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永斌腐败案例讨论报告

更新时间:2023-05-31 08:20:01 阅读量: 实用文档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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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张永斌在任职期间腐败问题的案例讨论报告

一、案例概述

2010年4月13日,江苏省海门市原副市长张永斌因犯受贿罪,被南通市中级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财产70万元。法院审理查明,2003年至2009年,张永斌利用职务便利,为有关单位或个人在企业改制、工程承接、工程款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先后收受贿赂款人民币410万元、美金1.3万元、欧元8000元,共计折合人民币428万元。

张永斌利用掌握全市建设系统工程承接、工程款拨付等大权,始终把获取非法利益的目光紧盯在那些有求于他的单位和个人身上,尤其是通过收取远高于正常借款利息的方式,曲线收取他人贿赂,还美其名曰“正常的民间拆借资金利息”。

2004年底,海门市某路桥建设有限公司负责人徐某以公司经营需要资金为由,收下了张永斌的“借”款100万元。2005年初,张永斌又借给他200万元。自2004年至2009年间,徐某一共给了张永斌410万元的利息,实际利率已经高达40%。而在当时的海门市,同行业的民间拆借资金利率仅为10%左右,最多不超过20%。

张永斌受贿案的特别之处,是他通过收取远高于银行正常借款利息的方式受贿,仅这一项,法院认定的款项就达150万元。

二、讨论综述

本小组对这一案例的讨论主要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展开:

第一,权力腐败的主要表现形式是以权谋私。

张永斌利用职务便利,为有关单位或个人在企业改制、工程承接、工程款拨付等方

面谋取利益,先后收受贿赂款人民币410万元、美金1.3万元、欧元8000元,共

计折合人民币428万元。

第二,权力腐败的主要内容为寻租和造租。

张永斌借出去的实际利率已经高达40%。而在当时的海门市,同行业的民间拆借资

金利率仅为10%左右,最多不超过20%。

第三,权力腐败的范围扩大程度加深。

现在腐败的范围涉及很广,几乎有点权力的,都会涉及到贪污。

第四,权力腐败的新形势不断涌现。

这个案例的腐败就是非常新的案例,腐败受贿以后还明目张胆的放高利贷。

三、思考与启示

通过对本案例的讨论,本人认为权力腐败的罪恶后果十分明显。政治上,腐败引起人民的普遍反对而威胁着国家社会的稳 定;经济上,腐败破坏着分配公平而阻碍着市场的竞争;文化上,腐败引起社会道德的沦丧 而制约文明水准的提高;思想上,腐败腐蚀了人事制度的肌体,毁掉了一大批公务人员。特 别是,腐败是一种超法律、反法律的行为,它动摇着国家权威的基石--法律权威。因此, 各国都把反抗权力腐败作为完成民族复兴、建设富强国家、净化社会空气的大事。权力监督 的原理论证,乃是为了解决公共权力的限制问题,最终是为了防止国家权力的超越、滥用、 腐败、违法问题。其实质,在于倡导法治的方略,弘扬民主的精神,使我国不再走任人治主 义倡行、任特权主义存在、任腐败行为泛滥的重复之路。

必须加强廉政法制化建设,树立法律权威,把廉政建设的立足点放在不以个人品质和意志为转移,从而保证社会控制,廉政建设的制度化、经常化和有序化。廉政立法的目的在于规范国家机关及其党员干部的行为,这是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法制化轨道的前提条件和重要环节。除了重视制定有关事后惩戒性的法规外,更要加强事前预防性法规的制定,逐步建立起一套严

密的、严格的廉政法律法规体系。在惩治腐败的过程中,我们要严格执法,绝不允许存在空档、特区,不能搞上下有别,内外有别。对于违反党纪的,不管是什么人,都要执行纪律,做到功过分明,赏罚分明,伸张正气,打击邪气。同样,对于违反法律的,也不管是什么人,一律严惩,使之望贪却步。

通过以德倡廉,以监督保廉,以法护廉,为防范权力腐败筑起一道思想道德防线,建立一套相互制约的权力运行机制,创造一个良好的法律环境,从而使为官者、掌权者“不想腐败”、“不能腐败”、“不敢腐败”,进而达到防止权力滥用、遏制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目的。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e9u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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