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学 第五章 医疗保险

更新时间:2023-07-27 11:37:01 阅读量: 实用文档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第五章 医疗保险三方主体、两个市场

第一节 医疗保险的理论与实践一、医疗保险的概念 医疗保险:是指国家、 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由于 疾病、非因公负伤引起 的医疗费用给予保障的 制度。

(一)社会医疗保险的特点 社会医疗保险的保险事故发生率高、具有普遍 性特征 社会医疗保险在社会保险体系中属于关联性最 强的险种 社会医疗保险费用必须专款专用 社会医疗保险费用开支额度难以预测和控制

社会医疗保险的实施涉及三方当事人

怎样才能成为定点医院、定点零售药店?

(二)社会医疗保险的复合性功能 促进经济增长 缓解贫困,促进社会

得病有人管,看病更方便,

公平 促进社会进步和国家

治病不差钱,无病金不换。

整体发展

(三)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医疗保障制度

医疗保险制度

医疗救助 商 业 健 康 大额医疗费 用互助 保 险 补充医疗保险 城乡职工 基本医疗保险 公务员 医疗补助 农村合作医疗 特殊人群 医疗保障 计划

(四)医疗保险承保的人群范围 法定医疗保险、全民医疗服务 中国:城镇各类企业的各类职工。乡镇企业暂 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考虑到城镇个体劳 动者的特殊性,管理难度大,这部分人群是否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 人民政府决定。广大农村地区目前尚不在社会 医疗保险覆盖范围之内。

二、社会医疗保险的制度模式(一)国家型医疗保险(全民健康服务制模式) 全民健康服务制模式的代表国家有加拿大、英 国等,其特点是政府直接建立医疗保险事业, 并将税收的一部分调给公立医院,由医院直接 向居民提供免费(或收费)服务。英国的全民健 康服务制模式的特点:

(1)经费来源于税收,国家医疗保障基金绝大部分来 源于税收,其他费用来自社会保险缴费、患者自负的 医疗费用以及其他收入。 (2)覆盖范围一般是本国的全体公民,较好地体现了 社会公平原则 (3)医疗服务具有垄断性,卫生资源的筹集与分配, 卫生人力的管理,医疗服务的提供等都由国家集中统 一管理,政府卫生部门直接参与医疗服务机构的建设。

(二)投保资助型社会医疗保险 代表国家有德国、日本、韩国等,其中德国的 医疗保险基金由社会统筹,实行互助共济,费 用主要由雇主和雇员承担,政府酌情给予补贴。 当前世界上有上百个国家实行这种模式。德国模式的特点为:

(1)保险金的征收是按收入的一定比例,保险金的再分配与被保险人 所交保险费的多少并无关系,体现了高收入者向低收入者的所得 转移,无论收入多少均能

得到治疗,参保人的配偶和子女可不付 保险费而得到治疗; (2)由雇主、雇员、国家共同筹集保险资金; (3)在保险资金的使用上,由发病率低的地区向发病率高的地区转移; (4)对月收入低于610马克的工人,保险费由雇主承担,失业者医 疗保险费的大部分由国家负责,不足部分由医疗保险基金分担。 18岁以下无收入者及其家庭收入低于一定数额的,可免缴某些 项目的自付费用; (5)德国没有统一的医疗保险承办机构,而是以区域和行业来划分为 7类组织,各医疗保险组织由雇员和雇主代表组成的代表委员会 实行自主管理,合理利用医疗保险基金。

(三)储蓄医疗保险模式—新加坡 储蓄医疗保障模式是强制性储蓄保险的一种形式,其筹集形式是依据法律规定,强制劳方或 劳资双方缴费,以雇员的名义建立保健储蓄账 户,用于支付医疗费用的一种制度。其主要代 表国家是新加坡,特点为:

(1)保险基金的筹集是根据法律规定,强制性地将个人消 费基金的一部分以个人储蓄公积金形式转化为保障基 金; (2)以个人责任为基础,政府分担部分费用,国家设立 中央公积金,这部分的缴交率占员工工资总额的40%, 由雇主和雇员分别交纳,同时雇员的保健储蓄金再由 雇主和雇员分摊; (3)实施大病保险计划。其以保险储蓄为基础,强调个 人责任的同时,又发挥社会共济、风险分担的作用; (4)保健基金计划,政府拨款建立保健信托基金,帮助 贫困国民支付医疗费。在新加坡所有国民均享受统一 的医疗保险服务。

(四)商业性医疗保险模式—美国 商业性医疗保险是按市场法则自由经营,它是一种以 市场为主导的模式,医疗保险作为一种特殊商品自愿 买卖。卖方是指民间团体或私人的非营利性医疗保险 公司以及营利性商业保险公司;买方既可以是企业、 民间团体,也可以是政府或个人。 多元化的医疗保险制度

以市场调节为主

1.用人单位或个人自愿投保商业保险 2.被保险人的权利和义务依据保险合同确 定 3.商业医疗保险是一种特殊的商品 4.保险公司的经营实行市场化的运作。

三、医疗保险制度的保障项目(一)医疗服务(依据病情进行治疗,直至病人 治愈) 1.医疗诊疗服务 (1)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费用的诊疗项目: 特殊服务 非疾病治疗类项目 诊疗设备和医疗材料 治疗项目类

(2)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 诊疗设备和医用材料 治疗项目类 (3)基本医疗保险给予报销的项目(临 床必需的、效果确定的)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e7mm.html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