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辛亥时期的军政分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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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辛亥革命时期的军政分府

霍修勇

辛亥武昌首义后,清王朝的统治秩序被打破,各地纷纷组建新政权。在原来的省治地方,资产阶级基本按照中国同盟会的革命理论建立了军政府。而在道、府、县驻地则显得十分混乱,他们有的除了直接组建军政府外,还有诸如军政分府、军政支部、总司令部、巡逻部、分统等政权形式。其中,军政分府占有相当大的比例。1911年10月12日,湖北省建立了第一个军政分府——汉口军政分府,随后全国其他地方多有效仿。据初步统计,辛亥革命时期独立各省组建的军政分府不少于80个。

孙中山等资产阶级革命派在政权问题上只有军政府方面的构想,对军政分府几乎没有涉及。关于军政府,《革命方略》中称:“今者国民军起,立军政府”,“一、各处国民军,每军立一都督,以起义之首领任之。二、军都督有全权掌理军务,便宜行事。三、关于重大之外交,军都督当受命于军政府。四、关于国体之制定,军都督当受命于军政府”。由于中国同盟会专注于反满理论的宣传,对革命后政权建设的复杂性估计不足,该理论显得过于简单。军政分府就是在这种情况下出现的,由于缺乏统一规划,显得十分零乱。它的最高统帅有呼都督者,有名军政长者,还有称总长、总裁、总司令、军政使者,其职责权限和组织机构亦不十分统一。南京临时政府建立后,参议院和陆军部为实现行政统一,于1912年2月2日提出了取消军政分府的建议,24日孙中山同意此举。28日,陆军部正式下达了取消军政分府的命令。迄至8月底,各地基本实现了改组,军政分府结束了其历史使命。

军政分府在稳定一方秩序、推进辛亥革命向纵深发展起到了关键作用,在清末民初的地方建制史上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由于军政分府处于清末民初政治体制的转型期,加以军政分府本身的复杂性,研究者还没有对之进行全面、深入研究。本文拟就军政分府的主要类型、组织结构、与军政府的关系、取消过程等问题加以探讨,以期对辛亥革命时期地方政权 ①

关于军政分府、军政府,当时报刊并没有十分严格的区分。所以,同一个政权,有称分府者,也有径称军政府者。据笔者甄别考证,各省的军政分府有:安徽的庐州、芜湖、大通、寿州、太平、屯溪、宁国、池州、殷家洲、太湖、桐城、镇阳关、六安、凤阳、亳州、颍州军政分府;江苏的苏州、松江、上海、吴凇、常州、武阳、锡金、江阴、宜荆、靖江、镇江、扬州、通州、如皋、徐州、崇明、嘉定、昆山、清江浦、徐州军政分府;浙江的嘉兴、湖州、金华、衢州、严州、处州、宁波、绍兴、台州、温州军政分府;湖北的汉口、汉阳、汉川、襄阳、郧阳军政分府;广西的柳州、梧州、龙州、昭平、廉州、高州军政分府;江西的九江、萍乡、鄱阳、袁瑞临、吉安军政分府;贵州的安顺、大定、榕江军政分府;山东的烟台、诸城、登州军政分府;湖南的湘西、宝庆军政分府;福建的厦门、漳州军政分府;四川的蜀北、川南、川东、资州、川北、雅州、江津蜀军分府;云南的临安军政分府;山西的河东军政分府。 ② ③

目前,仅有林炯如、傅少昌等主编的《中华民国政治制度史》(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钱实甫撰写的《北洋政府时期的政治制度》(中华书局1984年版)、汪茂林撰写的《浙江辛亥革命史》(浙江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等论著对之有所提及,但并无详细论述。相关的文章亦不多见,主要有程翌康的《试论绍兴军政分府的性质》(《上海师范大学学报》1986年第2期)、霍修勇的《辛亥时期军政府与分府矛盾斗争析论》(《武汉大学学报》2004年第5期)、周育民的《辛亥革命时期的“江苏统一”——兼论辛亥革命时期的苏沪行政关系》(《辛亥革命与20世纪的中国》中央文献出版社2002年版)、吴讱的《江苏辛亥光复后的政权剖析》(《近代史研究》1996年第5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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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发展演变作一剖析。如有不当,敬请方家批评指正。

一、军政分府主要类型

军政分府的建立过程,可以划分为以资产阶级下层激进派为主导推动组建,以地方自治组织为中坚的温和派发起,以地方军政官员为首的保守派改组等三种主要类型,其中第一种类型占有绝对优势。

(一)激进派推动

1905年8月,中国同盟会成立,孙中山、黄兴等革命领袖在国内设立了东、西、南、北、中5个支部。经过数年发动、组织,各省集结了大批反清志士。1911年10月10日,湖北志士吹响了武昌首义的号角,散布各地的同志充当了推翻清朝统治的主力军。按照光复的具体形式,又可细分为激进派统一领导、当地激进派发动、激进派矛盾斗争使然三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为激进派统一领导组建军政分府。各省军政府、分府成立后,积极扩大革命成果,他们主动派出军队推动周边地区的光复,江苏的昆山、通州军政分府属于此类情况。武昌起义后,昆山同盟会员周梅初等苦于无兵无械,只能焦急等待。上海光复后,王尧民、张栋等“立即往见沪军都督陈其美,请示光复昆山的办法。”,陈便将光复责任交给二人,并制订了比较详细的方略。张栋回昆山后,依照指示积极准备。11月6日,发动起义,成立昆山军政分府。11月8日,上海光复军乘坐钧和兵舰赶到南通,组织军政分府,推举张詧为总司令、许宏恩为军政长。

第二种情况为当地激进派发动革命建立军政分府。许多志士在全国起义大潮的鼓舞下,奋起推翻清政府的旧政权,建立军政分府,湘西、厦门等分府最为典型。湘西独立前,当地同盟会员田应全、聂仁德等已经取得哥弟会首领唐世钧的支持,11月12日,田等以武力为后盾要求道台朱益浚投诚。“朱见人心反清,大势已去,复函表示愿洁身引退”。次日,“众议决,建立新政权,设‘湘西军政分府’,公推周瑞龙为军政长兼管屯政,聂仁德为行政厅长,张胜林管财政,田应全管交际,韩善培管教育。”在厦门,11月15日张海珊等带领群众向道台衙门挺进,“翌日,军政分府成立。”

第三种情况为激进派内部斗争使然。辛亥革命酝酿过程中,激进派内部的矛盾是不容争辩的实事。起义爆发后,他们为争取新政权的主导地位展开了斗争,军政分府的成立,暂时缓和了各派间的冲突,此种情况以汉口、吴凇军政分府为代表。在武汉,共进会、文学社的矛盾一直存在,直至1911年9月底,两派才摈弃成见实现松散联合。武昌反正成功后,共进会会员和部分下层官佐拥立新军协统黎元洪为都督,此举引起了文学社成员不满。于是, ①②

周梅初:《昆山光复记》,《辛亥革命江苏地区史料》,江苏人民民出版社1961年版,第131页。 黄穆如:《辛亥湘西光复经过》,《辛亥革命在湖南》,岳麓书社2001年版,第278页。 ③

丘廑兢:《厦门辛亥革命前后》,《福建文史资料》(第六辑),福建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11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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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4日詹大悲“会商蒋翊武、张廷辅、蔡济民、王宪章、吴醒汉诸将领,仓卒率兵二连,与蔡济民渡汉,成立军政分府”。汉口军政分府完全由文学社成员组成。李燮和开府吴凇则是光复会、同盟会争权引起的。以李燮和为中坚的光复会、以陈其美为领袖的中部同盟会、以及地方自治机构代表三种力量共同推动了上海光复,其中光复会员李燮和功绩最著,担任都督的呼声也比较高。11月6日下午,上海各界代表筹组新政权,主持人李平书提出由李燮和担任都督,但由于与会者多为陈其美亲信,该提议被否决。随后,王钟声力持“如上海不需都督则已,若需要都督,非陈君莫属。苟举非其人,余决以身家性命掷之。”紧接着,蒋介石、刘福彪等叫嚷请陈其美同志担任都督!最后,“众无言,公举都督事总算大定。”

对于这个结果,光复会部众表示强烈不满,“光复军所部多不愿隶属‘冒牌都督’”陈其

美之下,吴凇炮台官兵主张尤其激烈。”于是,黄汉湘决定恭迎李燮和赴吴凇,李于9日率部前往称吴凇军政分府都督。

(二)温和派发起

温和派是随着清末新政改革而出现的,它不仅包括地方自治人员,还有随着自治发展而成立的商会、保安团等组织。他们多属于资产阶级的上层人物,对清政府存在一定的不满情绪,遂成为光复地方的一支力量。其中,江苏的清江、松江、常熟等军政分府由其发起。

在全省光复的混乱局面下,清江出现了官兵、土匪哄抢商铺的骚乱。于是,当地士绅组织保安公所,推选闻漱泉出任民政长,“料理善后及维持地方秩序”。11月12日,绅商“公推督练公所参议蒋雁行为临时江北都督”。16日,松江士绅知悉江苏军政府都督程德全要求各地反正的电报,随后,“城自治公所,即发传单开会,当场宣布独立”,大家“推定钮惕生君为军政部长,谢宰平君为民政长,沈思齐君为执法部长,钱选青君为财政部长,另专设参谋部,为四部之总机关,以提署为松江军政分府司令处”。在常熟,“看风使舵的地方绅士从保护身家性命出发,取得清朝官吏的默许,也挂上了象征光复的白旗”。

(三)保守派改组

当革命成为势不可挡的潮流,清政府注定要被推翻时,清朝的地方军政官员也适时调整策略,除了极少部分顽固不化外,大部分选择了接受,甚至有些官员主动宣布脱离清朝统治。面对这场革命,他们不是积极的响应者,而是被动的顺应者。浙江的台州、衢州、严州,湖北的郧阳、襄阳等分府属于此类情况。 ①②

佚名:《詹大悲先生事略》(手稿,原件藏湖北省博物馆)。

章天觉:《回忆辛亥》,《辛亥革命史丛刊》(第二辑),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158—159页。 ③

杨镇毅:《光复军攻克上海江南制造局及陈其美篡取沪军都督之真相》,《辛亥革命回忆录》(四),文史资料出版社1981年版,第33—34页。 ④

张建侯:《记清江兵变》,《辛亥革命江苏地区史料》,江苏人民民出版社1961年版,第336页。 ⑤

中国史学会编:《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辛亥革命》(七),上海人民出版社1957年版,第21页。 ⑥

祁龙威:《千人会起义调查记》,《辛亥革命江苏地区史料》,江苏人民民出版社1961年版,第19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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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浙江,杭州光复的消息传到台州后,引起了当地官员恐慌,11月5日驻扎海门的原清军统领雷廷瑞乘乱进城,宣布就任军政分府都督。7日,衢州清军巡防营统领沈大鳌的侄子沈瑞麟、沈增海和巡防营中军游击陈怀玉联络,在商会召开大会,宣告光复。推陈怀玉为军政长,原道台李龙元为参谋长,商会会长孔庆仪为民事长。在延州,原清朝知府余炳文宣布担任军政分府都督。 武昌首义爆发后,驻扎郧阳的军队队官沈权、司务长康代瀛、司书生郑家荣等在鼓动军队的同时,也和参事会成员聂炳基、翁人健、刘震川等人进行接洽。11月14日,沈权“遍请绅商学各界人员来会,商议郧阳要公”,在其劝说下,各界代表同意光复,公推原知府铨萃暂理一切,并举沈权为司令支长,樊之清为军务支长,陈德元为参谋支长,庞成功为政事支长。11月28日,光化县令兼军统黄菼仁,新军官佐张国荃、李秀昂等宣布起义,随后制定了攻取襄阳的计划。30日,在黄菼仁光化军的威胁下,知府曹允源、知县魏仲青开城纳降,随后成立军政分府。黄被推为分府,管理民事;张国荃为分府司令,管理军事。

武昌起义爆发后,清朝各级政权迅速解体,各阶层都在努力争取获得新秩序的主导权。由于资产阶级激进派做了大量的宣传、组织、联络工作,他们成为建立军政分府最为积极的力量;那些开明士绅、军队官佐、地方官吏也顺应历史潮流,做出一定贡献。分府在推动周边地区的光复、稳定一方秩序方面做了积极努力,促进了辛亥革命更加深入的发展。军政分府建立过程中,有以下三点需要强调:

第一,对旧秩序的冲击比较小。即使是激进派发动起义,也未经过激烈的军事斗争,比如,在厦门,激进派很快“便占领了道台衙门。”在邵阳,他们“很轻易地便光复了宝庆府,县官都跑了,没有杀却一人,也没有一人与我们抵抗。”庐州军政分府的建立,“完全是走一条和平过渡的道路。在那里,除了恐吓以外几乎没有经过战斗。”激进派尚且如此,其他派别组建分府的情况就不难想像了。

第二,容纳的旧派人物更多。美国政治学家塞缪尔·P·亨廷顿提及,“如果在旧政权崩溃之后,没有哪一个集团已经准备好而且能够建立一套有效的章法,那么,众多的集团和社会势力就将为权力而角逐。”正是由于资产阶级激进派力量发展不足,难以取得绝对优势,加之对旧秩序打击比较小,温和派、保守派也在新政权中拥有了一席之地。根据梧州同盟会员刘崛回忆:“由于保皇党的地方封建势力大、人数多,后来在用人行政方面,我们不能不有一些迁就。”在漳州,“光复后的人士安置,除少数人系参与光复活动者外,地方 ①②

丁复:《郧阳光复始末事实》,《武昌起义档案资料选编》(中),湖北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22页。 毛拔:《襄阳光复记》,《武昌起义档案资料选编》(中),湖北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28页。 ③

丘廑兢:《厦门辛亥革命前后》,《福建文史资料》(第六辑),福建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116页。 ④

邹永成口述、杨思义笔记:《邹永成回忆录》,《近代史资料》1956年第3期,第111页。 ⑤

安徽省政协文史资料委员会、安庆市政协文史资料委员会:《辛亥革命在安徽》,中国文史出版社1991年版,第128页。 ⑥

[美]塞缪尔〃P〃亨廷顿著,王冠华等译:《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三联书店1996年版,第245页。 ⑦

刘崛:《我参加同盟会和回广西进行革命活动的情况》,《辛亥革命回忆录》(二),文史资料出版社1981年版,第44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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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大多为地方豪绅殷商所操纵。”有记者报道江西分府时称:“惟地方官及各差缺人员多属照旧”,嘉兴军政分府则是“人事庞杂,尤以亲戚故旧关系”居多。

第三,省军政府给予的领导、支持比较有限。为了革命的深入发展,省军政府曾经为分府的建立提供过一定帮助,但这种作用不能夸大。据悉,军政府派往各地的军队数量并不是很多,而且,他们的任务仅以光复为目的,对政权的建设注重不够,这在一定程度上决定并影响了军政府、分府间的关系。

二、军政分府的机构设置及特点

由于资产阶级各派并没有对军政分府进行理论构建,加之各地蜂起独立,致使军政分府的内部组织结构、权限范围呈现纷繁复杂的局面。作为新的政权形式,它具有自身的一些鲜明特色。

(一)军政分府的组织结构

目前,军政分府的数量并没有非常准确的数字,就笔者所掌握的80多个而言,也难以完全知悉其组织结构。不过,从下面列举的分府机构设置,也能够窥测到它们的基本状况:

上海军政分府:都督、司令部、参谋部、军务部、民政部、财政部、交通部、海军部、外交部。

松江军政分府:都督、军政部、参谋部、民政部、执法部、财政部。 常州军政分府:司令、民政部、审判厅、检察厅。

南通军政分府:司令、总司令处、军政处、民政处、司法处、财政处、司法厅。 扬州军政分府:分府、民政部、执行部、警务部、教育部、财政部。 无锡军政分府:总理、军政部、民政部、司法部、财政部。 如皋军政分府:军政分府、民政分府,审判厅和检察厅。

宁波军政分府:都督、副都督、军事委员会、参谋部、民政部、执法部、财政部、总务部、外交兼交通部。

绍兴军政分府:都督、总务科、财政科、军务科、执法科、盐税局、酒捐局、禁烟局。

漳州市政协征集小组:《辛亥漳州光复前后》,《福建文史资料》(第六辑),福建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124页。 ②

《赣省光复后之新猷》,《申报》1911年9月12日。 ③

龚巽观:《辛亥嘉兴光复记》,《浙江辛亥革命回忆录》,浙江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224-――225页。 ④

民政部下设总务课、生计课、学务课、警务课。参见顾峤若:《常州光复前后》,《江苏文史资料》(第40辑),第75页。 ⑤

民政分府也是以民政长为首,属下设总务、学务、主计、劝业、警卫五课。参见晋成:《如皋独立一瞥》,《江苏文史资料》(第40辑),第15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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