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挖孔桩安全专项方案 doc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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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安高速公路第一合同段 人工挖孔桩安全专项方案

常安高速公路第一合同段

人工挖孔桩 安全专项方案

二○一○年一月

浙江大地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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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安高速公路第一合同段 人工挖孔桩安全专项方案

人工挖孔桩安全专项方案

第一章 总 则

1.1 编制依据

1.1.1《安全生产法》和交通部《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1.1.2 湖南常安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1.1.3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 1.1.4 施工现场的地质资料和初步的调查资料。 1.1.5 本工程的总体施工组织设计。 1.1.6 国家标准《爆破安全规程》。

1.1.7 项目部与施工队签订的《目标管理责任书》 1.1.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1.2 编制原则

1.2.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1.2.2坚持“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劳动者遵章守纪”的原则。

1.2.3 树立“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指导思想,对发生安全事故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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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工程概述

本合同段主线大小桥梁共有:9座,部分桥梁位于机械难于进入的地段及地质情况允许挖孔作业,所以准备采用人工挖孔桩。但是在挖孔桩施工过程中,如果由于支护不牢、地质条件差,突发山洪、地面落物或者绳索突然断裂等原因可能造成塌孔或者人员高空坠落等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为了保证施工安全,现制定本合同段人工挖孔桩专项安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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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及保障体系

3.1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图:

项目经理:周世中

副经理:尹军 副经理:徐志春 副经理:陶飞

班组安全员 值班技术员 专职安全员:邹宇陆 质安部: 朱国军 项目总工:王文利 各施工队长 工程部:刘树丰

3.2安全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周世中

副组长:尹军、徐志春、陶飞、王文利

组 员:朱国军、刘大根、寇伟峰、金建华、孙国平、李笑东、

刘树丰、各工区长、各施工队长、班组专职安全员、施工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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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安全保障体系详见下图所示: 安全保障体系框图 目标:无上等级事故,无职工伤亡和交通事故 建设单位监督 管理层次 基础工作安全预防措施 监理工程师监督 内部安全监督 班组建设 施工安全管理 5

施工教育 人 员 规范教育规章制度 有关规定、办法 机 械 管理手段技术交底 物 资 规范施工活动 方 法 环 境 规范活动作业标准 职业道德 岗位责任制 实 现 目 标 检查评比、总结 奖 各种竞赛活动 惩 责任制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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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安全管理目标

总目标:在施工期间,消灭责任性因工重伤及以上事故,杜绝爆炸、坍塌事故以及交通事故的发生。

分目标:做到“六无”、“一杜绝”、“一创建”。

“六无”即:无职工伤亡事故;无行车事故;无重大交通、机械事故;无火灾、洪灾事故;无爆炸、坍塌事故;无中毒事故。

“一杜绝”即:杜绝重伤事故。 “一创建”即:创建安全文明标准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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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桩安全专项方案

为确保桩基施工安全,本合同段特制定了详细的桩基施工方案,在施工过程中对桩基成孔砼护壁、渗水排除和爆破作业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并准备相应应急处理和备用方案,以确保施工安全,其详细技术措施如下:

5.1挖孔安全措施

5.1.1孔口四周必须设置围栏,一般架高80CM围护栏,挖出的土方及时运出孔口,机动车的通行不得危及井壁的安全,防止坍塌。第一节护壁应高出地面30CM,防止杂物落入井内。错开桩位间隔开挖,随时掌握土体情况,开挖工作紧凑,不留间隔空隙,避免塌孔。每完成一节挖孔后,及时浇注护壁。

5.1.2 孔内作业时必须有可靠的联络手段,步调一致,保持紧密联系。孔内设置应急软梯供人员上下井,随挖孔深度增加放长至工作面。使用的葫芦、吊桶等必须安全可靠并配有自动卡紧保险装置。不得使用麻绳或者尼龙绳吊挂或者叫他井壁上下,使用前必须检验其起吊能力。

5.1.3 为确保安全,我们取1M为一施工段,即每挖出1M即设置内模浇注护壁砼。挖孔由人工从上到下逐段用镐、锹进行,遇坚硬土层则用锤、钎破碎。同一段内内挖土秩序为先中间后周边,弃土装入粪箕内。垂直运输用电动链滑车或架设三角架配小卷扬机提升,吊至地面上后用人工挑运或手推车运出场外。

5.1.4 桩孔采用砼护壁,桥墩桩基尺寸大,易渗水,护壁厚度上口采用25CM,下口采用20CM的C30砼,桥台桩孔护壁上口采用20CM,下口采用15CM 的C30砼。每节护壁的上口尺寸应大于设计桩径。挖掘及护壁两道工序必须连续作业,不宜中途停顿,以防塌孔。

5.1.5 当桩孔开挖深度超过5M时,应在孔底3M左右处的护壁凸缘上设置半圆形的密眼钢筋做成的安全防护网。防护网随着挖孔深度的适当向下设置的增加,在吊桶上下时,作业人员必须站在防护网下面,停止挖土。每天开工前必须点蜡烛,一旦蜡烛熄灭,禁止人员下井作业,孔深超过1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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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地面应配备向孔内送风装置,风量不少于25L/S。孔底凿岩时加大送风量。

5.1.6 在地下水位以下施工时,及时排水。如孔内渗水量不大,则在桩心挖一集水坑,然后用吊桶将泥水吊出,如遇大量渗水则在孔底侧挖集水坑,用小水泵抽水,如果护壁渗水,用木硝嵌入护壁堵水,如遇到用水量较大的潜水层承压水时,可采用水泥砂浆压浆灌卵石加固,或用机械成孔。

5.1.7 挖孔时,孔口应搭设防雨棚,以防雨水直接淋蚀,并注意人身安全,由于挖孔深度较深,应鼓风机进行换气,并随时监测是否有有害气体,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确保人身安全。挖孔工作暂停时,孔口必须罩盖。已浇注完砼和正在挖孔未完成的桩口,应设置井盖和围栏围蔽。

5.1.8 凡在孔内抽水之后,必须先将抽水的专用电源切断,作业人员方可下桩孔作业。严禁带电源操作,孔口配合孔内作业人员要密切注视孔内情况,不得擅离岗位。

5.2 用电防护措施

5.2.1 临时用电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颁发的标准和当地供电局的有关安全运行规程。

5.2.2 使用自备电源或与外电线路公用同一供电系统时,电气设备应根据当地要求保护接零或保护接地。

5.2.3 移动式发电机供电的用电设备,其金属外壳或底座,应与发电机电源接地装置有可靠的电气连接。

5.2.4 低压架空线必须采用绝缘铜或铝线,架空线必须设在专用的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杆、脚手架上;施工现场的架空线最大的弧垂距地不小于4M。

5.2.5 电缆线沿地面铺设时,不得采用老化脱皮的电缆线,中间接头应牢固可靠,保持绝缘强度;不得承受压力,过路处要穿管保护,电源端必须设漏电保护装置。

5.2.6 施工现场所有配电箱、开关要分开设置,并采用两级漏电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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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置:漏电箱、开关必须安装牢固,电器设备齐全完好,注意防尘。

5.2.7 施工场内的一切电源电线的安装和拆除,必须由持证电工专管,电气必须严格接地、接零和使用漏电保护器。各桩孔用电必须分闸,严禁一闸多孔和一闸多用,严格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5.2.8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要定期进行检查,防雷保护、接地保护、变压器及绝缘强度,每季度测定一次;固定用电场所每月检查一次;移动式电动设备、潮湿环境和水下电气设备每天检查一次。对检查不合格的线路设备要及时维修或更换,严禁带故障运行。

5.3爆破专项措施

为保证施工爆破安全,采取以下措施: 5.3.1民爆物品材料的运输、装卸

a.运输设备必须符合安全要求。汽车出车前,车库主任(或队长)应认真检查车辆并在上面注明:“该车检验合格,准许用于运输爆破器材”。由熟悉爆破器材性质、具有安全驾驶经验的司机驾驶。拖拉机或三轮车运输可根据GB6722—86《爆破安全规程》和《乡镇露天矿场爆破安全规程》综合考虑。

b.装卸爆破器材应尽量在白天进行,有专人在场监督,并应该警卫,禁止无关人员在场。装卸地点严禁烟火和携带发火物品,应有明显信号:白天悬挂红旗和警标,夜间有足够的照明并悬挂红灯。装卸爆破器材应当远离市中心和人口稠密区。雷雨天气禁止装卸爆破器材。从生产厂或总库向分库运送时,包装箱(袋)及铅封必须完整无损。

c.装爆破器材的车(船)必须有人押运,不需非押运人员搭乘,按指定线路限速行驶,并设危险标志。同时,不同交通工具运输行驶过程,有不同的安全规定,要严格执行

d. 用汽车在斜坡道运输爆破器材,车头车尾分别安装蓄电池红灯作为危险标志。禁止在上下班、人员集中时运输,行驶速度不超过10KM/H。在巷道中行车,会车时让车,应靠边停车。

e. 人工搬运爆破器材,不得提前班次领取爆破器材,领取爆破器材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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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直接送到爆破地点,不得携带爆破器材在人群聚集的地方停留,禁止乱丢乱放;炸药、雷管分别放在两个专用防爆箱内,禁止装在衣袋内;在井下或者夜间,应随身携带完好的蓄电池灯、安全灯火绝缘手电筒;一人一次同时搬运炸药和起爆器不得超过10kg,拆箱(袋)搬运炸药不得超过20kg,背运原包装炸药不得超过一箱(袋),挑运原包装炸药不得超过二箱(袋)。

5.3.2民爆物品材料的储存

a.民爆物品材料仓库应设专职人员保管。专管人员须经过公安机关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库存储存量不得超过设计容量。

b. 库房内严禁明火和吸烟。库内必须保持清洁,不得堆放易燃易爆杂物。库房内必须保持干燥、通风良好。应备有温度计和湿度计,经常检查、记录,使室内温度不超过35°C,整修库房时,必须将库内所有爆炸材料移出库房区域至安全地点。

c. 炸药箱、导火索箱堆高不得超过1.8米,宽度以四箱(袋)为限,袋堆高不得超过1.2米,浆状炸药不得超过两袋高。

d. 雷管箱放在木架时,木架每格只放一层,最上层片距离地面不超过1.5米,若放在地面时,高度不超过1米。地面应铺设软垫或木板,木架及地板的钉子,钉子头应深埋5毫米,并用灰浆抹平。

e. 各类箱堆间距不得少于0.3米,箱堆与墙壁保持不少于0.5米的的间距,人行通道的宽度不超过1.3米,为了通风,箱堆下面应垫方木或木板,箱上标记应露在外面,便于查看。库房里储存爆破器材总量不得超过设计的总容量。

f.爆破器材的保管做到“心中有数”,以免遗漏和失盗,必须要严格验收、发放、领用和退回手续,账目要清楚。仓管员在对新进库的和过期的爆破器材应及时做质量检查,对已变质的爆破材料应及时销毁登记,严禁发放使用,以免发生据爆、早爆或迟爆事故。

g. 严格管理制度,制订爆破物品管理人员、仓库人员、值班人员岗位责任制和管理规章制度,责任到人,相互监督,共同促进。

h. 炸药库要严格按规定配置各种消防器材:灭火器、消防水池、沙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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炸药库应24小时值班制度。做到“三防”、“四把关”。即“人防、技防、犬防”及“储存关、审批关、使用关、退库关”。进一步做好严格管理、严格发放、严格使用。

i.炸药库周围用电网防护,设置警报系统和通讯设备,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警和报告。

j. 保持炸药库周围环境的清洁干净,及时清扫周围的垃圾及清楚四周的杂草,保持炸药库四周环境整洁、卫生、安全。严禁外人和无关人员进入炸药库区。对各工区领炸药人员进行严格审查、核实。严格按上级规定发放爆炸物品,确保炸药库安全。

5.3.3炸药的使用、用量及注意事项

采用浅眼爆破法进行孔内松坡作业,本次施工,我们定软岩爆眼深度为0.6米,硬岩爆眼深度为0.4米。施工中可根据实际放炮的情况进行局部调整。

a. 据《路桥施工常用数据手册》中“爆破施工常用数据”表,硬岩以松动为主爆破时,其单位耗药量为K=0.5-0.7kg/m3,因考虑到井孔爆破临空面只有1个,药包向上爆破时,爆力须克服岩石的全部自重,从而减小了药包的作用。因此单位耗药量取上限值,即:K=0.7g/m3。

b. 桩基爆破用量计算

该桥梁挖孔岩石属风化板岩,每节护壁(1米高)范围内的挖孔作业2次爆破,每次爆破深度0.5米,爆破桩孔内岩石所需炸药量为:Q=V(?/4)D2×0.5=1.27m3,每0.5爆破桩孔内岩石所需炸药量为:Q=kv=0.7×1.27=0.89kg;施工中应检查该用药量的实际效果进行必要调整。

5.3.4爆破注意事项

a. 爆破人员必须是持证上岗,凡无爆破上岗证者,一律不得从事爆破作业。

b. 爆破器材必须有专人管理且分开储存,分开运输;领用要签字,数量要核对,严禁多领少用,当天领取当天用,用不完必须退回。

c. 装药时严禁用金属物体筑炮,堵塞材料以粘土为主,孔口用钢板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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罩,并在钢板上对方4—6包沙袋(用剑麻袋装沙砾)为防冲口。起爆前应对危险区域警戒线内行人进行疏散,确认无误后以口哨为号指挥爆破。起爆时应清点炮数,如有瞎炮需由爆破人员进行处理。

d.为保证安全,炸药起爆全部采用电雷管。必须打眼放炮,严禁裸露药包,对软岩放炮深度不超过0.6米,对于硬岩石,炮眼深度不超过0.5米。炮眼数目,位置和斜插方向,应由岩层断面方向来定,中间一组集中掏心,四周斜插边。

e. 严格控制用药量,以松土为主。一般中间炮眼装乳化炸药1/2节,周边装炸药1/3-1/4节。

f. 有水眼孔要用防水炸药,尽量避免瞎炮,如有瞎炮应按安全规程处理。

g. 炮眼附近的支撑应加固或设防护措施,避免支撑炸坏引起塌孔。 h. 孔内放炮后需迅速排烟。我们主要采取高压风管或电动鼓风机放入孔底吹风排烟。

i. 当孔深大于12米时,每次放炮后立即测定孔内有毒气体浓度。当施工中无仪器测定,我们采取小动物检测法,即将敏感性强的小动物先吊孔底考验,数分钟后取出观察,如其活动正常即证明无毒,否则仍需吹风排毒。

j. 一个孔内进行爆破作业,其他临近孔内的施工人员必须到地面安全处躲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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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安全保障措施

建立健全高效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和安全生产保障机制: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图附后:

6.1项目经理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工程生产安全负有领导责任,应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逐级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形成强有力的安全生产保障体系,杜绝一切不安全因素。

6.2 对上岗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配专职安全员一名,负责现场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6.3 每日开工前必须用便携式多气体(复合式)检测仪检测井下的有毒、有害气体,桩孔开挖深度超过10M时,配置专门向井下送风的设备,风量部小于25L/S。

6.4 为保证护壁牢固,防止护壁坍塌,护壁全部采用刚进砼护壁,护壁最薄处厚度不小于10CM,

6.5 孔口设置可水平移动的活动盖板,以防土块、杂物、由于上部人员的失误掉入桩孔内伤人。

6.6 卷扬机吊运土方的钢丝绳应完好无损,起吊时垂直于吊桶下方严禁站任。

6.7 施工现场用电严格按照安全用电操作规程及有关规范进行,桩孔内照明必须用12V以下安全电压。用电应严格按照施工用电专项方案执行。

6.8 施工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帽,穿绝缘胶鞋,戴绝缘手套。桩孔内有人时,桩孔上必须有人监督防护,不得擅自离开,并应设置应急软爬梯。

6.9 浇注桩基时,临近的桩孔内停止作业,不得孔底留人。 6.10 发现异常情况,入漏水、流砂、异气味时及时报告,及时采取措施。

6.11 每天开工前必须仔细检查施工用的机械、设备的安全性能状况,并必须有文字记录。

6.12 当井下有水时,应选用不漏电的安全水泵,严禁一边抽水一边人工开挖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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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3 各地应储备常用的应急救援物资,特别是防毒面具及安全带,以备急用。

6.14 孔内作业人员连续作业时间不宜超过4小时。由于风炮机噪声较大,井下作业人员应戴好防护耳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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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应急救援预案

7.1应急救援预案的方针与原则

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则,优先保障人的生命安全。做到统一指挥、分工负责。面对可能发生的重特大安全事故,及时采取抢救措施,高效、有序地组织开展触电、坍塌、火灾、爆炸以及机械伤害事故的抢救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各类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都应当坚持 “预防为主、常备不懈、救人第一” 的方针,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冷静有序、团结协作,遵循快速有效处置、防止事故扩大的原则,启动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2应急措施

根据人工挖孔桩的特点,工地现场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有:护壁坍塌、孔内中毒、高空坠落、触电、爆破作业等,特编制应急救援预案,成立应急救援小组,应急救援预案的人力、物资、技术准备主要针对这几类事故的发生。

应急救援预案应立足于安全事故的救援,立足于工程项目自援自救,立足于工程所在地政府和当地社会资源的救助。

7.2.1 防护壁坍塌措施:

每节桩孔挖完后立即支护壁模板,浇筑护壁砼,护壁砼等级为C25,壁厚度为20cm,在护壁内加适量的钢筋:环向φ8钢筋,按间距20cm排列;竖向每米配置8根φ12钢筋,接口处帮扎牢固,同时在每节混凝土护壁要分别向四周打入螺纹φ12的钢筋并与主筋绑扎牢固。上下护壁要有钢筋拉结,避免某段护壁出现流砂、淤泥而造成护壁因自重而沉裂的现象。

7.2.2防孔洞中毒措施:

地下特殊土层中往往含有CO2,SO2,H2S或其他有毒气体,故每次下孔前,必须对桩孔内气体进行抽样检测(可用快速检测管),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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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毒气体含量超过允许值时,应将有害气体清除至化学毒物最低允许浓度卫生标准,并采用足够的安全卫生防范措施,如设置专门设备向孔内通风换气,通风量不小于25L/S,以防止急性中毒事故发生。

7.2.3防高空坠落措施:

孔口四周必须浇筑砼护圈,并在护圈上设置围栏围护,应高出地面1.2m,土方随挖随运,暂不运的应堆在孔口1m以外,高度不得超过1m,孔口1m范围内不得堆放任何材料。孔内工作人员上方1m设置半圆挡板,防止坠物。

7.2.4防触电措施:

施工现场一切电源、电路的安装、拆除必须由持证电工操作,施工现场电源、线路按“三相五线制”,TN—S系统要求布置,并按“三级配电”,“二级漏电”分级分段保护,各孔井用电必须分闸,严禁一闸多孔和一闸多用,必须一机一闸一漏一箱进行敷设,孔上电线电缆必须架空2.5米以上,孔内电线电缆必须采用护套等有防磨损,防潮,防断等保护措施,孔中操作工应戴工作手套,脚穿绝缘胶鞋,配电箱应有严密的防雨措施,安装位置合适,安装牢固。

7.2.5防爆炸引起的安全事故措施:

7.2.5.1对桩孔内石方爆破应严格按照国家颁布的《爆破安全规程》进行操作,为了爆破作业的安全,每次桩孔内爆孔深度为0.8~1.2米,所用炸药量每孔应控制在90~120ɡ以内,全部使用微差电雷管起爆,起爆前应在各个路口设置警戒人员戒警,所有设备应转移至安全区域,安全距离为200米,同时要有统一的警戒信号和醒目的警示标志。所有爆破点安装并检查确认无误后在孔口加以覆盖,待工作人员转移至安全地点后,发出起爆信号,确认安全后才能起爆。

7.2.5.2对爆炸物品的管理应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执行,管理员应对作业面爆孔进行检查确认后按实际情况发放爆炸物品,爆破后对多余的爆炸物品应及时回收入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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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有详细的发放记录。

7.2.6防交通运输安全措施:

对材料运输应严格要求驾驶员持证上岗,对无证驾驶人员一律不得驾驶,对运输材料的施工便道应经常派人维护。材料运至施工现场时应有专人指挥卸车。

7.3应急组织

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实行施工第一责任人负责制和分级分部门负责制,由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小组统一指挥抢险救灾工作。当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在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预案》要求,履行各自的职责,做到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快速、高效、有序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应急组织成员:

7.3.1应急总指挥由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末顺担任。 7.3.2应急副总指挥由项目经理周世中担任。

7.3.3现场抢救组组长由项目副经理尹军担任,项目部组成人员为成员。

7.3.4危险源风险评估组组长由项目部总工王文利担任,工程技术部其他人员为成员。

7.3.5技术处理组组长由项目部的质安部长朱国军担任,组内人员为成员。

7.3.6善后工作组组长由项目部的财会、办公室负责人倪萍欢担任,办公室人员为成员

7.3.7后勤供应组组长由项目部的物质部金建华担任,组员为成员;

7.3.8事故调查组组长由项目部的协调部李笑东担任,科室人员为成员;

7.3.9 事故现场副指挥由项目部副经理徐志春担任; 7.3.10现场伤员营救组由项目部副经理陶飞担任组长,各作业班组分别抽调人员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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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11物资抢救组由施工员、材料员各作业班组抽调人员组成; 7.3.12消防灭火组由施工现场各作业班组抽调人员组成; 7.3.13 后勤供应组、施工现场由后勤人员、各作业班组抽调人员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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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安全生产考核奖罚制度

项目经理部对在安全生产中作出贡献人员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给予经济处罚。

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定期考核奖罚机制,与经济挂钩考核。定期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

设立专职安全员,抓好日常安全管理及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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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eu0p.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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