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最新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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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1.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 2 2.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制度 ............................................................................... 4 3. 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 5 4. 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 6 5. 动火作业管理制度 ................................................................................................................... 7 6. 领导干部轮流值班制度 ........................................................................................................... 8 7.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 9 8. 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 10 9. 分包队伍及临时用工管理办法 ............................................................................................. 11 10. 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考核办法 ..................................................................................... 12 11.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办法 ................................................................................................. 13 12. 职业病防治管理办法 ............................................................................................................. 15 13. 交通安全管理办法 ................................................................................................................. 16 14. 项目部女职工劳动保护管理办法 ......................................................................................... 17 15. 重大事故隐患管理规定 ......................................................................................................... 18 16. 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办法 .....................................................................................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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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依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列》的相关法律规定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条列》相关管理规定,制定甘洛县民族中学扩建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一、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主任,各部门及施工班组长参加的安全生产委员会,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定期召开项安全生产例会,审查、制定重大安全技术措施计划,负责监督有关部门按期实;项目经理是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对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组织建立健全和实施,检查实施效果,解决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制定下一步安全工作规划。

二、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从项目经理—职能部门—施工班组长,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审定、颁发项目部统一性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确定本单位安全生产目标并组织实施。

三、项目技术负责人要协助项目经理领导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组织职工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文件,主持制定各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四、安全部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在项目经理和安全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本项目的安全管理、监督工作;负责组织制定、修订本项目部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对职工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培训,搞好三级安全教育;配合上级部门搞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组织开展各项安全活动;负责事故的汇总、统计上报工作,参与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负责组织联合其他职能部门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大检查,每周不得少于一次,并做出检查记录。对整改项目提出纠正和预防措施,限期整改。五、工程技术部要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编制施工组织设计,阐明施工现场的整体规划、策划和施工过程中应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审批后执行实施;根据安全部门提出的安全技术措施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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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经审批后执行实施;认真执行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积极采用先进的技术、工艺和安全装备。

六、材料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对所管辖范围内的安全文明施工负责,建立健全物资安全保障制度;贯彻执行《仓库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及《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规定》,制定详细的实施细则;对所购入的设备、配件、材料的质量、安全负责;存储、发放物资要符合物资安全管理规定;协助安全管理部门进行的联合安全大检查,负责本部门的隐患整治工作。

七、施工班组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贯彻执行企业、项目部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教育职工遵章守纪,制止违章行为;坚持班前会安全教育制度,开展危险预知活动;合理使用劳动保护用品,正确使用各种防护器材;开展安全管理小组活动,搞好安全消防措施,搞好文明生产、环境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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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制度

一、项目部进行有计划、有组织、有目的、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每月由项目经理或安全主管牵头组织,安全管理部门、工程技术部、材料管理部、施工班组参加,对所辖全部施工区域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进行检查。

二、项目部安全部门负责日常的施工现场安全巡视工作,纠正施工人员的不 安全行为,及时发现、消除安全隐患,保证施工生产正常进行,并做好日常巡视 检查记录。

三、每周日进行一次由安全部组织的相关部门、班组安全员参加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活动,主要是针对施工生产过程中普遍存在的安全问题,做好检查记录,研究整改措施,限期进行整改,做好检查、整改、验收记录。

四、做好节假日的安全检查工作,由于节假日前后人员容易出现麻痹思想,有降低安全防范意识的现象,是事故的高发阶段,针对这一现象,安全环保部将组织相关部门人员、施工班组节前、节后的安全检查工作,做好节假日的安全管理工作。

五、积极配合上级安全管理机构、业主、工程监理组织的各项安全检查,做好检查记录,落实建议、意见及整改措施。

六、每月安全部门将对各施工班组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进行 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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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根据四川东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结合向家坝电站工程施工特点,特制定向家坝机电安装工程项目部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望项目部所属各部门、施工队遵照执行。

一、施工现场的安全教育培训

1、施工人员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培训

按规定施工人员的本岗位安全技能培训应半年进行一次培训、考核,施工单位根据施工情况,每一季度将应培训的施工人员名单报项目部安全部,由安全部、综合部安排培训时间,进行培训、考核。

2、新进场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

按规定新进场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必须实行“三级”安全教育,即:项目部安全教育,施工队安全教育,施工班组安全教育。每一位新进场职工在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由项目部安全部门进行入场前的安全知识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进入现场后由施工队、班组对其进行施工现场的安全操作技能等方面的安全教育。

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

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由安全部、综合部根据分局每年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计划执行,上报培训人员名单,由分局安全监察部负责实施。

三、施工现场的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办法

1)接受培训的施工人员必须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未通过考试的继续接受培训,再培训期间将扣除培训期间的效益工资。

2)各级安全培训必须认真填写培训记录,受培人员必须亲自签名,安全部门负责进行检查和培训效果的考核。

3)对找各种借口或理由,不执行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的施工队负责人、班组负责人将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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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一、现场施工管理:前方各施工班组长,均应听从工程技术部及调度人员的安排,施工管理人员有权调整作业程序、调动人员为某特殊作业或紧急作业服务;

二、现场安全管理(针对作业面用工管理):全员均为安全监督员,均有权制止和纠正违章行为,各作业班组,班组长、带班为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本作业班组、作业面的生产和安全工作,作业人员违章,班组长、带班负有连带责任,对违章人员批评教育及经济处罚,班组长、带班负有连带责任,以促使班组长、带班尽到班组安全管理责任;

三、文明生产管理:每个作业班组、作业面,工作结束后均应清扫施工现场,保证作业面的干净、整洁,施工材料、设备整齐堆放,违者视其情节处以50-1000元经济处罚;起重班负有整理场地的义务,倒场设备、材料视场地现状整齐、合理摆放,随意放置或乱摆、乱放且不听指挥者处以50-100元经济处罚;

四、消防器材、施工设备设备管理:各施工区域配备的消防器材、施工设备,维护管理属各施工区域,有责任保持器材的完整、干净,并每班擦拭。置之不管,不尽心维护者,对区域责任班组每次50-100元经济处罚;故意破坏、浪费消防器材者,每人每次处以100-300元处罚;

五、设备进厂管理:规范设备进厂程序,第一步:班组技术人员提交设备进厂申请;第二步:生产管理部批准交物资设备管理部办理;第三步:设备运输至现场,箱件上应标明设备的需用班组、部位;现场调度安排卸车、倒运;第四步:设备管理人员联系监理、业主,组织班组开箱验货,设备有损坏或与图纸不符等问题要及时上报,不得对其有任何改动。

六、施工区域开箱设备的管理:放在施工区域已经开箱的设备,设备所属施工班组应妥善保管,清点入库或封盖保存,不允许敞口放置,以防小件设备丢失;任何班组和个人均有义务维护设备的完整;严禁向箱件内倾倒施工垃圾,违反规定者每人.次处以50-100元经济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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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火作业管理制度

一、为了确保施工期防火安全,凡在向家坝水电站内动火作业必须严格按动火作业工作票制度,办理动火作业票做到谁主管谁负责。

二、在动火作业现场必须有认真负责的监护人员,随时检查花火是否引燃周围和下层物品。

三、动火作业区域内必须备有足够的消防器材。

四、动火作业区域内严禁有易燃易爆物品,并与其他易燃物品采取严格的防范隔离措施。

五、氧气瓶与乙炔瓶应保持10m以上的距离,气管不漏气。电焊机完好,焊把不漏电,焊把线绝缘良好,接地线完好,接地正确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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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轮流值班制度

为了加强安全管理,消除生产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和安全管理中的薄弱环节,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根据我项目部的实际情况,制定安全生产值班制度。

一、安全值班制度:

1、值班人员必须轮流坚持安全值班,在值班期间,尽职尽责作好安全管理工作,详细检查各作业面的安全生产情况。值班期间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重大隐患要责成有关部门领导定人、定时、定整改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整改后要负责验收并做好记录。若遇有危及人员生命安全的紧急险情,有权决定暂停生产,并向上级领导报告,提出整改意见和处理办法。对值班期间发生的工伤事故,及时组织抢救和保护好现场,并及时逐级上报。

2、对进入现场不戴安全帽,高处悬空作业不系安全带,穿拖鞋等情况,按处罚规定给予处理。

3、值班期间,上下清查人数,凡工地有加班加点的人作业,值班人不得离开现场。参加值班期内发生的工伤事故调查、分析,作好值班记录,按时交接班。

4、项目部的安全值班领导在交接班时,要做好交接班准备,认真填写交接记录,将本班所做的工作、已解决问题和下一班应当注意的事项和继续要解决的问题向下一班移交。

5、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因其他工作需要不能参加值班的,应向值班领导请假,中途不能脱节或无人值班。

二、工地看场人员安全责任:

工地看场人员,除搞好安全保卫工作外,应对进入现场的外来人员进行登记,清查发现有新增人员要及时向工地负责人汇报并将其清理出施工现场。

三、各级值班人员,必须尽职尽责,作好安全值班工作,在值班期间,擅离岗位,不负责任,导致发生事故,将追究值班人员的直接安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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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消防工作,保障项目部各施工作业区域的安全,积极预防火灾的发生,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一、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提高全员消防意识,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防火安全责任制。

二、项目部各施工区域的消防安全工作由项目部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领导小组设组长1名、副组长1名、组员3名。组长由项目部经理担任,副组长由项目技术负责人担任,组员由项目部安全部负责人、材料主管、起重班长担任。

三、按照国家消防工作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查、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完好、有效。

四、每年定期对义务消防队员进行业务培训,演练各种消防器材,提高队员的基本素质及业务能力。

五、每年定期在项目部进行消防安全大检查,落实各项安全消防措施,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建立安全消防档案。

六、严格执行用电、用火管理,执行仓库和机组安装间严禁烟火的规定,对易燃易爆物品实行严格管理。

七、积极配合公安消防机关及专业消防队伍的各项工作,确保项目部安全消防工作万无一失。

火警电话: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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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甘洛县民族中学扩建项目施工用电安全,特做出如下规定: 一、所有临时施工电源盘柜,必须使用正规的电源盘、电源柜,并标明负责人姓名。

二、所有电动工具必须是完好的绝缘是合格的,不合格的电动设备不允许进入施工现场,接电源必须通过插头,是符合电源规定要求,不超负荷且所接负荷必须接在漏电保护器下端,大型电动工具必须标明安全责任人。

三、凡通过通道敷设在地上的电源线,必须加以保护,防止损坏绝缘或伤人。 四、保险熔断后,一定要查找原因,绝不能用铜丝代替保险丝用。 五、典钨灯不允许当取暖用,临时照明不超过200W;蜗壳内部照明不超过36W。

六、高压试验区域必须有明确的警戒和高压试验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的标志。 七、机组启动试验必须有完整的安全组织和安全技术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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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队伍及临时用工管理办法

一、分包方及外用工队的使用选择,必须是公司合格分承包方。

二、与分包方及外用工队签订合同前,严严格审查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原件、法人委托书原件及其他有关手续,防止与使用假的或过期证明的单位签订合同。

三、与分包方及外用工签订合同前,合同条款必须由各职能办公室进行评审会签。

四、与分包方及外用工签订合同时,要求提供按合同总价5%的履行保证金或银行出具的履约保函。

五、分承包合同及外用工合同,必须由项目经理签字。

六、分承包方及外用工,在合同上的印章必须与营业执照、企业名称相一致,个人签字必须是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七、分包方及外用工必须签订承包合同,不允许未签合同而给结算的现象发生。

八、分包方及外用工队伍签订的合同,要严格执行,对分包方及外用工队的违约造成我方损失的,要依据合同有关条款及时处理。

九、分包方及外用工的合同,不允许存在有害单位利益的现象。

十、分包方及外用工的结算单、付款通知单,必须由结算员、经营办主任和项目经理签字。

十一、分包方及外用工的结算付款,要求分承包方及外用工队出具书面委托经办人证明、企业及个人印章、印模。

十二、项目部必须严格执行分局与项目部签订的年度承包合同,按合同规定按时足额上缴费用,按合同规定履行职责及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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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考核办法

为认真贯彻公司“以人为本、安全至上、关注环境、预防污染、全员参与、杜绝违章、科学管理、持续改进”的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方针,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调动各部门、各班组搞好安全生产的积极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减少和杜绝人身伤亡事故和重大经济损失事故的发生,在安全生产中做到奖罚分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甘洛县民族中学扩建项目《安全文明施工奖罚办法》有关要求,制定本办法。

一、违反以下任意条款者,取消所在班组当月考核资格,并按《作业现场处罚条例》进行相应处罚;

1、高空临边作业未做防护措施、不系安全带或不使用安全带。 2、因各类事故造成人员轻伤、重伤。 3、因使用、管理不当造成设备损坏。

4、各部门、班组收到监理发出的现场隐患整改通知书。

5、监理对部门、班组每发出一次因安全文明施工引起的停工令。 二、考核评分

1、每月底由安全环保部组织、生产管理部、工程技术部、质量部、物资管理部、综合部参加对项目部所属各部门、各班组的考核,考核结果报项目部审核,再由经营管理部根据结果进行核算

2、安全文明施工的考核评分标准是:总评分75分为及格、85分为良好、95分为优良。

3、总评分低于75分的部门、班组将不享受月底安全奖励,并按班组人数每人罚款50元。

4、总评分在85以上的部门、班组按要求进行奖励。 三、本办法从发布之日起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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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办法

一、为规范项目部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特种作业事故,制定本办法。特种作业实行持证上岗。本办法所称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存在重大危害因素的作业。主要包括:

1、电工作业:高低压电工作业,电气安装、维修、维护等。 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电焊、气割、气焊。

3、起重机械作业:门式、塔式、桥式、缆索起重机及其它移动起重机起重作业、安装、拆除、维修;施工升降机、电梯作业、安装、拆除与维修;起重指挥、司索等。

4、厂内机动车辆驾驶:场内运输汽车、轨道机车、铲车、叉车、推土机、装载机、挖掘机、压路机、电瓶车、翻斗车等作业。

5、登高架设及高空悬挂作业:各种排架、平台、栈桥的架设拆除;高空外墙、坝面清理、装修;高空悬挂设备安装维修。

6、制冷作业:制冷设备操作、安装、拆除与维修。 7、锅炉作业:司炉、维修、水质化验。

8、压力容器操作:空压设备,氧气、乙炔站设备操作、维修等。 9、爆破作业:爆破器材运输、储存、加工、使用、销毁等。 10、金属探伤检测作业:射线、超声波探伤。 11、水上作业:轮机驾驶、水手。 12、其它政府有关部门明确的特种作业。 二、特种作业基本要求

1、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2、 特种作业证件按国家和当地政府有关规定进行考试取证、定期复审、换证。

3、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年龄满18周岁。

2)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应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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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具备相应工种的基本安全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 4)经专业培训,参加国家规定的专业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证件。

4、 特种作业人员应掌握本岗位及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格按照相关规程、作业指导书进行操作,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5、 特种作业人员作业前应对设备及周围环境进行检查,严禁在不具备安全作业条件下进行作业。

6、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用具,不得使用有缺陷的防护用品用具。特种作业人员在工具有缺陷、作业环境不良、无可靠防护用品或无可靠防范措施的情况下,有权拒绝作业。

7、 特种作业人员在操作期间,发觉视力障碍,反应迟缓,体力不支,血压上升等身体不适,可能危及安全作业的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作业。任何人不得强行命令或指挥其进行作业。

8、特种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异常现象、事故隐患或其它不安全因素立即采取措施后,报告有关负责人。当危及人身安全时,立即停止作业、报警并迅速撤离现场,有条件时应采取应急措施。

9、 特种作业人员应根据操作规程开展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和例行检查,并按规定填写运行、检查和交接班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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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防治管理办法

一、为规范职业病防治管理工作,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障员工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制定本办法。

二、建立员工和接触职业伤害的分包商人员的健康档案,工作内容包括:岗前健康检查、培训教育、配备个人防护用品、定期检查、离岗健康检查。 三、技术部门负责编制预防职业病工程技术措施。

四、每年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的员工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对确诊为职业病的员工,必须调离有毒有害作业岗位,妥善安排治疗和疗养,并组织定期复查。对新招收或新调入的员工,应根据有毒有害作业的性质进行健康检查,有职业禁忌症的,不得从事有毒有害作业。

五、对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职业卫生培训,督促从业人员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指导从业人员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

六、定期对具有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场所进行环境监测。 七、每年安排一次对疑似职业病病人进行诊断。

八、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设置警报装置、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设施、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对放射作业场所和放射性同位素的运输、贮存,必须配置防护设备和警示装置,保证接触放射线的工作人员佩带个人剂量计。

九、不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移给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对承担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分包协作队伍,要严格检查其作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和使用管理。

十、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婴儿有害的作业。

十一、各单位每年应对本单位的职业病情况分析报告,内容包括:体检人数、新发现疑似职业病人名单、职业病晋级名单、发病原因分析等。

十二、各单位应按照职业病防治要求,保证用于预防和治理职业病危害工作场所卫生检测、健康监护和职业健康体检、职业卫生培训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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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管理办法

一、为了规范项目部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预防交通事故,制定本办法。 二、各类机动车驾驶员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驾车时应服从公安交警、运管稽查等部门的管理。

三、驾驶员应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驾驶作风,遵章守纪,文明行车,按规定参加安全培训。

四、机动车驾驶和操作人员应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设备日常维护、保养,保持车辆的整洁和完好,保障安全装置齐全有效。

五、严禁酒后驾车、疲劳驾驶、将车私自交给他人驾驶,严禁交通肇事逃逸。 六、车辆安全技术性能应保持完好,并按规定年检,不得开“病车”上路。 七、装载货物的车辆应绑扎牢固;运输“超长、超高、超宽”的大件或易燃、易爆的危险化学品时,应办理准运证,采取安全措施,悬挂明显标记,必要时应配有指挥车。

八、任何人不得强行搭车或追扒车辆;无证人员不得驾驶车辆;不得人、货混装。

九、车辆在工地内部行驶,应按限速标志和规定路线行驶。

十、车辆倒车作业时,应确认安全后方可倒车,必要时应有人指挥;自卸车应在车厢回复正常位置后行驶。

十一、车辆应在指定的停车地点、场所停放。

十二、车辆修复后应由持有驾驶证的车辆检验员或指定的驾驶员在规定路段试车。

十三、安全部协同综合部每周对机动车辆进行一次安全检查。 十四、场内机动车驾驶、操作人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作业时应携带机动车驾驶证或特种作业资格证。

2、不准驾驶或操作与证件不相符的车辆;驾驶室内不得超员,车厢(斗)内不得载人。

3、严禁酒后操作;不得在驾驶或操作时进行一切有碍安全的活动。 4、身体疲劳或患病等有碍安全操作时,不得上岗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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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部女职工劳动保护管理办法

一、禁忌从事《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第四级劳动强度的作业。 二、禁忌从事连续负重的作业劳动。

三、女职工在月经期、已婚待孕期、怀孕期、产假、哺乳期(简称女工“五期”)及经县以上医务部门确诊患更年期综合症期间禁忌从事的作业,严格贯彻《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和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

四、女职工怀孕7个月以上(含7个月),应当根据情况在劳动期间内适当安排休息时间,不得安排夜班劳动。

五、女职工在“五期’内,由女工所在部门领导或工作负责人根据需要酌情消减劳动定额或暂时调换其它工作。

六、女职工因患更年期综合症,经医院证明不能胜任原工作的,由人事部门安排其它工作。

七、不得以女职工结婚、怀孕、产假、哺乳为由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解除劳动合同。

八、项目部女工委员会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审定产假时间。 九、项目部女工委员会根据女职工生理特点,每年组织一次体检,并建立女职工档案。

十、女职工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当事人应积极向工会反映,工会有权向所在地劳动部门或上级劳动部门及妇联反映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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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故隐患管理规定

一、一般事故隐患管理规定

1、工程技术部在编制一般施工组织措施时、应根据施工项目的施工特点,部位,要充分考虑在施工过程中的施工隐患及安全注意事项和环境保护措施。

2、安全部门在对施工现场巡视检查过程中,发现的施工隐患要及时通知工程技术部门及施工班组,及时进行整改及监督检查。

3、施工班组在施工过程中,发现施工隐患时,要及时上报,并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整改,整改结束后,要经安全部门、工程技术部门检查验收,方可进行施工。

4、施工班组长在班前会中要对本班当天的作业活动开展危险源的预测预告活动,并做好交底记录,同时被交底人员要有签名。

5、被交底的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未按作业规程进行违章作业,造成的安全事故,后果自负;相反将追究班组长的相关责任。

(第4条、第5条在第二项重大事故隐患管理规定中同样适用) 二、重大事故隐患管理规定

1、工程技术部在编制重大施工组织措施时、应根据施工项目的施工特点,部位,要充分考虑在施工过程中是否存在着重大施工隐患,要另行编制重大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经项目部评审后,上报工程监理部审批。

2、工程技术部会同安全环保部要对施工班组进行重大施工项目施工前的施工技术措施交底及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并形成交底记录。

3、安全部门将根据重大安全技术措施内容,严格按其应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要求进行检查验收。

4、凡属施工重大危险作业的施工项目,安全防护设施必须经安全部门检查验收,未验收的安全防护设施项目,任何人或部门无权要求施工班组进行冒险施工作业,违章者将按项目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惩处,造成重特大安全事故的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5、凡属施工重大危险作业的施工项目,安全部门按规定进行全过程的安全监控,在发现安全隐患危机到施工人员人身安全时,有权下达停工指令,并及时向项目部领导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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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办法

一、 为了规范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公司《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方法》制定本办法。

二、 本办法适用于我项目部的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工作。 三、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应急管理的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关爱生命。 2、预防事故与应急救援相结合。 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四、项目部安全生产委会是项目部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应急管理的综合指挥机构,负责指导项目部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的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协调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的应急救援工作。

五、项目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负责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工作,其工作职责:

1、组织制定、完善股份项目部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应急救援管理办法、应急救援预案;协调各部门的应急管理工作。

2、监督检查各部门贯彻执行股份公司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制度。 3、组织、协调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工作。

六、建立健全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应急救援组织体系。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为本项目部应急救援工作负责人,相应职能部门负责应急救援的具体实施,其它各有关部门应按应急救援预案要求分工配合开展工作。

七、结合本项目部的危险源及危险性分析情况,制定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应急救援总体预案、专项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并保证各预案之间的相互衔接。

八、项目部编制的应急预案应组织本单位有关人员和专家进行评审,形成记录并签字,确保应急预案的完整性和可操作性,并经主要负责人签署后发布。

九、项目部应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普及安全事故预防、避险、自救和互救知识,提高全体员工应急处置能力。

十、项目部应制定预案演练计划,并结合事故预防重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或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根据危险性分析,每年不定期的组织开展重要工序、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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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重点设备的现场处置方案应急演练。

十一、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按照伤亡人数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四级。

1、死亡30人及以上,或者100人及以上重伤的为特别重大事故。 2、死亡10-29人,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的为重大事故。 3、死亡3-9人,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的为较大事故。 4、死亡1-2人,或者10人以下重伤的为一般事故。

十二、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发生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控制事态扩大或升级,同时按程序向上级和当地政府报告。

十三、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应急救援工作遵循分级响应原则,根据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的等级确定相应的应急响应级别。

1、特别重大和重大事故应急响应(I级响应)

特别重大和重大事故发生后,项目部应立即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同时向单位本部、股份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报告。

2、较大事故应急响应(II级响应)

较大事故发生后,应在1小时内向当地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同时向单位本部报告,事故发生单位应在2小时内报股份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

3、一般事故应急响应(III响应)

一般事故发生后,在1小时内向当地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同时向单位本部报告,并在8小时内报股份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

十四、应急响应结束

当应急救援措施使事故和灾害现场得到有效控制,导致次生、衍生的隐患消除后,应急响应结束。

十五、善后处理

项目部应急救援组织应做好善后处理工作,稳定员工情绪。同时全面开展安全检查,消除事故隐患。

十六、调查与总结

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分析安全事故或自然灾害的起因、性质、影响、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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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并对应急救援工作进行总结,改进应急管理工作方法。

十七、信息发布

及时发布事故信息,并在信息发布时坚持实事求是、及时、准确的原则。 十八、信息发布的内容主要包括:安全事故或自然灾害的性质、原因、过程、责任分析、防范措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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