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后建筑业挂靠经营面临很大税收风险

更新时间:2023-08-30 05:04:01 阅读量: 教育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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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优质】价值文档首发!营改增后建筑业挂靠经营面临很大税收风险 [税务筹划优质文档] 建筑业中所称挂靠经营,指一个建筑施工企业允许他人在一定期间内使用

自己企业名义对外承接工程的行为.允许他人使用自己名义的企业为被挂

靠企业,使用被挂靠企业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的企业或个人为挂靠人.营改增后,建筑业挂靠双方将面临哪些问题和风险?

挂靠行为是否向税务机关说明?

对于挂靠的纳税主体,《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规定,单位以承包、承租、挂靠方式经营的,承包人、承租人、挂靠人(以下统称承包人)

发生应税行为,承包人以发包人、出租人、被挂靠人(以下统称发包人)名义对外经营并由发包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以发包人为纳税人;否则以承包人为纳税人.这个规定需要注意两个关键点:一是承包、承租和挂靠虽然成因不同,但在纳税主体处理上统一;二是看以谁的名义经营,就以谁作为纳

税主体.

挂靠相关的另一个问题是,挂靠人的收益如何缴税?通常情况下,挂靠方和

被挂靠方约定被挂靠方取得管理费性质的固定收益,而项目的剩余收益由

挂靠方取得.关于挂靠方自然人取得这部分剩余收益的缴税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对企事业单位实行承包经营、承租经营取得所得征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179号)规定,承包、承租人按合同(协议)的规定只向发包、出租方交纳一定费用后,企业经营成果归其所有的,承包、承租人取得的所得,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项目,适用

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征税.

可见,税法对于挂靠行为的涉税界定是较为清晰的.但实务中,几乎所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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