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简答题及其论述题

更新时间:2023-10-30 23:16:01 阅读量: 综合文库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简答题:

1. 什么是刑法?如何理解其本质?答:刑法是掌握国家政权的统治,为了维护其阶级利益

和统治秩序,以国家名义通过立法程序公布的,关于什么行为是犯罪和如何处罚的法律。刑法有狭义和广义之分。刑法的性质包括阶级性质和法律性质两个方面。刑法的阶级性质(1)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2)刑法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维护统治阶级的利益,是掌握政权的统治阶级的统治的工具。法律性质主要指刑法在法律整体中的地位及其特征。

2. 刑法的解释有几种?各自的效力如何?答:关于刑法的解释,从不同方面,可以作以下

分类:(一)从解释的效力上分为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学理解释。立法解释具有普遍法律效力。司法解释对刑法的含义所做的解释,学理解释在法律上没有约束力。(二)从解释的方法上可分为文理解释、伦理解释。文理解释对法律条文的字义进行解释。伦理解释通常表现为扩展解释和限制解释。

3. 如何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的含义?答: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领域指的是我国境内

的全部区域,具体包括(1)领陆,我国境线以内的陆地及其地下层。(2)领水即国家所有的水域,包括内水领海及其低下层。(3)领空,即领域、领水的上空。根据国际条约和贯例,以下两部分属于我国领土的延伸,属于我国领域的范畴适用我国的刑法。其一我国的船舶或者航空器。其二我国驻外使领馆。

4. 什么是刑法的溯及力?我国刑法是如何规定的?答:刑法的溯及力是指刑法生效后,对

于起生效前发生但生效后尚未审判或者判决尚未确定的行为是否适用的问题。我国刑法对此的规定有:(1)从旧原则(2)从新原则(3)从轻原则(4)从旧兼从轻原则。 5. 简述罪刑相适应原则的基本含义?答:我国修订后的刑法第5条规定,“刑法的轻重,

上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责任相适应。”犯多大的罪,出多重的刑、重罪重罚、请罪轻罚、罚当其罪,刑罚相称。

6. 犯罪的概念和犯罪构成的关系?答:犯罪是危害统治阶级利益,由掌握政权的统治阶级

以国家意志的形式,国定在其刑事法律上应当受到处罚的行为。犯罪构成是指我国刑法决定某一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而为其行为构成犯罪所必需的一切主观要件的总和。犯罪构成与犯罪是两个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概念。犯罪是犯罪构成的关系的基础,犯罪构成是犯罪概念的具体化。前者是总体上划分罪与非罪的问题,后者则解决罪与非罪、类罪与类罪,次罪与比罪界限的具体标准。(1)犯罪构成是一系列主客腰间的有机统一整体。(2)任何一个犯罪都可已由许多事实特征来说明,但并且非每一个事实特征都是犯罪构成的要件,只要对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具有决定意义而为该行为成立犯罪所必要的哪些事实特征才是犯罪构成的要件。(3)行为成立犯罪所必需具备的诸要件,是由我国刑法是如何规定的加以规定的。

7. 我国刑法中规定得罪过有几种?答:罪过形态,即故意、过失、犯罪的动机、目的几个

方面表明的,其中罪过是任何犯罪所必要的主观要件,罪过表现为两种形式,即过失和故意。

8. 犯罪预备和犯意表示有什么不同?答:犯罪预备是行为人所实施犯罪的一种停顿状态,

犯意表示是指犯罪人产生犯罪意图后,用语言和文字等将自己的犯罪意图表达于外部的行为。二者的区别在于:第一犯意辨识仅仅是犯罪意思的流露,没有已不可能对社会造成实际危害,不具有犯罪构成的内容,不至于犯罪行为;而犯罪预备不仅辨识犯罪思想,而且已经实施了刑法总则重规定的犯罪预备行为,即为犯罪制造工具或制造条件。第二犯意表示不够成犯罪,犯罪预备构成犯罪,应负刑事责任。犯意表示是犯罪预备的思想基础;犯罪预备则是犯意笔试主客关行为。

9. 简述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的异同?答:正当防卫是指为了国家、公共利益、私人或者他

人的人生、财产和其他权力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行为而对不法侵害人造成重大损害的行为。紧急避险是指国家、公共利益、私人或者人的人生、财产和其他利益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在不得以的情况下,所作用或损害另一较小的合法权益而保全较大的利益的行为。二者的异同是:在行为人的不法侵害造成对国家、公共利益和其他合法权利危险的情况下,如果通过损害不法侵害人的利益的方法来保护合法权益就是正当防卫,如果通过损害第三者的合法权益的方法来保护合法利益,即就是紧急避险。

10. 简述犯罪集团及其特征?答:犯罪集团是指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

的犯罪组织。具有五个特征:(1)人数较多(3人以上)重要成员固定或基本固定。(2)经常纠集在一起进行一种或数种严种犯罪活动。(3)有明显的首要分子。(4)有预谋的事是犯罪活动。(5)社会危害性,人生性害性极大。

11. 量刑的原则是什么?答:量刑的一般原则是指人民法院自爱法定的范围或者基础上,决

定对犯罪分子所犯罪是否适应刑罚或者处罚轻重的指导思想和行为准则。

12. 累犯成立的条件有哪些?答:我国刑法中规定了两种累犯:一般累犯和危害国家安全罪

的特别累犯。一般累犯的构成条件;(1)前罪后罪都是故意犯罪。(2)前罪后罪应当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3)后罪发生在前罪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后五年之内,即具有一定时效性。危害国家安全罪特别累犯的构成条件:(1)前罪后罪性质相同,均为危害国家安全罪。(2)前后罪被判的刑罚种类及轻终不受限制。(3)对后罪的发生无时间限定。即后罪尚以发生前罪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后的任何时候。 13. 一般自首成立的条件有哪些?答:一般自首成立的条件具有两个:(1)自动投案(2)

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接受国家审查核裁判。

14. 简述立功的概念和种类?答:立功是指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

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的行为。立功的种类位主要有以下两种;(1)揭发他人犯罪行为且查证属实(2)提供重要线索司法机关得以侦破其他案件。

15. 法定刑和宣布刑有何区别?答:法定刑是刑法对某种犯罪规定的应当判处的刑罚,即量

刑标准。宣告刑是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法定刑和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对被告人判决并宣告的刑罚。

16. 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本质特征是什么?答:(1)危害公共安全罪的主体多数为一般主体,

只有少数几种犯罪的特殊主体。(2)危害公共安全主观方面即可以出自故意也可以出自过失。(3)危害公共安全自在刻关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各种各样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4)危害公共安全侵犯的客体是社会的公共安全。

17. 如何区分故意杀人罪和故意伤害罪(致死)?答: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

命权利的行为。故意伤害罪(致死)罪是指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二者的区分是,故意杀人罪的故意内容主要是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权利;故意伤害(致死)罪的故意内是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二者侵害的对象不同,前者具有生命的人,后者是人和具有生命的自然人。

18. 医疗事故罪的主要特征有哪些?答:(1)本罪的主体必须是医务人员。(2)本罪在主观

上只能是过失。(3)笨嘴在客观上表现为严重不负责,造成就诊人死伤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4)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正常的医疗秩序和公民的生命、健康权。 19. 简述受贿罪客观方面的特征?答:本罪客观方面的的行为人利用职务的便利,某取他人

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e9h2.html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