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电气审图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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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江苏省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技术问答(第一期 给排水、电气专业)

给排水专业施工图审查技术问答

第一章 消火栓消防给水系统

1、 对于违反《高规》第6.3.3.11条,高层建筑消防电梯集水坑有效容积小于2 m3的规定,是由水专业提出还是由建筑专业提出?

答:水专业、建筑专业均可提出。

2、多层住宅下部设有多间私家车库(5辆以上)而建筑图上却注明为“储藏室”,此类情况在审查中是否可按《汽车规》第7.1.2.1条定性为超过5辆汽车库的情况考虑消防设计?

答:应与建筑专业沟通,根据建筑的定性功能审查消防设计。

3、住宅楼底层或半地下室设有单间相邻的家用汽车库(每间1-2辆),此类家用汽车库是否要设置消防系统?

答:根据《汽车规》第7.1.2条当相邻的家用汽车库(耐火等级为一、二级)超5辆时,应设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根据《汽车规》第7.2.1条规定,底层汽车库超50辆、地下汽车库超10辆时,应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4、室外消防给水管网的水量和压力采用由区域单建式或附建于多层(高层)建筑内的消防水池-消防泵提升增压供给时,水泵流量、扬程如何确定?

答:流量按区域内建筑物中室外消火栓流量最大值,扬程根据临时高压或低压室外消防给水系统确定。

当采用临时高压给水系统时,水泵杨程 Hg≥Hz+∑h+10m 上式中: Hg-水泵扬程(m);

Hz-消防水池最低水位与建筑最高处(最不利点)的高差(m) ;

∑h-管道沿程和局部水头损失(m)。

当采用低压给水系统时,水泵杨程 Hd≥Hz+∑h+10m 上式中: Hd-水泵扬程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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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z-消防水池最低水位与最不利点室外消火栓栓口的高差(m);

∑h-管道沿程和局部水头损失(m)。

5、市政自来水仅有一路引入,建筑物内的消防水池储存有室外消防用水量,因深度超规定需专用室外消火栓泵向室外消防给水管网供水时:

1)室外消火栓系统如何设计,此时消火栓可否相对集中? 2)此时的消火栓系统是否需要稳压?如何设置? 3) 专用消火栓泵的启动如何设计

答:1)当保护的建筑为多层且在用水量小于15L/S可布置成枝状,消火栓可相对集中设置;当保护的建筑为高层建筑时,管网应成环状,此时的室外消防给水管网上的消火栓间距120m,并沿建筑物均匀布置,多层建筑保护半径在150m之内,高层建筑保护半径在100m之内。

2)系统应保证常态恒压。可以采用稳压装置或由最高建筑物的屋顶高位消防水箱出氺管连接(消防水箱容积不需另外增加)的方法实现。

3)专用消火栓泵的控制:

①当消防车取水时稳压装置上压力开关自动启动主泵; ②消防控制室内有直接启动按钮; ③消防泵房内有就地手动按钮;

④室外消火栓附近实体墙上设置击破式启动按钮。

上述情况下的消防水池尚应遵守《省水规》第10节的有关规定。

6、商业用房的一层、二层均为小型商业用房(一层和二层有内楼梯组成一个商业单元),消火栓是否可以布置在一层商业建筑的外墙?

答:当消火栓布置在一层商业建筑外墙时,如能保证两股充实水柱到达室内任何部位(应计算到二层的任何部位),即符合规范要求。当建筑外墙上的消火栓不能满足上述要求时,可以在一层、二层设单出口消火栓,保证两股充实水柱到达室内任何部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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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超过60m的住宅采用双立管分别接出两个单栓设于一个消防箱内的设计,目前在高规中均无明确说法,如何执行?

答:参照苏公消【2010】55号文第18条,当住宅各层公共部位短走道很短时可以采用双立管两个单栓设于一个消防箱内。

8、银行内面积大于200㎡的重要票据库未设计消防系统,能否通过?

答:根据《建规》第8.3.1条注可以不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重要银行的金库、票据库也可根据建设方的要求设气体灭火系统。

9、消防水泵房是否可以采取布置在地下,上面用人孔进出的方式?

答:消防水泵房可以布置在地下。但消防水泵是消防给水系统的心脏需要坚持工作。为保证在火灾延续时间内水泵机组的工作和人员的进出安全、消防水泵房不应采用人孔进出的方式,应设安全通道的出口;采用定型地下式消防泵房设备时应有消防检测部门的批准文号。

10、见下图,如门厅内设消火栓,门厅与走道的门为防火门,但属同一防火分区,门厅内的消火栓可保护小走道及连接的房间吗?

答:不可以,应在小走道上加一个消火栓。(如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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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12年技术问答一、27条中,如果是商业并联店,每户设有消火栓考虑上下层借用,不同户之间是否可以合用消火栓立管?

答:见右图 附图一正确, 可以合用消火栓立管。 附图二错误, 不可以合用 消火栓立管。

12、多栋别墅的地下室(非车库地下室)各自与地下汽车库相连,地下汽车库设消火栓,别墅的地下室是否也需要消火栓保护到位?

答:当地下汽车库与别墅地下室(非车库地下室)不相通或有防火门隔开时,别墅地下室可不设室内消火栓。

13、几幢高层建筑,自喷、消火栓、区域水泵接合器设于一处,40m内只有一只室外消火栓,其余室外消火栓间距不大于120m,是否可行?

答:1)首先根据《建规》第8.2.1条的表8.2.1确定的火灾次数确定区域消防给水系统。

2)区域内的每栋建筑均应有消防水泵接合器,两栋临近的建筑亦可以合用,但布局应合理且应设在便于消防车使用和接近的地点,120m范围内的消防水泵接合器可计入本建筑的消防水泵接合器总数内(数量按系统供水量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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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水泵接合器15~40m内应有室外消火栓或消防车取水口。人防和地下车库的出入口水泵接合器不宜小于5m。

4)室外消火栓应沿高层建筑均匀布置,距高层建筑外墙宜5~40m,距路边不宜大于2m且消火栓间距不大于120m。

14、一栋3层的办公楼,地下为汽车库,办公楼建筑面积约1500㎡,车库面积约2000㎡,车库一个独立出入口, 另一个出入口在办公楼内,直接对外,但上部为办公楼楼梯间,问:办公楼是否一定要设室内消火栓?如果车库2个出口均不与办公楼相连,办公楼是否不设消火栓?

答:此办公楼和汽车库出口独立分开设置符合《汽车规》第6.0.1条的规定。上部办公楼建筑体积小于10000m3可不设置室内消火栓,按《建规》第8.3.3条的要求宜设置软管卷盘。

15、有一地下一层、地上三层的机械厂房(金属机械,可燃物较少),是否可不设室内消火栓系统、喷淋系统?

答:上述情况若地上、地下的防火分区面积超《建规》表3.3.1条的规定时应设置自喷和消火栓系统,其余情况执行《建规》第8.3.1条的规定。

16、一栋高层住宅地下室有800㎡的储物间,分成两个防火分区,每个防火分区400㎡,是否要设自喷?

答:执行《省水规》第8.1.1.16条,可不设置自喷系统。 17、《建规》第8.5.1.2条规定建筑面积大于500㎡的可燃物品地下仓库应设自喷,面积是指总建筑面积还是每个防火分区面积?

答:面积指总建筑面积。

18、公共租赁房(单元式住宅型)的消防给水是按住宅还是公寓设计?

答:由建筑专业定性。与建筑专业定性一致进行设计和审查。

19、有一可燃物较少的丁类厂房,与二层的附属办公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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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用房体积小于10000 m3)贴邻建造,但不满足两栋建筑的防火间距要求,这两栋建筑都不设室内消火栓是否可行?

答:上述厂房与两层附属办公用房属于一栋建筑,执行《建规》第8.3.1条注和第8.3.1.4条的规定:当耐火等级为一、二级的单层、多层丁、戊类厂房与二层的附属办公用房的总建筑体积大于10000 m3时;当耐火等级为三、四级的单层、多层丁类厂房与二层的附属办公用房的总建筑体积大于3000 m3时;应设室内消火栓。

20、当市政给水管网压力不能达到0.1MPa时,室外消火栓如何设计?

答:当市政给水管网压力不能达到0.1MPa时,应设消防水池(消防水池内储存的消防用水量应包括火灾延续时间内的室外消防用水量)同时设室外消火栓泵,消防水池的水经室外消火栓泵增压供室外消防给水环网,环网上室外消火栓间距不应大于120m。

21、地下汽车库是按《建规》规定的体积大于50000m3室外消防用水量30L/S,还是按《汽车规》规定的I类车库室外消防用水量20L/S取值?

答:Ⅰ.Ⅱ类地下汽车库无其他功能时,室外消防用水量为20L/S。地下汽车库有其他功能时,且体积大于50000m3时 ,室外消防用水量取值为30L/S。

第二章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1、未设集中空调、但建筑总面积超过3000 m3的住宅小区的会所是否要设喷淋?

答:当小区会所内有《省水规》第8.1.1.7条中规定功能的房间“歌舞厅、卡拉OK厅(含具有OK功能的餐厅)、夜总会、录像厅、放映厅、桑拿浴室(除洗浴部分外)、游艺厅(含电子游艺厅)、网吧等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或房间功能不确定时应设喷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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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按《省水规》8.4.1条,高层建筑的燃油、燃气锅炉房,柴油发电机房可设置水喷雾灭火系统;《建规》报审稿中第8.3.1条第11款将上述部位列在应设置自动喷水系统的条文中,而没有列在第8.3.4条的宜采用水喷雾系统的条文中,请问上述部位可以设普通湿式喷淋系统而不设置水喷雾系统吗?

答:目前按《省水规》第8.4.1条执行。

3、二层商业并联店紧靠纯高层住宅,两建筑物之间不满足防火间距,仅有一墙之隔,是否按商住楼考虑,住宅公共走道是否要设喷淋?

答:根据建筑专业定性,若定性为商住楼,住宅公共走道应设自喷。

4、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有的设计人员在布置喷头时,当间距不能满足设计要求时,就采用K=115喷头来增加喷头间距,甚至有的工程从上到下全部采用K=115喷头,请问这种设计是否可行?

答:《喷规》7.1.2条表7.1.2和表7.1.3条以标准喷头(K=80)为基础作了大量的试验并参考了国外标准的做法而制定的,仅在表7.1.2注2中注明了当“喷水强度大于8L/min.㎡时宜采用流量系数K>80喷头”。如在非仓库类高大净空(8~12m)场所和严重危险级工业厂房、仓库采用K=115喷头。因此不建议采用K=115喷头来做设计,特殊工程需要用K=115喷头的应与消防部门协商确定。

5、有的设计将末端试水装置排水排入卫生间蹲便器或洗涤池,是否可行?

答:有条件时应设管道排水。如有困难,可借用卫生间蹲便器或洗涤池进行排水(用洗涤池时其排水栓和排水管径应加大,使排水能力满足末端试水的要求)。

6、有一商业群,每幢均为两层,每层面积1200㎡,每幢2400㎡,两幢相连(每层大于1500㎡,两幢面积大于3000㎡)。两幢相连之间的窗间墙大于2.0m,满足防火要求,是否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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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考虑喷淋系统?

答:不可以,划分防火分区的概念与两栋建筑的概念是两回事。应以建筑定性为主。

7、住宅走道自动喷水喷头是否要采用快速响应喷头? 答:住宅走道自动喷水如采用局部应用系统,根据《省水规》 C.0.1条的规定应采用快速响应喷头。除此以外高层建筑中高度超过50米以上的楼层根据《省水规》第9.4.7.3条的规定宜采用快速响应喷头。

8、30层住宅楼的地下室为大型地下车库,该住宅楼地下有两层自行车库,每层建筑面积小于500㎡且与大型地下汽车库相通(有防火门),问该两层自行车库是否可不设自喷系统?

答:上述情况的自行车库可不设自喷系统,但建议设置自喷系统为好。当地消防部门有要求的应执行消防部门的规定。

9、地下室车库顶板为无梁大板,风管贴顶板安装,喷头距风管满足《喷规》第7.2.1条表7.2.1的a、b及喷头距顶板75~150mm时,若风管大于1.2m时,风管下方是否也可以不设喷头?

答:当喷头距风管和顶板满足《喷规》第7.2.1条表7.2.1的a、b的规定及喷头距顶板75~150mm,同时风管两边喷头间距不大于4 m,并满足喷水强度要求时(满足《喷规》第7.1.2条),风管下方可以不增设喷头,否则要增设喷头。

10、地下工程(或人防)车库设置采光井,井高小于6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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喷头布置是否要避开采光井?如在采光井中布置一个喷头,喷头感应温度如何取值?

答:喷头布置应尽量避开采光井,采光井下喷头可采用121℃易熔金属喷头。

11、中危Ⅱ级商铺(8.4X4.2m)是否可以采用提高喷头工作压力满足喷水强度要求,只在商铺内布置3个喷头?(按规范需设6个喷头)

答:不可以。

12、某工程,1~8#楼均为2层商业用房,各房间距6米,符合防火间距要求,在8幢房子一层顶设有敞廊,如图虚线所示,就是二层为一个平台。每小幢建筑总面积2500㎡。建筑专业作为整体1幢建筑设计,分为16个防火分区,问:①这幢建筑是否应设喷淋?②消防给水设计是否应与建筑专业定性一致?

答:①根据《省商规》第9.4.1.6条这幢建筑应设喷淋。②消防给水设计应与建筑专业定性一致。

13、超高层建筑超过消防车供水高度,其水泵接合器要按《喷规》要求设接力泵吗?

答:根据《喷规》第10.4.2条的条文解释,要设接力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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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有一厂区报警阀集中设于厂区内的消防泵房内,设置自喷系统的厂房距消防泵房很远,将该厂房自喷系统的消防水泵接合器接在了厂房附近的报警阀的出水管上,是否可以?

答:厂房距消防泵房很远,宜将报警阀设在厂房内,水泵接合器应在报警阀前接入。

15、建筑内配电间、变电所需要设置气体灭火系统,图纸仅注明由专业厂家二次设计是否违规?

答:图纸可以注明由专业厂家二次设计,但大型变、配电所、开闭所的有管网气体灭火系统,应通过计算钢瓶数量、型号并预留钢瓶间。

16、某高层办公楼,柱距8.4m X 4m,正常布置喷头,间距2.8m,应甲方要求,采用K=115喷头,间距4.2m,是否可行?

答:不可行。 17、一、二层均为小于300㎡的小型商铺、社区活动用房、物业管理用房,上部为二十五层住宅,是否按商住楼设计?若定性为综合楼,上部住宅是否仅走道设喷淋?

答:上述 一、二层若有社区活动用房应定性为综合楼。一、二层小型商铺和物业管理用房无社区活动用房,符合小型商业网点的规定时定性为住宅楼,不满足小型商业网点的条件时定性为商住楼。不超100米的综合楼、商住楼的上部普通住宅公共部位需设喷淋,户内可不设喷淋(商住楼建筑高度不超过100m,公共部位每层设置的喷头数不超过5个时,可采用自动喷水局部应用系统)。超过100米的高层建筑执行《高规》第7.6.1条规定。

18、普通多层建筑地下室(单建式)的变配电所,是否需要设气体灭火装置?高层建筑地下室的变配电所是否需要设气体灭火装置?

答:高层建筑地下室为高层建筑服务的变配电所,根据公消[2007]226号文要求,需要设置气体灭火装置。普通多层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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