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村级组织建设工作座谈会(莱西会议)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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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村级组织建设工作座谈会纪要

(一九九○年八月十日)

中央组织部、中央政策研究室、民政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于八月五日至十日联合召开了全国村级组织建设工作座谈会。会议围绕在新形势下按照党的基本路线的要求,进一步加强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密切党和政府同农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团结和带领广大农民发展经济,走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道路这一主题,分析了全国村级组织建设工作的现状,交流了经验,研究了今后工作。宋平同志到会讲了话。会议对进一步加强村级组织建设提出了以下意见:

一、加强村级组织建设是当前农村工作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我国政权的基础在基层。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也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础。全国十一亿人口,八亿多在农村。现阶段的农业问题、农村工作问题,归根到底是农民问题,是按照新时期党的基本路线的要求,教育、引导、团结和组织农民坚定不移地走社会主义道路,不断提高农业生产力,发展农村经济,促进农村社会全面进步的问题。村级组织是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基础组织。进一步建设好村级组织,对于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到农民群众中去,密切党和政府同农民群众的联系,保证农业迈上一个新台阶,巩固和加强农村社会主义阵地,稳定全国大局,实现国民生产总值在九十年代再翻一番的战略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我国农村村级组织总的状况是好的,村干部大多数是努力工作的,农村形势是稳定的。但同时也要看到,由于前几年对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的领导有所削弱,对新情况、新问题缺少研究,某些改革措施不够配套,当前村级组织建设中还存在不少问题。相当数量的村级组织的凝聚力、吸引力和战斗力不强;部分村干部的思想作风和工作水平与新形势、新任务不相适应,一些地方干群关系不融洽,有的比较紧张;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薄弱;少数村级组织软弱涣散,工作无人负责,个别村秩序混乱,治安状况不好。对此必须引起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二、加强村级组织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加强村级组织建设的总的指导思想和工作布局是:(一)着眼于加强和改善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密切党同农民群众的联系,加强工农联盟,带领农民治穷致富,坚定地走社会主义道路。(二)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一中心,密切结合深化农村改革和加强两个文明建设来进行。(三)以党支部建设为重点,同时搞好村民委员会、村合作经济组织和团支部、妇代会、民兵等组织的配套建设。(四)在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下,有关部门和组织通力合作,齐抓共管。

村级组织建设的基本目标是:(一)有一个得力的领导班子,党支部、村民委员会和共青团、妇代会、民兵等组织健全,制度落实。(二)村里的事情有人负责管理,工作能够有秩序地进行。(三)正确执行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政策,带领群众共同致富,并使精神文明建设得到加强。(四)党和政府下达到村的任务能够按期完成。这四条是最基本的要求。要抓紧有利时机,脚踏实地工作,集中解决突出问题,经过二三年的努力,使软

弱涣散的村级组织的面貌有根本的转变,处于一般状态的村级组织迈上新台阶,比较先进的村级组织工作做得更好,从而使全国村级组织建设的整体水平有较大的提高。

三、村级组织要把带领群众深化农村改革,发展经济,走共同富裕的道路作为中心任务。

提高农业生产力,发展商品生产,壮大集体经济,实现共同富裕,是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愿望,也是村级组织增强凝聚力和吸引力的物质基础。党支部要切实把它作为中心任务,村级其他组织也要围绕这个中心开展活动。

当前,带领农民群众深化农村改革,最重要的是稳定完善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健全双层经营体制,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把农户家庭经营的积极性同集体经营的优越性有机地结合起来。

在村级集体经济实力薄弱的地方,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地稳步发展,不能急于求成,更要防止“一平二调”。要从群众最需要、当地又办得到的事情做起,选好起步的路子。可采取以下具体做法:(一)根据本地资源和市场需要,逐步发展村办企业,开发利用山水资源,兴办林场、果园、渔场、畜牧养殖等集体企业。(二)建立劳动积累制度,利用农村丰富的劳动力资源,兴修水利,改良农田,植树造林,筑路修桥。(三)保证集体提留中公积金占有适当比例。(四)办好不以赢利为目的的合作基金会,管好用好集体资金。(五)有关部门采取小额贷款、集中使用扶贫资金等办法,帮助发展集体经济。(六)管好集体财产,加强财务管理,清理回收各种欠款。对于自然条件差、干部力量弱、致富门路少的村,特别是老少边穷地

区,上级党委和政府要具体帮助。集体经济已有一定基础的地方,应加强管理,提高水平,使双层经营体制逐步由低级向高级发展。

在发展集体经济过程中,要逐步建立健全乡村合作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的管理人员,可与党支部、村民委员会干部交叉任职。村党支部领导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工作,村民委员会要支持村合作经济组织的活动。 四、把村党支部进一步建设成为坚强的、充满活力的领导核心。 党支部是村级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其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议,带领群众发展农村经济,坚持社会主义方向,走共同富裕的道路。(二)领导精神文明建设,做好村民的思想政治工作,用社会主义思想占领农村阵地。(三)抓好党支部自身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教育管理好党员。(四)负责村、组和村办集体企业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推荐、考核和监督。(五)领导村民委员会、村合作经济组织、共青团、妇代会、民兵等组织,支持和帮助它们依照法律和各自的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加强党支部建设,增强党支部活力,关键是要有一个好的领导班子。要逐步把村党支部建设成为政治坚定、作风正派、密切联系群众、团结战斗、充满活力、能够带领群众进行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坚强领导核心。加强党支部领导班子建设的首要问题,是要有一个好的党支部书记。其条件是:(一)有理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认真。(二)廉洁奉公,不谋私利,不怕吃亏,有献身精神。(三)能带领群众勤劳致富,共同致富,有干劲和真本事。在干部问题上,要开阔视野,注意在改革和建设实践中发现、培养和造就人才。要注意从退伍军人、回乡知

识青年和乡镇企业职工中挑选好苗子,有计划地重点培养。对一时找不到党支部书记人选的村,可从上级机关选派一些同志去任职或帮助工作。

党支部领导班子要带头实行民主集中制,活跃和健全党内民主生活。党支部委员会要按期改选,选举应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体现选举人的意志。支委召开民主生活会,要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党支部领导班子要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把两个文明建设和支部自身建设等项工作的具体目标和要求落实到个人,并行执行情况作为考评领导成员工作的主要依据,同报酬挂钩。今明两年,要抓紧把党员大会、党小组会、支委会和党课制度、党员联系群众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等普遍建立健全起来。上级党组织要定期检查执行制度的情况,防止形式主义。

要按照从严治党的方针,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乡、村党组织要坚持每年轮训党员的制度和组织党员学习的制度。要向党员适时提出应完成的任务和做群众工作、社会工作的要求,注意给没有担任职务的党员交任务,为他们发挥作用创造条件。要指定专人负责外出党员的管理。党员必须按照规定参加党组织的活动。党员参加村内党的生活会议、听党课不能索取报酬。要对党员进行民主评议,表彰优秀党员,及时清除腐败分子,严肃处理其他违纪党员,妥善处置不合格党员。发展党员必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要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及时吸收具备条件的优秀分子特别是青年农民中的优秀分子入党。有些村党员队伍严重老化,领导班子后继乏人,县、乡党委领导成员要深入下去,具体指导发展党员的工作。

五、认真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村民委员会是在党的领导下,在国家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由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加强村民委员会建设,要认真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这项工作,要从当地实际情况出发,有领导、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保证工作质量。当前要着重做好:(一)尊重村民意志,由村民充分酝酿,依法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领导班子。乡党委、乡政府和村党支部要加强对选举工作的领导,教育村民正确行使民主权利。村党支部领导成员通过选举可兼任村民委员会主任。(二)健全村民会议制度。涉及全村村民利益和全村工作的大事,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要增加村务公开程度,接受村民对村民委员会工作的监督。(三)根据需要,建立、健全治保、调解、公共卫生等自治组织,或由村民委员会成员分工负责这些工作。发动村民制订村规民约,及时解决群众中出现的问题,把矛盾解决在基层。(四)要把村民小组建设好,推选好村民小组长,并使其切实负起责任,防止村户之间工作断层。每个县都要选择几个或十几个村,开展村民自治示范活动,摸索经验,树立典型。

党支部要加强对村民委员会的领导。这主要体现在:(一)提出全村经济发展与精神文明建设的意见,通过村民委员会的工作,把党的方针政策和党支部的意图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二)讨论村民委员会的重要工作,支持和帮助村民委员会按照法律独立负责地开展活动。(三)协调村民委员会同其他组织的关系。(四)对在村民自治组织中工作的党员和干部进行考核和监督。党支部要认真改进领导方法和工作方法,放手让村民委员会干部发挥作用,不要包办代替他们的工作。

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乡政府应当尊重其法律地位,支持其工作。乡政府是农村基层政权组织,承担着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各项工作实施行政管理的职能,有权布置有关行政任务。村民委员会应当协助乡政府开展各项工作,教育和推动村民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完成乡政府布置的任务。

六、加强村团支部、妇代会的建设,充分发挥它们在农村两个文明建设中的作用。

党组织要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善党对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领导的通知》的精神,帮助团支部、妇代会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健全组织,经常开展活动,发挥他们的职能作用。

党支部要帮助团支部、妇代会搞好民主选举领导成员的工作,经常听取他们的工作汇报,研究有关重要工作,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团支部、妇代会的主要负责人,经村民选举可以进入村民委员会领导班子;没有进入的,可列席村民委员会会议。他们中是党员的,经选举可以进入党支部领导班子;未进入的,可列席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党支部、村民委员会要支持团支部、妇代会组织青年、妇女自力更生、因地制宜地适当从事生产性开发,筹集活动经费,创办活动阵地,推动工作的开展。

团支部和妇代会要围绕党的中心工作,根据青年和妇女的特点,积极地、创造性地开展活动,努力做到丰富多彩、富有实效。共青团组织要当好党的助手,加强对青年的思想教育,在学用科学技术、发展商品生产和办好社会公益事业等方面发挥青年的突击队、生力军作用,在实践中培育“四有”新人。妇代会要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加强对妇女的自尊、

自信、自立、自强的教育,发动和组织妇女在学文化、学技术、移风易俗、拥军优属、计划生育、爱国卫生和发展农村经济等方面充分发挥作用。团支部、妇代会要做好向党支部推荐要求入党的优秀青年、妇女积极分子的工作。

七、关心爱护村干部,提高素质,稳定队伍,密切干群关系。 广大村干部常年坚持在第一线,任务繁重,工作难度大,非常辛苦。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关心、爱护他们,了解他们的疾苦,听取他们的意见,支持他们的工作,帮助他们进步。

县委和县政府要以党校、干校为阵地,培训村党支部书记和村民委员会主任,每年至少一次,每次一般不少于七天。地(市)委和政府可选训一些特别优秀的村主要干部。培训的主要内容是:马克思主义常识和党的基础知识;党的基本路线,党在农村的方针政策,有关法律知识和党风党纪知识;群众路线的工作方法和管理知识。通过培训,提高他们的思想政策水平,确立公仆意识,增强群众观念,提高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培训工作要作出规划,由县委组织部和民政局共同负责组织实施。培训经费由各地根据财力予以安排。对村级组织的其他干部,有关部门、组织和乡也要有计划地进行培训。

党委和政府每一二年要表彰一批先进村级组织和优秀村干部。宣传、文化、新闻、出版部门要大力宣传先进村级组织和优秀村干部的事迹。党组织和政府要为努力工作、坚持原则的村干部撑腰。对于蓄意诬陷村干部的人和事,有关部门必须及时查处;拖着不办的,应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县或乡政府应对本地区村干部的报酬作出必要的规定,并且保证兑现。这个问题的根本解决,主要靠发展乡、村集体经济。贫困地区村干部的报酬,支付确有困难的,地方政府可酌情补贴一部分。对于长期担任村里主要领导职务因年老体弱退下来的干部,生活有困难的,可根据具体情况给予一定的生活补贴。有条件的地方,可逐步实行村干部养老保险制度。对贡献突出的,还可颁发荣誉证书或授予荣誉称号。

乡镇以上党政机关补充干部,经地市以上领导机关批准,可在控制指标内,从工作一贯表现好、实绩突出的村干部中择优录用或聘用。乡镇领导干部,要注意从特别优秀的村干部中选拔。各地应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和健全村干部的选拔、培训,使用、考核、奖惩、监督等制度。 密切村干部同群众的关系是加强党同农民群众血肉联系的一个重要方面。解决这个问题,一方面,要逐步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完善农村有关政策、法规,加强经济管理部门、公用事业部门、政法部门的廉政建设,为村干部联系群众、开展工作创造条件。另一方面,村干部本身要严于律己,切实做到全心全意为群众服务,决不利用职权为自己和亲朋好友谋取私利;扎扎实实地帮助群众解决困难,特别是帮助贫困户脱贫致富;发扬民主,坚持群众路线,村里的财务开支、农用生产资料的分配、计划生育指标、宅基地的划分等群众关心的问题,应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的监督。上级布置工作任务时,要交政策、交方法,使村干部明了该怎么做,不该怎么做。在他们遇到困难时,要予以帮助。对只顾个人、不管村里工作、经教育不改的,应及时调整。对以权谋私、违法乱纪、引起群众强烈不满的,要查清事实,分别情况进行严肃处理。

八、坚持对农民进行社会主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教育,加强精神文明建设。

村党支部要切实加强对本村思想政治工作的领导,组织各方面的力量,紧密结合农村改革和建设的实践,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进行社会主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以及法制的教育,帮助广大农民坚定社会主义信念,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之间的关系。要教育农民抵制和摆脱宗族思想、封建迷信、资产阶级腐朽思想和其他落后观念的影响,用社会主义思想和健康、文明、进步的风尚占领农村阵地。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和宗教活动比较普遍的地区,要进行马克思主义的民族观、宗教观的教育,加强对宗教活动的管理。宣传教育的方式要多种多样,加强针对性和说服力,注重实际效果,避免形式主义。党支部每年要根据上级党委的部署,结合本地实际,确定教育计划并认真加以实施。上级党委和政府要有计划地派出干部,深入农村,帮助党支部开展社会主义思想教育活动。 近几年,一些农村依靠群众组织建立了道德评议会、妇女禁赌会、红白事理事会等,对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起到了很好的作用,应当继续坚持和完善。各地要认真研究、总结群众创造的好经验,逐步探索出一套农民喜闻乐见、丰富多彩的教育方式,使思想教育形象直观、生动活泼、入情入理、有吸引力。

要量力而行地建立农村文化阵地,活跃农村文化生活。广播、电影、电视、文化、教育、新闻、出版、科技等部门都要重视为农村服务,经常想着八亿多农民,从各方面给予积极支持,多提供反映农村新人新事的好作品,为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做出努力。当前,应尽快把有线广播等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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