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1202安全管理体系评价与船长复查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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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体系评价与管理复查程序

1 目的和范围

1.1 本程序规定了公司安全管理体系评价与管理复查的要求和方法。旨在确保体系持续的符合性和有效性。

1.2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安全管理体系的评价与管理复查。 2 定义和缩写

本程序采用公司《安全管理手册》的有关定义和编写。 3 职责

3.1总经理负责主持安全管理体系的评价与管理复查工作。

3.2 指定人员负责组织安全管理体系的评价与管理复查工作,监控船长复查船舶体系运行情况,并督促责任部门实施纠正措施。

3.3 体系办公室负责拟定安全管理体系评价与安全管理复查的内容和要求,收集船舶复查报告和相关复查材料,负责评价和复查报告的发送、实施情况的验证等工作。

3.4 相关部门、船舶负责根据指定人员的安排参加安全管理体系的评价,并对评价决定实施纠正措施。

3.5船长负责组织船舶体系运行的复查,评估船舶体系运行的效果。轮机长和大副分别负责轮机部和甲板部的自查、控制,各自向船长报告不足之处。持证船员、水手长、机匠长等由船长视需要吸收其参加复查。

4 工作程序 4.1评价

4.1.1由指定人员组织对安全管理体系的有效性进行评价,评价每年至少一次,一般在公司接受主管机关外审前进行。 4.1.2评价内容包括:

a. 对年度内公司岸基部门和船舶内审情况进行的分析; b. 公司组织结构(包括人员的资源)的合理性; c. 公司体系文件对国内外有关法律、法规的符合性; d. 公司体系对达到目标的程度;

e. 年度内发生船舶滞留或事故险情、分析及调查的结果; f. 公司体系运行是否适应市场或社会要求和环境条件变化; g. 公司运行体系的结论等。

4.1.3指定人员根据评价结果,写出评价报告;

4.1.4 评价报告由体系办负责传达到体系内各相关部门和船舶,各相关部门和船舶组织内部传达并根据评价要求进行落实。

4.2管理复查

4.2.1总经理根据每年度评价结果或认为必要时,以及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况时,应实施安全管理体系的复查:

1. 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投诉或船舶滞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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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组织结构或安全环境保护方针发生重大更改时; 3. 经营范围扩大或改变、管理船舶种类的变化; 4. 体系文件的重大更改或全面换版; 5. 在外部审核前认为有需要时; 4.2.2复查的内容包括:

1. 内、外审结果及船长评审的结果; 2. 发生重大事故分析及调查的结果; 3. 船舶入级检验的建议和检验结果; 4. 运行SMS的结果;

5. 新规范或规定生效而引起SMS文件的修改; 6. 市场或社会要求和环境条件的变化情况; 4.3船舶复查

4.3.1 轮机长和大副对本部门每季度学习培训、设备维护保养、技能训练、关键性操作执行情况等方面进行自查一次,评估部门体系运行的实际效果,按SP1202TDC-B《船舶自查记录》格式做好记录,各部门的自查在船长复查之前完成。

4.3.2 船长应每半年或在离任前召开复查会议,提前一周通知相关人员。轮机长和大副汇报部门SMS实施和各自自查情况,然后由与会人员进行讨论,最后由船长做出总结评审意见,在会上通过后形成结论,填写《船长复查报告》报送体系办公室。

4.3.3 船长复查内容包括:

1.回顾及审议近期工作,包括培训、关键性操作实施情况、演习训练、设备维护保养、信息传递、文件管理等方面;

2. 上次复查的缺陷纠正和纠正效果情况进行评价; 3.PSC、FSC检查及安全知识技能培训等情况; 4.船长对安全管理体系的修改建议; 5.船舶运行体系的结论等。 4.4评价/管理复查工作程序 4.4.1公司评价/管理复查

4.4.1.1评价/管理复查以会议形式进行,由体系办公室根据指定人员指令组织召开,总经理主持会议;

4.4.1.2 体系办公室根据指定人员指示,拟定评价/管理复查内容,落实准备公司年度内审核、事故、船长复查报告等有关材料;

4.4.1.3参加评价/管理复查的人员为公司高层领导含指定人员,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其他指定的人员。相关船舶船长和部门长按照评价/管理复内容涉及到本船时应根据指定人员要求参加会议并在记录表上签名;

4.4.1.4 指定人员根据评价/管理复结论起草SP1202TDC-A《SMS有效性评价报告》/SP1201TDC-D《管理复查报告》,报总经理审批;

4.4.1.5 评价/管理复查报告批准后,由体系办公室负责下发相关领导及责任部门和船舶。

4.4.2船舶管理复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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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2.1 复查活动需做好签到和会议记录,评审结论按SP1202TDC-C《船长复查报告》格式做好记录,一个月内将报告及不符合纠正情况(需要时)报公司体系办公室。体系办公室对复查报告进行分析,提出意见和建议报指定人员审批,反馈船舶存档。船舶应保存一份完整资料备查。

4.4.2.2 对发现的不符合规定情况,按SP0901TDC《不符合规定情况的报告、调查、分析和实施纠正措施程序》处置,并附SP0901TDC-A《不符合规定情况报告及纠正措施表》。

4.4.2.3 体系办公室根据船长复查报告和纠正情况,认为体系文件有不适合船舶运转的内容需要修改的情况,上报指定人员审批按照文件修改程序进行修改。

4.5 评价/管理复查结论实施

4.5.1相关责任部门和船舶,应认真组织传达学习并记录,如果评价/管理复查结论中涉及部门或船舶需要整改的内容,各责任部门或船舶应在评价后的第一个季度内完成纠正并将纠正情况填入SP1202TDC-E《复查结果实施情况表》报体系办公室;

4.5.2 指定人员应组织体系办或其它岸基责任部门人员对落实情况进行验证,并将整改情况报总经理。

4.5.3 评价/管理复查结论涉及体系文件修改时,应按SP1101TDC《安全管理体系文件控制程序》修改要求执行。

5 记录和归档

5.1 体系办公室负责收集整理、保存评价和管理复查中所形成的相关资料和记录表。

5.2 责任部门和船舶对评价/管理复查结论的实施情况,应做好记录,进行收集、保存。

5.3记录表格内如填写不开,可另附页。 6 附录

6.1 SP1202TDC-A《SMS有效性评价报告》 6.2 SP1202TDC-B《船舶自查记录》 6.3 SP1202TDC-C《船长复查报告》 6.4 SP1201TDC-D《管理复查报告》 6.5 SP1202TDC-E《复查结果实施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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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MS有效性评价报告

SP1203TDC-A

日期: 年 月 日

主持人 参加人员: 本年度内审情况: 评价时间 本年度公司体系运行情况及组织机构合理性: 本年度公司体系对国内外有关法律、法规的符合性: 公司体系达到目标程度: 年度内发生船舶滞留或事故险情、分析及调查的结果: 公司体系运行是否适应市场或社会要求和环境条件变化: 公司运行体系的结论等。 总经理/指定人员批示: 指定人员: 总经理: 日期: (公司印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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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1202TDC-B

船舶自查记录

船名: 部门: 日期: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自查内容 部门人员外部和内部培训学习情况 岸基支持情况 部门人员的技能水平 应急训练与演习 设备维护保养 关键性操作的执行 关键性设备的测试 文书记录表格的填写 部门设备安全状况 接收外部检查情况 实施情况 13 参加人员: 自查结论: 部门长: 年 月 日 记录填写须知: 根据实际情况,部门可适当增加项目,重点对部门执行体系的顺畅情况进行评估,提出存在的问题和文件修改的建议。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elv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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