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轲刺秦王》集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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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轲刺秦王》集注

一、秦将王翦破赵,虏赵王,尽收其地,进兵北略地,至燕南界。 1.《古汉语常用字字典》:“破:③打败,攻克。《墨子?备梯》:‘有此必破军杀将。’《三国志?吴书?吴主传》:‘大破曹公军。’《旧唐书?黄巢传》:‘袭破忻州据之。’(袭击并攻占了忻州。)” 2.《现代汉语词典》:“尽:⑥<副>全;都:~是些杂事。”作“全”、“都”讲的副词“晋”用于动词性成分之前时,具体又有两种用法。一是指主语所代表的人或事物的全部,如《左传?昭公二年》:“周礼尽在鲁矣。”二是指宾语所代表的人或事物的全部,如孟郊《登科后》:“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尽长安花。”“尽是些杂事”的“尽”是第一种用法,“尽收其地”的“尽”是第二种用法。第二种用法的“尽”字,在翻译时一般要翻译为“把??全部??”,即翻译为“把”字句。“尽收其地”直译是“全部占

领了赵国的国土”,但这样翻译是不妥当的,应该译为“把赵国的国土全部占领了”。

3.北:名词作状语,向北,往北。

4.何建章《战国策注释》:“北略地:向北侵占土地。”张清常、王延栋《战国策笺注》:“略,掠夺,夺取。”《古汉语常用字字典》:“掠:抢劫,夺取。《左传?襄公十一年》:‘纳斥候,禁侵掠。’”“略:疆界。《左传?庄公二十一年》:‘王与之武公之略,自虎牢以东。③掠夺,夺取。《后汉书?班超传》:‘因纵兵钞掠。’《史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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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相国世家》:‘攻城略地。’”“掠”和“略”都有“掠夺”、“夺取”之义,二者是何关系?“掠”的本义是抢夺、夺取,一般用于财物、人员或名声。“略”的本义是划定土地的疆界,引申指侵略,也表示夺取,一般用于城邑、土地。(参谷衍奎《汉字源流字典》“掠”字条。)

二、太子丹恐惧,乃请荆卿曰:“秦兵旦暮渡易水,则虽欲长侍足下,岂可得哉?”

1.《古汉语常用字字典》“请:①请求。②谒见,拜见。《汉书?张汤传》:‘其造请诸公,不避寒暑。’③邀请。”“乃请荆卿”的“请”字,有的译为“请求”(人教版《教师教学用书》),有的译为“谒见”、“拜见”(薛儒章等《中学语文课本文言文语言分析》第六册)。

2.新课标本高中语文课本:“早晚就要渡过易水。旦暮,早晚,极言时间短暂。”人教大纲本《语文读本》(第一册):“很快就要渡过易水了。旦暮,早晚,极言时间短暂。”按:“旦暮”即“旦夕”。《现代汉语词典》:“旦夕:<名>早晨和晚上,借指短时间:危在~|人有~祸福。”“早晚就要渡过易水了”这一说法有歧义,“早晚”容易令人理解为“这事瞒不了人,早晚大家都会知道的”的“早晚”(这是副词的“早晚”,意思是“或早或晚”)。《语文读本》之注极当。《教师教学用书》译为“秦军马上就要渡过易水”,亦胜语文课本之注。

3.“则”是连词,连接“秦兵旦暮渡易水”和“虽欲长侍足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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岂可得哉”,“那么”之义。这个“那么”是“既然??那么??”的“那么”,是用在因果复句中表示结果的分句之前的“那么”。“则”字一般情况下都可译为“那么”,但是一般情况下的“那么”是“如果??那么??”的“那么”,是用在假设复句中表示表示结果的分句之前的“那么”。

4.欲:助动词,想要,打算。长:副词,长久,永远。“虽”字,王守谦等《战国策全译》译为“即使”,《中学文言文索引辞典》解为“即使”、“纵然”;刘耀林《战国策故事选译》、《教师教学用书》译为“虽然”。按:“虽欲长侍足下,岂可得哉”,是以“秦兵旦暮渡易水”为前提推出来的结论。前提是尚未实现的,因而结论也是尚未实现的,亦即“虽欲长侍足下,岂可得哉”说的是将来的事。综上,“虽”字应解为“即使”、“纵然”。

5.“可”是助动词,“可以”、“能”之义;“得”也是助动词,“可以”、“能”之义。“可得”属于同义词连用,相当于一个助动词,意思是“能”、“能够”、“可以”。“可得”之后省略了“为”之类的动词,意思是“做(得到)”。

6.哉:语气词,用于反问句句尾,可译为“呢”、“吗”。 三、荆卿曰:“微太子言,臣愿得谒之。今行而无信,则秦未可亲也。

1.“微”字和“微夫人之力不及此”、“微斯人,吾谁与归”的“微”相同。《战国策笺注》:“微:如果没有。”《语文读本》(第一册):“即使太子不说,我也要请求行动,微:假如没有。谒,请。” 《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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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策全译》:“即使没有太子的话,臣下也愿拜见您,请求行动。”按:是“即使没有太子的话”,还是“即使太子不说”,抑或是“如果没有太子的话”、“如果太子不说”?《古代汉语词典》:“微:无,没有。《国语?周语中》:‘微我,晋不战矣!’”《战国策注释》:“就是太子不提起,我也要向您请求。微:《小尔雅?广诂》:‘无也。’谒:《尔雅?释宫》:‘请也。’”按:“微”字即“无”、“没有”之义,有人说是副词,有人说是动词。因为这种“微”字经常用在表示假设的分句之前,所以往往要译为“如果没有”、“即使没有”。“如果??,那么??”和“即使??也??”都属于表示假设关系的关联词语,其区别在于前者表示假设与结果是一致的,后者表示假设与结果是不一致的,后者更强调“也”字之后的意思。从上下文意看,“微太子言”的“微”这里译为“即使没有”为好。又,这种“微”字之后都是紧接体词性的词语,因此“微太子言”的“言”不应视为动词,并非“说”义,而是名词,“话”的意思(“有言在先”的“言”)。

2.“愿”可用作助动词,“愿意”、“乐意”之义,表示说话者认为符合自己的心愿而同意做某事。如《木兰诗》:“愿为市鞍马,从此替爷征。”《隆中对》:“将军岂愿见之乎?”这种用法和意思的“愿”,现代汉语中依然保留着,如“我愿参加篮球比赛”的“愿”。除了这种意思和用法之外,古代的“愿”还有“希望”的意思,属于动词。如《出师表》:“愿陛下托臣以讨贼兴复之效。”《隆中对》:“愿诸君勿复言。”“臣愿得谒之”的“愿”,《中学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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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文索引辞典》解为“愿意”、“乐意”,但薛儒章等《中学语文课本文言文语言分析》第六册则解为“希望”。按:这里的“愿”字之后有助动词“得”。此“得”为“能够”、“能”之义,“愿得”即“希望能”;若解为“愿意”,则“愿得”讲不通。“希望”之后要接兼语,如下文的“愿足下更虑之”。这里的“愿”字之后省略了兼语“臣”(荆轲自指),可译为“自己”,或可不译出。 3.《战国策笺注》:“谒:请求。”《战国策故事选译》:“谒:报告。”《古代汉语常用字字典》:“谒:①禀告,陈述。《战国策?秦策二》:‘请谒事情。’(情:实际情况。)<引>报告,告发。《韩非子?五蠹》:‘楚之有直躬,其父窃羊而谒之吏。’(直躬:正直的人。)②请求。《左传?昭公十六年》:‘宣子谒诸郑伯。’(宣子向郑伯请求。诸:之于。)③拜见,请见。”按:“谒之”的“之”是代词,是就“秦兵旦暮渡易水??岂可得哉”之这一情况而言。《战国策注释》所注:“‘则虽欲’两句诗催促荆轲早日动身的意思。” “谒”的对象“之”即指早日动身赴秦行刺,故“谒”字应解为“请求”。

4.《古代汉语词典》:“行:①行走。??<引>前往。《诗经?秦风?无衣》:‘王于兴师,修我甲兵,与子偕行。’”“行而无信”的“行”即“前往”,这里指前往秦国。《战国策注释》:“行:《广雅?释诂》一:‘往也。’”而:转折连词,却,可是,但。《古汉语常用字字典》:“信:⑤信物。《史记?刺客列传》:‘今行而毋信,则秦未可亲也。’(毋:无,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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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现代汉语词典》:“未:<副>①没(跟‘已’相对):健康仍未恢复。②不:~便|~敢苟同|~可厚非。”“未可亲”即“不可亲”。亲:动词,亲近。这里是“接近”之义。《战国策注释》:“亲:《广雅?释诂》三:‘近也。’”“秦未可亲”的“秦”借指秦王。《战国策笺注》:“亲:接近。”

四、“夫今樊将军,秦王购之金千斤,邑万家。 1.夫:句首语气词,表示要发议论。

2.《古汉语常用字字典》:“购:①重赏征求,重金收买。《史记?项羽本纪》:‘吾闻汉购我头千金,邑万户,吾为若德。’《汉书?高帝纪下》:‘乃多以金购豨将,豨将多降。’??【辨】古代‘购’和‘买’不是同义词。购的东西往往不是商品,跟‘买’的性质不同。直到宋代,‘购’字也只能表示重金收买,跟‘买’还有区别。”(按:此“收买”即“收购”、“买进”之义。)《辞海》:“购:②悬赏征求。《史记?项羽本纪》:‘吾闻汉购我头千金。’”按:古之“购”实即“征求”、“收买”、“收购”、“买进”之义,只是特指以重金、重赏来“征求”、“收买”、“收购”、“买进”而已。

3.“购之”的“之”指代樊将军。“购之”即“重赏征求他”。“金千斤”可理解为“金一千斤”,亦可理解为“一千斤金”,但“邑万家”则必须理解为“万家邑”(一万人家的封邑),而不能理解为“邑一万家”(封邑一万家)。所以,“金千斤”、“邑万家”皆应理解为定语后置,相当于“千斤金”、“万家邑”。《战国策笺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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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邑万家,有万户人家的都邑。”又“购之”之后省略了介词“以”,是“拿”、“用”之义。“购之金千斤,邑万家”即“以金千斤,邑万家购之”。“金千斤”之后的逗号应换为顿号。

五、“诚能得樊将军首,与燕督亢之地图献秦王,秦王必说见臣,臣乃得有以报太子。”

1.《现代汉语词典》:“诚:②<副>实在;的确:此人~非等闲之辈。③<连>如果;果真:~如是,则相见之日可期。”“诚能得樊将军首”的“诚”是“如果”、“果真”之义。

2.《战国策注释》:“督亢(hàng沆):燕国南部肥沃之地。约当今河北省易水东北涿县固安一带。《说文解字》‘沆’字下段玉裁注:‘沆,通作‘亢’。’”《战国策笺注》:“督亢(gāng):古地区名,在今河北涿县东,跨涿县、固安、新城等县界,为燕国富饶地区。”《辞海》:“督亢(—gāng):古地区名。在今河北涿州市东,跨涿州、固安、新城等市县界。中有陂泽,周五十余里,支渠四通,富灌溉之利。战国时为燕国著名富饶地带。燕太子丹派荆轲献督亢地图,藏匕首于图中,谋刺秦始皇。北魏曾因旧迹修浚陂渠,溉田万余顷,今已涸废。”按:王延栋《战国策词典》读“亢”为gāng,可从。

3.“献秦王”的是“樊将军首与燕督亢之地图”,但是“得”的是却只是“樊将军首”,而非“樊将军首与燕督亢之地图”,因此“樊将军首”之后的逗号不能删掉(《战国策笺注》无此逗号)。可认为“与燕”之前省略了“樊将军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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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说见臣”三字,《教师教学用书》译为“高兴地召见我”,则“说”是“见”的状语,《中学语文课本文言文语言分析》第六册亦持此说。另,《战国策全译》译为“秦王一定会高兴见我”,这是将“说见臣”理解为“为见臣而说”,亦即因见我而高兴。按:以上两解均不当。“说见臣”宜理解为“因说而见臣”,即因为高兴而接见臣、一高兴便接见了臣。下文有“秦王必喜而善见臣”,亦即“因喜而善见臣”。

5.《战国策注释》:“臣乃得有以报太子:我才能有办法报效您。”《战国策笺注》:“言我才能有报效太子的机会。”以上二书释“乃”为“才”。另,《中学文言文索引辞典》等又释“乃”为“就”、“便”、“于是”。作为副词,“乃”可以表示动作行为在具备了一定条件之后才发生、出现。这种“乃”可译为“才”、“这才”、“才能”等。如蒲松龄《狼》:“方欲行,转视积薪后,一狼洞其中,意将隧入以攻其后也。身已半入,止露尻尾。屠自后断其股,亦毙之。乃悟前狼假寐,盖以诱敌。”副词“乃”还可以表示动作行为或事情前后相承。这种“乃”可译为“就”、“于是”、“便”等。如《陈涉世家》:“乃丹书帛曰陈胜王。”按:“秦王说见臣”是“臣乃得有以报太子”的前提条件,故“乃”字应解作才”、“这才”、“才能”等。

6.无以:可视为一个助动词,意思是“没有办法??”、“没有??的办法”、“不能??”等。“无”是“未有”,所以“无以”也可以说成“未有以”。和“无以”相对的是“有以”,即“有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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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办法”、“有可能??”、“能??”等。

六、太子曰:“樊将军以穷困来归丹,丹不忍以己之私,而伤长者之意,愿足下更虑之。”

1.两个“以”都是介词,因为。(《中学文言文索引辞典》) 2.今天的“穷困”的意思,是“生活贫穷,经济困难”,如“穷困潦倒”,亦即“贫穷”是其同义词。这里的“穷困”不同于今义,而是“走投无路”、“(处境)窘迫”、“(处境)困厄”之义。“窘迫”、“困厄”是其同义词。

3.《战国策注释》:“归:投靠。”“来归”即“前来归附”。 4.私:形容词,私人的,自己的。这里可认为是形容词活用作名词,指“私事”,即刺杀秦王一事。

5.《现代汉语词典》:“长者:①年纪和辈分都高的人。②年高有德的人。”《辞海》:“长者:①年纪大,辈分高的人。《孟子?告子下》:‘徐行后长者为之弟(悌)。’②指显贵者。《史记?陈丞相世家》:‘陈平家乃负郭穷巷,以弊席为门,然门外多有长者车辙。’③有德行者。多指性情谨厚的人。《史记?项羽本纪》:‘陈婴者,故东阳令史,居县中,素信谨,称为长者。’”本文的“长者”,是“年高有德的人”之义,指樊於期。 6.意:心情,情意。

7.人教版新课标本高中课本:“更虑之:再想想别的办法。更,改变。”《语文读本》之注同此。把“更虑之”翻译为“再想想别的办法”,又把“更”注释为“改变”,这是注、译相互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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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到底是“再”还是“改变”?“虑”是“想”、“想想”,这没问题,可是“之”怎么理解为指“办法”?总之,此注问题很多。《战国策注释》:“希望您另想别的办法。”《战国策全译》:“希望您另做打算。”《教师教学用书》:“希望您另外考虑对策吧!”以上诸书明确地将“更”解为“另”、“另外”。按:“更”的本义是“改变”、“更改”,读gēng,动词,如《商君书?更法》:“贤者更礼。”(更礼:改变旧礼制。)“更”又可以用作副词,用在动词前,表示动作行为的他转,可译为“另外”、“改”等。如《后汉书?班超传》:“更立元孟为焉耆王。”(更立:另立,另外立,改立。)《汉书?苏武传》:“子卿妇年少,闻已更嫁矣。”(更嫁:另嫁,另外嫁,改嫁。)这种用法的“更”,《古代汉语虚词词典》认为读gēng,而《古汉语常用字字典》认为读gèng。用作副词的“更”,还可以表示动作行为的重现,可译为“再”、“再次”、“重新”等,读gèng。如王维《送元二使安西》:“劝君更尽一杯酒。”(更尽:再喝,重新喝。)王之涣《登鹳雀楼》:“欲穷千里目,更上一层楼。”(更上:再上,重新上。)本文“更虑之”的“更”应该是表示动作行为他转的副词,燕太子丹的意思是希望荆轲考虑别的办法,而不是希望他多多考虑几次,所以解释为“另”、“另外”是很准确的。又,这种用法的“更”可以解为“改”,但是这个“改”不是“改变”的意思,而是“另”、“另外”之义,也属于副词,即今天“改嫁”的“改”。又如《搜神记?钩弋夫人》:“昭帝即位,改葬之,棺空无尸,独丝履存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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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葬:另葬,另外埋葬。)

七、荆轲知太子不忍,乃遂私见樊於期,曰:“秦之遇将军,可谓深矣。父母宗族皆为戮没。今闻购将军之首,金千斤,邑万家,将奈何?”

1.《现代汉语词典》:“不忍:<动>心理忍受不了:于心~|~释手~|卒读。”“太子不忍”的后面省略了用樊将军之首换取秦王的信任一事。

2.乃;于是,就,便。遂:就,便。“乃遂”、“遂乃”可连用,都是“于是就”之义。《史记?赵世家》:“赵盾患之,恐其宗与大夫袭诛之,乃遂立太子,是为灵公。”《后汉书?张衡传》:“安帝雅闻衡善术学,公车特征拜郎中,再迁为太史令。遂乃研核阴阳,妙尽璇机之正,作浑天仪,著《灵宪》、《算罔论》,言甚详明。” 3.私:暗地里,私下。“秦遇将军”是一个主谓短语,现在在主语“秦”和谓语“遇将军”之间加一个“之”字,目的是取消“秦遇将军”的独立性,使之不能单独作一个句子,而是作整个句子的一个句子成分(这里是作主语)。《古汉语常用字字典》:“遇:③对,对待。《商君书?定分》:‘吏不敢以非法遇民。’《汉书?季布传》:‘遇人恭谨。’”《战国策笺注》:“深,狠毒。”《战国策注释》:“《孟子滕文公上》注‘甚也’。厉害,残酷。”《战国策词典》:“深:⑥狠毒。”

4.《现代汉语词典》:“宗族:①同一父系的家族:~制度。②同一父系家族的成员(不包括出嫁的女性)。”本文“父母宗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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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族”与“父母”并列,故应是“同一父系家族的成员”之义,可译为“同族的人”。《战国策笺注》:“宗族:同族同宗的人。” 5.高中课本注谓“戮没”是“杀戮和没收”,“没”指收为奴婢。《战国策注释》:“没:《小尔雅?广诂》:‘灭也。’”《战国策笺注》:“为戮没:被杀害。”以上二书谓“没”字非“没收”之义,而是“灭亡”、“灭掉”之义,与“戮”同义。《战国策词典》:“戮没:犹杀戮。”

6.“将”字有“将要”、“即将”的意思,如《论语?述而》:“其为人也,发愤忘食,乐以忘忧,不知老之将至云尔。”“将”字还有“想要”、“打算”的意思,如《墨子?公输》:“公输盘为楚造云梯之械,成,将以攻宋。”“将奈何”的“将”是“想要”、“打算”的意思。《现代汉语词典》:“奈何:①<动>表示没有办法,意思跟‘怎么办’相似:无可~|~不得。②<代>疑问代词。用反问的方式表示如何:民不畏死,~以死惧之?③(-//-)<动>中间加代词,表示‘拿他怎么办’:凭你怎么说,他就是不答应,你又奈他何!”“将奈何”的“奈何”是第一种意思。

八、樊将军仰天太息流涕曰:“吾每念,常痛于骨髓,顾计不知所出耳!”

1.《古汉语常用字字典》:“太:③[太息]长叹。《史记?陈涉世家》:‘陈涉太息曰:嗟乎,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息:①呼吸。《论语?乡党》:‘屏气似不息者。’<又>叹息。史记?陈涉世家》:‘陈涉太息曰:嗟乎,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息”是“叹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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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息”是“长叹”,亦即“太息”与“息”有别。《辞海》:“太息:①大声叹气;深深地叹息。《离骚》:‘长太息以掩涕兮,哀民生之多艰。’②长呼吸。《素问?平人气象论》:‘呼吸定息,脉五动,闰以太息,命曰平人。’”《战国策笺注》:“太息:大声叹息。”《现代汉语词典》:“太息:<动>叹气。”《现代汉语词典》之解“太息”似不准确,应以《辞海》、《古汉语常用字字典》为准。 2.流涕:流泪。涕:眼泪,不是“鼻涕”。

3.“每”有“每每”、“常常”之义,副词,如《隆中对》:“每自比于管仲乐毅。”“每”作为副词,还有“每当”、“每次”等意思,如《出师表》:“每与臣论此事,未尝不叹息痛恨于桓、灵也。”“吾每念”的“每”是后一种意思和用法。《古代汉语词典》:“念:①思考,思虑。《史记?李将军列传》:‘将军自念,岂尝有恨者乎?’”“吾每念”的“念”字不是“惦念”、“想念”的意思,而是“思考”、“考虑”之义,即“想”。“念”后省略了宾语“之”,指代樊於期父母及同族之人皆为戮没,现在秦又悬赏捉拿他这件事。

4.“痛”是“痛恨”,《左传昭公二十五年》:“神怒民痛,无悛于心。”“痛”后省略了宾语“之”,指代秦王。“于”是介词,“到”之义。“痛于骨髓”即“痛之到骨髓”,亦即“恨之入骨”。 5.“所出”即“想出来的方面”,“不知所出”即“不知道想出来的方面”,亦即“想不出来”。

九、轲曰:“今有一言,可以解燕国之患,而报将军之仇者,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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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

1.一言:一句话,实指一种办法。《战国策笺注》:“言:建议、主意。”言:一句话叫一言。如“一言九鼎”。“报将军之仇者”的“者”字,有人说是语气词,这样,“有”的宾语就是“一言”;“可以解燕国之患,而报将军之仇”是进一步解说“一言”是怎样的。也有人说“者”是助词,“可以解燕国之患,而报将军之仇”是“一言”的后置定语,这样“今有一言,可以解燕国之患,而报将军之仇者”,就相当于“今有可以解燕国之患,而报将军之仇之一言”。

2.何如:即“如何”,属于倒装句中的宾语前置句。 十、樊於期乃前曰:“为之奈何?”

1.《古汉语常用字字典》:“前:①向前,前进。《战国策?齐策四》:‘齐宣王见颜斶,曰:“斶前!”斶亦曰:“王前!”’《史记?魏其武安侯列传》:‘及出壁门,莫敢前。’成语有‘勇往直前’。②前,与‘后’相对。《商君书?更法》:‘前世不同教,何古之法?’辛弃疾《清平乐?独宿博山王氏庵》:‘眼前万里江山。’”据此,“前”本来既可用作动词,又可用作名词。“乃前”的“前”是“走上前”、“前进”之义,有人视之为名词活用作动词,不当。 2.为之奈何:为之:对这件事。奈何:怎么办。

十一、荆轲曰:“愿得将军之首以献秦,秦王必喜而善见臣。臣左手把其袖,而右手揕其胸,然则将军之仇报,而燕国见陵之耻除矣。将军岂有意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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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以:连词,表示目的关系,来,以便。

2.“善”字用作副词,表示积极、完善地从事某种动作行为,可译为“好好地”、“很好地”等。如《鸿门宴》:“今人有大功而击之,不义也。不如因善遇之。”《与妻书》:“汝其善抚之,使之肖我。”

3.《古汉语常用字字典》:“把:①握,持,攥。《战国策?燕策三》:‘臣左手把其袖。’王充《论衡?顺鼓》:‘操刀把杖以击之。’”《古汉语常用字字典》:“揕:刺。《战国策?燕策三》:‘臣左手把其袖,而右手震其胸。’”

4.然则:本来“然则”是两个词,“然”是代词,“这样”、“如此”的意思,“则”是连词,“那么”、“就”的意思,所以“然则”即“这样,那么??”、“如此,那么??”。根据“然”指代的内容之不同,“然则”又有两种译法。如果“然”所指代的是既成的事实,“然则”应译为“既然这样,那么??”、“既然如此,那么??”;如果“然”所指代的是假设的情况或尚未实现的事实,“然则”应译为“如果这样,那么??”、“如果如此,那么??”。前者如《岳阳楼记》:“是进亦忧,退亦忧,然则何时而乐也?”后者如《战国策?秦策一》:“当是之时,随荆以兵则荆可举,举荆则秦民足贪也,地足利也;东以强齐燕,中陵三晋。然则是一举而霸王之名可成也,四邻诸侯可朝也。”因为“然则”两字经常连用,所以后来变成凝固形式,可认为是一个词,相当于“那么”,即使是相当于“这样,那么??”的“然则”,有时也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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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地译为“那么”。“然则将军之仇报”的“然则”属于第一种用法,但也可译为“那么”。

5.《现代汉语词典》:“陵:③欺侮;侵犯:~压。”

6.“岂有此理”的“岂”是副词,表示反问,可译为“难道”、“哪里”、“怎么”等。作副词的“岂”还有一种用法,即商讯、测度的语气,可译为“是不是”、“莫非”、“恐怕”等。如《庄子?外物》:“君岂有斗升之水谁而活我哉?”《三国志?蜀书?诸葛亮传》:“诸葛孔明者,卧龙也,将军岂愿见之乎?”“将军岂有意乎”的“岂”也属于后一种用法。另外,“其”也有表示揣度的用法,因此有人认为作“是不是”、“莫非”、“恐怕”讲的“岂”通“其”,这种说法不合适。

十二、樊於期偏袒扼腕而进曰:“此臣日夜切齿拊心也,乃今得闻教!”遂自刎。

1.《现代汉语词典》:“偏袒:袒护双方中的一方。”“偏袒扼腕”的“偏袒”不是今天“偏袒”的意思。“袒”是“袒露”、“裸露”的意思,“偏袒”是指露出一只臂膀。

2.《现代汉语词典》:“扼腕:<动>用一只手握住自己另一只手的手腕,表示振奋、愤怒、惋惜等情绪:~叹息。”“扼:用力掐住。” 3.《现代汉语词典》:“切齿:<动>咬紧牙齿,形容非常愤恨:~痛恨|~之仇。”“拊:拍。”“此臣日夜切齿拊心也”一句直译即“这件事臣日日夜夜咬牙捶胸”。这显然不成话。《教师教学用书》译此句为“这是我日日夜夜为之咬牙切齿、捶胸痛恨的事”。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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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意译,其中多加了一处“为之”、一处“的事”。

4.《中学语文课本文言文语言分析》第六册释“乃”为“这才”,却又把“乃今”译为“今天这才”,这是将“乃今”理解为“今乃”,显然缺乏理据。洪成玉《古汉语复音虚词和固定结构》说“乃今”是“副词性结构,表示时间,含有一个认识或一个行为进入一个新的起点的有意思,一般可对译为‘如今才’”,该书译此句为:“樊於期袒露右臂,用左手握住右腕,激动地上前说:‘这是我日夜痛恨难忘的事,如今才得以聆听教言。’”《战国策词典》:“乃今:而今,如今。”韩峥嵘《古汉语虚词手册》:“乃今:副词,表示事情发生或结束得晚,用在动词性谓语的前面,可译为‘才’。例如:故九万里则风斯在下矣,而后乃今将图南;背负青天而莫之夭阏者,而后乃今图南。(《庄子?逍遥游》)??【备考】‘乃今’通常是时间词,同‘而今’,可译为‘如今’。” 5.得:得以,能。教:教诲,指教。 十三、太子闻之,驰往,伏尸而哭,极哀。

1.闻:不是“听见”、“听到”,而是“听说”。之:代词,指樊於期自刎这件事。

2.“驰”的本义是“使劲儿赶马使之(驾车)快跑”。王力《古代汉语?古汉语通论(二十二)》:“春秋时代可能有骑马的事,但那只是极个别的情况。到了战国时代,赵武灵王胡服骑射,才从匈奴学来了骑马。后来骑马之风采渐渐盛起来的。”所以有时候“驰”是指使劲赶马使之拉车快跑,有时是指使劲赶马使之快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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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门宴》:“项伯乃夜驰之沛公军。”《教师教学用书》译此句为“项伯于是连夜骑马到沛公军营”,这表明项伯是骑马而去,并非驾马车。但是这个翻译将“驰”译为“骑马”却没有突出“驰”字“使劲赶马使之快跑”的意思,所以不甚准确。《教师教学用书》译“驰往”为“赶着马车跑去”,以“赶着马车跑”释“驰”,甚确。董琨等《同步大参考?语文读本第一册【文言文】》译“驰往”为“驱车飞奔前往”,以“驱车飞奔”释“驰”,亦确。 3.“伏尸”是“伏于尸”的省略,意思是“趴在尸体上”。“伏尸而哭”的“而”是连词,连接“伏尸”和“哭”,表示前后二者之间的修饰关系,可不译出。

十四、既已,无可奈何,乃遂收盛樊於期之首,函封之。 1.既已:已经结束,已经完毕。这里指樊於期自刎之事已经结束,亦即已成事实。“既”是副词,即“既往不咎”的“既”,“已经”的意思。又如《桃花源记》:“既出,得其船,便扶向路,处处志之。”“已”是动词,即“争论不已”、“有加无已”的“已”,是“结束”、“完毕”、“停止”的意思。又如《愚公移山》:“操蛇之神闻之,惧其不已也,告之于帝。”有的本子,“既已,无可奈何”作“既已无可奈何”。这样,“既已”属于同义副词连用,是“已经”之义。

2.洪成玉《古汉语复音虚词和固定结构》:“乃遂:副词连用,表示前一个行为发生后,随即就发生后一个行为,兼有后一个行为是前一个行为所导致的意思,相当于‘于是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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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收盛樊於期之首:即先收樊於期之首,然后又盛樊於期之首,也就是说动词“收”和“盛”共用一个宾语“樊於期之首”,这叫共宾。今天也有共宾现象,如“研究、解决这个问题”。“盛”即“缸里盛满了水”的“盛”,意思是“把东西放在容器里”。“盛樊於期之首”即把樊於期的脑袋放在容器里。

4.“封”即“封闭”的意思,动词。“之”指樊於期的头。“封之”即“封闭它”、“把它封闭起来”。“函”本来是“匣子”的意思,名词。《古汉语常用字字典》:“函:③匣子,套子。《战国策·燕策三》:‘荆轲奉樊於期头函,而秦舞阳奉地图匣,以次进至陛下。’”“函封之”的“函”字,《中学语文课本文言文语言分析》第六册说“匣”是名词活用作动词,意思是“装在匣子里”、“用匣子装”。《中学文言文索引辞典》视为名词作状语,意思是“用匣子”,这样,“函封之”即“用匣子封装起来”。《战国策注释》:“函封之:装在匣子里封好。”《战国策笺注》:“函封之:言装在匣子里封存起来。”这也都是视“匣”为名词活用作动词。按:装在匣子里并不就意味着封起来了,装在匣子里是第一步,封起来是第二步,所以“匣”字应视为名词活用作动词。《战国策词典》解“函封”为“用匣子盛而封之”,这也显然是将“匣”处理为名词活用动词。

十五、于是太子预求天下之利匕首,得赵人徐夫人之匕首,取之百金,使工以药淬之。

1.《古代汉语虚词词典》:“预:副词。用在动词前,表示动作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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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是预先发生、出现的。可译为‘预先’、‘事先’等。”按:此“预”即“预测”、“预报”、“预祝”、“预付”的“预”。 2.取之百金:“取之以百金”的省略。即以百金取之,用上百斤金买了它。取:取得,得到,这里指买到、买来。

3.“焠”是“淬”的异体字,现在以后者为正体字,故不应认为“焠”同(或“通”)“淬”。《古汉语常用字字典》:“淬:淬火,制作刀剑时,把烧红了的刀剑浸入水或其他液体中,急速冷却,使之硬化。王褒《圣主得贤臣颂》:‘清水淬其锋。’”按:“淬”字即“浸”、“浸泡”,“以药淬之”直译即“用毒药水浸它”。 十六、以试人,血濡缕,人无不立死者。乃为装遣荆轲。 1.以试人:以之试人。“以”是介词,“用”、“拿”的意思,“以”的后面省略了宾语“之”,指代匕首。“试”是“检验”、“试验”、“尝试”。“试人”不是检验人、试验人,而是检验匕首、试验匕首。但是“试”字前已有“以(匕首)”,所以“试人”也不能是检验匕首、试验匕首。“以试人”直译即用它来检验人,但这符合事实。实际上这句话可换成“试之人”,“之”是“试”的间接宾语,“人”是“试”的直接宾语,这样它就和蒲松龄《促织》“又试之鸡”句的结构一样了。“试之”即“检验它”,“试鸡”是“用鸡来检验”。同理,“以试人”的“试人”即“用人来检验”,“以试人”即“拿它用人来检验”。这太罗嗦,故可译为“用它来检验(杀)人”。

2.高中课本注“濡缕”为“沾湿衣缕”,可是什么是“衣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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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余知而无罪也。’也用作‘你的’,如‘而父’。④通‘如’。如果。《左传·襄公三十年》:‘子产而死,谁其嗣之?’⑤作语助。表承递。《论语·学而》:‘学而时习之。’《荀子·劝学》:‘玉在山而草木润,渊生珠而崖不枯。’⑥作语助。表转折。如:似是而非。《吕氏春秋·察今》:‘舟已行矣,而剑不行。’⑦作语助。表并列关系。欧阳修《醉翁亭记》:‘泉香而酒洌。’⑧作语助。用同‘以’。《孟子·尽心下》:‘由孔子而来,至于今百有余岁矣。’⑨作词助。用同‘然’。《史记·日者列传》:‘忽而自失。’○二(néng)②才能。《庄子·逍遥游》:‘德合一君,而征一国。’”在《荆轲刺秦王》中,“而”共出现了23次。“而为留待”、“图穷而匕首见”的“而”是《辞海》所谓“⑤作语助。表承递”;“今日往而不反者”、“而秦法”的“而”是《辞海》所谓“⑥作语助。表转折”;“而报将军之仇者”、“而右手持匕首揕之”的“而”是《辞海》所谓“⑦作语助。表并列关系”。另外,“荆轲和而歌”、“秦王环柱而走”的“而”表修饰关系,《辞海》未列出此种用法, 三十五、未至身,秦王惊,自引而起,绝袖。拔剑,剑长,操其室。时恐急,剑坚,故不可立拔。 1.“未至身”前省略了主语“匕首”。

2. 王力《古代汉语·常用词(二)》:“引:(一)开弓。《孟子·尽心下》:‘君子~而不发。’(发:射出去。)引申为延长。《诗经·小雅·楚茨》:‘子子孙孙,勿替~之。’(勿替:不废。)引申为牵引。《礼记·檀弓上》:‘兄弟之子,犹子也,盖~而进之也。’《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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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滕文公下》:‘~而置之庄岳之间。’(庄岳:齐都城中的地名。)又为伸长。《左传·成公十三年》:‘我君景公~领西望。’又为遥控。王勃《滕王阁序》:‘控蛮荆而~瓯越。’(二)向后退。《战国策·赵策三》:‘秦军~而去。’引申为离开。贾谊《吊屈原赋》:‘凤漂漂其高逝兮,固自~而远去。’”《战国策词典》:“自引:自己抽身。”则“引”即“抽”、“牵引”、“拽”的意思;但《中学文言文索引辞典》却解之为“避开”、“退却”,亦即“向后退”。按:“自杀”是“自己杀自己”,“自引”即“自己引自己”,故“引”应为及物动词,作“避开”、“退却”讲的“引”是不及物动词,所以应解为“抽”、“牵引”、“拽”。所谓“自己引自己”即自己把自己拽出来、自己把自己拉出来,亦即抽身。《战国策注释》:“自引而起:抽身跳起。”《战国策笺注》:“言自己抽身而起。” 3.“绝”即“断”、“断绝”之义,既可用作不及物动词,如“络绎不绝”,又可用作及物动词,如“绝缘”、“绝粮”。“绝袖”的“绝”是使动用法,使??断,亦即“弄断”、“拽断”。高中课文注译“绝袖”为“袖子断了”,这个翻译不准确。《战国策笺注》:“言挣断了袖子。《史记》及鲍本作‘袖绝’。”《战国策注释》‘绝袖:把袖子挣断了。’”

4.《古汉语常用字字典》:“室:⑤刀剑的鞘。《史记·春申君列传》:‘刀剑室以珠玉饰之。’《史记·荆轲传》:‘剑长,操其室。’” 5.《古汉语常用字字典》:“坚:①坚硬,坚固,结实。《韩非子·难势》:‘誉其盾之坚,物莫能陷也。’”“剑坚”的“坚”即“结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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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固”之义,指插得结实,亦即插得紧。 6.立:立即,马上,立刻。

三十六、荆轲逐秦王,秦王还柱而走。

1.《古汉语常用字字典》:“逐:①追赶,追逐。《左传·庄公十年》:‘遂逐齐师。’”

2.《古汉语常用字字典》:“还:③通‘环’。环绕。《汉书·食货志上》:‘还庐树桑。’(庐:房舍。树:种。)” 3.走:跑,逃跑。

三十七、群臣惊愕,卒起不意,尽失其度。而秦法,群臣侍殿上者,不得持尺兵;诸郎中执兵,皆陈殿下,非有诏不得上。 1.《古汉语常用字字典》:“起:③出现,产生。《荀子·天论》:‘上明而政平,则是虽并世起,无伤也。’”《现代汉语词典》:“意:③意料;料想:~外|出其不~。”《战国策笺注》:“言突然发生了出人意料的事。”《战国策全译》译此句为“仓促之间发生意想不到的事情”。以上二书是认为“不意”为动词短语活用作名词短语,指“不意之事”、“出人意料的事”,“不意”作“卒起”的宾语。《白话战国策》译此句为“事发仓促,出乎意料”,《教师教学用书》译为“事情突然发生,意料不到”。以上二书认为 “卒起”和“不意”是两个分句,这样,最好在二者之间加一个逗号。按:以上两种理解,应以后一种为当。后一种更强调群臣的“不意”,因为“不意”,所以才“尽失其度”。

2.《古代汉语词典》:“度:④常态,容度。《史记·刺客列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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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臣惊愕,卒起不意,尽失其度。’”《现代汉语词典》:“度:⑨人的气质或姿态:风~|态~。”《中学文言文索引辞典》解“度”为“态度”、“常态”,亦即《现代汉语词典》所谓“人的气质或姿态”。《现代汉语词典》:“失:⑤改变(常态):~声|~色|~神。” 3.“秦法”是名词短语,在句中作状语,按照秦法,依据秦国法律。

4.群臣侍殿上者:可理解为“群臣中侍殿上的人”,即“群臣”作“侍殿上者”的定语,“者”是代词。也可以理解为“侍殿上的群臣”,即“侍殿上”是“群臣”的后置定语,“者”是定语后置的标志。侍殿上:侍于殿上。 5.诸:众,许多。

6. 陈殿下:是“陈于殿下”的省略。“恐惧不敢自陈”的“陈”是“陈述”之义。“陈殿下”的“陈”。《中学文言文索引辞典》解为“陈列”、“摆开”,《中学语文课本文言文语言分析》解为“排列”,《战国策笺注》、《战国策注释》皆释为“列”,《战国策词典》解为“陈列”、“排列”、“就列”。按:“陈”有“陈列”、“摆开”之义,对象是东西而非人;这里说的是诸郎中,故译为“排列”。 7.非:副词,不。《古汉语常用字字典》:“诏:②诏书,皇帝的命令或文告。《史记·秦始皇本纪》:‘遵奉遗诏,永承重戒。’<又>皇帝下命令。《史记·文帝本纪》:‘于是诏罢丞相兵。’”“非有诏”的“诏”应该是名词。《中学语文课本文言文语言分析》(高中第六册)、《战国策笺注》均解为“皇帝的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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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八、方急时,不及召下兵,以故荆轲逐秦王,而卒惶急无以击轲,而乃以手共搏之。

1.这里的“方”,《战国策笺注》解为“正”,《中学文言文索引辞典》、《中学语文课本文言文语言分析》(高中第六册)解为介词,“当”、“在”的意思,《教师教学用书》译“方急时”为“当危急的时候”。《战国策全译》译“方急时”为“正是危机的时刻”,《白话战国策》译为“正在紧急关头”。这二书也都将“方”译为了“正”,不过一是“正是”,一是“正在”,而“正在”实即译“方”为“在”。按:作“正”解的“方”是副词,又有两种用法:一是表示动作行为正在进行,是“正在”的意思,如《狼》:“方欲行,转视积薪后。”一是“正好”、“恰好”的意思,如《史记项羽本纪》:“如今人方为刀俎,我为鱼肉。”《战国策全译实际上是将“方”解释为“正好”、“恰好”。作“当”、“在”讲的“方”是介词,如欧阳修《五代史伶官传序》:“方其系燕父子以组,函粱君臣之首。”《庖丁解牛》:“方今之时,臣以神遇,而不以目视。”从上下文来看,这里强调的是因为正处在危急之时,所以“不及召下兵”,重点不在于说当时是什么时刻。所以,这里的“方”只能能解为“当”、“在”。

2.《现代汉语词典》:“不及:<动>②来不及:后悔~|躲闪~|~细问。”

3.召:召唤,叫人来。

4.《战国策笺注》:“下兵:殿下的卫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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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任重、霍旭东《战国策选译》:“决:同‘诀’,诀别。” 8.“矣”字不能译为“了”,它是用于祈使句句尾的语气词,应译为“吧”。《战国策注释》:“请辞决矣:我请求就此告别吧。” 9.《战国策注释》:“仆:我,自我谦称。” 二十一、太子及宾客知其事者,皆白衣冠以送之。

1.“宾客知其事者”可直译为“宾客中知道这事的人”,“者”是代词,“??的人”之意;也可理解为定语后置句,即“知其事之宾客”,这样,“者”就是语气词。其事:那事,指行刺秦王之事。

2.“白衣冠”即“白色的衣服帽子”,都是丧服。“白衣冠”本是名词短语,这里活用作动词短语,“穿白衣,戴白帽”之意。《战国策注释》:“白衣冠:丧服。知其凶多吉少而难返,故穿丧服送行;同时也有激励之意。”《战国策笺注》:“白衣冠:??同时也是激励荆轲要不惜一死去完成使命。” 3.以:连词,表示修饰关系,可不译出。 二十二、至易水上,既祖,取道。

1.《辞海》:“上:○15边;畔。《论语?子罕》:‘子在川上曰:逝者如斯夫!’”“易水上”即“易水岸边”。

2.高中课本:“既祖,取道:祭过路神,就要上路。祖,临行祭路神,引申为饯行和送别。”这个注释的译句和注词相互矛盾,令人不知“祖”到底是“临行祭路神”还是“饯行和送别”。《战国策注释》:“祖:古代饯行的一种隆重仪式,祭路神后,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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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宴为人送行。故称饯行为‘祖道’。取道:上路。”《战国策笺注》:“祖,祭祀名。出行时祭祀路神。”据《战国策注释》,“祖”是饯行;据《战国策笺注》,“祖”是祭祀路神。《辞海》:“祖:⑦古人出行时祭祀路神。《左传?昭公七年》:‘公将往,梦襄公祖。’杜预注:‘祖,祭道神。’引申为送行。见‘祖送’、‘祖帐’、‘祖饯’。”按:“既”是“已经”、“??之后”,“祖”是动词,此处不应解为“祭祀路神”,应该解为“饯行”、“送行”。

3.《现代汉语词典》:“取道:<动>指选取由某地经过的路线:武汉,前往广州。”“取:③采取;选取:~道|录~。”《战国策笺注》释“取道”为“言上路”,与《战国策注释》之注相同。故此,“既祖,取道”的“取道”与今义不同。但《中学文言文索引辞典》解为“选取行经的路线”,则“取道”即今义。从下文看,荆轲等人尚未上路,故此“取道”径可解以今义。 二十三、高渐离击筑,荆轲和而歌,为变徵之声,士皆垂泪涕泣。 1.《古汉语常用字字典》:“筑zhú:古代乐器名。《史记·高祖本纪》:‘高祖击筑自为歌诗。’”《现代汉语词典》:“筑zhù(旧读zhú):古代弦乐器,像琴,有十三根弦,用竹尺敲打。”《战国策笺注》:“击:敲打、弹拨。”

2.“歌”是“高歌一曲”的“歌”,动词,“唱”的意思。《古汉语常用字字典》:“和:⑦跟着唱。《后汉书·黄琼传》:‘阳春之曲,和者必寡。’”《战国策注释》、《战国策笺注》均释“和”为“跟着唱”。《现代汉语词典》:“和:①和谐地跟着唱:曲高~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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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唱百~。”“和”是“跟着唱”,“歌”是“唱”,所以“和而歌”就应是“跟着唱而唱”,这根本不成话!这问题就在“和”的解释上。这种“和”准确地说应解释为“跟着??(唱或伴奏)”。苏轼《赤壁赋》:“客有吹洞箫者,倚歌而和之。”“倚歌而和之”即“随着歌曲的节拍跟着我吹奏起来”,“和之”即“跟着我(吹奏)”。“荆轲和而歌”即“荆轲和筑而歌”,直译即“荆轲跟着高渐离的筑声唱起来”。

3.《辞海》:“涕泣:哭泣。《汉书食货志》:‘于是农商失业,食货俱废,民涕泣于市道。’”单讲的话,“涕”是“流泪”、“落泪”;“泣”是“小声哭”。

二十四、又前而为歌曰:“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 1.《战国策注释》:“前而为歌:边前行边唱歌。”《战国策笺注》:“前:前行。为歌:唱歌。”按:“前”、“歌”皆有动词义,二者不应视为名词活用作动词。

2.《现代汉语词典》:“萧萧:<拟声>形容马叫声或风声等:马鸣~|风~兮易水寒。”《战国策笺注》:“萧萧:风声。” 3.寒:冷。

4.《中学文言文索引辞典》解“去”为“离去”、“走了”,但上海辞书出版社《先秦诗鉴赏辞典》译为“壮士一去呵再不回返”,这是认为句中之“去”即今义。按:《先秦诗鉴赏辞典》之说误。 二十五、复为慷慨羽声,士皆嗔目,发尽上指冠。

1.《辞海》:“慷慨:①意气激昂。如:慷慨陈词;慷慨就义。《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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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书·齐武王璌传》:‘性刚毅,慷慨有大节。’②胸襟开阔。《后汉书·冯衍传》:‘独慷慨而远览兮,非庸庸之所识。’③感慨;悲叹。《古诗十九首》:‘一弹再三叹,慷慨有余哀。’④不吝啬;大方。如:慷慨解囊。”《现代汉语词典》:“慷慨:<形>①充满正气,情绪激昂:~陈词。”“慷慨羽声”的“慷慨”即“充满正气,情绪激昂”、“意气激昂”之义,“慷慨羽声”即“激昂的羽声”。 2.《辞海》:“瞋目:瞪出或睁大眼睛。《庄子·秋水》:‘鸱鸺夜撮蚤,察毫末,昼出,不见丘山。’也以表示惊诧或愤怒。《国策·燕策三》:‘士皆瞋目,发尽指冠。’”《古代汉语词典》:“瞋目:睁大眼睛。《庄子·秋水》:‘鸱鸺夜撮蚤,察毫末,昼出,不见丘山。’特指发怒时瞪大眼睛。《史记·项羽本纪》:‘哙遂入,披帷西向立,瞋目视项王,头发上指,目眦尽裂。’又《苏秦列传》:‘于是韩王勃然作色,攘臂瞋目。’”据此,“瞋目”应为动词。高中课本注为“形容发怒时瞪大眼睛的样子”,则“瞋目”为形容词,误。

3.上:名词作状语,向上。指:动词。《现代汉语词典》:“指:④(头发)直立:发~。”《古代汉语词典》:“指:③直立,竖起。《史记·项羽本纪》:‘头发上指,目眦尽裂。’”《中学语文课本文言文语言分析》第六册:“‘上指’,向上竖起。‘指’,竖起,这里有‘掀’、‘冲’等意思。”

二十六、于是荆轲就车而去,终已不顾。

1.《中学语文课本文言文语言分析》释这里的“于是”为“在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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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即“于是”为两个词。王锡荣、韩峥嵘《白话战国策》则译此句为“于是荆轲登车而去”,则是视“于是”为一词。本文有两处“于是”,“于是太子预求天下之利匕首”之“于是”,《中学文言文索引辞典》解作今之“于是”,而“于是荆轲就车而去”的“于是”,《中学文言文索引辞典》则解为介宾词组,“在这个时候”之意。按:从上下文语意关系看,此处“于是”宜作两词看。

2.《古汉语常用字字典》:“就:①接近,靠近,趋向。《荀子·劝学》:‘金就砺则利。’《商君书·定分》:‘避祸就福。’”《现代汉语词典》:“就:①凑近;靠近:迁~|避难~易。②到;开始从事:~位|~业|~寝|~学|~职。”“就位”即“到自己的位置上”;“寝”是“寝室”,“就寝”字面意思即“到寝室”、“去寝室”。这里“就车”的“就”即“就位”、“就寝”的“就”。 3.去:离去,离开。

4.《古代汉语虚词词典》认为“终已”是由近义副词“终”和“已”复合而成的副词,用于谓语前,表示动作行为的最终结果。可译为“终于”、“始终”等。此处“终已”是“始终”的意思。顾:回头看,转过头看。

二十七、既至秦,持千金之资币物,厚遗秦王宠臣中庶子蒙嘉。 1.既至秦:到了秦国之后。既:??之后。

2.高中课本:“持千金之资币物:拿着价值千金的礼物。币,礼品。”“币”是“礼品”,“资”和“物”是什么意思?故此注不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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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国策注释》:“千金之资币物:价值千金的财币礼物。”这是释“资币”为“财币”,释“物”为“礼物”,各词皆释,较高中课本为准。然而什么是“财币礼物”?是“财币和礼物”吗?《战国策笺注》:“千金之资币物:价值千金的礼物。币物,财币货物。”此注未释“资”字,且释“物”为“货物”亦未当。(《现代汉语词典》:“货物:供出售的物品。”)是“资币”连读,还是“币物”连读?黄岳洲主编《新编中学语文教案》(高中第六册):“‘千金之资’是‘币物’的定语。币:礼品。古时玉、帛、圭、璧等统称币。”此以“币物”连读。《中学语文课本文言文语言分析》(高中第六册):“‘资币物’,等于‘资币之物’,指礼物。‘资’,指‘币’以外的财物。‘币’,帛,古人通常用作互相赠送的礼物。” 此以“资币”连读。《战国策笺证》:“〔按〕《文选·邹阳狱中上梁王书》注、《辨亡论》注引无‘物’字。”既然“物”字可无,则“币物”连读无疑。“币”的繁体是“幣”,其本义是“古人用作礼物的丝织品”,如《战国策·齐策三》:“请具车马皮币,愿君以此从卫君游。”由专指用作礼物的丝织品又引申为泛指用作礼物的玉、马、皮、帛等,如《周礼·小行人》:“合六币。”这里所谓“币物”即“礼物”之义,因为“币”有“礼物”之义,故“物”可略。“资”是“资财”、“钱财”之义。“千金之资”即“价值千金的资财”,“千金之资币物”即“价值千金的资财充当的礼物”或“价值千金资财的礼物”。综上,“千金”是“资”的定语,“千金之资”又是“币物”的定语,而“币物”是并列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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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

3.《古代汉语虚词词典》:“厚:副词。常用在动词前,表示动作行为进行的程度超过一般。可译为‘丰厚地’、‘多多地’、‘大大地’等。”该书所举例句如《新序杂事第二》:“晋文公出田逐兽,砀入大泽,迷不知所出,其中有渔者,文公谓曰:‘我若君也,道安从出,我且厚赐若。’”(若:你。)

二十八、嘉为先言于秦王曰:“燕王诚振怖大王之威,不敢兴兵以拒大王,愿举国为内臣,比诸侯之列,给贡职如郡县,而得奉守先王之宗庙。恐惧不敢自陈,谨斩樊於期头,及献燕之督亢之地图,函封,燕王拜送于庭,使使以闻大王。唯大王命之。” 1.为先言于秦王曰:即“为之先言于秦王曰”的省略,替他先对秦王说。为:介词,替,给。言于??曰:对??说道。 2.诚:副词,的确,确实,真的。 3.拒:抵抗,抗拒。 4.愿:希望。

5.《战国策笺注》:“举国,整个国家。内臣,内属之臣。”何谓“内属之臣”?不易解。《辞海》:“内臣:①国内之臣。《左传?僖公七年》:‘我以郑为内臣,君亦无所不利焉。’杜预注:‘以郑事齐,如封内臣。’②宫廷近臣。《春秋?隐公元年》‘祭伯来’孔颖达疏:‘天子内臣,不得外交。’③指宦官。《汉书?五行志上》:‘阙在司马门内,内臣石显之像也。’石显,汉元帝时宦官。”《辞源》:“内臣:(一)国内的臣僚。《左传?僖公七年》:‘我以郑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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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臣,君亦无所不利焉。’杜预注:‘以郑事齐,如封内臣。’《史记?一一七司马相如传》:‘邛、筰、冉駹、斯榆之君皆请为内臣。’(二)宫廷内的臣僚。(三)宦官,太监。”“举国为内臣”的“内臣”,《中学文言文索引辞典》解为“国内之臣”、“国内的臣僚”。按:“国内之臣”、“国内的臣僚”皆就人而言,而“举国”则不当称为“臣”、“臣僚”,故此处“举国”应指代“举国之人”,即“整个国家的人”,王守谦等《战国策全译》正是译此句为“希望让全国人都成为大王的臣民”。

6.比:并列,动词。“比诸侯之列”即“比于诸侯之列”,并列在诸侯的行列。

7.给:读jǐ,供给,供应。《辞海》:“贡:①献。古常指把物品进献给天子。②相传为夏代的租赋制度。《孟子?滕文公上》:‘夏后氏五十而贡。’”“职:⑤赋税;贡品。《周礼?夏官?大司马》:‘施贡分职。’郑玄注:‘职,谓赋税也。’《淮南子?原道训》:‘四夷纳职。’高诱注:‘职,贡也。’”《古代汉语词典》:“贡职:进献之物。《战国策?燕策三》:‘愿举国为内臣,比诸侯之列,给贡职如郡县。’《韩非子?存韩》:‘且夫韩入贡职,与郡县无异也。’”“贡:①进贡,向君主或朝廷进献物品。??<引>贡品,向君主或朝廷进献的物品。《史记?商君列传》:‘发教封内,而巴人致贡。’”按:“贡”、“职”都是名词,“贡品”、“进献的物品”之义。《战国策笺注》:“贡职:贡物、贡品。职,赋税、贡品。”高中课本之注解“贡职”为“赋税”,似误,因为“职”有“赋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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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义,而“贡”无此义。《战国策全译》正译此句为“像秦国的郡县一样进献贡品”。“给贡职如郡县”即“如郡县(一样)给贡职”,这可算是状语后置句。

8.而得:因而能够,因而得以。高中课本注释译“奉守”为“守住”,则“奉”即无义。《古代汉语词典》:“奉:⑦祭祀,供奉。《左传?昭公三十二年》:‘社稷无常奉,君臣无常位,自古以然。’(以:通‘已’。)《后汉书?顺帝纪》:‘陛下正统,当奉宗庙。’”按:此处“奉守先王之宗庙”的“奉”自当是“陛下正统,当奉宗庙”的“奉”,《中学文言文索引辞典》正是释“奉守”为“供奉守护”。《战国策词典》:“奉:⑨供奉,祭祀。(4次)‘寡人奉先君之宗庙,守社稷。’(137)”“奉守先王之宗庙”即“奉先王之宗庙”且“守先王之宗庙”。“宗庙”是“帝王或诸侯祭祀祖先的处所”(《现代汉语词典》)。一般说来,“宗庙”可以“守”,但却不能“奉”,“奉”的只能是祖先。这里说“奉先王宗庙”,大概是以“宗庙”代指“祖先”。 9.《战国策注释》:“自陈:亲自陈述。”

10.《现代汉语词典》:“谨:①谨慎;小心:勤~|恭~|~记在心|~守规程。②<副>郑重地:~启|~领|~具|我们~向各位代表热烈的欢迎。”《战国策笺注》:“谨:敬词,敬。”这里的“谨”,《教师教学用书》译为“恭谨地”,即取“①谨慎;小心”义。《中学文言文索引辞典》则解为“副词。表示郑重和恭敬”,亦即取“②<副>郑重地”义。按:“①谨慎;小心”是表示谨慎实施某一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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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行为,“②<副>郑重地”是表示说话人对对方的尊敬。(参看《古代汉语虚词词典》)这里是蒙嘉代表荆轲及燕王向秦王表示尊敬,故应解为“②<副>郑重地”。

11.“及”字,《中学文言文索引辞典》解为“连词,表示并列,可译为‘和’、‘以及’”。“及”、“和”、“以及”所连接的前后两项都必须是名词性成分,如“太子及宾客知其事者”,但“及献燕之督亢之地图”的“及”所连接的并非名词性的成分。《战国策词典》解“及”字,共有10义项,即赶上;至,到达;待,等到;涉及,牵连;比得上;来得及;介词,趁着;连词,犹和;当为‘交’;衍文。这是个义项用来解释这里的“及”都不合适。《词诠》:“及:(六)等立连词,与也。①时日曷丧?予及汝偕亡。(《书?汤誓》) ②每吴中有大徭役及丧,项梁为主办,阴以兵法部勒宾客及子弟。(《史记?项羽本纪》) ③李延年,中山人也,父母及身兄弟及女皆故倡也。(又《佞幸传》) ④匈奴右贤王怨汉夺之河南地而筑朔方,数为寇盗边,及入河南,侵扰朔方,杀略吏民甚众。(又《匈奴传》) ⑤三年冬,楚王朝。晁错因言曰:‘楚王戊往年为薄太后服,私奸服舍,请诛之。’诏赦,罚削东海郡。因削吴之豫章郡,会稽郡。及前二年赵王有罪,削其河间郡;胶西王卬以买爵有奸,削其六县。(又《吴王濞传》) ⑥将军曰:‘王苟以错为不善,何不以闻?及未有诏虎符,擅发兵击义国。以此观之,意非欲诛错也。’(又)⑦审如御史章,尊乃当伏观阙之诛,放于无人之域,不得苟免;及任举尊者,当获选举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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辜,不可但已。(《汉书?王尊传》)”《词诠》在“(六)等立连词,与也”这一义项之下所列举的例句,其中的“及”并非都是连接的名词性成分,而是谓词性成分,这样的“及”则应解为“且”、“而且”之类。关于“及”的这种用法,所见诸辞书多不涉及,但这确实是“及”字的一种用法。又如《赤壁之战》:“肃请得奉命吊表二子,并慰劳其军中用事者,及说备使抚表众,同心一意,共治曹操,备必喜而从命。”

12.《战国策笺注》:“拜送:敬送。拜,敬奉。”什么是“敬奉”?《辞海》、《辞源》、《古代汉语词典》均未收入“敬奉”。“汉典”收入了“敬奉”,其解释为:“1.真诚地奉行。2.恭敬地奉事。3.指恭敬地进献。”这三个义项用来解释“拜送”之“拜”均不可以,故所谓“拜,敬奉”的注释是缺乏依据的,不可从。按:《中学文言文索引辞典》释此“拜”为“一种表示恭敬的礼节”。王力《古代汉语?常用词(十)》:“拜:(一)一种表示敬意的礼节。古

人的拜是先跪下,头低到手,与心平。《左传?僖公三十二年》:‘卜偃使大夫~。’杜甫《新婚别》诗:‘妾身未分明,何以~姑嫜?’引申为谒见,拜见。《论语?阳货》:‘孔子时其亡也而往~之。’”所谓“拜送”就是“拜而送”,即“叩拜之后送出”。《中学语文课本文言文语言分析》

(高中第六册):“‘庭’,通‘廷’。”“拜送于庭”即“于庭拜送”,属于状语后置句;又,“送”后省略了宾语“之”,指代樊於期头和督亢之地图(《廉颇蔺相如列传》有“拜送书于庭”句)。 13.《古汉语常用字字典》:“使:①命令,派遣。《左传?桓公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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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郑伯使祭足劳王。’<又>使,让。《荀子?性恶》:‘使天下皆出于治。’<引>致使,以致。《诗经?郑风?狡童》:‘维子之故,使我不能餐兮。’③出使。《史记?韩非传》:‘乃遣非使秦。’<又>使者。《左传?成公九年》:‘兵交,使在其间可也。’”“使工以药淬之”的“使”是“叫”、“让”的意思。“使使以闻大王”中第一个“使”是“派遣”、“命令”的意思;第二个是“使者”、“出使的人”的意思。“使毕使于前”中前一个“使”是“叫”、“让”的意思;第二个是“使命”的意思。

14.“闻大王”的“闻”,《中学语文课本文言文语言分析》(高中第六册)认为是使动用法,“使??闻”,这里是禀告的意思。《古汉语常用字字典》:“闻:①听见。《诗经?小雅?何人斯》:“我闻其声,不见其身。”<引>听说。《商君书?更法》:‘臣闻之。’成语有‘闻所未闻’。<特>使上级听见,报告上级。《韩非子?五蠹》:‘令尹诛而楚奸不上闻。’”《辞海》:“闻:①听见。??③达;传报。《诗?小雅?鹤鸣》:‘鹤鸣于九皋,声闻于天。’《汉书?武帝纪》:‘举吏民能假贷贫民者以名闻。’”《辞源》:“闻:(一)听见。??(四)声所至,传布。《诗?小雅?鹤鸣》:‘鹤鸣于九皋,声闻于天。’《礼?玉藻》:‘凡于尊者有献,而弗敢以闻。’”据上可知,此种“闻”字径可解作“报告”、“传报”,不应视为使动用法。此处“闻大王”即“报告大王”。《战国策注释》:“使使以闻大王:特派使臣来禀告大王。闻:《吕氏春秋·审应览·重言》”高注‘知也’。又《淮南子·主术训》高注‘犹达也’。则犹言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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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

15.唯大王命之:这个“唯”就是“唯君图之”的“唯”。《古汉语常用字字典》:“唯:⑤??<又>句首语气词,表示希望。《左传?僖公三十年》:‘唯君图之。’(图:考虑。)”《战国策笺注》:“言愿大王指示。命,命令、指示。”“命之”的“之”,《中学语文课本文言文语言分析》(高中第六册)认为是“指上述的事情”。王力《古代汉语?常用词(十)》:“命:(一)动词。命令。《左传?

隐公元年》:‘~子封帅车二百乘以伐京。’又《僖公三十二年》:‘君~大事。’又名词。《左传?宣公二年》:‘弃君之~,不信。’《孟子?公孙丑上》:‘德之流行,速於置邮而传~。’”“命之”的“命”是动词“命

令”之义。用作动词的“命”之后可接表人的名词,如“子封”;也可接表事的名词,如“大事”。所谓“命大事”即“吩咐大事”、“指示大事”,这里“命之”即可理解为“吩咐这件事”。 二十九、秦王闻之,大喜。乃朝服,设九宾,见燕使者咸阳宫。 1.闻之:听说了这件事。闻:听说。之:代词,指蒙嘉所说的事。 2.《辞源》:“朝服:(一)君臣朝会时所着的礼服,如皮弁、玄端之类。”“乃朝服”的“朝服”属于名词活用作动词,穿朝服。 3.《辞源》:“九宾:古代朝会大典设九宾。九宾的说法不一:1.《史记?八一廉颇蔺相如传》:‘今大王亦宜斋戒五日,设九宾于廷,臣乃敢上璧。’《集解》引韦昭:‘九宾则《周礼》九仪。’ 按《周礼》郑玄《注》九仪为公、侯、伯、子、男也、孤、卿、大夫、士。2.《汉书?四三叔孙通传》:‘大行设九宾、臚句传。’ 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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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谦《补注》引刘攽 曰:‘宾谓传摈之宾。九宾,摈者九人。’传摈,在宾主之间传言。指九个接待宾客的人。3.《后汉书?礼仪志上?五供》‘大鸿臚设九宾,随立殿前’《注》引薛综:‘九宾谓王、侯、公、卿、二千石、六百石、下及郎、吏、 匈奴 侍子,凡九等。’指九种地位不同的礼宾人员。”“九宾”是九个或九等人。“设”本有“陈设”、“设置”之义,这里应译为“安排”。 4.“见燕使者咸阳宫”,“使者”之后省略了介词“于”。 三十、荆轲奉樊於期头函,而秦舞阳奉地图匣,以次进。 1.《汉字源流字典》:“奉:本义①为捧禾祭献神祖。引申指②恭敬地捧着,拿着:楚人和氏得玉璞楚山中,~而献之厉王。此义后作‘捧’。参见捧。??又引申指⑤恭敬地献上:令军中无得掳掠,所过,百姓皆~牛酒迎劳|贡~|~送。又引申指⑥供给,供养:天之道,损有余以~不足;人之道则不然,损不足以~有余|供~|侍~|~养。又引申指⑦送给:秦违蹇叔,而以贪勤民,天~我也|然则诸侯之地有限,暴秦之欲无厌,~之弥繁,侵之愈急。??由供给,又引申指○19用度,待遇: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为之??又特指○21俸禄:位尊而无功,~厚而元劳,而挟重器多也。此义后作‘俸’。参见俸。由献上,又用作22敬词,用于自己的行为涉及对方时:~告|~劝|~ 陪|~ ○

还。”按照《汉字源流字典》之说,“奉”在“恭敬地捧着,拿着”这一意思上“后作‘捧’”,则“奉”、“捧”应视为古今字,即可以说“奉”同“捧”。《古汉语常用词源流辞典》:“奉:《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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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承也。从手,从廾(gǒng),丰声。’张舜徽注:‘古无轻唇音,奉字古读如捧,即捧字也。后人失其读,因别造捧字耳。奉已从手,乃复旁加手旁。’本义是捧。《史记·项羽本纪》:‘沛公奉卮酒为寿。’”贾延柱《常用古今字通假字字典》:“奉同捧:奉音pěng。奉由两手捧着,引申为进献,送的意思。??《战国策·燕策三》:‘荆轲奉樊於期头函,而秦舞阳奉地图匣,以次进。’(荆轲捧着装有樊於期头的盒子,秦舞阳捧着装有地图的匣子,按次序走上前去。)《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秦王坐章台见相如,相如奉璧奏秦王。’(秦王坐在章台宫接见蔺相如,蔺相如捧着宝璧进献给秦王。奏,送上。)’捧,进献‘义,后来加义符‘手’写作‘捧’。”以上二书明确说明,“奉”、“捧”为古今字。《辞海》:“奉fèng:①捧。《韩非子?和氏》:‘楚人和氏得玉璞楚山中,奉而献之厉王。’⑧通‘俸’。俸禄。”这里明确说明“奉”通“俸”,而二字实为古今字。依此,则应注“奉”通“捧”,但诸多辞书多不注,大概因为“捧”字出现较晚,古籍中大多用“奉”字。

2.以次进:依次前进,按照次序往前走。以:介词,按照,依照,依据。《战国策注释》:“以次进:荆轲为正使在前,秦舞阳为副使在后,按照这个次序前进。”《战国策词典》:“次:②顺序。(1次)‘荆轲奉樊於期头函,而秦舞阳奉地图匣,以次进。’<439>” 三十一、至陛下,秦武阳色变振恐,群臣怪之,荆轲顾笑武阳,前为谢曰:“北蛮夷之鄙人,未尝见天子,故振慑,愿大王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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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之,使毕使于前。”

1.《战国策注释》:“陛下:宫殿的台阶下。”《辞海》:“陛下:对帝王的尊称。《史记?秦始皇本纪》:‘今陛下兴义兵,诛残贼,平定天下,海内为郡县,法令由一统,自上古以来未尝有,五帝所不及。’蔡邕《独断》卷上:‘谓之陛下者,群臣与天子言,不敢指斥天子,故呼在陛下者而告之,因卑达尊之意也。’”“陛:帝王宫殿的台阶。《国策?燕策三》:‘秦舞阳奉地图匣,以次进至陛下。’”《古代汉语词典》:“陛下:①宫殿的台阶下。《吕氏春秋?制乐》:‘臣请伏于陛下以伺候之。’《后汉书?刘盆子传》:‘诸三老、从事皆大会陛下。’②对帝王的尊称。”“陛”的本义是台阶,引申为特指帝王宫殿的台阶。“陛下”的“陛”是“帝王宫殿的台阶”之义,“陛下”的本义是“宫殿台阶的下面”,引申为对帝王的尊称。

2.色变:变了脸色。《战国策词典》:“振恐:恐惧。”“振恐”与“燕王诚振怖大王之威”的“振怖”、下文“故振慑”的“振慑”同义,即震惊恐惧。振:通“震”。

3.怪:这个“怪”和“固以怪之矣”的“怪”意思和用法都一样。许多人认为这种“怪”是形容词的意动用法,意思是“觉得??奇怪”。这种说法是否正确?据《汉字形义分析字典》,“怪”的本义是“奇怪”、“奇异”、“不平常”,形容词,亦即“怪事”、“怪模怪样”的“怪”。如《水经注?江水》:“绝巘多生怪柏。”又引申为“奇怪”、“对??感到惊奇”、“觉得??奇怪”,动词,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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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大惊小怪”的“怪”。如《荀子?天论》:“怪之可也,而畏之非也。”《后汉书?张衡传》:“京师学者咸怪其无征。”“群臣怪之”的“怪”即“对??感到惊奇”、“觉得??奇怪”、“奇怪”,属于动词。“怪之”的“之”是代词,指代“秦武阳色变振恐”这件事,“怪之”即“觉得这件事很奇怪”。综上可知,“怪”本来就有动词义。虽然这种意思是由“怪”的意动用法发展而来的,但既然它已经作为一个义项出现在辞书之中,就不应认为是形容词的意动用法。(这就像现代汉语中的“端正”一词一样。)上述两种意思的“怪”都可解释为“奇怪”,这是因为现代汉语中的“奇怪”一词既可作形容词,又可作动词。

4.前为谢曰:走向前道歉说。前:动词,走向前,前进。不必视为名词活用作动词。谢:道歉,谢罪。为:和“嘉为先言于秦王曰”的“为”相同。其后省略了宾语“之”,指代秦舞阳。《战国策笺注》:“前为谢:走向前去替秦舞阳谢罪。”

5.北蛮夷之鄙人:《辞海》:“蛮夷:旧时泛称四方的少数民族。《管子?八观》:‘宪令著明,则蛮夷之人不敢犯。’”《古代汉语词典》:“鄙人:①鄙野之人。《左传?哀公七年》:‘曹鄙人公孙强好弋,获白雁,献之。’《史记?刺客列传》:‘荆轲顾笑舞阳,前谢曰:北蕃蛮夷之鄙人,未尝见天子,故振慴。’ ②鄙陋无知的人。《吕氏春秋?异宝》:‘以和氏之璧与百金以示鄙人,鄙人必取百金矣。’ ③自称的谦词。马中锡《中山狼传》:‘且鄙人虽愚,独不知狼乎?’”本文“鄙人”理应与“北蕃蛮夷之鄙人”的“鄙人”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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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什么是“鄙野”?《古代汉语词典》、《辞海》均未收入,《辞源》之解为:“鄙野:(一)乡野之地。(二)粗野。”《古代汉语词典》所谓“鄙野之人”的“鄙野”一定是“乡野之地”的意思,否则,所谓“鄙野之人”也就是“鄙陋无知的人”了。此所谓“鄙野之人”,亦即《辞源》所谓“边鄙之人”、《辞海》所谓“居住在郊野的人”、《中学文言文索引辞典》所谓“边鄙的人”。另,此文“北蛮夷之鄙人”的“鄙人”,《中学文言文索引辞典》解为“鄙陋的人”,亦即《古代汉语词典》所谓“鄙陋无知的人”、《辞源》所谓“鄙陋之人”、《辞海》所谓“鄙俗的人”。《战国策笺注》亦注“鄙人”为“鄙陋之人”、“没有见识的人”。按:“北蛮夷之鄙人”的“鄙人”之前已有表示地点的词语“北蛮夷”,故“鄙”不应再理解为表示地点的词语(如“乡野之地”等),因此此处“鄙人”应解为“鄙陋之人”、“没有见识的人”。 6.未尝:不曾,未曾。尝:副词,曾经。

7.振慑:《战国策词典》解作“震惊恐惧”。按:“振”亦通“震”。 8.少:副词,稍,略微。读上声,不读阴平声。《辞海》:“假借:①借。《南史?袁峻传》:‘家贫无书,每从人假借,必皆抄写。’也指不是自己本有的;窃取的。如:假借名义;不容假借。②宽假;宽容。《三国志?蜀志?魏延传》:‘唯杨义不假借(魏)延,(魏)延以为至忿,有如水火。’”《古代汉语词典》:“假:⑧宽容。《管子?小问》:‘假而礼之,厚而勿欺,则天下之士至矣。’” 9.使毕使于前:是“使之毕使于前”的省略,又是“使之于前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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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的倒装。第二个“使”字,《中学文言文索引辞典》解为“使命”。查《古汉语常用字字典》、《古代汉语词典》、《辞海》,“使”并无“使命”之义。又,“毕”是动词,“完成”、“完结”之义,亦即“毕其功于一役”“毕业”的“毕”,“完成”、“完结”之后本可带谓词性宾语,故此处第二个“使”应解为“出使”,动词;“毕使”即“完成出使”。

三十二、秦王谓轲曰:“起,取武阳所持图!”

1.谓??曰:对??说道。谓:对??说。曰:相当于“对??说道”的“道”。

2.起:起身,站起,起来。《庄子?齐物论》:“曩子坐,今子起。” 三十三、轲既取图奉之,发图,图穷而匕首见。

1.《战国策笺注》解“既”为“即”、“便”,《中学文言文索引辞典》解为“已经”、“??以后”。《战国策词典》的解释是:“既:(3)即,便。表示前后两件事紧相衔接。”按:以前解为宜。《战国策注释》:“奉之:把地图献上。”之:代词,它,指地图。 2.《战国策注释》:“图穷:地图展到尽头。穷:《淮南子·修务训》高注:‘尽也。’见:同‘现’,露出。”“穷”即“无穷无尽”、“理屈辞穷”、“日暮途穷”的“穷”,动词,穷尽,到尽头。“图穷而匕首见”一句后来演化为成语“图穷匕见”。《现代汉语词典》:“图穷匕首见xiàn:战国时,??比喻事情发展到最后,真相或本意露出来了。也说图穷匕见。”

三十四、因左手把秦王之袖,而右手持匕首揕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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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因:于是,便,就,因而。《古汉语常用字字典》:“因:⑤副词。于是,就。《史记?高祖本纪》:‘秦军解,因大破之。’”(《古代汉语词典》亦解为“副词。于是,就”。)

2.《辞海》:“之:①前往。《孟子·滕文公上》:‘滕文公为世子,将之楚,过宋而见孟子。’又《告子下》:‘先生将何之?’②至;直到。《诗·鄘风·柏舟》:‘之死矢靡它。’③此。《诗·周南·桃夭》:‘之子于归。’④他;它。《礼记·檀弓下》:‘闻之死,请往。’《论语·卫灵公》:‘众好之,必察焉;众恶之,必察焉。’⑤作语助,犹‘的’。如:星星之火。《论语·公冶长》:‘夫子之文章,可得而闻也。’又用于句中,使一句之用如同一词。《孟子·梁惠王上》:‘然则一羽之不举,为不用力焉。’⑥犹‘于’。《大学》:‘人之其所亲爱而辟焉。’朱熹注:‘之,犹于也;辟,犹偏也。’⑦犹‘焉’。于此。《礼记·中庸》:‘草木生之,禽兽居之,宝藏兴焉。’⑧犹‘与’。和。《左传·文公十一年》:‘皇父之二子死焉。’⑨犹‘是’。助词。作为宾语前置的标志。《论语·为政》:‘父母唯其疾之忧。’朱熹注:‘言父母爱子之心无所不至。,唯恐其有疾病,常以为忧也。’⑩作语助,无义。《孟子·梁惠王下》:‘天油然作云,沛然下雨,则苗浡然兴之矣。’”“秦王之袖”的“之”,即《辞海》所谓“作语助,犹‘的’”;“右手持匕首揕之”的“之”,即《辞海》所谓“④他;它”(这里是“他”,指代秦王)。

3.《辞海》:“而:○一(ér)②通‘尔’。汝;你。《左传·昭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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