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全实务题库

更新时间:2024-01-30 08:33:01 阅读量: 教育文库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保全题库 1、 判断:

2、 退保业务需在保险合同上加盖“合同效止终止”印章() 3、 委托代办业务,授权委托书只须提供委托人的联系电话。() 4、 若申请资格人未成年,需资格人填写签字的保全项目,由

其法定监护人签字确认。()

5、 对于申请资格人按协议约定或者通过授权以电子邮件、传

真方式递交业务申请,在双方已签署协议认同上述操作方式的前提下,可视为客户亲办件,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但业务受理人员需在申请书内注明具体受理方式。() 6、 委托业务员代办的业务单次交费金额在1000元以下(不包括1000元),可选择现金或银行转账的方式交纳保费( ); 7、 委托代办转账付费:个险付费类保全作业代办限额为5万元

(包括5万元),银行保险付费类保全业务代办限额为10万元(包括10万元)。( )

7、保单自动垫交、借款期间不可受理或处理的保全项目:生存金/年金/红利给付、保险合同银行质押贷款、保险关系转移、退保、减少保额、权益转换、投保人变更()

8、犹豫期撤单、解除合同、减少被保险人、减少险种、减少保

险金额等业务处理结果的生效时间为本公司受理通过次日() 9、被保险人年满70周岁,或股份公司业务当年度生存金应给付

总金额超过10万元,应在该被保险人当年度履行给付责任的合

同中、最早到期的生效对应日之前进行生调,每年一次。() 10、红利领取方式为“累积生息”的,可随时申请以现金方式领

取已累积的到期红利及利息。() 11、一份保全档案含多种保全业务的,按业务类型为最短期限的

保存() 12、处理完毕的保全业务档案,必须在三个工作日内移交综合

处理岗()

13、通过自助终端、公司官方网站办理自助保全变更服务,客户不需要到公司柜面完成密码设置与认证。()

14、延迟报案的分红险保险合同,如果出险时间在应派发红利日期之前,报案时间在应派发日之后,当期红利不予以派发() 15、保险合同办理减额交清后,投保人享有从当年度起的分红分配权益。()

16、以传真纸打印的信函申请,不需用A4纸再次复印。() 17、受理日期为信函寄出邮局的邮戳载明日期( )

18、信函申请保全件不需要投保人事先致电95519客服电话告知保全申请事项可直接挂号信方式将相关申请资料寄送() 19、电话服务保全由95519客户服务代表直接在业务系统中完成

保全业务的处理后,无需通过短信或电话形式告知客户保全处理结果()

20、投保人申请保额增加权益时,如保险合同处于效力中止状态,

则投保人需首先办理保险合同效力恢复手续。如保险合同有垫交保费,则投保人需先补齐全部欠款及利息。

21.祥瑞终身保险、祥瑞还本终身保险加保时,须满足以下条件,保险合同承保时,被保险人属于标准体;4.1增加保险金额时,被保险人年龄不得超过45周岁;合同每届满5年时;满足上述条件加保时,无须经过核保;增加保险金额每次不得超过签单时保险合同保险金额的20%。()

22、生命绿荫加保,须提供《补充告知问卷》,加保部分视同新保处理,可以免核保处理。 ()

23.每个保单年度投保人可申请多次减保。若主附险在保单当年度申请过增加保额,则不能申请减少保额()

24、期交交费频次变更可以在月交、季交半年交中相互变更。 25、交费期期为交至开始领取养老金时间 ,交费期间随领取年龄而变化 ,领取年龄只能提前不能推后。

26、福禄满堂保险的“年金领取年龄、年金领取年限和年金领取类型”在保险期间内不得变更。被保人在首期年金领取前允许变更年金“领取方式”。()

27、转账账户授权中涉及银行自动转账领款账户授权,变更的不得委托代办。( )

28、投保人办理终止银行转账授权的可不提供款项所有人身份证明,账户所有人身份证明,账户首页或银行卡复印件。( ) 29、投保人申请变更特别约定及本公司作出更改特别约定的,新

的特别约定内容自本公司同意出具批单的次日起生效。( ) 30、投保人、被保人在出境前未到公司办理告知的,如果投保时公司预留客户签字的,可以以信函方式寄回申请书,受理人在系统中进行签字核对,如果签字一致,可以直接受理。() 31、投保人申请连续投保的,续保保费可以用银行自动转账或现金方式交纳。( )

32、对于中途办理减保和中途增加保额以及保额不变保费标准发生过变更的,按合同累计实际交费金额进行返还。() 33、对有红利、预交保费、利差的,对投保人、满期金非同一人的,如果授权委托手续合规,则可转账方式并给付到满期金受益人或投保人账户中。()

34、保险合同失效期间、借款、银行贷款质押、冻结期间,应领未领生存金不继续累计利息。()

35、对于延迟报案的保险合同 ,利息计算至报案日,并追 回出险日后多累积的利息。()

36、在每年的1月1日至保单当年度生效对应日之间终止(死亡、退保)的保险合同,不给付当年红利。()

37、鸿福相伴两全保险为三年交主险,附加险为年交,在保单生效对应日前,若主险尚未到达交费期,则公司只收取附加险保费。()

38、对于增加附加险申请,有部分须提交核保处理。() 39、客户申请健康补告知时须提供投保当时的身体状况诊断证

明,或申请补告知前近期

内的诊断证明,若无法提供,则按补告知当时的核保要求进行体检,体检费用按

补充告知时公司规定执行。 ( )

40、一年期及以下短期险保险合同不允许做有关定期结算内容、退保公式和减少被保险人退费公式等特别约定内容的变更。( )

41、保险合同在质押期间内可以办理挂失。( ) 42、附加险允许单独复效,也可以与主险同时复效。( ) 43、建工意外险合同效力中止的日期为我公司处理通过的次日。( )

44、团体保单投保人申请退保时,退保金只能以转账方式支付,原则上应退回投保时的交费账户,投保人要求退保金转账至非原保险费交费账户的,须作出合理的书面说明并提供该账户与投保单位的关系证明。(如:开户银行出具的该账户为投保单位正常账户证明) ( )

45、团体年金类保险退保时须对所有符合条件的被保险人个人账户、公共账户进行不定期结算,并扣除合同终止费用。合同终止费用的计算:保单年度的计算起点为保险合同的生效日期; 中途增人的合同终止费用的计算起点也从保险合同的生效日期算起。( )

46、对于已办理申领年金给付手续但未领款的,未领期间利息重

新计算,并参与分红。( )

47、因投保人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需要解除合同,本公司不退还保险费,不给付未付红利、生存金(如有),并保留追索已付红利的权利。( )

48、《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因重大误解订立而订立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 49、万能型保险投保人申请交纳额外保险费,无论是现金交纳还是银行转账,每次交纳需填写《投资账户变更申请书》。( ) 50、保险公司赠送的保险可以退保,但退保金必须按照当年度的现金价值表计算。( )

51、万能险续期、复效风险保障费是根据扣除时点的被保险人的年龄、风险保额、性别、职业等进行计算。( )

52、趸交保费的投连险保单,在首期交费时进行比例授权,保单生效后可以进行投资账户比例变更。( )

53、一年期及以下短期险合同,条款中如有犹豫期规定,则投保人可在犹豫期内申请撤单,本公司全额返还客户所交保险费。( ) 54、投保人在交纳续期保费后不得进行强制撤单处理。( ) 55、投保人可以在保险期间内任意时间单独申请中止附加险。( ) 56、投保人申请终止附加险时已超出犹豫期的,本公司将退还附加险的现金价值或未到期的保险费。( )

57、在犹豫期内受理的保单挂失补发申请,系统将自动扣除挂失期间。( )

58、万能险额外保险费交纳,投保人按照合同规定支付当期的应交期交保险费后,经本公司同意,可随时交纳额外保险费。( ) 59、万能险额外保险费享有持续交费奖励。( )

60、瑞丰两全保险(万能型)不可申请额外保险费的供款。( ) 61、若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的,投保人不能申请部分领取个人账户价值。( )

62.在犹豫期内和账户结算期内,公司仍办理万能险部分账户价值领取业务。( )

63、如果在某结算日,万能险个人账户价值既需结算利息、又发放保单持续奖励(若有),同时还需扣除保单管理费用,则个人账户价值的结算顺利为:先结算利息,再按结算利息后个人账户价值的比例发放保单持续奖励,最后再扣除保单管理费。( )

64、投连险投资账户分配比例变更,在保单交费期满前.在每个保单年度内,投保人可以申请变更若干次保险合同项下已建立的基本保险费对应的投资账户比例,变更后的各投资账户投资比例之和应为100%。( )

65、趸交保费的投连险保单,在首期交费时进行比例授权,保单生效后不可进行投资账户比例变更。( )

66、授权比例变更仅对变更后下一期及以后所交纳的各期基本保费对应投资比例进行变更。( )

67、增加险种是指在原保险合同有效的情形下,投保人或被保人申请投保新的险种,经本公司核保同意,投保人足额交纳新增险种对应保

险费后,保险合同生效的业务行为。( )

68、 保险合同有分组的,允许增加保单附加险。(X )

69、增加险种的生效日期一般为公司核保通过、投保人足额交纳保险费的次日,终止日期为保险合同满期日期。(V) 70、客户申请增加险种的,无须提交核保处理。( ) 71、卡折保单允许减少险种。( )

72、减少险种是指经保险合同的投保人申请,保险公司终止其所持有的保险合同中除第一险种外的一个或若干个险种,或终止其全部或部分被保险人除第一险种外的一个或若干个险种责任的业务行为。( ) 73、承保时约定公共保额为浮动公共保额的保险合同,减少险种时不扣减浮动公共保额总额。( )

74、团体业务增减保额处理适用于非年金类团体有清单契约形式的保险合同。(v )

75、增加或减少保险金额应在合同有效期内。( )

76、发生过理赔申请的被保险人不允许进行增加保额和减少保额申请。( )

77、若对应险种含有死亡责任,被保险人变更申请清单须由每个被保险人亲笔签名。( )

78、保险合同有分组的,允许增减保额。(X )

79、增加保额部分的免责期自保全生效之日起视同新承保。( ) 80、增加保额对应的保费计算规则取原承保时的费率(若被保险人做过职业变更,增加保额对应的保费计算选择职业变更后的费率),减

少保额产生的应付费由系统自动计算产生,不得修改。( )

81、对于确认属于销售人员代签名的情况,应将相关情况提交销售督察部门跟进处理。()

82、各险种均可以转换为康宁终身、康宁定期保险及其他长期健康保险。()

83、定期保险不可以转换为终身保险,只能转换为两全保险、养老保险。()

84、保险合同效力中止情况下投保人可申请办理减额交清,减额交清后合同效力恢复,但条款中有免责期规定的需重新计算免责期。()

85、保险合同书面挂失申请,一般应由投保人本人办理,原则上不受理委托,便特殊情况下可以委托他人办理()。

86、本公司工作人员(包括公司服务人员)、银行工作人员将客户的保险合同或重要构件遗失的,须由责任人书面说明遗失原因,提供责任人员的身份证明,并由业务主管(银行网点负责人)签名核准后办理保险合同书面挂失手续。()

87、若客户在挂失的同时,申请办理退保、满期给付、理赔,仅做挂失处理,不再补发保险合同()

88、普通个人寿险保险合同、合同构件、《附加险生效通知书》补/换发,均收取工本费人民币10元()

89、保险关系转移合同号不再发生变化,并且不再换发保险合同()

90、辖外转移涉及事后红利,转出公司应在上年度红利实际派发日后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所有事后红利文件的生成,通过省级集中管理平台提交转入省级分公司,并导入数据库。 91、保单冻结期间除续期保费缴纳、保险合同效力恢复、垫交还款、保单借款外,其他业务不得处理。()

92、保险合同挂失补发申请审核通过后,必须经过7天后方可打印配发新保险合同,若为污损补发,则在申请审核通过后,即可打印配发新保险合同。对于短险续期生效通知书的挂失补发,经审核后,即可打印续期生效通知书。()

93、挂失补发的保险合同号码流水号发生变化(万能险和团体年金保险合同号码不变),污损换发的保险合同号码维持不变,挂失补发的短险续期生效通知书保险合同号码维持不变。 94、保险合同挂失的类别分为:口头挂失、书面挂失两种() 95、保险合同挂失的内容包括保险合同或保险合同构件,保险合同构件是指保险合同的组成部分,如投保单影印件、批单、收据现价表等()

96、终身保险可转换为终身保险、两全保险、养老保险,但终身保险转换为终身保险时,转换时新合同的费率应低于原合同相同交费年期、年龄的费率。()

97、投保人在借款的同时可授权保险公司,在借款到期日通过银行自动转账方式,从指定账户中扣除借款及利息。扣款不成功,依据未按时还款的规定处理。()

98、依条款规定,权益转换需在保险合同届满一定年期的年生效对应日之前,99版险种规定申请时间必须在合同生铲满二年后且被保险人年龄未满40周岁之前。()

99、挂失补发的保险合同号码流水号发生变化(万能险和团体年金保险合同号码不变),污损换发的保险合同号码维持不变,挂失补发的短险续期生效通知书保险合同号码维持不变。() 100、保单状态有效可办理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失效、永久失效、理赔处理中、保全处理中、满期终止、借款、质押、冻结状态,以及长期护理保险保单,暂不受理该项申请。()

101、团体年金类保险非约定方式续期交费,投保人在承保时没有特别约定续期保险费交费时间、交费金额的,可(自行确定)续期保险费的交费人员、时间、金额等,公司随时受理。 102、体年金类保险续期交费,对已发生年金领取、离职、退保、身故等个人交费账户撤销的情形,公司不再受理其继续交纳保费 103、团体年金万能型保险作业规则规定:保险费到账后10日内必须完成系统录入处理。否则该笔保费的生效日为业务复核通过次日/当日(企补)。

104、团体年金万能型保险作业规则规定:万能保险基本保险费的交费时点为基本保费交费日及其后九十日内。

105、团体保险投保人变更投保单位负责人、名称、组织机构代码、行业类别、证件类别、证件代码时,须查验营业执照等有关证件,并留存营业执照复印件。

106、变更投保单位营业(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可根据投保单位的申请,由投保单位的指定联系人在打印批单上签名进行更正信息的确认。

107、团体业务在犹豫期和账户结算期内,公司可以办理被保险人信息变更。

108、团单变更投保人是指团体机构因撤销、破产、并购、拆分等形式造成原组织

机构发生变化,从而使团体投保人发生变化的情况。

109、对于团单,我公司接受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的变更,年金、医疗保险金、残疾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也受理其他指定和变更。

110、交费频次变更仅适用于交费频次事先约定的团体保单,交费频次变更原则上只允许月交、季交、半年交改年交。 111、《国寿永泰团体年金保险(分红型)》(2003 版),针对单位交费部分产生的红利可以在转账领取、红利累积生息、转入账户资金余额等三种方式间选择。

112、建工险按建筑面积和工程造价承保的可以受理增加被保险人的申请。

113、如果短期团体保险合同在承保时约定了定期结算,且还未到结算日或未达到结算金额约束的,增加被保险人产生的应收保费记入结算账单,暂不直接收费,保全批改当天可以生效。 114、有多个被保险人的个人保险合同,如“全家福 A 款、全家

福 B 款、家庭幸福、辉煌人生”等险种允许增加被保险人。 115、除保险合同另有规定外,已经发生理赔但责任未终止的被保险人减少时,退保金为零。

116、承保时约定浮动公共保额的团体短期保险合同,减少被保险人时不扣减浮动公共保额总额,且不退还浮动公共保额对应的未满期保费。

117、在契约设定调整时应该注意发生过理赔的保险合同,不允许修改“投保公共信息”中的“理赔录入方式”。 118、团体保险合同有分组的,允许增加保单附加险。 119、属组信息变更包括新增责任组、契约设定调整、组间转移三项内容,保险合同已有属组信息的,才允许增加新的责任组。 120、除了修改原有属组名称外,保额、保费、费率、保费折扣、医保身份等原有属组信息不允许进行修改,也不允许删除原有属组。

121、以卖出投资单位的方式领取投保人公共账户价值或被保险人个人账户“单位交费”部分中权益归属于投保人的部分价值。( )

122、保险公司按照核准之日的下一个评估日的投资单位卖出价卖出相应投资单位,并将领取的资金扣除部分领取账户价值手续费后退还该被保险人。( )

123、投保人可申请将公共账户内部中的投资账户投资单位数,转移到被保险人个人账户单位交费部分的相同投资账户中,但不

可以可反向转移投资单位数。( )

124、申请个人保留账户(投连险称为“留存账户”),被保险人个人账户“个人交费”部分价值和个人账户“单位交费”部分中权益归属于被保险人的部分价值之和应不低于人民币1000元(特殊情况可由省级分公司审批后适当调整)。( ) 125、投资连结型团体年金投资账户评估日由本公司决定,每周至少有五个评估日。 ( )

126、分红型结算利率须按保险合同中约定的利率执行,目前条款一般约定保证利率为年利率2.5%或一年定期存款利率。如果没有约定,则按公司公布的利率执行。 ( )

127、分红型团体年金险如被保险人账户在会计年度结束后、实际派发红利前发生过退保、理赔、年金领取等,则实际派发红利时会将红利及迟发利息一并返还给被保险人。( ) 128、团体万能型保险合同生效后,本公司每年1月初和7月初分别打印一次《保单状态报告》,提供给投保人。( ) 129、各省级分公司应在实务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并明确定期结算的具体结算细则、违约惩罚办法等,并将实施细则向总公司业务管理部报备。( )

130、自保险合同冻结后十日内为滞纳金的免息期,在免息期内进行结算处理不收取滞纳金,免息期后可以收取滞纳利息。

( )

131、投保人可以申请将其公共账户内部中的一个或多个投资账户中的全部或部分资产转换至公共账户下其他投资账户。( )

132、根据账户的权益归属属性,投保人可以对公共账户和个人账户的“单位交费”部分行使账户提取;被保险人可以对个人账户的“个人交费”部分行使账户提取。 ( )

133、投资账户单位数转移只发生在公共账户与被保险人个人账户单位交费部分相同投资账户之间,可以发生投资单位数卖出或买入。( )

134、投保人不能申请将被保险人个人账户单位交费部分内部中的一个或多个投资账户中的全部或部分资产转换至该被保险人个人账户单位交费部分下其他投资账户。 ( )

135、 若条款规定交费日为生效对应月的,宽限期间从生效对应月的

第一日开始算起。( )

136、 复效的同时申请减保的,应先办理减保手续,再按减少后的保

险金额恢复保险合同效力。( )

137、 主险合同效力恢复时,一年期及以下附加险可一并恢复效力。

( )

138、 险种条款列有投保人保险责任的险种,一般不得更换投保人。

特殊情况下(如夫妻离异、投保人出国、入狱等)的更改,必须经保险公司核保同意方可变更。( )

139、 变更受益人的申请可以在保险期间内任一时点提出。( ) 140、 还本险种在满期返还保费时,职业加费部分全额返还。( ) 141、 万能型保险保单在犹豫期和账户结算期内,可以办理涉及年龄、

性别变更业务。( )

142、 性别、出生日期变更涉及身份证号码有关项目错误的变更时,

必须同时申请变更。( )

143、 分红险保单被保险人年龄发生变更,已经过年度的红利领取标

准不再调整,即不再对已领取红利进行补、退费处理。自被保险人年龄变更所在保单年度开始,按变更后的交费标准计算应领红利金额。( )

144、 投保人申请建工意外险合同效力中止时,可以预定复效日期。

( )

145、 144、新增投保长期附加险,只能在主险年生效对应日前三十日

内提出申请,生效日期为主险下一年度的年生效对应日。( )、 146、 因借款本息超过现价而永久失效的保险合同复效时,须重新计

算保单永久失效期间的借款利息。( )

147、 万能险保单复效时,失效期间的保险合同费用无须补交。

( )

148、 自动垫交时本合同当时具有的现金价值应理解为上期保险费或

垫交保险费的保费交至日的保单现金价值。( )

149、 保险合同连续投保成功后,生成新的合同数据,但新保险合同

的合同号码延续上年度保险合同的号码不变,合同生效日为上年度保险合同满期日。( )

二、填空

1、保全撤销包括-----和-------。 2、反洗钱要求投保人申请解除保险合同,如退还的保险费或者退还的保险单的现金价值金额为人民币------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元以上的,应当要求退保申请人出示保险合同原件或者保险凭证原件 。

3、客户信息四要素----、------、------、-------。 4、保险合同保全作业一般经过申请受理、-------、--------、单证缮制与通知、日结、--------------六个阶段。 5、申请受理为面向客户服务流程,含------、-------、-------、客户离柜。 6、需要上级作业人员审核、核保的作业,受理柜面须在----个工作日内完成保全申请资料的扫描处理。

7、电子邮件方式可受理范围:可受理----------、“团体保险合同被保险人变动”。 8、保险费垫交方式变更,是指条款有保险费()约定,投保人改变投保时的选择,申请将垫交方式变更为()或()的业务行为。

9、附加险保额增加权益,申请时间为应在保单年生效对应()

日前内提出申请;对于万能险。主险应从第()个保单年度开始,附加险应在生效()后,投保人可以申请增加基本保险金额。 10、保额增加仅限于条款有保额增加权益的险种。目前总颁险种有()、()、()3个险种。

11、期交交费频次变更是指持有本公司保险合同的客户,在不改变()及()的前提下,可按条款规定申请办理改变期交保险费的交付频次。

12、交费次变更,传统险种除条款另有规定外,折算比例为:年交保费=半年交保费/( );年交保费=季交保费/()年交保费=月交保费/( )。

13、万能险变更规则,除条款另有规定外,年交保费=半年交保费*();=季交保费*(),=月交保费*()。

14、养老金领取方式变更是指持有本公司保险合同的客户,在不改变交费( ),交费()的前,申请变更被保人领取养老金方式/( )变更。

15、新契约为次标准体的,不允许变更红利领取方式为( ) 16、生存金领取方式变更,仅在()()、()领取之间进行。 17、客户委托他人代办转账授权申请或变更手续时,转账账户名称应为()

18、出国告知,若外出者为被保人,则须由() 亲笔签名 19、对于出国告知,受托人在客户出国期间代办保全事项时,降提供委托代办资料外还须提供()及()

20、生存保险金受益人为未成年人时,如监护人非投保人,则应出具该监护人与生存保险金()证明。

21、对选择以转账、抵交保费方式领取生存金的,本公司在领取日前未按到被保人死亡通知的,将在领取日后()日内直接给付生存保险金。

22、若条款约定满期退还保费的,除条款有约定领取返不保费的应领款人外,由( )领取返还的保险费。

23、生存金累积生息利息自保险合同效力( )日起不再计息。 24、保险合同减额交清后,投保人不再享有从()年度起的分红分配权益。

25、对已购买过增额交清保险的保险合同,失效期间出险的,只对()部分进行理赔。

26、对于新增附加险,当主险交费方式为趸交或期交交费期已经届满时,附加险交费方式可为()

27、补充告知类型分为( )、( )和( )三类。

28、因客户在投保时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而造成保险合同无效的,保险公司自知道之日起( )内可以解除保险合同;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 )除外。

29、保单权益比例变更是指保险合同有效期间内( ) 、( )、( ) 比例的变更。

30、短险健康险(团体短期险)应在合同效力中止后( )内办理复效手续;长期险(团体寿险)应在合同效力中止后( )内办理复效手续。

31、团体年金类业务的红利按会计年度派发,只要在( )有效的保单,均享有当年的红利。无论实际派发日为何时,系统记入个人账户、红利累积账户的时间均追溯为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 )。

32、中介团体业务犹豫期解除合同须由中介、财务等部门同时提供( )或( )的证明材料;对于已经支付手续费的保单,必须在手续费退回之后办理犹豫期解除合同(经公司审批同意的除外)。

33、基金险退保时,将投保单位的企业账户销户,退费金额为( )和( )余额及账户利息之和,账户利息结算日期为批单生效日。

34、误保退保的相关规定:因某种特殊原因导致客户误保或重复投保的,可由( )业务管理中心人员审批后,退还投保人保费。退保时间与保单生效日间隔不能超过( )日。已办理过保全业务或发生过理赔的保险合同,不允许进行误保退保,只能按规定退还现金价值。

35、若保险合同上载明的险种全部撤单,须收回保险合同,加盖( )章。

36、主险与专用附加险一同投保的,投保人可以在要求解除主险合同

的同时要求解除附加险合同,但投保人不得单独要求解除( )。 37、万能险部分领取金额最低为人民币( )元,且领取后的账户价值不得少于( )元。

38. 犹豫期解除合同,若本公司已支付过体检费,应从( )扣减。 39、万能险撤单规则,若是中途增加附加险的,于附加险生效后( )日内,投保人可以申请附加险犹豫期退保。

40、条款未明确规定允许退保的年金险,在进入养老金领取期时申请退保,需由( )出具放弃领取养老金同意( )退保的声明,并提供被保险人身份证明。

41、以趸交方式增加保额后的保险合同和已购买过增额交清保险的保险合同申请退保时,应对( )和( )部分分别处理。 42、小额贷款系列保险,客户在承保期间内提前还清贷款,且能够提供贷款机构出具的( )证明,则允许办理退保手续。 43、疑难件的解约金计算标准,应由省级分公司业务管理中心召集( )、( )和理赔等二级部共同研究决定。

44、客户补充告知或调查中发现未如实告知事项情形,应及时提交核保人员,决定是否需要( )。

45、公司在受理投保人退保申请资料之后,在劝阻无效的情况下,无论是否涉及超权限上报审批,均须在投保人提出解除合同申请后( )日内,按照险种条款规定完成退保处理。

46、在合同有效或非永久性失效状态下解除合同的,垫交保费及借款的利息均计算至( )之日止;在合同永久性失效状态下解除合

同的,垫交保费及借款的利息计算至合同( )之日止。 47、万能险部分账户价值领取在每个保单年度内的前两次部分领取,本公司不收取部分领取手续费;对同一保单年度内以后的各次部分领取,本公司每次收取手续费( )元,手续费直接从给付金额中扣除。

48、万能险首期初始费用的扣除时点为保单生效日,续期初始费用和额外供款的初始费用的扣除时点为每次交纳保险费的( )。 49、万能险首期保单管理费和风险保障费的扣除时点为( )。 50、万能险续期保单管理费和风险保障费的扣除时点为( )。 51、万能险复效保单管理费和风险保障费的扣除时点为( )。 52、万能险保单管理费:以合同条款约定为准,一般情况下,一个保单年度为人民币( )元。

53、公司有权调整万能险年风险保障费用的收费标准,但应符合( )的有关规定,本公司也有权调整保单管理费的收费标准,但其调整幅度将不超过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自上次年保单管理费用调整起的累计涨幅,上述调整应提前( )通知投保人。

54、万能险利率结算,结算日为( ),保险公司根据上一个月的实际投资状况,确定自上月结算日至本月结算日之间的结算利率,并在该结算日起( )工作日内公布。结算利率为( )利率,其对应的年利率不低于条款规定的最低保证利率。

55、新增附加疾病医疗类险种的,应如实填写( )。

56、办理增加险种业务时如果保险合同已遗失的,需要先办理( ),再办理增加险种手续。 57、减少险种的生效时间为( )

58、团体业务增减保额是指保险条款中未限制( )的保险产品,保险合同生效后由( )申请,补交相应保险费后,增加指定被保险人的保额,或者减少指定被保险人的保额,并向投保人退还相应保费的处理。

59、增加保险金额生效时间为( );减少保险金额生效时间( )。 60、对于增加保额,补交保费交费形式的要求同新单保费交费形式的要求,两次交费形式( )不一致;对于减少保额,退回的保费必须通过( )至投保人账户。

61、增减保额保全的生效时间可由投保人指定,但必须( )保险合同生效日。对于未指定保全生效日的,增减保额保全的生效时间为公司核保通过、完成

相应收付费操作并( )。终止时间同保险合同的( )。 62、利差的领取方式包括()()()

63、对于满期给付业务,在()()()()()的情形下不能够给付。

64、生存金、满期金的申请资格人(),红利的申请资格人() 65、对于客户已经授权以银行自动转账方式领取满期金业务,在合同约定给付日,且符合满期给付条件的前提下,公司自动将相应款项转账给款项所有人账户或其指定的账户中,客户无需再到保险公司办理

(),满期领取后的()不再回收。

66、 对于选择生存金、满期金、红利转投保的,若先前办理过银行

自动转账授权领取的须先进行(),以免公司将款项划转到客户银行账户而无法转保。

67、 保单借款业务需投保人亲自办理,不接受委托,且须经()书

面同意。

68、 借款后的保险合同()核对后须质押在(),并向投保人出具

《资料交接凭证》、()、()保管,定期核查。

69、 借款申请受理后,应核对客户资料,包括联系地址、()、身

份证号码、()、()、户名等,若客户资料与公司留存信息不符,必须进行相应的保全变更。

70、 借款期间投保人可继续按约定交纳保险费,但不得申请办理()

()()()()()()等事项。

71、 根据新《保险法》规定,对于有借款功能的险种,最高借款金

额不得超过现金价值的()

72、借款期间客户申请领取满期金、年金(养老金)时,应归还全部()及()后再领取相应款项。

73、目前股份公司业务借款利率为年利率()、一次借款最长不能超过()

74、减额交清适用险种包括:总颁99版祥瑞终身、()、()、()、康宁终身、康宁定期、()等。

75、减额交清业务应由()亲自办理,原则上不受理()

76、减额交清业务只适用于第一次投保时被险人为()的保险合同,第一次投保时被保险人为()的保险合同,不能办理减额交清。 77、办理减额交清后,投保人不得()、()不再享有分红、保额增加权益和(),不得投保新的附加险。

78、主险合同申请减额交清时,须先()其所附附加险,有垫交未还的须先办理()手续。

79、要约确认应由()亲自办理,原则上不受理()

80、代签名的单证为投保单,()险种资格人需在补签名旁书写以下内容:“本人已阅读保险条款、产品说明书和投保提示书,了解本产品的特点和保单利益的不确定性”。

81、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签名影像需留存在()中,以备今后查询、核对使用。

82、团体合同续期交费是指投保人为了维持团体保险合同的( ),而按照保险合同约定,向保险公司交纳( )及以后保险费的业务活动

83、团体短期险投保人可按本公司同意的分期交费方式交纳保险费,第一期

以后的保险费应在保险费到期日( )或在交费宽限期( )交付。 84、国寿团体补充医疗保险(A 型)、(B 型 )月交保费交费日期为合同每月( )。投保人如未按上述规定日期交付保险费,自( )起本合同效力中止。

85、投保人根据团体年金类保险条款规定,在合同生效后可自行确定

继续交纳保费的对象、金额、频率,既可以针对部分被保险人交纳,也可以选择( )或( )

86、万能险某一结算日的公共账户或个人账户的价值不足以支付保险合同费用时,自结算日的次日起( )为宽限期限。

87、团单变更投保单位负责人、名称、组织机构代码、行业类别、证件类别、证件代码时,须查验营业执照等有关证件,并留存( )。 88、团单变更投保单位营业(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可根据投保单位的申请,由投保单位的( )在打印批单上( )进行更正信息的确认

89、团单统谈统签类统括业务投保人要求更正其二级机构的投保信息时,可由其一级投保机构向承保公司统一提交申请( )

90、被保险人信息更正后的真实年龄和性别如不符合条款规定的承保范围,对于一年期及以下的团体合同则按终止部分被保险人保险责任处理。公司自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 )内必须完成解除操作; 91、万能、投连型保险合同因被保险人年龄、性别变更涉及到风险保障费用的,在本公司同意变更后的()结算日,从( )中补扣或返还相应的风险保障费后生效。不涉及到风险保障费的在公司同意后该变更即可生效。

92、万能保险基本保险费的交费时点为基本保费( ),保险费到账后( )内必须完成系统录入处理。否则该笔保费的生效日为业务复核通过次日/当日(企补)。

93、团单变更申请人须提供工商管理机构或主管部门出具的对( )

依法行使撤销、破产、并购、拆分行为以及对承受投保权益的( )信息予以详细说明的合法证明文件与有效证件。

94、团单保险合同的生存受益人默认为被保险人本人。若有特殊需要,应由被( )到公司柜面办理,允许将生存受益人变更为被保险人的第一顺序继承人。

95、国寿团体年金保险(补充养老保险型)(即 YF2)险种,增加被保险人的生效日为收到客户( )保费的( )

96、团单中,若保险合同承担身故责任,被保险人须在( )上亲笔签名,或由投保单位另行填写( )

97、团单中,保险合同有免责期或限制给付期约定的,新增被保险人的免责期或限制给付期相应计算时点自其( )开始,并在( )中注明。

98、 团单中,如果保险合同在承保时约定了定期结算,且保全处理前已到结算日或已到达结算约束金额( ),必须先做完结算后,才允许增加被保险人。

99、契约设定调整的种类分为六类:责任费用类别调整、医疗费用类别调整、组特约类调整、保单限额调整、( )类调整、( )类调整。 100、为便于后期理赔时能够根据不同时段的契约设定内容进行准确分段赔付,调整契约设定时应注意保留( )和( )的轨迹 101、短期健康险业务,当客户申请的契约设定调整时效为即时生效的,则( )直接在原有属组上进行修改,应先新增一个责任组,将原属组契约设定的内容导入新责任组再做修改。

102、暂收费划转成功后,保险公司不另行出具生效通知书或 ,按《汇交件承保通知书》上“多年暂交费约定”的内容执行。(合同) 103、根据账户的权益归属属性,投保人可以对公共账户和个人账户的“单位交费”部分行使账户提取;被保险人可以对个人账户的 部分行使账户提取。(“个人交费”)

104、团体年金保险合同所有的账户调整,都须通过 进行。(公共账户)

105、每个保单年度内,前四次转换免收手续费,第五次及以后的转换每次手续费为人民币 元。(20)

106、个人保留账户的被保险人如申请退保,合同终止费用及计算年度按 执行。(原保单)

107、在某一结算日,若团体万能型保险合同个人账户价值不足以支付保险合同费用时,向投保人寄送《个人账户价值对账单》及 ,明示本次应交的最低保费金额。(《交费通知书》)

108、选择定期结算作为保全收付费结算方式时,投保单位须按公司要求约定结算金额和 。(结算日期)

109、保险合同已约定了定期结算的,投保人申请变更定期结算条件时,

只能调整 。(结算金额的限额)

110、约定了定期结算的保险合同,投保单位在支取暂(预)收保险费时,如当前未结算应收金额 应付金额,且小于暂(预)收

保险费时,则允许差额支取。(大于)

111、投保人申请提取:分红型、万能型团体年金保险提供《保险合同变更申请书(团体/汇交)》、 ;投资连结型团体年金提供《团体年金类(投资连结型)保险部分领取申请清单》。(《被保险人变更申请清单(年金类)》)

112、多年暂交清单汇交件在承保后需减少部分人员的,保险公司按承保期间计算未满期保费,同时提醒客户支取对应的暂交 。(保费余额)

113、个单汇交件中有保险合同以个人交费方式在汇交人之前完成续期交费的,汇交人必须在 内将剩下合同的保险费一次性交纳,否则,保险公司不承担由此造成的未交费保险合同效力中止和终止的责任。(交费期)

114、分红型团体年金盈余收益/红利结算:在符合保险监管部门规定的前提下,每年12月 31 日分公司精算人员提取当年责任准备金交总公司精算部。

115、在保险合同失效后的一定期限内,投保人可以申请复效。我国《保险法》规定复效期限为( )。

116、对于超权限的保全业务,柜面保单服务人员在系统操作中仅做( )处理。

117、 投保人接到《交款通知书(个人)》后,应在( )内如数交

付欠费及利息,如果超过时间仍未交费,则本次恢复合同效力申请( ),应重新提出恢复合同效力申请。

118、 客户号归并时要判断多个客户号是否属于同一客户,应保证客

户( )、( )、( )、( )四要素完全一致。 119、小额贷款系列保险,承保后不允许变更第一( )及( )。 120、申请出生日期更正时,被更正人必须在申请书上亲笔签名,但更正( )的出生日期除外。

121、总颁99版险种的条款约定,投保人在附加险责任期满前( )日内未提出终止续保申请的,视为自动续保。

120、因借款未还导致的保险合同失效,或风险型险种保险合同因欠交保费导致失效在( )月内(不含宽限期),客户申请复效时如无异常告知的无须核保 (具体规则参见《核保手册》)。 121、 股份公司业务永久失效起 ( )内客户提出申请,经核保同

意并补交欠款及利息后可以恢复保险合同效力。

122、投保人为其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投保人身保险,不得指定( )及其近亲属以外的人为受益人。

一、 单选:

1. 保单服务人员应当自收到资料齐全、符合合同约定条件的保全申请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完成受理。 A.1 B.2 C.3 D.5

2. 保全申请资料不完整、填写不规范或者不符合合同约定条件的,应当自收到保全申请之日起 工作日内一次性通知保全申请人,并协助其补正。

A.1 B.2 C.3 D.5

3、保全不涉及保险费缴纳的,保险公司应当自同意受理之日起个工

作日内处理完毕;保全涉及保险费缴纳的,保险公司应当自投保人缴纳足额保险费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保全涉及体检及补发挂失的,体检和挂失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A.1 B.2 C.3 D.5

4、分红权益比例变更的生效时间为申请

A、次年的1月1日。B、分红派发日 C、保单生效日 D、业务复核的次日;

5、借款利息计算时点:-----日起至本公司受理还款申请或退保金、保险金清算之日止。

A、借款付费之日 B、借款审核通过之日 C、借款申请之日 6、分红型团体年金定期结算包括保证收益结算和盈余/红利分配两

块。针对账户的定期结算的期间为1月1日至 。(A) A、12月31日 B、1月31日 C、6月31日 D、8月31日

7、万能型团体年金结算利率用于计算合同项下账户在结算期间累积的利息。在每个结算日确定上一个结算期间的结算利率,并在该结算日起 个工作日内公布。(D) A、一 B、三 C、七 D、六

8、国寿康瑞团体补充医疗保险(账户管理型)的公共账户和被保险人退休前个人账户的保证利率为年利率 。(C) A、3% B、5% C、2.5% D、6%

9、一般团体年金退保、离职、身故给付、年金领取、保险关系转移、个人账户保留时,结算截止日期为 。(A)

A、业务复核通过日 B、下一工作日 C、次月一日 D、业务复核通过次日

10、分期交费汇交件超出规定的 天续期交费宽限期仍未交费,保险合同效力自宽限期次日即终止。(A) A、60 B、30天 C、半年 D、90天

11、个人汇交件允许投保人申请将个人保险合同从汇交保险合同转出,转出后保险公司向汇交人发送 。 (B)

A、《汇交申请书》 B、《汇交保险合同变更清单》 C、原有汇交件编号

D、《个人保险合同变更申请书(非付费类)》

12、保留账户设立后,被保险人可继续向该账户交纳保险费,每次交

纳要求不低于 元,保险公司按与被保险人协商确定的费用标准收取相关费用。(C)

A、1000元 B、3000元 C、2000元 D、5000元

13、投资账户发生交易,即投资账户单位数发生变动时,在业务处理完毕后的下一个评估日打印 。(D)

A、《个人账户价值对账单》 B、《交费通知书》 C、《个人账户余额对账单》 D、《保单状态报告》

14、对于投保人或汇交人的书面退保申请日期在受理日期之前 天内的,在系统中可追溯申请日期,按书面申请时间计算退保金。(A) A、30 B、60天 C、7天 D、10天

15、个人账户保留,要进行不定期结算,截止时点为 。(C) A、复核日 B、复核通过下一工作日 C、复核通过日 D、结算日

16、投保单位如需对个人账户中的“单位交费”部分的资金余额进行账户权益归属分配,分配金额可全部或部分转至个人账户的“个人交费”部分,剩余的资金余额转入 C 中。

A、个人账户 B、单位账户 C、公共账户 D、银行账户 17、根据投保人与本公司在承保时的服务约定,需定期向投保人报告账户情况。定期报告通常情况下每个会计年度进行一次。一般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第二年派红时,向投保人提供年度报告,包括《企

业专户年度报告》、 。(A)

A、《个人账户年度清单》 B、《个人账户余额对账单》 C、《账户余额对账单》 D、《保单状态报告》

18、清单汇交件下的投保人要求解除个人保险合同,可直接向保险公司申请办理,无需汇交人同意,但合同解除后保险公司须向汇交人发送 予以通知。(B)

A、《个人账户余额对账单》 B、《汇交保险合同变更清单》 C、《保单状态报告》

D、《个人账户年度清单》

19、除条款另有规定外,保险合同续期交费宽限期间一般为。( )

A、30天 B、60天 C、90天 D、180天

20、复效、垫交还款时,欠缴/垫交第二期及以后各期保费的利息应从( )算起。

A、应交费日 B、应交费日的次日 C、宽限期最后一日 D、宽限期满的次日

21、意外险的被保险人职业变更,应在条款规定的时间内以( )方式通知保险公司。

A、口头 B、书面 C、口头或书面 D、无需告知

22、当主险的交费方式为趸交时,附加险的交费方式应为( )。 A、年交 B、趸交 C、年交或趸交 D、半年交或月交

23、自保险合同效力中止后多长时间内,投保人可以申请恢复保险合

同效力并交齐欠交保费及利息,经保险公司核保同意后,恢复保险合同效力?( )

A、30日 B、40日 C、1年 D、二年

24、连续投保前本公司在合同满期( )天前,将保单年度内有连续投保标志且已发生理赔的保险合同进行核保处理,分别做出可续保(标准承保、加费承保、特约承保)、拒保决定,并发出相应通知。

A、10 B、15 C、30 D、40

25、若变更后的受益人与被保险人非本人、父母、配偶、子女关系,须( )亲自办理。

A、投保人 B、 被保险人 C、 受益人 D、投保人和被保险人

26、新投保时为标准体,复效时为次标准体,在复效申请通过后,从( )起开始计算加费。

A、复效申请次日 B、核保通过日 C、复效申请日 D、核保通过次日

27、在合同失效后一定期限内,投保人可以申请复效。我国《保险法》规定复效期限为( )。

A、一年 B、两年 C、三年 D、五年

28、公司应于保单生效对应日前( )日内,向投保人发送续期交费通知,通知方式包括短信、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

A、10 B、20 C、30 D、60

三、多选题:

a) 死亡证明有( ):

A、公安部门或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投保人死亡证明书;

B、投保人为宣告死亡的,须提供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判决书; C、投保人户籍死亡注销证明; D、死亡医学证明书; E、尸检报告; F、火化证明; G.丧葬证明;

H、重大突发事件中,政府部门对外正式发布的身故人员名单及身份信息。

2、如果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不是同一人的,需征得被保险人同意办理的项目()

A、保单借款 B、复效 C、投保人变更 D、受益人变更、E、保额增加权益” F、新增附加险 G、合同减保 H、保险合同银行质押贷款

3、团体业务需提交项目( ):

A、增加被保险人 B、增加险种 C、补充告知 D、分期交费保险合同复效 E、属组信息变更。

4、投保人确定账户权益归属,有几种途径( ) A:新承保时 B:承保后指定或变更 C:离职、退保时

5、以下叙述正确的是:( ) A、挂失时保险合同可以处于质押期间内。

B、保险合同补、换发的工本费为 10 元;保险凭证补、换发不收工本费。

C、投保人挂失、补换保险合同可以由保险合同载明指定联系人办理,但须在申请书上加盖投保时单位公章。

D、被保险人申请挂失、补发个人保险凭证的须由投保人出具遗失证明。

6、建工意外险合同效力中止描述正确的是( ) A、申请时需注明工程停顿原因(应符合条款规定)。 B、只能针对已交清的建工险保单才可办理此项业务。 C、建工意外险合同效力中止的日期为我公司处理通过日。 D、投保人申请合同效力中止时不允许同时预订效力恢复日期,只能在确定效力恢复日期后提交申请。

E、建工意外险合同效力中止后,保险合同不能进行除效力恢复、解除合同以外的任何保全项目。

F、在合同效力中止期间发生的保险事故,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7、团体年金保单,投保人提出退保时,以下描述不正确的是( )

A. 退保处理中,“个人交费”为被保险人交纳时,投保人须提供书面证明表明被保险人知悉退保事宜。

B.对会计年度末有效,红利派发日之前解除合同的分红类团体保单,退保时不结算红利,实际派发日后才向客户补发红利。

C.退保时合同中有应领未领取红利的,红利将在合同解除中随账户余额一并清算给客户。

D.团体保险合同在承保时约定了定期结算,且还有未结算余额未结清的,须在解除合同后才能进行结算处理。

8、一年期及以下团体保险合同在申请退保时,退保金公式按照以下哪种规则计算:( )

A、在条款中明确了退保处理和现金计算公式的,严格按照条款进行计算。

B、在条款中明确不能退保的,不允许进行退保操作。

C、在条款中未明确是否可以退保的(或未提供退保金计算公式的),按照以下

公式计算现金价值:现金价值=保险费×Y×\攨8X1-已承担保险责任天数/保险期间天数)。 (其中:Y 为用于扣除手续费的乘数,由各分公司根据实际业务情况确认)

9、团体年金类保险帐户资金余额进行部分提取时,投保人申请时间为( ),被保险人申请时间为( )。 A、合同生效的第二个会计年度及以后。

B、合同生效的第二个会计年度及以后,至约定的养老年金开始领取日前。

10、团体年金保险账户资产转移是指:( )

A、将公共账户资金或投资单位数调整至个人账户的“单位交费”部分; B、将个人账户的“单位交费”部分调整至公共账户 C、将“单位交费”部分调整至“个人交费”部分

11、团体年金保险帐户资产转移通用规则有;( ) A.只能对有效个人账户进行调整,已进入年金领取、退保、离职、理赔的账户,不享有相应权益。

B.团体年金保险合同所有的账户调整,都须通过公共账户进行。 C.账户资产转移处理不收取任何费用,且不限制转移次数。 12、增加险种应备资料有:( ) A.《被保险人变更申请清单(普通类)》。 B.办理人(合同载明联系人)身份证明。 C.受托人身份证明(非合同载明联系人时提供)。 D.选择银行转账支付的,须提供银行账户信息。 13、减少险种应备资料有:( ) A.《被保险人变更申请清单(普通类)》。 B.办理人(合同载明联系人)身份证明。 C.受托人身份证明(非合同载明联系人时提供)。

D.选择银行转账支付的,须提供银行账户信息。 14、增加或减少保险金额应备资料有:( ) A.《被保险人变更申请清单(普通类)》。 B.办理人(合同载明联系人)身份证明。 C.受托人身份证明(非合同载明联系人时提供)。 D.选择银行转账支付的,需要提供银行账户信息。 15、变更投保人时,需由( )在申请书上亲笔签名。 A、原投保人 B、被保险人 C、新投保人 D、受益人 16、( )的变更可能引起保单中保险合同后保险费的调整。

A、姓名 B、性别 C、出生日期 D、职业 17、以下保险关系主体中,可以通过保全办理变更的是( )。 A、投保人 B、被保险人 C、受益人 D、保险人

18、以下保全变更项目中,有可能引起保单现金价值变化,需要重新出具现金价值表的有( )

A、被保险人出生日期更正 B、被保险人性别更正 C、被保险人证件号码更正 D、变更交费方式

19、( )变更涉及身份证号码有关项目错误的变更时,必须同时申请变更。

A、姓名 B、性别 C、出生日期 D、职业 简答题:

1、 保全服务的申请资格人为哪些?

2、 投保人、被保险人病危如何办理保全申请? 3、 法定身份证明有哪些? 4、 哪些情形不接收委托代办业务? 5、 简述节假日的顺延规则 6、 业务日结遵循的原则?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ew1w.html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