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化工集团公司设备管理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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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化工集团公司

设备管理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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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随着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国内石油化工行业竞争日益激烈,我们面临着更加严峻的挑战,加强企业管理,尤其是提高设备管理水平愈显重要。近几年来,随着石油炼制和石油化工工艺技术的发展,新装置、新设备不断增加,设备向大型化、集约化方向发展,设备的长周期、高负荷运行,也给设备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

为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设备管理和维修方面的法规、标准、规范,依据《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手册》、《中国石化设备管理制度汇编》(炼化销售分册),结合燕化公司设备管理和修理工作实际,公司组织制订和修订了《XX化工集团公司设备管理制度》。

《XX化工集团公司设备管理制度》分为四个部分,分别是综合管理制度、机械专业管理制度、仪表及计量专业管理制度和电气专业管理制度,共包括四十四项规章制度。

各单位需根据本单位的管理和生产实际,依据《XX化工集团公司设备管理制度》制订本单位的设备管理制度实施细则,但不得与《XX化工集团公司设备管理制度》发生冲突。如发生冲突,无特殊原因,按本制度执行。各单位编制的设备管理制度实施细则需报XX化工集团公司机械动力部备案。

新制订和修订的《XX化工集团公司设备管理制度》还需一个试行修改完善的过程,希望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积极反映宝贵意见。发现问题和不足之处,请及时向XX化工集团公司机械动力部提出,经汇总研究后,将及时组织修订和完善。

在制订和修订《XX化工集团公司设备管理制度》过程中,曾得到了有关领导、公司相关部门、各二级单位的大力支持和帮助,在此表示感谢!

XX化工集团公司机械动力部

2010年3月

目录

第一部分综合管理制度

一、设备管理办法 (3)

二、设备前期管理制度 (22)

三、设备使用和维护管理制度 (24)

四、设备巡回检查管理制度 (26)

五、备用设备管理制度 (28)

六、设备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30)

七、封存、闲置设备管理制度 (33)

八、静密封管理制度 (35)

九、润滑管理制度 (38)

十、设备事故(故障)管理制度 (41)

十一、工业建筑、构筑物、设备基础管理制度 (44)

十二、修理费使用管理制度 (46)

十三、设备检修管理制度 (59)

十四、设备更新管理制度 (67)

十五、外委检修工程管理办法 (71)

十六、PM模块管理办法 (74)

第二部分机械专业管理制度

一、机电类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81)

二、压力容器管理制度 (85)

三、压力管道管理制度 (95)

四、大型机组管理制度 (102)

五、关键机组特级维护管理制度 (108)

六、电站汽轮机管理制度 (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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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常压储罐管理制度 (116)

八、锅炉设备及运行管理制度 (122)

九、加热炉管理制度 (131)

十、防腐蚀与绝热管理制度 (140)

十一、机械密封管理办法 (149)

第三部分仪表及计量专业管理制度

一、仪表及自动控制设备管理制度 (155)

二、仪表作业工作票管理规定 (181)

三、计量管理制度 (185)

四、天然气计量管理办法 (208)

五、工业压力表管理办法 (211)

第四部分电气专业管理制度

一、电气设备管理制度 (215)

二、特殊电气设备管理办法 (234)

三、电气调度管理制度 (238)

四、继电保护管理制度 (293)

五、线路保护装置管理规定 (303)

六、电气事故(故障)管理办法 (305)

七、供电监督管理制度 (308)

八、电力设备绝缘技术监督管理制度 (312)

九、电气作业管理办法 (316)

十、电气检维修工程外委施工管理办法 (336)

十一、季节性电气管理工作规定 (340)

十二、电气管理系统使用及管理办法 (343)

附录中国石化集团公司《炼化企业设备检查细则》

一、关于《炼化企业设备检查细则》的说明 (349)

二、设备综合管理检查细则 (351)

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管理检查细则 (361)

四、锅炉设备管理检查细则 (367)

五、加热炉管理检查细则 (373)

六、常压储罐管理检查细则 (380)

七、大型机组、机泵及润滑管理检查细则 (384)

八、电气设备及运行管理检查细则 (392)

九、仪表及自动控制设备管理检查细则 (404)

十、工业水管理检查细则 (411)

十一、炼化企业设备检查发现问题和整改措施表 (417)

第一部分

综合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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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化工集团公司设备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中国石化集团北京燕山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燕山分公司(以下简称XX化工集团公司)的设备管理,提高设备管理水平,保障设备安全、经济、可靠、长周期运行,实现设备管理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和系统化,促进公司经济效益稳步增长,根据国家的有关法规政策、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和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设备管理制度,结合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燕山分公司《内部控制手册实施细则》,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设备管理的对象是指用于石油炼制、石油化工生产、产品和物资的供应销售及其它生产运营的机器、工艺设备、工业管道、动力设备、机修设备、起重运输设备、仪器仪表、工业建筑物和构筑物等。

第三条设备管理的主要任务是:遵照国家、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和股份公司有关设备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从技术、经济、组织等方面采取措施,将实物形态管理和价值形态管理相结合,对设备从规划、设计、选型、制造、购置、安装、使用、维护、修理、改造、更新直至报废的全过程进行科学的综合管理,做到产权清晰,权责明确,优化设备资产配置,保证设备资产的安全完好和经济有效使用,为XX化工集团公司的生产经营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

第四条设备管理应当贯彻以下原则: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确保设备安全可靠运行。

2.坚持设计、制造与使用相结合,维护与检修相结合,修理与更新、改

造相结合,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技术管理与经济管理相结合。

3.坚持可持续发展,努力保护环境、节能降耗。

4.坚持依靠技术进步、科技创新作为发展动力,努力推广应用现代设备管理理念和自然科学技术成果,实现设备管理科学、规范、高效、经济。

第五条设备是生产力的重要组成要素,是生产的物质技术基础,设备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将设备管理的主要经济技术指标纳入对

4 各单位的经济责任制指标考核体系。各单位要将设备管理的主要经济技术指标纳入对本单位的经济责任制指标考核体系,列入厂长(经理)任期责任目标,制定年度设备管理工作计划,并定期检查和考核。

第六条 贯彻以人为本的思想,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培养高素质、高层次的设备管理人员、检维修人员和运行操作人员,大力推行全员设备管理。

第七条 各单位要按照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和XX 化工集团公司的有关要求建立健全设备管理机构与网络,设备管理要做到统筹规划,合理配置,择优选购,正确使用,精心维护,科学检修,适时更新和改造,安全运行和保护环境,不断改善和提高本单位技术装备水平,满足设备长周期运行要求,努力实现寿命周期费用最经济、设备综合效能和安全可靠性最高、系统效益最大化的目标。

第八条 本办法适用于XX 化工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

第九条 各单位根据本办法修订和制定本单位的设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不得与公司的管理办法相冲突。

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职责范围

第十条 管理机构: 1.公司由一名副经理分管公司机动设备管理工作,下设三名副总工程师协助副经理分管机械设备、电气和仪表计量的技术管理工作。公司设置机械动力部,配备相应的管理人员,在分管副经理和副总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全公司的设备管理工作。 2.各单位由一名副厂长(副经理)负责本单位的设备管理工作,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设立设备管理副总工程师,协助分管副厂长(副经理)负责设备的技术管理。各单位要设立机动设备管理部门并配备相应的管理人员,负责处理本单位的设备管理工作。 3.各车间应有一名副主任负责设备管理工作,并配备专职设备技术员,处理日常的设备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 公司机械动力部的主要职责: 1.传达、贯彻、落实国家和集团公司、股份公司有关设备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和各项有关规定,并结合XX 化工集团公司的具体情况,组织制订、修订公司的机动设备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监督检查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2.负责组织、指导、监督、考核公司各单位的设备管理工作。

3.负责公司修理费的使用和控制管理工作。

4.负责公司主要生产装置检修计划、重点检修项目检修方案和月修理计划

的审批,检查和监督装置检修的质量和进度。

5.负责组织公司量值传递;负责处理公司内的计量纠纷,做好计量仲裁工

作;协助处理与外单位的计量纠纷。

6.负责电气系统和电气设备的运行管理;负责公司用电管理工作。

7.负责设备的绝热和防腐蚀管理。

8.组织完好房间区的创建活动,负责完好房间区考核标准的制订、检

查、验收和考核工作。

9.参与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的技术方案和设计方案的审查并参与重要

设备的选型和工程验收。

10.负责公司检修工程和检修市场的管理,组织检修承包商的资质认证和年

审工作。

11.组织并参与对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12.负责公司设备更新管理工作。

13.配合做好设备技术培训和特殊工种的资格认证工作。

14.组织设备及检维修管理方面的技术交流、推广与应用工作。

15.协同财务部门和其它有关部门,做好职责范围内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公司财务部门、市场营销部、安全监察部、环境保护部、发展计划部、生产管理部、工程管理部等应根据其职责范围,在相应环节各负其责,做好设备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各单位设备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

1.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设备管理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接受公司机械动力部的业务领导。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制订相应的机动设备管理细则;负责检查和监督其下属单位机动设备管理工作质量及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并给予有效的指导。

2.负责本单位修理费用的控制管理。按照公司预算管理的要求做好修理费的年度预算和月预算,按照公司内控管理的审批权限审批签字后按时上报公司机械动力部;按公司预算管理委员会批准的预算执行,做好费用控制和修理费使用情况经济活动分析,并将分析报告上报公司机械动力部。

3.建立主要设备技术档案并组织、指导下属单位建立和完善全部设备技术档案。完善设备维护、检修、检验技术规程,定期进行设备技术状况分析,按时上报机动设备管理方面的各项统计报表,及时进行设备管理工作总

6 结。 4.组织完好房间区的创建活动,负责完好房间区的检查验收和考核工作;负责检查、指导并参与关键设备的特护工作。 5.负责固定资产的实物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固定资产查定、使用、迁移、调拨、更新、改造与报废等工作。 6.负责设备润滑、防腐、密封、防冻防凝、保温保冷、状态监测和故障诊断管理。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 7.负责组织制定并按时上报本单位的年度检修计划、装置(系统)停工检修计划以及重点项目检修方案,负责组织月检修计划的制订、审核和实施。 8.负责组织制定并按时上报本单位设备更新计划和重大更新项目的更新方案,按公司批准的更新计划组织实施,并做好更新项目的项目管理。 9.负责组织厂级和公司级关键设备的特护管理工作。 10.负责锅炉、压力容器及工业管道的管理工作。编制锅炉、压力容器、安全附件、工业管道的检查、检验、修理、检定计划和方案的审核并组织实施。负责锅炉、压力容器的验收及办理使用许可证的工作。 11.负责起重机械的使用、维护、修理与检验管理工作。 12.负责组织主要设备检修和装置(系统)检修的质量检查、技术鉴定和验收工作。参与基建、技措、安措等项目的设计审查、设备选型和竣工验收工作。 13.负责本单位的检修工程管理,做好检修合同和工程质量管理,对检修承包商的施工情况进行考核。 14.负责监督检查设备的合理使用和维护保养,组织对设备的使用状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考核,及时消除设备缺陷和隐患。对一切危害设备的行为有权制止并提出批评和处理意见,并向有关领导汇报。 15.做好用电和节电的管理工作。 16.负责本单位电气设备的运行管理和继电保护的定值管理。 17.负责本单位各装置DCS 、联锁保护系统、在线分析仪表及可燃气体报警器等仪表系统的管理工作。 18.组织或参与上报公司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并提出处理建议。 19.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本单位机动设备方面技术力量的培训工作。

第十四条 车间的主要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集团公司和股份公司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程以及公司、厂(事业部)的机动设备管理制度,并结合本装置、车间设备的具体情况,制订本装置、车间的设备管理细则。

2.建立所有设备技术档案(以设备一览表为准)。定期进行设备技术状况分析,按时上报有关机动设备管理方面的统计报表,及时进行设备管理工作总

结。

3.负责设备的合理使用和维护保养,对设备状况进行定期检查,及时消除设

备缺陷和隐患。

4.负责根据设备的使用情况合理编制设备年度修理计划、装置(系统)停

工检修计划和月修计划,并做好计划的实施。

5.负责设备检修和装置(系统)检修的质量检查、技术鉴定和验收工作。参与基建、技措、安措等项目设计审查、设备选型和竣工验收工

作。

6.根据设备的使用情况合理提出设备更新建议,并按公司批准的更新计划组

织实施。

7.负责本车间修理费的预算、使用和控制管理。

第三章设备前期管理

第十五条设备的原始状态、设备的前期管理直接影响今后的设备运行,它是设备长周期安、稳运行的物质基础。设备前期管理是设备全过程管理的重要环节。设备前期管理指的是在投资,更新,技改技措等项目中涉及到设备的规划、设计、选型、制造、购置、安装以及投运等环节的管理。设备前期管理的目标是选择最佳设备投资方案,追求设备寿命周期费用最经济,综合效率最高。

第十六条设备的设计和选型必须有机动部门设备专业人员参加论证,相关图纸由专业人员参加审查会签。在设备选型中应遵循标准化、系列化、通用化的原则,确保“生产上适用、技术上先进、经济合理、性能可靠”。禁止选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设备。

第十七条设备购置时要坚持质量第一、比质比价。不仅要考虑一次性购置价格,还要综合考虑后续的维修费用和运行费用,即要考虑设备整个寿命周期费用的经济性,又要满足生产装置长周期运行的要求。设备购置时必须签定设备技术合同,在设备技术合同中要有满足设备长周期运行的质量和技术要求。设备技术合同是商务合同的一部分。

8 第十八条大型的关键设备如反应器等设备在制造时应由设备管理部门派

人进行监造(或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监理单位派人进行监造),保证制造质量。

第十九条各单位要严把进厂设备的质量验收关。设备到货后的开箱验货工作必须由设备管理部门、设备使用部门、设备采购部门等专业人员参加。验货时要重点检查图纸资料、质量证明文件、说明书、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是否齐全,有无备件和专用工具。进口设备应有必备的维修配件并按规定进行商检。验货发现问题时要及时交涉,在问题解决前可暂缓付款。

第二十条工程建设单位对设备的安装施工要制定严格的施工方案,认真落实质量保证体系,安装队伍必须具有相应资质。设备安装必须执行相关规定和标准,并按规定进行调试,达到投用和完好要求。

第二十一条投资、更新、技改技措等项目在工程建设完工后必须由项目主管部门组织专业人员进行设备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向使用部门进行资产移交,办理资产移交时必须同步移交相应的竣工图纸资料。

第二十二条设备投产前,各单位应组织技术人员和有经验的操作人员全面掌握设备的性能和使用维护方法,制定试运行方案和安全措施,并对操作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设备操作、维护技术培训,使其了解和掌握设备的安全技术性能。

第四章设备使用维护

第二十三条设备的正确使用和精心维护是保证设备完好、长周期运行安全生产的重要环节。设备管理要坚持预防为主,维护保养与计划检修并重的原则。各单位应建立健全设备的使用、维护管理细则,制定严格的设备操作和维护规程,建立设备隐患发现、分析、报告、处理等闭环管理机制。设备管理部门应组织、安排好对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掌握设备运行状况,并根据设备的实际运行状况安排设备的修理工作。各单位要制定并严格实行备用设备管理维护制度,坚持定期对备用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处于完好备用状态。

第二十四条设备操作人员是设备运行和日常维护保养的责任者,必须遵守设备操作、维护制度和规程,认真控制操作指标,严禁设备超温、超压、超负荷运行。维修工人(机、电、仪)要明确分工,对分工负责的设备,做好维修工作,主要关键机泵设备必须执行点检制度,并有详细记录和定期进行分析。

第二十五条各单位要认真执行设备管理岗位责任制,积极开展“完好设备”、“完好房间区”、“无泄漏”以及“关键机组特级维护”等活动。做到每台设备、每条管线、每个阀门都有人负责管理,及时做好设备的防尘、防潮、防冻、防凝、防腐、保温、保冷、堵漏等维护工作。

第二十六条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以及巡回检查制度,认真填写设备运行记录。加强设备故障和事故管理,建立设备故障记录,制定主要设备事故应急预案,不断提高处理突发事故的能力。

第二十七条设备操作和维护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系统的理论和实践培训,严格持证上岗。设备管理部门要监督检查关键设备、重点岗位操作人员的培训情况。特种设备操作人员须经具有培训资质的单位进行培训,经考核合格后颁发相应资质的操作证。操作人员对所管辖区域内的设备必须做到“四懂”(懂原理、懂结构、懂性能、懂用途)、“三会”

(会使用、会维护保养、会排除故障)。对特殊工种必须经有关主管部门培训合格,并取得相应证书后,方可上岗操作。

第二十八条设备操作人员认真做好设备的清洁、润滑、调整、紧固工作。保持设备、管线的整洁,油漆、保温完整,及时检查、记录并按规定及时消除跑、冒、滴、漏。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交接清楚设备的状况。

第二十九条设备操作人员应积极配合设备维修人员对负责区域内的设备做好维护和修理工作。对工作区域内的建筑物、构筑物、设备基础经常检查,发现腐蚀、下沉、裂纹、破损应立即报告,并做好记录和标志。

第三十条逐步采用先进的监测设备(如:可携式测振器、测频器、测厚器、转速表、点温计等),加强设备的状态监测,提高检修水平,做好记录,并对测试数据进行对照分析,发现不正常情况及时处理。

第五章动力管理

第三十一条动力(水、电、汽、风、氮)是生产的重要公用工程,动力的优质可靠供应,是安全、平稳、长周期生产的重要保证。各单位要明确动力生产、供应管理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的职责,建立严格的责任制,做到生产有计划、质量有指标、消耗有定额、节约有措施。

10 第三十二条设备管理部门要加强动力设备的管理,配合其他部门认真做好

公用工程的综合平衡,保证水、电、汽、风、氮系统的安全平稳长周

期运行和供应。

第三十三条各单位要优化动力系统的运行方式,制定事故状态下的特殊运行方式和应急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证生产安全和重点生产部位的动力供应。

第三十四条加强水质管理工作,确保工业水、循环水、脱盐水质量,不断改进水处理工艺,严格水处理药剂和离子交换树脂的管理,加强水处理设施的维护、保养和更新改造。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节约用水,提高工业水重复利用率。

第三十五条加强热电生产管理:

1.建立健全专业管理体系,按照“统一指标、统一标准、统一考核、统一奖励”的原则,组织开展专业竞赛,不断提高技术经济指标和经

济效益水平。

2.参照电力行业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开展电能质量、化学、绝缘、电测、热工、环保、节能、继电保护、金属监督等电力生产技术和

技术监督工作。

3.建立科学完善的可靠性管理网络和评价、指导、分析、预测系统,

保证电力设备安全可靠运行。

4.加强燃料管理,保证燃料质量,降低消耗和成本。

第三十六条加强电气设备和运行管理:

1.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电力工业的技术法规和制度,以及集团公司的有关规

定、规程。

2.电气设备及运行的管理,应以安全供、用电为中心,经济运行为重

点。

3.各单位应制定、完善电气“三三二五”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4.各单位应按照“统一调度,分级管理”的原则制定有关运行、调

度、操作等各项规程,并严格执行。

5.按照国家电力行业和集团公司的有关标准、规程,做好电气设备的维

护、检修和预防性试验。

6.重视并做好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运行与维护,严格保护定值的管

理,保证电力系统安全、可靠运行。

7.做好防爆电气设备、接地与接零装置、电气安全用具管理,做好防过

电压、防污闪、防小动物、防火等项管理工作。

8.推广应用先进技术和设备。

第三十七条加强蒸汽的产、供、用管理,保证蒸汽品质,合理使用蒸汽,做好尾汽、冷凝水的回用和余热利用。

第三十八条加强工业用风和仪表用风的管理,严格控制仪表风的露点、油尘含量等指标,确保供风质量、压力。制定并严格执行空分装置安全运行制度,保证正常供氮、供氧。

第六章设备修理和修理费管理

第三十九条设备检修是指为了消除设备缺陷、恢复或改善设备性能、减少设备故障、防止设备事故发生、保证设备安全、稳定、长周期运行而采取的技术措施,包括检测和修理。设备检修应坚持以设备状态监测为基础,以状态维修、预防维修和事后维修等多种检修方式相结合,积极推行以可靠性为中心的维修,并针对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方式进行检修。同时,在设备检修中应积极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和先进管理方法。

第四十条设备检修遵循以下原则:

1.应修必修,修必修好;

2.恢复性检修与改善性检修相结合;

3.保证设备检修质量、科学合理安排检修时间和降低检修费用;

4.以安全运行为主,设备检修周期与生产装置长周期运行相适应;

5.设备检修、检验周期应符合国家法规的要求。

第四十一条设备检修计划是本单位生产经营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设备管理部门组织设备检修工作的主要依据。各单位要做好检修的计划性管理,合理安排检修工作,要根据设备运行的技术状况,结合生产安排,合理编制设备检修计划。计划应具有科学性、准确性、系统性和可执行性。

第四十二条对于ERP已经上线的单位,检修计划必须通过ERP填报、审批和下达;对于ERP还没有上线的单位,检修计划必须通过TMMS设备管理软件填报、审批和下达。各级设备管理部门和相关主管领导要按照内控管理的权限及时对检修计划进行审核,并对符合要求的计划及时下达执行。

第四十三条设备检修计划分为年度检修计划、装置停工检修计划和月

12 检修计划。 1.年度检修计划是各单位对全年设备检修的整体安排,是申请年度修理费指标的依据。年度检修计划内容应该全面,费用预算应该准确。各单位机动设备管理部门必须在每年的9月30日前将本单位下一年度的检修计划按公司内控管理的审批权限进行审批签字后上报公司机械动力部。 2.装置停工检修计划是装置停工检修的施工计划,应包括所有计划在停工检修期间实施的修理项目及其所需的材料计划,在ERP 中用YH03工单填报。各单位必须在装置停工检修四个月前组织编制、审核并确定装置停工检修计划。对装置停工检修中需用的、订货周期较长的物资应按年度计划提前将采购计划报给物资采购部门。对于隐蔽工程项目各单位要及时向公司机械动力部请示,并在装置停工检修正式开工后四天之内按停工检修计划补报追加计划。 3.月度检修计划是按月安排的设备日常检修施工计划,在ERP 中用YH02工单填报。各单位必须在每月1日前组织编制并审核完下个月的月检修计划,公司机械动力部在每月13日之前将批准的月检修计划下达各单位执行。 4.对于因突发设备故障而进行的抢修项目,各单位设备管理部门应在组织抢修的同时,在施工前向公司机械动力部书面申报,并在工程完工后3个工作日内按月修计划补报追加计划。

第四十四条 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月检修计划,检修计划必须经公司批准下达后方可执行,严禁非计划检修项目的发生。为确保抢修进度,抢修项目可采取书面申报、批准,事后确认的方式进行审批。除抢修项目外,其它未纳入检修计划的检修项目一律不得在修理费中列支。

第四十五条 检修项目管理是对检修项目从计划立项、审批、实施到项目结算的全过程管理。各单位必须加强检修项目的项目管理,每个检修项目要落实项目负责人,对检修承包商资质、施工人员资质、施工质量、施工进度和工作量进行监督、检查和复核。

第四十六条 检修计划项目编码是确定修理项目有效性和进行项目管理的依据。项目编码必须与修理项目名称一一对应,且检修计划经批准后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对计划中的项目编码进行修改。

对于ERP 已经上线的单位,检修项目编码就是检修工单的工单号。 对于ERP 还没有上线的单位,由生产车间的设备技术人员或各单位的设备主管部门负责按《XX 化工集团公司修理项目编码方案》进行编制,详见网址:http://10.101.5.24/mm/glxx/glxx.asp?dm=18&tt=设备信息。

第四十七条 所有检修用材料必须与项目编码相对应,对没有项目编码或

与项目编码不一致的材料费,财务部门不予结算。

第四十八条外委检修的项目一律实行合同管理,应先签订合同再组织施工。合同中应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责任,明确检修内容、检修工期、检修质量和验收标准、质保期、检修材料及备品配件的供应和采购、项目费用、结算方式、安全责任、违约责任和解决纠纷的方式等内容。

对于突发性生产紧急抢修项目可直接组织施工,在项目完工后3个工作日内补办合同手续。

第四十九条各单位要大力推行检修工程的招投标管理,对于土建、防腐、防水、绝热等检修工程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应实行招投标管理。

第五十条对于装置停工检修,检修前的准备工作要达到质量安全环保措施、计划项目、施工方案、检修费用、图纸资料、备件材料、施工力量、施工机具等八落实的要求。对于装置停工检修和重大设备抢修,各单位应绘制总体检修施工网络图,落实施工进度安排,重点检修项目要有严密的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并在装置检修三个月之前上报公司机械动力部。

装置停工检修期间,各单位应设立停工检修指挥组织机构,由本单位主管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检修指挥部,统一指挥协调设备检修工作。在装置全面停工检修期间,公司将成立检修指挥部,负责全公司设备检修的指挥和协调工作。

检修结束后,各单位要认真做好检修的总结工作和检修技术资料的归档。装置停工检修完成后一个月内,各单位设备管理部门应将装置停工检修期间各装置检修项目的完成情况以及各装置检修工程费和材料费的实际发生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对检修工作进行总结,并上报公司机械动力部。

第五十一条各单位要实行科学检修、文明施工,杜绝野蛮拆装,做到“三不落地”、“三条线”、“三不见天”、“三

净”。

“三不落地”:工具和量具不落地、拆卸零件不落地、油污和脏

物不落地。

“三条线”:工具摆放一条线、零件摆放一条线、材料摆放一条

线。

“三不见天”:润滑油脂不见天、清洗过的机件不见天、打开的

14 设备不见天。 “三净”:停工场地净、检修场地净、开工场地净。当天垃圾当天清,工完、料尽、场地清,去向明。

第五十二条 设备检修要坚持“三不交工”、“四不开车”。 “三不交工”:不符合质量标准不交工、没有检修记录不交工、卫生不合格不交工。 “四不开车”:工程未完工不开车、安全没保证不开车、有明显泄漏不开车、卫生不合格不开车。

第五十三条 各单位要做好修旧利废工作,对检修调换下来的有修复利用价值的设备和零部件,要及时修复入库,妥善保管。需要改制或代用的设备和备品配件,在检修期间做好测绘工作。

第五十四条 各单位在设备检修过程中应推行全面质量管理,落实项目负责人,建立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北京市、中石化股份公司颁发的有关法规、标准、规程以及XX 化工集团公司的有关检修技术规定。检修质量必须从检修计划、施工技术方案、施工队伍、材料、备品配件、中间质量检查、质量验收等方面予以保证。

第五十五条 主要设备和重要检修项目在检修之前,各单位必须向施工队伍进行技术交底,组织施工队伍制定详细的检修施工方案,经审核批准后方可施工。同时,要监督施工队伍严格按照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各单位设备管理部门应加强检修质量的过程控制。对关键设备和隐蔽工程要确定检修质量控制点,加强中间质量检查和验收,各控制点未经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道施工工序。

检修质量应达到检修规程中的标准,严格按照技术标准验收。设备检修质量的验收工作由设备管理部门按程序组织有关单位和部门共同进行,做好记录并签字。

第五十六条 检修完工后,各单位设备管理部门应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提交完善的检修交工资料。检修交工资料内容必须具体,应符合国家、集团公司、股份公司和XX 化工集团公司的有关法规、制度的要求。交工资料不齐全不得验收。

第五十七条 各单位要根据不同检修项目确定设备检修保修期,在保修期内因检修质量引起设备故障或事故应由施工队伍负责及时进行无偿处理并承担相应损失。各相关单位要对承担装置保运任务的承包商的工作质量制定具体的考核管理细则。

第五十八条公司对检修承包商实行资质审核准入制,对审查合格的承包商,发放与其施工资质相应的《XX化工集团公司检修工程施工资质认可证》,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原则,遵守优胜劣汰的市场法则,对检修承包商实行动态考核管理。《XX化工集团公司检修工程施工资质认可证》是承包商可否在XX化工集团公司承揽设备检修任务的唯一凭证和依据。

第五十九条申请办理《XX化工集团公司检修工程施工资质认可证》需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法人(或委托代理法人)资格,并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与

其业务范围相符的、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

2.持有省级以上行政管理部门(或行业系统)核发的、有效期内的从业

资质证书。

3.已办理XX化工集团公司安全监察部核发的《安全施工(检修)资格

认可证》。

4.近两年良好的施工业绩资料(有甲方有效确认)。

第六十条对已经取得《XX化工集团公司检修工程施工资质认可证》的承包商,公司每年组织对其资质进行一次复审,并根据其上一年度的工作情况重新核准资质。

第六十一条检修资质年审时需要提供的材料:

1.与其业务范围相符的、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及其复印件。

2.有效期内的从业资质证书及其复印件。

3.所取得的《XX化工集团公司检修工程施工资质认可证》。

4.上一年度在XX化工集团公司的施工业绩资料(包括甲方对工程施工质量的评价等)。

第六十二条设备制造厂商以及代理商来XX化工集团公司对其所生产的设备进行技术服务,或者技术专利所属者实施专利项目的施工,原则上可不办理《XX化工集团公司检修工程施工资质认可证》。

第六十三条承包商应做到管理有序、装备先进、服务诚信、检修质量可靠,如有违反XX化工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的行为,将取消其已取得的《XX化工集团公司检修工程施工资质认可证》。承包商所承包的工程范围必须与其资质相符,不准超资质、超级别承接项目,且所承接的检修项目一律不准转包或分包。

第六十四条修理费是指设备资产在使用过程中,为恢复或维持其原有性

16 能和能力所发生的、直接在成本费用中列支的费用,包括维护费用、修理费用和检测费用。修理费的使用原则是既要确保设备应修必修,修必修好,又要避免设备过修和失修,不允许违法、违规使用或挤占、挪用修理费。

第六十五条 公司对修理费的使用实行全面预算管理,所有修理费的使用都必须有经公司批准的修理项目计划和费用预算。公司定期对各单位的计划和预算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

第六十六条 公司机械动力部是公司修理费用的主管部门,在公司主管经理的领导下,对公司的修理费管理全面负责。与财务部门协商并提出公司和各二级单位修理费用预算;按公司预算委员会批准的预算指标对全公司修理费进行控制;对各二级单位的修理计划及其费用预算进行审批;制订公司修理费用管理的相关管理制度,并对各二级单位的修理费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财务部门负责按公司预算管理委员会批准的修理费预算进行控制与核算,对其业务的发生实行会计监督。并向相关管理部门提供核算结果。

物资供应部门要配合各单位机动设备管理部门做好检修材料的供应和材料费的控制管理工作。

审计部门负责对发生的修理费业务实行审计监督,防止挤占、挪用和滥用修理费用的情况发生。

第六十七条 年度修理费用预算是各单位向公司申请年度修理费指标的主要依据。各单位应在每年第三季度末将本单位下一年度的修理计划和修理费用预算按照公司内控管理的审批权限审批签字后上报公司机械动力部。公司机械动力部将根据各单位上报的修理费用预算与财务部门协商,制定公司下一年度的修理费用预算,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按规定上报集团公司或股份公司相关部门。公司机械动力部再将集团公司或股份公司批准的年度指标进行分解落实到各二级单位,形成公司各单位年度修理费指标预算方案,经公司预算管理委员会批准后下达给各二级单位作为本单位的年度修理费用控制指标。

第六十八条 月度修理费用预算是根据月修理计划和支付情况确定的拟在下个月进成本的修理费用预算额度。各二级单位应在每月25日之前按车间(装置)和部门分别做好下个月的保运费、材料费、工程费和其他费使用预算,经同级预算管理委员会批准并按照公司内控管理的审批权限审批签字后上报公司机械动力部。月度修理费用预算需经公司预算委员会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六十九条月修理费用预算必须与公司批准下达的修理计划相对应,凡未纳入公司批准下达的修理计划或已列入公司批准下达的修理计划但实际不再发生的项目费用一律不得在修理费中列支。各检修项目实际发生的费用不得超出其计划费用。

第七十条各单位必须按照公司预算委员会批准的年度修理费指标进行严格控制管理,将指标分解落实到各车间(装置)和部门,并根据费用的发生情况,及时对内部各车间或部门之间的指标进行调整,保证本单位年度修理费的发生不超年度指标。

第七十一条各单位要按照公司预算委员会批准的月度修理费用指标严格控制。当月实际进入成本的修理费用不得超出当月指标。要严格做好检修费的使用管理。所有进入修理费的项目(包括经审计后的工程结算单,材料、备件的出库单等)必须经各单位机动设备管理部门和主管设备的厂领导确认后,财务部门方可在修理费中列支;未经确认的费用或不应从修理费中列支的费用不得从修理费中列支,禁止虚支或擅自挪用修理费。

第七十二条各单位要严格做好检修工程的结算管理。对于日常检修的工程项目要在工程完工后一个月之内具备送二审的条件,对于装置停工检修或抢修的工程项目要在工程完工后两个月之内具备送二审的条件;同时,对于具备结算条件的工程项目要及时做好费用使用预算,及时结算。当年完工的检修工程项目必须当年进成本,不得转入下一年。

第七十三条各单位和部门要认真做好检修工程结算材料的审计和复核工作。各单位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和设备管理部门对结算书的工程量进行审核和复核;公司机械动力部对项目的计划性及项目费用的预算情况进行审核确认;公司审计部对工程项目的合规性进行抽查,并对工程结算书的取费定额进行专项审计。各单位的机动设备管理部门每月要及时做好本单位修理费使用、检修工程的发生以及常用材料备件的消耗等方面的统计工作,并对修理费的使用情况进行经济活动分析,于每月10日前将本单位上个月修理费实际使用情况的分析材料和相关统计报表一并上报公司机械动力部。各单位的财务部门要及时向本单位修理费用主管部门提供修理费用的支付、统计和核算数据。

第七章设备更新改造

第七十四条设备更新费是指对技术性能落后、安全状况或维修经济性差的设备进行更新所发生的费用。不包括为了改善或提高设备的性能和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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