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裁量权问题及原因

更新时间:2024-05-21 04:52: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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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滥用行政自由裁量权的表现 (一)滥用职权

因为执法者的介入,从而使得行政自由裁量的合理性受到影响。由于人并不是完全受到理性条件的控制,在执法者决策的同时,往往会受到个人感情的影响。英国的行政法中,不合理的裁量主要包括以下两种,分别是考虑了没必要考虑的内容和误解相关信息。而日本的行政法中不合理的裁量主要是包括以下内容,首先是考虑了没必要内容,其次是未能考虑应该考虑的内容,随后是在考虑过程中未能形成正确的评价和认识,最后则是没有遵守相关程序。法国的行政法则认为,一些不符合公众利益的裁决,但与此同时符合某些人或少数团体的决策,以及一些符合我国大多数公众利益的,但不符合其法律规定的决策,都是裁量不合理的行为。我国行政主体裁量不合理通常有下面几种形式: 1、考虑了不应该考虑的因素

国家行政机关的相关人员应切实的形式我国法律给予的相关权利,工作人员所使用的自由裁量权应该遵循相关的法律法规,依照其最终目的,选择正确的执法方式和路径,从而达到应有的执法效果。但是,不可否认的是,由于行政执法裁量权是依靠相关执法人员来进行具体操作的,所以,相关执法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其个人倾向以及情感的因素都可能会导致执法人员在进行具体操作中存在偏差,从而影响执法的效果。而影响的主要因素则是我国长达几千年来存在的“人情社会”,由于每一个工作人员都有着其交际圈和生活圈,例如朋友、亲戚、领导、同事、邻居等一系列人情关系,而这些人情关系则是影响执法效果的主要因素。与此同时,相关工作人员的情感也是裁量不合理的主要因素之一,首先,每一个人都有着情绪的变化,例如喜怒哀乐,这些情绪必然会导致相关执法人员的执法决策。另外,当工作人员的情绪波动较大、情绪激动、或与当事人存在某些利益之争时,其裁量的决策可能会受到较大的影响。此外,还有一些其他的影响因素,例如压力、威胁、利益等因素。当相关工作人员受到来自其他方面的压力是,其裁量决策也会受到一定的影响。在受到一些黑恶势力的威胁时,执法人员的决策可能会从轻或减轻处罚。而工作人员受到相关利益的驱使时,则可能出现从轻、减轻甚至是开绿灯的现象,从而影响自由裁量的公平公正性。

2、没有考虑应该考虑的因素

在我国,很多行政主体在进行具体决策时,将法律所赋予的一些权力当做是自身本应具有的权力,为所欲为的进行决策,没有充分考虑应该考虑的各种因素,从而导致我国行政主体裁量的不合理性。在日本,相关法律规定其行政主体比须遵守相关法律,且有着标准的程序及完善的考虑因素表,同时,要求在相关执法人员进行执法裁量时,必须考虑日本国民的相关权益以及人权,尽可能的考虑到较多人民的利益,在可以实现的情况之下,要求将环境保护也加以重点考虑。但是,目前在我国行政主体的裁量工作中,其考虑因素相对单一,其依据相对较少,更为严重的是,我国的行政裁量机构中,很多部门存在着以权谋私、收受贿赂、牺牲民众利益而获取不良利益的现象。 3、决策反复无常,失去严肃性和公信力

我国法律法规中赋予了相关行政主体具有相关决策的权利,同时,为了保证其决策的公平性和公正性,相关法律法规也赋予了行政主体在某些情况下可以撤销或更改其决策的自由裁量权。决策的可变更性,是我国法律法规对于正确裁量决策的不断追求,其根本目的是为了追求正确的裁量决策。而我国在行政主体对于更改裁量决策的依据往往是不可得知的。而由于其裁量决策的随意性,使得其裁量决策容易受到某些因素的影响,而变更裁量决策。从而使当事人的一些应有权利变得没有相应的保证。在我国的实际操作中,有非常多的案例,例如,某县的行政主管部门首先允许某公司承建某工程,但是随后,又因为某些原因,随意的撤销了此决定,从而对某公司造成了较大的影响。这种不合理的裁量决策,人们对

相关部门的不透明做法受到怀疑,使得政府公信力下降。基于这种现状,行政主体在需要撤销或变更决策时,应该出示正当的理由,同时,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和相应程序。如果行政主体没有相应理由或无正当理由而随意撤销或更改相应的裁量决策,则是滥用行政自由裁量权的行为。

(二 )行政处罚不公平、不公正

行政处罚的不公正和不公平主要是指国家的某些行政机关或相关工作人员在行使处罚自由裁量权时,使得公民、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到破坏,造成处罚结果不公平、不公正的现象。其表现行使主要有下面几种形式: 1、行政处罚偏轻或偏重

对于某一案例来说,其所受到的处罚结果和与其违法程度、后果、性质和影响相比,行政处罚结果存在偏轻或偏重的现象。例如,一些治安违法案例,其违法情节相对较小,未造成严重的后果,相关行政机关却给予拘留的处罚结果。而对于一些明显违法或造成严重后果的犯法行为,行政机关却只是给予警告或罚款处罚。这些处罚结果与案件本身的违法程度、后果及性质不匹配的现象,往往会使得行政处罚结果的不公平和不公正 2、责任相同而处罚结果不同

在两种相同违法结果处理过程中,其处罚结果相差较大,其处罚结果肯定存在偏差。例如对于某些斗殴事件中,由于给对一方造成了轻微伤后,相关行政机构对某人处以拘留的决定,而对另一责任人处以警告的处罚。其处罚结果的不同,说明至少有一个处罚结果不公平。

3、不同责任而处罚结果相同

主要是指针对不同的犯罪行为,行政机关贸然的给予相同的处罚结果。例如,双方斗殴事件中,均造成对方轻微伤,而公安行政部门却不考虑哪一方为主要过错方,而直接对双方处以行政拘留的决定,显然有失公平。 4、引用法律不全而使得处罚结果不公平

当违法事件发生后,相关行政机构未能依照现有法律或引用法律条款不同,从而导致行政处罚结果相对不公平。例如未成年人王某在学校将李某打伤,经法医判定为轻微伤,而公安机关根据相关条例向王某处以拘留的处罚,而没有考虑到对未成年人从轻处罚的条例,从而使得处罚结果相对不准确。 (三)拖延履行法定职责

在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中,对履行相关的职责的时限有着相应的要求,主要有两种,一方面为行政许可行为,另一方面则是行政保护行为。对于这两方面,我国法律法规对于时限性的规定,有的相对清晰,有些相对模糊。但不管是哪一种情况,行政机构具有在何时进行自由裁量的权利。依据我国行政管理的效率原则,相关行政机构应及时的行使其行政权力,从而发挥其责任,而行政主体在行使其权力时存在拖延的表现时,则可能会为国家或人木讷的利益到来不可挽回的重要损失。基于这种现状,相关行政主体应该切实地按照相关规定,在规定的时限之内行使其法律职责,从而保证其自由裁量权的合理性。反之,则会由于耽误其良好的时机而造成人民或社会利益受到损坏,造成对自由裁量权的不合理运用。

四、对滥用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原因分析

由于自由裁量权必须由执法工作者来行使,而执法工作者由于其个人原因和我国行政立法机构方面原因,使得在行使自由裁量权时,使其行使效果存在一定的偏差,从而导致了自由裁量权的不合理运用,影响裁量决策的公平性。从原因上来探析,目前导致我国行政自由裁量权不合理运用的运用主要有行政立法不完善、缺乏系统监控系统以及控权法缺失等原因。

(一)行政立法不完善

行政自由裁量权具有国家意志性、法律性、强制性以及主动性等一些列行政的特征。而其也存在着一些自身的特征,例如涉及对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等,另外行使数量较多,适用范围较广。行政主体机关可以根据具体事件,既可以做出相应的抽象自由裁量决定,又可以根据具体时间来作出具体的自由裁量行为。美国著名的法学家杜尔肯曾对自由裁量权进行深人的分析,并以强弱来进行研究,弱的自由裁量权的形式必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遵守相关的原则与标准来实行,如果没有遵守相关标准或程序,或者形式方式不当,则可能会被推翻。而强的自由裁量权的形式则主要是根据行使人自身的判断标准,除滥用自由裁量权之外,其所作决定不会被推翻。而从这一方面来说,行政自由裁量权本身意义上来说属于强的自由裁量权。同时,其具有非常大的灵活性,追溯到权力本上来看,其普遍存在着腐蚀性的现象,而由于其具有一定的灵活性,从而使得其更容易被导致滥用。另外,从行政机关与当事人的相对地位来看,具有一定的不对等性。行政机关对于当事人来说,其可以实施相关行为、改变当事人行政法律关系,以及强制要求当事人来执行某种义务。 (二)缺乏相应的监控系统

目前,在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中,对于行政自由裁量的规范条例或法律相对较少,同时,对裁量的规范相对较为宽泛,对于其实施范围、实施力度、幅度等因素的规定相对较宽松,其具体标准对于裁量没有较高的借鉴价值,更为甚者,在一些方面,还无具体的标准,从而影响自由裁量权的效果。

再具体的案例中,也有着较为直接的体现,尤其在处罚性自由裁量标准中,其标准范围和处罚范围相对较大,从而影响其执法效果。例如,在一些规定中,频频以情节严重为关键词,处罚结果跨度较大,从而使其执法效果降低。在此过程中,常常以情节严重为标准,没有具体量化情节严重的程度,且对处罚力度也没有进行量化,从而导致在具体的执法过程中存在问题。而我国执法者的专业素质相对较低,而我国这种宽泛的法律标准则可为一些执法者留下了以权谋私的环境。 三、控权法的缺失

对于人来说,权力都有着巨大的吸引力,而历史和实际经验也告诉人们,每一个拥有权力的人,都会不同程度的滥用手中的权力,这是也一个必然的事实。而不受约束的权力则会逐渐的走向腐败,甚至会走向灭亡。所以,约束权力的实施就显得非常有必要。由于权力的外在表现主要是对于个人的统治或强制的执行,所以他在不受约束的情况下往往会反过来侵犯人权,而由于行政裁量权的自由性,使得其更容易被不法者加以滥用。所以,在这种情况下,非常有必要对相关权力进行有效的制约,从而有效地防止自由裁量权的滥用。另外,我国行政管理中还存在权力较大,而授权体系乏力的现状。在改革开放的进程中,为了促进市场经济的持续发展,对于一些地方机关,给予了其更大的自由裁量权,但是,由于未建立相应的授权系统,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极大的影响了权力的滥用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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