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品油配送罐车施封管理

更新时间:2023-10-22 06:21: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成品油配送罐车施封管理

  

在成品油运输过程中,应使用油罐车。在实际工作中,对油罐车的卸油系统,装

油系统,安全系统,管路系统,罐体结构,应进行检查,

达到安全运输条件,能够进行有效施封。可望本方法之规定能够对油罐车辆施封有效管理。 

 一、油罐车况检查 

 A、卸油系统检查内容   a)、卸油口堵盖检查标准要求



 1、卸油口堵盖完整无损,卡柄把手不得残断,把手孔(施封孔)不得穿透, 

 2、堵盖装在卸油口上,卡上把手,不得移动。不得渗油,漏油。堵盖内胶垫厚度适宜,不得无胶垫,胶垫不得破裂,胶垫不得以其它材

料代替,



 3、堵盖把手孔(施封孔)内不得有导致施封无效的可转动卡环或其它影响施封部件,





4、堵盖把手固定轴铆固点牢固有效,保持原装状态,堵盖把手固定轴铆固点不得自行解除。堵盖把手施封后,固定轴不得直接取出,发现堵盖

把手固定轴可直接取下者,当场没收,



 5、堵盖把手固定轴不得用铁丝,铁钉,螺丝代替,对用铁丝,铁钉,螺丝代替把手固定轴,导致施封无效的堵盖,检查发现,当场没收 ,

 

6、堵盖把手固定轴不得用经过改装的,看似与原装固定轴形状一样的,隐蔽性强的机件代替。如固定轴用内置螺丝型的代替,或将固定轴用高

强磁铁、铁帽、钢质铆钉组合型代替。一经发现,没收堵盖,上报相关部门处理,   b)、油泵操作系统外接口及卸油口具有保护箱的检查标准 



1、为了便于检查,对油泵操作系统及卸油口具有保护箱的油罐车,铅封一律施在保护箱外,若将铅封施在保护箱内,视为无效,不能在保护箱

门施封的车辆,保护箱门应予拆除,  

2、油泵操作系统外接口及卸油口的保护箱应坚固耐用,箱门不得变形、破裂,箱门合页固定连接(焊接)坚固可靠,关上保护箱门,保护箱内

处于封闭状态,除保护箱门外,其它地方不得存在操作箱内开关窗口, 



3、保护箱门合页固定轴应为原装状态,合页固定轴铆固点牢固有效,保护箱门合页应安装两个以上,保护箱门固定轴铆固点不得自行解除,保

护箱门合页非原装固定轴两端应点焊牢固, 

4、保护箱门合页轴固定无效,应在合页轴上加施固定性铅封,将铅封号登记备案。在检查过程中发现固定性铅封磨损变形,可凭原件更换

新号铅封,固定性铅封丢失,应由承运单位主管部门对固定性铅封丢失时间、原因提供书面说明,补施新号铅封。施封合格,登记备案。检查发现保

护箱门上固定性铅封不在,施封现场报告有关部门解决,



 5、保护箱门合页轴孔内不得无固定轴,保护箱门合页固 

定轴不得用铁丝、铁钉、螺丝等机件代替, 

 6、保护箱门合页固定轴不得用自制的内置螺丝螺母型,可随意拆装的固定轴代替,



 7、保护箱门应达到施封条件,门鼻齐全牢固,锁眼孔对称,锁眼孔不得穿透,  

8、为避免卸油口装上堵盖后,保护箱门被堵盖顶住,箱门关不上,导致在保护箱门上不能施封或不能有效施封,保护箱内的管线不得安装过长 ,对因安装管线过长而关不上保护箱门的,应将管线整改,达到施封条件。否则,不予施封。 

c )、卸油口、卸油操作控制系统管线安装要求检查标准 

1、配送油罐车的各个卸油口(接管口)与卸油开关法兰固



定螺丝螺母不得缺少,紧密固定。对固定螺丝进行交叉或循环钻孔,实施固定性铅封,对铅封号进行登记备案,以备检查,  

2、配送油罐车的卸油口(外接口)的所在位置、数量应进行登记造册。油罐车上不得有自装隐蔽不报的卸油口。一经发现隐蔽不报的卸油口,上报有

关单位处理, 

 3、油罐双仓车卸油系统管路控制开关,达到施封条件。双仓油罐车同时承运两个单位的油品,应将卸油系统管路控制开关进行施封,



 4、卸油操作控制系统管路中不得有接管直通油箱,一经发现,应立即拆除,并报告有关单位处理, 

 5、卸油操作控制系统管路中不得安装排污口(放油口), 

 6、油泵排污孔应实施铅封,



 7、油罐双仓之间不得单独安装串通管及开关控制连接,

 

8、油罐单仓安装油泵车,卸油操作控制系统管路中,应安装3根管线,为排式结构。其中该系统中第1根管线为油泵入口外接管,第2根管线为

油泵入口与油罐底部之间连接,为卸载油罐内油品之功用,第3根管线为油泵出口外接管,此安装方式为正确合理的安装结构, 油罐单仓油泵车,卸油操作控制系统管路中装有4根管线为排式结构,属于非正确合理安装结构。因为除去排式结构中第1根管线为油泵入口外

接管、第2根管线为油泵入口与油罐底部之间连接、第3根管线为油泵出口外接管,有正确合理的功用外,对卸油操作控制系统管路中装有的第4根管线

,不具有卸载油品的有效合理的连接功用,对不能说明合理的安装理由,应予拆除。如这第4根管属受权安装,该管线也就具有授权单位所需的合理功

用,车主单位应提供具有资质的,行业认可的授权安装单位的证明。如这第4根管属油罐制造厂家的原装管线,应提供由油罐制造厂家确认的原装管线

证明。对不能提供授权安装单位的证明,或不能提供油罐制造厂家确认原装管线的证明,而属于自行安装的,应予拆除。否则,不予列入承运配送成

品油计划车辆,





油罐单仓车卸油操作控制系统管路中装有4跟管线为排式结构,可为安装“罐中罐”之嫌(即没有安装装油口的暗仓)。油品需要装入该罐或卸

出,就由这第4根管线控制, 

9、油罐双仓油泵车,卸油操作控制系统管路中,应安装4根管线,为排式结构。其中该系统第1根管线为油泵入口外接管,第2根管线为油

泵与油罐前仓底部之间连接,第3根管线为油泵与油罐后仓底部之间连接,为卸载油罐前后仓油品之功用。第4根管线为油泵出口外接口。此安装方式

为正确合理的安装结构。  

油罐双仓安装油泵车,卸油操作控制系统管路中,安装5根管线为排式结构,属于非正确合理安装结构。因为该管线,不具有卸载油品的合理功

用,应予拆除。如卸油操作控制系统管路中所装第5根管线属受权安装,该管线也就具有授权单位所需要的合理功用,车辆单位应提供具有资质的,行

业认可的授权安装单位的证明,如这第5根管线属油罐制造厂家的原装管线,应提供由油罐制造厂家确认原装管线的证明。对不能提供授权安装单位的

证明,或不能提供油罐制造厂家确认原装管线的证明而属于自行安装的,应予拆除,否则,不予列入承运配送成品油计划车辆。

 

10、油罐车自装“在北京卸油时用油气回收装置,”此装置在罐顶安装。该“装置油气回收管线”从卸油操作系统中接出—油罐内—从油罐内

接至罐顶—接三通开关—接管口—及另一端管接至后仓,其操作方式首先由油罐前后仓卸油开关控制,可对前后仓卸油时产生的油气进行“回收”(

油罐单仓由卸油开关控制)。同时,在操作过程中,利用真空泵工作原理,开启真空型油泵,通过不同的操作方式,可将油罐双仓(及单仓油罐)车

内的油品进行置换。该油气回收装置如在北京卸油时确实需要,应由要求安装单位提供授权安装证明及安装结构的图示说明。不能提供相关证明及图

示说明的,应该将该“油气回收装置”拆除。否则,不予列入承运配送成品油计划车辆,  

11、油罐车自装内置式“在北京卸油时用油气回收装置.”此装置在油罐前后仓各单独安装,不与卸油操作控制系统管线连接。该装置管线在油

罐内部安装状态不明,不知是从油罐底部内部直接引出,还是从油罐内部上端为起点引出后,接控制开关、卸油口,都可以实现放油或置换油品目的

。该“油气回收装置”如在北京卸油时确实需要,应由要求安装单位提供授权安装证明及安装结构的图示说明。不能提供相关证明的,应将该装置拆

除,否则,不予列入承运配送成品油计划车辆,  

12、油罐车自装罐顶开关控制,罐底接管式“在北京卸油时用油气回收装置,”此装置在油罐前后仓单独安装。不与卸油操作控制系统管线连

接。该管线从罐内引出,安装控制开关,返回罐内,在罐底一侧引出,安装接管口。该管线在油罐内部安装状态不明。该“油气回收装置”如在北京

卸油时确实需要,应由要求安装单位提供授权安装的证明及安装结构的图示说明。不能提供相关证明的,应将该装置拆除。否则,不予列入承运配送

成品油计划车辆,



 13、卸油操作控制系统管路中不得私自安装电磁阀控制开关,一经发现,应立即拆除,并报告有关单位处理, 

 14、卸油开关不得漏油、渗油。发现卸油开关漏油、渗油的,应及时修理更换, 

 15、卸油管线不得漏油,渗油。发现卸油管线漏油、渗油的,应及时修理。 

 B、对装油口的检查标准要求  

1、油罐装油口为2个,半挂车双仓为2个或4个。装油前、后口应安装在罐顶前、后端适当位置,以准确测量油罐内空高和容积的距离为标准。

对不能准确测量的,应将装油口调整到规定安装位置, 



2、油罐装油口应保持原装状态。个人不得擅自改动装油口位置,不得私自添加或减少装油口。油罐单仓罐顶上存在3个以上装油口的,应整改

为2个,油罐单仓罐顶为1个装油口的,应整改为2个,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et7f.html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