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家庭农场经营发展调查研究(修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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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家庭农场经营发展调查研究

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流转”。自此家庭农场作为一个全新名词引起全国范围内关注,驻马店市家庭农场也如雨后春笋般不断涌现。本文以驻马店市家庭农场经营发展为例,全面详述家庭农场发展各要素,总结阐述家庭农场发展带来的宏观经济、社会效益,深入挖掘现阶段家庭农场发展制约因素,并提出可行性对策建议。

一、家庭农场兴起的历史渊源和现实基础

司马迁在《史记〃孝文本纪》中写道“农,天下之本,务莫大焉。”对于世界人口第一大国的中国来说,农业和土地问题从来都是“国家废兴存亡之本”。2O13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其中,“家庭农场”的概念是首次在中央一号文件中出现。

(一)家庭农场的历史演变

早期家庭农场是独立的个体生产,在农业中占有重要地位。中国农村实行家庭承包经营后,有的农户向集体承包较多土地,实行规模经营,也被称之为家庭农场。从小生产方式向规模化经营转变,无疑是现代农业发展的必然之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实行了农村土地的家庭承包经营制度,使蕴藏在农民群众中的积极性像火山一样迸发出来,极大地推动了农业农村的发展。

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分散的、小生产的生产方式弊端逐步暴露出来。由于农村人口众多、农地资源相对稀缺,造成农户经营规模微小,劳动生产率不高,市场竞争力低下。因此,推动农村规模经营就成了必然选择。

家庭农场和过去的建设兵团农场不一样,以家庭为单位,和家庭承包也不一样, 因为它有一种企业化或有独立核算的现代化经营体制。因此,家庭农场结合了我国家庭承包的优越性和现代经营体制的优越性,可以集合两种优越性来实现规模经营。据农业部一项调查显示,现阶段种粮户的经营规模达到百亩以上时,土地利用率会提高10%以上,经济效益会提高25%以上。此外,农户经营规模提高以后,还会提高我国农业的资本装备水平,有利于降低农产品成本,提高农产品质量。

(二)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流转是制度基础

2001年12月《中共中央关于做好农户承包地使用权流转工作的通知》中明确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我国农村的基本经营制度。家庭承包经营不仅适应传统农业,也适应现代农业,必须长期坚持。2002 年我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法律规定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国家依法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我国第二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三十年不变。承包经营制度有激励功能,充分发挥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具有一定的优越性,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传统农业生产需要向现代农业转变,对土

地的规模经营前出了新的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又规定国家保护承包方依法、自愿、有偿地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为我们提供法律依据,在这基础上从中央到地方都出台政策来鼓励农村土地经营权的流转。

(二)我国家庭农场的现实发展基础

在我国,随着改革开放步伐的进一步加快,追求土地规模效益,经济发达的农村一些承包土地已出现向一部分农户集中流转经营的趋势,家庭农场得到了一定的发展。在坚持家庭经营的基础上,怎样发展现代农业,实现规模经营,是一个迫切需要研究的问题。改革开放初期,邓小平同志就曾经预言,我国农业将实现“两个飞跃”:一个是家庭联产承包经营,一个是在家庭联产承包经营的基础上,实现农业集约化、规模化经营。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当前,我国正进入建设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的关键时期,要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现有土地承包关系保持长久不变,同时要实现两个根本转变,即家庭承包经营要向规模化、集约化经营转变,集体统一经营要向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的社会化服务体系转变。家庭农场正是在农业转型中应运而生,它不同于传统意义上的农户家庭经营,而是融入资金、技术、市场等现代农业要素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主体,是农业走向现代化的重要组织形式。

到2006年全国农村土地流转面积5551.2万亩,占家庭承包土地面积的4.57%。土地流转比重较高的省份是,上海市占家庭

承包面积40.99%,广东省占20.08%,浙江省占19.75 %,其他省份均在10%以下。随着我国经济、经济、社会等进一步发展,家庭农场也将得到快速发展。郭振宗在《小规模农户与家庭农场:两种家庭经营类上海交通大学农业推广硕士学位论文型的比较》一文中指出:“小规模农户和家庭农场都是农业生产经营的微观组织形式,但二者在经济属性、组织形式、经营行为等方面有明显差别。家庭农场是适应农业现代化要求的经营组织形式”。在农村土地流转的基础上发展家庭农场既保持了家庭,同时克服了农业小规模经营的缺陷,有助于推进土地的适度规模经营,有利于农业科技的推广,有利于专业化生产、有利于社会化服务机构的发展,是发展现代农业一个有效的经营制度,随着我国家庭农场推进步伐的加快,学术界正在逐步形成研究家庭农场的热潮,并产生了一定的研究成果用以指导我国家庭农场的发展。

二、驻马店市家庭农场发展现状

为全面、直观、深层次认识家庭农场经营模式、土地流转、政策扶持及存在的诸多问题,我们联合当地工商部门、农业职能部门及金融机构等,通过现场实地勘察、召开座谈会、统计数据及填写调查问卷等多种形式对全辖家庭农场的详细情况进行了摸底。驻马店家庭农场的发展有其典型性和普遍性,值得深入研究。

(一)注册需求旺盛,资格审查欠缺

驻马店市是农业大市,在经营家庭农场方面有着天时、地利

人和,农作物种类及耕地面积上都有着绝对优势,驻马店市辖区农户也有很高的农业政策敏锐性。2012年末辖区尚未有一家注册家庭农场,自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家庭农场概念,截止2013年7月15日,全市2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家庭农场272家,其中遂平县8家、西平县20家,上蔡县14家,平舆县4家,新蔡县2家,正阳县174家,确山县16家,泌阳县28家,驿城区6家。注册企业类型有两种,分别为个体工商户(42家)、非公司私营企业230家,注册资本金共计104313万元。据工商部门介绍,注册资本金并非实收资本,而是农场主在注册时报告的预计投资额。

截至目前,全辖没有出台统一家庭农场注册标准,各县区自行掌握,基本上只要流转土地面积五十亩以上就可注册。据调研,辖区遂平县农业部门建立了家庭农场注册审核制度,对拟注册农户采取租赁合同审核、土地面积核实等措施。由于没有统一的注册登记标准和严格的验资、审核管理方法,存在诸多没有真实土地流转背景的空壳家庭农场,仅注册名号,以备钻空子享受国家即将出台的针对家庭农场的补贴扶持政策,这些虚假的农场主以村干部及关系人居多,亟待管理层出台规范审核及后续监管制度,予以清查和取缔。

(二)家庭农场来源背景多样化

目前驻马店市家庭农场的兴起源于两方面,一是大量农民外出务工,腾出了一部分土地;二是农业机械化、农业技术推广和

农业基础设施的不断完善为家庭农场发展创造基础条件。政府部门初步形成了一套支持农业的政策,取消农税、建立补贴,以及对种粮主产区的支持等。

家庭农场的来源呈现多元化。据统计,目前全辖已注册的有真实土地流转背景且已经以家庭农场形式经营耕种的,10%左右的是由早前的农村专业合作社改制成立,另有50%左右的家庭农场来自于先前的种养殖大户,5%的家庭农场前身为涉农小企业或种子公司。另有5%的家庭农场是由专业军人、乡村干部以及城镇居民成立,这一部分农场主受年初中央一号文件影响,积极成立家庭农场推动地方农业发展。调查问卷和现场走访均显示,存在一些家庭农场主并非单纯经营家庭农场,兼出资并经营其他农业合作社或涉农小企业,且办公场所、管理人员大致相同,这一部分家庭农场就存在不同企业之间资产管理混淆的问题,给家庭农场后续管理、资产年审等带来了困扰。

(三)土地流转规模较大,管理欠规范

1.流转价格及面积。据调查,家庭农场土地流转价格、流转率及流转面积依据流转土地质地、地理位臵有很大差别。一般山林、滩涂、沙地土地由于农作物产量不高,流转价格在400~600元/亩,流转率相对较高,单个家庭农场经营面积相对较大,一般在1000亩以上,更有超过2万亩的,主要集中在山区或淮河沿岸。而平原耕地林地由于其农作物产量较高,流转价格较高,在800~1200元/亩,流转率相对较低,以100~500亩居多,占

总数量的35.38%,其次为500~1000亩,占比为23.08%。土地流转也有以一定重量的粮食作物作转让补偿。

2.流转对象。在驻马店市县域,47%的家庭农场土地并非农户流转,而是由国营农场或部队农场转让,此类家庭农场呈现的特点就是规模大、转让价格较低,比如正阳县广超家庭农场、万凯家庭农场和确山白晶家庭农场,一般面积为1000亩左右,转让价格为500元/亩以下,明显低于农户转让价格,但享受的农业补贴政策相对要少些。西平县人和乡志发家庭农场自经营土地7000亩,其中有2000亩原为外地投资商从农户流转的土地,又将经营权转移给了志发农场。

3.流转年限。从家庭农场土地流转年限来看,年限多以5-10年,占比为66.15%,其次为3-5年和10-20年,占比为15.39%。也有个别流转期限为30年的和1年。如果流转期限较短,会造成家庭农场耕地面积得不稳定,也会给家庭农场的经营带来成本浪费,期限太短也不利于对耕地政治和非立体声的长期投资。

4.流转手续。据调研,大部分家庭农场在进行土地流转时缺乏官方的交易平台,在签订土地流转协议时也存在协议内容、协议对象和协议形式的严重不规范。比如存在口头协议,即使签订书面协议也是与农户分别签订,协议内容缺乏对环境生态的保护约束以及违约责任明确等等。这些协议及合同的不规范就为以后民事财产纠纷埋下了不定时炸弹。正阳军耕家庭农场的农场主是一名副团职参谋长转业军人,2012年回乡支援地方农村建设,

承包正阳大林镇江湾村1600亩的耕地林地。该农场主签订的土地承包转让协议书签约内容相对较为规范、全面,签约对象为江湾村村委,协议附有全村400多户户主的指印,依据协议流转期限为30年,承诺每隔五年按照当时市场地价调整流转价格。各要素相对齐全,避免今后与农户的直接纠纷。

(四)传统种养殖经营模式结合现代化的生产方式

1.主要经营范围。驻马店属农业大市,是全国有名的小麦、花生、芝麻等的种植基地。传统种植业仍是本辖区家庭农场的主要经营范围。据统计,辖区20%的已注册家庭农场为综合性家庭农场,即种养相结合;2%的已注册家庭农场仅仅经营牲畜家禽,78%的家庭农场单经营种植业。综合来说98%的家庭农场经营种植业,经营品种除了粮食作物、传统经济作物,还有瓜果蔬菜、中药等。其中仍以传统种植业为主要组成部分,结合辖区传统种植业特色及地势土壤性质、夏季仍以小麦为主。秋季多以经济作物为主,除了常见的花生、玉米之外,大豆、高粱都是较受家庭农场青睐。

据调研,家庭农场作为独立核算的经济体,在追逐利益最大化时会依据市场行情经营一些热门的非传统种植的经济作物,短期内经济作物大量生产可能会对粮食安全产生一些冲击,但是从市场供求对农产品价格的自动调节功能以及家庭农场主为获取长期稳定收益的角度来看,长远看对粮食安全影响不大。

2.农机具配臵情况。家庭农场主都是规模化经营,在进行

大面积的农业生产时,农业机械化的配臵和使用至关重要。据统计,被调查的65家家庭农场平均配臵各类农机具8台,总体来看基本满足家庭农场农业生产需求。原因如下:77%的家庭农场主由于其耕种土地面积适中,在耕种作业等农业生产活动中单纯使用自有农机具已满足生产需求,23%的家庭农场主由于其经营面积过大,在农业生产活动中使用自由农机具不能满足需求,需大量租用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农机具。从规模化生产经营角度来看,租用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农机具即节省了耕种作业成本,耕种作业技术水平较先进、较统一,有利于农作物的增产增收。

3.未来的发展方向。国家重视家庭农场的培育和发展,初衷是为了实现农业现代化,即农业机械化、化学化、良种化、水利化、电气化,农业科技化、产业化、商业化、专业化和社会化,以及农民知识化。综合全辖家庭农场经营模式呈现出一些特点;

一是大部分家庭农场的经营理念较为传统,薄利多种,低投入低回报,见效快,产业链短,科技附加值低,在实现农业现代化方面较为薄弱。全市3%的家庭农场种植农作物是仅以销售农作物种子、改良农产品为经营主要内容。

二是真正以实现农业现代化为目标的的家庭农场占比不大,目前仅10%的家庭农场由于其大规模的种植和匹配的农业机械,农场主的专业素质及远见卓识,明确将实现农业产业链、农业现代化、自产自加工自销作为发展目标。比如泌阳县郭集打磨山生态农业家庭农场,在实现农业规模化耕种、专业化作业、现代化

收割等方面较为突出,农业机械设备较为齐全,从种、收、仓储实现现代化管理。农场主表示继续深化产业链,成立农产品加工场,做到自产自销一条龙。

三是搭家庭农场的发展推动旅游业的发展。5%的家庭农场主发展家庭农场是为了实现种养殖相结合、将家庭农场发展为综合经营的新型农业生态园,旅游休闲的农家乐园,实现种养殖和旅游休闲共同发展。

四是更多家庭农场未来发展方向不明确。家庭农场大多今年春季刚刚注册、经营,各项基础设施都不完备,各项耕种也刚刚规模化,未来发展方向并不明确,家庭农场主仍在摸索过程中。

(五)收益差异化不大,政策补贴低覆盖

通过对家庭农场的实地考察调研,结合家庭农场的农业性质,家庭农场的经营发展所涉及的成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承包转让金、种子、化肥 、农药、灌溉等基础设施建设及使用、农机具购臵及维修、牲畜幼崽、饲料、动物防疫、牲畜棚圈建设及维护、日常水电、雇佣工人工资以及融资的借贷利息支付等等。家庭农场的收益就目前来看主要依靠一年两季的农作物收成。据广超家庭农场主介绍,夏季小麦的收益可以覆盖各项成本,秋季农作物的收益基本可以作为纯收入。

1.不同土壤条件的土地收益差异并不大。在收益方面,山区林地与平原耕地存在差别,但不是很大。山区林地虽产量低但承包转让价格也低,比如亩产量小麦700斤左右的土地,可换算为

亩收入700元左右,支付土地转让金500元左右,这样差价将近200元;而亩产量小麦1200斤左右的小麦,需要承担的土地转让金为800元,两者差价虽有相差,但山区林地流转面积较大,利薄地多受益多,平原耕地流转面积小,利厚地少影响收益。两种地势类型的家庭农场在其他人力成本、水电成本上面相差不大。

收益的差别主要来自秋季的经济作物耕种,由于地势的差别,对农作物品种具有选择性,不同的经济作物产量和单价有所不同,这也与农场主的农业技术知识挂钩。据统计,目前家庭农场主的年收入可达到1500-2500元/亩不等。家庭农场收益的提高有待于加强对家庭农场主的技能培训和管理培训,培养真正的专业农民,承担推动家庭农场的发展和实现农业现代化的重责。

2.政策扶持情况。据统计,30%的家庭农场主可以享受到政府及农业职能部门给予的一些补贴政策。比如泌阳的打磨山家庭农场,鉴于其成熟的规模化种植和规范化的管理,已经成为泌阳县家庭农场的典型案例,具有示范标榜效用,当地农业部门给予其较为全面的政策扶持,包括免费配臵种子、化肥、农药甚至大型的农业机械,节省了不少成本。个别家庭农场仅能享受其中的一项或几项政策补贴,比如广超家庭农场仅能享受农业机具、农药等的部分补贴,以及主要病种的生猪防疫。70%的企业目前还没有享受任何补贴扶持政策,这些家庭农场大都刚刚起步,还得不到政府的关注,本身农场主对农业政策不很了解,也没有积

极争取,个别县域政府和职能部门的不作为也是其中的因素。

目前能享受到的农业扶持政策主要是从扶持农业合作社、种养大户中套用的,真正针对家庭农场的扶持政策目前辖区并没有出台。大多家庭农场主渴求政府部门的各项扶持政策,包括财政、税收、粮食直补及用地方面。

(六)雇工情况及土地流转农户的收入途径

1.雇工情况。前期调研的65家家庭农场共吸纳劳动力2336人,其中家庭成员251人,平均参与家庭农场管理不到4人,占总劳动力人数的10.74%。非家庭成员雇佣人数2085人,占总劳动力人数的89.26%,平均雇用人数32人。其中长期雇工人数为256人,平均雇用人数4人,主要负责规模较大的家庭农场分片区管理工作,月工资平均达到2500元,这些长期雇工出了来自本地土地流转农户,还有家庭农场主的亲戚好友等,一些家庭农场基本上不雇长工经营,家庭农场以家庭的劳动力为主。

短期劳动力占绝大多数,主要是当地闲散妇女及50岁以上中老年人和专业机械师傅。主要从事农忙季节的收割归仓以及特殊时期的灌溉、施肥、喷洒农药,工时一般不长,麦收季节用工时间基本上在3至5天,秋收季节一般为30天至40天,雇用人员杂工每人每天60-120元,机收师傅每人每天200-300元。据了解,经营土地面积较大的规模化家庭农场更需要的是社会化服务,比如耕、种、播,一些农机合作社等组织。

2.土地流转农户的收入途径。家庭农场吸收劳动力的能力

并不强,由于农业专业化、现代化管理,农业耕种实现高科技和集约化,对用工人数要求越来越低。土地流转之后的农户在暂时失去了土地保障之后,其收入来源备受关注。妥善解决这部分村民的收入保障问题关系到了安定团结。据调查,当地65%的中青年村民外出务工;5%的经营个体工商户,自主创业;10%的被当地家庭农场雇为长期或短期劳动力,仍有一部分农户闲散在家,这一部分多为丧失劳动能力的老年人和尚未有劳动能力的孩子。

(七)融资途径有限,融资压力较大

据调查,家庭农场的发展基本处于刚刚起步,融资需求非常大,除了项目融资,还有季节性融资。项目融资期限要求较长,额度相对较大,季节性融资主要用于短期周转,一般不超过半年到一年,额度也相对较小。

1.银行贷款情况。由于家庭农场属于新型农村经济体,家庭农场主和金融机构极度缺乏沟通和对接,驻马店市对农村“三权三证”确认工作还没有开始,缺少相应的抵押物,金融机构本身贷款门槛相对高、手续复杂,农业保险缺失等因素导致目前金融机构对家庭农场的支持力度较小。前期调查的65家家庭农场资金需求在1亿元以上,在调查的65家家庭农场中,获得贷款的只有19家,占比不到30%,其中部分贷款还是家庭农场成立前种养殖大户个人贷款或者是企业贷款,如西平县文华家庭农场由西平县华康大福食品有限公司发起,于2013年5月31日在西平县工商局登记注册。法人代表胡文华,注册资本600万元,从

事种养殖业,主要为华康大福有限公司提供原料,其3600万元贷款全部为华康大福有限公司担保贷款。

也有金融支持比较好的家庭农场。比如西平县仁和乡志发家庭农场。2012年在当地人民银行的协调下,农发行为其提供500万元贷款,利率6%,当地农村信用社为其提供300万元贷款,当地村镇银行通过仓储抵押的形式为其提供300万元贷款,利率

8.4%,解决了该家庭农场资金周转困惑。2013年,扩大规模该农场急需2000-3000万元的资金支持,当地人民银行继续为其协调,目前和村镇银行探讨使用经营权抵押+仓储抵押的形式为其融资。

2.民间借贷情况。据统计,95%刚刚起步的家庭农场主承办和经营家庭农场的资金来源是自由资金和亲友借款。例如,正阳县军耕家庭农场从注册到目前经营共投资资金400多万,仅有30万元邮储银行贷款,贷款方式为房产抵押。目前该农场资金缺口达500万元,苦于没有银行可接受的抵押产品而无法申请贷款。个别经营较为成熟的前身为种养殖大户的家庭农场在融资方面因寻银行无果,只能转求民间高利贷,比如正阳广超家庭农场,就是通过经常有业务往来的收粮大户融资,但融资成本很高,年化息达到15%-20%。

因此,加快涉农金融机构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通过丰富抵押品、创新担保形式推出适合家庭农场的季节性金融产品对于推动家庭农场的发展壮大意义重大。随着家庭农场经营治理的

不断完善,未来在银行间债券市场直接发债融资也不是梦想。

三、家庭农场的区域经济、社会效益

以农业生产资源禀赋条件为依托的家庭农场经营模式,不仅能够积极引导农民适应市场需求合理调整农业生产结构,促进农民增产增收,推动农业现代化发展,对解决农村社会问题也有很好的正向意义。

(一)实现农业现代化,促进农业多样化发展

一是家庭农场使农业生态改善、农产品的安全有保障。当前,家庭农场机械化功能耕作率、收割率达到100%,机械化播种率为50%,农场设施农田率在50%以上,实现了沟、路、渠等设施配套,田容田貌整洁。家庭农场不再火烧农作物秸秆,而是当作改良土地结构的材料加以利用,农业部门出台秸秆粉碎返田补贴政策,有效增加了土地的有机物含量。家庭农场种植满负荷运转,无需引入大量外来务工,减少不规范种植。统一使用规范化肥、农药,使农产品安全得到保障。传统农业简单的耕作和大量运用化肥,使生态和食品安全受到破坏。现代农业注意生态保护、旅游度假、文化传承、生活休闲、观赏休闲。家庭农场还不能完全做到多功能开发,但在生态环境和食品安全方面已显示其优势。家庭农场以追求效益最大化为目标,使农业由保障功能向盈利功能转变,克服了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弊端,商品化程度高,能为社会提供更多、更丰富的农产品。

二是家庭农场可以进一步促进土地资源的优化配臵,可以进

一步激发农民的积极性、释放农业的潜力。家庭农场的经营特性明显,“家庭农场主” 必须按照企业管理模式来核算成本、加强管理、追逐利润,必须要适应市场、开拓市场,由于家庭农场实行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因而具备较强的市场竞争能力。家庭农场模式往往要涉及土地流转和集中,而在土地流转和集中的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循双方自愿和平等互惠的原则,即其他农民或村集体自愿把土地承包给“家庭农场主”,由“家庭农场主”支付合理的承包费,双方签订合同,约定承包的期限。在这种模式中,土地归村民集体所有的性质是不变的,向外承包土地的一方在合同到期后可以收回土地。因而,家庭农场模式并不会伤害农业的根基,也不会伤害其他农民和村集体的利益。

三是家庭农场能够实现粮食生产明显增收。2013年夏季,全

辖小麦产区实现面积、产量、产值三增的良好形势。种植面积 万亩,比上年增长 %,粮食总产量 万吨,比上年增长 %;总产值 亿元,比上年增长 。80%的优质小麦品种和先进栽培技术被家庭农场采用。2013年小麦生产取得全面丰收,主要是家庭农场占播种面积大多数,家庭农场平方面积种足种好,农民种粮积极性大幅提高,农业生产得到良好发展。

传统农业依赖资源的投入,现代农业靠的是科技投入,生物技术、信息技术、耕作技术、节水技术的应用,使农业由单纯以来资源转到依靠提高资源利用率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方向。家庭农场目前还达不到完全依赖高科技投入,但已大量开始运用节水

和耕作计算,已具有科级种田、促使粮食增产丰收的特点。

(二)增加农民收入,缓解农村社会矛盾

一是提高农村整体经济水平。农业生产过程是自然物质再生产和社会经济再生产的综合过程。实现农业生产规模化经营,不仅可提高农业生态系统的物质生产能力;而且可提高其经济生产水平,使系统的综合功能得到充分发挥。家庭农场的发展不仅提高农业生产的提高经济含量,也能够拓宽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就业门路,缓解农村剩余劳动力过多的压力,从而改善农村经济状况。

二是有效解决外出务工人员后顾之忧。随着农业机械化的发展,大量农民从土地中解脱出来,为改善生活水平,青壮年劳力纷纷外出打工,但是每年仍要在农忙两季回乡耕种,影响外出务工效率和收益。随着家庭农场的良好发展,外出务工人员不但可以获取稳定的土地承包转让收入,还可以安心务工,提高效率,从而促进增收。

三是有效缓解留守儿童、空巢老人等的社会问题。自从出现大量农民外出务工的社会现象,留守儿童的安全、教育问题以及空巢老人的思想、健康问题就备受关注。随着家庭农场的发展,首先越来越多的家庭农场主可以实现一家人朝夕相处,其次是其他外出务工人员因没有种收土地的后顾之忧,可以携带家眷安家他乡,照顾老人、孩子都比较方便。

四、阻碍家庭农场经营发展的因素分析

现阶段的家庭农场发展还处于初级阶段,各项政策较不完

善,各项制度尚未建立,市场对家庭农场的认可度尚浅,家庭农场主的综合素质水平也有限,因此阻碍家庭农场发展的因素方方面面。

(一)土地流转

凡是家庭农场成立必涉及土地流转,土地流转直接涉及流转双方利益,可在这方面的政策制度目前最为缺乏,成为家庭农场发展的第一道障碍。

一是土地确权上缺乏完整的政策支持。虽然中央提出5年时间基本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颁证工作,但在土地确权问题上,由于上级政策还没有一套完整的确权精神,农民在土地租赁上存在着观望等待的思想,签订合同期限上受到一定的制约。

二是存在农民惜地、土地分散零碎、互换调整难问题。目前,在大部分农村受传统观念影响,农民惜地意识很强,不愿意将手中土地流资,同时,由于近年来农村人口流动变化很大,但很多地方田地至今没有进行调整,农户承包地极其分散细碎,不利于流转发展规模经营。如上蔡县百尺乡瑞福祥家庭农场目前租赁土地有20多亩一块的,有40多亩一块的,难以形成大面积种植,不利于农场主管理,增加了土地经营成本。

三是缺乏土地流转政府平台和规范化流转合同。据调查,涉及流转农户土地的家庭农场在进行土地流转交易过程中基本没有土地流转政府平台,由双方自愿协调办理相关事宜。也没有规范的流转合同,主要表现形式为口头协议、书面协议等,主要以

农场主与当地有意愿出租土地村民或者当地政府部门协商,签订租赁承包合同形式进行土地流转,租赁费每年计付一次。如泌阳县7户家庭农场虽然与部分农户签订了合同,但也有相当部分仍是靠口头协议,没有签合同,农场主难以获得租期相对稳定的土地,一旦发生纠纷,容易影响农场主正常的生产经营。

(二)政策制度制约因素

虽然中央一号文件提倡鼓励发展家庭农场,但对于基层各职能部门家庭农场属于新生事物,对其在注册经营方面均没有建章立制,缺少对家庭农场的市场监督管理依据。政策扶持、农业保险针对性的政策尚未出台,有碍家庭农场健康持续发展。

一是注册、登记标准的不明确和不规范是家庭农场经营发展的门槛障碍。据统计,全辖暂无统一的注册标准,对注册要求的经营规模、注册资本金、注册人户籍及身份没有明确界定,各县区工商局依据当地农业部门制定的标准自行把控。如泌阳县对设立家庭农场条件主要基于两点,家庭农场主夫妻为农村户籍以及经营土地面积应在100亩以上。由于标准的不明确,西平县80多家“准庭农场主”积极申请家庭农场登记,只能排队等候,无明确答复,对家庭农场的持续发展带来不便利因素。

二是注册登记中缺乏严格的验资、审核管理方法。存在诸多没有真实土地流转背景的空壳家庭农场,仅注册名号,以备钻空子享受国家即将出台的针对家庭农场的补贴扶持政策,这些虚假的农场主以村干部及关系人居多,不利于家庭农场的健康发展,

有违国家倡导发展家庭农场的初衷。据调研,全辖仅有遂平县在注册家庭农场时要经农业部门现场审核,要求对租赁合同和土地规模的核实、审查。注册资本的核查仍是个难题,因为诸多家庭农场填报的注册资本多为土地预期收益等,不排除有虚报谎报。

三是针对性扶持政策的缺位和其他农业扶持政策的低覆盖。自从中央一号文件提倡家庭农场概念以来,各级各单位均很重视,农民的敏锐度也很高,但截至目前,尚未出台任何具有针对性的扶持政策,对家庭农场的发展有一定的抑制效用,影响家庭农场主的发展积极性。先前出台的农业补贴等扶持政策在具体落实过程中涉及部门过多,资金补贴额度诱人,不可避免成为一些官员为亲朋圈子争取的“肥肉”,不能落实到真正需要的农业主体身上,背离了国家支农的正确理念。

四是缺乏家庭农场的后续管理制度。家庭农场属于企业类型,它的经营发展也会影响到经济社会方方面面,比如食品源头的安全问题、农作物品种的选择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等。“民以食为天”,经注册的家庭农场经营着大面积关系国家粮食安全的耕地,是否真正达到有效利用,是否挪作他用,这些都需要一套严密的管理制度进行后续监管,使得家庭农场的发展不偏离农业本色。

五是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尚未健全。目前对于家庭农场的技术指导、农资农机、加工销售等农业社会化服务尚不完备,给家庭农场经营的产前、产中和产后服务带来诸多不便,主要表现在:

农机数量不足且组织化程度低,缺乏统一调度,收种矛盾比较突出; 有些地方放松了对家庭农场的服务,导致政策信息不通畅,病虫害防治不及时,影响粮食产量; 粮食烘干设备不足,晒场紧缺,不利于粮食及时交售,造成损失。

(三)融资途径有限,农业风险覆盖范围低。

现阶段家庭农场在实现农业现代化、集约化、专业化进程中、在推动农村经济发展中发挥的作用会越来越重要,从初期经营投资、中期耕种作业、产品仓储、未来扩大规模等方面都离不开资金。融资困境成为家庭农场发展的最大障碍。

一是银农对接严重不足。据统计,辖区真正获取金融机构贷款的家庭农场很少,资金额度也很小。只有前身为种养大户、且规模经营相对成熟的极少部分家庭农场,在人行、政府等部门的协调下可以通过银行满足融资需求,大部分家庭农场只能“望银兴叹”。分析原因如下:

1.借贷双方信息不对称。在还款能力方面,金融机构与家庭农场贷款人存在着明显的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一方面,家庭农场对自身的资产状况、项目的盈利能力、未来还款能力等有着准确的评价,它能够从自身的准确情况出发判断贷款合约是否对自己有利,而另一方面金融机构在此过程中处于信息劣势。他对家庭农场的资产状况并不了解,反而对家庭农场主的农民身份有所偏见和怀疑。家庭农场主由于对金融知识了解的局限性,在选择金融产品方面不能做到知己知彼。最终导致两个结果,金融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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