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源产排污系数及使用说明(修订版2011) - 图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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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源产排污系数

及使用说明

生活源废气污染物产排污系数及使用说明 生活源污水污染物产生系数及使用说明

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2010.1.13

1-2页3-37页第一部分 第二部分

第一部分 生活源废气污染物产排污系数及使用说明

根据第一次污染源普查的生活能源的研究成果(详见《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城镇生活源产排污系数手册》),结合动态更新调查制度的相关说明,确定生活能源污染物排放系数及其核算方法如下: 1. 生活烟气排放量采用排放系数法估算:

烟气:1kg煤产生8.5m3烟气

2. 生活燃煤二氧化硫采用物料衡算法进行核算:

SO2:Q=G×2×R×S

式中:G-耗煤量;R—硫转化率,取0.8;S-煤中含硫量,见表1~2。

表1 中国商品煤平均含硫量,%

煤种(或分区) 平均硫含量,% 全国 1.08 东北 0.54 华北 0.92 华东 1.12 中南 1.18 西南 2.13 西北 1.42 表2 中国各省分区

区域 东北 华北 华东 中南 西南 西北 辽宁、吉林、黑龙江 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 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 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 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 宁夏、新疆、青海、陕西、甘肃 省份 3. 生活氮氧化物排放量采用排放系数法估算:

NOx排放系数:1 t煤产生2.0kgNOx 4. 生活燃煤烟尘排放量核算方法:

(1) 集中供热锅炉采暖用煤的烟尘排放量,按照工业锅炉燃煤排放烟尘的核算方法和排放系数计算,详见《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业污染源产排污系数

1

手册》。

(2) 居民生活以及社会生活用煤的烟尘排放量,按照燃用的民用型煤和原煤,分别采用不同的核算方法:

民用型煤:烟尘排放量=型煤消费量(t)×(1~2)‰ 原 煤:烟尘排放量=原煤消费量(t)×(8~10)‰ 5. 其他燃料类型(煤气、天然气和液化石油气)核算方法

其他类型燃料类型采用排放系数法估算,其核算公式:

Q=G×f

式中:G为各类燃气消费量,f为污染物排放系数,见表3。

表3 燃气排污系数

能源类型 污染物指标 烟气量 烟尘 石油液化气 二氧化硫 氮氧化物 烟气量 管道煤气 烟尘 二氧化硫 氮氧化物 烟气量 管道天然气 烟尘 二氧化硫 氮氧化物 烟气量 燃料油* 烟尘 氮氧化物 二氧化硫 单位 标立方米/吨-气 克/吨-气 千克/吨-气 千克/吨-气 千克/万立方米-气 标立方米/万立方米-气 克/万立方米-气 千克/万立方米-气 千克/万立方米-气 标立方米/万立方米-气 克/万立方米-气 千克/万立方米-气 千克/万立方米-气 标立方米/吨-油 千克/吨 千克/吨 千克/吨 产污系数 17000 4.7 0.0068 1.2 29.9 54800 15 0.7 7.68 128000 10 0.09 8 11000 1.18 10.65 16 注:*生活能源中燃料油主要用于机动车燃油,由于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有独立核算方法,此处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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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生活源污水污染物产生系数及使用说明

一 适用范围

本手册给出了城镇居民在日常生活中所产生的污水中污染物产生系数,涵盖了居民家庭生活以及住宿餐饮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医院等第三产业两大范畴。

二 主要术语与说明

1、产污系数:指城镇居民生活行为人均每日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建筑物排水管道、处理设施(如化粪池、隔油池等)进入市政管网前的污染物的量。

2、生活污水污染物产、排污量核算的说明

根据修定的《生活污染源动态更新调查技术规定》,生活污水污染物产生量是指各类生活源从驻存场所排入市政管道、或排污沟渠、周边环境的量。生活污水污染物产生量按照城镇常住人口与人均产污强度计算,修订后的生活污水污染物产生系数为按此口径核算的。城镇居民人均产污强度包括污染源普查核算的城镇居民生活排污系数和服务业污水污染物排放人均核算系数(由污染源普查数据计算得出,并适当调整)。

生活污水污染物排放量是指最终排入环境生活污染物的量,即生活污水污染物产生量扣减经集中污水处理厂处理生活污水去除污染物的量。 三 核算方法

根据城镇生活源产排污系数核算体系的研究成果,结合第一次污染源普查数据库,城镇生活源水污染物核算由居民生活和第三产业两部分统一形成了以“城镇常住人口”为主要统计基量的污染物核算体系,其核算方法如下:

G?365?NcF?10

式中:

G-城镇生活源水污染物年产生量,单位:千克/年; Nc-城镇常住人口,单位:万人;

F-城镇生活源水污染物产生系数,单位:克/人·天,我国各省市城镇生活污水污染物产污系数表详见表1~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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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系数表单

表1 人均用水量和排水量

地区名称 全国平均 北京市 市辖区 县 天津市 市辖区 市辖县 河北省 石家庄市 唐山市 秦皇岛市 邯郸市 邢台市 保定市 张家口市 承德市 沧州市 廊坊市 衡水市 山西省 太原市 大同市 阳泉市 长治市 晋城市 朔州市 晋中市 运城市 忻州市 临汾市 吕梁市 内蒙古自治区 呼和浩特市 包头市 乌海市 赤峰市 通辽市

用水量(升/人·天) 总量 191 196 196 182 183 184 171 160 174 174 162 161 147 147 147 147 161 161 147 165 187 161 173 159 173 173 159 146 146 159 159 157 178 164 164 149 149 排水量(升/人·天) 总量 162 167 167 155 155 157 145 136 148 148 138 137 125 125 125 125 137 137 125 140 159 137 147 135 147 147 135 124 124 135 135 133 151 139 139 127 127 居民生活 三产 175 170 171 159 169 171 159 146 159 159 147 147 135 135 135 135 147 147 135 151 171 147 159 147 159 159 147 135 135 147 147 141 159 147 147 135 135 16 26 26 24 13 14 12 14 15 15 15 14 12 12 12 12 14 14 12 13 17 14 14 12 14 14 12 11 11 12 12 16 19 16 16 14 14 居民生活 149 145 145 135 144 145 135 124 135 135 125 125 115 115 115 115 125 125 115 129 145 125 135 125 135 135 125 115 115 125 125 120 135 125 125 115 115 三产 14 22 22 20 11 12 10 12 13 13 13 12 10 10 10 10 12 12 10 11 14 12 12 10 12 12 10 9 9 10 10 13 16 14 14 12 12 4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e7y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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