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建三局工程总承包公司合同管理办法(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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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建三局工程总承包公司 合同管理办法(草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保障生产的顺利进行,减少和避免对外纠纷,根据国家、

省、市及中建三局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以公司名义与建设单位(又称业主)订立建设安装工程承包合同、与分承包方订

立工程分承包合同及其他中介、联营、合资、合作合同、协议等,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二章 建设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第三条 建设安装工程承包合同的签订程序应严格遵循中建三局企业标准ZJS.QP0301号程

序文件。

第四条 在投标和签订合同前,公司经营部组织对标书、合同进行评审,填写表0603-01(工

程招投标评审记录表)。

第五条 合同评审中公司各机构和部门的职责:

一、

经理:公司行政最高领导者与管理者,对所有工程建设安装工程承包合同的签

订工作具有批准权和委托权。 二、

公司主管副经理:全面领导经营管理工作,可主持各种工程项目的合同评审,

经公司经理授权对合同评审有批准权。 三、

经营部:

1、 根据招(议)标文件和评审结果,组织工程项目的投(议)标工作和负责工程

项目的投(议)标报价;

2、 具体组织合同评审与签订,对合同条件的合法性、完整性、合理性负责,并负

责合同履行过程的监督管理工作。

3、 对签约工程项目及时编制出标后预算,做好费用切块工作,合理确定项目的承

包基数。

四、

工程部:参加合同评审,对工期要求、工程质量要求和新技术、新工艺、新材

料的要求负责,确认资源是否能满足要求。参与编制投(议)标方案和施工组织设

计(或施工方案)。 五、

物资部:参加合同评审,对业主(或业主指定的分供方)提出的供货要求(若

有)负责,确认是否能满足材料(物质)供应。 六、

财务部:参加合同评审,对业主提出的付款方式、融资与保函要求(若有)负

责,确认是否能满足业主资金方面的要求。 七、

人事部:参加合同评审,对业主提出的项目人员要求负责,确认是否能满足人

员进场的要求。

第六条 合同评审的范围及权限

一、

对每一个投标或议标的工程项目,在接到招(议)标文件后,签订合同前必须

对标书、合同进行评审。 二、

省(市)外工程项目,由分公司经营科组织评审,分公司有关部门及主管经理

参加,评审后报公司经理审核批准。 三、

单位工程建筑面积在10万平方米以上,或合同造价在1亿元以上,或建筑高

度在350米以上的特殊构筑物,合同造价在2000万元的高级装饰工程由局经营部组织评审,其他合同由公司经营部组织有关部门参加合同评审,公司经理或主管经理批准。

第七条 经营部填写表0603-02(招标(议)标工程合同评审记录)中各栏目后,交由参加

评审的部门人员传阅(或复印数份暂发相关部门评审后连同评审资料收回,汇总)。

第八条 根据评审结果,公司经理或分工司经理或委派代理人带领经营部门及其他有关人员

与业主谈判,就评审中发现的与业主要求不一致的问题进行磋商,直至与业主代表达成一致意见。经营部对谈判过程做好会议记录。

第九条 经营部参与谈判的会议记录人员,根据与业主代表磋商一致意见内容,按部门进行

归纳整理,经合同谈判领队人员审核,参加合同评审的部门人员确认签字后,呈报合同签订批准人批示。

第十条 合同签订后一周内,经营部合同管理员对有关部门进行合同交底,并填写表

0603-03(工程合同交底记录)。

第十一条

合同签订后三天内,经营部将合同正本留存,副本分发。

第三章 分承包工程施工合同

第十二条 为选择合适的工程分承包方,保证分承包方合同能被正确执行,满足业主要求,

确保主合同的顺利履行,公司分承包合同的签订采取招标投标方式进行(具体细则参见《中建三局工程总承包公司分公包工程招投标实施办法》)。

第十三条 项目经理部根据工程性质,在工程开工后7天内,以书面报告形式提出工程分

包的范围、理由、内容、规模、资质技术水平要求及计划签定合同时间,经项目经理审核后上报公司经营部,并在此后每个月的前3天,向公司经营部提交当月拟分包工程计划。

第十四条 选用的分承包方必须是公司合格分承包方名册中的分承包方。

第十五条 如选用(或甲方指定)的分承包方不是合格分承包方名册中的分承包方,由经

营部对所有的拟分承包方进行登记,并填写表0601-01(工程分承包方登记表)。经营部负责审查工程分承包方相应的资质登记证书、营业执照、分包工程所在地分包施工企业注册登记及其他当地政府对建筑市场管理规定应办理的手续资料,并负责组织项目经理部及工程(生产)、技术、劳资等相关部门对工程分承包方已完成工程或在建工程进行考察,评价其质量、技术、安全、工期保证能力。项目预算员负责填写表0601-02(工程分承包方评价表),由公司经营部及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列入合格工程分承包方名册后,方可使用。

第十六条 经营部填写表0601-03(工程分承包方名册),并向各项目部预算员发放。 第十七条 项目经理部对工程项目中各分承包方分承包合同履行情况进行评价,分包工程

完工后7天内,项目预算员填写表0601-02(工程分承包方评价表),并上报公司经营部。

第十八条 公司在合格工程分承包方名册中挑选1-3家分承包方,项目经理部也可以在分

包工程招标前七天向经营部推荐1-2家合格分承包方,再由所有被选择分承包方在规定时间内分别投标报价。经营部按照《中建三局工程总承包公司分包工程招投标实施办法》进行评定。

第十九条 工程分承包合同签订程序按照《中建三局工程总承包公司分包工程投标实施办

法》执行。

第四章 项目全额承包合同

第二十条 为加强公司经营管理,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充分调动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全面

履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和对业主的承诺,确保工程优质、高速、低耗,不断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本工程实行从工程开工到交付使用全过程全额承包和管理。

第二十一条 根据公司内部项目法施工的实施细则及上级的有关规定,项目经理部实行独

立核算,风险抵押承包,严格按全额经济指标包工包料承包经营,与公司签订全额承包合同。

第二十二条 项目经理部成立后20天内,项目经理部将项目施工预算书报公司经营部、工

程部、财务部、人事部审核,经营部、财务部根据审核后的施工预算编制项目承包成本。

第五章 其他合同、协议

(尚在起草中)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公司经营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工程结算的编制方法

竣工结算是指建筑安装施工企业将竣工工程按照合同规定,向建设单位办理最后工程造价款结算,作为建设单位支付施工单位最终工程款的依据。

当一项工程完成或分阶段项目完成后就要编制工程结算,编制结算的方法有多种,一种是以原投标或核定的施工图预算为基础,将所有原始资料中有关的变更项目进行详细计算,将其结果纳入到原始工程预算中进行调整:一种是根据更改等原始资料绘制竣工图,以最终施工图计算工程量,重新再编制一个完整的预算的结算方式。二种方法各有利弊,投标预算或核定的施工图加设计变更的方式,结算简便,时间短,能及时收回工程款;缺点是当预算中有漏洞或少计的部分项目时不能增加。以最终施工图为准计算工程量进行结算,不容易漏项,能按实际成本情况控制结算金额;缺点是时间长,不能及时确定结算金额,造成最后的工程款不能及时回收。具体采用结算的方式,要根据与甲方签订的合同的情况和工程实际情况确定,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如何准确编制结算,及时核定结算,尽早回收工程款是经营预算人员的职责。

如何编制工程结算

无论以何种方式编制结算,首先要收集有关原始资料,编制竣工结算的原始资料主要有: a各原始工程预算书或投标报价书; b设计图纸交底或图纸会审的会议资料; c设计变更记录 d现场签证单 e各种验收资料 f竣工图

g有关部门发布的政策性文件 h甲方对材料设备等核价记录 i其他施工中发生的费用记录。 怎样才能防止漏算、少算:

要防止结算少算、漏算,首先编制结算人员要熟悉图纸和当地的预算定额及有关法规,对定额的计算规则、定额的说明及定额中的每个分项单价所包括和没有包括的内容均要清楚了解,以防止应该计算的工作内容因不熟悉定额而漏计;其次从开工开始就要收集有关资料,分门别类整理好,并督促施工人员及时办理现场签证,避免图纸外工作不能收回;另外在施

工过程中,要了解现场施工情况,及时掌握影响工程造价的原因,对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和费用增加时,及时办理有关索赔手续;另还需要了解材料实际采购数与预算差异较大时,就要及时分析原因,如属于预算漏计,在结算时要进行补充;最后在编制结算时了解项目实际成本也是非常必要的,这样可防止报送的结算不会有较大的漏项,并可在与审价单位核对时结算时,做到心中有数,及时核定结算。

编制结算是一项极其重要的工作,对企业经济效益的好坏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因而经营预算人员要有认真负责的精神,并且不断提高业务水平,把结算工作做好。

工程索赔管理

施工索赔是指承包商通过合法的途径和程序要求业主补偿施工中给承包商带来的损失费用,它是一门涉及面广,学问颇深的学科。

施工索赔必须在各单位主管领导的统一指挥下,由预算部门牵头,并组织项目经理部和各单位经营、财务、劳资等相关部门完成的索赔工作。 常见的工程索赔线索

a技术规范差错;

b提供的施工图纸、样品与规定不一; c设计数据延期提供; d不适当的安全保护措施;

e没有理想的进场道路,水电提供过晚; f地质条件不符合合同规定;

g与原合同内容相矛盾的指示及停工命令; h工程规划变更;

i监理工程师错误指示造成工程费用增加; j延期付款,延期进材料; k恶劣气候; l不可抗力; m国家法律变化; n海关关税的变化; 1、工程中可索赔的费用 2.1人工费

1.1.1业主增加合同外工程延长工期至使承包人用工数增多; 1.1.2当地政府推行社会保险计划向建筑公司征收工资薪金税; 1.1.3业主无理干扰打乱了承包商的施工计划并延误了工期; 1.2材料费,由于业主修改工程,使工程用材料增加;

1.3设备费,原有设备比预先计划增加工作时间,设备数量增加; 1.4分包费,由于业主原因,致使分包工程费用增加;

1.5保险费,专业要求增加的工作内容,使工期延长,承包人购买所增加工作的各项保

险,并办理保险延长手续;

1.6保证金,当业主临时取消部分工程,导致合同额减少时,承包人应得到上述保证金 的回扣;

1.7管理费,当承包人就某一直接费用向业主提出索赔时,承包人可同时提出上述直接 费而产生的管理费的索赔;

1.8利息,业主推迟按工程合同规定是支付工程款项,业主推迟返还工程保留金,承包 商借款建造业主修改过的工程。 2、索赔文件格式表

序号 1 2 3 4 5 6 7

索赔文件组成 题目 事件 理由 结论 损失费用 延期 附录 一般内容 关于××时间索赔 事件过程详细描述双方信函交往,对方违约证据编号 合同依据,合同法律基础 指出对方给本方造成的损失及大小 列出损失费用计算式 工程延长的计算 各种索赔的证据图表 合同结算组负责人岗位职责

1、接受主管领导的领导,对部门本组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全面负责; 2、负责对组员的一切日常工作进行合理分工,定期组织人员开展政治、业务理论学习、经验交流和分析活动;

3、贯彻执行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和规定,并制订实施细则,检查、监督、指导各项目的各项经营工作;

4、全面掌握全公司经营工作情况和经营动态,总结经营工作经验和教训,定期向领导汇报经营工作情况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供领导参考; 5、组织公司范围内的各项经营活动和会议; 6、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合同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1、 宣传贯彻国家经济合同法律、法规,执行中建三局工程合同管理规范。 2、 参与工程合同、分包合同及横向联合协议的起草、洽谈,负责办理有关事

宜。

3、 对工程合同履约情况进行跟踪、督促和检查,特别是风险条款,发现问题

及时向部门领导汇报解决。

4、 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合同交底。 5、 负责合同及有关资料的管理。

6、 保持办公司环境卫生,严格遵守公司劳动规律,建立人员外出登记制度,

注明所去地点,所办事情及联系电话,杜绝找人不在且无法联系的不正常情况发生。

7、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项目预算员岗位责任制

1、负责项目合同管理工作,认真学习并熟练掌握关于工程预结算的各项规定, 灵活运用预算定额和取费标准,起草合同文件,参加合同编制及签订工作,处理合同纠纷、索赔等事宜。

2、熟悉本工程项目的各类工程合同,及时办理或督促有关职能部门办理必要的 签证手续。

3、负责编制本工程项目预结算,向上级及业主主管部门汇报本工程预算成本情 况。

4、参加图纸会审和对内对外的有关合同、预结算方面的会议,及时按修改设计、补充协议和会议纪要等文件调整预结算。

5、收集整理项目施工各方面的经济资料,以利于工程结算。协同有关部门做好项目成本分析。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八节 项目成本承包基数测算

公司执行项目成本核算,推行项目全部承包制已多年,特别在推广“珠海工程成本控制操作方法”已取得相当成功的经验,为公司经济效益的逐年增长,做出很大的贡献。但由于公司工程布局分散,各地区预算定额、投标要求不一,在项目成本承包基数测算方面也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差异,方法也不够规范,影响到企业效益的进一步增长,为扭转这种局面,现结合各分公司及地区差异的特点,吸纳和汇总各分公司的成功经验,在项目仍以不承担投标风险---压级压价和降低率控制在20-30%的原则下,其具体测算办法如下,望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进一步修改完善和创新更科学的测算方法,使各项目承包更具体市场经济机制。

1、以投标预算或正式施工图预算的人工工日和工资总额为收入基数。鉴于地区预算定额人工单价九九年普遍已作调增,所以分部分项的人工费测算应以地区工程预算定额作为主要对比依据。

1.1以预算定额的工日、工资总额全包,不追加其它系数。次条件使用范围:安装工程、装饰工程或100万元以内的小型项目。

1.2以预算实物工程量套用本地区由分公司劳资部门制定的市场用工单价,作为承包人工费用总额。劳务人工费合同,必须有产品质量责任、工期要求和材料消耗限额的责任保证条款,迫使民建队的劳务技术管理水平的提高,从标本上杜绝重复用工和返工现象的发生。

1.3对于零星施工项目,应按上述测算程度,套用定额单价处理。

1.4项目有条件者应对部分工程实行分包招标制,其人工费应控制在我公司人工测算的范围内,不再予以补贴,至于包工的30%的管理费核算时应归属现场经费或施工管理费内。

1.5因工程合同条款规定,地方环保要求,而发生的文明施工成品保护、环保用工和不可预见零星用工,可酌情在上述测定的基数上增加5-8%,一般工程宜取定为5%。

1.6对于CI形象要求而增加的人工费,可并入临建费内一次包给项目。而对特殊要求的清扫、卫生增加费用可列入项目现场施工管理中的包干系数之中。 1.7对于定额人工单价偏低地区,则由该地区分公司劳资部门确定给予一定的人

工费补贴系数。 2、材料和三大工具费

根据分公司现行实施情况,一般工程材料采购基本上由分公司负责,仅少量零星物资和特殊情况下必需经分公司材料科同意的前提下,由项目自行采购的机制,所以材料费的承包基数测算,可按下列几种方法测算:

2.1材料费原则上均按预算定额材料量,乘以地区信息价或实际采购价测得材料总耗用费用。但应低于材料费用的5-8%,即公司下达的年度材料费节约指标。 2.2材料降低率的实施办法,由分公司材料科负责制订。项目管理部材料科主要职责是检验保管、实施限额领料发放、回收及处理废旧、包装材料,其职能主要是管理好量的节约及索赔、结算的效益来确定项目材料成本的经济效益。 2.3由于受合同条款制约、某些项目甲供指定材料及单价占的比例较大,凡遇此种情况分公司与项目之间,在测算材料承包基数时,即要尊重现实,又要在加强索赔与结算上努力,力争下降系数不变,至少在剔除甲供材料总额的基础上降低不变。

2.4对于新材料、新结构的测算方法,可采用试验室的级配单或有关要求,结合实际价格进行按实测算。

2.5辅助材料或其它材料的承包金额,可按上述测算价值的1-1.5%考虑。 2.6三大工具费:一般按施工方案及计划进度配制和及时组织进退场。 2.7钢管脚手架及扣件,以公司材(98)070文98.7.03.16分类计算。 2.8购置或租赁模板,分别以购置造价和减去废旧残值或可重复利用的折旧摊值为准,租赁模板按租赁合同单价和时间以及进退场费计算。

2.9钢材、水泥、木材节约量及其价值,按公司年度计划要求,并提取此费用列入上交费。

2.10有条件的单位也可按实际采购固定价,按实物量一次包给项目,材料盈亏由分公司直接负责。

2.11低值易耗品以及难控制限额的易耗品(如铁丝、扫把、灯泡、涂料等),可采用费用或数量包干,让干活的每个人自觉到用多用少对他个人利益相关。 2.12有条件的单位应对供应商可实行材料供应招标,折优选定供应商,也可相应减少公司的风险。

机械费

3、测算主要依据应以公司内部机械设备台班费的规定建三一机字(1997)第073好不(1997.4.11)和ZJSY/GL17.16-97有关说明执行。

3.1承包基数中的机械费应按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和施工计划进度指定的分类计算,机械台班数量,乘以上述指定单价,即为承包机械费用。

3.2机械台班单价中,已包括机操人工费、燃料动力费、经常维修费,一般不作调整,若由于地区差,人工和燃料差较大,则可以按台班组成人工,燃料用量进行换算。

3.3大型机械进退场费,原则上按公司动力科98.3″机械管理工作标准和机械设备管理制度″执行,实测算费用时,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规定的机械重量、运输方式、运输距离等分别汇总计算。

3.4机械装拆并配套费用(如基础、螺栓等),按施工方案中的有关要求测定实际发生费,特殊情况由分公司和项目双方协商一次性全额包干。有时间和安全等要求,应在单项包干加奖罚经济措施。 4、施工管理费

原则上按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配备人员数量,施工期限,公司劳资、财务部门有关规定进行测算。 4.1管理和非生产人员工资

管理人员为项目组织机构确定的人员,以及警卫、食堂人员、但不包括材料工、机操工。分别以进退场时间和月工资标准计算。 4.2差旅费

按工程地点与分公司的距离,以及所在地区市内交通条件,综合考虑,一般控制在承包施工管理费总额的9%内或由分公司控制。 4.3办公用品

主要是工用具、检试验、测绘仪器、电讯、纸张、书信等费用,一般应以节约为原则,尽可能地利用已有器具,对必要的物品,按施工期的长短和必需增加的物品进行测算,也应控制在承包施工管理费总额的9%左右。 4.4接待或经营费

根据工程大小、施工期长短、按目前水平,由分公司经理认可授权额为准,但应控制在直接费的0.5%-1%左右为宜。 4.5其它费用(包括CI费用)

可按上述费用增加0.85%-1%,而为CI而增加的人工和其他用具费用,不予追加。 4.6临建费

由于CI市场形象竞争水平越来越高,很多标志性工程预算收入往往满足不了实际发生的支出,另外安装、装饰、路桥、分公司的情况比较特殊,难以一个模式承包,则可采取以下两种办法:

A 临建费全额由项目承包,现场条件较好,业主有现行住房提供者,可以70%临建费形式承包。

B 临建费项目不承包,项目按分公司批准方案要求搭设其发生费用由分公司审核报销。

C 临建费由分公司承包者,其临建费的残值回收费用归分公司所有。 D CI标语牌等费用,建议列入管理费内开支。 附:珠海分公司工商行软件开发中心项目承包基数测算

对分公司(经理部)的经营管理规定

一、总则

1、分公司(经理部)经营工作各项管理规定与制度应与局、公司现有经营管理制度、规定一致,并结合当地具体情况制定。

2、公司经营部对分公司(经理部)的经营工作从工程招标开始直至结算审计报告出具的全过程进行管理、指导和服务。 二、投标管理

1、分公司(经理部)应严格执行局、公司规定,慎重选择投标项目,所有拟投标项目必须执行标前评审制度,经公司领导同意方可投标,拟定投标项目情况应以书面形式呈报公司领导。

2、人员配备具备投标能力的地区,原则上投标工作在当地自行完成,待开拓地区的投标工作由公司经营部组织完成,投标工作在当地还是在公司本部视具体情况而定。

3、因特殊情况,需要公司派人支援投标的项目,需由分公司(经理部)提出申请,报公司领导审批。原则上公司支援人员参予投标时间为七~十天。 4、经公司领导同意投标项目,公司经营部全力配合,办理盖章、申请、标书密封等综合事宜。投标保函、保证金、公证等事宜的办理,应由分公司(经理部)提出申请,公司经营部配合。

5、投标评审的基础工作,由分公司(经理部)组织完成,有关部门经济技术指标、评审情况在交标前三天报公司领导、公司经营部。

6、工程开标后二天内,远征点应将开标情况以书面形式反馈公司经营部。 7、分公司(经理部)所获工程获项、荣誉应及时报公司经营部,经营部负责收集全公司范围内的各类荣誉、奖项的电子资料。根据需要提供分公司(经理部)使用。

8、分公司(经理部)按局、公司经营报表的要求格式,应于每月二十五日前将报表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报公司汇总。 三、施工合同

1、所有与业主的施工合同、补充协议均由公司经营部牵头负责,分公司(经理

部)参予进行签订。

2、施工合同文本由分公司(经理部)负责起草、修改。与业主进行沟通、洽商,

必要时公司派人参予,公司经营部负责组织公司各部室对合同文本的评审,办理签字盖章及相关手续。

3、施工合同约定的履约保函、预付宽款保函的办理,由分公司(经理部)提出申请及保函格式要求,由公司经营部负责配合办理相关手续。

4、施工合同签订后,按约定份数交发包人,分公司(经理部)留副本一份,其余正、副本交公司经营部保存、发送有关部门。 四、分包合同管理

1、分公司(经理部)负责工程分包的招标、议标、合同的签订。 2、分包合同必须采用公司制定的文本,不得有原则性的删改。 3、分包合同签订前,需经过法律专业人员的评审。

4、分公司(经理部)应在招标完成后2天内将分包申请、评标记录等资料报送公司,经公司领导审阅后备案。

5、分包合同签订后,须将正本一份报公司存档备案。 五、预结算管理

1、公司定期(每二个月)组织对分公司(经理部)经营科及项目业务系统进行检查、监督、指导,及时了解存在的问题。经营科应随时将需要公司解决的问题向经营部汇报。

2、建立工程的报表上报制度,每月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上报《已完成工程结算情况报表》、《在建工程签证索赔月报表》,以利于公司经营部全面了解远征地区项目情况。每月各项目以书面形式将预结算中存在问题反映给经营科,经营科汇总报到公司经营部,使经营部有针对性的开展工作。

3、加强远征地区预算员的培训工作,与远征地区的经营生产实际相结合,就地创造机会组织当地的造价管理部门进行培训。

4、远征项目的结算由分公司(经理部)经营科组织编制、对外核对,在报送审计前,需经公司经营部审核。

5、结算中存在困难与较大争议时,经营部根据需要派人支援。 六、其他

1、公司已批准成立分公司(经理部)的地区根据开拓需要可成立经营分支机构。 2、距离公司总部超过300公里的远征项目,公司未成立分公司(经理部)机构的,纳入公司总部管理,但相关的业务管理参照上述管理规定执行。

工程分包(双包)管理办法

(讨论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分承包管理,选择合格的分承包方,保证施工总承包合同的顺利履行,根据中建三局质量体系程序文件,结合公司相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直管项目的所有包工包料分包工程(以下简称“双包”)施工单位的选择及管理,分公司对外双包工程,也按本管理办法的精神执行,并接受公司总部的监督。公司各部门及项目经理部必须严格遵守本管理办法,相互配合,为公司的发展做出贡献,不得从事有损于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二章 双包范围及施工单位选择

第三条 双包工程处是指由分包商承包工程劳务、施工机械、材料并负责相应质量、工期、安全与文明施工管理的分项工程和单位工程。

第四条 双包工程的范围包括机械土石方工程,基坑支护工程,各类桩基工程,铁件加工,预制构件制作及安装,预应力工程,金属结构工程,水电安装工程,整体式提升脚手架,木制、铝合金、塑钢门窗、墙面、天棚等装饰工程以及其他特种门窗,防水保温工程,楼地面、墙面、天棚等装饰工程以及其他由项目申请,公司领导批准的双包工程。

第五条 砌体抹灰工程双包由公司人事部组织及管理。

第六条 合格分承包方名册管理,严格按照中建三局质量体系程序文件执行。

第七条 在每一双包工程开工前15天,项目经理部全面、准确、及时地向公司提交工程分包申请(见附表《工程分包申请表》),作为公司确定分包施工单位的依据。

第八条 项目经理部可根据工程具体情况,向公司推荐1-2家单位参与分承包工程的投(议)标,经营部动员合格分承包商积极参与投(议)标;对于合格分承包方名册以外的报名单位,需按程序进行资质审查,经考察确定为合格分承包方够方能参与投(议)标。

第九条 分包施工单位的选择必须高效有序,公开透明,会签记录完整。 根据分包工程的具体情况,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确定投(议)标形式。主要分三种:

一、公开招标:公司经营部根据项目经理部提交的《工程分包申请表》,发布双包工程招标信息,对于报名单位,经资审合格后列为投标单位,由公司招标公开招标,以“合理低价”评标法确定分包单位; 二、单向议标,以下工程可单向议标 (1)3万元以下的分包工程; (2)业主推荐分包施工单位的工程; (3)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单向议标的工程。

以上单向议标的工程由经营部提出议标意见,报公司招标办主任审查,公司领导批准后执行。由经营部议标定价,报公司领导批准后确定分包施工单位及单价; 三、业主定标:施工总承包合同范围以外的工程,由业主组织议标或指定分包施工单位及单价,项目经理部参与业主的招议标,并与业主签订总承包施工单价,完成各项手续后以书面形式报告公司经营部,经经营部核查属实,且分包施工单位资质审查合格,由公司招标办主任审查后报公司领导批准,在保证公司利益的前提下确定分包单价。

第十条 经营部负责拟订招标文件,编制标底,组织内部会签(各部门须在二十四小时内评审完),拟订分包施工合同。

第四章 分包合同签订

第十一条 确定中标单位后由经营部组织签订施工合同,施工合同的主要条款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拟订的合同条款应全面、严谨,按标准格式,统一编号。

第十二条 对于造价在100万元以上或在技术、质量等方面有特殊要求的分包工程,由经营部组织公司相关部门对合同草案进行评审后方可签订正式合同。

第十三条 所有分包合同签订均应以公司名义进行,由专人对分包施工单位进行资质审查,并在分包合同上注明资审结论,由公司经理最后签订合同。项目或其它部门不得对外签订分包施工合同。

分包合同签字程序:1.经营部负责拟订分包合同,对分包施工单位的资质进行最终确认,在合同上标注后交分包施工单位签字盖章(三个工日内);2.项目经理部代表签字(二个工日内);3.公司经理签字,盖公司合同专用章后生效(二个工日内)。合同壹式陆份,公司经营部、项目经理部及公司财务部(公司经理签字)各执壹份。

第五章 分包履约管理

第十四条 分包合同签订后由项目经理部代表公司履约,在分承包方进场施工时,项目经理部应组织相关人员对分承包方进行入场教育及技术、质量、安全交底等工作。

第十五条 在合同签订后,经项目劳资部门审查,分承包方完成以下工作后方可进场施工:

1、按照地方政府的规定,办理好工程和人员的注册手续; 2、按照合同职责配备有专职管理人员和专职安全员;

3、由项目经理部与分包单位签订安全协议、廉正合同、计划生育合同、治安管理等协议书;

4、参加项目经理部组织的入场教育。

第十六条 项目经理部根据分包合同的规定对分承包方进行检查、监督,并在分包工程完工前至少对分承包方评价一次。

第十七条 项目经理部对不合格的分承包方及时下发整改通知,对于限期整改的分承包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向经营部门提出要求其退场的报告,经营部提交主管领导审批后,下发退场通知,取消其合格分承包方资格,并及时重新组织分包施工单位进场施工。

第六章 分包工程费用结算

第十八条 分包工程施工过程中按公司有关规定及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施工过程中,工程分承包方应服从项目经理部的管理,所有分包工程费用结算或支付工程款必须由项目经理审核签字后方可结算。

第十九条 分包工程完工后项目组织对工程进行验收,验收达到合同约定标准后签办验收手续,项目办理分包工程结算,经经营部审查,公司领导批准后确定工程结算造价,财务部门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结算款。

第二十条 《合格分承包方名册》由经营部门编制保存,及时更新。 第二十一条 《分承包方评价表》、《分承包方年度考核表》由经营部门于分包工程开工时和每年年底前发出,项目经理将评审的内容落实到相应的责任人评审,并由项目经理审核,签署审核意见后反馈给经营部门及主管领导审查,评审表保存期为一年。

本规定自颁发之日起开始执行,原有规定与之相抵触的以本规定为准。

项目承包测算方案

(讨论稿)

项目承包测算一直是公司致力研究的课题,每年都在尝试、讨论。市场竞争的不断激化,企业的利润空间逐渐被市场压缩。目前摆在我们面前的现实就是:要发展就必须将规模做大,通过做大规模,降低企业运行成本,找市场要效益。我们必须认识到合理的项目承包测算是企业寻找市场的底气支撑。项目承包测算不只是关系某一个项目经理部利益的问题,更是关系到公司能否在新一轮的价格竞争中能否有更大发展的大问题。

推行项目承包的目的之一是为了充分调动项目经理部的积极性,寻求效益的最大化。项目承包测算工作肯定会使项目经理部与公司在利益分配与计算方面产生较多的碰撞,借以完善这一工作,促进项目的管理,推动公司的发展。

以下是二种不成熟的测算草案,供会议讨论。

方案一:直接费

一、实施原则:

1、项目不承担投标风险,投标的压级压价不由项目承担。 2、项目不承担市场风险,市场带来的价格风险由公司承担。 3、项目承担管理风险。

4、不同类型、不同业主、不同取费、不同供料方式、不同的合同条件下,工程承包起点基本一致,模糊、缩小不同工程之间的差异。 二、测算方法

1、工程中标后,公司经营部在三天之内提交一份完整的预算。该预算应该是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及图纸准确计算的,应将投标决策时调整的工程量、单价还原成正常情况下编制。

2、项目承包基数构成:直接工程费、价差。

3、直接工程费:由直接费、综合费用、构件增值税组成。

①直接费:施工过程中耗量的构成的工程实体和有助于工程形成的各项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

②综合费用:包括现场经费和其他直接费,其计算方式为直接费的6%,现场经费包括临时设施费和现场管理费。临时设施费用包括临时设施的搭设、维修、

拆除或摊销费、现场管理费,包括现场管理人员的工资、福利、劳动保护费、具备现场管理办公条件的各项费用、现场人员的差旅费、保险费、排污费、固定资产使用费、工具用具使用费等。

其他直接费包括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夜间施工增加费、材料二次搬运费、生产工具使用费、检验试验费、工程定位复测、工程点交、场地清理等费用、市政工程施工因素增加费。

构件增值税指非施工现场制作的构件收取的增值税。

4.材料差价:有公司同样采购或甲方供应的价格与材料定额价格之间的差值。

5.差异调整:根据以往工程经验,结合先行定额部分章节价格水平偏差的实际情况,对不同类型、不同使用功能的工程的直接费进行适当调整。

调整系数见下表:

工业建筑

结构形式 框架 调整系数 1 轻钢结构 0.98 构筑物 0.95 公共民用建筑

综合楼 住宅 高层 0.97 0.98 小高层 0.98 0.99 多层 0.99 1 多种结构形式并存 以主要构筑物结构形式套用 对造型特别施工难度大、施工投入大的工程,项目部提出意见,由公司技术部审核,经公司领导同意后可予以酌情考虑调整系数。

6、项目不承包的内容包括:劳动保险费、计划利润、企业管理费、定额编制费、实习生工资、财务费用、营业税、城建维护税及附加费以及意外伤害保险费、安全技术服务费及合同约定的不由项目承担的其他费用。

7、承包基数的计算公式:

承包基数=(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综合费用)×调整系数+价差 8、上交率的计算:

上交率=(合同价-承包基数)/合同价×100%

本方案的编制结合了湖北地区现行定额的有关规定,建议本方案可在湖北地区进行试点并逐步调整。

方案二:实测投入法

一、承包基数测算的目的

项目承包基数的测算是工程项目成本管理的首要环节,也是公司与项目签订内部承包合同和对项目成本进行有效控制的依据。(也是衡量工程合同质量与计算经营绩效兑现的依据)。 二、项目承包基数测算的依据 1、施工图预算

2、工程施工合同和项目施工组织设计

3、当地政府管理部门发布的政策、法规、文件 4、局、公司有关规定 三、承包基数测算的原则 1、项目不承担投标风险 2、项目不承担市场风险 3、项目承担管理风险与技术风险 4、成本费用直接发生制的原则 5、便于项目核算的原则

四、项目承包基数测算的一般方法 1、劳务费用的测算

由于劳务投标的方式不同,劳务费可采用以下几种方式测算:

①劳务费总价包干招标:以劳务招标中标计算。执行公司目前的劳务招标及扩大劳动分包的有关规定。

②分项工程单价包干招标(定额人工单价或单位工程量综合单位价):劳务费=劳务队伍中标定额人工单价×定额工日数(或实际工程量×单位工程量综合单价) ③由于特殊原因经公司批准没有实行劳务队伍投标而采用议标的项目按下述公式计算:

劳务费=协商的定额人工单价×定额工日数(或协商的综合单价×实际工程量) ④采用②③方法确定劳务队伍后十五天内,必须按施工图编制劳务费计算与汇总表,经公司、项目、作业队一起审定后包干。无设计变更和其他情况不得再进行调整。 2、材料的测算

施工图材料预算用量×当地材料价格×(1-5%);

说明:当地材料价格为当地造价部门颁发的信息价或公司的市场采购价(均为到工地价),二者取低值。 3、机械设备费的测算

机械费=定额预算机械费超高垂直运输机械增加费×50%(或施工组织设计中各类设备配置的台班单价乘以合同工期内的使用时间之和) 4、周转料具费用的测算

周转料具费用=定额脚手架费用-(模板、脚手架技术节约)×70%(或施工组织设计中料具的用量×月度租金×合同工期内的使用时间之和) 5、大型机械进出场费

根据施工组织设计需要确定大型机械种类和数量,按实际进出场费计算。(包含在综合台班单价中的不再计此项)

6、其它直接费:参照本地区项目开支的平均水平(详见附表) 7、现场经费(包括现场管理费与临设费) ①定编定岗管理人员薪酬。 ②办公费和招待费控制指标。 ③临时设施费。

④其他:参照本地区项目开支的水平。 8、项目总分包与内部专业分包配合费 按有关合同计算×80%(见附表)

9、职工意外伤害保险费、安全技术服务费 10、其它费用(按发生据实计算) 项目承包基数为1-10之和。 五、项目不承包的内容

项目不承包的内容包括:劳动保险费、计划利润、财务费用、定额编制管理费、实习生工资以及合同约定的不由项目承担的其他费用。 六、项目承包基数及上交率的测算

项目上交率一览表

上交率名称 名义上交率 实际上交率

计算公式 (标准总价-承包基数)/标准总价×100% (合同总价-承包基数)/合同总价×100% 说明:

1、标准总价是指不考虑投标风险(压级压价等),根据工程项目所在地现行的政策性法规、文件,按当地该工程法定取费标准编制的施工图预算。

2、合同总价是指公司与业主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价,工程承包合同价是指:包干价合同即为合同价;按实结算合同则为合同条件下的施工图预算总价。 3、名义上交率是假设项目在不优惠条件下对企业的贡献能力,用于检验测算的准确度与横向比较。

4、实际上交率是衡量项目对企业的实际贡献能力,签证、索赔、变更等总价在合同价±10%内,实际上交率不调,否则按实重新计算。

项目承包基数测算参照表 序 号 费用名称 1 直接费 人工费 材料费 机械费 周转材料具费用 项目责任承包控制 特大型 大型 中型 小型 备注 劳务招标中标价 材料预算用量×当地材料价格×95% 预算机械费-超高垂直运输机械增加费×50% 定额脚手架-(模板节约+脚手架节约)×70% 100% 详见前页 详见前页 详见前页 详见前页 若包含在机械台班单价内则无此 项 2 大型机械进出场费 3 其1、材料二次搬运费他直接(0.1) 2、检验、试验费 (0.2) 0.1 0.1 0.1 0.1 场地狭窄且符合计取二次搬运费条件 0.12 0.14 0.16 0.18 费 3、冬雨季施工增加费(0.7) 4、工程定位点交、场清费(0.3) 5、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0.1) 合计(2.5) 0.5 0.55 0.6 0.65 0.15 0.18 0.20 0.25 0.5 0.6 0.7 0.8 0.37 1.57 1.75 1.98 月标准×合同工期 4 现场 管理人员工资 招待费 定编人数×平均月薪×工期 公司现行标准

经 费 办公费 差旅费 临时设施费、CI费用(%) 公司现行标准 公司现行标准 月标准×合同工期 月标准×合同工期 0.8 1.0 1.2 1.5 业主不提供临建刚不计本项 5 施工配合与总包管理费 6 职工以外伤害保险费、安全技术服务费 根据有关合同计算×80% 0.2 7 其他费用 据实测算 说明:1、以上单元格内数据除注明者外,其余均为百分点。

2、办公费指日常办公用品支出,不含办公固定资产购置(此项含在临设内)。

项目承包基数测算参照表

序 号 费 用 名 称 项目承 包费用 ⒈ 直①人工费 接②材料费 费 ③机械费 ④周转料具费用 ⒉ 大型机械进出场费 标 准 造 价 项 目 承 包 费 用 占 预 合同金额 上交算 金 额 % 款 ①材料二次搬运费 其他(0.1) ②检验、试验费(0.2) ⒊ 直③冬雨季施工增加 接费(0.7) 费 ④工程定位点交、 场清费(0.3) ⑤生产工具、用具 使用费(0.1) ⑥CI、文明施工管 理费 ①管理人员工资 ②招待费 ③办公费 ④差旅费 现⒋ 场经费 ⑤临时设施费、CI 费用(%) ⒌ 施工配合比与总包管理费 ⒍ 职工意外伤害保险费、 安全技术服务费 ⒎ ⒏ 其他费用 企业管理费 ⒐ 财务费用及其他费用 ⒑ ⒒ ⒓ ⒔ 人工费调整 材料价差调整 计划利润 税金 合计 ①计划上交率 ; ②名义上交率 。

中建三局工程总承包公司

专业分包管理办法

(修订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经营发展形势,进一步规范公司分承包管理,选择合格的分包商,保证工程施工合同的顺利履行及公司、项目效益,根据中建三局质量体系程序文件及项目施工规范,结合公司相关规定修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直管项目、分公司及湖北省外远征项目的所有包公包料分包工程(以下简称“分包”)施工单位的选择及管理。公司直管项目分包由公司直接管理,分公司、湖北省外远征项目分包由所在分公司及公司授权的远征项目管理并报公司备案,为公司的发展做出贡献,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违反本管理办法,从事任何有损于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二章 分包范围及施工单位选择

第三条 分包工程是指由分包商承包工程劳务、施工机械、材料并负责相应质量、工期、安全与文明施工管理的分项工程和单位工程。

第四条 扥包工程的范围包括机械土石方工程、基坑支护工程、各类桩基工程、铁件加工、预制构件制作及安装、预应力工程、金属结构及轻钢网架工程、水电安装工程(包工包料)、整体提升脚手架、门窗工程、防水保温工程、装饰工程以及其他由项目申请公司领导批准分包的工程。

第五条 砌体抹灰工程分包由公司人事部组织及管理。

第六条 分包商选择范围:参与招投标的分包商原则上必须是合格分承包商名册范围内的分承包商。合格分承包方名册管理,严格按照中建三局质量体系程序文件执行。确因公司招投标需要且有利于工程质量、成本,需超出名册范围外邀请的分包商必须通过资格审查并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进入合格分承包商名册后,方可参与专业分包招投标。

第七条 项目经理部每月5日前向公司提交当月分包计划,并在每一分包工程开工前段时间天,全面、准确、及时地向公司提交工程分包申请(见附表一),作为公司确定分包施工单位的依据。

第八条 项目经理部可根据工程具体情况,向公司推荐1-2家单位参与分承包工程的投标,经营部动员合格分承包商积极参与投标。

第九条 分包施工单位的选择必须高效有序、公开透明。根据分包工程的具体情况,报公司领导批准确定投标形式。

一、公开投标:公司经营部根据项目经理部提交的《工程分包申请表》,发布分包工程招标信息,对于报名单位,经资审合格后列为投标单位,由公司招标办公开招标,开标后签署《专业分包评标记录表》(见附表二),报公司领导批准后确定分包施工单位及价格;

二、议标,以下工程可议标: (1)3万元以下的分包工程;

(2)其他特殊情况确需单向议标的工程。

议标的工程由经营部提出议标意申请,由公司招标办审查并报公司领导批准后执行。由经营部进行议标,议标结论经公司招标办审查并报公司领导批准后确定分包施工单位及价格;

三、业主定标:工程施工主合同范围外的工程,因业主指定分半施工单位及单价,需与我公司签订总分包合同的,可按业主定标方式确定分包施工单位。业主定标的工程由项目经理部提出议标申请,报公司招标办,经公司领导批准后由经营部执行。议标结论招标办审查并报公司领导批准后确定分包工程价格。

施工总承包合同范围内的工程,原则上不允许业主定标。确因经营生产需要,需按业主定标处理,由项目经理部提出议标意见,报公司招标办、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按业主定标处理。

第十条 公开招标由经营部负责准确编制招标文件,计算标底,发放标书,洽谈并拟定分包合同,分包合同的主要条款在招标文件中应予以明确。

第十一条 公开招标后因设计变更,造成公开招标工作内容与边更后工作内容不符的,原招标结果报废,由项目经理部填报《工程分包变更申请表》(见附表三),重新由公司组织招标,确定分包施工单位。原招标确定的分包单位不得直接进场施工,不得直接与项目单方面议表,不得直接签订分包合同。

第三章 分包合同签订

第十二条 确定中标单位后由经营部组织签订分包施工合同,并填报《专业分包合同汇报表》(见附表四),拟定的合同条款应全面、严谨,优选使用《中建三局总包公司合同标准文本》。

第十三条对于造价在100万元以上且在技术、质量等方面有特殊要求的分包合同,其分包合同由经营部组织公司相关部门评审通过《分包工程合同评审记录》

(见附表五)后可签订。

第十四条 所有分包合同均应以公司名义签订,项目、未正式设立的分公司、湖北省内的远征项目不得私自组织工程分包,不得对外签订分包施工合同。分包合同未经公司领导签字,不得加改公司合同专用章

分包合同签字程序:1、经营部负责洽谈、拟定分包合同后,草案交项目经理部提出意;2、正式合同交分包施工单位签字盖章;3、项目经理部代表签字,片区负责人签字;4、公司经理签字;5、盖公司合同专用章后生效。以上程序应在确定中标单位后3个工日内完成。

合同壹式陆份,公司经营部、项目经理部及公司财务部各执壹份(公司财务部执公司经理签字的一份)。

第四章 分包履约管理

第十五条 分包合同由项目经理部代表公司履约。分包合同签定后备干部天内由项目造价员对项目管理人员进行分包合同书面交底。在分包商进场施工时,项目经理部应组织相关人员对其进行入场教育及技术、质量、安全交底等工作并做好书面记录。

第十六条 在合同签订后,经项目劳资部门审查,分包商完成以下工作后方可进场施工:

1、按照地方政府的规定,办理好工程和人员的注册手续; 2、按照合同职责配备有专职管理人员和专职安全员;

3、签订安全协议、廉政合同、计划生育合同、治安管理等协议书; 4、参加项目经理部组织的入场教育。

第十七条 项目经理部根据分包合同的规定对分承包方进行检查、监督,并在分包工程完工前至少对分承包方评价一次。

第十八条 项目经理部对不合格的分包商及时下发整改通知,对于限期整改的分包商,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向经营部提出要求其退场的报告,经营部提交主管领导审批后,下发退场通知,取消其合格分承包方资格,并及时重新组织分包施工单位进场通知,取消其合格分承包方资格,并及时重新组织分包施工单位进场施工。对方相关的法律责任交公司法律事务室追究。

第十九条 公司经营部每月28日前应根据《分包工程履约情况检查表》(见附表六)对各项目分包在建工程履约管理情况进行例行检查,及时解决专业分包存在的问题。

第五章 分包工程费用结算

第二十条 分包工程施工过程中按公司有关规定及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施工过程中,项目经理部应及时按合同为分包商办理分包进度审核。

第二十一条 分包工程完工后项目组织对工程进行验收,验收达到合同约定标准后签办验收手续,并必须根据中建三总财字[2003]193号《关于加强项目分包结算管理的通知》办理分包工程结算送审手续(《分包结算送审表》见附表七)。

第六章 分包文件管理

第二十二条 《分承包方能力调查表》由经营部发放,由接受考察的分承包方填写,并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其他证明材料反馈后由经营部作为资料保存。

第二十三条 《合格分承包方名册》由经营部编制保存,每季度更新。 第二十四条 《分承包方评价表》、《分承包方年度考核表》由经营部于分包工程开工前发生,项目经理将评审的内容落实到相应的责任人评审,分包施工其间,对分包单位的评审不应抵于两次。及时反馈公司,由公司主管领导审查,评审保存期为一年。

第七章 分公司、省外远征项目专业分包管理

第二十五条 分公司、省外远征项目进行工程分包,必须按以上相应管理程序组织分包,由分公司(或省外远征项目)相关部门代行公司有关部门职责。分包队伍选择及分包单价确定由分公司(省外远征项目)领导批准。

第二十六条 分公司、省外远征项目的专业分包情况,应于每月25日前向公司报送当月《分公司、省外远征项目专业分包招投标统计表》(见附表八),由公司备案。

本办法自颁发之日起开始执行,原有规定与之不相符的以本办法为准。

中建三局工程总承包公司 二OO四年五月二十八日

《中建三局工程总承包公司专业分包管理办法

(修订版)》附表及附件:

附表一、《工程分包申请表》 附表二、《专业分包评标记录表》 附表三、《工程分包变更申请表》 附表四、《专业分包合同汇报表》 附表五、《分包工程合同评审记录》 附表六、《分包工程履约情况检查表》 附表七、《分包结算送审表》

附表八、《分公司、省外远征项目专业分包招投标统计表》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edyg.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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