偿债准备金管理制度

更新时间:2023-09-18 05:33:01 阅读量: 幼儿教育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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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县政府性债务偿债准备金管理 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各金融机构采取积极的信贷政策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建立和完善政府性债务担保、偿还长效机制,有效防范政府债务风险,维护政府信誉,确保财政平稳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第427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地方性政府债务是指地方政府和所属机构为公益性项目建设直接借入、拖欠或因提供担保、回购等信用支持形成的债务。包括直接借入、拖欠形成的直接债务和提供担保、回购等信用支持而形成的担保债务。分为显性债务、或有显性债务、或有隐性债务。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政府性债务偿债准备金(以下简称偿债准备金)是经县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通过预算安排等方式筹措并用于提供政府担保或直接用于偿还政府性债务本金及利息的专项资金。

第四条 偿债准备金按照“集中管理、专项核算、专款专用、规避风险、严格程序、滚存使用”的原则,由县财政部门设立专户负责筹集和管理。 第二章 资金筹集

第五条 偿债准备金年度规模按上年末政府性债务余额的5%筹集。超额部分通过预算予以调整,用作重点项目建设资金。 第六条 偿债准备金从以下几方面筹集:

(一)根据年初预算可安排财力情况,通过年初预算安排偿债准备金;

(二)从土地出让净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资金作为偿债准备金;

(三)国有资产出租变现、外部捐赠、援助等收入按照一定比例提取偿债准备金;

(四)偿债准备金的利息收入;

(五)当年举借的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 (六)依法可以用于偿还债务的其他资金。

第七条 偿债准备金由县财政部门负责筹集,定期或不定期清算划入偿债准备金专户。 第三章 偿债准备金的使用

第八条 偿债准备金用于偿还政府性债务本金及利息或用于政府性债务举债的政府担保,任何单位、部门或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九条 偿债准备金的主要用途:

(一)按规定需由县本级财政偿还的直接债务;

(二)因自然灾害、国家调控政策变化等不可抗拒的原因致使项目完全丧失还款能力的政府担保性债务;

(三)其他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偿还或垫付的政府性债务。 第四章 偿债准备金的管理和核算

第十条 政府性债务按照“谁负债,谁偿还”的原则确定偿债责

任主体。

按规定需由县本级财政偿还的政府性债务由举借单位出具报告,县财政部门出具审核意见,报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财政部门根据县人民政府研究意见拨付偿债准备金。

第十一条 县人民政府按照本办法提供政府担保的信贷资金,被担保的借款单位应当按照信贷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信贷资金,并依法承担偿还责任。

被担保的借款单位按合同约定的信贷资金期限届满,经县审计部门和县财政部门审查,借款单位确无能力偿还本息的,由借款单位出具报告,报县人民政府研究后以偿债准备金履行担保义务。

县人民政府履行担保义务后,对其履行担保义务的金额应当向被担保的借款单位追偿或要求反担保人履行担保义务。 第十二条 定期向县人大常委会、县人民政府汇报偿债准备金年度收支情况。

第十三条 偿债准备金的核算

(一)偿债准备金专户收到预算内拨入的偿债准备金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偿债准备金收入——偿债准备金”科目。“偿债准备金收入——偿债准备金”科目的贷方余额反映偿债准备金收入累计数。年终结账时,将本科目的贷方余额转入“结余——偿债基金”科目。

(二)支付债务本息时,借记“偿债准备金支出”科目,贷记

“银行存款”科目。“偿债准备金支出”科目的借方余额反映实际支付偿债准备金支出累计数。年终结账时,将本科目的借方余额转入“结余——偿债基金”科目。

(三)收到偿债准备金孳息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偿债准备金收入——利息收入”科目。“偿债准备金收入——利息收入”科目的贷方余额反映偿债准备金孳息累计数。年终结账时,将本科目的贷方余额转入“结余——偿债基金”科目。 (四)年终结账时,借记“偿债准备金收入——偿债准备金”和“偿债准备金收入——利息收入”科目, 贷记“结余——偿债基金”科目;借记“结余——偿债基金”科目,贷记“偿债准备金支出”科目。年末“结余——偿债基金”科目贷方余额反映偿债准备金累计余额。 第五章 偿债准备金的监督

第十四条 县财政部门对使用偿债准备金或用偿债准备金提供政府担保的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重点监督检查。 第十五条 县财政部门应建立完善内部调控制度,对偿债准备金的拨付、使用、追偿等重要经济业务建立审批制度。 县财政部门和政府性债务责任主体在使用偿债准备金过程中,有违反财政法规行为的,按《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六条 县审计部门依法对偿债准备金筹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本文来源:https://www.bwwdw.com/article/e6bh.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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