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问题的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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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问题的背景】

(1)河北省省会文明办、石家庄市公安交管局决定出资10万元,在2010年7月10日—7月21日期间,以宣传倡导、志愿劝导、奖惩引导为着眼点,按照“不定时间、不定路口、不定对象”的原则,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遵守交通法规奖励活动,对当天搜索开始后在各路口寻找到的“第一位不闯红灯的行人”、“第一位不闯红灯的非机动车骑乘人”进行现场奖励,每人一次奖励现金500元,以此激发和调动广大市民守法出行、文明出行、安全出行的积极性、自觉性。 (2)2010年7月11日,有一位河北省的记者再次返回建设大街中山路口。在发钱重奖的次日,这个街口交通违章行为混乱不堪。

7月11日15时22分,红灯状态下,几十名行人涌到斑马线中间,被已经开始放行的机动车分割成几排。稍有车辆慢下来,就会有行人见缝插针地补上去。机动车无法正常通行,喇叭声响成一片。

7月11日15时35分22秒,路口的东南角,仅有一名女士站在斑马线外等红灯,她的前面有4排“人墙”被机动车分割。20秒后,她犹豫了一下,也加入了闯红灯的人群中。

7月11日15时38分,一对年轻人坚持站在斑马线外,不管前面多少人闯红灯通过了路口,他们依然坚持着等红灯。在30分钟内,这个路口南侧的东西向通道,坚守交通规则的行人不足50人。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执勤协管员说,和7月10日相比,路口的违章现象并没有太大的改观。

(3)这一政策引来众多争议。“这不是拿钱买文明吗?”“这不是市民本该就遵守的吗?奖励不可能天天进行,奖励停止又该如何提高城市文明?这不是拿钱买文明吗?”市民梁女士说。

带着市民的疑问,有记者采访了市委宣传部副部长、省会文明办主任薛建廷。“城市在大变样,市民的素质也应该相应提高。我们现在就是通过这种形式,把倡导大家遵守交通规则的影响扩大出去。”薛建廷回应。

有市民提出,遵守交通规则本来就是市民应该做到的,现在对该做的事情做到了却给予奖励。这样的文明又能走多远?

针对上述质疑,薛建廷表示,他认为遵守交通规则的市民应该得到奖励。“大家都认为这是市民该做的,可现实当中相当一部分市民做不到。这时候提倡大家做到,就得有内容,就得鼓励。”

“我也没有违章,怎么奖励只有他们,没有我?”还有市民认为这种随机奖励的方式有失公平。“把该做的事情做好就该奖”。“现在交通违章太严重,就算不在乎别人,总该爱惜自己的生命吧?抢几秒钟的红绿灯,丢的可能就是性命。”市民王建义表示,“政府拿钱出来奖励市民遵守交通规则,正说明我们城市的不文明行为已经非常严重。作为城市的一员,我们有义务把最基础的文明做好。”

“该奖。把该做的事情做好,难道不该奖励吗?至少这会刺激大家想着去遵章守法。”市民张子涵认为。还有市民认为,执法部门改变过去惯用的处罚手段,会扩大文明宣传的影响力。

薛建廷表示,此举正是按市领导提出的提高市民文明出行素质要坚持教育、处罚、奖励并重的要求,激发和调动广大市民守法出行、文明出行、安全出行的积极性、自觉性。薛建廷介绍,石家庄的活动借鉴参考了沈阳和唐山经验。下一步石家庄甚至会推出针对机动车遵守交通规则的奖励。 【核心观点】

(1)作为一个生活在城市里的居民,红绿灯、斑马线无处不在,按交通规则出行是他们生活的一部分,遵守交通规则是理所应当的事情。对理所应当的事情进行奖励,就像对不杀人者进行奖励一样荒唐——这种奖励很可能产生相反的效果,即让人们认为做不好份内的事是应该的,做好了份内的事反而是应该奖励的。中宜教育戴斌老师相关部门出台政策,初衷是好的。从管理手段上看,也是一种进步。但是,这种对“道德底线”的奖励(奖励市民做“本来就应该做的事情),多少有些不妥,如果处理不当,有可能对原有的公序良俗及法治秩序产生一定的破坏。

(2)遵纪守法是应该的,不需要任何奖励,而违法乱纪则是不应该的,应该受到惩罚。过于功利性的刺激手段不可能持久,其所产生的正面效果也不可能持久,而其产生的负面效应却可能遗害无穷。因为,这种刺激手段给社会公序良俗注入了过多“功利性的因素”,遵守规则者被当作了逐利之徒,不遵守规则者却没有受到任何惩罚,钱花了不少,效果却没收到多少,不能不说是一种悲哀。

(3)在引导公序良俗上,有关部门越来越重视经济的力量,以为通过金钱的刺激,施以奖励,就可以收到自己想要的结果。从实践中来看,通过采用这一方法,短期内确实容易收到立竿见影的效果——而这种短期效果也常常被有关部门作为判断该方法是否有效的证据。这就是这类政策出台的背景。

(4)其实,重奖“不闯红灯者”,这一套路已不是什么创新,古已有之。在春秋战国时,秦国为求强大而行商鞅变法,也用过一次石家庄市近日街头奖励现金的招数。《史记·商鞅列传》里记载:“令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已乃立三丈之木於国都市南门,募民有能徙置北门者予十金。民怪之,莫敢徙。复曰“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辄予五十金,以明不欺。卒下令。”徙木与重金,买来了取信于民,买来了令行禁止,因而换来了秦国变法畅行,国家强盛。但是,重奖“不闯红灯者”,这招能与商鞅等量齐观么?戴斌老师认为,未必。因为时代背景是不一样,群众的思维也是不一样。所以,这个举措让人担忧,希望没有“反效果”就好了。 【社会问题的背景】

(1)“廉洁自律保健操”引发网络关注,据悉,“廉洁自律保健操”是由广东省委党校与惠州市纪委、龙门县委合作开

发的廉政教育新方式,它以一些警示性问题提醒领导干部权衡得失、进行自我心灵对话。

(2)“廉洁自律保健操”,其中两个官员问答的问题为:“面对10万元的贿款,你可能毫不犹豫地拒绝,那100万甚至1000万元呢?面对牢狱的煎熬,你目前的身体状况能否抵挡住?”

(3)龙门县此举实际上早从去年就开始酝酿。2009年10月,龙门县县委书记许志晖提出,要设计一套能真正触动干部内心世界的“廉洁自律保健操”;2010年1月正式启动龙门县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保健操”项目筹备工作;4月底,《龙门县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保健操”项目实施方案》正式定稿;7月初,龙门县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保健操”项目转入全面实施阶段。 (4)事实上,“廉洁自律保健操”并不是真正做操,只是一个称谓。龙门县纪委调查教育室梁诚栋科长告诉记者,“廉洁自律保健操”在理论上包括“廉承诺”、“廉内助”、“廉自测”、“廉暗哨”、“廉洁操”等六个部分,重在进行自我心灵对话。

【核心观点】

(1)中国特色的预防腐败,一方面要“注重理想信念教育和思想道德建设是传统”,另一方面要“依靠制度预防腐败从政策性措施推进到体制机制建设”。事实上,我们的领导干部从来不缺乏自律与道德的教育,缺少的正是来自体制机制层面上的“他律”。而反腐现实已经表明,传统上的道德教化已经难以遏制腐败的蔓延。从这个角度看,“廉洁操”之类的道德教化,只是反腐倡廉的初级手段,中宜教育的戴斌老师认为,对于“廉洁操”更多地应该是作为辅助性反腐手段,决不能因此而减弱反腐倡廉的监管力度。(2)其实从另外的一些角度看,戴斌老师认为反腐倡廉的手段可以有很多方面,譬如,打造阳光政府,要创造条件让人民批评政府、监督政府,同时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使官员财产能够得到公示,政府财政预算能得到充分公开,领导干部自然就会自觉地将“他律”变成“自律”。 (3)法治建设并不能搞宗教仪式,欧美的法治史更是告诉我们,打击腐败要靠制度,要靠“他律”——人民的监督,所以,与其用时间和财力搞“廉洁操”,不如多研究一下制度,用制度反腐来杜绝腐败。甚至,用更大的耐心说服一下官员让其主动申报个人财产让公众监督,也更切实可行一些。

(4)众所周知,香港廉政建设所取得的成果归功于健全的体系,但更得益于一个重要理念即“零容忍”。如果我们好好学习一下香港的“零容忍”,让政策带上“高压电”,敢越雷池者无一例外必遭严惩,不管是否学过“廉洁操”,腐败分子就不会死活不知地往“高压线”上碰了。

(5)综合而言,戴斌老师认为“廉洁操”只能说是从一个新的角度,从思想根源上来纯洁官员队伍的举措,算是一个不错的“尝试性举措”;然而就其自身的性质而言,仍然需要不断地改进,至少在目前看来,用思想制约思想并不是一个理智的选择,而“廉洁操”应当被视为镇痛剂,而不是治病的良好,否则就是避重就轻适得其反了。

7月3日下午,福建省紫金矿业集团有限公司铜矿湿法厂发生铜酸水渗漏事故。9100立方米的污水顺着排洪涵洞流入汀江,导致汀江部分河段污染及大量网箱养鱼死亡。捞起的死鱼约50万斤, 清洗后回投江中的活鱼约三四百万斤。“肇事”的铜矿湿法厂已经无限期停产,全面开展整改,同时将依照事故调查结论承担事故责任和经济赔偿。

表面看,突发环境事件的直接原因,或者是由安全生产和交通事故引发,或者是企业违规生产和排污。但其根本原因是有关高污染风险行业以及地方政府环境意识淡薄,没有建立有效的监控和应对机制,麻痹大意,未能防微杜渐。导致紫金矿业污染事故屡次发生并酿成此次重大事故的原因有三方面:

第一,经环保部和福建省环保厅、龙岩市政府及环保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公布了,认定此次事件是一起由于企业污水池防渗膜破裂导致污水大量渗漏后通过人为设置的非法通道溢流至汀江而引发的重大突发环境事件。

第二,紫金矿业集团当地的利税大户,发生污染事故,政府兜着。调动人力物力应急处置,安抚群众、赔偿损失,全部或大部分均由政府埋单。

第三,地方保护,肇事企业得不到应有的惩罚,不认真吸取教训,不增加治污投入,更加强日常监管。

紫金矿业多年来一直在污染的旋涡中发展壮大。污染问题与地方政府保护有直接关系。随着紫金矿业的兴盛,该县成为显赫一方的富裕之地。上杭县财政总收入增长与紫金矿业密不可分。地方官员与矿企千丝万缕的联系使得监管不利,使得紫金矿业在面对一系列环保问题的时候,依然能够我行我素导致此次紫金污染事件的发生。 一方面,要加强环保监管,负有保障辖区环境质量的地方政府,要有效控制企业可能带来的污染风险。

按照《水污染防治法》规定,要发生这些水污染事故的紧急事件的应当立即来通知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个人,没有及时的通知自委办水污染防治法的。

另一方面,高污染风险行业理当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完善治污设施建设,提高管理水平。企业要高度重视环保,事故发生后企业要及时采取应对措施,要把社会的形象损失降到最低,更重要的是把对社会健康的危害降到最低。 [导读]本文是关于禁止卖淫游街的2011国家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

2010年6月22日,公安部部署在全国开展重点打击整治行动后,全国各地公安机关迅速行动,开展对卖淫嫖娼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行动,力度较大。打击行动中,个别地方公安机关不注重执法方式、方法。广东东莞市清溪镇三中派出所将抓获涉嫌卖淫妇女戴着手铐、绳牵、赤脚站街照片在媒体上公布。湖北省武汉市公安局洪山分局洪山街派出所贴出公告,公布查获的卖淫嫖娼人员姓名、年龄和处罚措施。7月26日大河网报道,公安部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公安机关在查处卖淫嫖娼违法犯罪活动时,要坚决制止游街示众等有损违法人员人格尊严的做法,通知同时批评了广东东莞

公布涉嫌卖淫妇女照片和武汉公布卖淫嫖娼人员姓名的执法方式。

游街示众这种惩戒形式在历史上可能发挥过一些作用,但它绝不是现代社会需要的治理方式。游街示众其形式之野蛮、观念之陈旧、影响之恶劣,都与现代社会格格不入。民主、法治、人权,与公民的生活休戚相关,也与国家和社会的进步密切相连。一个社会疏远人权,冤假错案就会死灰复燃。

扫黄,利国利民,对于社会的发展与和谐有着重大的促进作用。警方采取公示“小姐”和嫖客姓名和年龄以及游街示众等举措来遏制色情活动,但是背后却有着深深的不妥以及极大的隐患。

首先,此举是否合法,尚未有定论。在法律条文中,既没有允许对“小姐”和嫖客进行公示的规定,也没有禁止的条文,更没有允许在大庭广众之下游街示众的规定。在没有任何明文规定之前,有关部门不应该钻法律空子,擅自行动,而应及时与上级部门商议,再决定如何处理。有关部门则应尽快完善相关法律规定,以此保证各地做到一视同仁,可以公示就全国一起公示,绝不法外施恩,不能公示就必须有禁必止,绝不能让公示的事件再次发生。

其次,此举在扫黄的同时也扫除了人权,不利于社会真正走向平等与民主。民主,不是少数服从多数,也不是多数制裁少数,真正的民主是在符合大多数人的意愿的前提下,依旧考虑到少数人的生存状态,保护少数人的基本人权。扫黄不能扫除人权,否则,有可能会造成更大的不公。

最后,此举可能会招致被公示人员的怨恨,使得部分人员会诉诸于报复社会的发泄手段,成为极大的不稳定因素,会给社会和他人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扫黄重在教育,提高违法人员的觉悟,永不再犯,让社会和谐,而不是重在惩罚,公示姓名、牵绳游街,让“小姐”和嫖客失去尊严,无法正常生活。所以,扫黄不应该采取公示的手段,扫黄也不能扫除人权。 [导读]本文是关于\捆绑式\低保的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

【社会问题的背景】

(1)河南郑州市日前出台《郑州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范》,规定拒绝有关部门介绍就业或技能培训、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公益劳动等12类人群不能享受城市低保待遇。

这12类人群包括:不按规定程序申请审批、相关证明材料提供不全、不如实申报家庭收入或弄虚作假的;拒绝接受低保工作人员入户核实家庭财产和家庭收入的;家庭成员自费安排子女借读、择校就读、进入私立学校就读的;有高额价值收藏、买卖股票或其他投资行为的,有高于城市低保标准馈赠、礼金支出的,平时佩戴具有较高经济价值首饰的,经常出入餐饮、娱乐场所消费的;拥有机动车辆(不含残疾人代步车)的;近半年购买高档(1500元以上)家用电器等非生活必需品、近两年内非拆迁原因购买商品房、近一年内装修现有住宅的,拥有一定经济价值、可租赁的闲置住房的;因赌博、吸毒、嫖娼等违法行为造成生活困难尚未改正的,或因其他违法行为正处于被司法机关处罚期间的,违法人员本人不能享受城市低保待遇;申请人的法定赡养人、抚(扶)养人有赡养、抚(扶)养能力,但未依法履行赡养、抚(扶)养义务的;符合就业条件无正当理由半年内连续两次拒绝有关部门介绍就业或技能培训的;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公益性劳动的等。

(2)其实,不仅在郑州,全国很多地方都将参加公益劳动作为享受低保的一个附加条件。而出台这一政策的依据则是1999年颁布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其第10条规定:“??在就业年龄内有劳动能力但尚未就业的城市居民,在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期间,应当参加所在的居民委员会组织的公益性社区服务劳动”。

(3)规定出台引起广泛关注。一位郑州市民认为,低保对象的确应该仔细甄别,如果有人开着豪车进出娱乐场所还领低保,无疑是对公众心理的伤害,应该让好的政策真正惠及最需要的人。但也有不同意见,有网友说,低保保障的是公民的生存权。尽管存在“骗领低保”的现象,但也不宜在法律之外人为缩小低保对象的范围。相反,政府应该在规范低保的申领程序及加强群众监督方面下功夫。 【核心观点】

(1)众所周知,权利从来就不是绝对的,不受限制的,是和一定的义务和责任对应的,那种认为“享受低保是无任何附件条件”的想法,无疑是认识误区。实际上,对享受低保者附加一定的条件,是国际通行的做法。

(2)最低生活保障,在本质上是一种社会公共产品,政府有义务,使其效益最大化。在我国社会保障还不发达的今天,必须想办法让那些确实需要帮助的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不至于流离失所、衣着无落。也就是说,只要政府的规定没有羞辱、歧视申领低保者,没有将“流离失所、衣着无落”者排除在外,就是可以理解的。

(3)以郑州为例,在规定12类人群不能享受城市低保待遇时,都有特定的限制条件。如“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公益性劳动的”,规定并没有强制参加公益劳动,只要有正当理由即可,如果从这个角度看,中宜教育的戴斌老师认为郑州的规定,不仅没有什么不可,而且完全合情合法。戴老师认为,反对的声音或许是更多地从“同情弱者”的角度出发,出发点是好的,但是我们要永远记住,我们需要的是“帮助弱者”,而不是“同情弱者”,让弱者在接受帮助后,“主动”努力提升自己。“主动”地在接受社会帮助后, “主动”地去“回报社会”(即使只是公益劳动的形式)。只有让“被帮助者”积极地在力所能及之处“回馈社会”,也只有这样,才算是真正帮助了社会中需要帮助的人群。 (4)任何政策,都含有一定的价值导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凸显的是人权价值,是社会和谐。但如果对享受低保者没有任何的限制条件,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就可能变成“养懒汉”、“养假穷者”,而这是与社会主义道德格格不入

的,是不利于社会和谐的,更不利于社会的可持续健康发展。

(5)有不少反对者认为,虽然让享受低保者参加的不过是清除城市牛皮癣和打扫社区卫生这类简单的公益劳动,但活动频繁,几乎每周都有,而一些老年人根本力不从心。更重要的是到社区和街道参加这种公益劳动,等于昭告了自己的贫困身份,是对贫困者的一种变相示众,有拿尊严换饭碗之嫌。客观而言,这点确实值得担忧,戴斌老师也认为这个角度值得我们慎重考虑。

或许,我们可以考虑调整公益劳动的开展形式,同时考虑到一些特定人群(如老人、小孩、残疾人),尽量安排一些体力消耗小的公益劳动。其实“公益劳动”或许象征意义大于实质意义,讲究的是“回馈社会”的“双向性”。新闻媒体应该加强宣传引导,引导民众认识到“公益劳动”不是“丢脸”,反而是一种尊严的体现。因为弱者“没有白拿政府和社会的福利”,一旦他们有能力,不再是弱势群体时,同样有回馈社会的能力和愿望。 [导读]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暴雨冲出来的市政建设问题。

一、背景资料

据广东省气象局称,5月6日夜间至7日凌晨,广州各区普降大暴雨,绝大部分地区降水超过100毫米。此次广州暴雨雨量之多、雨强之大、范围之广实属历史罕见。“夜里数小时雷电交加,似天降“麻绳”,清晨见“水漫金山”。”广州市民陈先生这样形容这场强暴雨。

暴雨首先造成了交通瘫痪:广州的一些主干道如广州大道、广园路等,有的地方水深竟达3米,车辆、行人被困途中数小时,部分地铁线路停运,200多辆快速公交车(BRT)被困,白云机场138个航班被延误。更严重的是,暴雨给不少居民带来不同程度的财产损失。不少农田被淹被毁;很多临街商铺被迫停业,一些商品被水浸湿后报废;广州多个小区的地下停车场遭遇“灭顶之灾”,成百上千车主面临修车、理赔甚至诉讼困扰;有些小区供水系统也在暴雨中受损,居民或将在一周左右无法正常用水。

9日,广东多地再降暴雨,局部大暴雨。截至10日7时,已有19人因灾死亡。 二、暴露的问题

同样经历这场暴雨,为什么有的道路行车流畅,有的却“大道变大河”?为什么有的地下停车场安然无恙,有的就“一片汪洋”?这种差别显现城市建设和管理的不平衡。

2009年,广州投入了9亿元进行“水浸街”改造,重点治理全市228个水浸“黑点”,主要内容是清疏堵塞管道、增大排水管径及建设必需的排水泵站,以增大管道的排水能力等。

投入很多,决心很大,成效却并不明显。广州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副院长张朝升说,这可能跟建筑垃圾非法排放有关。另据广州市政建设部门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负责人介绍,暴雨固然来势汹涌,但是这次多个地下停车场严重被淹的情况也暴露出广州停车场设计和建设的缺陷。华南理工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韦小鸿认为,广州应急体系并不完善,气象部门仅提前一小时预警,而涉及城市公共管理的部门如市政、交通、公安等也没有及时联动起来应对。

“主要是老问题解决了,新问题又来。”一位不愿意具名的广州市水务局工程师。新黑点多发在路面施工密集的地方,大量建设工程改变了地形地貌或排水设施现状,给城市排水带来不少挑战。

“显然地,在投入巨资整治提高排水标准后,特别是迎接亚运会,一方面广州各项工程建设量较大,另一方面则是广州的汛期,如何合理统筹这些项目,把对城市、对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影响降到最低,是广州市面临的又一个新考验。”华南理工大学建筑学院城市规划系主任王世福说,暴雨致使新问题要求今后政府决策要更加注重城市建设的中长期规划。“目前,我们的城市建设过于注重效率,经济高速发展下,工程上马快,等到出现了问题才来补救,付出了较高的社会成本。”

“城市内涝,就像一种?富贵病?。”城市给排水系统专家、北京工业大学建工学院副院长周玉文指出,一方面目前城市面积越来越大,原来的河流和湿地都没了,原来可以渗水的地面都变成不渗水的水泥地;另一方面,地上建设得越繁华,地下支撑起这种繁华的投入就越大,但我们现在地上和地下投入的差距很大,地下的基础设施建设缺乏统筹。 三、对策

暴雨积涝,是国内众多城市的顽疾。在强大的民意面前,尤其是迎亚运背景下,两场暴雨接连拷问:如果“好了伤疤忘了痛”,不借暴雨之机深究建筑设计、排涝预防、项目管理、警报与应急机制等诸多城市管理课题,面对常年家具被“泡”、货物被“冲”、小汽车被“灌”的市民,何谈“宜居”二字?

第一、加大财政投入,研究提高防洪排涝标准,要进一步增强超前意识,在原有的防洪抗灾基础上,提高堤围、城市街道、地下空间等防洪排涝标准。

第二、针对不同突发事件,划分应急等级,不同等级政府有相应水平的应急措施,就不至于在突发事件面前出现政府管理职能缺位的情况。

第三、着重建立长效防范机制,水务、市政、城建等部门要对整个城市排污、排涝情况进行一次大排查,先从治理低洼地区等脆弱点入手,随后整体推开,尽快理顺标准,进行扩建补建工作。

第四、还对城市管理提出更高要求,比如建筑垃圾的排放有更为严格的监督和惩罚机制;对地下停车场的排水系统建设要严格验收,对水淹车辆造成的损失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

第五、政府应当建立“危机是常态”的忧患意识,把防灾应急机制纳入政府日常工作体系,纳入城市日常管理之中。建立反应迅速、组织科学、运转高效的防灾应急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是考验政府执政能力、管理水平的一项重要内容。各级政府应当着力培养一批处理应急突发灾害的专家,培养政府工作人员处理应急灾害的意识和能力。

[导读]2010申论热点天天读:\楼半半\背后的野蛮拆迁。

【社会问题的背景】

(1)“半边已经被拆除,另外半边还矗立在原地”,华强北振中路上的一栋楼引得不少行人啧啧称奇,而小区里的业主则戏称其为“楼半半”。记者调查发现,这个叫做中航苑的小区从去年11月开始拆除,至今仍有20多户业主居住在小区中。因为未与全体业主达成一致意见,部分业主仍留守在被拆小区中,双方矛盾至今难解。

(2)中航苑小区位于繁华的华强北商业圈,北临振华路,南临振中路,不远处就是深圳的地标性建筑上海宾馆,而其正南方就是天虹商场。小区的西边,中航地产的另外一个项目已经动工。现场调查发现,该小区原有8栋楼,现存6栋半,紧邻振中路的24号楼已被彻底拆除,25号楼则从中间被拆除得只剩一半。而26、27号楼则从每一单元的正中间拆出了一条20—50厘米宽的缝隙,混凝土结构已被破坏,钢筋暴露在外。从一楼仰望,可以透过裂缝见到天空,被业主戏称为“一线天”。

(3)据悉,该小区原有224套房、218户,目前已有90%住户签订了拆迁补偿协议,另有22户未签约,仍坚守在小区里。业主称人没搬走就拆是“逼迁”对于“楼半半”,多名业主称,这样的楼住着让人整天提心吊胆,对建筑的安全性非常怀疑。在未签约的业主看来,人还没搬走就开始拆楼的行为就是“逼迁”。对此,中航城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胡海腾表示只是进行了“结构切割”,“对于安全性,如果出了事,中航承担一切责任。中航这样一个大型的负责任国企,如果在拆迁中出现安全问题是绝对不允许的”。

(4)为什么将楼切割掉一半呢? 中航城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胡海腾解释说:“如果不拆房子、不切割,我们不能给走的业主发放补贴。走的业主从去年9月5日就开始发补贴了,这个也是应广大业主的要求。为什么走了就要切呢?因为房子必须是产证合一,资产损毁或者不可修复,房产才能注销,这是合在一起的,我们必须切。”胡海腾表示,“切割离业主是很远的,我们是从中缝放一跨半来切的;第二,就是这样拆,他们的楼上我们还是保留了??另外,我们西边的工地在深挖,为了防止深挖的基础对这边的住宅造成不均匀沉降,这样,切割这个楼就彻底安全了”。

(5)福田区信访办表示,“楼半半”事件确实是“野蛮拆迁”,呼吁业主和开发商都不要做出过激行为。 (备注:戴斌老师请同学们留意的是,“野蛮拆迁”并非学者提出,而是由“福田区信访办”这一官方部门下的“定论”,这算是比较权威的说法。从这个角度而言,“楼半半”事件确实应该被定性为一个“负面的事件”,值得我们反思的是“如何文明拆迁”的问题了。) 【核心观点】

(1)这个事件中真正值得关注的是业主对合法性的高度关注和合理的利益诉求方式。退一万步说,即使业主原地回迁是一种过高的要价,以及对其他已签约业主是一种不公平,但拆迁中存在的法律漏洞是显而易见的。业主抓住法律漏洞不放,以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权益并无不妥。

(2)作为中国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深圳的公民意识一直为人所称道,而公民意识体现在哪里,用合法的手段维权是最直接的体现。即使这22户业主的诉求有不合理之处,即使他们所盯住的一些法律漏洞也许是一种误解,但是,他们用法律维权的勇气和理智是值得人们敬佩的。希望该事件能够在法律的框架内,以一种文明的方式得到解决。

(3)政府应该加强“引导”的作用,公开参与拆迁开发商的名字和资质,提供可信任的评估机构。 在具体的拆迁工作中,审查开发商的资质的过程应该公开透明,赔偿方案、评估流程等也应该全程向业主公开。中宜教育戴斌老师认为因为信息的不对称性,业主得到的信息往往零散片面,从而是业主时常在拆迁过程中处于弱势地位。政府应该制定相应的保障措施来保障业主的利益,用政府监督的办法,来保障拆迁重建的楼房不会“烂尾”。

(4)城市更新是城市发展的必然趋势,是调节特区内外发展失衡和产业升级的需求。针对旧住宅改造过程中遇到的拆迁问题,他认为应加强居民自治协调的能力,完善业主委员会、居委会、街道办等基层组织,政府在其中主要起了一个引导的作用,选择权还是在业主手中。 【社会问题的背景】

(1)有着104年历史的湘雅二医院,长期以来位居湖南省医疗机构的“老大”之位,圈内人言:北看协和,南有湘雅。1952年,毛泽东在写给友人的信中也曾说:“如湘雅诊不好,北京也就诊不好了。”

但2010年5月16日以来,湘雅二医院一直处于舆论漩涡之中。当天,中央电视台《新闻30分》和《每周质量报告》揭露了一个名为芦笋片的癌症辅助药的价格虚高内幕,出厂价仅为15.5元/瓶的芦笋片,经由多个环节转手,最终由湘雅二医院销售到长沙患者韩女士手中之时,价格已升至213元,溢价1300%。 湘雅二医院的门诊就医量和住院量应声下跌。2010年6月9日,湘雅二医院党委书记刘伏友称,2010年5月16日之前,湘雅二医院每天的门诊量在7000人-8000人次之间,每天的住院量在3000人次以上;5月16日之后,前者下降了千余人,后者下降了五百余人。

(2)CCTV-新闻 《每周质量报告》2010年5月16日披露:家住长沙韩女士半年前因为患了卵巢癌,在湖南省湘雅二医院做了化疗,化疗后,医生建议她服用一种癌症辅助治疗药芦笋片。这种四川川大华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芦笋片,从湘雅二医院开出来每瓶要213块钱。按照医嘱,一个月要服用3瓶,而且要长期不间断地服用。虽然在治疗癌症的药品中,芦笋片的价格并不算是最高的,但是对于家里经济条件并不宽裕的韩女士来说,每个月要花600多块钱买芦笋片,仍然是一笔不小的开销。韩女士的女儿只好四处打听,看能不能从别的渠道买到价钱便宜的芦笋片。结果让她大吃一惊,一位做药品生意的朋友告诉她,从他那里30块钱就可以买到芦笋片。

(3)在调查中了解到,湘雅二医院包括芦笋片在内的近百种药品都是从湖南省医药公司采购的。药监执法人员在医药公司的财务部门,找到了芦笋片的销售清单,上面清楚显示批发价格每瓶在30块钱到40块钱之间。湖南省医药公司以30-40元的价格批发给其他医药公司,这些医药公司再通过和医院关系密切的医药代表,以136元的价格卖给医院,利润为100元左右。 【核心观点】

(1)公立医院药价虚高,其原因之一在于公立医院在很多地区的医疗服务市场上处于主宰甚至垄断地位。要打破公立医院的主宰甚至垄断地位,关键在于推进“去行政化”,解除卫生行政部门与公立医院之间的行政上下级关系;否则,作为公立医院上级的地方卫生行政部门一定会千方百计地利用“区域卫生规划”限制民营医疗机构的市场准入。 (2)公立医院药价虚高,戴斌老师认为,原因还在于“医保不健全”。首先要让医保机构成为药费的主要付账者;然后,医保机构发挥团购作用,采用各种打包价为参保者购买药品。打包价的使用,就是新医改方案中所谓的“按人头付费”、“按病种付费”、“总额预付制”等医保付费新模式。如果医保机构积极推进付费模式的改革,那么医疗机构越注重药品的性价比,其收入越高。如此一来,药价虚高自然就会一扫而空。 (3)我们还要强化现有的药品集中招标制度,增强“临床医师”和“药师”的参与力度。由于药品加成管制的存在,公立医院根本没有低价采购药品的动力,政府强行组织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只能造成更大的扭曲。实际上,中宜教育戴老师认为,无论是药品最高零售限价的确定,还是集中招标采购中标价的确定,都必须要有公立医院临床医师和药师的参与,只有让专业人士代替“行政人士”的参与,药品价格才不会“漫天上涨”。

(4)积极探索建立“医保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供应商”的谈判机制。实际上,发达国家对医药价格多采取“供需谈判”之法。对于这一点,戴斌老师认为可以适当借鉴国外的医疗体系。这里,主要是因为患者处于弱势地位,所以由“医保”为其“代言”,与“医药供方”进行价格“博弈”。由于供需双方身处医药第一线,“谈判价”往往比“计划价”更客观和实际,既压低了医药实际成交价格,也照顾了药商、医生的合理利益,有利于医药业的良性运转。

(5)最后,我们试着对问题根源的进行总结。从这个事件可以发现,传统意义上的“流通渠道推高药价”的逻辑规则,已经有了很大改变。药品招投标及定价相关政策的扭曲,加上医院对高额药品回扣的依赖,才是药品价格高涨的背后的推手。

[导读]本文是关于新生代农民工的2010公务员考试申论最新热点解析。

一、名称由来

2010年1月31日,国务院发布的2010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 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中,首次使用了“新生代农民工”的提法,[1]并要求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着力解决新生代农民工问题,让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 特征概述

“新生代农民工”,主要是指80后、90后,这批人目前在农民工外出打工的1.5亿人里面占到60%,大约1个亿。他们出生以后就上学,上完学以后就进城打工,相对来讲,对农业、农村、土地、农民等不是那么熟悉。另一方面,他们渴望进入、融入城市社会,而我们在很多方面还没有完全做好接纳他们的准备。新生代农民工年龄18岁到25岁,以“三高一低”为特征:受教育程度高,职业期望值高,物质和精神享受要求高,工作耐受力低。 二、新生代民工的消费特点

个人消费支出快速增加,不再为攒钱而使自己变成“苦行僧”——这是不同于父辈的显著特点。

据广东省统计局抽样调查显示,09年第二季度,新生代农民工平均每月挣钱873元,只交回老家232元,即将近八成的工资收入被自己花掉了,或者自己留着了。他们把超过一成的收入花在了文化娱乐和电话费上。新生代农民工在接受城市文化和生活方式的同时,也受到了一些不良风气和固有陋习的影响,出现了“娇子农民工”、“月光族”等现象。新生代农民工大多是刚刚从学校毕业就直接进入城市打工,既没有吃苦耐劳的思想准备,也没有吃苦耐劳的能力和精神,过分追求较好的生活,勤俭节约的品格逐渐淡化。调查显示,有68.5%的人收入主要用于自己的吃穿住行,工资很少寄回家,70%的人拥有手机或小灵通。一些人崇尚享受,注重攀比,非理性的消费观念让收入较低的农民工生活更加陷入困境。

我国农民工市民化面临的前沿挑战是20世纪80年代以后出生的第二代农民工的市民化。随着第一代农民工年龄的增大和逐步返回农村,新生代农民工陆续进入城市并成为农民工的主体。这部分人的成长的社会环境和家庭环境与其

长辈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1、他们在文化程度、人格特征、打工的主要目的、城市认同感、生活方式、工作期望、与农村家庭的经济联系等方面与第一代农民工也迥然不同

2、他们的“城市梦”也比他们的父辈更执著,他们中间大多数人不愿意在结束了若干年的打工生涯后回乡务农 3、他们中间绝大多数根本没有务农的经历和经验。 三、面临社会问题

新生代农民工及其市民化面临的前沿而又现实的挑战突出表现在:

(1)他们的劳动供给和就业行为明显不同于第一代农民工。在不同时代成长的农民工有着不同的阅历和自身不同特点,导致他们追求目标、偏好等不同,因此,仅仅将农民工视为同质群体的传统研究方法不能了解当今农民工劳动市场的供求状况。从经济学的角度说,新生代农民工因为他们的效用和目标函数与第一代农民工的差异导致了他们的劳动供给函数及其在劳动力市场的供求均衡点与厂商需求之间存在“缺口”而出现“民工荒”现象。

(2)他们对社会保障的需要胜过第一代农民工。在心态和观念上,第一代农民工更接近于农民,对城市认同感较低,即使在城市中无法生存时,还有回乡务农的最后一条退路。第二代农民工更接近于市民,对城市的认同感较高,但与城市劳动力相比,由于缺乏必要的专业技能和进入正规就业市场的本领,心中过高的期望与所面对的非正规就业市场,形成巨大落差,在城市中无法实现真正立足,但也不愿甚至没有能力退回到农村中务农,成为了城市和农村之间真正的“两栖人”。新生代农民工不仅需要劳动权益的保护,而且需要社会失业救急网络的保障。

(3)他们的市民化问题如不能顺利解决,将直接关系到城乡的社会稳定。与第一代农民工相比,第二代农民工是更需要市民化也是更容易市民化的群体。他们更加渴望城市的文明,意识和行为已接近于城市人,但因为个人、制度和市场等多方面原因依然滞留在农民工队伍中。随着第二代农民工进入城市的规模越来越大,如果长期不能迈过市民化这道“门槛”,累积到一定时期和规模时很有可能引发为比较严重的社会问题。 [导读]本文是关于新生代农民工的2010公务员考试申论最新热点解析。

四、与第一代农民工区别

人们的印象多是“大包小包、一头乱发”,但在本报等单位主办的第四届“民工招聘会”上,出现了不少与此大相径庭的“新生代”农民工:他们年龄普遍在25岁以下,说一口标准的普通话,时不时地从包里掏出名牌手机;基本没有务农经历,受教育程度较高;他们与上一代农民工有着截然不同的生活观和就业观。

“新生代民工”不再老老实实地待在最脏、最累、最“没出息”的工作岗位上,不再省吃俭用攒钱往家里寄,更不会挣够钱回家盖房娶媳妇。在受到歧视时,他们会摔门离去。

中国社科院研究员王春光用更为“学术”的语言对他们进行了描述:新生代民工有76%未婚;基本上没有务农的经历,很多是从学校毕业后就直接外出的,甚至连基本的农业常识都缺乏;从动机上看,他们基本上不是基于“生存理性”外出,而是更多地将流动视为改变生活方式和寻求更好发展的契机。

第一代农民工普遍将谋生作为第一目标,建筑工地是他们的聚集地,新一代农民工的目光则投向三产服务业、制造业、纺织业、电子业等行业,赚钱只是他们外出打工的部分目的。他们希望在城里买房,能像城里人一样生活。 因为有着更多的企盼,他们找工作时也往往更“挑剔”。“虽然我来自农村,但这并不代表我对生活质量没有要求。我同样需要娱乐,需要交友,需要上网来了解全国各地的信息。”王玉明今年23岁,初中毕业,一家招工单位对他有意向,但因为单位地处偏僻,上网、外出都不方便,他一口回绝。

“我有技术,不愁工作,我要进大企业工作。我原来那家单位管吃管住,但早晨馒头、咸菜加白开水;中午一年到头都是炒白菜,这样的生活,我不能忍受。”这是一个第二代农民工对找工作一直持观望态度。

许多用工单位很需要这些人,但也对此表现出了相当的担忧。“现在不少年轻人,在工厂有点不高兴,什么也不想,马上走人。”一家企业招工负责人曾说,用人单位有一部分认为,第二代农民工存在的最大问题,就是敬业精神差。

五、歧视与城市融入

“民工”是“农民工”的简称。从社会分工角度来看,农民本来是一种职业,然而在中国农民自古以来就带有身份的色彩。

改革开放以后,农村生产率的迅速提高,使本来就人多地少的农村有了大量剩余劳动力,当城市工矿产业改革迈开脚步时,大批农民涌入城市务工。其时在上世纪80年代中期。

城市对农民入城,既欢迎又有些排斥。农民进入城市大多干的是最苦、最累、最脏、挣钱最少的工作,的确填补城市职业的许多空白,给城市居民带来许多方便,也促进了城市经济的发展;然而,农民涌入城市也带来了一些社会问题,使得城市居民对他们产生一种拒斥意识。

入城务工人员所受到的经济上、政治上的待遇,与有城市户口的工人相比确实也是“二等工人”。他们与有城市户口的工人同工不同酬,同工不同权,同工不同福利保障,就业单位的管理人员还把他们当作另类工人管理,甚至有的城市规定限制他们进入某些行业就业。

这些现象,不仅明显违反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选择职业、取得劳动报酬等一系列权利;而且背离了现代社会通行的文明准则,不符合市场经济的平等规则,伤害了为数众多的社会成员的尊严,固化了城乡二元结构,妨碍城市发展的正常化进程,甚至对目前的贫富两极分化也起着推波助澜的作用。给人们直接的感觉,就是它放大着社会业已存在的不公。

六、心态问题

对大多数第一代民工而言,他们清楚地知道自己只是城市的“过客”,他们来自农村,归宿也在农村。

对于新生代民工来说,他们往往不清楚自己的未来在哪里。他们向往城市,却不被城市所接纳;他们的根在农村,却对农村日益疏远。对他们而言,城市意味着一种新的生活方式,意味着不一样的前途,不一样的命运。他们希望通过进城务工经商,告别祖祖辈辈“面朝黄土背朝天”的生活。

外出的经历更让他们深刻地体会到城乡之间的巨大差异,因此他们才发出了“死也要死在城市”的心声。但是城市高昂的生活成本、严格的户籍制度、冷漠的社会歧视等一道道有形无形的门槛不断粉碎着他们的城市梦。

城市文化的耳濡目染又不断消解着他们对家乡存有的情感认同和社会记忆,生活方式的巨大差异也使他们渐渐不再适应农村的生活方式。总之,比起第一代民工,他们真正成了既融不进城,也回不了乡的“边缘人”。因此,他们无法规划自己的人生,走一步看一步、得过且过的心态相当盛行。 [导读]本文是关于新生代农民工的2010公务员考试申论最新热点解析。

七、培训与发展

新生代农民工更期待未来的发展,大多数人有着自己创业的梦想,对未来的渴望超过第一代农民工,对未来的人生轨道也有一定的规划,但是往往因为喜欢享受,总是离自己的预期目标很远。

与第一代农民工求生存为主不同,学技术成为第二代农民工外出务工的一个重要原因,他们大多希望有一技之长以谋求更广阔的发展空间。有56.9%的第二代农民工认为打工是为了多挣钱,但也有高达62.6%的人未来有做老板的打算,“有自己的事业”是他们中不少人的最高理想。

由于第二代农民工的受教育程度较高,因此他们对文化精神生活也有着强烈的需求,很多人认为看电视、看报纸都只是较低层次的精神需求,但由于收入较低,他们只能选择比较廉价的文化消费方式。调查显示,31.2%的人在工作之余选择学习,56.2%的人希望当地有关机构能组织开展各种技能培训。

第二代农民工在选择工作时,非常关注“对人的尊重”,希望被他人尊重和被社会认可。调查中,第二代农民工对一些公司控制加班时间,进行人性化管理非常满意,认为这样会得到精神上的满足,工作的信心和动力更大。 调查显示,尽管目前城市的管理、服务与青年农民工的实际需要相差甚远,但仍有27.4%的人希望一直呆在城市参与城市建设和分享城市发展成果。广东省青年干部学院青年研究所所长谭建光认为,这说明第二代农民工内心对城市的认同感和渴望融入的心理,他们希望参与城市种种公共活动,体现自己的价值。

“民工潮”兴起于改革开放初。从上个世纪80年代起,一个又一个躁动的身影,告别“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生活模式,义无反顾地闯进陌生的城镇,汇聚成让人叹为观止的亿万农民工大军。一方面似乎是永远汹涌的“民工潮”,另一方面民工开始回流。2007年,湖南劳务输出达1093万人,占农村劳动力总人数的30%,近年,湖南各地纷纷对回乡创业者制订优惠政策,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和金融服务力度,提倡和鼓励“劳务湘军”回乡创业。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湖南全省已有约30万外出农民工回乡创业,创办“回流型”企业3.3万多个,吸纳近120万农村劳动力。

80后农民工的生活逐渐被城市化,他们在穿着、饮食习惯、价值观念、谈吐、思维方式等方面逐渐与城市的孩子接近,城市的“向心力”日益增强,如何为他们提供就业教育机会、提高他们自身素质、完善进城配套政策等已成为当前政府部门思考的课题。许许多多像万春水一样的老民工回乡后一去不还。取而代之的是小杰这样的年轻娃子。他们有文化,有想法,更加的不安分。这些80后民工的精彩故事,告诉我们一个结果,那就是外出、赚钱、回乡、建房、再出来,已经不是民工们外出打工的唯一选择。人生的路,在农民工的脚下,越走越宽。 八、人群评价

农村流动人群已不再是昨天的农村流动人群,“新人换旧人”,新的一代已经成长为农村流动人群的主力:他们“新”在年轻,“新”在没有务农经历,“新”在对城市生活更强的憧憬和向往,“新”在更少的家庭负担。

面对新一代农村流动人群,我们的一些城市仍然“我自岿然不动”,无动于衷,甚至有个别城市还想着法子,拆迁“城中村”,让流动人群无容身之地,从而企图变相地迫使他们离开。我们仍然看不到农村流动人群如何分享城市发展、繁荣的成果。不少城市并没有把农村流动人群作为中低收入者看待,低保、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这些为城市中低收入者设计的福利政策都没有他们的份儿。

尽管国务院曾专门为农民工发过文件,要求流入地政府解决农村流动人群子女的上学问题,但是不少城市的教育部门仍不能解决农民工子弟学校的问题。

新一代农村流动人群一方面想永久地离开农村,不愿返回农村生活定居,另一方面他们在城市没有“家”的感觉,找不到融入城市的钥匙。城市对他们构筑起一道道屏障。一些城市想通过产业结构调整、改造“城中村”,让农村流动人群没有了就业机会和安身之所,从而让他们自动离开。事实上这只是一厢情愿的想法,只要仍然存在城乡二元差

别和地区差别,那么城市的繁荣就会吸引农村流动人群向城市流动。如果一个城市如此无情地对待为其繁荣和发展做出巨大贡献的农村流动人群,那么农村流动人群会以什么样的方式“回报”它呢?它又将怎样实现和谐呢?和谐社会何以可能呢?

新一代农村流动人群不会“坐以待毙”,总要寻找他们在城市的生存和生活空间。在城市社会的排斥下,他们形成了自己的生活圈和社会。他们在城市主流社会找不到认同和价值的肯定,而转向自己群体的认可,建立了自己的生活圈子和社会,在这个社会中他们凭借着老乡、亲戚朋友等传统资源,去维持他们内部的秩序,以他们特有的方式解决他们自身的问题。在不少城市,已经形成同一个县或省来的人生活在一起、集中在同一个行业的现象,甚至出现各种老乡团伙,占据一方天地。

有研究者研究发现,最近农村流动人群上访少了,并不等于他们面临的问题比以前少了,而是他们更多地借助于其内部的非正式力量和方式解决问题。这就是城市排斥的结果。城市的排斥,使得农村流动人群更倾向于挖掘内部的传统资源,去构建他们的生活秩序和圈子,去支撑他们在城市的生活、生存。长此以往,城市将形成双重结构:主流社会和边缘社会。当边缘社会不断扩大,势必对主流社会产生强大的冲击,从而会带来隔离、断裂后的紧张、矛盾和失序,城市居民也就不会有安稳的日子。

为了避免这样的恶果出现,每个城市都不要为了眼前的利益而将农村流动人群排斥在外,不能再继续把他们仅仅当做“过客”,新一代农村流动人群的出现和壮大,已经让城市没有多少时间去享受流动人群的“红利”了,继续靠农村流动人群的廉价劳动维持繁荣和发展的余地将越来越小。因此,只有给予农村流动人群以基本的市民待遇,让他们分享城市改革、发展和繁荣之成果,一个城市才能真正实现和睦相处、社会和谐的理想,才能保持可持续性发展。 随着中国城市化进程,从“卖苦力”到“拼智力”,从城乡两栖到定居城市,从单向涌入城市到开始回乡创业,中国农民工群体正在发生着脱胎换骨般的变化。 [导读]本文是关于二代农民工的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

【背景链接】

最新普查数据显示,年龄在20岁至30岁之间的新生代农民工已成为农民工主体。他们主要是80后和90后,总人数大约1个亿,占农民工外出打工的60%。而这些新生代农民工,也是首次被写入了2010年中央一号文件的群体。 【标准表述】

[特点]他们的生活方式已经和城市人没什么很大的差别:衣着潮流、手机先进、喜欢上网、极少寄钱回家,就连口音都差不多。由于对网络的熟练运用,80后的说话胆量、开放程度和交际能力已经远远大于第一代农民工。他们有越来越多的权益诉求,与他们的父辈已经不可同日而语。

[重要性]随着这些新生代农民工数量的日益庞大,社会亟须对他们在城市面临迫切的婚姻、身份认同等问题予以关注。如果继续将他们排斥在体制外,将更容易产生怨恨心理,不利于社会治安和稳定。

[现状]目前我国的很多城市尽管放低了进城门槛,实行了有条件的户籍制度改革,尝试着推进城乡一体化的进程,但必须正视,流动人口要想完全融入城市,同样需要一个相当长的代际传递的过程。不能依然止步于头疼医头脚疼医脚式的应急处置,也不能仅仅依赖蜻蜓点水式的定点救助而忽略一个庞大的群体。这个规划不仅要有近期急务、中期目标,更要有长远的考虑,要把切实解决农民工子女的教育问题与城市发展繁荣结合起来。 [导读]本文是关于地沟油的2010年公务员考试申论最新热点解析。

2010年公务员考试申论最新热点解析汇总

一、相关背景

近日,有媒体报道不法分子加工“地沟油”。为严防“地沟油”流入餐饮服务环节,切实保护消费者饮食安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今日(18日)下发严防“地沟油”流入餐饮服务环节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迅速组织对餐饮服务单位采购和使用食用油脂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查餐饮服务单位进货查验记录及索证索票制度落实情况。同时,要求各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高度重视群众投诉举报,及时对举报线索进行核实,如发现餐饮服务单位采购的食用油脂来源不明,或者采购和使用“地沟油”的,监督餐饮服务单位立即停止使用并销毁,同时依法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吊销餐饮服务许可证。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欢迎广大消费者及时举报餐饮服务单位采购和使用“地沟油”的违法行为,如经查实,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依法作出严肃处理。 二、地沟油概述 (一)地沟油

通俗地讲,地沟油可分为以下几类:一是狭义的地沟油,即将下水道中的油腻漂浮物或者将宾馆、酒楼的剩饭、剩菜(通称泔水)经过简单加工、提炼出的油;二是劣质猪肉、猪内脏、猪皮加工以及提炼后产出的油;三是用于油炸食品的油使用次数超过规定要求地沟油后,再被重复使用或往其中添加一些新油后重新使用的油。 (二)地沟油的危害

地沟油是质量极差、极不卫生,过氧化值、酸价、水分严重超标的非食用油。它含有毒素,流向江河会造成水体营养化,一旦食用,则会破坏白血球和消化道黏膜,引起食物中毒,甚至致癌。“过菜油”之一的炸货油在高温状态下长期反复使用,与空气中的氧接触,发生水解、氧化、聚合等复杂反应,致使油黏度增加,色泽加深,过氧化值升高,并产生一些挥发物及醛、酮、内酯等有刺激性气味的物质,这些物质具有致癌作用。“泔水油”中的主要危害物—黄曲霉素的毒性,根据医学研究称是砒霜的100倍。

长期摄入,人们将出现体重减轻和发育障碍,易患腹泻和肠炎,并有肝、心和肾肿大以及脂肪肝等病变。此外,地沟油受污染产生的黄曲霉毒性不仅易使人发生肝癌,在其他部位也可以发生肿瘤,如胃腺癌、肾癌、直肠癌及乳癌、卵巢、小肠等部位癌变 (三)地沟油的现状

“你一定也吃过地沟油。”武汉工业学院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何东平面对中国青年报记者这样说。他的另一个身份是全国粮油标准化委员会油料和油脂工作组组长。据他估计,目前我国每年返回餐桌的地沟油有200万-300万吨。而中国人一年的动、植物油消费总量大约是2250万吨——也就是说,按照比例,你吃10顿饭,可能有1顿碰上的就是地沟油。

(四)地沟油屡禁不止的原因

巨额利润是导致餐厨废油加工屡打不禁的重要原因。从销售餐厨废油的餐馆方来说,宾馆、饭店如把餐厨垃圾交给环卫部门,得向环卫局交纳数额不菲的垃圾处理费,如果卖给私人,每年反而收入几千至上万元。对于餐厨垃圾加工方而言,餐厨废油每吨成本大约1000元,每吨餐厨废油能够提取0.8吨食用油,加工环节的成本仅300多元,而现在市场食用油的价格每吨超过6000元,按市价打对折售出,一吨的利润接近2000元,利润率接近百分之两百。而对于餐馆、街边的饮食店而言,回购“地沟油”当作食用油价格低廉,能降低经营成本,增加利润,在缺乏监管的情况下自然不乏冒险者。 三、应对策略

“地沟油”的治理并非检测手段或制定相关标准所能解决的,关键还在于政府管理。

第一、根本在于从源头上加快地方立法,一方面制定餐厨垃圾强制统一收购的办法,另一方面也需要通过立法协调环保、城管、工商、食品药品监督等相关部门对于餐厨废油的管理。

第二、政府加强监管和处罚力度。笔者认为,治理“地沟油”也未必像专家预测的那样悲观。关键是要看有关监督管理部门的决心。自“三鹿奶粉”事件之后,虽然也出现了个别奶粉厂家的“反复”,但总体而言在人人喊打的局面之下,在严苛到极点的法律制裁之下,大多数商家还是不再敢“冒天下之大不韪”去铤而走险了,这就是加强监管的社会效果。

第三、在加强社会管理之时,给予““地沟油”一个“出口”。 “地沟油”本身并不是什么坏东西,就看用来做什么。据资料显示,小酒楼饭店每天产生的大量食用油废料,是制造生物柴油的好原料,以它为原料生产出来的生物柴油与普通柴油的使用效果完全一样,价格也不比一般的汽油高,而且燃烧充分,可大大缓解城市空气污染问题。另外,据专家介绍,“地沟油”加入反应罐后,通过一种微酸性催化剂技术,使得其醇解和酯化可同时进行,反应速度也明显加快,用于工业也是一个极好的原材料。因此,执法部门应该善于釜底抽薪,让大量的“地沟油”真正成为物美价廉的“生物柴油”原材料,尽快投资和加大生物柴油生产厂家的规模,让大量的“地沟油”找到真正“娘家”而不是人们的餐桌。当然,遏止违法的利益冲动,就很有必要依法规定“地沟油”的流向,并给予“地沟油”的“掏金者”以一定的利益和利润。这也是一个取缔餐桌“地沟油”的关键。 本文是关于抗旱救灾的2010年公务员考试申论最新热点解析。

2010年公务员考试申论最新热点解析汇总

一、名词解释

干旱是因长期少雨而空气干燥、土壤缺水的气候现象。仅仅从自然的角度来看,干旱和旱灾是两个不同的科学概念。干旱通常指淡水总量少,不足以满足人的生存和经济发展的气候现象。干旱一般是长期的现象,而旱灾却不同,它只是属于偶发性的自然灾害,甚至在通常水量丰富的地区也会因一时的气候异常而导致旱灾。

干旱和旱灾从古至今都是人类面临的主要自然灾害。即使在科学技术如此发达的今天,它们造成的灾难性后果仍然比比皆是。尤其值得注意的是,随着人类的经济发展和人口膨胀,水资源短缺现象日趋严重,这也直接导致了干旱地区的扩大与干旱化程度的加重,干旱化趋势已成为全球关注的问题。 二、相关背景链接

农田龟裂、水井干涸、水库见底……自2009年秋季以来,我国西南地区遭遇了历史罕见的特大旱灾。时至今日,全国耕地受旱面积1.11亿亩,其中作物受旱面积8579万亩,2212万人因旱灾导致临时饮水困难。

在当前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关键时期,促进粮食稳定增长、农民持续增收,事关经济全局,意义重大。抗旱救灾工作不仅关系粮食安全,而且关系扩大内需政策的实施。旱区要把抗旱工作作为当前经济工作的重中之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提出的各项政策措施,切实抓紧抓好。

当前全国旱情主要有以下四个特点:一是西南地区旱情十分严重。云南、贵州、广西、四川和重庆5省(区、市)耕地受旱面积9449万亩,占全国的85%;其中云南省耕地受旱面积4794万亩,占全国的43%。二是因旱饮水困难尤为突出。目前,全国因旱饮水困难人数达2212万人,是多年同期的1.9倍,其中79%集中在西南5省(区、市)。而且,饮水困难群众主要分布在偏远山区,部分山区群众需到几公里甚至几十公里外拉水,拉水成本每立方米达到30—80元。三是旱情持续时间长,旱灾损失十分严重。一些旱区持续受旱时间接近5个月,现在仍呈发展趋势;云南省农业直接经济损失已超过170亿元。四是北方地区旱情露头。东北、华北和西北部分地区饮水困难也比较突出,甘肃东部、陕西大部、山西南部、河南西北部等北方冬麦区降雨较多年同期偏少二至五成,部分农田受旱也比较严重。 三、旱灾产生原因及影响 (一)原因分析

1. 降雨少、来水少、蓄水少是主要原因。西南地区许多水库主要靠雨季降雨蓄水,一旦错过了这个时机,水库就只能够吃老本。去年9月以来,云南、贵州大部及广西、四川、重庆的部分地区降雨量较多年同期总体偏少五成以上,一些地区偏少七至九成。到3月中旬,云南全省库塘蓄水仅为46亿立方米,比上一年同期偏少近18亿立方米。

2. 温度偏高,目前云南冬季以来的平均温度是1950年到现在为止最高的。降水少,温度高,必然造成蒸发量大,土壤失墒很严重,出现严重的干旱。

3. 抗旱基础设施薄弱的问题依然突出。云南省的水资源是比较丰沛的,在全国排在第三位,但水资源利用率只有6%。贵州省已建成的17893处蓄水工程中,中型水库仅34座,99.9%都是小型水库,总蓄水量不到20亿立方米。因为缺乏必要的水利设施,特别是缺少大中型骨干水利工程,再加上云南、贵州特殊的喀斯特地貌,形成了雨水蓄不住,地下水用不上的状况。 (二)旱灾的影响

1. 西南旱区饮水困难人口不断增加,解困难度越来越大。按预测,3、4、5月云南全省饮水困难群众将分别达到900、1080、1200万人。以1000万人测算,通过水库供水,实施应急调水,打井开采地下水以及群众自救等措施可解决300万人,尚有700万人需要靠拉水送水来保障饮水,确保人畜饮水的难度越来越大。

2. 抗旱水源日趋紧张,生活、生产用水矛盾更加突出。如果云南省干旱持续到5月中旬,现有45亿立方米的库塘蓄水将基本用完,局部地方将面临无水可用的极端状况。

3. 灾区群众收入锐减,灾民救助任务重,大春生产压力大。

4. 是我国北方地区“十年九春旱”,若后期出现少雨温高多风天气,北方地区的旱情将会迅速发展,可能面临南北方同时抗旱的严峻局面。

四、面对旱灾我们应采取的措施 (一)减少旱灾所造成的损失

1. 加强雨水情、旱情的监测分析和会商研判。组织旱区对缺水情况逐县、逐乡、逐村、逐户排查摸底,进一步细化完善供水方案,合理使用和调配好有限的抗旱水源,优先保障生活用水,妥善安排好生产用水,不惜一切代价,保障旱区每家每户每一位群众的基本生活用水。

2. 因地制宜,集中财力、物力和人力抓紧建设一批蓄水、引水、提水工程和抗旱应急水源工程的建设,为春耕生产用水提供有力保障。

3. 如果具备人工增雨的作业条件,气象部门应开展人工增雨作业,有效增加降水量。 (二)抗旱救灾措施

第一,旱区各级防汛抗旱、水利部门必须算好水账。首先进行全面排查摸底,按照“先生活、后生产,先节水、后调水”的原则,对现有水源统一管理和调配。采取水库供水、应急调水、打井取水、拉水、送水等各种应急措施,保障城乡居民饮水安全。

第二,春耕备耕要根据水源现状因水定种,合理调整种植结构,扩大旱作种植面积,推广抗旱节水技术,为春耕生产做好充分准备,力争做到小春损失大春补。

第三,建立长效抗旱机制,通过编制抗旱规划和加快规划的组织实施,建立完善抗旱应急水源工程、旱情监测预警、抗旱指挥调度、抗旱保障等体系,全面提高我国综合抗旱减灾能力。 [导读]本文是关于血铅中毒的2010年公务员考试申论最新热点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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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背景资料

湖南郴州桂阳县儿童血铅中毒事件发生后,引起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据悉,目前郴州市委、市政府正组织卫生部门引导村民检验血铅含量,对超标者进行营养干预或治疗。

每一起血铅事件的背后,都会涉及当地炼铅冶炼企业。2009年,陕西凤翔县“血铅事件”,造成615名儿童血铅超标。调查认定东岭冶炼公司是造成这次儿童血铅超标的主要成因。今年2月24日,湖南嘉禾县250名儿童血铅超标。引发中毒事件的炼铅企业腾达公司,曾被县市两级环保局几度叫停,但仍继续生产。据该县环保局长介绍,作为贫困县,

嘉禾急于发展经济,一批从周边省市淘汰的企业来到嘉禾,不作环评就开始上马生产。 血铅事件将工业污染再次推入人们的视野。 二、工业污染及其危害

工业污染是指工业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对包括人在内的生物赖以生存和繁衍的自然环境的侵害。污染主要是由生产中的“三废”(废水、废气、废渣)及各种噪音造成的,可分为废水污染、废气污染、废渣污染、噪音污染。这些污染如不预防和治理,人民正常生活条件将遭受到严重破坏,后患无穷。

工业污染的危害。工业污染对工农业建设和人民健康危害极大,主要表现在:

一是工业生产中排放大量未经处理的水、气、渣等有害废物,会严重地破坏农业的生态平衡和自然资源对农业生产的发展造成极大的危害;

二是工业“三废”对工业生产本身的危害也很严重,有毒的污染物质会腐蚀管道,损坏设备,影响厂房等的使用寿命;

三是环境污染,公害泛滥,直接危害着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

四是有些工业污染后果严重,难以清除,有些污染不容易发现,发现以后造成的危害已经很严重。 三、治理不力的原因:

(一)地方政府错误的政绩观引导,主抓经济发展而忽略环境保护,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路线,导致工业污染积重难返。

(二)法律法规存在漏洞或执法不严,以罚代管,失之于软,因犯罪成本低故多数企业报侥幸心理。 (三)企业缺乏社会责任感,将生产成本转嫁给环境。

(四)工业环保技术成本相对较高,大型企业不愿提高自己生产成本,而中小企业利润微薄无力承担环保成本,这也是导致工业污染泛滥的重要原因之一。

(五)传统产业结构和生产模式需要升级,工业升级缺乏有力高新科技做支撑。 四、一揽子治理措施

(一)制定或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将环境保护纳入法制轨道,做到有法可依。

(二)严格执法,对于企业排污进行监管,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未及时发现并处理重点工业污染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监管不力,造成环境污染的,应进行行政处理。

(三)加大惩治力度,对于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不可以罚代管,强力整改整顿,加大惩治力度,治标治本。 (四)对于企业环保政府应给予指导和支持,包括技术、资金、人才、政策等方面。

(五)全社会树立较强环境保护意识,对违反环境法的行为进行监督和举报,外在约束机制要成熟。

(六)各级政府应树立科学发展观,不可片面追求经济而忽视环境保护,应对企业或项目的进驻严格把关,不达标的严重污染项目必须杜绝。

(七)政府应改革考核政绩的传统模式,将环境保护列入考核内容,强化发展速度与环境保护同等重要的意识。总之,社会若想长久发展,就应践行科学发展观,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保护自然环境,防止其受到破坏和污染,使之更好地适合于人类劳动、生活和自然界生物的生存。环境保护工作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合理利用资源,防止环境污染;在产生环境污染后,做好综合治理。做好环境保护工作,有利于保护人民健康,发展生产。 [导读]本文是关于沙尘暴的2010年公务员考试申论最新热点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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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相关背景

20日18时,中央气象台继续发布沙尘暴黄色预警,新一轮沙尘天气会接踵而至。而19日开始的沙尘天气肆虐一天后基本结束,据称,这是今年入春以来北方地区遭受的强度最强、影响范围最大的一次沙尘天气过程。16个省份约2.7亿人遭受沙尘侵扰。

据悉,目前,已进入沙尘天气高发期。国家林业局要求各地采取切实措施,做好沙尘暴应急处置工作。各级应急人员要坚守岗位,随时掌握相关情况并及时报告;各地要做好灾前预报预防及沙尘暴发生中的应急处置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启动相应预案,并对可能发生沙尘暴的地区向群众进行广泛宣传,妥善安置好群众的生产生活,将损失减到最低程度;必要时组织人员对灾情作详细调查。同时,还提醒人们在沙尘天气发生时,应尽量减少外出和户外活动,若需外出应戴好纱巾和口罩等防护用品;建筑工地要覆盖好裸露沙地和废弃物,加固好易被大风吹落的搭建物。 二、沙尘暴概述 (一)沙尘暴概念

沙尘暴是沙暴和尘暴两者兼有的总称,是指强风把地面大量沙尘物质吹起并卷入空中,使空气特别混浊,水平能见度小于一百米的严重风沙天气现象。其中沙暴系指大风把大量沙粒吹入近地层所形成的挟沙风暴;尘暴则是大风把大量尘埃及其它细粒物质卷入高空所形成的风暴。 (二)沙尘暴的危害

1、危害人体健康。当人暴露于沙尘天气中时,含有各种有毒化学物质、病菌等的尘土可透过层层防护进入到口、鼻、眼、耳中。这些含有大量有害物质的尘土若得不到及时清理将对这些器官造成损害或病菌以这些器官为侵入点,引发各种疾病。

2、生产生活受影响。沙尘暴天气携带的大量沙尘蔽日遮光,天气阴沉,造成太阳辐射减少,几小时到十几个小时恶劣的能见度,容易使人心情沉闷,工作学习效率降低。轻者可使大量牲畜患染呼吸道及肠胃疾病,严重时将导致大量“春乏”牲畜死亡、刮走农田沃土、种子和幼苗。沙尘暴还会使地表层土壤风蚀、沙漠化加剧,覆盖在植物叶面上厚厚的沙尘,影响正常的光合作用,造成作物减产。

3、生命财产损失。1993年5月5日,发生在甘肃省金昌市、武威市、武威市民勤县、白银市等地市的强沙尘暴天气,受灾农田253.55万亩,损失树木4.28万株,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2.36亿元,死亡50人,重伤153人。2000年4月12日,永昌、金昌、威武、民勤等地市强沙尘暴天气,据不完全统计仅金昌、威武两地市直接经济损失达1534万元。

4、影响交通安全(飞机、汽车等交通事故)。沙尘暴天气经常影响交通安全,造成飞机不能正常起飞或降落,使汽车、火车车厢玻璃破损、停运或脱轨。 (三)我国沙尘暴的现状

经统计,60年代特大沙尘暴在我国发生过8次,70年代发生过13次,80年代发生过14次,而90年代至今已发生过20多次,并且波及的范围愈来愈广,造成的损失愈来愈重。 (四)沙尘暴的成因

客观地讲,今年的沙尘天气和特大旱灾,与气候异常有直接关系。据气象专家称,沙尘天气主要是前期干旱少雨,天气变暖,气温回升,不稳定的热力条件形成大风或强风天气造成的。

但毋庸讳言,我们自身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长期以来,追求GDP的政绩观在一些地方根深蒂固,一些地方政府嘴上讲保护生态环境是惠及子孙万代的头等大事,但实际干的却是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断子孙后路”的蠢事;一些地方招商引资急功近利,不顾环境危害制定“土政策”允许上污染企业,为环境违法企业“保驾护航”,形成“老板赚钱、群众受害、政府埋单”的恶性循环链。 三、相关对策

沙尘旱灾肆虐,是对人类警示,因此京佳教育认为当下我们要尽快转变发展方式,增强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正确处理好“金山银山”与“绿水青山”的关系,主动节能减排,防治污染,发展低碳经济、循环经济。此外,还要强化防灾减灾意识,加大政府投入、完善相关设施建设,做到未雨绸缪。只有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减少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

第一、恢复植被,加强防止风沙尘暴的生物防护体系。实行依法保护和恢复林草植被,防止土地沙化进一步扩大,尽可能减少沙尘源地。根据不同地区因地制宜制定防灾、抗灾、救灾规划,积极推广各种减灾技术,并建设一批示范工程,以点带面逐步推广,进一步完善区域综合防御体系。

第二、控制人口增长,减轻人为因素对土地的压力,保护好环境。

第三、加强沙尘暴的发生、危害与人类活动的关系的科普宣传,使人们认识到所生活的环境一旦破坏,就很难恢复,不仅加剧沙尘暴等自然灾害,还会形成恶性循环,所以人们要自觉地保护自己的生存环境。

第四、政府官员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一个干部能不能被提拔重用,不仅要看他在经济建设方面的能力和成绩,更要看他对环保治理的态度和效果。将环保成效作为选拔官员的一项标准,对未按期完成节能减排任务的地方和部门,将坚决实行“一票否决”,环保“成绩单”将直接影响官员的选拔任用。以“环保成绩”选拔官员,让牺牲环境为代价捞个人政绩的投机者没了市场,能够促使更多的干部转变观念,务实作风,树立科学的为政思维,多做打基础利长远的实事、好事。第五、尽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由粗放型到集约型过度。由于交通不便等缘故,西部的生产方式还基本停留于刀耕火种的原始阶段,放火烧山,导致地面植被覆盖率急剧下降;急于脱贫,一些老百姓靠挖甘草、搂发菜、开矿发财,这些行为都给当地脆弱的生态环境造成了极大压力。因此,必须发展集约型农业,提高单位面积粮食的产出,防止不断的毁林开荒行为。

导读]本文是关于政府公信力的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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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链接】

公信力是政府的影响力与号召力。它是政府行政能力的客观结果,体现了政府工作的权威性、民主程度、服务程度和法治建设程度。同时,它也是人民群众对政府的评价,反映着人民群众对政府的满意度和信任度。 【标准表述】

[措施]努力提高政府公信力、建设信用政府,是摆在我们面前的紧迫任务。当前,应该把提高政府公信力作为提高政府行政能力的重要内容,并且作为政府管理创新的紧迫任务,认真研究,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各级政府及领导干部应牢固树立执政为民的思想。政府要全面履行职能,特别要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各级政府及部门要坚持依法行政。推进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各级政府部门加强作风建设。

[意义]政府公信力具有重要的作用,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基础,是政府治理社会的基本要求也是社会稳定与发展的前提条件。提高政府公信力,就要求政府部门认真接受群众、舆论和监察机关的监督,严格履行其对社会的承诺,做到执法公正、廉明。各级政府和公务员应当带头严格遵诺守信,廉洁公正和依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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