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民族大学法学院2012年在职研究生班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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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民族大学法学院2012年在职研究生班招生简章

广西民族大学是广西重点建设的两所大学之一,成为国家民委与自治区政府共建的唯一高等学校,以其培养广西各级领导干部特色被誉为“培养民族干部的摇篮”,具备开展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资格。广西民族大学法学院拥有有刑法学、诉讼法学以及法律硕士硕士学位授予点,学院长期从事在职研究生班办学,办学成绩喜人,社会资源丰富。为了适应广西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对高层次法律人才的需要,经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批准,我院面向全区招收地方性计划在职研究生班。

一、招生专业及主要课程

二、毕业条件与学位申请

(一)研究生班学员毕业条件:

(1)参加全国或者全区的外语和专业综合学科考试,达到毕业要求。

(2)参加广西民族大学研究生处组织的计算机科目考试和每学年至少一门的专业科目考试,达到毕业要求。

(3)其它课程考试成绩合格,取得规定学分。

达到以上要求,颁发由教育厅统一印制并验印的研究生班毕业证书,自治区教育厅承认获证者的研究生班学历。

(二)学位申请

符合以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条件的研究生班毕业生,可以申请全国通用的硕士学位,详见《广西民族大学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办法》(民大〔2009〕296号)。

三、学制

学制为2年,学习年限2—5年。

四、培养方式

培养方式采取在职学习与集中授课相结合,授课时数、要求与同专业硕士研究生的要求相同。

五、报名条件及方式

1、条件: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国民教育本科毕业, 原则上要求具有学士学位(详细录取工作以自治区教育厅2012年录取政策为准)。

2、报名时间:常年接受报名(最好在2012年7月31日前报名,以便今年录取)。

3、报名地点:广西民族大学法学院或指定教学点

4、报名时须提交的材料:(1)报名时须交验身份证、最后学历原件(有学位证书请提交证书原件)。(2)已填妥的《广西民族大学研究生班报名表》一式两份(每份表内均须附上身份证、最后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各一份,并粘贴近期一寸同底免冠照片各1 张,提交相片4张,(新一代身份证复印件须复印双面)。

七、录取

免试入学,由广西民族大学进行资格审查后报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审定择优录取。

八、学费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审批,学费每生每年6500元(两年);学费由学员凭区教育厅确定的学号到中国农业银行广西区内各营业网点缴费。教材费按实际使用的教材费用核算。

十、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大学东路188号(530006)广西民族大学一坡十栋102广西民族大学法学院继续教育中心。

2、联系电话:(0771)3262601(莫云老师)

3、广西警专针对《刑法学》设有教学点,电话0771-5614123(肖而立)

注:《广西民族大学研究生班报名表》下载网址: → 在职教育→研究生班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eku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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