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区教育系统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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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区教育系统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试行)

为了加强单位资产管理,明确经济责任,保证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帐实相符,防止固定资产流失,根据《会计法》、《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中小学校财务制度》和有关财经法规,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固定资产管理的范围和标准

固定资产是指通用设备单价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价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筑物、仪器设备、交通工具、家具用具等。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除家具用具和图书外,原则上不记入财务固定资产帐,但要加强实物管理。

固定资产分为房屋和建筑物、交通工具、通用设备、专用设备、图书、文物和陈列品、其他固定资产七类。其中,通用设备和专用设备的划分,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固定资产分类与代码》和财政部《预算单位固定资产分类与代码目录》的分类口径。

二、固定资产管理的主体及原则

(一)基层单位的管理。固定资产管理的主体是资产的所有者和使用者,即国资管理部门和基层法人单位,各单位对使用的国有资产实施具体管理。依法管理固定资产,保证帐帐相符、帐实相符是单位法人代表的重要经济职责。实行财务集中核算的单位,在三权不变的原则下,核算中心在代理记帐过程中可以对单位的固定资产相关会计事项实施会计监督,但不能代替单位进行固定资产管理。

(二)行业主管部门的管理。由于不同行业事业单位的“经营管理”特点不同,其固定资产的种类和范围也就存在千差万别,国家承认这些特点和差异故没有硬性规定统一的“固定资产明细目录”而只是发布了《固定资产分类与代码》。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的规定:“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系统具体情况制定各类固定资产明细目录。”就是由行业主管部门行使对基层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指导和统一管理职责。根据实际情况,在国家统一的《教育系统固定资产目录》没有出台之前,暂时按照本文附件《固定资产核算口径及管理指导》执行。

(三)固定资产管理的原则。固定资产管理包括价值管理和实物管理,其核心是实物管理,帐面价值要有实实在在的资产作支撑。所以,财务机构以价值管理为主,占用国有资产的法人单位要贯彻“价值管理和实物管理并重”的原则。

三、固定资产管理的工作职责 (一)街道教育办公室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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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街道教育办公室对所属单位的国有资产负监督、管理和指导责任,应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2.使用资产管理软件(汇总版本)对所属单位的资产数据进行定期汇总和分析,并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定期上报数据。

3.督促和指导所属单位做好资产的验收、调拨、报废、定期清查盘点、定期上报数据等工作,确保帐实相符。

4.对资产管理中出现的涉及财务方面的问题,及时与财政所沟通解决,确保帐帐相符。 5.区教育局授权的其他管理职责。 (二)单位负责人或分管领导的职责

1.单位负责人对国有资产管理负完全责任。严格管理、有效使用、保证资产安全完整是单位负责人任职期内的重要经济职责,也是审计和绩效考评的重要内容。

2.固定资产管理是单位重要的经济岗位,单位负责人应当任用德才兼备、认真负责、具有一定专业基础的保管员,并保持相对稳定。不得聘临时工担任保管员。

3.组织建立有效的内部资产管理制度和监督检查制度,明确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职责权限、工作程序和纪律要求,并通过正常途径了解上述制度的执行情况和相关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以保证其管理意图的有效实施。

4.协调、处理资产管理的重要问题,处罚或处分违规违纪、玩忽职守的有关责任人。 5.单位负责人可以亲自主管资产管理工作,也可以书面授权其他负责人代理行使该管理职责,但应当对其委托代理人在授权范围内的行为承担责任。 (三)总务部门负责人的职责

1.总务部门负责人对本单位资产的安全、完整负组织管理责任。

2.在单位负责人授权的范围内做好固定资产的计划、购建、验收、分配、维护、清点、报废等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定期检查单位资产管理情况,指导并帮助资产管理员解决工作难题。

3.拟订有关制度、工作流程和纪律要求,执行制度及规程。 4.建议任用认真负责并具有专业基础的资产管理人员。 5.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其他职责。 (四)单位报帐会计的职责

1.及时做好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的报销工作,对入帐资产的验收、领用、调拨、盘点等单据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复核,发现问题及时告知资产管理员更正。

2.每年十一月份为单位的资产清查月,在资产清查中,报帐会计负责与资产管理员进行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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帐相符的核对工作,指导资产管理人员编制帐帐、帐实核对单(余额调节表),协助资产管理员做好与会计核算中心的对帐工作。

3.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其他职责。 (五)单位保管员的职责

1.单位资产管理员对本单位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帐实相符负具体责任。

2.根据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确定本单位固定资产的入帐范围和分类口径,负责实物帐、单据、卡片的建立、填写和登记,使用统一的资产管理软件,编制有关资产报表,做好资产的验收、分配、清查、报废等工作。对部门和个人领用的财物,按规定办理手续。

3.妥善保管库存资产,堆放有序,防止霉烂变质,做好防火、防潮、防盗工作。定期检查各部门资产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或汇报。

4.每年十月至十一月进行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工作,与会计对帐,编制帐帐、帐实核对单(余额调节表),做到帐帐相符、帐实相符。必要时随时进行清查盘点。

5.主管领导授权的其他职责。

四、使用部门和使用人员的资产管理责任

(一)资产使用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使用的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负责,也可以指定人员负责本部门固定资产的领用、保管和维护工作。

(二)领用或内部调剂固定资产时应办理相关手续,发现固定资产闲置、损坏、丢失、被盗时应及时通知总务部门。

(三)协助固定资产清查盘点,使用人员调离岗位前须办理移交手续。 五、建帐建制

(一)由于固定资产种类繁多、变动频繁,各单位应使用计算机软件进行资产管理,建立电子实物帐,进行全面、动态管理。

(二)计算机软件的固定资产标准和分类口径应符合国家标准,录入单(含验收、领用单)、调拨单、盈亏报告单、报废注销单、设备标签等单据上所列项目和内容应填写齐全、签名完整。 (三)按主管部门要求,定期上报固定资产报表。 六、固定资产的购建(含调入、受赠和盘盈)和验收

(一)入帐流程。凡是固定资产入帐,必须先由保管员填制录入单或验收单,再由报帐员连同发票等资料送财务中心报帐。不能由会计先入帐,再交保管员开验收单。

(二)单位有偿调入、无偿调入、购建、自制、接受捐赠和盘盈的固定资产,由总务部门负责组织验收。其中,技术性较强的仪器设备和工程,除根据合同、发票进行实物数量验收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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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应会同技术部门、使用部门对照使用说明检验技术性能和产品质量,如发现技术性能、产品质量、数量及规格型号与合同不符,资料不全等应及时向有关单位联系解决。设备到货验收后,及时安装、调试。投入使用发现问题必须在索赔期内抓紧办理。

(三)对购建、无偿调入、接受捐赠以及盘盈的固定资产,资产保管员验收时应填制“录入单(代验收、领用单)”一式三份。财务部门、使用部门、保管员各留一份。购建的固定资产按照购建成本入帐,无偿调入、接受捐赠和盘盈的固定资产按照市场价值或重置价值估价入帐。 (四)贵重设备如空调机、电脑、打印机、电教设备等应于验收入帐后,制作“设备标签”粘贴于每件设备之上,安装与使用时注意保护设备标签。

七、固定资产的领用、调剂和移交

(一)领用固定资产要办手续,领用贵重固定资产需负责人审批。使用人员领用资产应在录入单或者验收单上签名,设备在单位内部调剂使用时应填制调拨单。

(二)教职工在单位内部改变工作岗位时,人事部门应通知保管员变更记录。教职工调离或退休时将个人使用的资产交保管员收回后人事部门方可办理离岗手续。

(三)使用部门负责人或资产管理员岗位变动时应在保管员的监督下交接,并由保管员出具证明后人事部门方可办理有关手续。

(四)单位固定资产原则上不外借,如遇特殊情况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办理借用手续,并由经办人和审批人共同负责收回外借财物,如有损坏由借用人照价赔偿。无法追究借用人责任的,由经办人负连带责任。

八、固定资产的保管和清查

(一)纠正“重购轻管、只用不管”的错误倾向,按照归口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落实责任制。其中,使用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保养和保管,执行技术操作和维护规程,确保所使用资产的安全完好。

(二)每年年终清查时,清点结果必须进行帐帐核对。漏记、错记的项目应及时调整,无偿调出、报废、盘盈、盘亏的资产应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按照审批权限报经批准后及时调帐。其中,因基本建设需要而拆除的原有房屋或建筑物,还要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核减校舍及建筑物面积的手续。

(三)教学楼、功能室、校门等已经改造或修缮后,除了存有安全隐患外,原则上至少要使用五年后才可申请进行二次修缮或改造。

(四)单位将需报废的固定资产分类整理后,于每年十一月底之前按审批权限分别报单位负责人、主管部门或国资部门审批。其中,非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报废可由单位负责人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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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固定资产处置

(一)街道教育单位处置资产(包括调拨、转让、报损、报废等),单价或批量价值在3万元(含3万元)以下的,报街道教育办公室审批,直属教育单位直接报主管部门审批;超过3万元的或批量价值在10万元以下的(含10万元),由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区财政部门审批;超过10万元以上标准的应由主管部门派有关人员实地检查鉴定后,经区教育局局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后报区财政部门审批;低值易耗品报废由单位负责人办公会议集体讨论审批。未经审批不得随意处置。

(二)各部门闲置的资产应通知保管员调剂使用,使用部门无权自行处置。库存或本单位不需用的资产应妥善保管并及时上报主管部门统筹调剂。

(三)单位处理经批准报废的贵重或大批固定资产时应进行招标,取得比较合理的变价收入。

十、固定资产的管理和监督

(一)区教育主管部门及各街道教育办公室对所属单位的固定资产进行统筹管理并实施下列监督:

1.是否建立健全资产管理职责和内部管理监督制度,资产管理人员的任用是否合规。 2.单位负责人、总务部门负责人、报帐会计员、资产管理员对资产管理职责的履行情况。 3.固定资产实物帐的建立与核算是否合规,原始单据的填制、保管是否合规;是否定期清点,帐帐、帐实是否相符。

4.固定资产的保管、维护和使用情况等。 5.区教育主管部门每年对全区固定资产情况汇总。

(二)单位各级管理人员不能按规定认真合格履行职责的,由单位负责人提出批评、限期改正或者调换岗位,情节比较严重的可给予行政处分。因失职、管理不善造成资产丢失、短缺、损坏或者其他经济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单位教职工有权对资产管理中的违规违纪行为和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进行监督,各级管理人员应当正确对待,不得打击报复。单位负责人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对依规履行职责,制止、纠正、抵制违反本制度行为的会计人员、管理人员和教职工进行打击报复的,由单位或上级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单位资产管理情况和本制度规定作为单位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内容,在实施审计时应当予以特别关注。各级管理人员对资产管理职责的履行情况是考核评比的重要内容,应对应制定细化、量化的考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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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附则

(一)各单位可以结合本单位实际在本制度的基础上补充和细化。

(二)民办学校的国有资产管理按照本制度执行,民办学校的非国有资产管理参照本制度执行。

(三)本制度从发布之日起实行。

附件:1.资产核算口径及管理指导

2.固定资产科目表 3.固定资产余额调节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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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固定资产核算口径及管理指导

在实施应用资产管理软件过程中,各学校提出的许多问题与固定资产管理的理论和方法有关,如果不解决这些问题,就会使电子化管理流于形式,从而造成资源浪费。为此,我们编写了这个指导意见,以便在工作中统一口径,减少误差。

一、房屋的核算口径

1.建安工程投资和待摊投资(包括设计费、工程监理费、安全监理费、质量监督费、静压试桩费、测量地形现状、预算编制费、报建费、水电增容费、电缆搬迁等)费用,全部计入该项房屋或者建筑物成本,保管员不能在软件中另外增加一项独立编码的资产。

2.房屋及功能室装修费用(包括防盗网、防盗门、安全护栏、屋顶花园、布线工程、随装修工程建造的不可移动的固定文件柜等家具、水电增设及改装等):首次装修计入被装修房屋的成本,增加该房屋价值,不增加面积,保管员不能在软件中另外增加一项独立编码的资产。从第二次装修开始,应减去首次装修费用,加上以后的装修费用;如果首次装修成本没有从房屋价值中减去,则以后的装修费用不计入固定资产,也不计入房屋价值。

3.房屋加层,其费用计入被加层房屋的价值,加层建筑面积相应增加被加层房屋的建筑面积,保管员不能在软件中另外增加一项独立编码的资产。

4.建安工程投资或房屋及功能室装修费用中包含的独立设备(如电脑室的电脑设备、语音室的语音设备、文艺室的文艺设备等)和装修过程中建造的可移动文件柜等,其价值要从工程投资或装修费用中分离出来,计算单位成本,其中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要单独验收并入固定资产帐。

5.房屋维修,包括水电修缮、维护,更换防盗网、防盗门,只作为修缮费用列支,不计入固定资产,也不计入房屋或建筑物的价值。

6.房屋拆除时,必须尽快持有关资料报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批准销帐。房屋报废时应连同其装修费、修缮费、防盗网、防盗门、屋顶绿化费等一并申请报废。为了保证帐实相符,申请报废的拆除房屋在批准前,会计应在“固定资产”科目下设“待处理固定资产”二级科目,将拆除房屋的价值转入该二级科目,待批准报废后出帐。

二、建筑物的核算口径

1.运动场、塑胶跑道、篮球场、网球场、排球场、游泳池、喷水池、校区道路、围墙、水井、水塔、雕塑、花坛、绿化工程、升旗台(含旗杆)、大型永久性画廊、大型永久性宣传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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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育长廊等属于建筑物,其建造成本应该计入固定资产。

2.建筑物修缮及维护,绿化工程养护、补种等只作为修缮费用列支,不作为固定资产入帐。

3.建筑物及绿化工程入帐时应细分到具体项目,尽量不要使用“一批、一套”这样的计量单位,不要把几个小项目合并成一个大项目入帐,以免盘点、修缮或者报废时难以区分。

4.建筑物拆除时,应连同其拆除的附属设施一并申请报废,为了保证帐实相符,申请报废的拆除建筑物在批准报废前,会计应在“固定资产”科目下设“待处理固定资产”二级科目,将拆除建筑物的价值转入该二级科目,待批准报废后出帐。

三、交通工具的核算口径

1.汽车价值包括购置费、购置附加费、消费税和其他购置费用。

2.为汽车新增能够独立发挥功能的附属设备,如新装汽车音响、皮座套等,计入该辆汽车的固定资产价值,不增加汽车的数量,保管员不能将汽车音响、皮座套等在软件中另外增加一项独立编码的资产。

3.汽车维修时更换车内附属设备和零部件(如发动机、油箱等),只作为修理费用列支,不增加固定资产价值。

4.摩托车列入交通工具类别,自行车、三轮车、手推车等列入其他资产类别。 四、通用设备和专用设备的区分与核算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固定资产分类与代码》和财政部《预算单位固定资产分类与代码目录》,预算单位的通用设备是指各行各业都使用的设备,如电脑、打印机、空调机等;而专用设备是指医疗卫生、广播电视、科研、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公安政法等特殊行业使用的专用设备。

中小学校的设备绝大部分属于通用设备,不能把用于教学的设备叫做专用设备,这样上报的清产核资报表会造成口径混乱。由于财务制度没有对通用设备和专用设备的分类口径做出明确规定,理论上应该服从国家标准的分类。而鹏教软件已经按照国家标准区分通用设备和专用设备,所以各学校会计按照鹏教软件的分类口径入帐比较合适。

对于学校来说,厨房设备、医疗设备、清洁器具、消防器材、供电设备、锅炉等,由于不包含在通用设备或者专用设备中,将其列入“其他固定资产”比较合适。

2.会计固定资产帐的三级科目问题。会计报表“固定资产分类表”中的三级分类,是1996年我市率先进行学校会计制度改革时制定的,当时国家还没有发布中小学校会计制度,财政部也没有发布《预算单位固定资产分类与代码目录》,故其三级分类的依据是不充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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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根据国家标准和《预算单位固定资产分类与代码目录》,会计帐固定资产的三级分类相当于国家标准的一级分类,而国家标准的一级分类约有99个,数量多并且难以套入会计固定资产帐相应的二级分类中。考虑到学校已经建立了实物保管体系,采用鹏教资产软件实现了电算化管理,软件分类详细,不但管理了固定资产,连低值易耗品也一并纳入软件管理,实物管理工作大大加强。在这种情况下会计重复进行三级明细核算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值得商榷,财务帐可以取消固定资产的三级明细核算,会计固定资产二级明细帐与实物帐进行帐帐相符的核对即可,具体信息由实物帐提供。如果财务帐不取消三级明细核算,就要与实物帐的明细分类口径保持一致。

五、关于“大批同类物资”和特殊固定资产问题

1.关于大批同类物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规定:“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 但是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这段表述的关键在于如何理解“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产管理”。我们认为,大批同类物资不是固定资产,但是要像管理固定资产一样加强对大批同类物资的实物管理。如果制度将大批同类物资规定为固定资产,那就要对多少数量算作大批、分次还是一次购买达到大批、“同类物资”包括那些范围等进行明确规定,既然不属于固定资产而只是加强实物管理,财务规则就没有必要对“大批同类物资”作出进一步规定。

再者,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单价标准已经非常低了,如果连“单价500元以下的大批同类物资”也入帐固定资产,有违重要性原则,将增加管理难度和管理成本。

2.关于特殊固定资产。由于绝大部分图书都不足固定资产的单价标准,而财务规则又将其作为固定资产的一个分类,考虑到学校图书馆的图书具有“主要生产工具”的性质,故鹏教资产软件提供了“特殊固定资产”的编码属性,凡被定义为“特殊固定资产”的资产编码及其下级编码,无论单价多少都属于固定资产的范围。

同样的情况还有房屋及建筑物。按照国家标准,房屋及建筑物使用“平方米、立方米、延长米”等作为计量单位,但是如果以此作为计量单位,部分地区、部分房屋及建筑物的每平方米价值可能达不到500元,但房屋及建筑物绝对是属于固定资产的,故鹏教软件在制作分类编码摸板时征求主管部门意见,将其作为“特殊固定资产”对待。即无论每平方米、每立方米、每延长米的单价是多少,房屋及建筑物都属于固定资产的范围。同时,鹏教软件还提供了按“栋、座、项”统计房屋及建筑物的功能。

课桌椅及家具用具。根据深圳市教育局、深圳市财政局发布的《深圳市中小学校财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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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条规定:“列入固定资产目录的图书、课桌椅、学生宿舍床、柜、架、教学小型视听设备作为固定资产管理。”考虑到课桌椅和学生宿舍床柜架属于家具用具的范围,而家具用具是国家标准的最细类别,中小学校的课桌椅基本上是价格最低的家具用具,同时家具用具还包括了报告厅椅、餐厅椅、试验室台椅等,其范围比单纯的课桌椅要宽,在固定资产目录没有出台的情况下,鹏教资产软件在制作分类编码模板时,征求主管部门的意见,暂时将家具用具作为“特殊固定资产”处理。

六、通用设备与专用设备的核算口径

1.装修或单独制作的家具。随房屋装修形成的不可移动的固定文件柜等家具,其价值一般包含在装修费用中,不作为单项固定资产计算。单独制作的可移动文件柜、写字台等家具,要逐件计算单项固定资产的数量(以件计算,不要以平方米计算,平方米、长宽高可以作为家具的规格)和成本,入固定资产帐。

2.被服和电风扇。考虑到学校的被服不多,而且价值普遍不高,为了简化管理,值班使用的普通被服一般不算作固定资产,但是单价达到标准的被服、演出服装、比赛运动装、运动鞋等属于固定资产。电风扇由于价值较低,其中数量最多的吊扇与房屋安装一体或者价值包含在房屋中,不易丢失,故不算作固定资产,但是单价达到标准的电风扇属于固定资产。

3.电教平台、校园网等系统工程。“某某系统、某某平台”的固定资产入帐成本是指该系统软件产品的价值和软件的安装调试费用,不包括网络布线、墙内埋设的器材以及可以独立发挥功能的电脑、服务器、机柜等相关设备。 其中,网络布线、墙内埋设器材因难以清点,建议不计入“某某系统”固定资产的价值。可以独立发挥功能的电脑、服务器等相关设备,保管员要将其作为一项独立编码的固定资产入帐,不要把它们与系统软件、网络布线等合并在一起,以“电教平台,一套”这样的方式入帐,否则难以清点。

如果需要将网络布线、墙内埋设器材的价值作为安装费用计入固定资产成本时,应该将其摊销计入各项相关设备的成本,而不能将网络布线、墙内埋设器材作为一项独立编码的资产入帐。

会计注意:在事业支出中列支的购置费和修缮费,并不意味着需要全额增加固定资产,只有满足固定资产条件的金额,才能增加固定资产。

4.购进包含有服务器、DVD等全套设备的“机柜”时,要把机柜与机柜内的设备分别作为独立设备入帐,不能以“机柜,一套”这样的方式入帐。

5.设备维修更换部分配件,比如对电脑进行升级购置的主板、硬盘、更换不可修复的显示器等,作为修理费用处理,不增加被维修设备的固定资产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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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常规教学设备和文体设备。执行单价标准,只有达到固定资产单价标准的才入帐固定资产,易碎的实验器具和试剂等不算做固定资产。

7.常规教学设备不能按照“一批”计算单价,会计和保管都不能以“购进实验室仪器一批500件,价值20万元”这样的方式入帐,必须根据清单挑选出符合固定资产单价标准的设备入帐固定资产,未达到单价标准的作为低值财产处理。

七、图书的核算口径

1.由于图书数量多、品种繁,而且图书管理行业有自己的编码方法,故图书一般以图书馆管理为主,学校保管员定期取得数据录入软件。没有单独设立图书管理员的小规模学校,由保管员直接纳入软件管理。发给科组和老师教学使用教材、教学参考书不算做固定资产。

2.因批量买书有折扣,会产生实际付款与书上所标单价不一致的情况,保管员在制作录入单时,数量以图书馆验收的册数为准,价值以付款金额为准,严禁使用“一批”作为图书的计量单位。图书馆管理员入帐时,要按照折扣比例以实际价格入帐,不能以书上标价入帐,并且要在书上加盖“实际价格:***元”印章。编制报废清单时,要使用实际付款的单价,不能使用书上标价,否则报废时会造成财务帐、实物帐与图书馆帐的金额差距。

八、文物及陈列品的核算口径

1.文物一般是指经过文物部门鉴定的资产,绝大多数学校没有文物。

2.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室内壁画、挂画、观赏用模型及其他陈列品计入此类。动物、植物等教学模型和标本应该计入教学设备。

九、其他固定资产的核算口径

学校医务室设备、食堂设备的分类可以适当简化。 其中,食堂装修购建的不可移动设备、拆卸后不能独立发挥功能的设备不计入固定资产,活动食品柜、操作台等要以“件、台”作为计量单位,不要使用“平方米、米”作为计量单位,“平方米、米”可以作为食品柜、操作台、试验台的规格列示。

十、固定资产的入帐流程和对帐

1.入帐流程。由于固定资产涉及到实物管理,故凡是固定资产入帐,一定要先履行验收手续,由保管员填制“录入单(验收单)”,再由报帐会计连同发票送财务中心报帐,这是责任和权限问题,不能由会计先入帐,再交保管员开验收单。会计入帐可以直接使用鹏教软件的“录入单(代验收单、领用单)、附加录入单、修正录入单、注销单”作为附件。

保管员、报帐会计注意:由于资产软件可以同时管理固定资产和非固定资产,请不要把非固定资产的有关单据送交财务中心报帐,非固定资产的报废注销也不必送交主管部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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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帐。保证固定资产的帐帐相符和帐实相符是会计和保管的共同责任,二者必须对固定资产的标准、范围、分类口径等方面取得一致意见,在入帐、出帐、盘点报废、定期对帐的各个环节进行密切配合与协作。在会计业务由核算中心集中处理的情况下,会计和保管两地管理,入帐时间不一致必然形成未达帐项;政府采购、基建验收等手续延迟,会计无法入帐,而实物资产早已到校,并且已经投入使用,保管员必须验收登记入帐,从而也形成未达帐项。此时,会计一定要保持清醒认识,这种情况是客观存在,就像银行存款一样,不能要求保管员与会计的入帐时间绝对一致,从而强令保管调帐。正确的做法是:

第一,保管先行验收入帐的价格依据应尽量充分,尽量使用合同价、清单价等比较接近实际的单价入帐,减少以后调整单价的麻烦(注意:保管员在录入单的摘要栏目填写“合同暂估价、清单暂估价”等字眼);同时将合同、供货清单和录入单一并交中心会计暂估入帐。取得发票以后,如果发票价格与保管入帐价格不符,保管员要填制“附加录入单或者修正录入单”,提交中心会计调帐。

第二,定期对帐时双方应编制“固定资产余额调节表”,查找未达帐项和原因,通过余额调节达到帐帐相符。

十一、关于历史差异

经分析,帐帐差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第一,固定资产的新旧标准不同。新旧财务制度对固定资产的单价标准规定不同,1993年固定资产的入帐标准是一般设备200元,专用设备500元;1996年以后入帐标准是一般设备500元,专用设备800元。各单位以前购进的资产都按旧标准入帐,由于清查报废不及时,有的至今仍然滞留在财务帐上,但实物早就没有了。

第二,由于“大批同类物资”问题,很多低值易耗品被计入了固定资产。 第三,报废出帐不及时,部分保管员对已不存在的实物没有出帐。 第四,因发票等问题,实物已经入帐了而财务没有入帐。

第五,会计固定资产帐二、三级明细科目的分类口径与国家标准不衔接,造成双方分类口径的数据不一致。

我们认为,会计帐和保管帐在房屋及建筑物、交通工具、通用设备、专用设备、图书、文物和陈列品、其他固定资产这个层面上,调整未达帐项以后的数量和金额应该一致。因分类口径不同产生的类别之间的差异不影响总额,可以按照实物帐的分类进行调整,因为实物帐的分类口径是按照国家标准确定的。调整以后的“最终差异”报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解决。

十二、有关会计处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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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暂估入帐。根据财政部《中小学校会计制度》第二部分会计科目说明:“已投入使用但尚未办理移交手续的固定资产,可先按估计价值入帐,待确定实际价值后,再进行调整”的规定,上述情况发生时会计应该先估价入帐,分录如下:

A、暂估入帐时,以估价入帐:

借:固定资产---有关明细科目 贷:应付及暂存款---暂估固定资产 B、手续齐全付款时,先冲回原估价入帐的价值:

借:应付及暂存款---暂估固定资产 贷:固定资产---有关明细科目 再以实际价值,重新入帐: 借:事业支出---有关明细科目 贷:银行存款(实际付款的价值) 同时,借:固定资产----有关明细科目 贷:固定基金

2.已报废待批的固定资产。对于会计帐来说,已经拆除的房产和已报废待批的设备如果与完好的房产和设备混在一起,就不能如实反映固定资产的现状。可以在固定资产科目下增设“待处理固定资产”二级科目,专门反映这部分资产。帐务处理:

A、拆除或报废的资产,上报批准前:

借:固定资产----待处理固定资产 贷:固定资产----相关明细科目 B、上报批准后:

借:固定基金

贷:固定资产----待处理固定资产 十三、2006年起固定资产科目的明细核算

2004年我区全部国有学校、幼儿园和教育事业单位已陆续实行固定资产实物的电子化管理,管理软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固定资产分类与代码》和财政部《预算单位固定资产分类与代码目录》,结合教育系统固定资产的特点,建立了固定资产的明细分类。但是,目前我区教育系统财务帐中固定资产科目的部分明细科目和相关报表的部分细目与国家分类口径不符,容易产生帐面差异。

根据上述情况,固定资产的二级明细科目仍然设置为房屋及建筑物、交通工具、通用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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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用设备、图书、文物及陈列品、其他固定资产,但其中通用设备、专用设备和其他固定资产核算口径有变,详见附表。如有必要,财务可以在二级明细科目下设三级明细科目,但必须与实物帐二级自编码的分类口径一致。明细科目改变以后,会计报表也要作相应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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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2:

固定资产科目表

会计科目编码 120 12001 1200101 1200102 12002 1200201 1200202 1200203 12002 1200201 1200202 1200203 1200204 1200205 1200206 1200207 1200208 1200209 1200210 12003 固定资产 房屋及建筑物 房屋 建筑物 交通工具 汽车 摩托车 非机动车 通用设备 文化办公机械 空气调节取暖设备 照明电器 通信设备 视频产品 音响设备 计算机及其外围设备 钟表及定时仪器 家具用具 被服装具 专用设备 会计科目名称 原一般设备 原教学设备 备 注 - 15 -

会计科目编码 会计科目名称 备 注 不含计算机及其外围设备、音响设备、视频产品、通信设备等 可以按照本单位图书馆的分类 1200401 1200402 1200403 1200404 1200405 12005 1200501 1200502 1200503 12006 1200601 1200602 12007 1200701 1200702 1200703 1200704 1200705 1200799 电教设备 常规教学设备 文艺设备 体育设备 娱乐设备 图书 图书 期刊 资料 文物及陈列品 文物 陈列品 其他固定资产 清洁卫生和熨烫器具 消防器材 食堂设备 医疗器械 锅炉、供电、维修设备 其他 - 16 -

附件3:

固定资产余额调节表

单位名称:

对帐截止日: 年 月 日

货币单位:元 房屋及建交通运输文物及陈其他固定待处理固图书 通用设备 专用设备 合计 筑物 工具 列品 资产 定资产 项目(加减未达帐项) 数金数金数金数金数金数金数金数金数量 金额 量 额 量 额 量 额 量 额 量 额 量 额 量 额 量 额 一、实物“固定资产” 帐面余额 加:财务已增实物未增 的固定资产 1. 2. 3. 减:财务已减实物未减的固定资产 1. 2. 3. 等于:实物帐调整后 余额 二、财务“固定资产” 帐面余额 加:实物已增财务未增 的固定资产 1. 2. 3. 减:实物已减财务未减的固定资产 1. 2. 3. 等于:财务帐调整后余额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exi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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