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两客一危驾驶员安全警示教育方案

更新时间:2023-12-08 04:55:02 阅读量: 教育文库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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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道路运输行业“两客一危”

营运驾驶员安全警示教育培训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按照河北省道路运输管理局《关于印发全省“两客一危”营运驾驶员安全警示教育培训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冀运管安【2013】86号文)、《关于调整全省“两客一危”营运驾驶员安全警示教育培训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冀运管安【2014】20号文)要求,为进一步强化全市道路运输行业“两客一危”营运驾驶员安全管理,严格预防和减少因驾驶员原因造成的安全行车事故,利用2014年一年的时间,在全市开展“两客一危”营运驾驶员安全警示教育培训专项行动,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任务目标

通过开展“两客一危”营运驾驶员安全警示教育培训专项行动,进一步推进“两客一危”企业落实从业人员教育培训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从业人员特别是驾驶人安全教育培训各项规定,建立健全驾驶员安全教育培训长效化机制,不断提升“两客一危”驾驶员的职业道德和安全文明素质,切实解决“两客一危”驾驶员队伍中存在的安全意识淡薄、驾驶行为不规范、操作技能欠缺、应急处置能力不强等问题,充分调动驾驶员参与安全生产的主观能动性,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道路运输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领导

市处成立全市道路运输行业“两客一危”营运驾驶员安全警示教育培训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专项行动的指导、协调和督察等工作。王铁栓处长为组长,其他副处长为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处法规安全科,办公室成员由市处客运科、货运科、驾管科、法规安全科、市直站等相关科室站主要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组成,办公室主任由邱汉坤副处长兼任。各县(市、区)运管机构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建立健全单位内部相关科室协调联动机制,切实加强“两客一危”营运驾驶员安全警示教育培训专项行动的组织、指导、协调和督办等工作。

三、培训内容

此次安全警示教育培训,以省运管局组织编制的《道路运输典型事故案例汇编》、《“两客一危”驾驶员安全技能手册》和《“两客一危”驾驶员安全警示教育片》以及交通运输部组织编写的《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继续教育教材》为主要培训教材,重点从典型事故案例警示以及恶劣天气和复杂道路驾驶常识、紧急避险、应急救援处置等方面,对全市所有“两客一危”驾驶员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警示教育与培训。力争通过这次培训,进一步提升我市“两客一危”驾驶员队伍整体素质。

四、培训形式

根据上级要求,本次培训每名参训驾驶员累计学习时间不少于24学时。按照统一部署、分级负责、适度集中、全员培训、分期分批实施的原则,为确保培训质量和培训效果,同时考虑驾驶员流动性大、分散、时间不固定的工作特点,市处确定以下培训方式:

1、沧运集团公司所属“两客一危”驾驶员,由沧运集团公司统一培训,请沧运集团制定培训计划(包含确定1家培训机构、统计参训人员数量等内容),于4月20日前报市处法规安全科备案。

2、除沧运集团公司以外,其他运输企业“两客一危”驾驶员的培训由企业所在地县级运管机构负责组织,对具有自主培训能力的大中型运输企业,原则上由企业自行组织培训,并将培训计划报企业所在地县级运管机构备案,各县(市、区)运管机构负责督导检查;对培训师资及培训场地不足的小型运输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县级运管机构负责统一组织培训,确保培训效果。请各县(市、区)、市直运管站,城乡客运管理机构根据辖区内企业数量有针对性的制定培训计划(包含确定培训机构、统计参训人员数量等内容),于4月25日前报市处法规安全科备案。培训机构要建立驾驶员的培训档案,存档备查,确保辖区内“两客一危”驾驶

员做到全员参加培训。

3、培训考试结束后,由培训单位为参训驾驶员发放安全警示教育培训证明,到当地运管机构进行继续教育学时认定,载入其从业资格证和从业资格档案。

五、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开展“两客一危”营运驾驶员安全警示教育培训专项行动,对提升驾驶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及其综合素质,从源头预防和减少道路运输事故至关重要,各级运管机构和运输企业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积极组织协调,采取切实有效的工作措施,确保专项行动有序推进。

市处已将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纳入2014年度安全考核目标之一,对工作开展不力的单位将进行通报,对相关企业采取行政限批、客运班线服务质量招投标资格否决项等措施。各县(市、区)运管机构具体负责本辖区专项行动的组织、落实及督导工作,将此次专项行动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并将安全警示教育培训作为继续教育的重要内容,采取必要的保证措施,确保培训任务按期按质完成。

(二)严密组织。各县(市、区)、市直运管机构以及“两客一危”企业,要明确相应机构和专人负责此次教育培训专项行动,并根据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教育培训计

划,明确培训批次及每批次参训的驾驶员,确定培训形式和培训机构,确保教育培训专项行动按计划有效实施。同时,各县(市、区)运管机构要加强此次安全警示教育培训专项行动的督导检查,并将其作为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三)严格管理。

各县(市、区)、市直运管站,城乡客运管理机构要把此次安全警示教育培训纳入年度营运驾驶员继续教育学时,并在其从业资格证件和从业资格档案中予以记载,作为诚信考核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同时,要督促“两客一危”企业建立健全“两客一危”驾驶员管理制度特别是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完善驾驶员管理档案,将教育培训记录等相关信息及时记入驾驶员档案,作为对驾驶员进行考核、处理的原始依据。

各道路运输企业是“两客一危”营运驾驶员安全警示教育培训的责任主体,具体负责组织本单位驾驶员按规定参加培训,落实好培训经费,安排好培训时间,确保应培驾驶员全部参加培训,不得聘用未参加安全警示教育培训的驾驶员。

(四)畅通信息。各县(市、区)、市直运管站,城乡客运管理机构和沧运集团公司请于4月25日前向市处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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