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价发 2003 4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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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锅炉等特种设备审查及检验收费标准的通知(辽价发【2003】43号)

[日期:

2011-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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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锅炉等特种设备审查及检验收费标准的通知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各市物价局、财政局:

为了加强锅炉等特种设备审查及检验收费管理,促进特种设备检验事业的发展,根据省财政厅、物价局《转发财政部国家计委关于锅炉等特种设备审查及检验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辽财综字[2001]372号)规定。现对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辆、游艺机和游乐设施、防爆电器等特种设备审查及检验收费标准予以重新核定,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锅炉等特种设备设计审查费和注册费收费标准按附件l规定执行;锅炉等特种设备作业、安装、维修保养、检验及管理人员培训考核费收费标准按附件2规定执行;锅炉等特种设备检验费收费标准按附件3规定执行。

二、锅炉等特种设备的使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具备检验资格的,有关检验机构一般不得对其进行重复检验和收取检验费(省及省授权的检验机构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依法进行的抽检除外)。

三、符合以下条件的,检验机构可适当加收检验费:

1、需要登高(或地下)检验工作的业务,其工作位置最高点(最低点)>土3米(以土建基础土0为基准,下同)的,加收20%的检验费; >土7米的,加收30%的检验费;>土7米每递增4米,加收5%的检验费,最高不超过60%(电站锅炉不超过40%).

2、进入有毒、易燃、易爆介质的设备内检验,加收20%的检验费。 3、进出口锅容管特设备检验收费按该设备购进价格的1.0%收取。检验费用由使用单位(”或合同规定方)承担。如外商要求按国外检验标准监督检验时,加倍收费;经检验不合格需要重新检验时,报检单位。(或制造厂商)按索赔金额

或所更换部件价格的5%向检验单位缴纳复验费。,

四、检验过程中对发现问题的锅炉等特种设备(电站锅炉、气瓶除外),在处理和整改后,若再进行检验时,按不超过收费标准的50%收取复检费;大修后进行检验。按验收(安装)检验收费标准收取。

五、锅炉等特种设备检验收费涉及按百分比收费的,均以产品出厂价格(含辅机附属设备、原材料)或工程总造价(含设备造价、工程施工费、保温)为计费基价。工程总造价以书面合同为准,甲方提供的工程材料也计入工程总造价中,若合同总造价明显偏低,应按当时市场价估算。

六、被检验单位应积极配合安全监察、监督检验部门做好检验前的准备工作。如设备清理、打磨、介质排放、设备内部通风、有关辅助工具、材料、水、电等。 七、各级锅炉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和省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授权的检验机构,要按照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制定的检验规程、检验范围和检验周期进行检验,保证检验质量,并出具检验报告。

八、由于检验机构的责任(不可抗拒原因除外)。检验工作结束后未按规定的期限(以检验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发日为准)出具检验报告的,超出规定时间1—15个工作日的免缴30%的检验费;超出规定时间16—25个工作日的免缴50%的检验费;超出规定时间25个工作日以上的兔缴全部检验费。

九、由于受检单位的责任(不可抗拒原因除外),致使检验单位未能按规定(或双方约定)的时间进行检验或不按规定时问办理检验手续的,每延误1天,加收5%的检验费,最高不超过50%。

十、受检单位对检验报告有异议的,在规定的期限内提检,其检验费由责任方承担;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果发生差错,除按有关规定处理外,应根据具体情况减收或兔收检验费。

十一、委托检验及仲裁检验收费按不超过锅炉等特种设备定期检验收费标准的5倍收取。检验机构接受委托检验及仲裁检验并收费的,应与委托人或申请仲裁人签订委托协议书,协议书应包括委托事项、签约双.方的义务和责任、收费方式、收费金额和付款时间等内容。

十二、到市区以外检验时,确因路途较远交通不便的其交通费用由被检验单位负担。

十三、新增审查及检验项目的收费标准,由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意见,报省物价局、财政厅核定后执行。

十四、本通知下发后,有关执收单位在实施收费前要按规定分别到同级物价、财政部门申领《收费许可证》和C4k税收入征收委托证》,亮证收费。使用统一的财政收费票据。要对经批准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范围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监督检查和年审。

十五、本通知自二00三年一月一日起试行一年。辽宁省物价局、原辽宁省劳动厅《关于修订<辽宁省锅炉压力容检验收费办法>的通知》(辽价发[1995179号]、辽宁省局《关于锅炉压力容器电焊工及无损检测人员培训收费的批复》(辽价费字[1998]24号)同时废止;省物价局政厅《关于转发和发布中央、省两级管理的劳动系统行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辽价发[1993]220号)关锅炉等特种设备收费标准同时废止。 附件:

1、锅炉等特种设备资格审查收费标准 2、锅炉等特种设备人员培训考核收费标准 3、锅炉等特种设备检验收费标准

2003年3月17日 附件1:

锅炉等特种设备资格审查收费标准

一、技术资料审查费标准

项目 锅炉安装、重大修理、改造方案审查 工业锅炉 锅炉图样设计审查(套) 1 D≤4t/h 4t/h<DD≥20t/h 电站锅炉 工业锅炉 电站锅炉 <20t/h D≤4t/h 4t/h<D<20t/h D≥20t/h 收费标准(元/台) 100 200 300 500 300 500 800 1000 项目 压力容器重大修理、改造方案审查 压力管道重大修理、改造方案审查 GB类 特种设备大修、改造、安装方案备案审查 1 Ⅰ、Ⅱ类 Ⅲ类 GA类 GC类 1 收费标准(元/台) 100 200 1000 200 500 300 二、设计、制造、安装、检验、修理、改造资格审查费 1.锅炉制造、安装资格审查费

安装单位资格 P≤1.6MPaD≤20t/h P≤3.8MPaD≤130t/h 1200 1800 安装范围不限 2400 项 目 D级、常压热水锅炉制造资格 收费标准(元/证) 1200 2.压力容器设计、制造资格审查费

项 目 压力容器设计单位资格 压力容器制造单位资格 瓶装气体充装单位注册登记 收费标准(元/项) 800 2200 800 3.压力管道设计、制造、安装资格审查费

项 目 收费标准(元/项) 压力管道设计单位资格 800 压力管道元件制造单位资格 2200 压力管道安装单位资格 1600 4.特种设备制造、安装资格认可审查费

电梯、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辆、游艺机、游乐项 目 设施、索道等特种设备制造安全认可 电梯、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辆、游艺机、游乐设施索道等特种设备安装维修保养改造资格认可 收费标2200 1600 准(元/证)

5.锅炉等特种设备安全附件制造单位资格审查费1600元/项。 6.检验、检测资格审查费

项 目 资格 收费标准1600 (元/项) 1600 800 监测单位资格 格 锅容管特检验单位锅炉化学清洗、水质焊工考核委员会资气瓶定检单位资格 800 注:(1)对国家质检总局管理的锅容管特设计、制造许可证单位,省级不再进行审查收费。

(2)以上5方面资格审查费,不含专家、评审机构评审费、交通费、差旅费、补助费等其它费用。 三、证照费

特种设备使用(注册)登记证 项 目 锅容管特个人操作证 锅、容、管使用(注册)登记证 电梯 起重机 牌照 行车执照 厂 内 机 动 车 收费标准(元/个) 10 50 50 50 见备注 10 注:机动车牌照每付100元,含固定扣。 附件2:

锅炉等特种设备人员培训考核收费标

一、操作技能资格培训考核费 1.司炉工培训考核费

项 目 理论培训 实际操作培训 理论考核 实际操作考核 类别 Ⅰ Ⅱ、Ⅲ Ⅳ Ⅰ Ⅱ、Ⅲ Ⅳ Ⅰ Ⅱ、Ⅲ Ⅳ 收费标准380 240 (元/人) 150 1000 400 260 50 160 80 50 2.锅炉水处理人员培训考核费

项 目 理论培训 实际培训 理论考核 实际考核 收费标准(元/人) 230 400 50 100 3.无损检测人员培训考核费

项 目 理论培训(元/人) 实际培训(元/项) 理论考核(元/人) 实际操作考核(元/项) 级 别 Ⅰ Ⅱ 360 Ⅰ 360 Ⅱ 480 50 Ⅰ 200 Ⅱ 280 收费标准 240 4.焊工培训考核费

项 目 理论培训(元/人) 理论考核(元/人) 实际培训(元/项) 实际考核(元/项) 钢 种 按实际消耗 碳钢 不锈钢 收费标准 360 50 110 220 5.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培训考核费

项 目 理论培训 实作培训 理论考核 实作考核 收费标准(元/人) 240 200 50 80 注:厂内机动车驾驶员新办证培训加收100%,实作培训加收100%。 6.特种设备安装、维修保养人员培训考核费。

项 目 理论培训 实作培训 理论考核 实作考核 收费标准(元/人) 450 400 50 100 7.设备操作及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考核费。

项 目 理论培训(元/人) 理论考核(元/人) 实际培训(元/人) 实际考核(元/人) 气体充装工 压力容器操作工 360 50 600 160 360 50 600 160 8.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特种设备检验员、检验师培训考核费

项 目 培训 考核 收费标准(元/人) 800 200 9.安全监察人员培训考核费

项 目 培 训 考 核 收费标准 80元/人·天 20元/人·次 注:上述9项培训考核费用中含教材费、材料消耗、证书费等全部费用。有关培训考核课时、内容按国家规定的相应工种的培训考核大纲进行。 附件3:

锅炉等特种设备检验收费标准

锅炉检验收费标准

(一)工业锅炉定期检验收费标准 容量(t/h) 收费标准(元/台) 项目 内部检验 180 195 210 280 400 400+15(t-10) D<1 1≤D<2 2≤D<4 4≤D<6 6≤D<10 D≥10 外部检验 160 175 190 260 360 360+15(t-10) 强度校核 80 注:(1)热水锅炉按0.7MW相当于1t/h计算。

(2)上表为工作压力小于或等于1.25MPa锅炉定期检验收费标准;工作压力大于1.25MPa且小于3.8MPa的锅炉定期检验收费为上表中的150%;大于等于3.8MPa的锅炉定期检验收费标准为上表中的170%。

(3)水压试验收费标准为该炉定期内部检验收费标准的150%,使用被检单位试验设备的,收费标准减半。

(4)有机热载体炉检验按上表收费标准的120%收费,强度校核100元/项。

(5)小型锅炉检验按上表收费标准收费。

(二)工业锅炉产品制造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容量(t/h) 收费标准(元/台)(按产品出厂价) 注: (1)热水锅炉按0.7MW相当于1t/h计算。

(2)小型、常压和有机热载体炉按上表收费标准收费。

D≤1 0.6% 1<D≤6 0.5% D>6 0.4% (3)每监检一台锅炉低于200元的,按200元收取。 (三)工业锅炉安装检验收费标准

15<D≤20 0.5% 容量(t/h) D≤1 1<D≤6 6<D≤15 收费标准(元/台)(按工程总造价) 0.8% 0.7% 0.6% 注:(1)小型、常压锅炉和有机热载体炉按上表收费标准收费。 (2)散装锅炉安装检验收费为上表收费标准的120%。 (3)每台锅炉安装检验收费低于200元的,按200元收取。 (四)电站锅炉定期检验收费标准 容量(t/h) 收费标准(元/台) 项目 内部检验 200D 150D 100D 80D D≤130 1301050 外部检验 50D 50D 50D 50D 强度校核 80 注:(1)上表为工作压力≤10MPa的电站锅炉定期检验收费标准;工作压力>10MPa的电站锅炉定期检验收费标准为上表中的120%。

(2)水压试验收费标准为该锅炉定期内部检验收费标准的50%,使用被检单位试验设备的,收费标准减半。

(五)电站锅炉产品制造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电站锅炉产品制造监督检验收费按锅炉出厂价的0.5%收取。

(六)电站锅炉安装检验收费标准

130<D≤220 容量(t/h) 收费标准(元/台)(按工程总造价) D≤75 75<D≤130 D≥410 1.0% 0.8% 0.5% 0.4% (七)锅炉修理、改造检验收费标准

工业锅炉修理、改造检验费按修理、改造工程总造价的3%收取检验费,且每检验一台收费低于200元的,按200元收取;电站锅炉修理、改造检验费按修理、改造工程总造价的3%收取检验费,且每台收费低于800元的,按800元收取。

(八)锅炉酸洗检验收费标准

锅炉酸洗检验收费按相对应的工业锅炉定期内部检验收费标准收取。 (九)锅炉水处理设备检验收费标准(包括单机性能检测和出口水质测试) 1、工业锅炉

容量(t/h) 收费标准(元/系统) 2、电站锅炉

锅炉炉型 收费标准(元/系统) 3、锅炉水质监测分析

收费标准(元/样) 50 ≤2 150 ≤10 220 >10 300 汽包炉 2000 直流炉 3000 项 目 全固型物 项 目 铜离子 收费标准(元/样) 30 悬浮固型物 溶解固型物 灼烧固型物 电导率 PH值 钙离子 镁离子 硬度 氧离子 铁离子 钠离子 4、水垢分析和沉积速率

50 50 60 30 20 20 20 15 15 50 20 碱度 相对碱度 硫酸根 磷酸根 亚硫酸根 二氧化硅 溶解氧 化学耗氧量 浊度 含油量 氯盐比 15 20 50 50 50 70 100 20 20 30 40 水垢定性半定量分析300元/样。成分定量分析收费标准按锅炉水质监测分析收费标准计算,加收溶样制备费150元/项。

沉积速率500元/样(包括向火侧、背火侧2组数据) 5、离子交换树脂分析

项 目 水分 粒度 转型膨胀率 收费标准(元/项) 80 50 200 项 目 全交换容量 工作交换容量 强度 收费标准(元/项) 250 250 150 二、压力容器检验收费标准 (一)压力容器检验收费标准 1、压力容器定期检验收费标准 项目 收费标准(元/台) 容积(m3) V<1 1≤V<5 5≤V<10 10≤V<20 20≤V<50 50≤V<100 V≥100 外部检验 内外部检验 耐压试验 气密性试验 强度校核 80 100 120 150 180 230 230+3(V-100) 180 220 260 320 380 480 480+6(V-100) 现场检查费现场检查费按内外部检按内外部检验150%收费 验150%收费 80 注:⑴表中V为压力容器设计或标定容积。

⑵上表为I类压力容器定期检验收费标准。Ⅱ类压力容器定期检验收费标准为上述I类压力容器相应容积收费标准的150%;Ⅲ类压力容器定期检验收费标准为上述I类压力容器相应容积收费标准的170%;塔式容器、球罐及高压容器为上述I类压力容器相应容积收费标准的200%;工作压力大于100MPa的超高压容器,检验收费标准由双方协商议定。

⑶耐压试验、气密性试验所需介质费用由被检单位负担。 2、压力容器产品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类 别 收费标准(按产品出厂价)(元/台) Ⅰ、Ⅱ类 0.9% Ⅲ类 1.0% 注:压力容器每监检一台收费低于100元的,按100元收取。 3、压力容器安装(移装)检验收费标准

(1)压力容器现场安装检验收费标准为工程总造价的1.0%;每检验一台收费低于100元的,按100元收费。

(2)压力容器移装检验收费标准,按不高于压力容器定期检验收费标准执行。

(二)气瓶检验收费标准 1、气瓶定期检验收费标准 项目 收费标准 (元/只) 类别 钢质无缝气瓶 钢质焊接气瓶 溶解乙炔气瓶 液化石油气钢瓶 铝合金无缝气瓶 纤维缠绕气瓶 非金属材料气瓶 灭火用气瓶 低温绝热气瓶 内水气附残打喷涂填真空外 压 密 件 液 磨 漆 字 料 处理(干部试试检处除喷钢检燥处检验 验 查 理 锈 塑 印 验 理) 检 6 6 6 8 8 12 4 4 6 1 2 3 3 1 8 6 6 5 13 13 14 8 4 1 4 1 4 4 2 蒸气吹扫 2 2 1 2 8 11 13 2 4 3 8 1 1 1 11 4 4 4 6 8 4 4 4 4 6 6 6 6 8 8 4 4 4 4 4 2 6 8 14 14 13 13 2 11 2 11 2 11 3 11 4 11 2 2 2 3 8 2 2 2 2 2 2 1 2 1 2 2 5 6 车载无缝气瓶 车载焊接气瓶 8 8 6 7 8 8 4 4 3 3 5 5 14 14 4 1 4 1 4 4 2 2 注:(1)气瓶容积大于40升时,每增加1升加收1.2%的检验费。 (2)118升的液化石油气钢瓶喷漆喷塑费为13元。 2、气瓶产品制造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按产品出厂价的1.0%收取,产品出厂价中含气瓶阀及其附件价格。 (三)、医用氧舱检验收费标准 1、医用氧舱定期检验收费标准

规 格 收费标准(元/台) 单人舱 800 双人舱 1200 小型舱 3000 中型舱 4000 大型舱 5000 注:1、表中舱型规格按《医用高压氧舱》GB12130�95规定界定。 2、安装检验收费标准为工程总造价的1.0%。

3、配套压力容器检验收费按相应压力容器检验收费标准执行。 4、电源输入端与舱体间绝缘及避雷装置检验收费300元。

5、医用氧舱的无损检测及耐压试验,气密性试验按压力容器相应检验项目收费标准收费。

6、修理改造检验收费按安装检验收费标准收费。 (四)槽罐车检验收费标准 1、槽罐车定期检验收费标准

紧急装卸切断软管装置试验 校验 台 根 抽真空或充氮置换 m3 蒸气吹扫 m3 项 目 抽残液 清洗 内外部检置换 验 m3 m3 水压 气密性试试验 验 m3 m3 单位 m3

收费(元) 20 20 50 40 50 80 50 30 20 注:⑴打磨、除锈、喷漆、刷字等按工程实际发生费用收取。 ⑵低温罐车检验费标准为上述标准的120%。 (五)受压元件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1、封头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规格mm 收费标准(元/件) Dt<300 300≤Dt<500 500≤Dt<1000 1000≤Dt<1800 1800≤Dt<2800 Dt≥2800 8 12 18 38 70 120 2、压力容器锻件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重量Wt(kg) Wt 25≤Wt<2<50 5 50≤Wt<100 100≤Wt<150 150≤Wt<250 250≤Wt<500 500≤Wt<1000 Wt≥1000 收费标准8 (元/件) 12 16 22 32 52 120 120/t 注:低温容器锻件、Ⅲ级及Ⅲ级以上锻件、不锈钢类材料锻件检验费标准为上述标准的150%。表中t为吨。 3、波纹管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材 料 收费标准(元/根) 碳钢、低合金钢 1 铜 1 不锈钢 2 4、压力容器设备用高压螺栓监督检验收费标准,按每件2元收取。 5、压力容器快开门安全自动联锁装置监督检验收费标准,按每套350元收取。

6、爆破片、安全阀及其它阀门监督检验按产品出厂价1.5%收费。 三、压力管道检验收费标准 (一)压力管道定期检验收费标准

DN650及以上 8 公称直径(DN) DN80及以下 DN100-300 DN350-600 收费标准(元/米) 4 5 7 注:⑴检验管道长度不足100米时,按100米收取检验费。

⑵GB5044中规定毒性程度为极度危害介质和GB50160及GBJ16中规定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介质的管道,按150%计收检验费。

⑶设计压力≥10MPa的高压管道,设计温度≥400℃高温管道,按150%计收检验费。

⑷地下管道、不锈钢及合金钢等特殊材质管道按150%分别计收检验费。 (二)压力管道安装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500~≤1000 >1000~≤5000 安装工程总造价(万元) ≤500 >5000 收费标准(按工程总造价) 1.5% 1.2% 1.0% 0.8% 注:每项工程监检收费不足500元的,按500元计收检验费。

(三)压力管道扩建、改建工程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按压力管道扩建、改建工程总造价的2%计收检验费(每项工程监检收费不足500元的,按500元计收检验费)。

(四)压力管道元件制造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按压力管道元件出厂价的1.0%计收检验费(不锈钢、合金钢等特殊材质元件按150%收取检验费)。 (五)安全阀检验收费标准

DN> DN≤30 DN≤40 DN≤50 DN≤80 DN≤100 DN≤150 150 规 格(mm) 收费标准(元/只) 25 40 55 70 100 120 150 注:⑴表中值以螺纹连接的安全阀为基准。

⑵法兰连接安全阀校验,按上表150%计收检验费。 ⑶进口安全阀校验,按150%计收检验费。

⑷Pg>1.6MPa的安全阀按下列公式计收检验费:(2Pg/1.6)×(上表中相应DN对应的收费标准)

⑸现场安全阀校验加收50%的检验费。 四、特种设备检验收费标准 (一)电梯定期检验收费标准

项 目 客 梯 扶梯(自动人行道) 货梯(含杂货电梯) 收费标准(元/台) 560 560 520 注:⑴电梯集选控制加收35%,微机控制加收40%,梯群控制加收45%。 ⑵电梯5层以上每增加1层加收10%,每增加1个贯通门层站加收10%。

⑶特种电梯(船舶、防爆、汽车用电梯等)按200%收费。

⑷扶梯提升高度大于4m的加收20%检验费;自动人行道长度大于8m,每增加2m加收10%检验费,最高不超过50%。

⑸客货电梯检验按客梯收费标准收取检验费。 ⑹登机电梯检验按客梯收费标准收取检验费。 (二)起重机械定期检验收费标准

1、桥、门、门座式起重机定期检验收费标准。

桥式起重机≤10T 560 门式起重机≤10T 600 门座式起重机≤10T) 850 项 目 收费标准(元/台) 注:⑴吨位每增加5吨加收10%。

⑵跨度大于16.5m时,每增加3m加收10%。

⑶防爆型加收100%;冶金类起重机加收30%;非标起重机加收40%。 ⑷电动葫芦按桥式的80%收费。

⑸凡有副钩、双小车、双司机室、抓斗、电磁吸盘、夹钳、料耙的起重机加收30%检验费。

⑹场桥、岸桥、集装箱起重机、绳索起重机按桥门式起重机收费标准收取检验费。

2、塔式起重机定期检验收费标准

项 目 收费标准(元/台) 塔式<40吨·米 800 塔式≥40吨·米 1000 注:⑴起升高度大于20m时,每增加10m加收10%,最高不超过50%。 ⑵行走式加收20%。

3、升降机、擦窗机、高空作业车定期检验收费标准

项 目 收费标准(元/台) 擦窗机 1000 施工升降机 500 高空作业车 450 注:⑴高度大于20m,每增加1层加收10%。 ⑵简易升降机按升降机收费标准的80%收费。

⑶汽车修理用举升机按升降机收费标准的70%收取检验费。 ⑷双笼升降机按升降机加收30%检验费。 4、流动式起重机定期检验收费标准

项 目 收费标准(元/台) 流动式起重机(起重量≤16t) 500 注:⑴起重量>16t的,每增加5t加收20%检验费。 ⑵带有副杆的加收30%检验费。 ⑶带有副钩的加收20%检验费。 (三)厂内机动车辆检验收费标准

厂内机动车 项 目 验收检验 收费标准(元/台) 240 定期检验 120 注:⑴包括厂内有轨机车。

⑵载重量大于10t的,每增加10t加收30%检验费。 ⑶有起重机构的加收50%检验费。 ⑷挖掘机加收30%检验费。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ebmh.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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