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公司分支机构办公场所购置管理办法

更新时间:2023-10-17 18:06: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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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公司分支机构办公场所购置管理办法

(初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各分支机构办公场所的购置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分支机构办公场所的购置应坚持树立对外形象、控制投资成本、节俭、实用、高效的原则,原则上成立三年以上,且年均收入增长率在30%以上的分支机构机构可申请购置,同时结合机构发展的潜力和当地担保行业市场情况,并应当充分考虑机构营业收入和费用的承受能力。

第三条 分支机构办公场所的采取由总公司出资购置的方法,具体购置方式根据分支机构办公场所具体情况确定全款或贷款购置。

第四条 分支机构负责办公场所使用和维护费用,并向总公司缴纳房屋折旧费用,折旧年限按40年计算,每年折旧金额=﹝房屋购置总价格+贷款利息﹞/40年。

第五条 分支机构的办公场所一般应设于所在城市金融区域、交通便利的中上档次写字楼。并充分考虑配套设施的完善,如空调、

消防、供电、给排水、电梯、通讯系统等,避免后期建设费用的增大或短期租赁造成的浪费。

第六条 总公司办公室是分支机构办公场所购置的管理部门。

第二章 分支机构办公场所的购置流程

第七条 公司办公场所的购置要兼顾实用性与投资性,公司按计划、分步骤地解决各分支机构的自用办公用房。

第八条 总公司财务部依据公司资产的综合分布情况,确定投资于自用办公场所的资产比例,作为制定分支机构办公场所购置规模的资金依据。

第九条 分支机构进根据总公司要求,对拟购置办公地点楼盘进行初步了解和考察,并上报办公场所购置申请(附件1)。至少应考察三个以上的办公场所上报总公司办公室。

第十条 总公司办公室、财务部组织人员进行现场审核考察,并根据分支机构办公场所购置面积参考标准(附件2),提出意见,并报总经理审批。

第十一条 分支机构应设立专门部门或人员对自有性办公场所进行管理,处理购置后期的报批报建手续,完善办公场所的日常管理。

第三章 责任划分

第十二条 分支机构应按照办公房购置的规范程序报批,对未经批准自行购置办公用房或以其他形式逃避审批的,总公司要追究分支机构负责人的责任。

第十三条 总公司有关职能部门要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项目做出科学判断,对由于工作疏漏、失误造成公司损失的,要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第十四条 分支机构不得超越自身费用承受能力租用过大、过高档次的办公用房,并应当按本规定向总公司有关部门履行报批手续。对未经批准造成职场浪费的,总公司要追究机构负责人的责任。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五条 分支机构购置办公场所的装修根据公司办公场所装修管理规定办理。

第十六条 在购置过程中出现特殊情况时,分支机构应及时上报总公司办公室。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总公司办公室和财务部负责解释、修改。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施行。

二○一○年六月二十日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euv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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