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额支付系统业务处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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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额支付系统业务处理手续

(试 行)

银办发?2005?287号

壹 清算科目及清算账户

一、会计科目 (一)存款类科目 政策性银行准备金存款 工商银行准备金存款 农业银行准备金存款 中国银行准备金存款 建设银行准备金存款 交通银行准备金存款

其他商业银行准备金存款 城市信用社准备金存款 农村信用社准备金存款 其他金融机构准备金存款 外资银行准备金存款

外资其他金融机构准备金存款 其他存款

以上各准备金存款科目核算金融机构存放在人民银行的法定准备金和超额准备金。其他存款科目核算特许参与者用于支付业务收费的归集、划拨等。

(二)联行类科目 1.小额支付往来

本科目核算支付系统发起清算行和接收清算行通过小额支付系统办理的支付结算往来款项,余额轧差反映。

年终,本科目余额全额转入“支付清算资金往来”科目,余额为零。 2.支付清算资金往来

本科目核算支付系统发起清算行和接收清算行通过小额支付系统和大额支付系统办理的支付结算汇差款项。

年终,“小额支付往来”科目余额核对准确后,结转至本科目,余额轧差反映。 3.汇总平衡科目(国家处理中心专用)

本科目用于平衡国家处理中心代理人民银行分支行(库)账务处理,不纳入人民银行(库)的核算。

二、账户设臵 (一)“小额支付往来”、“支付清算资金往来”、“汇总平衡”科目按人民银行分支行的会计营业部门、国库部门等机构分设账户;

(二)存款类科目按直接参与者(不包括人民银行机构)、特许参与者分设账户。

贰 小额支付业务

一、普通贷记业务

(一)付款(清算)行的处理

1.银行业金融机构发起业务的处理

付款(清算)行根据客户提交的普通贷记凭证(或信息),审核无误后进行账务处理。会计分录为:

借:××存款——××户 贷:待清算支付款项

完成账务处理后,付款(清算)行行内业务处理系统与前臵机直连的,行内系统按收款清算行组包发送前臵机。前臵机收到业务包后,对包的格式、业务权限、每笔业务的金额上限进行检查,并对包的笔数和金额总分核对后,逐包加编地方押发送至城市处理中心(以下简称CCPC)。

付款(清算)行行内业务处理系统与前臵机间连的,由业务操作员手工录入、复核,或从磁介质导入,前臵机对提交的业务按收款清算行组包并加编地方押后发送至CCPC。

2.人民银行(库)发起业务的处理

人民银行会计营业部门和国库部门进行账务处理后,分别在中央银行会计集中核算系统(以下简称ABS)和国家金库会计核算系统(以下简称TBS)按收款清算行组包后,加编地方押发送至CCPC。

(二)CCPC和国家处理中心的处理

1.付款清算行CCPC的处理

CCPC收到付款清算行发来的业务包后,进行格式、业务权限等合法性检查并核验地方押。CCPC收到ABS和TBS提交的业务包后,除按上述规定检查外,还要按组包规则进行检查,并对业务包的笔数和金额进行总分核对。

CCPC对检查、核押无误的同城业务进行净借记限额检查。检查通过的纳入轧差处理并对业务包标记“已轧差”状态,转发收款清算行,同时向付款清算行返回已轧差信息;检查未通过的,将业务包作排队处理并向付款清算行返回已排队信息。

CCPC对检查、核押无误的异地业务加编全国押后转发国家处理中心(以下简称NPC)。 2.NPC的处理

NPC收到CCPC发来的业务包,进行合法性检查并核验全国押。

NPC对检查、核押无误的业务包进行净借记限额检查。检查通过的纳入轧差处理并对包标记“已轧差”状态,转发收款清算行CCPC,同时向付款清算行CCPC返回已轧差信息;检查未通过的,将业务包作排队处理并向付款清算行CCPC返回已排队信息。

3.收款清算行CCPC的处理

CCPC收到NPC发来的业务包,核验全国押无误后,加编地方押转发收款清算行。 (三)收款(清算)行的处理

1.银行业金融机构接收业务的处理

银行行内业务处理系统与前臵机直连的,前臵机收到CCPC发来的业务包,逐包确认并核地方押无误后,发送至行内系统拆包并立即进行账务处理。其会计分录为:

借:待清算支付款项

贷:××存款——××户

银行行内业务处理系统与前臵机间连的,前臵机收到CCPC发来的业务包后,逐包确认并核验地方押无误后拆包,银行将业务明细转存磁介质或使用人民银行规定格式的来账清单或统一印制的来账凭证打印支付信息,送行内系统进行相应账务处理。

2.人民银行(库)接收业务的处理

ABS和TBS收到CCPC发来的业务包,逐包确认并核地方押无误后,作相应账务处理。 (四)各节点对各类通知的处理

付款(清算)行、CCPC、NPC、收款(清算)行等各节点收到已拒绝、已排队、已轧差和已清算通知后,修改相应业务的状态。付款(清算)行收到已拒绝通知后作相应处理。

付款(清算)行收到已清算通知,进行账务处理,其会计分录为: 借:待清算支付款项

贷: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收款(清算)行收到已清算通知,进行账务处理,其会计分录为: 借: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贷:待清算支付款项 二、定期贷记业务

办理定期贷记业务前,付款(清算)行需要与企业签订双方合同(协议)。

付款(清算)行办理定期贷记业务时,受理企事业单位以联机或磁介质方式提交的业务数据,依据合同审核无误后作相应账务处理。扣款成功的按同一收款清算行、同一付款人、同一业务种类进行组包。

付款(清算)行、CCPC、NPC、收款(清算)行的其他业务处理手续比照“一、普通贷记业务的处理手续”处理。

三、实时贷记业务

(一)发起实时业务的处理 1.付款(清算)行的处理

(1)银行业金融机构发起业务的处理

付款(清算)行行内业务处理系统与前臵机直连的,付款(清算)行根据客户提交的实时贷记凭证(或信息),审核无误后进行账务处理。会计分录为:

借:现金或××存款——××户 贷:待清算支付款项

完成账务处理后,行内业务处理系统将其按收款清算行单笔组包发送前臵机。前臵机对包的格式、业务权限、每笔业务的金额上限进行检查后,逐包登记实时业务登记簿并加编地方押发送CCPC。

(2)人民银行国库发起业务的处理

TBS进行账务处理后,按收款清算行单笔组包,逐包登记实时业务登记簿并加编地方密押后发送CCPC。

2.CCPC和NPC的处理

(1)付款清算行CCPC的处理

CCPC收到付款清算行发来的业务包后,对业务包进行合法性检查并核验地方押,无误

后登记实时业务登记簿。CCPC收到TBS提交的业务包后,除按上述规定检查外,还要按组包规则进行检查。

CCPC对同城业务实时转发收款清算行,对异地业务加编全国押后实时转发NPC。 (2)NPC的处理

NPC收到CCPC发来的业务包,进行合法性检查并核验全国押,无误后登记实时业务登记簿并将业务包实时转发收款清算行CCPC。

(3)收款清算行CCPC的处理

CCPC收到NPC发来的业务包,核验全国押无误后,登记实时业务登记簿并将业务包加编地方押后转发收款(清算)行。

3.收款(清算)行的处理

(1)银行业金融机构接收业务的处理

收款(清算)行前臵机收到CCPC发来的业务包,逐包确认并核验地方押无误后,登记实时业务登记簿,并实时转发行内业务处理系统作相应处理。

(2)人民银行国库接收业务的处理

TBS收到CCPC发来的业务包,逐包确认并核验地方押无误后,登记实时业务登记簿并作相应处理。

4.各节点对收到拒绝通知的处理

付款(清算)行、CCPC、NPC等各节点收到已拒绝通知,修改相应业务状态并销记登记簿。付款(清算)行应对已拒绝的业务作相应处理。

(二)实时业务回执的处理 1.收款(清算)行的处理

(1)银行业金融机构发出业务回执的处理

收款(清算)行行内业务处理系统对实时贷记业务的收款人账号、户名进行检查后,形成受理成功或拒绝受理的实时业务回执包发往前臵机。

前臵机对包的格式、业务权限进行检查,将回执包与原包核对无误后,加编地方押后实时发送CCPC。

(2)人民银行国库发出业务回执的处理

TBS对实时贷记业务收款人账号、户名进行检查后,形成受理成功或拒绝受理的实时业务回执包,加编地方押后实时发送CCPC。

2.CCPC和NPC的处理

(1)收款清算行CCPC的处理

CCPC收到收款清算行发来的实时业务回执包,进行合法性检查并核验地方押。CCPC收到TBS提交的业务包,除按上述规定检查外,还应按组包规则进行检查。

CCPC对检查、核押无误的同城实时业务回执包销记登记簿。对拒绝受理的回执包实时转发付款清算行;对受理成功的回执包进行付款清算行的净借记限额检查。净借记限额检查通过的实时纳入轧差处理,并将回执包标记“已轧差”状态后转发付款清算行,同时向收款清算行返回已轧差信息;净借记限额检查未通过的做拒绝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发送付款清算行。

CCPC对检查、核押无误的异地实时业务回执包加编全国押后发送NPC。 (2)NPC的处理

NPC收到收款清算行CCPC发来的实时业务回执包,对业务包进行合法性检查并核验全国押,无误后销记登记簿。其中,拒绝受理回执包实时转发付款清算行CCPC;受理成功回执包则进行付款清算行的净借记限额检查。检查通过的实时纳入轧差处理,对包标记“已轧差”状态后转发付款清算行CCPC,同时向收款清算行CCPC返回已轧差信息;净借记限额检查未通过的做拒绝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发送付款清算行CCPC。

(3)付款清算行CCPC的处理

CCPC收到NPC发来的实时业务回执包,核验全国押无误后销记登记簿,并加编地方押后实时转发付款(清算)行。

3.付款(清算)行的处理

(1)银行业金融机构接收业务回执的处理

付款(清算)行前臵机收到CCPC发来的实时业务回执包,逐包确认并核验地方押无误后销记登记簿,将回执包发送至行内业务处理系统进行相应处理,并通知付款人。

收到拒绝受理的回执包时进行账务处理,其会计分录为: 借:现金或××存款——××户 (红字) 贷:待清算支付款项 (红字) (2)人民银行国库接收业务回执的处理

TBS收到CCPC发来的实时业务回执包,逐包确认、核验地方押无误后销记登记簿,并作相应处理。

4.各节点对各类通知的处理

付款(清算)行、CCPC、NPC、收款(清算)行等各节点收到已拒绝、已轧差和已清算通知后,修改相应业务状态。收到已拒绝和已轧差通知时需销记登记簿。付款(清算)行收到已拒绝通知后要作相应处理。

收款(清算)行收到已轧差通知,进行账务处理,其会计分录为: 借:待清算支付款项

贷:××存款——××户

收款(清算)行收到已清算通知,进行账务处理,其会计分录为: 借: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贷:待清算支付款项

付款(清算)行收到已清算通知,进行账务处理,其会计分录为: 借:待清算支付款项

贷: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四、普通借记业务

(一)发起借记业务的处理 1.收款(清算)行的处理

(1)银行业金融机构发起业务的处理 收款(清算)行行内业务处理系统与前臵机直连的,根据客户提交的普通借记凭证(或信息),确定每笔业务的借记回执信息最长返回时间N日(应在报文中记载N,借记回执信息返回基准时间≤N≤5,按相同的N和付款清算行组包后发送前臵机。前臵机对包的格式、业务权限进行检查,并对包的笔数和金额总分核对后,逐包登记借记业务登记簿并加编地方押后发送CCPC。

收款(清算)行行内业务处理系统与前臵机间连的,根据客户提交的普通借记凭证(或信息),由业务操作员手工录入、复核,或从磁介质导入业务,前臵机对提交的业务按相同的N和付款清算行组包,逐包登记借记业务登记簿并加编地方押后发送CCPC。

(2)人民银行(库)发起业务的处理

ABS和TBS对需要发起的借记业务,确定每笔业务的借记回执信息最长返回时间N(应在报文中记载N),按相同的N和付款清算行组包后,逐包登记借记业务登记簿并加编地方押后发送CCPC。

2.CCPC和NPC的处理

(1)收款清算行CCPC的处理

CCPC收到收款清算行发来的业务包后,进行合法性检查并核验地方押,无误后登记借记业务登记簿。CCPC收到ABS和TBS发来的业务包,除按上述规定检查外,还要按组包规则进行检查,并对业务包的笔数和金额进行总分核对。

CCPC对同城业务转发付款清算行,对异地业务加编全国押后发送NPC。 (2)NPC的处理

NPC收到CCPC发来的业务包,进行合法性检查并核验全国押,无误后登记借记业务登记簿并将业务包转发付款清算行CCPC。

(3)付款清算行CCPC的处理

CCPC收到NPC发来的支付业务,核验全国押无误后,登记借记业务登记簿并加编地方押后转发付款(清算)行。

3.付款(清算)行的处理

(1)银行业金融机构接收业务的处理

付款(清算)行行内业务处理系统与前臵机直连的,前臵机收到CCPC发来的业务包,逐包确认并核验地方押无误后,登记借记业务登记簿并发送至行内业务处理系统拆包和处理。

付款(清算)行行内业务处理系统与前臵机间连的,前臵机收到CCPC发来的业务包,逐包确认并核验地方押无误后,登记借记业务登记簿并进行拆包。付款(清算)行将业务明细转存磁介质或使用中国人民银行规定格式的来账清单或统一印制的来账凭证打印支付信息,送行内系统进行相应处理。

(2)人民银行(库)接收业务的处理

ABS和TBS收到CCPC发来的业务包,逐包确认并核验地方押无误后,登记借记业务登记簿并拆包进行相应处理。

4.各节点收到已拒绝通知的处理

收款(清算)行、CCPC、NPC等各节点收到已拒绝通知后,修改相应业务状态并销记登记簿。

(二)借记业务回执的处理 1.付款(清算)行的处理

付款(清算)行收到借记业务后,立即检查协议,执行扣款。付款人当日账户足够支付的进行账务处理;付款人账户不足支付的,于次日直至借记回执信息最长时间的T+N日

(T为轧差节点的转发日期)内执行扣款并作账务处理。付款(清算)行扣款成功时进行账务处理,其会计分录为:

借:××存款——××户 贷:待清算支付款项

付款(清算)行对原包业务全部扣款成功的应立即返回借记业务回执包;到期日原包业务无论扣款是否成功,应返回借记业务回执包。

付款(清算)行行内业务处理系统与前臵机直连的,将借记业务回执包发送前臵机,包中附扣款成功和扣款失败的业务明细。前臵机对包的格式、业务权限进行检查,将回执包与原包核对无误后,加编地方押发送CCPC。付款(清算)行行内业务处理系统与前臵机间连的,行内系统按上述规定执行扣款后,由业务操作员手工录入、复核,或从磁介质导入原包业务的借记回执,前臵机对提交的借记回执组包并与原包核对无误后,加编地方押后发送CCPC。

(2)人民银行(库)发出业务回执的处理

ABS和TBS收到借记业务后,比照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业务处理程序执行扣款和组包,加编地方押后发送CCPC。

2.CCPC和NPC的处理

(1)付款清算行CCPC的处理

CCPC收到付款清算行发来的借记业务回执包,进行合法性检查并核验地方押。CCPC收到ABS和TBS提交的业务包,除按上述规定进行检查外,还应按组包规则进行检查,并对借记业务回执包的笔数和金额进行总分核对。

CCPC对检查、核押无误后的同城借记业务回执包中成功金额进行净借记限额检查。对检查通过的实时纳入轧差处理、销记登记簿,并对包标记“已轧差”状态后转发收款清算行,同时向付款清算行返回已轧差信息;净借记限额检查未通过的,作排队处理并向付款清算行返回已排队信息。

CCPC对检查、核押无误的异地借记业务回执包加编全国押后发往NPC。 (2)NPC的处理

NPC收到CCPC发来的借记业务回执包,进行合法性检查并核验全国押。NPC对检查、核押无误的借记业务回执包中成功金额进行净借记限额检查。检查通过的实时纳入轧差处理,销记登记簿,并对包标记“已轧差”状态后转发收款清算行CCPC;净借记限额检查未通过的,进行排队处理并向付款清算行CCPC返回已排队信息。

(3)收款清算行CCPC的处理

CCPC收到NPC发来的借记业务回执包,核验全国押无误后销记登记簿,并加编地方押转发收款(清算)行。

3.收款(清算)行的处理

(1)银行业金融机构接收业务的处理

收款(清算)行行内业务处理系统与前臵机直连的,前臵机收到CCPC发来的借记业务回执包,逐包确认并核地方押无误后销记登记簿,发送至行内业务处理系统拆包并立即进行账务处理,会计分录为:

借:待清算支付款项

贷:××存款——××户

收款(清算)行行内业务处理系统与前臵机间连的,前臵机收到CCPC发来的借记业务回执包,逐包确认并核地方押无误后,销记登记簿并进行拆包,银行将业务明细转存磁介质或使用中国人民银行规定格式的来账清单或统一印制的来账凭证打印支付信息,送行内系统进行相应账务处理。

(2)人民银行(库)接收业务的处理

ABS和TBS收到CCPC发来的借记业务回执包,逐包确认并核地方押无误后,销记借记业务登记簿并拆包进行相应处理。

4.各节点对各类通知的处理

付款(清算)行、CCPC、NPC、收款(清算)行等各节点收到已排队、已轧差、已拒绝和已清算通知后,修改相应业务状态,收到已轧差通知时需销记登记簿。付款(清算)行收到已拒绝通知后要作相应处理。

付款(清算)行收到已清算通知时进行账务处理,会计分录为: 借:待清算支付款项

贷: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收款(清算)行收到已清算通知时进行账务处理,会计分录为: 借: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贷:待清算支付款项 五、定期借记业务

办理定期借记业务前,付款(清算)行、付款人、收费单位需要签订办理代扣某类费用的

三方合同(协议)。

定期借记业务分为发起业务阶段和处理借记回执阶段。

在发起业务阶段,收款(清算)行接收收费单位以联机或磁介质方式提交的业务数据,检查无误后按同一付款清算行、同一收款人、同一业务种类、同一借记回执信息最长返回时间N组包。

收款(清算)行、CCPC、NPC、付款(清算)行的其他业务处理手续比照“四、普通借记业务的处理手续”处理。

六、实时借记业务

收款(清算)行根据客户提交的实时借记业务凭证(或信息),按实时借记业务报文单笔组包。

付款(清算)行对扣款成功或失败的需实时返回受理成功或拒绝受理的回执包。CCPC对受理成功的同城回执业务包、NPC对受理成功的异地回执业务包进行付款清算行的净借记限额检查。检查通过的纳入轧差处理;检查未通过的直接拒绝给付款(清算)行,并将处理结果发送收款(清算)行,不作排队处理。

收款(清算)行、CCPC、NPC、付款(清算)行的其他业务处理手续比照“四、普通借记业务处理手续”处理。

七、跨行通存通兑业务

跨行通存通兑业务是指依托小额支付系统,实现不同银行营业网点的资源共享,客户可以选择任何一家协议银行作为代理行,办理跨行存取款业务,该类业务是实时借(贷)记业务的具体业务种类。

小额支付系统跨行通兑业务包括个人储蓄通兑业务和对公通兑业务;小额支付系统跨行通存业务仅指个人储蓄通存业务。

银行办理跨行通存通兑业务,应按规定向客户收取手续费;对个人储蓄通存通兑,应逐笔实时实现代理行与开户行的手续费分润;代理行应向客户提供完整的交易金额和手续费信息。

(一)个人储蓄通兑业务的处理

1.客户不用现金支付代理行手续费的处理

代理行收到客户取款凭条,按规定格式组织实时借记业务包,其中业务类型为个人储蓄通兑业务,业务包金额为客户取款金额(交易金额)和代理行手续费之和,附加域应列出交易金额和代理行手续费。

开户行收到实时借记业务包,进行合法性检查,确认无误后进行账务处理: 借:××存款——××户(交易金额+代理行手续费+开户行手续费之和) 贷:待清算支付款项(交易金额+代理行手续费之和) 手续费收入(开户行手续费)

账务处理完成后,开户行返回实时借记业务回执包,并列出开户行手续费的信息。 代理行收到开户行返回的回执后,为客户打印凭证,记载通兑业务发生额(交易金额+代理行手续费+开户行手续费之和),付现金(交易金额)给客户;同时打印手续费回单(代理行手续费+开户行手续费之和)交与客户。

2.客户用现金支付代理行手续费的处理

代理行收到客户取款凭条,按规定格式组织实时借记业务包,其中业务类型为个人储蓄通兑业务,业务包金额为客户取款金额(交易金额)。

开户行收到实时借记业务包,进行合法性检查,确认无误后进行账务处理: 借:××存款——××户(交易金额+开户行手续费之和) 贷:待清算支付款项(交易金额) 手续费收入(开户行手续费)

账务处理完成后,开户行返回实时借记业务回执包,并列出开户行手续费的信息。 代理行收到开户行返回的回执后,为客户打印凭证,记载通兑业务发生额(交易金额+开户行手续费之和),付现金(交易金额-代理行手续费)给客户;同时打印手续费回单(代理行手续费+开户行手续费之和)交与客户。

(二)对公通兑业务的处理

代理行收到客户取款凭条,按规定格式组织实时借记业务包,其中业务类型为对公通兑业务,业务包金额为客户取款金额(交易金额),附加域应列出交易金额和代理行手续费。

开户行收到实时借记业务包,进行合法性检查,确认无误后进行账务处理: 借:××存款——××户(交易金额+开户行手续费之和) 贷:待清算支付款项(交易金额) 手续费收入(开户行手续费)

账务处理完成后,开户行返回实时借记业务回执包,但无需列出开户行手续费的信息。 代理行收到开户行返回的业务回执包后,为客户打印进账回单,记载存款账户贷方发生额(交易金额—代理行手续费);同时打印手续费回单(金额为代理行手续费金额)交与

客户。

(三)个人储蓄通存处理流程

1.客户不用现金支付代理行手续费的处理

代理行收到存款人存款凭条,按规定格式组织实时贷记业务包,其中业务类型为通存业务,业务包金额为客户存款金额(交易金额)和代理行手续费之差,附加域应列出交易金额和代理行手续费。

开户行收到实时贷记业务包,进行合法性检查,确认无误后进行账务处理: 借:待清算支付款项(交易金额-代理行手续费之差)

贷:××存款——××户(交易金额-代理行手续费-开户行手续费之差) 手续费收入 (开户行手续费)

账务处理完成后,开户行返回实时贷记业务回执包,并列出开户行手续费的信息。 代理行收到开户行返回的回执后,为客户打印存款回单,记载个人储蓄通存业务发生额(交易金额-存款行手续费-开户行手续费之差);同时打印手续费回单(代理行手续费+开户行手续费之和)交与客户。

2.存款人用现金支付代理行手续费的处理

代理行收到存款人存款凭条,按规定格式组织实时贷记业务包,其中业务类型为通存业务,业务包金额为存款人存款金额(交易金额)。

开户行收到实时贷记业务包,进行合法性检查,确认无误后进行账务处理: 借:待清算支付款项(交易金额)

贷:××存款——××户(交易金额-开户行手续费之差) 手续费收入 (开户行手续费)

账务处理完成后,开户行返回实时贷记业务回执包,并列出开户行手续费的信息。 代理行收到开户行返回的回执后,为客户打印存款回单,记载个人储蓄通存业务发生额(交易金额-开户行手续费之差);同时打印手续费回单(代理行手续费+开户行手续费之和)交与客户。

收款(清算)行、CCPC、NPC、付款(清算)行的其他业务处理手续比照“三、实时贷记业务处理手续”、“六、实时借记业务处理手续”处理。

八、同城清算系统轧差净额的业务处理 (一)同城清算系统发起业务的处理

同城清算系统完成当场试算平衡后,将待发送的轧差净额业务,按规定的报文格式生成同城清算系统轧差净额信息报文,加编地方押后发送CCPC。

(二)CCPC的处理

CCPC收到同城清算系统轧差净额信息报文,进行合法性检查,核验地方押无误后,转发至同城清算系统所在城市的ABS。

(三)ABS的处理

ABS收到同城清算系统轧差净额信息报文,进行合法性检查,核验地方押,试算平衡无误后,将涉及清算账户的轧差净额,通过大额支付系统发起同城轧差净额清算报文,经CCPC提交NPC清算。不涉及清算账户的轧差净额,由ABS内部处理。

(四)涉及国库部门差额的处理

属于国库部门的应收差额,由ABS主动向TBS发起大额支付指令;属于国库部门的应付差额,由TBS主动向ABS发起大额支付指令。

(五)返回通知的处理

ABS完成该场同城清算系统轧差净额业务的清算后,汇总处理结果,按规定报文格式,生成同城清算系统轧差净额信息回执报文,经CCPC发送同城清算系统。

九、清算组织代收、代付业务的处理

清算组织办理定期借记业务,需与付款(清算)行、付款人、收费单位签订办理代扣某类费用的四方合同(协议);办理定期贷记业务,需与付款(清算)行、付款人签订三方合同(协议)。

(一)发起代收、代付业务的处理

清算组织根据委托人提交的代收、代付业务信息分别代收业务、收款清算行或代付业务、付款清算行打包生成通用信息包或实时信息包,按约定加编密押发送CCPC。

(二)CCPC的处理

CCPC收到清算组织发来的通用信息包或实时信息包,进行合法性检查,无误后,属于同城业务信息直接转发收款清算行或付款清算行;属于异地业务信息,经NPC、收报CCPC转发收款清算行或付款清算行。

(三)收(付)款清算行的处理

收款清算行或付款清算行收到CCPC发来的通用信息包或实时信息包,进行合法性检查,核验密押无误后,使用通用信息包向清算组织返回确认信息。

收款清算行或付款清算行将通用信息包或实时信息包拆包,并按规定格式重新组包,

发起普通贷记、定期贷记、实时贷记、普通借记、定期借记、实时借记业务。其业务处理手续分别比照“一、普通贷记业务处理手续”、“二、定期贷记业务处理手续”、“三、实时贷记业务处理手续”、“四、普通借记业务处理手续”、“五、定期借记业务处理手续”、“六、实时借记处理手续”处理。

(四)代收、代付业务信息的核对

收款清算行和付款清算行完成代收、代付业务后,将业务处理结果,通过通用信息包或实时信息包经CCPC、NPC转发清算组织。同时CCPC支持清算组织对指定时段的信息包下载核对。

叁 净借记限额的管理

一、净借记限额的设臵与调整

(一)授信额度或质押品价值的调增

NPC根据业务主管部门的授权,通过操作终端录入直接参与者的授信额度或磁介质导入质押品价值的增加量及相应净借记限额在NPC及CCPC之间的分配比例,小额支付系统收到指令后作相关处理,并向NPC操作终端返回处理成功或失败的信息。

(二)授信额度或质押品价值的调减

NPC根据业务主管部门的授权,通过操作终端录入直接参与者的授信额度或磁介质导入质押品价值的减少量。小额支付系统收到调减指令后,首先检查减少量是否超过授信额度或质押品存量值,超过存量值的,系统返回处理失败的信息;未超过存量值的,系统先减少直接参与者在NPC的净借记限额。NPC不足扣减的,向CCPC转发调减指令,从直接参与者在CCPC的净借记限额中相应减少不足部分。小额支付系统在扣减净借记限额成功后,相应减少授信额度或质押品价值,并向NPC操作终端返回处理成功的信息。

(三)清算账户圈存资金的调增

直接参与者根据业务处理需要,可以通过小额支付系统增加清算账户圈存资金。 直接参与者通过行内系统或前臵机客户端发出圈存资金调增指令,确定圈存资金增加量及相应净借记限额在NPC和CCPC之间的分配比例,调增指令经直接参与者前臵机、CCPC发送至NPC。NPC收到调增指令后首先检查圈存资金增加量是否超过当前清算账户可用头寸。超过可用头寸的,小额支付系统向直接参与者返回处理失败的信息;未超过可用头寸的,NPC减少清算账户可用头寸,相应增加圈存资金,同时在NPC和CCPC分别相应增加净借记限额,并向直接参与者返回处理成功信息。

(四)清算账户圈存资金的调减

直接参与者根据清算账户流动性管理和业务处理需要,可以通过小额支付系统发起减少清算账户圈存资金的指令。

直接参与者通过行内系统或前臵机客户端发出圈存资金调减指令,确定圈存资金减少量,调减指令经直接参与者前臵机、CCPC发送至NPC。NPC收到调减指令后首先检查减少量是否超过圈存资金的存量值。超过存量值的,小额支付系统向直接参与者返回处理失败的信息;未超过存量值的,小额支付系统先减少直接参与者在NPC的净借记限额。若NPC不足扣减的,向CCPC转发调减指令,从直接参与者在CCPC的净借记限额中相应扣减不足部分。小额支付系统扣减净借记限额成功后,NPC相应减少圈存资金并增加清算账户可用头寸,并向直接参与者返回处理成功的信息。

二、净借记限额检查的处理

小额支付系统对收到的贷记支付指令和借记业务回执,均需以付款清算行为对象进行净借记限额检查。系统将贷记支付指令和借记业务回执中的成功金额与付款清算行相应节点(NPC或CCPC)的净借记限额可用额度进行比较。贷记支付指令或借记业务回执金额小于等于净借记限额可用额度的,该业务通过净借记限额检查,实时纳入轧差并转发;大于净借记限额可用额度的,净借记限额检查失败,该业务作排队或退回处理。

付款清算行NPC净借记限额可用额度=付款清算行NPC净借记限额-付款清算行NPC已提交未清算异地业务净借记差额-付款清算行NPC本场轧差场次的当前净借记差额+付款清算行NPC本场轧差场次的当前净贷记差额

付款清算行CCPC净借记限额可用额度=付款清算行CCPC净借记限额-付款清算行CCPC已提交未清算同城业务净借记差额-付款清算行CCPC本场轧差场次的当前净借记差额+付款清算行CCPC本场轧差送交的当前净贷记差额

(一)同城非实时业务的检查

CCPC收到付款清算行发来的同城普通贷记业务、定期贷记业务、普通借记业务回执或定期借记业务回执等非实时业务时,对付款清算行进行净借记限额检查。检查通过的,纳入轧差并实时转发;检查未通过的,在CCPC作排队处理并通知付款清算行。

(二)同城实时业务的检查

CCPC收到收款清算行发来的同城实时贷记业务回执或付款清算行发来的同城实时借记业务回执等实时业务后,对付款清算行进行净借记限额检查。检查通过的,纳入轧差并实

时转发;检查未通过的,CCPC将拒绝信息实时发送至收款清算行和付款清算行。

(三)异地非实时业务的检查

NPC收到付款清算行发来的异地普通贷记业务、定期贷记业务、普通借记业务回执或定期借记业务回执等非实时业务后,对付款清算行进行净借记限额检查,检查通过的,纳入轧差并实时转发;检查未通过的,在NPC作排队处理并通知付款清算行。

(四)异地实时业务的检查

NPC收到收款清算行发来的异地实时贷记业务回执或付款清算行发来的异地实时借记业务回执等实时业务后,对付款清算行进行净借记限额检查,检查通过的,纳入轧差并实时转发;检查未通过的,NPC将拒绝信息实时发送至收款清算行和付款清算行。

三、净借记限额的内部均衡

直接参与者分配在NPC和CCPC的净借记限额相互之间可以进行内部均衡。内部均衡不影响直接参与者的总的净借记限额。

(一)人工均衡

直接参与者根据业务处理和管理需要,通过行内系统或前臵机客户端向小额支付系统发出额度均衡指令,确定额度均衡方向和均衡值等信息。

NPC和CCPC进行额度均衡的,小额支付系统根据均衡值信息首先减少直接参与者在NPC的净借记限额,不足扣减的立即向直接参与者返回处理失败信息;足够扣减的,NPC扣减成功后将均衡指令转发至CCPC,相应增加直接参与者在CCPC的净借记限额,并在处理完成后向直接参与者返回处理成功的信息。

CCPC和NPC进行额度均衡的,比照上述流程反向处理。 (二)自动均衡

NPC和CCPC对直接参与者在本节点排队业务的总笔数或排队业务等待轧差最长时间设定上限值并实时监控。当达到或超过上限值时,NPC或CCPC触发自动均衡处理,对直接参与者在NPC和CCPC的净借记限额进行自动调配。

四、排队业务的处理

(一)排队业务的队列调整

直接参与者需要进行队列调整的,通过行内系统或前臵机客户端向NPC或CCPC发出队列调整指令,将本行在NPC的指定异地小额排队业务或在CCPC的指定同城小额排队业务调整至本节点队列首位,NPC或CCPC收到调整指令确认无误后进行队列调整,并将调整成功或失败的结果返回直接参与者。

(二)排队业务的撤销

直接参与者需要进行排队业务撤销的,通过行内系统或前臵机客户端向NPC或CCPC发出撤销指令,撤销本行在NPC的指定异地小额排队业务或在CCPC的指定同城小额排队业务,NPC或CCPC收到撤销指令确认无误后对指定业务进行撤销,并将撤销成功或失败的信息返回直接参与者。撤销成功的,NPC、CCPC、直接参与者等相关节点相应修改本地业务状态为“已撤销”;撤销失败的,各节点根据撤销失败通知中的相关信息修改本地业务状态。

NPC根据业务主管部门要求,可以设定小额支付业务排队最长时间并下发至各CCPC保存。NPC和CCPC根据该参数值,分别对异地小额排队业务和同城小额排队业务进行监控,当小额业务排队等待轧差时间超过NPC设定的最长时间时,NPC和CCPC对排队业务作自动退回处理,NPC、CCPC、直接参与者等相关各节点相应修改本地业务状态为“排队已超期”。

(三)排队业务的解救

直接参与者的排队业务可以采取下列方式进行解救。 1.调增净借记限额

直接参与者可以申请调增授信额度或质押品价值,相关处理按照“一(一)授信额度或质押品价值的调增”处理流程办理;可以主动通过小额支付系统调增圈存资金,相关处理按照“一(三)清算账户圈存资金的调增”处理流程办理。

2.对净借记限额进行内部均衡

直接参与者对本行在NPC和CCPC的净借记限额进行人工均衡,相关处理按照“三(一)人工均衡”处理流程办理。

NPC或CCPC在满足设定条件的情况下触发直接参与者净借记限额的自动均衡,相关处理按照“三(二)自动均衡”处理流程办理。

3.启动系统撮合机制

当NPC或CCPC有多个直接参与者出现业务排队情况时,NPC或CCPC可以自动或系统运行者人工启动排队业务撮合机制。

自动撮合的,NPC或CCPC自动监控本节点直接参与者排队业务情况,达到本节点设定的撮合机制触发条件时,小额支付系统自动对排队业务进行撮合处理,对多个直接参与者的排队业务进行同步多边轧差处理,并在处理成功后实时转发排队业务。

人工撮合时,NPC或CCPC通过操作终端录入撮合指令,小额支付系统收到指令检查无误后,对排队业务进行撮合处理。系统对多个直接参与者的排队业务进行同步多边轧差处

理,在处理成功后实时转发排队业务,并将业务撮合情况返回至NPC或CCPC操作终端。

五、净借记限额的查询与监控

直接参与者根据业务管理需要,可以向NPC和CCPC发出查询报文,查询本行在该节点的净借记限额、可用额度、排队业务及本行的清算账户圈存资金。

NPC和CCPC根据业务管理需要,可以对直接参与者在本节点的净借记限额、可用限额、排队情况进行实时监控,也可以对本节点出现排队的直接参与者占银行业金融机构直接参与者总数的比例情况进行监控。

六、净借记限额的预警

直接参与者需要对本行在NPC或CCPC的净借记限额可用额度进行监控的,分别向NPC或CCPC发送净借记限额可用额度警戒值设定报文,NPC或CCPC收到报文后自动进行处理。当净借记限额可用额度下降并越过本节点的预定余额警戒值时自动向直接参与者发送预警通知;当净借记限额可用额度上升并越过本节点的预定余额警戒值时自动向直接参与者发送预警解除通知。

肆 轧差和资金清算的处理

一、轧差处理

(一)CCPC的轧差处理

CCPC对通过净借记限额检查的同城贷记支付指令和借记回执,按付款清算行和收款清算行双边实时轧差。轧差公式:

某清算行提交清算的贷方净额(+)[或借方净额(-)]=同城贷记来账金额+他行返回同城借记回执成功交易金额-同城贷记往账金额-发出同城借记回执成功交易金额

(二)NPC的轧差处理

NPC对通过净借记限额检查的异地贷记支付指令和借记回执,按付款清算行和收款清算行双边实时轧差。轧差公式:

某清算行提交清算的贷方净额(+)[或借方净额(-)]=异地贷记来账金额+他行返回异地借记回执成功交易金额-异地贷记往账金额-发出异地借记回执成功交易金额

二、资金清算

(一)设臵清算场次

NPC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业务管理部门的规定,通过操作终端设臵异地日间轧差净额提交清算的场次和时间,系统完成相关处理并返回“设臵成功”信息。

CCPC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业务管理部门的规定,通过操作终端设臵同城日间轧差净额提交清算的场次和时间,系统完成相关处理并返回“设臵成功”信息,同时自动将CCPC设臵的提交清算场次和时间上传至NPC,NPC对上传信息进行检测。

异地业务和同城业务当日最后一场轧差净额提交清算的场次和时间,由NPC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业务管理部门的规定统一设臵。

法定节假日期间,NPC和CCPC日间轧差场次暂时失效,仅在每日小额支付系统日切时形成一场异地业务轧差净额和同城业务轧差净额。

(二)提交轧差净额

NPC和CCPC在规定提交时点对本场轧差净额进行试算平衡检查,检查无误后自动提交清算。

NPC建立CCPC的轧差净额清算情况登记簿自动监测各CCPC当日轧差净额提交情况,NPC发现CCPC提交的同城轧差净额清算报文出现跳场现象,应及时通知相关CCPC;CCPC收到通知并经业务主管双签后,人工重新发送丢失的同城轧差净额清算报文。

当日小额支付系统日切至大额支付系统业务截止前,NPC不能正常收妥CCPC当日所有同城轧差净额清算报文,经业务主管部门授权,NPC业务主管双签后,系统进行日终处理。CCPC应将当日未上传的同城轧差净额清算报文在次日继续提交清算。

法定节假日期间,小额支付系统每日异地业务轧差净额和同城业务轧差净额不提交清算,在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大额支付系统工作日提交清算。

(三)NPC的账务处理

NPC收到同城和异地轧差净额清算报文,试算平衡检查无误后,自动完成相关账务处理。

1.属于人民银行(库)轧差净额的处理

(1)属于人民银行(库)贷方差额的,会计分录为: 借:小额支付往来——人民银行××行(库)户 贷:汇总平衡科目——人民银行××行(库)户 (2)属于人民银行(库)借方差额的,会计分录为: 借:汇总平衡科目——人民银行××行(库)户 贷:小额支付往来——人民银行××行(库)户 2.属于清算行轧差净额的处理

(2)属于清算行贷方差额的,会计分录为: 借:小额支付往来——人民银行××户 贷:××存款——××行户

(2)属于清算行借方差额的,如清算账户可用头寸足以支付,会计分录为: 借:××存款——××行户

贷:小额支付往来——人民银行××行户

(3)如清算账户可用头寸不足支付,作排队处理。

完成账务处理后,小额支付系统自动生成清算通知发送至各参与者。各参与者根据清算通知变更业务状态,完成相应的账务处理。

(四)清算排队

清算账户头寸不足,按以下队列排队处理: 1.错账冲正;

2.特急大额支付(救灾、战备款); 3.日间透支利息和支付业务收费; 4.票据交换及同城清算系统轧差净额; 5.小额轧差净额; 6.特急大额支付;

7.普通大额支付和即时转账支付。

大额支付系统业务截止后,清算行仍有清算排队的,NPC打开清算窗口,由该清算行筹措资金,按上述排队顺序清算所有排队业务,直至关闭清算窗口。

三、调息处理

小额支付系统每日日终对账结束后,NPC汇总所有清算日期为当日但轧差日期不为当日的异地轧差净额和同城轧差净额信息,并按直接参与者分发至相应各ABS,ABS收妥信息后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超额准备金利率和延迟清算天数,分别借记或贷记差额计收或计付利息。

五、冲正、止付、退回业务的处理

一、冲正业务的处理

(一)发起行发起冲正申请的处理

实时业务的发起行未收到回执信息的,按规定的格式发起实时业务冲正申请报文,发送至前臵机,前臵机收到申请报文后自动登记“冲正申请及应答登记簿”,并检查原业务的状态。已轧差或已冲正的,立即返回记录原业务状态的冲正失败应答报文,并相应修改冲正申请及原业务状态,自动销记“冲正申请及应答登记簿”;未轧差的,将冲正申请报文发送CCPC。

(二)CCPC和NPC的处理

CCPC收到冲正申请报文后,自动登记“冲正申请及应答登记簿”,并检查原业务的状态。已轧差或已冲正的处理按前臵机的处理手续处理;未轧差且发起行和接收行属于同一CCPC的,将原业务状态修改为“已冲正”,向发起行发送冲正成功的应答报文,向接收行发送冲正通知报文,并自动销记“冲正申请及应答登记簿”;未轧差且发起行和接收行不属于同一CCPC的,将冲正申请报文转发NPC。

NPC收到冲正申请报文后的处理手续比照发起行CCPC的处理手续进行处理。 (三)发起行收到冲正应答的处理

发起行收到冲正失败或成功的应答报文,相应修改冲正申请报文和被冲正业务的状态,自动销记“冲正申请及应答登记簿”;冲正成功的,对原实时贷记业务进行冲正,其会计分录为:

借:××存款或现金——××户(红字) 贷:待清算支付款项(红字) (四)接收行收到冲正通知的处理

接收行收到冲正通知报文后,对未进行账务处理的原业务,保存冲正信息;对已进行账务处理的原实时借记业务,进行冲正,会计分录为:

借:××存款——××户(红字) 贷:待清算支付款项(红字) 二、止付业务的处理

(一)收款行发出止付申请的处理

收款行对需要止付的单笔或整包业务,在行内系统或前臵机按规定的格式发起借记业务止付申请报文,前臵机自动登记“止付申请及应答登记簿”,并检查是否已收到被止付业务的回执。已收到回执的,返回拒绝止付的应答报文,并销记“止付申请及应答登记簿”;未收到回执的,将止付申请报文发送CCPC。

(二)CCPC、NPC接收和转发止付申请的处理

CCPC收到止付申请报文后,自动登记“止付申请及应答登记簿”,并检查是否已收到被止付业务的回执。已收到回执的,向收款行返回拒绝止付的应答报文,并销记“止付申请及应答登记簿”。未收到回执的且收款行与付款行属于同一CCPC的,将止付申请报文转发付款行;收款行与付款行不属于同一CCPC的,将止付申请报文转发NPC。

NPC、付款行CCPC收到止付申请报文后的处理手续比照收款行CCPC的处理手续进行处理。

(三)付款行的处理

付款行收到止付申请报文,自动登记“止付申请及应答登记簿”,并检查是否已发出该借记业务的回执。已发出借记业务回执的,付款行发送拒绝止付应答报文,并自动销记“止付申请及应答登记簿”;未发出借记业务回执的,确认无误后立即予以止付,将原借记业务状态修改为“已止付”,并向CCPC发出止付成功应答报文,自动销记“止付申请及应答登记簿”。付款行对整包止付成功的,不再返回借记业务回执;对单笔止付成功的,仍需按照正常处理流程返回借记业务回执。

付款行须在收到止付申请报文的当日至迟下一法定工作日上午发出应答报文。 (四)CCPC、NPC接收和转发止付应答的处理

付款行CCPC、NPC、收款行CCPC对付款行返回的拒绝止付或同意止付的应答报文依次转发至收款行,并自动销记“止付申请及应答登记簿”,相应修改止付申请报文和被止付业务的状态。

(五)收款行收到止付应答的处理

收款行收到拒绝止付或同意止付的应答报文后,分别修改止付申请报文为“止付失败”或“止付成功”。止付成功的将被止付业务状态修改为“已止付”。同时,自动销记“止付申请及应答登记簿”。

(六)止付业务信息的统计监测

CCPC在每日小额支付系统核对工作结束后,将当日同城范围内的止付业务信息上传NPC进行归并存储。

NPC、CCPC对办理止付业务的情况随时进行统计和监测。 三、退回业务的处理

(一)付款行申请退回的处理 1.付款行发起退回申请的处理

付款行对付款有误的单笔或整包业务需要退回的,在行内系统或前臵机按规定的格式发起小额业务退回申请报文,发送至前臵机,自动登记“退回申请及应答登记簿”后,发送CCPC。

2.CCPC、NPC接收和转发退回申请的处理

CCPC收到退回申请报文,自动登记“退回申请及应答登记簿”。对付款行和收款行属于同一CCPC的,将退回申请报文转发收款行;不属于同一CCPC的,将退回申请报文发送NPC。

NPC、收款行CCPC收到退回申请报文后的处理比照付款行CCPC的处理手续进行处理。 3.收款行的处理

收款行收到退回申请报文,自动登记“退回申请及应答登记簿”,并检查原支付信息是否已记入收款人账户,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1)未记入收款人账户的,返回同意退回的应答报文,销记“退回申请及应答登记簿”,并根据原支付信息使用贷记退汇业务报文反向发送支付业务,予以退回。

(2)已记入收款人账户的,返回拒绝退回的应答报文,销记“退回申请及应答登记簿”。对拒绝退回的业务,通知付款行由付款人与收款人协商解决。

收款行须在收到退回申请报文的当日至迟下一法定工作日上午发出应答报文。 4.CCPC、NPC接收和转发退回应答的处理

收款行CCPC、NPC、付款行CCPC对收款行返回的拒绝或同意退回的应答报文依次转发至付款行,并销记“退回申请及应答登记簿”,相应修改退回申请报文状态为“已应答”。

5.付款行收到退回应答的处理

付款行收到退回应答报文,修改原退回申请报文状态为“已应答”,自动销记“退回申请及应答登记簿”。

6.退回业务信息的统计监测

CCPC在每日小额支付系统核对工作结束后,将当日同城范围内的退回业务信息上传NPC进行归并存储。

NPC、CCPC对办理退回业务的情况随时进行统计和监测。 (二)收款行主动退回的处理

收款行发现收到账号户名不符等错误的已轧差贷记支付业务或借记支付业务回执,可向付款行查询后,发起主动退回业务。收款行根据原支付业务发送退汇业务报文。处理手续比照普通贷记业务处理手续进行处理。

陆 查询查复的处理

查询查复是正确办理小额支付系统业务的重要工作,是确保支付系统安全、高效运行的有利保障。处理查询查复要求规范、严谨、及时、准确。

一、小额支付系统业务的查询查复必须做到“有疑必查,有查必复,复必详尽,切实处理”。

二、小额支付系统业务查询查复的处理对象仅指单笔业务。

三、查询行对本行接受或发出的小额支付业务有疑问,以及受理客户的查询事项,需要对业务要素进行查询的,应按规定的查询查复格式,经CCPC、NPC向查复行发送查询信息,并打印查询书。

四、前臵机、CCPC、NPC收到查询行查询申请,登记查询查复登记簿。并实时转发。 五、查复行收到查询信息,打印查询书,提交业务人员确认。

六、业务人员依照查询书的内容,认真查阅有关账册、凭证和资料,查明情况和原因,报业务主管审核同意,在当日至迟下一法定工作日上午,按规定的格式向查询行发送查复信息,并打印查复书。

七、对更正小额支付业务要素的查询,必须严格以客户提交的原始凭证的记载内容为依据查复。严禁银行和个人擅自更改凭证内容,发出查复信息。

八、前臵机或CCPC、NPC收到查复行查复书,销记或匹配登记查询查复登记簿,并实时转发。

九、查询行收到查复信息后,打印查复书。对所查询问题已得到明确答复的,经本行会计主管人员审核后,立即按照有关规定处理或通知客户。

十、查复书要附在原查询书后面保存。如必须以查复书做凭证附件的,可再次打印或在原查询书上注明查复情况和本行处理结果以及该笔小额支付业务的日期、科目、编号等。

十一、NPC、CCPC可以对全国和同城的查询查复进行统计、监测与分析,并可打印。 每日小额支付系统核对工作结束后,CCPC将本日同城范围内的查询查复信息上传NPC。NPC收到后,将此信息与其当日查询查复信息归并存储。

小额支付系统对查而不复超过规定次数和时限的查复行,将随时统计和监测。

十二、小额支付系统业务的查询查复书要及时打印,查询查复登记簿的电子信息至少联机保留30个系统工作日,超过联机保存期限的,必须磁介质保存,归档保管,以备存查。

柒 日切和年终的处理

一、日切处理

小额支付系统的日切时点,NPC通知各CCPC进行日切处理并将当日最后一场异地轧差净额提交清算。CCPC收到日切通知后,立即进行日切处理并将当日最后一场同城轧差净额提交NPC清算。日切后,小额支付系统进入次日业务处理,继续受理支付业务。

(一)轧差净额报文的核对

小额支付系统当日同城及异地轧差净额全部清算完毕后,NPC将当日各CCPC提交的同城轧差净额的场次、总笔数、总金额按规定格式形成小额轧差净额对账报文发送各CCPC。

各CCPC收到小额轧差净额对账报文后,与本地所保存的同城轧差净额的场次、总笔数、总金额进行核对。核对不符的,以NPC数据为准进行调整。

(二)支付业务信息的核对 1.NPC与CCPC信息的核对

NPC与CCPC完成轧差净额报文核对后,NPC按照规定格式自动生成当日业务状态为“已清算”异地小额业务的汇总对账信息,发送至各CCPC。NPC经过业务主管双签后可以手工补发核对信息。

CCPC收到汇总对账信息后,与本地所保存的业务状态为“已清算”的异地小额业务进行核对。核对不符,向NPC申请下载明细信息,并以NPC下载的明细信息为准进行调整。

2.CCPC与直接参与者信息的核对 NPC与CCPC完成异地小额业务核对后,CCPC按照规定格式自动生成当日业务状态为“已清算”的同城及异地小额业务汇总对账信息,发送至所属各直接参与者。

各直接参与者收到汇总对账信息后与本地所保存的业务状态为“已清算”的数据进行核对。核对不符的,各直接参与者向CCPC申请下载明细信息,并以CCPC下载的明细信息为准进行调整。同时为便于业务数据的比对,各直接参与者可向CCPC申请下载指定期间的小额历史业务明细信息。

(三)NPC账务信息下载

大额日终,清算窗口关闭后,NPC以人民银行××行(库)为单位,将其管理的清算账户、大额支付往来、小额支付往来、支付清算资金往来和汇总平衡科目账户当日累计发生额和余额以及各行(库)大额支付往来、小额支付往来累计发生额和余额分别进行试算平衡。试算平衡后,将当日小额支付业务的账务信息一并下载至相应的ABS和TBS。

ABS和TBS收到账务信息后按大额支付系统业务相关规定办理,并根据需要可多次申请下载账务明细信息。

二、年终处理 (一)账务结转

1.小额支付往来科目的结转

年度最后一个工作日,NPC完成日终试算平衡,并将日终账务信息下载后,将“小额支付往来科目”余额以人民银行××行(库)为单位,一并结转到支付清算资金往来科目。如小额支付往来科目为借方余额,会计分录为:

借:支付清算资金往来——××行(库)户 贷:小额支付往来——××行(库)户

如小额支付往来科目为贷方余额,会计分录相反。

NPC将各行(库)支付清算资金往来账户的余额保留,纳入下一年度每一营业日的账务平衡。

ABS和TBS接收NPC日终下载的账务信息,进行自身试算平衡后,办理年度账务结转,将“小额支付往来科目”余额一并结转“支付清算资金往来”科目。

2.汇总平衡科目的结转

年终总的试算平衡结束后,NPC以人民银行行(库)为单位,将汇总平衡科目借方或贷方余额结转为下年度的期初余额。

3.清算账户的结转

年终总的试算平衡结束后,NPC分别将每一个清算账户的借方或贷方余额结转为下年度的期初余额。

(二)支付清算资金往来科目余额的核对

NPC账务结转后,将支付清算资金往来账户余额下载ABS和TBS。

ABS和TBS收到下载的支付清算资金往来账户余额,与自身结转存档的支付清算资金往来科目的余额进行核对。核对不符的,以NPC下载的余额进行账务调整,纳入暂收(付)款项科目或国库待结算款项科目核算,查明原因后进行相应的处理。

捌 支付业务差错和异常情况的处理

一、密押错误的处理

(一)核验非实时业务地方密押错误的处理

1.CCPC核验小额支付业务地方押错误的,自动退回直接参与者。直接参与者收到退回的地方押错误业务,进行人工干预并经业务主管确认后,重新发送。

2.直接参与者核验地方押错误的处理

直接参与者核验小额支付业务地方押错误的,自动退回CCPC。CCPC收到退回的地方押错误业务后,进行人工干预并经业务主管确认后,重新发送。

(二)核验非实时业务全国押错误的处理 1.NPC核验全国押错误的处理

NPC收到小额支付业务或CCPC轧差净额清算报文,核验全国押错误的,自动退回CCPC。CCPC收到退回密押错误的业务后,进行人工干预并经业务主管确认后,重新发送。

2.CCPC核验全国押错误的处理

CCPC收到NPC转发的小额支付业务,核验全国押错误的,自动退回NPC。NPC收到退回密押错误的业务后,进行人工干预并经业务主管确认后,重新发送。

(三)核验实时业务密押错的处理

在实时业务发起阶段,付款清算行、CCPC、NPC、收款清算行各节点如出现地方押错误或全国押错,小额支付系统将实时业务退回至原发起行。

在实时业务回执返回阶段,付款清算行、CCPC、NPC、收款清算行各节点如出现地方押错或全国押错,该实时业务回执尚未纳入轧差的,小额支付系统将实时业务回执退回至原接收行,并通知原发起行;该实时业务回执已纳入轧差的,系统将该实时业务回执退回至前一节点,由前一节点重新编押发送。

二、行号错误的处理

行号错误是指行名、行号不符或发起行行号与发起清算行行号、接收行行号与接收清算行行号有误或相互间对应关系错误。

(一)发起行、发起清算行、发起清算行CCPC、NPC的处理

发起行、发起清算行、发起清算行CCPC、NPC对小额支付业务进行行号检查,发现行号错误的,拒绝受理,并通过各节点依次退回发起行,由发起行录入人员对该业务重新录入、复核、发送。

(二)接收清算行CCPC的处理

接收清算行CCPC对异地小额支付业务的接收清算行行号进行检查,检查有误的,查证行号信息后,发送接收清算行处理。

(三)接收清算行的处理

接收清算行对小额支付业务的接收行行号进行检查,检查有误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1.未纳入轧差的借记支付信息类来账,查明原因后,转发接收行。

2.已纳入轧差的小额支付业务,先作暂存处理,再按查询查复的处理手续向发起行查询。收到查复后,接收行行号正确的,转发接收行;接收行行号仍然有误的,通过退汇业务反向退回发起行。

三、接收人差错的处理

接收行收到无法入账的小额支付支付业务,接收人为非本行开户的,按照退回处理规定,向发起行退回该笔业务;接收人在本行开户但账号户名有误的,按查询查复的处理手续向发起行查询,收到查复后,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一)经查复账号户名更改一致的,按规定进行账务处理。

(二)经查复确认业务汇划有误的,先作行内资金暂收处理,再通过退汇业务将资金反向退回发起行。

四、小额支付系统日切通知丢失的处理

NPC向某个CCPC下发的小额支付系统日切通知丢失,NPC应对该CCPC再次下发指定系统工作日日切通知,CCPC收到日切通知后,按规定程序进行日切处理。

CCPC向某个直接参与者下发的小额支付系统日切通知丢失,CCPC应对该直接参与者再次下发指定系统工作日日切通知,直接参与者收到日切通知后,按规定程序进行日切处理。

五、小额轧差净额清算报文及清算回执丢失的处理

NPC监视发现CCPC发来的小额轧差净额清算报文丢失,应立即通知该CCPC。CCPC收到通知后,通过业务主管双签制重新发送小额轧差净额清算报文。NPC作重账检查后,进行资金清算。

CCPC监视发现NPC下发的小额轧差净额清算报文清算回执丢失,应向NPC申请补发清算回执。CCPC收到清算回执后,按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六、小额支付业务状态补发的处理

当小额批量包处理确认通知报文或小额轧差净额通知报文在传输过程中出现丢失,导致直接参与者与CCPC的小额支付业务状态不一致时,直接参与者可以向CCPC申请补发单个业务包的处理状态,也可以由CCPC业务主管双签后,手工批量下发多个业务包的处理状态。

七、小额轧差净额清算报文无法清算的处理

对于CCPC提交的含有错误清算账号或清算行行号的小额轧差净额清算报文,NPC业务主管双签后,将处理失败的轧差净额转换成ABS的轧差净额,并完成该场轧差净额清算。同时,NPC向该ABS发送“异常清算通知报文”,ABS根据通知向相应的清算行追款或付款。如“异常清算通知报文”在传输过程中出现丢失,ABS可向CCPC申请手工下发。

八、实时业务自动退回的处理

小额支付系统接收并正常转发实时贷记或借记支付业务后,如未收到接收行的回执信息和发起行的冲正指令,在第三个系统工作日对原实时贷记或借记支付业务作退回处理,NPC、CCPC、直接参与者各节点相应修改原实时贷记或实时借记支付业务状态为“已超期”。

九、联机异常和灾难应急的处理

CCPC、NPC、商业银行前臵机之间出现联机异常和灾难事故,按照人民银行小额支付系统切换及应急总体方案处理。

玖 系统业务收费的处理

一、收费对象和范围 (一)收费对象

小额支付系统以直接参与者、特许参与者为收费对象。 (二)收费范围

小额支付系统对直接参与者及其所属间接参与者通过小额支付系统发起和接收的支付类业务和信息类业务进行计费;对特许参与者通过小额支付系统处理的信息类业务进行计费。

支付类业务,是指通过小额支付系统处理的贷记支付业务和借记支付业务。 信息类业务,是指通过小额支付系统处理的信息服务业务。

系统对收费的对象、标准、时间段、报文种类等实行参数化管理,人民银行可以根据管理需要灵活设臵。

二、收费模式

小额支付业务汇划费用的计算和扣收,可以根据管理需要由NPC或CCPC完成。计算费用时,可以采取NPC计费方式或CCPC计费方式;扣收费用时,可以采取NPC扣收方式或CCPC扣收方式。收费模式由中国人民银行根据管理需要确定。

NPC或CCPC扣收费用时,可以根据缴费账户性质采用自动扣费处理方式或手工扣费处

理方式。自动扣费处理方式适用于开立清算账户的直接参与者,手工扣费处理方式适用于未开立清算账户的特许参与者。

三、收费标准 (一)计费周期

设T日为每月大额支付系统最后一个工作日(以下同),采用NPC计费方式的,小额支付业务计费周期为上月T-1日至本月T-2日;采用CCPC计费方式的,小额支付业务计费周期为上月T日至本月T-1日;T日,各参与者根据计算结果向支付系统运行管理单位缴纳小额支付业务汇划费用。

计费方式由NPC计费变更为CCPC计费时,该月计费时段为上月T-1日至本月T-1日;计费方式由CCPC计费变更为NPC计费时,该月计费时段为上月T日至本月T-2日。

(二)计费标准

1.对规定报文容量以内的支付类业务,根据报文种类按包数和笔数收取汇划费用; 2.对超过规定报文容量的支付类业务,除根据报文种类按包数和笔数收取汇划费用外,还需对超过部分按其流量收取发起方额外汇划费用;

3.只对业务处理状态为“已清算”的支付类业务收费,对“已拒绝”、“已撤销”等业务处理状态的支付类业务不收费;

4.对信息类业务按流量收取汇划费用;

5.对通过小额支付系统办理的支付业务,区分同城业务和异地业务进行收费处理; 6.对小额支付系统自动发出或接收的各类控制报文如小额业务权限控制报文、小额批量包处理确认通知报文等不收费;

7.NPC可以根据需要,对不同的时间段、行别、直接参与者、月累计业务量、CCPC设臵不同的收费标准;CCPC可以根据需要对辖内直接参与者设臵不同的收费标准;

8.系统可以对指定行别或指定直接参与者不收费。 (三)计算公式

1.支付类业务计算公式

小额支付类业务收费=∑[(发起某类同城批量包包数×发起方基础费率×同城业务发起方收费比率)+(发起某类异地批量包包数×发起方基础费率×异地业务发起方收费比率)] ×行别收费比率×直接参与者收费比率×CCPC收费比率+∑{[(某时段发起某类同城支付业务笔数×发起方基础费率×同城业务发起方收费比率)+(某时段发起某类异地支付业务笔数×发起方基础费率×异地业务发起方收费比率)] ×该时间段收费比率}×月累计业务量收费比率×行别收费比率×直接参与者收费比率×CCPC收费比率

+∑[(计费期内发起超过规定报文容量的同城支付业务流量×超容量部分基础费率×同城业务发起方收费比率+计费期内发起超过规定报文容量的异地支付业务流量×超容量部分基础费率×异地业务发起方收费比率)] ×月累计业务超容流量收费比率

+∑[(接收某类同城批量包包数×接收方基础费率×同城业务接收方收费比率)+(接收某类异地批量包包数×接收方基础费率×异地业务接收方收费比率)] ×行别收费比率×直接参与者收费比率×CCPC收费比率+∑[(接收某类同城支付业务笔数×接收方基础费率×同城业务接收方收费比率)+(接收某类异地支付业务笔数×接收方基础费率×异地业务接收方收费比率)] ×行别收费比率×直接参与者收费比率×CCPC收费比率

2.信息类业务计算公式

小额信息类业务收费=∑[(计费期内发起同城信息业务流量×发起方基础费率×同城业务发起方收费比率)+(计费期内接收同城信息业务流量×接收方基础费率×同城业务接收方收费比率)+(计费期内发起异地信息业务流量×发起方基础费率×异地业务发起方收费比率)+(计费期内接收异地信息业务流量×接收方基础费率×异地业务接收方收费比率)]

说明:

(1)基础费率:是指人民银行确定的,各参与者通过小额支付系统办理业务时,应当缴纳的每笔或每包业务的基准收费价格。

(2)同城业务/异地业务发起方收费比率:人民银行可以对直接参与者、特许参与者发起的业务,按同城业务和异地业务分别设臵相应的收费比率,该收费比率适用于支付类业务的收费和信息类业务的收费。

(3)同城业务/异地业务接收方收费比率:人民银行可以对直接参与者、特许参与者接收的业务,按同城业务和异地业务分别设臵相应的收费比率,该收费比率适用于支付类业务的收费和信息类业务的收费。

(4)时间段收费比率:人民银行可以根据系统运行的需要,划分小额支付系统运行时段,对直接参与者在不同时间段内发起的支付类业务设臵收费比率。

(5)月累计业务量(超容流量)收费比率:人民银行可以对计费期内直接参与者通过小额支付系统发起的支付类业务进行统计,对超过一定笔数或超容流量的直接参与者设臵相应的收费比例。

(6)行别收费比率:人民银行可以根据管理的需要,对指定行别设臵收费比率。 (7)直接参与者收费比率:人民银行可以根据管理的需要,对指定直接参与者设臵收费比率。

(8)CCPC收费比率:人民银行可以根据管理的需要,对不同的CCPC设臵不同的收费比率,该收费比率适用于指定CCPC辖内直接参与者及特许参与者。

(9)计算结算以元为单位,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四、账务处理 (一)账户设臵

1.NPC收费模式的账户设臵

采用NPC收费模式的,与大额支付系统共用一个收费专户,其收费专户开立在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摆放NPC,核算所有大额支付业务、小额支付业务的收费。

2.CCPC收费模式的账户设臵

采用CCPC收费模式的,在CCPC所在地ABS开设收费专户,核算本CCPC所有小额支付业务收费。

CCPC收费专户的开立采取下列两种方式:

(1)在CCPC所在地ABS开立收费专户,摆放NPC;

(2)在CCPC所在地ABS开立内部收费专户,无需摆放NPC。 收费专户具体的开立方式由人民银行根据管理需要确定。

3.清算组织等未在支付系统开立清算账户的特许参与者,可在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开设专用账户支付汇费,或与商业银行签订代理协议通过商业银行清算账户支付汇费。

(二)自动扣费的账务处理

NPC或CCPC完成费用统计后,清算账户管理系统在T日日初,从相应的清算账户上自动扣收小额支付业务汇划费用到收费专户,并向各直接参与者发送小额支付业务收费通知。

1.NPC收费模式

借:××存款——××行户

贷:大额支付往来——人民银行××行户

借:大额支付往来——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户 贷:××存款——NPC收费专户 2.CCPC收费模式

(1)收费专户摆放NPC的,会计分录为: 借:××存款——××行户

贷:大额支付往来——人民银行××行户

借:大额支付往来——××CCPC所在地人民银行户 贷:××存款——××CCPC收费专户

(2)在CCPC所在地ABS开设内部收费专用账户,不摆放NPC。NPC的处理,会计分录为:

借:××存款——××行户

贷:大额支付往来——人民银行××行户

借:大额支付往来——××CCPC所在地人民银行户 贷:汇总平衡科目——××CCPC所在地人民银行户 CCPC所在地ABS的处理: 贷:××CCPC收费专户 (三)手工扣费的账务处理 1.NPC收费模式

T日NPC将收费通知发送给未开立清算账户的特许参与者及其所在地ABS。特许参与者收到清单后,通过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或签订代理协议的商业银行将汇费转入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由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通过单边业务转入NPC收费专户。

2.CCPC收费模式

T日NPC将收费清单发送给未开立清算账户的特许参与者及其所在地ABS。特许参与者收到清单后,通过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或签订代理协议的商业银行划转汇费,分下列情况处理:

(1)在CCPC所在地ABS开立收费专户,摆放NPC的

特许参与者所在地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收到该特许参与者提交的缴费凭证经审核无误后,通过大额支付系统将款项汇入CCPC所在地ABS,由CCPC所在地ABS通过单边业务将汇费转入其收费专户。

特许参与者与商业银行签订协议通过商业银行清算账户缴费的,由商业银行按协议将款项汇入特许参与者所属CCPC所在地ABS,由CCPC所在地ABS通过单边业务转入其收费专户。

(2)在CCPC所在地ABS内部开立收费专户,不摆放NPC的账务处理

缴费、收费专用账户均在CCPC所在地ABS的,由该CCPC所在地人民银行会计营业部门对特许参与者提交的缴费凭证进行审核,无误后直接作账务处理。

缴费、收费专用账户未在同一ABS开立账户的,由特许参与者所在地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对特许参与者提交的缴费凭证进行审核,无误后将款项通过大额支付系统汇入CCPC收费专户。

特许参与者与商业银行签订代理协议通过商业银行清算账户缴费的,由商业银行将款项转入CCPC收费专户。

五、待销户的计费处理

直接参与者需要撤销清算账户的,对该直接参与者小额支付业务汇划费用从上一收费时点起计算至销户申请生效日止。在销户申请生效后的第三个大额支付系统工作日,由NPC或CCPC自动扣收并将收费清单发送该直接参与者和收费人民银行,账务处理比照“四(二)自动扣费的账务处理”。

特许参与者需要撤销行号的,对该特许参与者小额支付业务汇划费用从上一收费时点起计算至行号撤销生效日止。在行号撤销生效后的第三个大额支付系统工作日,由NPC或CCPC将收费清单发送该特许参与者所在地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由其通知该特许参与者缴纳汇费。

壹拾 小额支付系统密押的使用和管理

小额支付系统与大额支付系统共享密押处理机制,并与大额支付系统使用同一全国押或地方押密钥。

一、密押的使用

(一)小额支付系统密押设备的登录

1.NPC在小额支付系统下电后重新开机,由密押员插入密押操作员卡登录密押设备,登录成功后,开始正常的业务处理。

2.CCPC在向NPC登录时,由小额支付系统自动检查密押设备是否已正确登录;没有登录的,由密押员根据系统提示插入密押操作员卡登录密押设备,密押登录成功后,开始向NPC发出登录申请。

3.直接参与者向CCPC进行小额支付系统登录时,由系统自动检查密押设备是否已正确登录;没有登录的由密押员根据系统提示插入密押操作员卡登录密押设备,登录成功后,开始向CCPC发出登录申请。

(二)编核押处理

NPC与CCPC间使用统一的全国押密钥,同一CCPC范围内使用统一的地方押密钥。小额支付系统对业务包进行编核押,对包内每笔业务不编核明细押。业务包在直接参与者与CCPC间传输,加编地方密押。支付业务信息在CCPC与NPC间传输,加编地方密押。支付业务信息在CCPC与NPC间传输,加编全国密押。

(三)密钥的更换

需要更新全国押密钥时,NPC密押主管输入全国押密钥管理中心的登录口令,自动生成全国押密钥,写入密钥卡分发各CCPC;需要更新地方押密钥时,CCPC密押主管输入地方押密钥管理中心的登录口令,自动生成地方押密钥,写入密钥卡分发各直接参与者。全国和地方密钥更换日起的第三个大额支付系统工作日再次按上述程序导入新密钥,旧密钥被再次导入的新密钥覆盖而失效。

1.在新密钥第一次导入到旧密钥失效前,小额支付系统分别下列情况作编核押处理: (1)发起清算行、CCPC对往账业务,系统以新密钥编核密押;收报CCPC、接收清算行对来账业务,系统先以新密钥核押,核押不成功的再以旧密钥核押。

(2)发起行发起的支付业务,发起清算行使用新密钥加编地方押后发往CCPC;CCPC采用新密钥核验地方押,核押成功后,以新密钥加编全国押后发往NPC;NPC以新密钥核验全国押,核押不成功的,以旧密钥核押,成功后发往CCPC,CCPC以新密钥加编地方押后发往接收清算行;接收清算行以新密钥核验地方押,核押不成功的,以旧密钥核押,成功后再转接收行。

2.旧密钥失效后,小额支付系统只能按新密钥编核押,若核押结果错误,系统做自动退处理。

二、密押的管理

支付系统在NPC和CCPC设臵全国密钥管理中心和地方押密钥管理中心,分别负责全国密钥和地方押密钥的设臵和密钥卡的分发。

NPC、CCPC和直接参与者分别设臵密押主管和密押员。密押主管是密押设备的安全管理人员,运行密押配臵管理软件,负责生成操作员卡、更新密钥操作等,由会计主管兼任;密押员保管密押操作员卡,负责系统向密押设备登录启动密押设备操作,由系统的业务主管兼任。

壹拾壹 直接参与者的撤销处理

一、开立清算账户直接参与者撤销的处理 (一)清算账户撤销申请及指令的转发

1.直接参与者申请撤销清算账户时,应向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提出申请。在待销户状态生效日的至少提前一个大额支付系统工作日终前,ABS按规定格式向NPC发出清算账户申请销户指令。

2.NPC收到申请销户指令后,进行申请销户指令生效日、清算账户状态和行号状态等检查。检查不通过的,作拒绝处理,并通知ABS;检查通过的,NPC记录销户指令生效日期,实时将申请销户的信息发送全国所有CCPC。

3.CCPC收到通知后,立即转发所辖各节点。各节点检查是否有涉及该直接参与者的小额支付业务,如有涉及该直接参与者业务的,应立即进行相应业务处理。

(二)清算账户待销户状态生效及业务的控制

1.NPC在指令生效前一个大额支付系统工作日日终后,将撤销清算账户臵为待销户状态,并将账户状态变更通知通过大额支付系统发送各CCPC。

2.待销户状态生效日,小额支付系统停止受理涉及该直接参与者的小额轧差净额清算以外所有小额支付业务。NPC、CCPC对所有涉及该清算账户排队的小额支付业务作退回处理;已纳入轧差的小额轧差净额应当日提交完成清算。

3.待销清算账户的直接参与者小额支付业务停止后,用于小额净借记限额的圈存资金系统不自动释放,由该直接参与者发起圈存资金调整报文进行释放。

4.待销户状态生效日业务截止前,NPC检查当日小额支付系统NPC和CCPC涉及该直接参与者的最后一场轧差净额已全部提交清算,NPC进入日终处理;尚未全部提交清算,NPC原则上应一直等待当日最后一场轧差净额全部清算完毕。

5.待销户状态生效日业务截止前,该直接参与者所在CCPC最后一场轧差净额确实无法提交清算,可由NPC业务主管手动强制日终处理。当日涉及该直接参与者的最后一场小额轧差净额至迟于该清算账户正式撤销前一大额支付系统工作日业务截止时提交并完成清算。

6.异常情况下如涉及该直接参与者的待销户状态生效日最后一场轧差净额在该直接参与者清算账户正式撤销后提交的,由NPC业务主管人工确认后转给相应ABS进行处理。

(三)清算账户的销户

1.待销户状态生效第三日,大额支付系统日终处理完毕后,NPC对该直接参与者清算账户执行销户前余额检查。

2.清算账户余额为零,进行销户处理,次日NPC将销户通知分别发送申请销户的直接参与者、管辖该清算账户的ABS和各CCPC;清算账户尚有余额,系统立即将该清算账户的余额情况及准备撤销该清算账户的信息,分别发送管辖该清算账户的ABS和申请销户的直接参与者。

3.ABS和申请销户的直接参与者收到该清算账户尚有余额的信息后,由该直接参与者发起大额支付业务或由ABS发起单边业务,将清算账户的余额转出。

4.申请销户的直接参与者收到尚有余额信息后,未及时转移清算账户余额的,支付系统将顺延清算账户销户日期,直至该清算账户的余额为零。当清算账户余额为零的次日,NPC检查确认后,立即进行销户处理。

二、直接参与者人民银行机构撤销的处理 (一)人民银行机构撤销的申请

1.直接参与者人民银行机构在撤销前须撤销辖内所有直接参与者清算账户,在待销户状态生效日的至少提前一个大额支付系统工作日日终前,ABS按规定格式向NPC发出撤销机构的申请指令。

2.NPC检查通过,记录销户指令生效日期,实时通过大额支付系统将申请销户的信息发送全国所有CCPC。

3.CCPC收到通知指令后,立即转发所辖各节点,各节点检查是否有涉及该直接参与人民银行的小额支付业务。如有涉及该直接参与人民银行业务的,应立即进行相应业务处理。

(二)待销户状态生效及业务的控制

1.NPC在销户指令生效前一个大额支付系统工作日日终后,将该直接参与人民银行账户臵为待销户状态,并将账户状态变更通知通过大额支付系统发送各CCPC。停止受理涉及该直接参与人民银行的小额轧差净额清算以外所有小额支付业务。已纳入轧差的小额轧差净额应当日提交并完成清算。

2.待销户状态生效日业务截止前,NPC检查当日小额支付系统NPC和CCPC涉及该直接参与人民银行的最后一场轧差净额已全部提交清算,NPC进入日终处理;尚未全部提交清算,NPC一直等待至当日最后一场轧差净额全部清算完毕。

3.待销户状态生效日业务截止前,该人民银行所在CCPC最后一场轧差净额无法提交

清算,可由NPC业务主管手动强制日终处理。

(三)轧差净额提交清算的控制

1.待销户状态生效第三日大额支付系统业务截止前,NPC再次检查待销户状态生效日小额支付系统涉及该直接参与人民银行的最后一场轧差净额是否已提交清算。已提交清算的,NPC执行销户处理;尚未提交清算的,NPC一直等待至待销户状态生效日最后一场轧差净额全部清算完毕。

2.当日该直接参与人民银行机构所在CCPC最后一场轧差净额确实无法提交清算的,可由NPC业务主管手动强制日终处理。

3.异常情况下,该直接参与人民银行机构待销户状态生效日的最后一场轧差净额在其账户正式撤销后提交NPC的,由NPC业务主管人工确认后转给其它ABS进行处理。

(四)账户的撤销

1.待销户状态生效第三日大额支付系统日终后,NPC将撤销人民银行机构大额支付往来、小额支付往来、支付清算资金往来当日余额再次下载被撤销人民银行机构,作为已撤销的通知。

2.NPC保留该撤销人民银行大额支付往来、小额支付往来、支付清算资金往来科目余额,将大额支付往来科目、小额支付往来科目余额纳入每天的账务平衡,同时将撤销通知告知全国所有CCPC。

3.撤销成功后的次日起,停止受理撤销人民银行机构的所有支付业务。年终,NPC将撤销人民银行机构的大额支付往来、小额支付往来科目余额纳入年终账务平衡。平衡后,将大额支付往来、小额支付往来科目余额结转到撤销人民银行机构的支付清算资金往来科目。以后,一直保留该撤销人民银行机构的支付清算资金往来科目,并纳入每年的年终账务平衡。

三、直接参与者国库机构撤销的处理

撤销ABS时除无直接参与者清算账户撤销外,其余账务处理手续比照“二、直接参与者人民银行机构撤销的处理”。

壹拾贰 系统停运和启运的处理

一、系统停运日期的设臵

NPC根据业务管理或运行的需要,可以设臵小额支付系统在NPC或CCPC的停运状态。设臵NPC为停运状态时,整个小额支付系统停止运行;设臵CCPC为停运状态时,小额支付系统停止该CCPC辖内所有参与者的小额支付业务,NPC及其它CCPC的业务不受影响。

系统设臵停运实时双签制,并至少提前一个系统工作日将停运和启运日期通知下发各CCPC及各参与者。

将停运的直接参与者应根据停运通知提前完成圈存资金调整。 二、NPC停运和启运的处理 (一)NPC停运的处理 1.直接参与者的处理

系统停运前一日日切后,各参与者不得发起往账业务,继续接收已轧差的业务和有关通知类信息业务,完成与CCPC当日业务核对,检查确认不存在已轧差状态的业务后,向CCPC签退。

2.CCPC和NPC的处理

系统停运前一日日切后,CCPC和NPC根据停运通知,确认各场轧差净额已提交并完成资金清算,拒绝受理同城和异地往账业务,退回所有排队业务,转发所有已轧差的业务,按照日切处理程序完成各节点的业务数据核对。CCPC等待辖内所有直接参与者签退后,向NPC签退。NPC等待所有CCPC签退后,停运小额支付系统。

(二)NPC启运的处理

启运日前,NPC通过大额系统下发自由格式报文通知各节点。启运日,NPC下发状态变更通知,各节点登录后,自动调整小额系统工作日期,正常办理业务。

三、CCPC停运和启运的处理 (一)CCPC停运的处理

1.停运CCPC直接参与者的处理

系统停运前一日日切后,停运CCPC辖内各参与者不得发起往账业务,继续接收已轧差的业务和有关通知类信息业务,完成与CCPC当日业务核对,检查确认不得存在已轧差状态的业务无误后,向CCPC签退。

2.停运CCPC的处理

系统停运前一日日切后,CCPC根据停运通知,确认各场轧差净额已提交并完成资金清算,拒绝受理往账业务,退回所有排队业务,转发所有已轧差的业务。按照日切处理程序完成业务数据核对后,CCPC等待辖内所有直接参与者签退后,向NPC签退。

3.NPC和其它CCPC的处理

系统停运前一日日切后,NPC和其它CCPC根据停运通知,拒绝受理发往停运CCPC的往账业务。NPC退回停运CCPC排队业务,转发停运CCPC所有已轧差的业务。按照日切处理程序完成与停运CCPC的业务数据核对后,NPC等待停运CCPC签退。

(二)CCPC启运处理

启运日前,NPC通过大额系统下发自由格式报文通知各节点。启运日,NPC下发状态变更通知至各节点。停运CCPC登录NPC,直接参与者登录CCPC后,自动调整小额系统工作日期,正常办理业务。 附件3

系统停运前一日日切后,NPC和其它CCPC根据停运通知,拒绝受理发往停运CCPC的往账业务。NPC退回停运CCPC排队业务,转发停运CCPC所有已轧差的业务。按照日切处理程序完成与停运CCPC的业务数据核对后,NPC等待停运CCPC签退。

(二)CCPC启运处理

启运日前,NPC通过大额系统下发自由格式报文通知各节点。启运日,NPC下发状态变更通知至各节点。停运CCPC登录NPC,直接参与者登录CCPC后,自动调整小额系统工作日期,正常办理业务。 附件3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er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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