示, 除非该部件与器具结合为一整体或其永久电连接器具.

45.6

如果制造厂商不只在一个工厂生产或组装器具, 每个成品应有一个识别性标志----可以是代号----通过此种方式它可以识别为特定工厂的产品.

45.7

如果器具的设计考虑被用户清洁或维修(如替换指示灯或灰士), 以及此清洁或维修会使正常封闭或保护的带电部件外露而被不经意触及, 器具应清楚地标志指明从电源电路断开器具而进行清洁或维修.

例外: 灯坐标志可置于灯分隔间里. 45.8

当连接如25.1.1所描述普通灰士(非时间延迟)保护的电路, 如果器具没有起动及得到正常的运转速度, 器具应清楚地标记 “如果连接被灰士保护的电路, 使用时间延迟灰士于该器具”或与之等效的内容.

45.9

在正常温度测试中, 在永久连接器具的端子盒或布线分隔间内的任何点, 如果其内被连接的电源导体(包括导体本身)得到的温升大于35EC(65EF), 器具应标记 “对于电源连接, 使用适合至少_____EC(____EF)的软线,”或类似的陈述, 并且温度值应与表45.1一致. 此陈述应在或靠近在电源连接的地方, 在器具安装过程中及安装后应可清楚地看得到.(表格见英文版)

45.10 46 46.1 46.1.1 46.1.2

器具不应标记有双层绝缘符号(方框内方框), “双层绝缘”文字, 或等效内容除非它符合双层绝缘器具之要求. 警告. 概述.

器具上应有标志告诉用户不明显的伤人危险.

在46.2陈述的特定标志除外, 其它要求的标志应以器具的结构, 操作, 或结构和操作而定.

42

46.1.3 告诉用户潜在伤人危险的警告标志(见46.2.1-46.2.19及46.2.22特定器具下)应附加信号字CAUTION为词头. 信号字应比器具上任何其它要求的标志更为突出.

例外: 对于在46.2.17和46.2.24陈述的标志WARNING用作信号字. 46.1.4

防潜在伤人危险保护的标志应是: a) 永久及清晰可读的. b) 位于一个部件上.

1) 部件不能移动, 没有损害器具的运作. 2) 部件不易脱离器具. c) 字母不小于:

1) 3/32\高, 或者.

2) 如果字母有背景之对照色, 1/16\

46.1.5

永久标志的例子是那些蚀刻的, 模具成型的, 冲模压印的, 漆镂刻的, 永久固定压印的或蚀刻金属或不可磨掉的压印字母, 这些字母通过胶水紧固在压力感应标签上. 标志永久性的确定要考虑器具的预期使用, 搬运, 储存及类似的.

46.1.6 46.1.7

从操作员的位置看指导操作员的警告标志应字迹清楚并看得见, 操作员位置对危险有最大的暴露. 开口瓶有夹紧功能的器具, 用户不十分留意其功能, 应有标志给用户指明其功能.

例外: 如果没有切割型伤害之危险, 不要求标志. 46.2 46.2.1

选定器具标志. 食物混合器.

a) 便携式----“在插入或移动部件前拔掉插头”. 永久安装式----“在插入或移动部件前关掉”.

b) 手持式----通过(a)和(b)要求的标志应靠近搅打驱动装置.

c) 对于支架支撑的混合器, 可拆的及不可拆的, 通过(a)要求的标志位于混合容器下的底板上, 或从操作员的位置易读及

看得见的地方.

d) 手持式----“勿放入水中”.

46.2.2

搅拌混合器.

a) “盖不在其位置上勿操作”或等效的内容.

b) 通过(a)要求的标志应位于顶部开口搅拌器盖的主要部分. c) “使用前阅读说明”或等效的内容.

d) 通过(c)要求的标志可位于搅拌器座的底部.

e) 在安装叶片组件至容器前, 当有可能把它放置在搅拌器底部上时, 搅拌器应标志 “勿把叶片组件放在底部上除非组装

至广口瓶上”.

46.2.3

液体混合器.

a) 除46.1.1-46.1.7外, 不需器具标志.

46.2.4

线连接刀具. a) “勿放入水中”.

b) “在处理叶片前设法锁定”或等效的内容.

c) 代替(b)要求的标志, 可提供一个有效的封闭装置, 并标志 “处理叶片前设法封闭”或等效的内容. 在(b)中的标志可用

作替换标志.

d) 标志应在刀具的外部刀身上.

46.2.5

电池带动的刀具.

a) “在处理叶片前设法锁定”或等效的.

b) 当处理时锁定器应清楚地标记OFF或等效的. 如果锁定位置很明显, 可省略此标志. c) 如果在OFF位置锁定自动重新啮合, (a)及(b)下的标志都不要求.

43

46.2.6 罐头开瓶器及刀具磨床.

a) 除46.1.1-46.1.7外, 不需器具标志.

46.2.7 组合切肉软化器.

a) 便携式----“在处理叶片前拔下插头”或等效的.

永久安装式----“在处理叶片前关掉”或等效的.

b) 代替(a)要求的标志, 可提供有效的联锁, 应提供标志 “在处理叶片前啮合联”锁或等效的. (a)中的标志可作为备用标志. c) 标志应在产品的外身上.

d) 如果在OFF位置联锁是自动重新啮合, 在(a)和(b)下的标志都不要求.

46.2.8 蔬菜撕碎机(锥形).

a) 便携式----“在插入或移除部件之前拔掉插头”.

永久安装式----“在插入或移除部件之前关掉”. b) 通过(a)和(c)要求的标志, 其位置要符合46.1.6. c) “活动部件----手指保持在填充口外.”

46.2.9 蔬菜撕碎机/切片机(盘形).

a) “锋利刀片----总要使用食物推进器.” b) “活动部件----手指保持在填充及卸料口外.”

46.2.10 食物研磨机, 冰淇淋冷冻机和榨汁器(绞刀形). a) 除46.1.1-46.1.7外不需器具标志.

46.2.11 食物加工器和食物切削器. a) “刀片停止后再打开”或等效的. b) 通过(a)要求的标志应位于容器盖上. c) 通过(c)要求的标志可位于器具的底座上.

46.2.12 婴儿食物切削器/研磨机. a) “使用前阅读说明.”

b) “插入或移除部件前拔掉插头.”

c) 代替(b)要求的标志, 可给联锁提供标志 “在处理刀片前啮合联锁”. (b)中的标志可作为备用标志.

46.2.13 榨汁机或果汁提取器(离心型).

a) 便携式----“清洁及组装前或移除部件前拔掉插头”.

永久安装式----“清洁及组装前或移除部件前关掉”. b) 通过(a)要求的标志, 其位置符合46.1.6. c) “使用前阅读说明”或等效的.

d) 通过(c)要求的标志可位于器具底座上. e) “刀片锋利----总要使用食物推进器.”

46.2.14 切片机.

a) 便携式----“清洁前拔掉插头”.

永久安装式----“清洁前关掉”.

b) 通过(a)要求的标志, 其位置应符合46.1.6. c) “使用前阅读说明”或等效的.

d) 通过(c)要求的标志可位于器具的底座上. e) “刀片锋利----勿使用切片机除非完全组装好.” f) 通过(c)要求的标志, 其位置应符合46.1.6.

46.2.15 碎冰器具和碎冰配件.

a) “手指在外”位于填料及卸料口, 如果卸料口不与冰块容器接触, 需移除容器才可看见. 或者

44

b) “手指在填料口及卸料口外.”

c) “使用果浆释放机构前阅读说明”(当装配有果浆释放机构时).

46.2.16

对于白炽灯配有灯座的器具应标志: a) 以指明在灯座里所有灯的最大瓦特值.

b) 警告语指明 “替放灯前拔掉插头以防电击”或者 “为防电击替放灯前拔掉插头”.

46.2.17

器具(户外使用型).

a) 勿暴露在雨中----储在室内(如果器具符合31节耐水汽测试里陈述的要求则不作要求).

46.2.18

咖啡磨粉机和黄油搅乳器.

a) 除46.1.1-46.1.7以外, 不需器具标志.

46.2.19

组合器具(包括永久安装器具)应有在 “特定器具标志”下46.2.1-46.2.18和46.2.20-46.2.23.2要求的每个适用标志, 还应考虑功能组合要求的有关附加标志.

46.2.20

如果多速度器具的操作, 趋向于使用各种配件, 在超过制造商推荐的速度会导致伤人危险, 每个配件或器具应标志推荐的操作速度.

46.2.21

器具推车或支架.

a) 通过(b)和(c)要求的标志应位于推车或支架的顶部以从操作者的位置可以看见.

b) 用于器具被制造商推荐的推车或支架以及与器具分开包装及销售的推车或支架应标记制造商的名称, 区别的目录指示

及下列或与之等效的: “警告----此推车(或支架)设计仅用于(制造商名称)型号(或系列)(器具名称). 用于其它器具可导致不稳定性而产生可能的伤害.”

c) 如果在推车或支架标志里包括特定器具型号系列代替(b)中规定的标志: “警告----此推车(或支架)仅用特定的(制造商名

称)(器具). 看器具说明. 用于其它型器具可导致不稳定性而产生可能的伤害.” 结合此标志, 使用此推车或支架的器具樗如下: “名称和型号)推车(或支架). 使用其它推车(或支架)可导致不稳定性而产生可能的伤害.”此标志位于器具的易看见部分上或与它一起包装的印刷品上. d) 在(c)中描述标志的颠倒安排也可考虑接受.

46.2.22

棍形混合器.

“锋利的刀片----仔细处理----在插入或移除部件前拔掉插头----勿把马达末端置于水中.”

46.2.23 46.2.23.1 46.2.23.2 46.2.24

有可拆开电池/电池盒的产品.

产品应标记: “仅使用____电池(电池盒)”, 或等效的内容. 空白处填入电池(电池盒)的目录号, 或商贸名称, 或等效的内容. 可拆电池(电池盒)应标志: “仅使用____充电器,”或类似的. 空白处填入充电器的目录号, 或商贸名称, 或类似的. 使用外露活动部件和有停止位置电子控制的产品, 当通电时, 以及要求提供一个红闪灯与21.3.4一致. a) “闪烁灯指示准备操作, 避免触及刀片或活动部件.” b) 通过(a)要求的标志应位于靠近红闪灯.

47 47.1

卡通箱标志.

器具之卡通箱(各自的销售容器)应标志显示产品是家庭使用型, 如 “Household Use Only”, “Household Type”, 及类似的. 标志应:

a) 位于在至少一外表面上, 以及

b) 字母不少于表47.1规定的高度. (表格见英文版)

例外: 已评估为家用及商用器具的卡通箱应标记 “Household and Commercial Use”, 如果趋向于这样使用. 附录A 零部件标准

此标准包含的产品零部件标准如下: 标准名称----UL标准. 家用电气时钟----UL826 软线及电源线----UL817

45

花线及装置线----UL62 灰士----UL512 爱迪生底灯座----UL496 电气马达----UL1004 过热保护马达----UL2111

装置及器具里塑料部件之可燃性测试----UL94 插头及插座----UL498

聚合物原料----长期特性评估----UL746B 聚合物原料----短期特性评估----UL746A 聚合物原料----在电设备评估中使用----UL746C 线路板----UL796

设备上边缘锋利性测试----UL1439 带外壳的发热组件----UL1030 电涂层套管----UL1441 时钟操作的电掣----UL917 通用按扣电掣----UL20 特定用途电掣----UL1054 电绝缘胶----UL510

温度指示及调节设备----UL873 端子块----UL1059

在电动器具及零部件里使用的热脱扣装置----UL1020 2级和3级变压器---- UL1585 特定变压器----UL506 挤压绝缘管道系统----UL224 拼接线连接器----UL486C

用于铜导体之线连接器及焊接片----UL486A 用于铝导体的线连接器----UL486B 橡胶绝缘的线及电缆----UL44 热塑绝缘的线及电缆----UL83

46

花线及装置线----UL62 灰士----UL512 爱迪生底灯座----UL496 电气马达----UL1004 过热保护马达----UL2111

装置及器具里塑料部件之可燃性测试----UL94 插头及插座----UL498

聚合物原料----长期特性评估----UL746B 聚合物原料----短期特性评估----UL746A 聚合物原料----在电设备评估中使用----UL746C 线路板----UL796

设备上边缘锋利性测试----UL1439 带外壳的发热组件----UL1030 电涂层套管----UL1441 时钟操作的电掣----UL917 通用按扣电掣----UL20 特定用途电掣----UL1054 电绝缘胶----UL510

温度指示及调节设备----UL873 端子块----UL1059

在电动器具及零部件里使用的热脱扣装置----UL1020 2级和3级变压器---- UL1585 特定变压器----UL506 挤压绝缘管道系统----UL224 拼接线连接器----UL486C

用于铜导体之线连接器及焊接片----UL486A 用于铝导体的线连接器----UL486B 橡胶绝缘的线及电缆----UL44 热塑绝缘的线及电缆----UL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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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eyep.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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