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水黎族自治县

更新时间:2023-12-06 13:35:01 阅读量: 教育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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陵水黎族自治县

农药监管平台项目建设实施方案

为了全面推进农药管理新体制,加快农药监管平台建设,规范农药经营行为,提高农药经营主体服务能力,进一步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确保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海南经济特区农药管理若干规定》、《海南省冬季瓜菜质量安全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省农药经营体制改革的相关文件和《陵水黎族自治县农药体制改革方案》(陵府办〔2012〕132号)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质量安全为保障,以农药经营体制改革为依托,加快农药监管平台建设,全面推行农药管理新体制,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构建新型农资长效监管机制,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工作目标

在全县建立农药监管平台,使我县农药执法监管机构和现有的117家农药零售经营店在农药监管平台上,实现农药监管“信息数据化、购销实名化、监管实时化、服务网络化”的管理目标,从源头上确保我县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

时间要求:7月至8月底完成。

三、建设内容 (一)操作培训

开展农药监管平台系统使用操作培训,邀请专家进行系统操作培训,采取集中和逐个授训等培训方式,对农药零售经营店的上岗人员进行系统培训,确保我县农药零售经营店的上岗人员掌握操作农药监管平台系统。

(二)平台建设

包括购置设备、安装软件、调试使用。 (三)实名购销

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农药监管平台建设,农药购买者必须要持本人身份证在本县的农药零售经营店登记实名购买农药;农药零售经营店必须记录农药购买者的详细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地址、联系电话等,绝不允许销售农药给没有实名登记的购药者,违者,按台账登记不清论处。

四、组织实施 (一)平台选定

根据省农业厅农药监管系统建设的要求,为加快项目实施进程,减少中间环节,提高工作效率,我省农药监管平台建设只能在海南思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农药监管平台和海南铭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承担的中国移动3G农药监管平台中进行选择。

时间安排:7月15—7月20日。 (二)动员培训

根据项目实施的要求,组织全县117家农药经营单位进行集中动员和培训。

时间安排:7月20—25日。 (三)设备购置安装 操作流程:

1、 由农药店与供应商签订设备购置合同(由选定的公司统一供货,价格由农药店与供货商商议),并提出购置设备补贴申请;

2、 农药店购买设备;

3、 安装调试(由选定的公司负责)。 时间安排:7月25日—8月15日。 (四)检查验收

由农委、农业执法大队、监察、审计、财政、质监等相关部门联合进行。

验收内容:

1、 购置设备是否完善; 2、 软件运行是否良好; 3、 操作人员是否掌握。

时间安排:8月15日—8月20日。 (五)资金补贴

全县现有农药经营许可的农药店117家。县政府已批拨农药监管平台建设资金94.01万元,其中系统安装培训费8万元、县级平台42.15万元、农药店设备补贴资金共43.86

万元。根据县审计部门的预算审批,安装农药监管平台需购进电脑、扫描枪、刷卡器等设备,每个农药店约需投资1.24万元。原计划按农药店购买设备实际费用的30%进行补贴,但为便于操作,现按平均每个农药店3700元进行补贴。在项目实施验收合格后拨入农药经营者一卡通账户直接补贴给农药店。

时间安排:8月20日—8月30日。 五、工作要求

(一)成立机构,加强领导。为确保我县农药监管平台建设工作,县政府决定成立陵水县县农药监管与服务平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吴祥维(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胡 坚(县农委主任) 成 员:龙海魂(县财政局局长) 邱进文(县监察局局长) 邓明裕(县审计局局长)

刘国荣(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 孙慧忠(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杨 林(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王 法 (椰林镇镇长) 陈 雷 (光坡镇镇长) 黎道专 (提蒙乡乡长) 黄志文 (本号镇镇长)

郑海鸿 (文罗镇镇长) 陈法荣 (隆广镇镇长) 杨世跃 (英州镇镇长) 周 伟 (三才镇镇长) 文 讯 (新村镇镇长) 董丽芬 (黎安镇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项目实施工作,办公室设在县农委。办公室主任由胡坚同志兼任,工作人员从县农委、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中抽调组成。

(二)明确责任,分工落实。农药监管平台建设,是实现农药销售、使用、农产品质量的全程监控和可追溯,实现监管部门和社会公众的信息监管,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有利保障。根据《海南省冬季瓜菜质量安全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和《陵水县冬季瓜菜质量安全监管责任书》要求,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认真履行职责,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加快推进农药监管平台项目建设。

县农委:负责统筹协调项目建设实施、组织农药监管与服务平台系统使用人员的培训等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项目财政资金的管理工作,确保项目资金规范合理使用。

县监察局:全程抓好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确保项目按规范程序实施。

县审计局:负责项目资金的审计工作,确保项目实施的财政资金合理使用。

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查处经营无专营标识农药行为,协助县农委做好项目建设实施工作。

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农药监管平台技术的质量监督工作。

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认真做好各农药零售经营网点调查和宣传工作;加强对农药监管平台使用的监管,坚决查处经营无专营标识农药行为;严厉打击储存、经营和使用高剧毒等禁用农药和假劣农药的违法行为;协助县农委做好农药监管平台项目建设的实施、系统使用人员的培训工作。

各乡镇政府:负责做好宣传发动,动员农户到农药零售经营店购买农药实行实名登记等工作。

(三)加强监管,规范管理。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相互配合,形成全力,把推进农药监管平台建设与加强日常监管紧密结合起来,积极稳妥推进农药监管与服务平台建设,以严格监管来规范市场秩序,推动诚信经营,从源头上杜绝禁用农药和假劣农药流入市场,维护农药经营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为我县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提供有力保障。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ejpt.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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