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深圳虚拟大学园发展形态的一点思考

更新时间:2024-04-21 11:56: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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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深圳虚拟大学园发展形态的一点思考

——写在深圳虚拟大学园成立十周年之际

设立虚拟大学园,无疑是一项伟大的创新和实践,她巧妙的解决了深圳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所面临的“短板”问题,以“拿来主义”的精神,聚集了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所需要的人才、技术和项目资源。从深层次讲,设立虚拟大学园,改变了大学依赖属地社会经济发展而发展的固有模式,拓宽了大学生存和发展的空间,提升了大学服务社会的职能,对我国高等教育的改革和发展也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深圳虚拟大学园发展的前十年,是以为深圳乃至珠三角地区聚集资源的阶段。客观的讲,虚拟大学园还是一个“集合体”,而非“聚合体”。也就是说,各种资源的简单“堆砌”,尚未与深圳发达的高新技术产业产生更紧密的结合,还无法形成“结构力”,无法真正从一个侧面去支撑深圳高新技术产业新的腾飞和发展。

要发挥一个事物的作用,就要还原事物的本质属性,从其原始定位出发,遵循发展规律,才能使其产生真正的效应,我们称其为“追根溯源”;一个事物承载了过多与其自身定位无紧密联系的职能,势必造成负担过重,“为了芝麻丢了西瓜”,因此有必要“正本清源”。

有几个紧密联系着的问题请大家注意:

为什么把虚拟大学园建在高新技术产业区,而不是教育系统?

为什么设立了虚拟大学园,还要建设大学城?

为什么设立了虚拟大学园,建设了大学城,还要搞南方科技大学?

从以上三个问题,我们似乎能得出一个结论:深圳的决策者从一开始就没有把虚拟大学园定位成一个教育机构,或者说教育职能本不是虚拟大学园的本质属性。如果有,那也说明教育职能只是虚拟大学园的附属职能或者阶段性职能!按照个人的理解,赋予虚拟大学园在某一时段内的教育培训职能,只是一个“饵”,决策者希望通过一定市场的让渡,给予各成员院校在深圳“生存”的空间。院校在深圳站稳脚跟了,决策者希望的科技资源引进的大戏就应该上演了。

但虚拟大学园目前在深圳社会中被认知的,却是另一个概念——虚拟大学园是教育机构,是培训机构的聚集。虚拟大学园对深圳高新技术产业的支撑作用却被忽视了。造成这种现象的,我想有两个原因:一是名字,“虚拟大学园”给大众的第一印象是“网络大学”,是做网络教育的;二是在对外宣传中,虚拟大学园的教育职能被放大了。

存在即合理,个人并不反对在一定时期发展虚拟大学园的教育职能,包括去争取教育主管部门的“认可”。但虚拟大学园最应该做的,却是深圳的决策者最想要的——大力聚集科技资源,最终促成企业能力的“聚变”,形成对高新技术产业(请注意,是产业)的贡献。

基于以上观点,个人对虚拟大学园后十年发展形态的建议是:“破”与“立”——所谓“破”,即将虚拟大学园一分为二,

划分为“深圳虚拟大学园”和“深圳国家大学科技园”两大运营主体,分别从教育培训和科技服务两个方向独立发展;所谓“立”,即以大学科技园为载体,高举自主创新的大旗,大力促进产学研的结合,促进院校有效资源和深圳产业的有效结合,促进深圳高新技术产业新的飞跃和发展。

一、将“虚拟大学园”办成真正的虚拟大学园

虚拟大学园存在了10年,其“超市化”的教育培训资源,“规模化”的教育培训成果,已经形成了一定的市场品牌。同时,虚拟大学园通过在教育培训领域的探索,已经成为了一种新型的教育培训模式,是对现有高等教育体系的创新性发展,是现有高等教育体系的一种补充形式。因此将虚拟大学园的教育职能分离出来,在现有运作模式的基础上,以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为依托,以网络教育为主体业务,将“虚拟大学园”办成真正的“网络大学”,使其名副其实,同时也可以在高等教育多元化模式发展方面探索新的路径。

(一)大力发展网络教育

虚拟大学园是众多国内名校教育资源的聚合体,但各成员院校与深圳空间上的距离,使授课老师匆匆而来匆匆而去,不仅授课不系统,互动性差,教育质量不高,而且导致教育成本过高。因此虚拟大学园要集合各成员院校的教育资源,大力开展网络教育,力争在短时期内使其成为国内网络教育的第一品牌。

具体操作上,一是要借助互联网技术的发展,配臵相应的硬件设施,引导各成员单位改变授课模式,变短时间现场授课为经常性、实时性、互动式的授课方式;二是虚拟大学园可以联合媒

体单位,为成员院校在深圳开展的专业课程录制课件,供学员在网上学习;三是整合各成员单位的教育资源,对于相同专业中的相同课程,可以邀请国内最知名的教授录制课件,各院校共享。

(二)成为深圳城市发展的智囊团

虚拟大学园的另一项重要职能是集合各成员院校校长、两院院士的智力资源,组建深圳社会经济发展的智囊团。通过专家咨询、院士(校长)论坛等多种形式,在改革思路、发展战略、城市规划、产业布局、结构调整、重大项目论证等方面为深圳出谋划策。

(三)要为其他支柱产业服务

虚拟大学园不仅仅是深圳高新技术产业的“虚拟大学园”,更是全深圳的“虚拟大学园”。虚拟大学园的资源应该向深圳的所有产业开放,要为现代金融、现代物流和文化产业等支柱产业的发展服务。不仅要为这些产业培养管理人才,更要主动寻找突破口和结合点,用大学的智力成果,来提升这些支柱产业的管理水平和发展速度。

(四)成为高新区(产业带)的培训中心

虚拟大学园可以征集企业需求,整合不同院校的优势学科,灵活组织相关培训课程,为有需求的企业开展订单式培训。还可以利用虚拟大学园成员院校实习研究生的资源,与深圳市各产业领域内有代表性的企业开展合作,建立若干研究生的实训基地,开展研究生的就业培训、上岗培训和相关技能培训,把虚拟大学园变为高新区(产业带)的培训中心。

(五)成为深港高等教育合作的搭桥者

虚拟大学园能否成为深港高等教育合作的主体?我的答案是否定的。我们不妨用逆向思维的方式来展望一下:香港院校在祖国内地独立办学的需求由来已久,长期以来蓄积的力量时刻在等待着某一方向的“决堤”。假如通过各种努力,香港院校获得了在深圳乃至珠三角地区独立办学的国家许可,由双方的需求所决定的这种合作发展是“井喷式”的,珠三角地区的各个城市也都希望从中获得一块“蛋糕”。而从地方利益的考虑,深圳当然希望自己成为这场“大戏”的主角,但虚拟大学园能用什么样的体制、机制和软硬件条件来承载这场合作?个人认为现有的“虚拟大学园”是不具备这种能力的。深港高等教育的合作,以现有的发展趋势,其落脚点会在河套地区,届时决策者会用新的机构、新的机制去重新建立合作模式。目前虚拟大学园能做的,就是紧密联系香港的成员院校,努力去“撕开”深港高等教育合作的“缺口”,为将来实打实的合作和发展搭建一座桥梁。

二、加快“深圳国家大学科技园”业务体系的建设 首先强烈建议将“深圳虚拟大学园国家大学科技园”更名为“深圳国家大学科技园”,原因有二:一是大学科技园是实体,没有“虚拟”或者“网络”的概念,仍然冠其以“虚拟”的名义,不利于被社会认同,不利于大学科技园的发展;二是“大学科技园”与“虚拟大学园”的职能有了明显的划分和界定,为了便于区分,大学科技园的名字前不再冠以“虚拟大学园”。

现阶段大学科技园正处于建设阶段,但从2009年下半年开始,各大学的深圳产学研基地将陆续建成投入使用。因此,大学科技园的工作重心应逐渐从建设协调向业务体系的建立转变。

(一) 管理体系的建立

一个科技园区没有完善、协调的管理体系,势必会造成各自为政和一盘散沙,形不成合力,政府也就无法实现建设这个园区的目的。从目前看,大学科技园的管理体系的建设迫在眉睫。例如,从最基础的物业管理来看,假如各个院校的产学研基地聘请不同的管理公司,只管自己的“一亩三分地”,那大学科技园的公共区域谁来管理,公共区域的管理维护费用由谁来承担。诸多现实的问题摆在了我们面前。

1、运行机制和管理体制的建立

一要明确管理主体或者被授权管理者。无论是高新办直接管理或者是授权某一个下属机构来管理,必须明确一个直接的管理主体,并赋予其一定的管理权限,按照市政府确立的城市规划与产业规划,来指导、规范各入驻院校产学研基地的发展,使政府对大学科技园的掌控能力不断强化。二是要探讨确立整个园区的管理模式。为了解决建设主体分散性给园区管理带来的困难,管理主体应召集各入驻院校探讨确定园区的管理模式。行政管理模式、理事会管理模式、行业协会管理模式、联盟管理模式等都可以考虑,也可以创新新型模式,但必须尽快确定,不能长拖不决。三是要建立大学科技园的沟通协调机制。通过这种制度建设,打破由于主体的分散性给园区建设和发展带来的封闭性和盲目性,实现园区建设和管理(包括物业管理)的和谐统一,功能区划的合理设臵。四是要加强管理队伍建设。建设一支懂科技、懂经济、善管理、善经营的大学科技园经营管理团队才是大学科技园发展的根本保障。同时,一个能力出众,敢想实干的领军人物,也是

一个园区能够成功的重要因素。

2、土地监管政策需要尽快出台

土地是稀缺资源,土地问题历来是敏感话题。深圳市政府拿出高新区内的“黄金宝地”以非常优惠的方式出让给院校使用,这必然引起各方面的关注。因此,必须在深圳市的有关土地管理政策和《深圳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条例》的框架内尽快制定大学科技园的土地监管政策。目前,各入驻院校的产学研基地陆续建成,运营工作已经拉开序幕,悬挂在部分院校产学研基地大楼上那一串醒目的招商电话号码,已经向园区管理者发出了强烈的信号——院校产学研基地能否调剂出租、调剂出租的条件是什么、调剂出租的面积比例是多少、租金是否要遵循一定的标准,诸如此类的问题已经摆在了决策者和管理者的面前,必须尽快明确。

个人认为大学科技园土地监管政策应包括以下核心内容: (1)深圳市政府应与入驻院校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土地的用途,明确市校双方合作上的权利义务关系,明确政府对大学科技园建设用地的监管权力,强化市校双方对产学研建设用地的控制力,防止院校产学研基地变成“高科技房地产”。

(2)院校改变土地性质或者土地使用权方发生直接或者间接改变的,政府依法收回土地。

(3)院校改变产学研基地用途的,依法收回土地,地上建筑物由政府以建设成本价回购。

(4)土地长期闲臵或者无法完成产学研基地建设超过法律法规规定期限的,政府依法收回土地。

(5)入驻院校自觉接受大学科技园管理主体对土地及产学

研基地使用情况的监督和审计。

3、要尽快制定大学科技园的发展规划

截至目前,大学科技园还没有一个发展规划。大学科技园做什么?能做什么?能做成什么?这些问题都没有一个官方的定案。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加强大学科技园发展的计划性,尽快制定发展规划,把大学科技园纳入到深圳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整体战略上来,势在必行。

(二) 做以促进产学研结合为中心工作的孵化器 按照科技部的说法,大学、大学科技园、高新区在产学研结合上的整体服务链条是——大学出“种子”,大学科技园做“苗圃”,高新区是“高产田”。因此,大学科技园是被定位为有特殊项目来源和服务对象的孵化器。

由于“深圳国家大学科技园”是按照“一园多校、市校共建”的模式建设的,呈现进驻院校多、建设主体多、运营主体多等特点。这样一个全国独一无二的大学科技园,个人认为其成功运行的要素主要有:

(1)高效管理——协调各进驻院校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2)高校资源——入孵企业的高校背景(包括股权关系、合作关系等,这是大学科技园区别于其他孵化器的最显著标志);

(3)高度创新——入孵企业研发项目的自主创新性; (4)高层次运行——以产学研结合为主线的运行模式; (5)高水平服务——依托高校科技资源建立的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和完善的综合服务体系。

因此,大学科技园在建设业务体系上,应紧紧围绕上述要素的聚集和聚合,做好以下工作:

1、突出协调机制,抓好三项管理

鉴于大学科技园“进驻院校多、建设主体多、运营主体多”的特点,其管理体系应以协调机制为主,协调各园区单位按照整体发展规划,资源整合,分工协作,共同促进园区的健康发展。在此基础上,抓好三项管理。

(1)空间管理

大学科技园建成后,将是一个占地面积22.6公顷,拥有10多所知名高校的产学研基地和政府投资建设的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近40万平方米的高科技园区。如此规模庞大的孵化器,应该按照总体规划,对其空间进行合理有效的管理。一是协调各院校,将其产学研基地的空间统一纳入园区的调剂管理。在确保院校自主权的基础上,按照各院校的学科优势和技术优势,鼓励和引导各院校建设专业孵化器,引进具有相同研发领域的企业进驻,逐步形成“一栋楼一个产业特色、一栋楼一个产业集群、一栋楼一个创新集群”的发展特色。二是功能区域的合理划分。院校自建的产学研基地作为孵化器主体,政府投资建设的空间用于公共技术平台建设和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包括重点实验室平台(公共技术平台)、创业辅导体系、投融资服务体系、知识产权交易体系等;同时也应该结合大学科技园国际化发展的需要,由政府投资建设国外院校项目的孵化基地,建成国际孵化器。三是以香港院校建设的产学研基地为依托,大力推进深港的科技合作,使大学科技园成为“深港创新圈”建设的重要基地;四要建

设一定的公共配套设施,用于园区餐饮服务、人员和技术交流、文化环境建设等。

(2)项目管理

要对入区的项目实施准入审批。要按照大学科技园的要求,对入园项目进行认定、准入审批和后续发展跟踪,体现大学科技园入园项目的“高校背景”、自主创新性和高成长性,保障大学科技园作为“苗圃”的基本特色。此项工作可以由高新区主管部门实施,也可授权大学科技园管理单位实施,具体措施应该在大学科技园的总体管理体系内确定和细化。

(3)企业管理

对入孵企业的跟踪管理和综合服务是孵化器的核心工作。除了做好孵化器的基础管理和服务工作外,建议大学科技园要从两个方面提升企业管理和服务水平。一是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孵化器管理团队,以适应大学科技园的发展需要;二是开发一套完整的入区企业的管理软件,将企业从申请入驻到孵化毕业的全过程,纳入到科学化、规范化和技术化的管理轨道上来。企业可以通过这套管理系统,将自己的发展情况按时上传给孵化器管理者。孵化器除了可以获得企业的统计数据外,还可以随时掌握每家企业的经营状况和服务需求,为开展相应的服务活动提供依据。

2、明确自身定位,建设八项工程

大学科技园的特殊性决定产学研结合是其特色,促进产学研结合是其核心任务。作为大学科技园的管理服务者,在其中要起什么作用呢?

产学研结合是双向发展的轨迹,既是科技推动型,也是市场

引导型,其核心词汇是“互动”。院校可以向企业推介自己的科技成果和合格的智力劳动者,也可以通过企业的反馈,调整自己应用研究的和人才培养的方向;企业既可以“拿来”院校的技术成果和技术人才以提升自己的研发实力、产品结构和经营能力,也可以向院校传导市场的前瞻信息,引导院校提高应用研究和人才培养的针对性。

这种双向互动如果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是盲目和低效的。因此,大学科技园管理服务者就应该去做双方需求信息和交易平台的提供者,在双方之间搭建一座互动交流和合作发展的桥梁——这应该是大学科技园管理服务者的准确定位,明确的说,是“居间”的综合服务“提供商”。

基于此,大学科技园管理服务者的主要工作有: (1)建设促进产学研结合路线图工程

促进产学研结合是一项浩大的系统工程,涉及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管理体制、产业发展、市场需求等诸多方面。而且实施产学研结合应该是一个长期的工作,在不同的发展阶段其重点工作应有所不同。因此应该结合大学科技园的实际情况和发展规划,聘请专业机构为大学科技园制定一个促进产学研结合的路线图计划,分阶段分步骤逐步开展相应的工作。

(2)建设公共技术平台工程

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不仅可以为入孵企业提供通常使用的开发、试验、测试、检测等设备,还可以辅之以相应的技术人员的服务,可以大大降低众多创业企业的创业成本。大学科技园要以“重点实验室平台”为依托,在政府的资金扶持和院校的资源支

撑下,围绕产业需求,建设两种类型的公共技术平台。一种是高水平、大型化、专业型的公共技术平台。这类平台是为深圳高新技术产业中的主导行业服务,如通信、生物医药、集成电路设计、新材料、精细化工等。这些平台的建设,既可以为企业提供相应的技术、项目和人才服务,也可以发展一种新型的产业,即检测业。另外一种类型的公共技术平台,就是按照现有模式,吸引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在深圳设立窗口,采取“远程资源,近程服务”的合作方式,与企业实现“一对一”的个性化服务。

(3)建设信息交流工程

建设信息交流工程,就是要解决产学研结合各主体间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一是建设一个区域性的“产学研合作”门户网站,通过院校科技资源数据库(包括实验室、项目、设备、人才等)、企业资源数据库(包括研发项目、产品、各种需求等)、网络交流平台等功能的设计,为产学研各方提供一个快捷了解市场需求的平台。二是编辑出版反映院校与企业动态需求的期刊,面向珠三角地区的各科技主管部门、各高新区和科技园区发行。三是建议在高新区(最好在深南路旁)建设一座大型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院校、重点实验室的项目、技术和人才信息。四是要通过网络、电视、报纸、广播等多种媒体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将院校和科研院所的科技资源推介出去。

(4)建设技术转移工程

技术转移是技术在国家、地区、行业内部或之间以及技术自身系统内输出与输入的活动过程,包括技术成果、信息、能力的转让、移植、引进、交流和推广普及。技术转移是系统知识的转

移,是从产生知识的地方转移到使用知识的地方,转移的内容是为了能得到运用。大学科技园要有意识地协助大学加速向孵化企业转移技术,以提高孵化企业的技术创新水平。同时,要帮助孵化企业的技术成果向外转移,以充分实现技术成果的价值。这既可以通过常设技术交易市场来实现,也可以通过孵化器与大学和科研院所的网络合作来实现。因此建议大学科技园建设一个全国性、实体化的“技术产权交易平台”,以提高大学、科研院所科研成果的技术转移率和产业化水平,提高深圳乃至珠三角地区企业的研发实力和创新能力。

(5)建设创业辅导工程

就科技型中小企业而言,自筹资金开始创业,直到产品进入市场,中间要经历技术研发-中试-新产品合格成型这一阶段,国际上一直习惯称之为“死亡之谷”。在这个谷底,资金不足,技术不完善,产品不成熟,人员团队需要磨合,种种不确定因素都使走出谷底的路充满了未知的坎坷和崎岖。改革开放以来, 我国一批创业成功者,他们对走出“死亡之谷”的历程有着深切的感受和记忆,他们的资源、经验、智慧、热情和坚忍不拔,助推他们走上了成功之路,他们的经验不是教科书里能教的。因此启动创业导师计划,大力开展创业辅导是十分必要和迫切的。创业导师的思路就是大手拉小手,由大企业家来带小企业创业,能有效地降低创业企业的创业风险。大学科技园启动创业导师计划具有得天独厚的条件——高新区内成功的企业家、各院校里著名的管理学专家、资本市场中成功的投资商,都是创业导师的合适人选。从事过多年孵化企业工作的同志通过潜心总结孵化经验,同样可以成

为优秀的创业导师人选。大学科技园通过创业导师遴选,采取普遍性的经验交流和“一对一”的辅导,让创业导师贴近企业,认真倾听创业企业的想法,并围绕创业企业的实际情况,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方案,并辅导企业进行实际操作,让创业导师成为孵化企业真正的“良师益友”。

(6)建设投融资服务工程

中小企业融资难是老生常谈了,政府出台了很多政策和措施,但始终很难从根本上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各高新区和孵化器都在努力通过各种形式来建设投融资服务体系,但效果不显著。大学科技园要真正在投融资服务方面有所突破,还需要政府的大力支持。建议政府能为大学科技园设立一个额度在2-3亿元的种子基金,以滚动发展的形式,为区内处于产品开发阶段的企业提供小额融资。这种融资支持的方式主要包括:借款,即作为流动资金的短期债券融资;股权,就像创业风险投资或天使投资一样。条件允许的话,用夹层融资的方式,即介于股权与优先债权之间的投资形式也能产生对双方有利的效果。同时通过把种子资金集中存放到一家商业银行里,可以起到放大作用,有助于为孵化企业获得贷款,或者获得一部分担保贷款。另外,借创业板启动的东风,建设以天使投资、风险投资为主要内容的投融资服务体系,也是必要的。

(7)建设企业培训工程

大学科技园对孵化企业的培训是使之增强自身实力的重要途径之一。企业培训工作的两个原则是:一要根据孵化企业的普遍特点开展培训,如对行业新技术发展的知识培训,对中小企业

创业成长管理的知识培训;二是系统性培训与针对当时情况的灵活性专题培训相结合,最终有利于孵化企业自身能力的提高,实现尽快的发展、壮大。根据以上原则,大学科技园对孵化企业的培训内容有:①技术培训,如行业新技术的发展趋势、某项专题技术研讨;②中小企业创业成长管理培训;③企业商业计划编制培训;④融资技能与技巧培训;⑤工商、税务知识培训;⑥人力资源管理培训;⑦市场营销管理培训;⑧财务管理知识培训;⑨办公自动化基础技能与知识培训;⑩知识产权保护培训;○11政府支持政策和政府项目申请专题培训等。

(8)建设大学科技园文化环境工程

大学科技园要创造出发展创业企业的优良环境,这种环境不仅提供了优质的设施和办公服务,而且要以专业性、职业化和正确服务方式,让入驻企业感觉舒适,让孵化企业在这一共享环境中,可以相互交流、相互促进、共同发展。更为重要的是,大学科技园要创造出适合企业家精神发扬的文化氛围,这种环境和氛围鼓励创新,鼓励创业,启发和激励企业的创造行为,鼓励创造精神的发扬和良好实践,为创业者创造个人实现自我、发展自我的机会,从而使大学科技园真正成为有发展潜力的中小企业的摇篮和未来企业家的学校。

(深圳虚拟大学园管理服务中心 保正国 2009年6月)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edxp.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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