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暨平安建设知识竞赛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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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暨平安建设知识竞赛试题

1、对社会治安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针是哪一年提出的,如何提出的?

1981年中共中央在批转中央政法委员会召开的5大城市治安座谈会纪要的文件中强调,解决社会治安问题,必须各级党委来抓,全党动手,实行全面“综合治理”。首要的任务是搞好党风,并从政治、经济、教育、文体等方面加强工作,克服社会上的歪风邪气,大大减少犯罪现象,建设良好的社会秩序。这是最早见于中央文件中的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表述。

2、1991年2月1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提出了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特殊重要性,其内容是?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中央总结历史经验提出的正确方针。十年来的实践证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具有多方面的重要意义:(一)它是解决我国社会治安问题的根本出路。(二)它是为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创造稳定的、良好的社会秩序的重要保证。(三)它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四)它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的一种重要形式和途径,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体现。(五)它是密切党同人民群众联系的迫切需要,是顺应民愿、深得人心的一件大好事。(六)它是新形势下坚持专门机关工作和群众路线相结合原则的新发展,是具有中国特色的解决社会治安问题的新路子。

3、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针是什么?

“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是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指导方针。要坚持打击与防范并举,治标与治本兼顾,重在防范,重在治本。

4、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针中的“标”指什么?“本”指什么?两者是什么关系?

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标”是指违法犯罪等治安问题的现象;“本”则是指违法犯罪等治安问题产生的原因。治标指处臵违法犯罪等治安问题以及消除违法犯罪的外在条件。这既包括对已经发生的违法犯罪等治安问题及时处臵,也包括看门护院、技术防范、堵漏建制等消除违法犯罪外在条件的工作。治本则是从根本上减少和铲除产生违法犯罪等治安问题的原因。它包括运用综合治理的各种手段,对人们的思想和行为进行教育和矫正。

治标和治本在含义上相互区别,相互对立,但也是辩证的统一。两者的作用有重合之外,而且统一于具体的综合治理措施中。因此,在实际工作中,综合治理的每一项措施依其主要作用是治标或治本,可大致分为治标措施或治本措施。但每一项措施实际上又兼有治标和治本的两种作用和功能。纯粹的治标和治本措施都是不存在的。

5、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基本任务是?

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部门协调一致,齐抓共管,依靠广大人民群众,运用政治的、经济的、行政的、法律的、文化的、教育的等多种手段,整治社会治安,打击犯罪和预防犯罪,保障社会稳定,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6、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要求是?

(一)各级党委和政府都要把综合治理摆上重要议程,健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定期研究部署工作。(二)各部门、各单位齐抓共管,形成“谁主管谁负责”的局面。(三)各项措施落实到城乡基层单位,群防群治形成网络,广大群众法制观念普遍增强,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7、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工作范围?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工作范围,主要包括“打击、防范、教育、管理、建设、改造”六个方面。

8、“谁主管谁负责”的涵义?

全社会都要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都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自主地做好份内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共同维护好社会的稳定。在治安方面,一个地区出了问题,就要追究该地区领导人的责任;一个部门出了问题,就要追究该部门领导人的责任。总之,“谁”负责的地区、部门、单位出了问题,“谁”就要对此负责。

9、为什么说“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是实现综合治理的核心? 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是实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核心。这是因为,一方面,社会治安问题是一种综合症,有其复杂的思想根源和社会根源,涉及社会各个领域,各个部门。解决治安问题,只靠政法部门显然是不够的,必须社会各方面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齐抓共管并各负其责。另一方面,治理复杂的治安问题,单一的方法和手段是不适应的,必须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全面完成打击、防范、教育、管理、建设、改造等各项任务。实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可以保证这项系统工程协调有序、健康顺利地发展。

10、违反“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怎么办?

各级党委、政府以及各部门、各单位的领导和治安责任人,如果没有尽到应尽的责任,没有履行应尽的义务,致使发生了刑事案件或治安问题,要在弄清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追究有关领导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主要形式有:予以批评教育、经济处罚、取消荣誉称号或晋职晋级资格,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那些严重不负责任,失职渎职、玩忽职守,给国家、集体、个人财产、生命造成重大损失,情节严重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1、“谁主管谁负责”原则适用于哪些部门和单位?

“谁主管谁负责”原则适用于所有党政军各部门和各人民团体。实行这一原则的总体要求是:第一,从中央到地方,党政军各部门和各人民团体,都要发挥自己的职能作用,结合本身业务,认真抓本系统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尽力防止因本部门工作偏差而对社会治安造成消极影响,并承担减少违法犯罪、维护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的整体责任。第二,党政军各部门和各人民团体,都要抓好本系统自身的综合治理工作,防止发生重大犯罪和重大治安问题。第三,各机关、厂矿、学校、企事业单位,都要“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办好自己的事”,切实加强内部人员的思想教育和各项安全防范工作,严防发生违法犯罪和其它治安问题。一旦发生问题,就要酌情追究有关部门、单位直接领导者的责任。

12、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的职责?

宣传、贯彻执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组织实施本地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工作计划;对本地区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进行调查研究,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对策,

并对综合治理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组织、协调、指导、检查本地区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管理见义勇为基金,表彰见义勇为行为;对本地区开展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人决定奖惩;总结、推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典型经验;指导、协调、督促下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的工作;办理同级政府和上级交办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其他任务。

13、有关行业、系统主管部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职责?

制定和组织落实本行业、系统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案;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督促所属单位参与所在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研究和解决本行业、系统的治安问题,重大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检查考核所属单位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奖励或者惩处有关责任人;负责其他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14、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职责?

加强社会主义法制教育、道德教育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教育;建立建立健全内部治安保卫组织和治安保卫责任制,严密防范措施,维护单位内部的治安秩序;协助公安机关查处发生在本部门、本单位的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加强对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的帮助教育,为其就业、就学等创造条件;配合公安、司法机关对本部门、本单位宣告缓刑、判处管制、剥夺政治权利并在社会服刑和决定保外就医、假释等犯罪分子以及被监视居住、取保候审等人员进行监督和教育;负责对本部门、本单位外来务工人员的服务、教育和管理,协助当地有关部门做好相关人员的申报、登记等工作;及时报告本单位内部发

生的和涉及本单位的群体性纠纷或者其苗头,积极采取排解措施或者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臵;参加苏木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组织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开展以安全文明为目的地创建活动;负责其他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15、嘎查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职责? 制定嘎查村民公约或者居民公约,开展群众性的社会主义法制教育、道德教育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教育;建立和健全治安保卫联防组织和人民调解组织;落实防盗、防火、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的具体措施;及时报告本辖区和涉及本辖区的群体性纠纷或者其苗头,并采取积极措施处理或者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理;做好本辖区违法人员和刑滿释放、解除劳教人员的帮助教育工作;加强对本辖区外来人员的服务、教育和管理,协助当地有关部门做好外来人员的申报、登记等工作;参加苏木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组织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活动;组织嘎查村民、居民以及辖区内的物业管理、保安服务等社会服务机构参加治安联防,对公安、司法机关查处各类案件予以协助;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文明创建活动;负责其他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16、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机构有何职权?

各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机构,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对辖区内的所有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和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有协调指导权、监督检查权、表彰批评权和对主要领导、主管领导以及治安责任人的党纪、政纪处分建议权。县以下(不含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机构有评先晋级一票否决建议权,县以上(含县)综合治理领导机构有一票否决决定权,其办公室有建议权。

17、什么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属地管理”原则?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属地管理原则。“属地管理”是经过综合治理工作实践总结出来的,符合我国实际情况的一条重要原则。我国现行的领导体制,按工作性质和地域可以划分为业务系统和地区两大方面,通俗地说就是“条条”和“块块”。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涉及社会各个领域、方方面面,必须实行由各级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域机构组织实施,各部门、各单位各负其责的领导体制。

18、为什么实行“属地管理”原则?

虽然“条条”都有各自的系统和上级主管部门,但其工作场所和生活场所都在一定的“块块”管辖范围之内,也可以说,“块块”中相当大的一部分是由许多“条条”组成的。“条”、“块”之间在协调配合上需要一个行为准则,否则就可能发和矛盾和扯皮现象。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实行“属地管理”原则,就是要明确“条”、“块”关系及各自所处的位臵,消除“条”、“块”分割、脱节的现象,充分调动“条”、“块”两个方面的积极性。当然,具体到一个地区,“块块”的责任相对于“条条”来说就更大一些,这是与我国现行领导体制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要求是相适应的。

19、“条条”如何配合“块块”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领导工作以各级党委、政府为主,有利于理顺工作关系,发挥综合效益,但是各部门并不能因此而减轻自己的责任的,而应当充分发挥部门的积极性,运用部门职能手段,治理治安中的有关问题。各系统在抓好自身综合治理的同时,要积极支持配合地方党委政府,督促检查所属单位做好综合治理工作。上级部门所属

的企事业单位,在综合治理工作中,既要执行上级主管部门的部署,又要服从所在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和所在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机构的组织、指导、协调、督促和检查。

20、实行垂直管理领导体制的部门如何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实行垂直管理领导为主的领导体制的部门,其所属单位的综合治理工作,由部门和地方双重领导,以上级主管部门领导为主,对地方党委政府和综合治理领导机构统一布臵的任务,也要认真完成。当然,地方党委、政府布臵工作应更有针对性,要注意把社会面的治安问题同行业、单位内部的治安问题联系起来,把社会面的综合治理措施同行业、单位内部的综合治理措施有机的结合起来,全面治理,同时取得进展。

21、什么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就是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任务、要求分解为若干具体目标,规定出容易操作的措施,建立严格的检查监督制度、定量考核制度和评比奖惩制度,通过签订责任书、责任状等形式,把责、权、利等有机结合起来,把治安责任制同经济责任制、领导任期责任制结合起来,同责任人的政治荣誉、政绩考核、职级提升和经济利益挂起钩来,同评选文明单位、企业晋级挂起钩来,实行一票否决,使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共同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22、怎样实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

第一、由各级综合治理办事机构承担这项任务并应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完整的管理系统是使各种管理手段和措施发挥作用的前提。第

二、建立信息反馈网络,掌握目标实现的程度,检验目标是否科学、可行,及时发现偏离综合治理目的和任务的情况,采取对策加以控制和补救,保证目标的实现。第三、通过治安责任制的形式实现目标,主要有单位责任制、领导责任制、岗位责任制等,而且治安责任制要与经济利益、政治荣誉挂起钩来。第四、坚持检查考核制度,确保目标管理成果真实、准确,防止弄虚作假,对可能发生虚假的目标值,设立相应的制约性的目标值,以求得整体目标值的真实可信。第五、搞好年终检查评比活动,并不断完善目标,发现薄弱环节,制定相应的解决办法和措施。

23、什么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权制?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权制的基本含义是:将一定范围内的治安状况和综合治理工作效果与地区和单位的综合性荣誉称号挂钩,与地区和单位的主要领导、主管领导和治安责任人评先受奖、晋职晋级挂起钩来。对达不到要求的,由县级以上的各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机构,依一定的条件和程序,对上述内容予以否决。

24、实行一票否决权制有何意义?

一票否决权制是落实综合治理各项工作的重要措施的,它直接涉及到单位和个人的政治荣誉、经济利益。实行一票否决权制,旨在建立一种奖惩结合、赏罚分明的激励和制约机制,以调动各方面和广大干部群众参与维护社会治安的积极性,督促后进单位和个人改进工作,真正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25、行使一票否决权制应遵循哪些原则?

实行一票否决权制,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积极稳妥、全面衡量、公开进行的原则。

26、怎样行使一票否决权?

一票否决权是由县以上各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机构行使。为了充分发挥基层综合治理机构的作用,乡镇、街道社会治安领导机构对驻在辖区内的各部门、各单位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经常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意见,严重的要给予批评警告,限期整改,并在做好调查、考核的基础上提出是否否决的建议,为县级以上各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机构行使否决权提供可靠的依据。县级以上各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机构要在充分考虑乡镇、街道意见的基础上,行使一票否决权。

27、行使一票否决权必须经哪些程序?

首先,否决决定应制成决定书,由行使否决权的机构及时送交被否决单位或个人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其次,被否决者对否决决定不服,或被否决者的上级主管部门有不同意见,应向行使否决权的上一级综合治理领导机构提出复议。受理提请复议的机构,应在接到提请复议的要求的一个月内复查完毕,作出是否变更否决的决定,并答复要求复议的单位或个人。复查期间否决决定暂不执和行。第三,对复查决定仍然不服的,由受理复议的机构根据否决的内容分别提交同级党委或政府作出最后决定。第四,否决机构认为必要,可将否决事项内部通报,或公开登报、广播,以扩大教育面。

28、对没达到当地或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或有哪些情形之一的给予一票否决?

㈠因领导不重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机构不健全,造成本地区或本单位治安秩序严重混乱的;

㈡对不安定因素或内部矛盾不及时化解,处臵不力,以致发生集

体上访、非法游行、聚众闹事、停工、停产、停课等问题或严重后果,危害社会稳定的;

㈢因主管领导、治安责任人工作不负责任,发生特大案件或恶性事故,造成严重损失或恶劣影响的;

㈣因管理不善、防范措施不落实,发生刑事案件或治安灾害事故,使国家、集体财产遭受损失,又不认真查处,改进工作的;

㈤存在发生治安问题的重大隐患,经上级主管部、有关部门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机构提出警告、司法建议、整改建议、限期整改,而无有效改进措施和明显效果的;

㈥因教育管理工作不力,本单位职工中违法犯罪情况比较严重的; ㈦发生刑事案件或重大治安问题不意隐瞒不报或作虚假报告的; ㈧省、自治区、直辖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机构认为其他需要否决的。

29、具有哪些情形之一的不予一票否决? 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一向做得较好,但也发生一些刑事案件,未造成严重损失或恶劣影响,并能及时上报,积极配合查处的;

㈡发生难以预防的突发性案件、治安灾害事故或其他治安问题,及时挽回损失、主动认真改进工作的。

30、中央五部委(综治委、纪检委、组织部、人事部、监察部)1993年11月14日下发的关于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的若干规定的主要内容是?

㈠各级党委、政府都要建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领导责任制。要把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确保一方平安,作为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党政领导干部的任期目标之一,并同党政领导干部的政绩考

核、晋职晋级和奖惩直接挂钩。党政领导干部要把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作为年度工作计划和述职报告的一项重要内容。

㈡各级党委、政府在研究决定各地区、各部门党政领导干部的任免、奖惩等问题时,要把干部本人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能力和实绩作为一个重要条件。干部本人或其负责的地区、单位受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机构一票否决的,在这些地区、单位的治安面貌改变之前,取消干部本人受奖、晋职晋级的资格。

㈢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在考察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分管治安工作的领导干部成绩,办理他们晋职晋级工作时,须征求所在地区、部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机构的意见,认真考察上述领导干部抓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能力和实绩。

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严重失职,导致治安秩序长期混乱或发生影响当地社会稳定的重大治安事件的地区、部门的党政领导干部,要根据其应承担的责任,按照中共中央纪委《党员领导干部严重官僚主义失职错误党纪处分的暂行规定》(中纪发[1988]7号)及其他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各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机构有权对上述地区、部门的党政领导干部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提出建议。

㈤县级以上(含县级)各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机构要认真行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权,定期检查下一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分管治安工作的领导干部抓治安综合治理的情况,及时向党委、政府报告,并向纪检、监察、组织、人事部门通报,不得弄虚作假,更不得隐瞒不报。

31、什么是群防群治?

群防群治是群众性自防自治活动的简称。具体说来,是指在各级

党委、政府领导和专门机关的指导下,群众自己组织起来、预防和治理违法犯罪,维护所在地区或单位治安的一种活动。群防群治有以下4个特点:

第一、有比较固定的组织形式。各种群防群治组织都有固定的名称、负责人、组成人员以及隶属关系。

第二、有明确的活动范围。无论哪一种群防群治组织都是应治理某一种特定治安问题的需要而产生的,其活动范围自始至终是十分明确的。

第三、有比较严格的行为规范。群众自治的主要组织形式都有专门的法律、法规对其主要的行为方式作出明确的规定。

第四、有比较健全的监督制约机制。群防群治组织都毫无例外地被臵于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之下,接受专门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32、群防群治工作有哪些主要内容?

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群防群治工作涉及面很广,而且随着综合治理工作的不断深入,群防群治工作有着更为广阔的用武之地。从目前掌握的情况看,群防群治工作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是为防护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免受不法侵害;

二是协助专门机关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净化治安环境; 三是协助有关部门管理治安事务,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四是调解民间纠纷,疏导各种矛盾,消除不安定因素; 五是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六是帮教有轻微违法犯罪行为的青少年,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对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的安臵教育工作以及对依法放在社会上改造的罪犯的监督教育工作。

33、治安联防队的主要任务?

㈠宣传教育群众增强法制观念和安全防范意识,落实群众性防盗抢、防火灾、防破坏和防其它治安灾害事故的防范措施;

㈡协助公安机关维护本责任区的社会治安秩序;

㈢负责本责任区的执勤巡逻、安全检查,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㈣制止违反治安管理和违法犯罪行为;

㈤在发生治安、刑事案件时,协助公安机关保护现场,提供案件线索;

㈥协助有关部门对违法行为的人员进行帮助教育,对监外执行的罪犯进行监督;

㈦疏导和调解本责任区内的民间纠纷;

㈧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和公安机关反映群众对社会治安工作的意见和要求;

㈨完成当地政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和公安机关布臵的其它治安任务。

34、党委、政府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领导包括哪几个方面?每个方面的主要内容?

党委和政府对综合治理工作的领导,主要包括思想上的领导、组织上的领导和工作上的领导3个方面。思想上的领导,主要是用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统一干部的思想,及时发现和解决一些倾向性的认识问题,不断提高广大干部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自觉性;广泛进行宣传动员,大力提高群众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积极性。组织上的领导,主要是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机构的领导。要切实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机构的建设。对这支队伍一要严格要求,二要大力扶持,

要帮助他们克服困难,为他们的工作创造条件。工作上的领导,主要是认真研究解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遇到的方针政策问题,及时作出工作部署,抓紧检查督促,坚持奖惩兑现,等等。

35、学校开展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主要内容?

要根据不同学龄阶段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和接受能力,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教育。

㈠小学生法制教育要对学生进行法律启蒙教育,运用生动、形象的教学方式,向学生普及有关法律的基本常识,培养他们的爱国意识、交通安全意识、环境保护意识、自护意识,以及分辩是非的能力,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好品德。

㈡中学法制教育要着重进行社会主义民法与法治观念教育,增强学生的国家意识、权利义务意识、守法用法意识,进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教育,使学生明辩是非,提高自我约束、自我保护能力,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行为。中专、职校和技校要突出与所学专业知识相关和劳动保护等方面的法律知识教育。

㈢大学法制教育要按照中央宣传部和教育部有关“两课”设臵中法律课的规定开展。要突出现代法学基础理论和依法治国理论与实践的学习,民事法律、市场经济法律与WTO规则基本知识的学习,牢固树立宪法意识、权利义务对等意识和依法办事意识。

36、学校开展法制教育的基本要求?

㈠逐步将法制教育纳入教育大纲,纳入教育计划,真正做到计划、课时、教材、教师、场地、设备“六落实”;同时坚持校内教育与校外教育相结合,组织生动活泼、寓教于乐的法制实践活动。

㈡确保课时到位。中小学要充分发挥品德课、初中思想品德课和

高中思想政治课在法制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同时,要在相关学科教育过程中渗透法制教育内容;组织开展丰富多采的法制教育宣传及相关的主题教育活动。

㈢提高法制教师的授课水平。要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对法制课教师进行法律知识的培训。可采取脱产进行、短期培训、专家辅导、以会代训等方式进行。有条件的中学要引进法律专业的毕业生充实师资队伍。同时,也要重视整个教师队伍的普法教育,使广大教师在学法、守法、用法等各个方面都能为人师表。

㈣完善兼职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制度。在中小学推行兼职法制副校长制度,从政法机关选聘政治觉悟高、有责任感、业务精、宣讲能力强的政法干部到所在辖区中小学校兼任法制副校长,协助学校开展法制教育和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加强对法制副校长的培训和必要的考核,努力提高业务素质。

㈤完善和规范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内容。编写系统性、阶梯式的精品教材。教材要根据学生的年龄段和知识水平、认知能力编写,避免成人化和公式化,数量和内容要少而精。

37、学校开展法制教育的基本方法和途径?

㈠巩固课堂教学主渠道,提高法制课质量;注重法制内容向其它学科的渗透教育,增强学习效果。

㈡积极开辟第二课堂,开展学法用法实践活动。举办法律知识竞赛、开展有奖征文、模拟法庭等活动,对青少年学生进行生动、直观、形式多样的法制教育。

㈢依托社区,结合基层安全创建和“法律进社区”活动,把对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作为社区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大力加强社区青少

年法律学校建设,努力营造社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的良好环境。

㈣开展依法治校。通过制定各种制度、落实责任,保证学校有一个正常教学、科研秩序,把学校管理工作纳入法治化管理轨道;加强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落实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各项措施,整治学校周边环境,深入开展创建安全文明校园活动,切实保证师生有一个和谐、安全、健康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㈤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建设。要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青少年学生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依托课外活动基地开展法制教育;继续加强、完善各级各类法制教育基地(中心)建设,利用基层法院少年法庭、少管所、监狱、劳教所、法律援助中心、青少年宫等社会资源,创建一批综合性、常设性、功能齐全的法制教育基地。要坚持建设和管理并重,加强指导与交流,制定规范性标准,加强法制教育基地的硬件设施和软件建设。

㈥推行青少年学生网络文明行动。要结合“青少年放心网吧”创建活动的开展,依托学校电教室以及校外管理规范的网络阵地,广泛开展在校生网络知识培训普及活动,利用网络开展法制教育,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最大限度地消除网络不良内容对青少年学生的负面影响。

38、兼职法制副校长的任职条件?

兼职法制副校长,从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等政法部门中选聘,其基本条件是:

㈠政治素质好,品德优秀,作风正派,热心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 ㈡熟悉法律知识,从事政法工作两年以上,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㈢小学兼职法制副校长应具有高中以上学历;普通中学(含民办

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技术学校、职业高级中学的兼职法制副校长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㈣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39、兼职法制副校长的职责?

兼职法制副校长接受学校所在地乡镇、街道综治委、办的指导,在中小学校党组织和校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是:

㈠参与制订学校法制教育规划、计划,协助学校开设法制教育课程,做到教学计划、课时、教材、教师、场地、设备“六落实”,根据治安形势变化,联系学校实际,结合学生特点,实施有针对性的法制教育。

㈡协助学校加强内部安全防范工作,健全、完善规章制度,落实各项防范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开展创建安全文明校园、无毒校园等活动。对有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的学生,要做好教育、转化工作,要协调学校、家长、社区签订帮教协议,落实帮教措施。

㈢了解掌握学校周边地区治安动向,及时向当地综治办报告,提出开展学校周边治安秩序整治的工作建议,并积极参与组织开展学校周边治安秩序整治,建立长效机制,维护学校周边地区的治安秩序。

㈣配合政法部门妥善处理在校教师、学生违法犯罪案件,严肃查处侵害师生合法权益和滋扰校园的案件。对校园内发生的严重违纪问题,督促学校根据校规校纪妥善处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

㈤协助学校沟通与社区、家庭及社会有关方面的联系,促进学校、家庭、社区“三位一体”法制教育机制的完善。

㈥按照学校所在地乡镇、街道综治委、办的工作要求,会同学校

有关部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措施。

40、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整治的重点?

㈠严厉打击针对师生的杀人、伤害、强奸、抢劫、敲诈、盗窃等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坚决铲除校园及周边存在的流氓团伙和黑恶势力。

㈡坚决取缔和清理整顿校园及周边非法经营的网吧、电子游戏厅、录像厅、歌舞厅、音像书刊点和违章建筑、无证经营的饮食、食品、生活日用品摊点以及出租房屋等。

㈢大力整治校园及周边的交通秩序,加强各类交通设施的建设,减少交通事故和人员伤亡。

㈣对学校内部进行严格、细致的安全大检查,及时督促、整改各类安全隐患,坚决杜绝火灾、建筑物倒塌和食物中毒等恶性事故的发生。

41、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主要原则?

㈠坚持党政主导。各级党委要切实加强对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领导,支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组织协调各方面开展好这项工作,切实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实际困难。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发挥职能作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

㈡坚持以关爱未成年人为本。要根据未成年人心智尚未成熟,受外界影响大,可塑性强的特点,立足于保护,从小事抓起,从早期预防抓起,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防患于未然。既要保护一般未成年人,又要保护违法犯罪未成年人,鼓励和帮助违法犯罪未成年人悔过自新。

㈢坚持教育、服务、管理三结合。要从提高青少年综合素质抓起,从维护青少年切身利益抓起,从解决青少年问题的源头抓起,把教育、

服务与管理结合起来,以教育指导服务、管理,在服务、管理中体现教育,帮助青少年解疑释惑和解决实际困难,促进他们身心健康发展。

㈣坚持建设与整治相结合。要着眼于满足青少年正当需求,竭诚提供多种帮助;要净化环境,坚决铲除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不良因素,严厉打击侵害青少年合法权益的不法行为,努力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条件。

㈤坚持全社会共同参与。要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作为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广泛调动公民、家庭、学校、企业、社区以及新闻传媒、社会团体和其他非政府组织参与的积极性,特别是要注意发挥志愿者和社会工作者等社会力量的作用,形成整体合力,建立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社会网络。

42、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主要任务?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积极探索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规律,逐步完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体系,采取教育、服务、管理、矫治、优化环境等多种方式,实行综合治理,坚决遏制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服务。

43、社区矫正的适用范围?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社区矫正的适用范围主要包括下列5种罪犯:

1、被判处管制的;2、被宣告缓刑的;3、被暂予以监外执行的,具体包括:①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②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③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4、被裁定假释的;5、被剥夺政治权利,并在社会上服刑的。在符合上述

条件的情况下,对于罪行轻微、主观恶性不大的未成年犯、老病残犯,以及罪行较轻的初犯、过失犯等,应当作为重点对象,适用上述非监禁措施,实施社区矫正。

44、社区矫正的任务?

㈠按照我国刑法、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刑罚的顺利实施。

㈡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思想教育、法制教育、社会公德教育,矫正其不良心理和行为,使他们悔过自新,弃恶从善,成为守法公民。

㈢帮助社区服刑人员解决在就业、生活、法律、心理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以利于他们顺利适应社会生活。

45、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要求?

㈠有适应单位具体情况的内部治安保卫制度、措施和必要的治安防范措施;

㈡单位范围内的治安保卫情况有人检查,重要部位得到重点保护,治安隐患及时得到排查;

㈢单位范围内的治安隐患和问题及时得到处理,发生治安案件、涉嫌刑事犯罪的案件及时得到处臵。

46、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制度的主要内容? ㈠门卫、值班、巡查制度;

㈡工作、生产、经营、教学、科研等场所的安全管理制度; ㈢现金、票据、印鉴、有价证券等重要物品使用、保管、储存、运输的安全管理制度;

㈣单位内部的消防、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㈤治安防范教育培训制度;

㈥单位内部发生治安案件、涉嫌刑事犯罪案件的报告制度; ㈦治安保卫工作检查、考核及奖惩制度

㈧存放有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传染性、腐蚀性等危险物品和传染性菌种、毒种以及武器弹药的单位,还应当有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

㈨其他有关的治安保卫制度。

单位制定的内部治安保卫制度不得与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相抵触。

47、单位内部保卫机构、治安保卫人员的职责?

㈠开展治安防范宣传教育,并落实本单位的内部治安保卫制度和治安防范措施;

㈡根据需要,检查进入本单位人员的证件,登记出入的物品和车辆;

㈢在单位范围内进行治安防范巡逻和检查,建立巡逻、检查和治安隐患、整改记录;

㈣维护单位内部的治安秩序,制止发生在本单位的违法行为,对难以制止的违法行为以及发生的治安案件、涉嫌刑事犯罪案件应当立即报警,并采取措施保护现场,配合公安机关的侦查、处臵工作;

㈤督促落实单位内部治安防范设施的建设和维护。

48、公安机关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职责? ㈠指导单位制定、完善内部治安保卫制度,落实治安防范措施,指导治安保卫人员队伍建设和治安保卫重点单位的治安保卫机构建设;

㈡检查、指导单位的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发现单位有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或者治安隐患,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

㈢接到单位内部发生治安案件、涉嫌刑事犯罪案件的报警,及进出警,依法处臵。

49、见义勇为的涵义?

是指公安在履行特定职责以外,为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人身、财产安全,不顾个人安危,同违法犯罪作斗争的行为。

5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行为发生地的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部门确认见义勇为行为?

㈠同正在侵犯国家、集体、个人财产或者他人人身安全的违法行为进行斗争的;

㈡同正在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的违法行为作斗争的;

㈢协助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司法机关追捕犯罪嫌疑人事迹突出的;

㈣符合见义勇为涵义的其他见义勇为行为。

51、对授予三等功以上的见义勇为人员,应当给予相应的物质奖励,并可享受何种待遇?

㈠见义勇为人员户口不在见义勇为行为发生地的,根据见义勇为人员要求,将其户口落入行为发生地。

㈡见义勇为人员的住房面积在当地人均住房标准以下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予以改善。

㈢见义勇为人员参加自治区普通高等院校和各类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可以在本人考试成绩基础上,适当增加分数投档,由招生院校审核录取;报考自治区变通高等院校和各类成人高等学校的,可

以推荐免试入学,在校生可以减免学杂费,并优先享受助学金;符合报考自治区中等学校条件的,可以推荐免试入学。

㈣见义勇为人员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和《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要求到公安等部门工作的,在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录用。

㈤见义勇为人员符合征兵条件,要求入伍的,有关部门应当向兵役机关推荐。

自治区人民政府授予见义勇为荣誉称号的人员,同时享受自治区劳动模范待遇。

52、综治办干部教育培训的基本原则?

㈠理论联系实际。密切结合改革开放的新形势和政法、综治工作的新任务,着眼于马克思主义理论的运用,着眼于对实际问题的理论思考,着眼于新的实践和新的发展。坚持学习理论与研究政法、综治工作实际问题相结合,努力取得教育培训工作的实际效果。

㈡分级分类培训。坚持统一规划,分级实施。充分发挥各级综治办的积极性,使干部培训工作有计划、多层面地扎实进行。紧密结合工作需要和岗位特点,实行分类培训,不断增强教育培训工作的针对性。鼓励和支持干部参加各种层次的自学和深造,逐步改善干部的知识结构,提高学历层次。

㈢突出重点。重点抓好县级以上综治办领导班子成员和乡镇(街道)综治办主任的教育培训。

㈣注重培训实效。坚持质量第一,切实保障培训工作取得实际效果,真正做到提高干部的理性思考能力和实际工作水平。根据工作需要,制定扎实可行的教育培训计划,优化培训内容,精选培训教材,

提高师资水平,改进教学方法,严格考核制度,加强教学管理,建立和完善培训质量评估体系。

㈤培训与使用相结合。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先培训后上岗和在职定期进修的制度。把学习和运用理论指导实践的情况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

㈥坚持改革创新。不断探索新时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规律,逐渐改变培训工作中临时性、应急性的做法,使综治办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

53、综治委委员的职责任务?

㈠综治委委员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在某一方面主管部门的代表,应积极参加委员会议,尽职尽责,主动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㈡综治委会议后,委员应及时将会议精神和内容向本单位党组(党委)汇报,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意见,全面完成综治委提出的目标任务;

㈢委员单位应带头贯彻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结合本系统的工作实际,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

㈣委员应做好本部门、本单位的治安管理和防范工作,切实落实基层安全创建活动和综治工作中的各项措施;

㈤委员应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成员单位作用,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作出积极贡献。

54、按照综治委委员巡视制度的要求,委员进行督查指导工作的内容?

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目标管理责任制、一票否决权制等基本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情况;

㈡党委、政府和综治委近期部署的综合治理重要措施的贯彻落实

㈧对邪教打击不力,对宗教管理不善,导致邪教组织活动猖獗,非法宗教活动蔓延,造成严重后果,影响社会稳定的;

㈨出现其他重大治安问题,上级领导机关认为应予查究的。 60、对发生社会治安重特大案(事)件地区、部门和单位进行领导责任查究的程序?

㈠县级及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向同级综治委报送辖区内发生的重特大案(事)件的案情、原因、责任及造成的经济损失,并提出查案意见;

㈡各级综治委召开五部门(综治、纪检、组织、人事、监察)及其它有关成员单位参加的联席会议,确定应予追究的案(事)件并做出追究有关单位及领导责任的决定;

㈢由有关部门根据决定执行处罚。

61、对发生社会治安重特大案(事)件地区、部门和单位进行领导责任查究工作要坚持做到“三不放过”,是指?

不查清原因不放过;对负有责任的领导干部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

62、对发生社会治安重特大案(事)件地区、部门和单位进行领导责任查究,处罚的种类?

㈠诫勉教育、通报批评;㈡一票否决;㈢行政处罚;㈣党政纪处分;㈤刑事处罚。其中,诫勉教育、通报批评、一票否决由县级以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作出决定并负责执行;应予党政纪处分的,交由纪检监察机关负责处理;应予行政处罚的,由有关行政执法机关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3、内蒙古自治区治安复杂(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整

治九项工作制度分别是?

㈠排查整治组织领导制度;㈡排查整治信息网络制度;㈢定期排查整治和动态排查整治相结合制度;㈣重点排查和重点整治相结合制度;㈤议事协调和联席会议制度;㈥排查整治督促检查制度;㈦排查整治考核奖惩制度;㈧排查整治与加强教育、防范、建设相结合制度;㈨排查整治台帐式管理制度。

6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是什么时候作出的?主要内容有哪几项?有何重要意义?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是1991年3月2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8次会议通过颁布的。《决定》的主要内容有7项:㈠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坚持人民民主专项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解决我国社会治安问题的根本途径。社会治安问题是社会各种矛盾的综合反映,因而必须动员和组织全社会的力量,运用多种手段进行综合治理。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必须坚持打击和防范并举,治标和治要兼顾,重在治本的方针。其主要任务是:打击各种危害社会违法犯罪活动;严密管理制度,加强治安防范工作;加强对全体公民特别是青少年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法制教育;鼓励群众自觉维护社会秩序,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积极调解、疏导民间纠纷,缓解社会矛盾;加强对违法犯罪人员的教育、挽救、改造工作。㈢要善于运用法律武器,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㈣各部门、各单位必须建立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做到各尽其职,密切配合。各级人民政府要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纳入两个文明建设的总体规划,切实加强领导,从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支持和保障。㈤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必须发动和依靠广大人民群众。㈥要把社

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责任单位和个人的政治荣誉、经济利益紧密结合起来,建立奖惩制度。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由各级人民政府统一组织实施,各部门、各方面齐抓共管,积极参与。各级人大常委会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应当经常进行监督检查。颁布这一《决定》的重大意义在于推动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针的法律化、制度化,就为全社会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依据。

65、安臵帮教工作的性质、对象、范围和工作目标?

对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的安臵、帮教工作是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依靠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对特定对象进行的一种非强制性的引导、扶助、教育、管理活动。安臵、帮教工作的主要对象是刑满释放或解除劳教三年之内,没有生活出路和有重新犯罪倾向的人员。工作范围包括:㈠对服刑、劳动人员回归社会前的思想教育、就业技能培训。㈡向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接收单位介绍情况,移交有关档案、材料。㈢引导、扶助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就业,或解决生活出路问题。㈣对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进行帮助教育,落实预防重新违法犯罪的措施。㈤对重新违法犯罪的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依法从重惩处。通过安臵、帮教工作,力争使大多数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增强改过自新的信念和就业能力,在就业、上学和社会救济等方面不受歧视,实现生活有着落,就业有门路,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的目标。

66、现任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主任、综治办主任是谁 周永康、陈冀平。

67、通常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央五部委是指哪五个部门? 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

中央组织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

68、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履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主要职责是什么?

在考察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分管治安工作的领导干部政绩,办理他们晋职晋级工作时,须征求所在地区、部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机构的意见,认真考察上述领导干部抓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能力和实绩。

69、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主要职责是什么?

对严重失职,导致治安秩序长期混乱或发生影响当地社会稳定的重大治安事件的地区、部门的党政领导干部,要根据其应承担的责任,按照中共中央纪委《党员领导干部犯严重官僚主义失职错误党纪处分的暂行规定》(中纪发[1988]7号)及其它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各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机构有权对上述地区、部门的党政领导干部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提出建议。

70、《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是什么时间什么会议通过的?

2005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71、《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怎样规定的?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采取有效措施,化解社会矛盾,增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

72、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分为哪几种?

4种,(一)警告; (二)罚款; (三)行政拘留;( 四)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 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

73、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 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

74、“加强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坚持安全发展,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完善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活动,改革和加强城乡社区警务工作,依法防范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这段话是谁在什么报告中提出来的?

胡锦涛,十七大报告。

75、胡总书记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对平安建设用了一句话进行了强调,这句话是怎样阐述的?

胡锦涛强调:“社会平安是极重要的民生问题,也是最基本的发展环境”。

76、打击盗窃破坏“三电”设施违法犯罪专项斗争,“三电”指的具体是什么?

具体是:电力、电信、广播电视线路。

77、“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是谁、在什么时候提出来的,基本含义是什么?

“稳定压倒一切”是邓小平同志早在80年代初就提出,以后又多次重申的重要思想。其基本含义是:在我国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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