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环保局地震应急保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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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环保局地震应急保障计划

泉环保控【2005】31号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因地震灾害引发的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危害,最大限度的减轻灾害损失,保障公众健康和环境安全,维护社会安定。根据《泉州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泉州市地震应急预案》和《泉州市处置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计划。

一、 指导思想

按照市地震应急预案“实行政府领导、统一指挥、整合资源、共享信息、分工协作、形成和力、属地为主、分级分部门负责的原则”。将因地震灾害引发的环境污染事故,纳入泉州市处置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框架内。遵循“就近应急,快速反应”的原则,不断完善应急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贮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

二、 应急指挥体系

区环保局处置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指挥体系,由区环保局处置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处置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处置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专家咨询组组成。各职能部门及有关单位在区环保局的统一指挥下,按相关职能开展工作。

(一) 处置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领导小组

区环保局处置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处置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工作的统一指挥,由区环保局领导及各科室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 处置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小组办公室(应急办)

区环保局处置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区环保局污控科、监管科、生态科、市环境监察支队等组成,办公室日常工作有区环保局污控科及市环境监察支队负责。

主任:

副主任:

成员:

日常工作主要职责:

1、 组织宣传贯彻国家、省和市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的方针和政策,负责承办应急领导小组的具体相关业务工作。

2、 落实区环保局处置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工作要求,组织制定处置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工作预案。

3、 负责与市政府和省环保局的联系,上报区环保局处置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工作的进展情况;负责有关工作情况、指示、信息的联络、传达、报送等工作。

4、 指导各县(市、区)环保局、市局各直属单位制定各自的处置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工作预案,检查、督促全市环保系统处置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各项应急工作的落实。

5、 负责配合省局或组织全市环保系统开展应急技术培训、应急协调演习和演练。

6、 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应急值班室接警电话设在市检查支队110值班室。

7、 收集整理汇总处置各类紧急情况的文件资料和信息;组织开展处置突发环境污染时间应急响应评价技术、应急监测方法、方案的研究。筹建泉州市处置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指挥信息系统。

办公室下设内部协调组成员和外部协调组。

1. 内部协调组成员:

在接到启动应急预案指令后,迅速启动应急指挥信息系统组织现场调查取证组和应急监测队伍及时赶赴事发现场,并协调事发现场周边地区各级环境监理和监测部门进行动态环境监测、监控,及时传输现场调查情况和应急监测数据,及时向区环保局处置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动态情况,提出处理处置建议。

2. 外部协调组成员:

在接到启动应急预案指令后,迅速与各有关部门联系与协调,了解事件的有关信息和道路交通信息,获取事发现场相关气象、水文资料,及时想区环保局处置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动态情况,并负责向上级部门通报事故情况和我局反应情况,必要时请求增援和技术支持。

(三) 处置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专家咨询组。

处置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专家咨询组有环境监测、环境评估、危险化学品、气象、水文、植物、生物等专家组成。其主要职责:

1. 对区环保局各部门、应急指挥系统、监测站和各县市(市、区)环保局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工作提供咨询、建议。

2. 在发生突发环境污染事件是,专家咨询组对事发现场情况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和研究,提出正确处理及环境安全建议,为处置决策提供技术支持。

3. 组织进行应急行动与环境污染的后评估,审核应急评估报告和环境污染评估报告。

三、 应急现场调查证组

处置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现场调查组由市环境监察支队及市局各科室工作人员组成,组长有市局应急现场指挥指定。其主要职责:

1. 制定不同环境应急现场调查取证实施方案和响应程序;

2. 落实处置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监察装置和安全防护用具,并做好维护保养工作。

3. 接受应急技术培训,配合省局或市局开展应急协调演习和演练。

4. 及时开展事故现场调查取证工作,了解周边的环境状况及敏感目标,实时掌握污染发展趋势,作出事故发展的初步判断,并及时将调查情况向现场指挥部和应急办报告动态情况。

5. 依照工作程序做好现场调查取证与处理的笔录工作,并准备实时报告的内容和形式。

6. 编写应急调查报告。

四、 现场应急监测组

处置突发环境污染时间应急监测组由市环境监测站工作人员组成,由市环境监测站站长柯瑞荣主持工作。其主要职责:

1. 制定不同环境污染事件应急现场监测实施方案和响应程序。

2. 落实处置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监测装置及安全防护用具,并做好维护保养工作。

3. 接受应急技术培训,配合省局或市局开展应急协调演习和演练。

4. 及时开展事故现场监测,初布判断污染种类、浓度,提出安全防护距离和防治措施,做好污染源跟踪监测工作,并及时向现场指挥和应急办报告监测情况。

5. 编制环境污染事件应急监测报告,并准备实时报告的内容和形式。

五、 应急响应

(一) 分级响应

根据突发环境事件预警的不同级别,及时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即蓝色预警启动一般(Ⅳ级)响应,黄色预警启动较重(Ⅲ级)响应,橙色预警启动严重(Ⅱ级)响应,红色预警启动特别严重(Ⅰ级)响应。

(二) 应急响应

1. 一般(Ⅳ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响应

(1) 事发地环保局的响应:应对事件快速确认,立即启动本部门专

项应急预案,组织环境队伍到达现场,进行环境应急监测、污染源调查、划定受污染区域、提出应急处置工作建议,并及时想同级政府总值班室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2) 市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办的响应: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办根据

突发环境时间应急资源的需要,及时调集环境监测、监察力量和应急设备赶赴现场应急救援,指导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处置结果及时报告市政府总值班室。

2. 较重(Ⅲ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响应

(1) 事发地政府和环保局的响应:发生较重(Ⅲ级)突发环境事件

后,事发地政府和环保局主管领导应迅速到达现场,组织应急队伍和应急人员进行先期处置,并及时向同级政府总值班室和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办报告。

(2) 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办的响应:接到较重(Ⅲ级)突发环境事

件后,应立即向领导小组主要领导报告,对事件快速确认,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应急资源及时应对和处置,同时向市政府总值班室上报紧急情况。

① 迅速开展应急监测。组织环境监察和环境监测部门迅速赶赴现场

鉴定、识别、核实造成污染的种类、性质、污染方式、危害程度及受影响范围和边界,判明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

② 提出监测处置建议。组织现场调查组、应急监测组和事发地周边环境监测站(包括提请省辐射环境监督站协助),对可能被污染的环境空气、水体和土壤展开应急监测和全过程动态监控,进一步判定污染物的种类、性质,随时掌握师太的发展变化情况。并根据监测情况提出相应的处置建议,确定封锁和隔离区域,疏散安置相关人员,报市政府批准后,对该区域实行封锁与隔离。 ③ 开展现场处置和救援。调集并指令周边各级环境监察队伍,做好污染区域的现场保护和隔离,协调各部门应急力量(包括提请省辐射环境监督站协助),采取紧急措施,封存、转移、销毁残存的化学毒剂、放射源,对被污染的部位和被污染的物品、场所、环境等进行洗消,控制污染源扩散。

3. 严重(Ⅱ级)及特别严重(Ⅰ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响应 ① 发生严重(Ⅱ级)及特别严重(Ⅰ级)突发环境事件,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对处置工作及时作出批示,迅速组织环境应急队伍和相关技术人员快速赶赴事件现场,指挥应急救援工作;市、县现场应急处置部工作履行至省现场应急处置指挥部到达现场为止,并做好孩子交接。

② 省现场应急处置指挥部到达现场后,市、县现场应急处置指挥部仍保留各工作小组,接受省现场应急处置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各工作小组认真履行部门职责,积极配合上级部门调查组开展现场污染源调查,进行采样、监测、技术分析、评估以及突发时间应急处理技术指导等工作,实施和落实污染消除等紧急控制措施,共同完成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置工作。

(三)应急的联络

应急值班室接到应急救援指令、救援请求、突发事故报告,必须认真填写《泉州区环保局处置突发环境事件记录表》后,立即向市局应急办报告(应急办设定三个接警责任人,每个责任人都必须保证有一部24小时开通的电话),通知一定要保证有一个接通。

应急办接警责任人接到应急报告后,按应急响应分解启动响应应急程序,启动市局应急指挥系统。

内部协调组迅速启动应急指挥系统,保持与市监测站、市监察大队、应急专家组和市应急领导小组联络。

外部协调组迅速与各有关部门联系,保持与市应急领导小组、上级有关部门联络。

市局办公室根据应急办提供的联络办法,统一编制应急联络通讯手册,并做到随人员变动及时调整更换。

(三) 应急响应的主要内容

1. 快速建立联络体系,及时掌握相关信息。应急办在接到应急报告后,根据应急响应分级,迅速建立联络体系,必须做到及时了解、掌握污染事件的发展动态和应对污染事件的有关情报信息。

2. 迅速组织现场调查组、应急监测和石粉地及周边各级环保部门,迅速鉴定、识别、河市危化品的种类、性质、施放方式、危害程度;对可能被污染的空气、水体和土壤展开应急监测和全过程动态监控。

3. 启动应急指挥系统和专家组,进一步判定污染物的种类、性质,随时掌握事态的发展变化情况,判明事件性质和危害及受影响范围和边界。

4. 根据现场调查、监测和专家分析预测的结果,及时上报有关情况,

提出相应的处置建议;确定封锁和隔离区域,报市政府对该区域进行封锁和隔离。

5. 事件处置后,知道有关部门对被污染的部位和被污染的物品、场所、环境等进行洗消。及时进行环境安全后评估工作。

6. 处置工作结束,区环保局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组织对污染事件进行全面的分析研究,评估环境危害程度及中长期环境影响,考评指挥效能和实际应急效能,总结经验教训,进一步晚上各项实施方案。

三.保障措施

(一)应急指挥队伍建设

市局建立以局长为总指挥的应急指挥队伍,配村一支常备不懈,单卧各类应急响应程序的应急指挥力量。如有人员变动,必须做到及时更新。应急救援指挥系统实行工作责任到人。

(二)装备建设

全市环保系统建立环境安全指挥系统、环境应急处置全职联动系统和环境安全科学预警系统,完善指挥系统的软件技术支撑;制定各级别的应急反应程序;建立和完善专家数据库和防化、生态安全数据库系统;建立泉州市重点环境污染数据库。配备应急现场快速机动和自身防护装备。

(三)通讯保障

配备必需的应急指挥通讯工具及设备,制定通讯联络办法。确保本方案启动时,区环保局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应急办、现场指挥、现场监察,以及各有关部门的联络畅通。

(四)培训和演练

加强应急指挥队伍工作人员的专业技术培训,定期组织不同类

型的实战演练,增加市站指挥能力,培养艺品训练有素的应急指挥队伍。

小组名单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efd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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