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名师评选方案

更新时间:2023-09-15 16:47:01 阅读量: 资格考试认证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普兰店市第二中学名师系列工程实施方案

(试行稿)

为了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和学生喜欢的学校,推进教师队伍建设,促进学校的可持续发展和教师的专业成长,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实事求是、注重实效性的原则,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和成长规律,分阶段培养一批在教育教学一线发挥重要作用的教学专家、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保证学校健康持续发展,实现学生全面发展。

二、实施目的

学校本着“以教师发展为本和学校、教师、学生三位一体”的发展思路,在注重教师个人进行自我发展设计的基础上,把整体规划与分步实施相结合,启动 “名师系列工程”。这既对广大教师的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为每一位二中教师的专业成长搭建了新的平台。主要目的就是为适应学校发展这一新形势的要求,促进教师个人不断提高,进而实现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全面提升,从根本上保证学校发展目标的落实。

1、引领作用。名师的观点、措施、方法、教学策略、教学评价等得到同行认同,在一定程度上代表本学科的教育和教学水平,推动

学校及学科总体建设。

2、示范作用。名师对学生成长产生示范和影响作用,成为“学生喜欢的教师”。而且名师效应在社会上产生良好的影响,对学校的知名度的提高有很大的作用。

3、激励作用。名师的成长过程为自己设定了一种新的工作目标,增强教师自我发展的自信心和自强心。同时能起到带动整个教师队伍发展和提高的作用。

三、 “名师系列”培养目标

第一层级:青蓝工程(骨干教师的培养)

骨干教师,即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优良的教育教学业绩的教师。他们是学校教育教学和教科研工作的骨干力量,在实现“一年合格、三年胜任”的基础上,力争在具有五年以上教龄的中青年教师中培养一批教学骨干,使其数量占专任教师总数的15—20%。

第二层级:名师工程(品牌教师的培养) 1、学科带头人的培养

学科带头人,即学有专攻,教有专长,教育教学和教科研工作成绩优异的教师。他们是学校课程建设与教学改革、教科研的核心力量。要在具有高级职称教师中培养一部分学科带头人,使其数量占专任教师总数的5—10%。

2、特色教师的培养

特色教师,即在教育教学的某一方面有独到之处的教师。对于他们,“不求面面俱到,但求一点有特色”。这是教师教育教学个性的充

分展示,也是教师独特教育教学风格的反映。为尊重并发挥每一位教师的个性特长,挖掘每一位教师潜能,帮助其实现价值,设特色教师培养系列,使其数量占专任教师总数的1—5%。

3、教学专家的培养

教学专家,即在市内外学科领域具有广泛影响和知名度、能够把握课程与教学改革的方向、在学校课程开发和教学改革的实践中能担当重任的教师。他们是我校教师队伍整体形象的杰出代表。要精心培养,积极创造条件,在学科带头人中培养,争取达到校内专任教师总数的1—2%。

三、实施“名师工程”的基本原则

1、坚持面向一线、面向基层的原则。名师评选坚持在教学一线任教的教师中进行,激励推动教师以更好精神状态投身教育教学改革,形成良好的机制导向。

2、坚持德才兼备、注重业绩的原则。把德、能、勤、绩作为衡量名师评选的主要标准,严格选拔,严格控制,真正把教学方法先进、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在同行、学生及家长中有较高评价的教师选拔到名师队伍中来。

3、坚持公开选拔、公平竞争的原则。严格按照个人申请、资格认定、群众测评、领导小组评审的程序,按照评选标准要求对参评教师进行综合评定、择优选拔,真正给优秀师资力量提供脱颖而出的平台,提升我校教师队伍质量。

4、坚持动态管理、严格考核的原则。任职满一年的教师均可申

报第一层级:青蓝工程;任职满五年的教师均可申报第二层级:名师工程。名师评选实行定期评授,每届任期三年;届中每年进行一次职责和任务履行情况基本考核,对年度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名师”称号及相应待遇,确保名师队伍的质量,树立名师队伍良好形象。特别明确:开展特色教师评选,关注教师的学科特点,发挥教师自身特长发展,要做到宁缺勿滥。

四、“名师工程”的组织管理 名师工程领导小组 组长:王玫娟 副组长:单文联、栾丰义

成员:孙华宣、姜福贵、孙俊山、张静 五、评选范围

1.在编在岗专任高级教师、一级教师,工作五年以上,完成高中全过程教学工作。

2.获得校级以上的荣誉称号。

3.有三年以上的班主任工作经历。(特色教师除外) 4.教学教研实绩突出。

5.担任过教研组、备课组或课题组负责人有关职务,近三年承担过指导本校青年教师工作任务。(学科带头人、教学专家必备条件)

6. 教育教学成绩特别优秀者可破格评选。 六、职责和任务

凡自愿申请参加名师系列工程的教师,需无条件承担以下职责和

任务:

1、每学年在校内承担不少于1节的研讨课或示范课、观摩课的教学。

2、带头参加市级以上的课题研究,每学年撰写至少1篇有质量的论文,或在正式刊物上发表,或在市级(含市)以上业务主管部门或课题组举办的论文、案例等评比中获奖。

3、开展“名师带徒”活动,每位名师每学年带教不少于1人,指导每位徒弟上不少于1节的研讨课、撰写一篇有一定质量的教学设计、案例及教学总结或论文。每学年在组内或校内承担不少于一场的专题讲座或业务培训。

4、三年内开发1本适合学校学生实际的《学科达标测试》校本教材(可以与其他教师合作开发)。完成教育局、教研室和学校交给的其他有关业务指导或培训任务。

5、努力从事所教学科的教学改革和研究,承担校级以上1个研究课题,有研究方案,有扎实的研究过程,按期通过结题验收,并有结题报告,在校内外产生一定的影响。

七、评选程序和办法

1、申请时间定在每年11月份,提出申请后于次年11月份向名师系列培养工程领导小组报送名师系列考核条件中规定的所有材料,填写《考核卡》。以后每届评选以此类推。

2、根据自身发展情况,最多允许申报名师系列中的一个层级,填写《自我三年发展规划》,学校在教师申报的基础上对申报教师逐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ekth.html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