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交通规费专项治理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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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交通规费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常德市交通规费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的通知

交通运输

发文单位: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号:常政办明电[2005]5号

发布日期:2005-1-4

执行日期:2005-1-4

生效日期:1900-1-1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德山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市交通规费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常德市交通规费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五年一月四日

常德市交通规费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市交通规费专项治理领导小组二00四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为进一步加强交通规费征稽管理,维护正常的交通规费征收秩序,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交通部等部门关于继续做好公路养路费等交通规费征收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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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交通规费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全省交通规费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明电[2004]205号)和《湖南省交通规费征收管理条例》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依法行政,全面推进依法征费。按照"广泛宣传、统一行动、密切配合、依法治理"的要求,依法清理越权减免交通规费,坚决打击偷逃、拖欠和抗缴交通规费等违法行为,保证国家交通规费应征不漏,使国家交通规费流失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二、工作重点和目标

对各区、县(市)越权减免交通规费,偷逃、拖欠、抗缴公路养路费等行为依法进行集中治理,重点是对已上牌照但未办理交通规费注册登记的车辆、无牌无证车辆、假军警牌和其他假牌车辆、拒缴规费的城市客运车辆等恶意逃欠交通规费的车辆进行清理,依法追缴所欠规费,维护正常的征收秩序,增强车属单位(个人)的缴费意识,营造良好的征收环境。

三、组织领导

成立常德市交通规费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副市长宋冬春任组长,市交通局副局长覃力、市公安局副局长张树明任副组长,市财政局副局长刘慎松、常德军分区后勤部长王克文、市武警支队副支队长徐次才、市政府法制办主任向际云、市纠风办主任封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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