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度十大宪法事件

更新时间:2023-10-11 20:16: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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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重庆“最牛钉子户”

事件回放:2007年3月,重庆市九龙坡区鹤兴路17号的房屋产权人——杨武和吴萍,因拆迁时未能与开发商达成一致,而拒绝拆迁,开发商将周围房屋拆除,同时挖断了房子边上的路,将那栋两层小楼变成了无法靠近的孤岛。面对相关部门的强制拆迁令,杨武住进了无水无电的小楼。一时间,这栋悬挂着国旗和标语的小楼,成为全世界瞩目的焦点。杨武、吴萍一家被称为“史上最牛钉子户”。经过艰难谈判,2007年4月2日,杨武、吴萍终于与相关部门、开发商达成协议,当日晚10点37分,小楼被拆除。 点评: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研究员莫纪宏、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杨伟东:杨武、吴萍夫妇以宪法维护自己的私产,引发了人们对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合法私有财产不受侵犯”的争论。宪法保护的是什么性质的财产权?保护到什么程度?住宅不受侵犯的意义何在?一时间,这些论争成为学界和舆论关注的焦点。 2. 山西“黑砖窑”

事件回放:自2007年3月起,媒体接连曝光发生在山西的多起黑砖窑主非法限制民工人身自由、非法雇用童工、强迫民工超强度劳动、殴打民工致死致残等事件,引起强烈反响。5月,山西洪洞警方破获一起黑砖场虐工案,解救出31名民工,其中有部分童工。7月31日,山西省临汾市和运城市五家法院,依法对一批“黑砖窑”案件公开宣判,31名被告人被判有罪,打手赵延兵被判处死刑。另有95名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因该案受处分。

点评: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王磊、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教授熊文钊:该事件不仅是一个违反劳动法、违反刑法的事件,更是一个涉及人权保障、政府责任的宪法性事件。它反映的是当地政府在人权保障上的缺席和失职。2004年“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宪法,这一原则不仅是国家在人权保障方面的态度宣示,同时意味着国家要切实承担起人权保障的现实责任。 3. 同居者不签字致孕妇胎儿死亡

事件回放:2007年11月21日,怀孕41周的李丽云因难产生命垂危,被其“丈夫”肖志军送到北京市朝阳医院京西院区治疗。医生经检查发现,李患有较严重肺炎,需立即进行剖腹手术取出胎儿,否则李与胎儿均面临生命危险,然而肖拒绝在手术单上签字。在得到上级“如果家属不签字,不得进行手术”的指示后,几名主治医生只好采取药物急救等措施,当日晚7点20分,孕妇胎儿双双死亡。

点评: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杨建顺、中央党校教授傅思明:宪法关注的不仅是宏观问题,还包括很多具体问题。宪法所确立的公民基本权利体系包括生命权的内容,而生命权是承载其他基本权利的基础,该事例将生命权与制度规范的关系,紧急救助与责任机制的关系问题摆在了政府与公众面前。 4.69名专家学者联名建议废除劳教制度

事件回放:2007年11月29日,经济学家茅于轼、法学教授贺卫方等69名专家学者向国务院、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去关于启动违宪审查程序、废除劳动教养制度的公民建议书。理由是:在“依法治国”、“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业已入宪的今天,延续半个世纪之久的劳动教养制度与立法法、行政处罚法等上位法相冲突,应当尽早废除。

点评: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湛中乐、山东大学法学院教授范进学:目前劳动教养制度最大的问题在于缺乏全国人大的直接立法,特别是与立法法缺乏衔接。在此背景下,劳教制度的合宪性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5.劳动合同法的颁布与深圳华为公司七千员工辞职

事件回放:来自华为员工的消息显示,华为鼓励员工辞职的方案2007年9月已获通过,从10月开始至11月底,华为公司分批次与老员工私下沟通取得共识,对7000多名工作超过8年的老员工,逐步完成“先辞职再竞岗”工作。此次华为“先辞职再竞岗”,被外界解读为直接以规避《劳动合同法》相关条文为目的。 点评: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周伟、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刘飞:《劳动合同法》对劳动合同制度的完善,更有利于保障宪法所规定的劳动权这一基本权利。但如何解决企业规避责任问题,政府如何承担管理职责需要人们深入思考。

6. 山东淄博淄川区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事件

事件回放:2007年11月,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以十七大精神指导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在研究确定代表名额分配比例时,在全市率先取消了城乡差别,将农村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应多于市区每一代表所代表

的人口数,改为农村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与市区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相同,即“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山东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依法确定淄川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253名。目前,该区已将代表名额按照这一原则分配到各选举单位,由各选举单位酝酿产生候选人。 点评:国家行政学院教授任进、苏州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上官丕亮:这是一次完善选举制度的重要实践,符合十七大确立的目标,有利于公民平等权的实现。不过,对这一实践的评价不宜过高。修改选举法,将14改为11,才是最终的目标。 7.《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颁布

事件回放:2007年1月17日《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经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条例规定,四类政府信息应当主动公开,包括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公开时间为: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点评: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莫于川、副教授刘飞宇:只有实行阳光政府,才能建立法治政府。党的十七大报告中一句“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被媒体誉为“最具诗意的一句话”。也是中央对政府信息公开在更高政治层面的一种支持。 8.厦门PX项目事件

事件回放:2006年6月11日,十几个业主组成“厦门611环保志愿者联盟”,阻止尚未兴建的PX项目上马。2007年3月,中科院院士、厦门大学化学系教授联合105名全国政协委员提交“关于厦门海沧PX项目迁址建议的提案”,将业主们的抗争和PX项目的问题传至庙堂深处。在厦门各界人士的呼吁下,环评终于启动,并有了具体的时间表。2007年12月5日,厦门市政府发布环评报告简本,并启动公众参与程序。PX项目将迁建漳州。点评: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王广辉、中央党校副教授刘素华:此事件直接体现了现代法治中政府与公民的关系。厦门市民凭借宪法赋予的权利,携手捍卫自己的家园。因为他们的团结和努力,可能威胁环境安全的“PX”项目暂告停止,城市整体规划环评得以启动。该事例成为公民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自由表达权得到保障的范例。 9.上海医保修改方案因争议搁浅

事件回放:2007年11月28日,上海市政府向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提交了《关于上海市贯彻〈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实施方案的修改内容》的议案,着手修改城镇医保办法。当日下午,上海市人大常委会首先举行主任会议,有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鉴于目前大家对医保修改方案许多条文,没有形成统一意见,仓促付诸表决是不负责任的表现,建议推迟议案的表决。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最终以投票方式决定本次常委会不对城镇医保修改方案进行表决。

点评: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李树忠: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国家权力机关的重要职权。能否对相关议案及行政决策行使监督权,实际上是一把衡量地方人大及常设机构是否对人民负责的标尺。当前人大监督工作不够有力或效果不理想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上海市人大走出了可喜的一步。 10.广电总局对娱乐节目、“选秀节目”进行限制

事件回放:2007年8月15日,国家广电总局下发的通报中,称重庆电视台举办并播出的《第一次心动》选拔活动严重违规。通报指出,该活动严重偏离了比赛宗旨,热衷制造噱头炒作活动,比赛环节设计丑陋粗糙,内容格调低下,演唱曲目庸俗媚俗,立即停播。点评:山东大学法学院教授王德志、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副教授胡弘弘:这一事例直接反映了宪法学上古老而永恒的话题:国家权力与个人自由的关系。选秀节目满足和体现的是个人的表现自由但是,政府部门亦有管理与监督的职责。政府的手该伸向哪里,如何在实现政府管理的同时保障公民的精神文化自由,媒体如何来维护公序良俗,这些深层次问题无法回避。一个民族要真正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不能只靠一个经济的躯体,还要有强大的精神文化支撑。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明确提出:“要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兴起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新高潮,激发全民族文化创造活力,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使社会文化生活更加丰富多彩,使人民精神风貌更加昂扬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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