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招标文件(资格后审) - 图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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甬台温铁路郭溪段梅屿安臵房配套道路工程景德

路、浦北路(一期)、浦二路工程监理

招 标 文 件

招 标 人: 温州市瓯海区铁路建设指挥部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监 督 单 位:温州市瓯海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理处 日 期: 二○一○年十一月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2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3 二、投标须知……………………………………………………………………………5 (一)总 则……………………………………………………………………………5 (二)招标文件…………………………………………………………………………6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6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11 (五)开 标……………………………………………………………………………13 (六)评 标……………………………………………………………………………13 (七)合同的授予………………………………………………………………………20 第二章 合同条款……………………………………………………………………………22 第三章 技术规范……………………………………………………………………………26 第四章 图纸 ………………………………………………………………………………27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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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目 录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二、投标须知 (一)总则 (二)招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五)开标 (六)评标 (七)合同的授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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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项号 条款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工程名称:甬台温铁路郭溪段梅屿安臵房配套道路工程景德路、浦北路(一期)、浦二路工程监理 建设地点:温州市瓯海区郭西镇浦北村、梅屿村 工程规模:景德路西起站西路,东至站东路,工程范围内道路全长702米,规划红线宽32米,按城市次干道I级标准建设,设计车速40公里/小时,道路沿线桥梁2座。道路路面设计以轴载100KN的双轮组单轴为标准轴载,桥梁结构设计荷载:汽车荷载公路—II级,人群荷载3.5 KPa;浦北路(一期)北起梅屿前庄村间道路,南至景德路,工程范围内道路全长520米,规划红线宽24米,按城市支路I级标准建设,设计车速30公里/小时,道路沿线桥梁1座、箱涵一座。道路路面设计以轴载100KN的双轮组单轴以标准轴载,桥梁结构设计荷载:汽车荷载公路-II级,人群荷载3.5KPa。浦二路西起浦北西路,东至浦北东路河边,工程范围内道路全长487.979,规划红线宽18米,按城市支路I级标准建设,设计车速30公里/小时。道路路面设计以轴载100KN的双轮组单轴为标准轴载。工程内容包括道路、桥梁、雨水泵站、地下综合管线、交通标志(线)、信号设施、公交站台、绿化、照明等附属工程。工程总概算12130.52万元。 工期要求:项目开工至竣工并经审计完成为止 1 1.1 工程概况 2 1.1 招标人 3 1.1 招标代理机构 4 2.1 招标范围 招标人:温州市瓯海区铁路建设指挥部 联系人:潘松林 电话:0577- 88581209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俊杰 电话:0577-88410388 传真:0577-88598229 甬台温铁路郭溪段梅屿安臵房配套道路工程景德路、浦北路(一期)、浦二路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道路、桥梁、雨水泵站、地下综合管线、交通标志(线)、信号设施、公交站台、绿化、照明等附属工程施工监理。 财政统筹; 公开招标 5 6 3.1 1.2 资金来源 招标方式 7 4.1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监理企业。 投标人资质等总监理工程师要求:市政公用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级及总监要求 总监为专职人员,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年龄为55周岁或以下;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人民币叁万伍千元整, 采用银行转帐方式(具体办理方式见标文附件)。 提交截止时间:2010年12月20日上午9:30 3

8 9 4.4 15.1 投标担保金额

时间:2010年11月23日-- 2010年11月29日 下载招标文件 具体从网址上下载标文、图纸等资料,网址: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WZZBTB.COM)工程在线服务。 踏勘现场 投标单位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方式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澄清、修改的截止时间及方式 招标人不集中组织踏勘现场,由投标申请人自行到现场踏勘。 在2010年11月30日16:00时之前,在温州市招标投标网(http://www.wzzbtb.com)上的“工程在线”服务栏以不记名方式提交。 下载时间:2010年12月1日在温州市招标投标网(http://www.wzzbtb.com/)上的“工程在线”服务栏发布 10 11 7.3 5.1 12 8.1 13 8.1 14 14.1 投标文件有效期 6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 技术标一式六份:不分正副本;按统一封面格式; 商务标一式六份:一份正本,五份副本; 16.1 投标文件份数 资格后审申请书一式六份:一份正本,五份副本。 证书原件:一份。 收件人: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文件提交地地 点: 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8.1 点及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2010年12月20日上午9:30时正 时间: 2010年12月20日上午9:30 地点: 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3.1 开 标 投标截止时间前收取投标文件后先进行技术标评审,然后进行总监答辩,再进行商务标开标会议,最后进行资格审查。 31 15.2 评标方法及标准 综合评标法 履约担保 15 16 17 18 19 监理合同价的10%,可采用银行保函、汇票、转账支票形式 投标单位必须在2010年12月17日上午8:30-11:30 下交易卡刷卡注午14:00-16:30至2010年12月20日上午8:30-9:30的20 意事项 时间段到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刷卡并开取保证金收据,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注:注:本次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有关工程的资料均在指定的网站下载。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刷卡的时间按上述规定时间内,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否其他注意事项 必须提供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保证金收据,21 则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本次工程招标指定网站:温州市招投标网(http://www.wzzbtb.com/下同)工程在线服务。投标人应在开标之日前及时上网关注本工程的动态信息,如有遗漏所产生的后果有投标人自负。 注:本表关于招标工程项目的具体资料是对“投标须知”的具体补充或修改,如有矛盾之处,应以本表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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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须知

(一)总 则

1 工程说明

1.1 本招标工程项目说明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项~第3项; 1.2 本工程建设场地“三通一平”已完成,建设资金已落实。

1.3 本招标工程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等有关规定,已办理招标申请备案,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定承包人。

1.4 本工程的招标工作由温州市瓯海区铁路建设指挥部委托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组织实施,温州市瓯海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理处负责监督。 2 施工监理服务工作范围及内容要求:

2.1 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范围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4项 。 2.2

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满足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等要求。

施工阶段主要工作内容包括: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造价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信息等管理及协调工作,向业主提交阶段性总结材料和完整的监理档案资料。 3 资金来源

3.1 本招标工程项目资金来源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5项。 4 合格的投标人

4.1 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7项。

4.2 本招标工程项目采用本须知前附表第8项所述的资格审查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5 踏勘现场

5.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

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

5.2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

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5.3

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

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6 投标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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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费用。 6.2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须交纳500元的资料工本费。

(二)招标文件

7 招标文件的组成

7.1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二章 合同条款 第三章 技术规范 第四章 图 纸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7.2

除7.1内容外,招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温州市招标投标网

(http://www.wzzbtb.com)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7.3投标人将按本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0项规定的时间和网站下载招标文件。

7.4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招标文件后按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在温州市招标投标网站"工程在线服务"(网址:http://www.wzzbtb.com/)上向招标代理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 招标文件的澄清

8.1招标人不集中组织答疑,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本须知前附表第12项所规定的时间及方式提出。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根据本须知前附表第13项所规定的时间及方式予以澄清,该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9 招标文件的修改

9.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规定时间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9.2如发现招标文件及其评标办法中存在含糊不清、相互矛盾、多种含义以及歧视性不公正条款或违法违规等内容时,请在招标答疑时间前在温州市招标投标网站"工程在线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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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网址:http://www.wzzbtb.com/)上提交。

9.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将在温州市瓯海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理处备案,并在温州市招标投标网站"工程在线服务"(网址:http://www.wzzbtb.com/)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告。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9.4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在温州市瓯海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理处备案的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或公告)为准。

9.5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将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

(三)投标文件内容及编制要求

10 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0.1 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10.2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1 投标文件的组成:由技术标、商务标、资格后审申请书、证书原件四部分组成。

11.1技术标编制要求为暗标形式,内容必须重点突出,避免抄袭,严禁浮夸和弄虚作假。技术标采用A4纸(附图、附表可采用A3纸折成A4样式装订),封面见招标文件附件提供的格式,页数不得超过30页(不包括封面、目录、附图、附表),正文印上页码(页码编制形式同本招标文件),字体采用小四号宋体字,标题采用三号宋体字,正文字体行距为1.5倍行距。技术标中不得加盖有投标单位的印章或其他可能明显泄露单位名称的内容或信息,出现与上述技术标编制要求相违背的投标文件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后按废标处理。技术标包括的内容:

11.1.1质量目标控制及手段; 11.1.2进度目标控制及手段; 11.1.3投资目标控制及手段;

11.1.4对现场安全生产监理措施及手段; 11.1.5针对本工程难点采取的监理措施; 11.1.6其他如合同管理、工程信息资料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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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7对各专业工程配合协调管理的措施;

11.1.8关于结算、节约投资等其他针对本工程的合理化建议; 11.1.9拟投入本工程检测仪器、设备(见附件13); 11.1.10有必要说明的其他内容。

11.2商务标应包括下列内容:

11.2.1商务标封面(投标单位自制) 11.2.2投标函;

投标函中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与资格后审申请书中提交的不一致的按废标处理。 11.2.3工程施工监理投标报价表 11.2.4监理费的报价要求:

11.2.4.1本工程概算8032.76万元,监理费收费标准按发改价格[2007] 670号文件《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计取。

施工监理服务收费投标报价=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X(1+浮动幅度值)。

此次监理招标的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为1816159元。最高限价为监理收费基准价下浮10%,即1816159元×(1-10%)=1634543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按废标处理。今后结算监理费按中标费率乘以工程的施工中标价,中标费率=监理中标价/8032.76万元。

11.2.4.2投标人的监理费应当是在监理服务期内,监理单位按照合同规定的范围所提供全部服务所需要的费用。

11.2.4.3监理额外工作报酬、附加工作报酬、其他技术咨询服务等报酬在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约定。

11.2.4.4本次监理服务期为工程全部施工的工期,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办理竣工结算,保修期满为止。各投标人在投标时应充分考虑分段施工而产生的间歇性停工或其他原因使施工工期延长的风险,今后如果施工延期,监理费不予增加。

11.3资格后审申请书部分:

11.3.1资格后审申请书

11.3.2资格后审申请书附件

11.3.2.1投标人一般状况(附件1); 11.3.2.2投标总监一般状况(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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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2.3拟派本项目驻现场监理机构及主要人员一览表(附件3,其中应明确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主要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人选),

11.3.2.4监理人员简历表(附件4);

11.3.2.5未被禁止投标、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承诺书(附件6); 11.3.2.6承诺书(附件7);

11.3.2.7人员到位的承诺书(附件8); 11.3.3相关证书复印件:

11.3.3.1申请人的《营业执照证书》副本; 11.3.3.2申请人的《监理资质证书》; 11.3.3.3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11.3.3.4监理机构其他人员执业证书或岗位证书等; 11.3.3.5拟派本项目监理机构所有人员本单位的社保证明; 11.3.3.6招标人要求的其他资料。 11.4证书原件提供: 11.4.1营业执照副本; 11.4.2企业资质证书;

11.4.3总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11.4.4各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如为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应提供注册执业证书); 11.4.5各监理员证书;

11.4.6拟派本项目监理机构所有人员本单位的社保证明; 12 投标文件格式

12.1 投标文件至少包括本须知第11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13 投标货币

13.1 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 14 投标有效期

14.1 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3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14.2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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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担保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15条关于投标担保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 15 担保

15.1投标担保

15.1.1投标人根据以下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担保。 15.1.2投标人应按照本须知前附表第9项的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

15.1.3投标担保采取投标人直接向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方式。投标保证金数额必须按照投标须知中规定数额进行提交,且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单位银行账户汇出,不得现金解入,不得通过投标单位分支机构或第三者账户转入,否则作无效标处理。各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本工程投标保证金收据的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对。对于未能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招标人将作为不响应招标文件予以拒绝。

投标保证金汇入的户名: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203206009201052538 开户行:工行马鞍池支行

银行地点:温州市飞霞南路与马鞍池东路交叉口(亚金大酒店旁)

15.1.4自始至终参加投标的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7日内退还(无息),具体查询温州市招标投标网。

15.1.5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时予以退还(无息)。 15.1.6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或者没有提交所要求的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额的,中标人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且对负有责任的投标人的处罚并不免除其行为带来的其他后果的法律责任。

15.2履约担保

15.2.1中标人提供的履约担保金额为合同价的10%(其中总监理工程师的到位率的保证金占合同履约保证金的60%,总监的到位率必须为每月实际日历天数的80%以上;投资控制、质量控制和建设进度控制以及安全控制的保证金占合同履约保证金的20%,未达到控制目标的没收相应的履约保证金;其余项目监理人员到位的保证金占合同履约保证金的20%,其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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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监理人员和专业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省级监理工程师资格),到位率为每月实际日历天数的100%。

15.2.2中标以后的监理全过程,总监以及主要监理人员必须按投标人资格审查时提供的拟派本项目现场监理机构主要人员一览表中的人员名单到位,不得擅自更换。因符合规定确需要更换的,更换人员须应征得招标单位同意和并经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后投标单位才可更换,且更换后的人员不得低于原投标人承诺人员具有的资格和业绩条件。其中被更换的总监理工程师在原承担的合同工程项目未通过验收前不得参加依法进行招标的其他国有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的投标活动。 16、投标文件的签署

16.1投标文件份数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16.2投标文件应按本招标文件要求经单位盖章(不得以投标专用章、分公司章、办事处等其他形式印章代替)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16.3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除非这些涂改是根据招标人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修改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技术标不得出现修改或涂改。

17、其它注意事项

17.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自行编制,不得私拉其他单位人员参与编制工作。

17.2、各投标人在投标期间,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和省、市有关招标投标的规定,不得互相打听、互相串通、哄抬标价。投标人不得在投标和评标过程中向招标人或有关人员透露投标文件内容。

17.3、各投标人必须严格依法从业,严禁挂靠或中标后转包监理。

17.4、各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要认真理解招标文件及有关附件,对可能影响招标和监理工作的有关规定及其他各种需要了解的情况,在不违反法规的情况下,自行调查了解。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18、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8.1、投标文件的标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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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1技术标:技术标封面见招标文件附件提供的格式(投标人根据统一格式按A4格式纸),文本上不得盖有投标人印章,也不得出现投标人名称或其它可能泄露投标人情况的文字或符号,否则投标文件作为废标处理。

18.1.2商务标:商务标报价表等相应需要盖章处必须盖有单位公章或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或盖章。

18.1.3资格后审申请书:相应需要盖章处必须盖有单位公章或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或盖章。

18.1.4证书原件:一份。 18.2、投标文件的密封要求

18.2.1技术标和商务标单独密封,并粘贴相应封条后,装在一个统一的标箱内,标箱外加贴封条;标函封袋、封条、标箱上均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印章,也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字或其他可能泄露投标单位信息的文字或符号;技术标和商务标标函封袋统一使用温州市瓯海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理处监制的标函封袋(购买地址:温州市瓯海区建设局二楼),标箱统一使用温州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理处监制的设计类标箱(购买地址:温州市飞霞南路896号建设大厦13楼)。标函封袋、标箱投标人自行购买,技术标封面及各封条均使用本招标文件提供格式。投标文件必须满足以上密封要求,否则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18.2.2资格后审申请书文件及证书原件应分别单独密封提交,在标函封袋及标书上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标函封袋自制,封条采用本招标文件提供样式。

19、投标文件的提交

19.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6项所规定的地点,于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和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委托代理人持委托书原件、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及原件(原件核对后退还), 否则不予签收。

20、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0.1 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6项规定。

20.2招标人可按本须知第9条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21、迟交的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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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招标人在本须知前附表第16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回给投标人。

22、 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22.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第18条有关规定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在内外层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

22.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

22.4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五)开 标

23开标

23.1开标程序:

23.1.1招标人将在规定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评标。先进行技术标评审,再进行总监答辩,再进行商务标的开标及评审,最后进行资格审查。 23.2商务标的开标:

23.2.1宣布招标项目的开标会开始,介绍开标会的主持人、唱标人、记录人和监标人。 23.2.2招标文件要求核验投标人参加开标会代表身份的,按规定核验并记录核验情况。 23.2.3宣布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及技术标、总监答辩的得分。

23.2.4开标时先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进行开标。若有任一投标人有异议,应即保存所有投标文件的原状,并即报告该招标项目的招投标监管部门或机构处理。

23.2.5 所有投标文件密封经确认完好后(发现投标文件密封破坏,按前款规定处理后),开启投标文件、公布招标文件规定的唱标内容,并做好开标记录。

23.2.6 唱标结束后,征询投标人是否对唱标内容有异议,若有异议,按照投标文件的内容更正;若异议的内容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异议无效,并不得更改。

(六)评 标

24、评标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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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1本工程评标委员会根据有关规定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可由招标人的代表和专家评委组成,成员人数5人以上单数(含5人),若招标人委派代表参加,则应当具备评标专家的相应条件,其中专家评委不少于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工作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完成。

24.2评标委员会仅根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系统地评审和比较,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25、评标原则

25.1坚持公正、公平、科学的原则,根据本须知前附表第18项规定,按评审后的总分由高至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25.2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用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5.3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若发现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它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该投标人的投标应作废标处理。

25.4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的或者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 26、评标纪律

26.1 在招标人未发放中标通知书之前,评标委员会成员或者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审有关的其它情况。对招标人或投标人提供的要求保密的资料,不得摘记、翻印和外传。

26.2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投标人或其有关人员的任何财物或其它好处,不得串联鼓动其他人袒护某投标人。

26.3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认真进行评审,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26.4 评议中应充分发挥民主,各抒己见,评标委员会形成的评标结论应遵循少数服从多数原则。

26.5 评标委员会成员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可以书面方式阐述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此做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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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6 评标委员会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后即告解散。评标过程中使用的文件、表格以及其它资料不得带出评标现场。 27、评标程序

27.1工作人员对装有技术标、商务标的标箱在评标委员会成员范围内当众验收,经确认为有效标后予以拆封,并对投标文件随机进行编号,同一个标箱内的技术标和商务标为同一个编号。

27.2评标委员对技术标、总监答辩分阶段评审,再进行商务标评审,最后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委员会在上一阶段评审结束,对评审结果做出书面说明并确定该阶段合格投标人后再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

28、技术标评审

28.1 将编号后的技术标(暗标形式)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

28.2 评委通过响应性审查的技术标进行评审,技术标采取由评委分别打分; 28.3 待技术标评审完毕后,再对通过有效性评审的投标人技术标进行分数汇总。 29、总监答辩:要求所有参加投标的总监参加答辩。 30、 商务标评审

30.1 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商务标的响应性评审,实质性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作废标处理;

30.2 按照评分标准对投标人的商务标进行评审打分。 31、资格审查:

按综合得分(技术标、总监答辩和商务标得分相加为综合得分)从高到低选取3家进行资格审查。若经审查合格投标单位不足3家时,按综合得分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至3家进入资格审查,直至合格的投标单位不少于3家为止,不再进行余下的投标单位资格审查,或者直至全部投标单位资格审查完毕。若全部投标单位资格审查完毕时有效投标单位少于3家的时候,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具有竞争效果的,评标委员会可以按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及评标办法向招标人推荐一名或二名有排序的中标候选人。

32、投标文件的响应性鉴定

32.1 在详细评审前,评标机构将首先审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

32.2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实质性不响应招标文件,其投标文件应当作废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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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1投标文件未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

32.2.2投标文件未按规定装订和密封的;

32.2.3 投标人的法人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未参加商务标开标会议。 32.2.4 规定为暗标形式的技术标上出现暗示或明示投标人信息的标记或内容; 32.2.5 投标文件未按规定要求编写、字迹模糊、内容不全或粗制滥造、辨认不清的; 32.2.6 投标人提交两份或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未声明哪一份有效,投标文件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的大写报价,未声明哪一个有效;

32.2.7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 32.2.8投标人逾期送交投标文件的; 32.2.9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32.2.10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错漏之处一致或异常雷同现象; 32.2.11项目拟派总监未参加答辩的;

32.2.12监理费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监理费上下限的;

32.2.13由建设行政部门公布有不良行为正在公示期间的投标人(建设行政部门公布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浙江省建设信息港、温州市建设局、温州市市政园林局、瓯海区建设局、鹿城区建设局、龙湾区建设局及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

32.2.14投标人提交的资格后审申请材料及承诺书内容有虚假或隐瞒的;

32.2.15拟派总监有在建工程或被更换的总监在原承担的合同工程项目未通过验收前的;

32.2.16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其他属于废标的情况。

32.3 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且不允许通过修正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文件。

32.4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有效标不足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原则上应当否决全部投标,由招标人依法重新招标。因特殊情况未否决所有投标的,应提出充分的理由,并在评标决议中做出详细说明。

33、评标办法和标准

33.1 评标委员会将仅对按照本须知要求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与比较。

33.2 本招标工程项目采用综合评标法的评标办法,以计分的方法衡量投标文件是否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评价标准,技术标得分、总监答辩得分和商务标得分相加即为综合得分。(小数点保留两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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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3 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有关规定对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后,在有效标中取经综合得分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次高者为第二中标候选人, 综合得分第三高者为第三中标候选人,向招标监督机构提交经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的评标报告,如评委对各投标人的技术标或总监答辩打分分值出现明显偏高或偏低情况的,该评委需阐述理由,并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说明。

33.4、技术标分项评分标准(满分60分)

33.4.1技术标得分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在认真审阅、分析技术标主要内容的基础上,采用记名方式各自评分,如发现某个单项的评分超过了评分细则所规定的范围的,则该张评分表无效。此项评分为: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各投标文件的技术标各项打分汇总计算算术平均值。(小数点保留两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33.4.2技术标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技术标中的各项内容横向比较,分出五个档次,技术标满分为60分,查表-1可得各项得分。

技术标计分用表 表-1

评分内容 1、质量目标控制及手段 2、进度目标控制及手段 3、投资目标控制及手段 4、对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措施及手段 5、针对工程难点监理措施 6、其他如合同管理、工程信息资料管理等措施 7、对各专业工程配合,协调管理的措施 8、关于结算、节约投资等其他方面针对本工程合理化建议 9、投入本工程主要仪器、检测设备 10、技术标编制质量及其他 分值 10 9 9 9 9 4 一 10-8.6 9-7.7 9-7.7 9-7.7 9-7.7 4-3.2 二 8.5-7.1 7.6-6.3 7.6-6.3 7.6-6.3 7.6-6.3 3.1-2.4 三 7-5.5 6.2-4.9 6.2-4.9 6.2-4.9 6.2-4.9 2.3-1.6 四 5.4-3.8 4.8-3.5 4.8-3.5 4.8-3.5 4.8-3.5 1.5-0.8 五 3.7-0 3.4-0 3.4-0 3.4-0 3.4-0 0.7-0 3 3-2.4 2.3-1.8 1.7-1.2 1.1-0.6 0.5-0 3 2 2 3-2.4 2-1.7 2-1.7 2.3-1.8 1.6-1.3 1.6-1.3 1.7-1.2 1.2-0.9 1.2-0.9 1.1-0.6 0.8-0.5 0.8-0.5 0.5-0 0.4-0 0.4-0 33.5总监答辩分项评分标准(满分20分) 33.5.1答辩采取网络语音系统,总监与评委互不见面。答辩结果作为评分依据,答辩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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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由评标委员会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决定。总监答辩的顺序抽签决定:进入总监答辩室时,总监再抽取新序号填写序号单。

33.5.2总监答辩时随带有效身份证原件(身份证遗失的,需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和在投标人单位注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复印件(注册执业证书正在办理续期注册的,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中国工程监理与咨询服务网公布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人员名单的公告),以备核对。总监未随带有效身份证原件(身份证遗失的,需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原件)或未参加答辩的,则视其为自动放弃投标,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总监在答辩前需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有效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遗失的,需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复印件)和在投标人单位注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在商务标开标后予以退还。

总监答辩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总监回答的内容,横向比较,分出五个档次,总监答辩满分为20分,查表2可得各项得分。

在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各总监答辩各项打分汇总分数计算算术平均值为各投标人总监答辩的最后得分值(小数点保留两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评标委员会成员对自己的打分结果签名认可。

总监答辩计分用表(20分)

表2

评分内容 语言表达 能力 答题准确性 分值 3 10 4 3 优 3-2.6 档次 良 2.5-2.1 中 2.0-1.6 可 1.5-1.1 差 1-0 总 监 10-8.6 4-3.2 3-2.6 8.5-7.1 3.1-2.4 2.5-2.1 7-5.5 2.3-1.6 2.0-1.6 5.4-3.8 1.5-0.8 1.5-1.1 3.7-0 0.7-0 1-0 管答 专业水平、理能力 辩 对项目理解、熟悉程度

33.6.3商务标的分项评分标准(满分20分)

33.6.3.1 投标文件的商务评分为监理服务费报价计算得分,总分为20分。由评标委员会指定专人计算并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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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6.3.2此次监理招标的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为1816159元。上限最高限价为监理收

费基准价下浮10%,即1816159元×(1-10%)=1634543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按废标处理。今后结算监理费按中标费率乘以工程的施工中标价,中标费率=监理中标价/8032.76万元。

33.6.3.3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价下限为最佳报价值,本工程的最佳报价值为监理费基准价下浮20%,即1816159元×(1-20%)=1452927元。

投标评标价与最佳报价值对比,计算出投标评标价的得分值,即: a、投标评标价等于最佳报价值,得满分20分 b、投标评标价高于最佳报价值一个百分点,扣5分

以上计算得分时,如不足一个百分点时,使用直线插入法计算,小数点保留两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最低得分为0分。

33.7对合格单位进行资格审查

按综合得分从高到低选取3家进行资格审查。若经审查合格投标单位不足3家时,按综合得分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至3家进入资格审查,直至合格的投标单位不少于3家为止,不再进行余下的投标单位资格审查,或者直至全部投标单位资格审查完毕。若全部投标单位资格审查完毕时有效投标单位少于3家的时候,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具有竞争效果的,评标委员会可以按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及评标办法向招标人推荐一名或二名有排序的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投标人必须满足下列资格审查的必要条件,凡不能满足的下列必要条件之一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33.7.1应提供营业执照,企业营业执照有效且主营范围和年检符合要求; 33.7.2企业资质为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

33.7.3总监理工程师为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专业),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执业证书正在办理续期注册,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中国工程监理与咨询服务网公布的注册监理工程师人员名单的公告),且总监理工程师无其它在监工程。

33.7.4各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持有《省、市级监理工程师证书》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证书上的注册专业应为市政公用工程);

33.7.5各监理员证书,监理员必须持有省、市级监理员岗位证书或《省、市级监理工程师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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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7.6拟派监理人员本单位社保证明;

33.7.7提供符合要求的资格后审申请书及附件表格和承诺书等;

33.7.8没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参加投标或没有正在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建设行政部门公布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浙江省建设信息港、温州市建设局、温州市市政园林局、瓯海区建设局、鹿城区建设局、龙湾区建设局及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

注:现场监理机构人员应证明是本单位的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严谨的工作作风,在监理过程中,监理机构的人员不得向被监理方介绍指定分包商和供应商。人员配臵如下:

1) 市政专业监理工程师 1 名或以上,下设市政监理员4名或以上; 2) 安装专业监理工程师 1 名或以上; 33.8定标

33.8.1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工作后,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在合格的投标人中,以综合得分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次高者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第三高者为第三中标候选人。(若出现并列分数,则以总监答辩得分高者为优先单位;若总监答辩得分相同,则以技术标得分高者为优先单位;再若技术标得分相同,则以商务标得分高者为优先单位;再若商务标得分相同,则由总分一致者随机抽取其中一名作为优先单位。)

33.8.2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如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担保而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提交的以及弄虚作假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以此类推。

33.8.3中标人放弃中标,招标人不退还投标保证金,所造成损失由中标人负责,招标人有权要求赔偿。

(七)合同的授予

34 合同的授予

34.1本招标工程的合同将授予按本须知第33款所确定的中标人。

34.2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次类推。

34.3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的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的或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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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政发?2009?22号 《关于严格规范国有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意见》文件精神被更换的项目负责人在原承担的合同工程项目未通过竣工验收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34.4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或其项目负责人在两年内(以开标截止日为准)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纪录以检察机关查询结果为准),根据浙检会(预)[2006]12号《关于共同做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意见》和《瓯海区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暂行规定》的规定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35、中标通知书

35.1 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人应在15日内将招投标情况报告及评标有关资料报送温州市瓯海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理处,经备案后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无论中标结果如何,均不做任何形式的解释。

35.2 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35.3 本工程的中标人若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经有关部门查实后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责任。

35.4 第一中标候选人因不可抗力之外的原因放弃中标权的,招标人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没收的投标保证金不能弥补由于其放弃中标权而给招标人造成报价的差额损失的,由放弃中标权的中标候选人承担。并上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将其放弃中标权的情况记入其信用档案。

36 合同协议书的签署

36.1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向招标人交纳本招标文件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并于30天内在招标人的签证下与招标人授权的代建公司签订建设工程监理合同。格式采用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的?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00-0202)。必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依据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双方签订建设监理合同。超过合同签订时限而未与招标人签订监理合同的视为中标人自行放弃中标,招标人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以此类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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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合同条款 监理合同格式

本工程的监理合同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指定?建设工程委托监理(示范文本)?(GF—2000—0202)。

第一部分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委托人与监理人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参照?建设工程委托监理(示范文本)?(GF—2000—0202)的第一部分。

第二部分 标准条件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适用的法律是指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参照?建设工程委托监理(示范文本)?(GF—2000—0202)的第二部分。

第三部分 专用条件

第二条 本合同适用的法律及监理依据:

1.国家、温州市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有关规定;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

2.依法成立的工程建设合同及监理合同;

3.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报建书及批准文件,施工图纸和其它有关文件; 4.施工的招投标文件及相关记录;

5.现行的工程建设规范和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6.其它有关的文件及要求;

7.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3号)。 第四条 监理范围和监理工作内容:

(一) 监理的范围:甬台温铁路郭溪段梅屿安臵房配套道路工程景德路、浦北路(一期)、浦二路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道路、桥梁、雨水泵站、地下综合管线、交通标志(线)、信号设施、公交站台、绿化、照明等附属工程施工监理。 (二)监理的内容

1.协助委托人签订施工承包合同; 2.验收施工图设计文件; 3.审查施工图设计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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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协助委托人与施工单位编写开工报告; 5.组织设计交底与图纸会审;

6.审核承建单位提出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

7.对承建单位执行工程承包合同和国家工程技术规范标准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承(发)包双方向对方提出的任何意见和要求(包括索赔要求)进行审核,并拿出处臵意见。参与违约事件的处理;

8.审查承建单位提出的材料和设备清单,对工程使用的原材料、半成品、构件、设备进行检查,有权拒绝使用不符合合同要求和标准规定的材料,构件,设备;

9.检查工程进度和施工质量,验收分部分项工程和各项隐蔽工程,签署每月的工程量单和支付报表以合同终止时支付报表,以作为委托人向承包人支付的依据;

10.组织委托人、设计、施工单位处理工程质量事故,监督事故技术处理方案的实施,并对事故处理进行验收和签证;

11.根据2004年2月1日起实施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安全工作。 12.整理监理文件和技术档案资料;按?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要求整理档案资料。 13.组织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进行工程竣工初步验收; 14.协助委托人进行竣工验收工作; 15.提交监理工作总结报告; 16.未尽事宜见?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第九条 外部条件包括:

委托人负责本工程建设的所有包括政府等在内的因由委托人协调的外部关系的协调; 第十条 委托人应提供的工程资料及提供时间: 委托人在开工前将下列文件全部或部分提交给监理方; 1.施工图纸及相关的设计文件;

2.委托人项目立项的有关批文等证明文件;

第十一条 委托人应在 7 天内对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作出书面答复。 第十二条 委托人的常驻代表为

第十六条 在监理期间,委托人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 名工作人员,由总监理工程师安排其工作,凡涉及服务时,此类职员只应从总监理工程师处接受指示。并免费提供 名服务人员。监理机构应与此服务的提供者合作,但不对此类人员及其行为负责。 第二十六条 监理人在责任期内如果失职,同意按以下办法承担责任,赔偿损失[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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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赔偿金不超过监理报酬总数(扣税)]:

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报酬比率(扣除税金)

第三十九条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监理人的报酬:

1. 在签订合同、监理单位提交履约保证金后,招标人支付监理合同总价10%的预付款计 万元,并从开始支付监理费起分三次扣回。

2. 监理费的支付为按月支付,即根据工程每月所完成实际工作量的80%计算监理费支付,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的七天内委托人按监理费总额支付到85%。

3. 剩余的15%待监理单位提交监理资料,经城建档案馆资料验收合格,办理结算后,除(保修期间费用留5%)外,支付剩余款额,并退还剩余监理合同履约担保金。 第四十一条 双方同意用人民币支付报酬,按 / 汇率计付。

第四十九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附加协议条款:

1. 在以后的监理全过程中,总监以及主要监理人员必须按投标人资格审查时提供的拟派本项目现场监理机构主要人员一览表中的人员名单到位,不得随意更换。因符合规定确需要更换的,更换人员须应征得招标单位同意和并经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后投标单位才可更换,更换总监理工程师1人处以5万元违约金,更换专用监理工程师每更换1人处以3万元违约金,更换监理员每更换1人处以2万元违约金,其中总监及主要监理人员不到位违约金分配如下:总监到位率不到在 80%,(填百分比)以上即每月少于 24 日历天,每少一天处违约金2000元,项目专监到位率在 100%,(填百分比)以上即每月不少于 30 日历天(如当月为28日历天,则按28日历天计算),每少一天处违约金1000元。 2. 总监以及主要监理人员,出现下列情况,招标人有权没收相应的履约保证金。处罚的方法:按发生的累计次数计算,发现第一次罚款1万元,发现第二次罚款2万元,发现第三次招标单位将强制换人,并按以上规定处罚执行。

⑴.与施工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等级,提高造价; ⑵.将不合格的建筑工程、材料、构配件按合格签字; ⑶.向施工单位介绍材料、构配件,分包商从中得利的;

⑷.施工中存在质量安全隐患或违反了强制性条文未发监理通知或整改不力的; ⑸.不按规定见证取样,使不合格材料混入工程实体;

⑹.验收不认真虽未造成事故但质量把关不严,使钢筋品种、规格、数量错误,或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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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梁、给排水不合格;或桩测试不合格;或轴线标高严重偏差等严重质量问题;

⑺.不按规定旁站,或未及时发现严重质量安全问题的; ⑻.承包商作假资料,代签字,制止不力并予签认的;

⑼.承包商未按设计要求施工、偷工减料,监理单位未发现和报告;

⑽.节假日或夜间施工监理部未配合的,特别是在打桩、地下室围护、浇捣砼时没有及时旁站,总监未巡视和专监未从严把关。

3. 签定合同时,监理方提供合同价的10%的履约保证金,若监理方在施工监理期间的履约保证金不足时,招标人将从当期的工程进度款中扣除填补足履约保证金。招标人在监理费最后余款支付的同时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计息)。 4. 本项目可能发生夜间施工,监理人应无条件给予配合。

5. 严格按委托人批准的监理细则开展工作。 6.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对于施工单位上报的工程量、设计变更和工程结算资料必须进行复核,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对于涉及的工程价款必须进行审核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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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技术规范

1、法律、法规和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理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

2、建设部和交通部颁发的强制性标准。 3、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4、施工图设计文件所指的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图集等。

5、在合同履行期间,如果工程适用的技术标准或规范有修改或重新颁布,应遵照执行。 26

第四章 图纸

(另册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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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目 录

一 、资格后审申请书格式

1、资信审查申请书 2、资信审查申请书附件

(1)投标人一般状况(格式见附件1); (2)投标总监一般状况(格式见附件2);

(3)驻现场部的工程技术、管理人员一览表(格式见附件3); (4)监理人员简历表(格式见附件4)

(4)近三年总监的业绩证明材料(格式见附件5)

(5)未被禁止投标、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承诺书(格式见附件6);(6)承诺书(格式见附件7);

(7)人员到位的承诺书(格式见附件8); 二、商务标格式

1. 法人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见附件9) 2. 投标文件签署受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0) 3. 投标函(格式见附件11)

4. 监理费的投标报价(格式见附件12) 三、技术标格式

1、技术标封面,应当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统一封面 2、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自行编制技术标。 3、拟投入本项目仪器设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13)

28

甬台温铁路郭溪段梅屿安置房配套道路工程景德

路、浦北路(一期)、浦二路工程监理

资格后审申请书

招标编号:

工程名称:

投标申请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地 址:

填 报 日 期:

29

一、资格后审申请书

(招标人)

1、经研究并充分了解本工程的招标文件和资格审查合格条件中的各项条款及要求后,我

方愿根据该文件的要求提交相关的资格审查申请资料,对 (工程名称) 工程的投标提出申请,并接受资格审查。

2、你方授权代表可调查、审核我方提交的与本申请书相关的声明、文件和资料,本申请书还将授权给有关的任何个人或机构及其授权代表,按你方的要求,提供必要的相关资料,以核实本申请书中提交的或与本公司的能力、经验和信誉有关的声明和资料。

3、我方保证本申请书中所提交的声明和资料在各方面都是完整、真实和准确的,并为此承担全部责任。

4、本申请充分理解下列情况:

4.1 资格审查合格的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2 你方保留更改本招标项目的规模和金额的权利。前述情况发生时,投标仅面向资格审查合格且能满足变更后要求的投标人;

4.3 你方将不对上述行为承担责任,亦无义务向申请人解释其原因。

5、若我方申请未被接受,我方表示理解你方任何情况下也不负担我方任何资格审查费用。

投 标 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30

二、资格后审申请书附件

31

附件1

投标人一般状况

1 企业名称 2 总部地址 3 代表处地址 (使用进温企业) 电话 传真 注册地、注册年份 并附上营业执照复印件(另外准备原件核对) 4 联系人 5 6 主营范围 7 8 公司资质等级证书 并附上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另外准备原件核对)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注: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含年检记录、变更记录)、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含年检记录、变更记录)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2

附件2

投标总监一般状况

总监姓名 1 身份证号码 性别 2 年龄 职称 总监注册证书 3 总监资格证书 并附上有关证书复印件(另外准备原件核对) 原受聘单位 4 现工作单位 总监在建工程的情况 总监已变更工程未竣工的情况 5 有或无 有或无 工作简历 6 7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注:1、本表后附人员身份证、职称证书、资格证书复印件证明材料。

33

附件3

驻现场部的工程技术、管理人员一览表

投标单位: 投 标 单 位 专 业 分 工 姓 名 性年别 龄 职 称 执业证书 执业证书编号 上述表格填写均已经过核对,确信没有疏漏或差错。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本表若不够填写,可另加附件补充说明。

34

附件4

监 理 人 员 简 历 表

投标单位: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学 历 专 业 专业年限 职 务 职 称 岗位资格 拟在本项目中担任的岗位职务 主要监理工作经历 项目名称 工程 结构工程 工程 在项目中担地点 类型 时间 造价 任职务 获奖情况 注:1.本表与附件3-4—拟派驻本工程监理人员一览表配套使用。 2.本表后附人员身份证、职称证书、资格证书及岗位证书复印件证明材料。 3.本表可复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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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6

未被禁止投标、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承诺书

(招标人):

我 (法定代表人姓名) 系 (投标人) 的法定代表人,现承诺 (投标人) 在本工程招投标期间不存在被依法禁止投标、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况,如有隐瞒实情,我司愿承担一切责任及后果。

投 标 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38

附件7

承诺书

温州市瓯海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理处: (招标人名称):

1、我公司参加 工程的资格后审申请,所提交的资格后审申请资料均为真实有效,保证据实提供企业、总监的各种表格、各类证书、证明、工程业绩和总监在监和已经承接或正在参加投标工程项目清单等所有材料及复印件(复印件和原件完全一致)。

总监目前在监工程的项目清单 序号 1 2 3 4 5

总监已承接工程的项目清单 序号 1 2 3 4 5 工程名称 规模 工程名称 规模 进度情况 注:在监工程指目前正在监理的工程。如果没有在监工程,要注明“无”。

注:已承接工程指已经中标未开始监理的工程。如果没有已承接工程,要注明“无”。 2、我公司如中标,则担任本工程的总监还担任其他项目总监的,否则视为我公司自动放弃本工程的中标资格,已签订合同的则合同无效,并视为我公司违约,赔偿招标人的损失。 3、我公司在本工程的招投标各个阶段提供的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均为真实有效的,复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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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和原件完全一致。若证书经贵处委托有关部门文印鉴定有假,我公司愿承担所有的文印鉴定费用及其他有关费用。

(1)《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 证书编号 ); (2)《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姓名及注册号 );

4、我公司若有串通投标、哄抬标价等行为的,愿意承担一切后果,被取消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并被作为不良行为记入信用档案,接受温州市瓯海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理处的处罚。

5、我公司若无故放弃投标的,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被作为不良行为记入信用档案,接受温州市瓯海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理处的处罚。

6、我公司对上述内容作出慎重承诺,如在招投标过程中被发现有弄虚作假、隐瞒等不良行为的,愿承担一切后果,被取消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并被作为不良行为记入信用档案,接受温州市瓯海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理处的处罚。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总监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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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8

人员到位的承诺书

致: (招 标 人 名 称)

如中标,参与 工程的施工监理,我公司将派具有类似监理经验的 (填写项目总监名字、监理执业注册号)为本工程的项目总监,并保证项目总监到位率在 %(填百分比)以上即每月不少于 日历天。如违反此承诺,愿按合同有关规定接受处罚。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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甬台温铁路郭溪段梅屿安置房配套道路工程景德路、浦北路(一期)、浦二路工程监理

投 标 文 件

投标文件内容:商务标

投 标 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地址:

日期: 年 月 日

42

附件9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

单位名称:

地 址: 姓名:

性别: 年龄:

的法定代表人。

职务: ,系

投 标 人: (公章)

日 期 :

年 月 日

43

附件10

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法定代表人姓名) 系 (投标人)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我司的 (代理人姓名) 为投标人代表,代表本公司参加 (工程名称) 投标活动,全权代表我方处理投标过程的一切事宜。该代理人在本招标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所办理的相关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 性别: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身份证粘贴处:

投 标 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代 理 人: (签字)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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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职务:

附件11

投 标 函

致:(招标人)

1、根据你方 (项目名称)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经踏勘项目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图纸、工程建设标准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的总价(小写:¥ 元)承接上述工程的的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业务,并保证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内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

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代表业主利益,从项目目标出发,进行全方位的有效管理,使工程建设项目的投资目标、进度目标和质量目标得以实现。我方将派驻 作为本项目的总监。

3、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同意合同专用条款的规定并受此专用条款约束。

4、我方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3项所述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我方的投标有可能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5、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

6、我方金额为人民币 元的投标保证金已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单位地址: 电 话: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邮政编码: 传 真: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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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地址:

附件12

工程施工监理投标报价表

工程名称: 序 项目名称 号 1 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 监理费投标下浮率 监理费投标报价(小写) 2 监理费投标报价(大写)人民币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元 % 元 数 额 注 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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甬台温铁路郭溪段梅屿安置房配套道路工程景德

路、浦北路(一期)、浦二路工程监理

技 术 标

时间:2010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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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3

拟投入本项目仪器设备一览表

序号

其他设备 办公设备 通讯设备 检 测 设 备 仪器设备 仪器设备名称 数量 规格型号 产地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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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4

投标保证金办理注意事项

●为了您的投标工作顺利进行,投标前请先将投标保证金存入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设立的银行统一帐户,并确认到帐(投标保证金进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银行帐户)。 ●为了帮助您选择快捷的保证金支付结算方式,请您联系工商银行温州马鞍池支行: 咨询电话:(0577)88829491 营业部 李主任

(0577)88829495 营业窗口 李小姐 (0577)88829491 对帐经办 陈先生

温州马鞍池支行办公时间(如有变化以银行规定时间为准):

上午: 9:00—11:45 下午:14:00—17:00

●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帐户:

户 名: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温州市民航路128-66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马鞍池支行

地 点:温州市飞霞南路与马鞍池东路交叉口(亚金大酒店旁) 帐 号:1203206009201052538

■转帐支票:确认资金到帐后→凭银行进帐回单→到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结算窗口开具保证金收据(同城结算约24小时到帐)。

■本 票:先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结算窗口办理背书(盖章)→去银行办理进帐手续→凭银行进帐回单→到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结算窗口开具保证金收据(同城结算1小时左右到帐,县城除外)。

■电 汇:确认资金到帐后凭银行汇款回单→到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结算窗口开具保证金收据(异地结算约3天到帐)。

■为使您的投标工作顺利进行,请您在开标前一天来中心结算窗口确认保证金到帐情况并办理开户保证金收据手续。

■投标保证金,应从有资质的正式投标人银行帐户中汇出,转入市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帐户,不得由其分支机构或第三者汇出。

■保证金退付: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确定后7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7日内退还。

49

附件八

注:投标单位在密封商务标、技术标、标箱时将下列封条沿线剪下,不够可复印)

甬台温铁路郭溪段梅屿安置房配套道路工程景德路、浦北路(一期)、浦二路工程监理

商务标封条

投标单位不得在标函封袋和封条上加注任何文字或符号否则取消投标资格

甬台温铁路郭溪段梅屿安置房配套道路工程景德路、浦北路(一期)、浦二路工程监理

技术标封条

投标单位不得在标函封袋和封条上加注任何文字或符号否则取消投标资格 甬台温铁路郭溪段梅屿安置房配套道路工程景德路、浦北路(一期)、浦二路工程监理

标箱封条

投标单位不得在标箱和封条上加注任何文字或符号否则取消投标资格 甬台温铁路郭溪段梅屿安置房配套道路工程景德路、浦北路(一期)、浦二路工程监理

资格后审申请书封条

投标单位须加盖本单位公章和法人或委托人签字盖章 甬台温铁路郭溪段梅屿安置房配套道路工程景德路、浦北路(一期)、浦二路工程监理

原件封条

投标单位须加盖本单位公章和法人或委托人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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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ex4w.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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