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公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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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公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2015年公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为切实履行各行业(系统)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强化“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理念,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XX市安全生产条例》、《XX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重要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特编制2015年度安全生产检查计划。

一、工作目标

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强化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加大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力度,推动本公司辖区内的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针对本公司辖区内的重点单位、重点场所、重点事项,组织开展各类安全检查,规范企业安全生产行为,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减少和预防事故发生,确保本公司辖区内的单位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和有严重社会影响的安全生产险肇事故。

二、检查工作执行主体

本公司安全科

三、检查内容

按照《XX市安全生产条例》第四十八条等规定的内容,重点对生产经营单位以下几个方面内容进行安全生产检查:

1. 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

2. 安全生产规章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3. 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等工作;

4. 容易发生事故的生产、经营场所或者施工的设备、设施和场所安全检查情况;

5. 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排查治理事故隐患的情况;

6. 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情况;

7.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修订、备案、演练等情况;

8. 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四、检查方式

(一)总体原则

1. 监督检查主要分为两类,即常规检查和专项检查。

2. 常规检查应加强检查力度和频次。对重点单位每年检查不少于4次;对一般单位每年检查不少于2次;对其他检查单位每年检查不少于1次。

3. 专项检查主要根据本区域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特殊时段和季节特征开展专项检查,每年组织专项检查不少于6次,每月应侧重以下检查重点:

1-2月:重点突出冬季火患、春节前夕、职业危害。

2-3月:重点突出春节、“两会”期间、招工高峰时期“三级安全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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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月:重点突出梅雨季节安全用电,有限空间作业安全。 7-9月:重点突出高温时段易燃易爆、用电、汛期安全。 9-10月:重点突出节假日期间的安全生产。

11-12月:重点突出年末安全生产及履职考核工作等。

4.根据本地区实际,每年组织开展联合检查不少于4次。

(二)常规检查

对确定的重点单位、一般单位和其他检查单位开展常规检查。检查范围:重点单位10家、一般单位20家、其他检查单位25家。

(三)专项检查

根据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特殊时段和季节特征开展专项检查。

1. 节假日和“两会”期间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1)检查范围:涉及危化品使用单位及事故多发易发领域。

(2)检查重点: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设备检维修安全规章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动火作业安全规章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安全设施设备定期检查、维护、保养和技术检验的情况,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有关安全资格证书的情况,应急救援器材配备、维护、保养的情况。

2. 安全用电专项检查

(1)检查范围:重型装备、机械制造等露天作业多、用电量大的部分行业。

(2)检查重点:用电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及落实情况、专职电工配备及持证情况、防护措施落实情况、漏电保护装置使用情况、自备电源装置使用情况、防误操作装置配备情况等。

3. 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从业人员“三级安全教育”专项检查

(1)检查单位:新进外来务工人员较多的行业。

(2)检查重点:建立和实施安全培训制度、年度培训计划情况;培训经费投入和使用情况;高危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含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培训和持证上岗情况;应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及转岗前从业人员培训情况;农民工及其他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建立安全培训档案、记录培训考核情况等。

4. 职业卫生专项检查

(1)检查单位:职业病危害严重的,以及2010年以来新发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单位。

(2)检查重点:职业卫生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及应急救援预案,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职业卫生管理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职业健康检查,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个人防护用品发放记录,工作场所公告栏设置、安全警示标识及中文警示说明等。

5. 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检查

(1)检查范围:大量存在冶金煤气管道、纸浆池、发酵池、酒槽池、腌渍池、污水池、电解槽等有限空间及储罐、反应塔(釜)、压力容器等密闭设备的生产经营单位。

(2)检查重点: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通风、检测设备和防护用品配备使用情况,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和特种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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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证上岗情况,有限空间进入点附近警示标志设置情况,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等。

6. 事故单位事故处理“四不放过”专项检查

(1)检查范围:三年内发生死亡事故和连续发生重伤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

(2)检查重点:整改防范措施落实情况等。

(四)履职督查:

对本公司辖区内的单位开展履职考核每年不少于1次;对本公司辖区内的单位贯彻落实上级部署的专项工作情况进行督查。

五、检查工作要求

1. 加强对检查人员的学习、教育、培训,全面提高检查人员的安全生产业务知识和水平。检查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行政检查计划,全面完成年度各项检查任务,努力提高行政检查成效。

2. 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应当制作相应的检查记录单。对事故隐患整改情况应在规定时间内组织复查,并完整记录事故隐患整改的全过程,形成闭环。

3. 对短时间内无法整改的事故隐患,应督促单位按照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的规定进行整改;对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事故必须及时上报区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相关部门。

4. 检查情况应按规定及时登录“XX区城市运行安全和生产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形成的相关检查材料应登记建档并做好归档工作。认真做好各项检查工作的统计分析和总结,落实检查信息报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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