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章县卫计系统防震减灾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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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章县卫计系统防震减灾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设置目的

为了及时、有效预防和应对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的各种突发性地质灾害及安全事件,全面提高卫生计生部门应对各种突发性事件和抗风险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降低事件造成的损害,保障全县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赫章县卫生计生事业健康有序发展,按照《赫章县2015年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要求,结合卫生计生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依据《宪法》、《贵州省防震减灾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三)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十八届四中全会等为指导,

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和谐卫生计生”为目标,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分级负责、突出重点、攻破难点、保障安全、维护稳定”的方针,一旦发生紧急重大突发事件,各级医疗卫生单位能在第一时间获悉,以最快的速度,有条不紊地组织实施和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把突发地质灾害事

件的危害降到最低点,为维护全县社会和谐稳定贡献一份力量。

(四)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充分利用各级各类医疗卫生计生机构广大干部职工的有利条件,建立健全应对突发事件的有效机制,把保障全县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其他危害。

坚持预防为主、冷静应对。提高全县医疗卫生计生机构应对突发地质灾害事件的意识,让其充分认识到突发性地质灾害的不确定性和危害性,落实各项预防措施,做好应对准备工作,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部署、早落实,做到灾害产生时处理有序、思维清晰、不手忙脚乱、不惊慌失措、不人心惶惶。

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县卫生计生局统一领导卫生计生系统突发地质灾害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县直各医疗卫生机构负责第一时间处置临近本单位突发地质灾害事件,及时开展医疗救治,当事态扩大无法应对时要及时向县卫生计生局报告以便充分调动各医疗队伍进行合理及时处置,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突发地质灾害事件预防、应急处置工作的直接责任人。

坚持秩序规范、法制结合。严格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

规章,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推进卫生计生系统突发地质灾害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和法制化,建立健全科学民主的决策机制,制定完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运行机制,将平时管理和应急处理有机结合,提高预防和应对地质灾害事件的水平。 (五)地质灾害概念

是指在自然或者人为因素的作用下形成的,对人类生命财产、环境造成破坏和损失的地质作用(现象).如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裂缝、水土流失、土地沙漠化及沼泽化、土壤盐碱化,以及地震、火山、地热害等.

(六)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内可能预见或突然发生的各类严重、特别严重的突发地质灾害事件, 卫计系统各直属单位要制定本单位应急预案,各直属单位应急预案是本预案的组成部分。

二、组织机构 (一)领导小组

县卫生计生局成立地质灾害应急领导小组,由岳远春副局长任组长,陈大奎、孙宇、田浪、张丽君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卫计局,陈大奎兼任办公室主任,张仁波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二)应急指挥处理体系

地质灾害事件发生后,根据其性质、类别及严重程度,县卫生计生局成立应急处置指挥部,总指挥由岳远春副局长担任,各相关股室及医疗卫生机构为成员单位,对突发性地质灾害事件实行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调度,集中全系统力量和资源,负责地质灾害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指挥部应急办公室设在县卫生计生局,负责地质灾害事件信息的收集、分析,提出预警建议和应急处理措施,为指挥部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总指挥:岳远春(13885772926) 指挥全部工作

副指挥:陈大奎(13984472918)协调事件应急处理 张丽君(15902652004)负责安排医疗救治工作 杜 倩(15285683966)负责安排医疗救治工作

张仁波(18212719228)负责汇报、联系及事故善后处理

成员:

邱付文(15885858379)联系县医院救治工作 陶红林(15085391668)联系中医院救治工作 三、报告

(一)报告责任主体及程序

地质灾害事件发生后,临近的医疗机构应立即组织人员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认真排查人员伤亡情况,对伤员要及时采取行之有效的治疗方式,并在第一时间向县卫生计生局

报告,县卫生计生局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对突发性灾害进行处理,认为必要时,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应急办领导报告。

(二) 报告内容

报告的内容应根据掌握的灾情信息,尽可能详细说明地质灾害发生的地点、时间、伤亡和失踪的人数、地质灾害类型、灾害的规模、可能的诱发因素、地质成因和发展趋势和伤员救治情况等,并根据事态发展和处置情况及时续报,直到事态平息为止。

四、地质灾害事件的预警与应急响应 (一)预警启动

突发地质灾害事件实行三级预警制度。一般突发事件启动黄色预警;重大事件启动橙色预警;特大事件启动红色预警。根据不同级别的预警,采取相应的应急响应措施。

(二)应急响应

根据县政府批准的预警级别,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

1.一般突发事件应急响应。一般事件,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由发生地质灾害临近的医疗机构迅速组织人员救治,并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

2.重大和特大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对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者10人以上重伤,由县卫生计生局启动本级应急预案,立即安排县直医院做好伤员救治准备,开通“120”绿色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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